伍启元的经济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经济论文,伍启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09)03-0061-08
一、参加九教授声明的伍启元
伍启元(1912-?),广东台山人。1932年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入清华研究所。1934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经济学院学习,1937年获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武汉大学经济学系教授。1939年回清华大学,为设在昆明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称“西南联大”)教授。1946年任伦敦经济学院教授。1947年起在联合国工作,先后任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行政管理处主任、秘书处经济社会事务部公共管理处主任、发展计划署高级顾问等职。1972年退休后,任纽约大学教授。1982年任台中东海大学荣誉讲座兼法学院院长,并担任台湾政府机构咨询委员会职务。著作有《中国新文化运动概观》、《物价统制论》、《国际价格理论大纲》(英文)、《战后世界币制问题》、《当前的物价问题》、《中国工业建设之资本与人材问题》、《由战时经济到平时经济》、《公共政策》等。
伍启元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十分活跃的中国学者之一。国民政府的恶性通货膨胀造成了国统区人民的深重灾难,包括伍启元在内的西南联大的部分教授先后三次公开对政府提出了批评意见。1942年4月30日,他们发表《我们对于当前物价问题的意见》,签名者有伍启元、李树青、沈来秋、林良桐、张德昌、费孝通、杨西孟、鲍觉民、戴世光九人。1944年5月1日,他们又发表《我们对于物价问题的再度呼吁》,因九人中只有五人在校,故签名者为杨西孟、戴世光、李树青、鲍觉民、伍启元五人。1945年5月1日,他们再发表《现阶段的物价及经济问题》,在校的签名者为戴世光、鲍觉民、费孝通、伍启元、杨西孟五人。1945年伍启元汇编三篇文章,并以重庆《大公报》上刊登的一篇响应文章为附录,由求真出版社出版《昆明九教授对于物价及经济问题的呼吁》。此书署“伍启元等著”,可见伍启元在三次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九教授的声明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伍启元的经济论著很多,本文就其中的三部主要著作论述其主要的经济思想,分为四论:物价统制论,抗战时期物价论,利用外资论,和谐管理论。
二、物价统制论
1939年1月成立国防最高委员会后,伍启元曾受托设计“物价统制”,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后来陆续在报刊上发表关于物价统制的论文。1940年整理成《物价统制论》一书,作为《中国人文科学社丛刊》之一,1941年10月由正中书局出版。书中第二章谈物价统制的几个理论问题,是伍启元物价统制论的核心观点。
伍启元原是自由经济的主张者,在战争时期,则认为有实行物价统制的必要。他对物价统制下定义说:“凡是用政府的力量和人为的方法,使物价离开在自由市场中供需所决定的地方,而移到政府所认为适当的地位,就是统制物价的行为。”①这就是说,自由市场中的物价决定于供求关系,统制经济下的物价决定于政府政策。伍启元是供求价值论者。
按照以上定义,伍启元对物价统制作出了两点解释:
第一,自由主义经济有两个特征,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取得利润为目的,二是一切生产、分配、消费都受价格所决定。“换句话说,自由主义的经济一方面是一个利润的经济,一方面是一个价格的经济。”②而在物价统制的情况下,利润、价格机构的运行都受了极大的限制,利润已失去了许多原有的特质,价格则由政府所规定。当时有些学者认为实行物价统制就是完全放弃自由主义经济,实行纯粹的计划经济。伍启元说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他认为物价统制的目的之一,就是使自由主义经济能够相当地继续存在,在相当条件下维持利润机构和价格机构的地位。政府还是要用利润来做统制生产的工具,要保证企业者和商人的合理利润,自由主义经济只是受了限制而没有完全崩溃。他还分析了统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不同,认为在纯粹计划经济下,一切都由政府规定,价格不是整个经济机构的重心,政府并无统制价格的必要。因此,统制经济是“站在纯粹自由主义经济(或纯粹商品经济)与纯粹计画(划)经济(或纯粹集体经济)之间”③的一种经济制度。这里所说的纯粹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逻辑推理,当时只有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但肯定不是伍启元所说的那种纯粹的计划经济。因此伍启元实际上并未准确回答统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第二,统制物价要由政府规定每一种被直接统制的商品的“适当的”或“合理的”价格。政府或统制机关在决定物价时,必须考虑到生产要素所有者、生产者、商人和消费者四方面的利益,既使生产要素所有者得到合理的收入,生产者得到合理的售价,商人得到合理的报酬,同时又必须符合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做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统制物价机关不只是规定物价,还要统制物价以外的其他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供需情况和通货情况。
1.调节供需。有些反对统制物价的人认为,统制物价违反供求的原则,如果物价定得过低,就会产生供不应求的现象。伍启元肯定这种反对理论有一部分真理,因此他指出统制机关不但要规定物价,并且应该设法增加供给和限制购买,使商品的供给量等于需要量。另一方面,伍启元又认为这种反对理论也有可以批评的地方,理由有五:第一,在战争时期,物价提高不一定会使供给数量增加。由于交通不便、原料来源困难等原因都会造成这个结果;第二,统制物价不一定会对生产有不利影响。生产者虽然得不到物价高涨所带来的暴利,但用不着负担物价变动的风险,又可以得到合理的利润,所以也乐于增加生产;第三,平衡物价本身有时也可以增加供给的数量。如真的物价平定,囤积存货的人会把所存货物拿到市场出卖,因而增加供给数量;第四,若需求缺乏弹性,则物价无论怎样增减,消费的数量都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更可以利用统制的方式去平衡物价;第五,其他需求有弹性的物品,消费量要随着物价的变动而变动,价格提高会减少贫穷阶级和固定收入者的消费。这种减少消费的方式是不公平的,常会引起国内贫苦阶级、劳动阶级和中产阶级的不满,因此应竭力避免。“我们只有用统制的——即一般限制消费的——方式,使一切消费者都受到同样的影响,才是一种公平的办法。”④
2.通货膨胀。反对物价统制的另一重要理论是通货膨胀论。这种理论认为,物价上涨是由于通货数量增加,通货价值下降,不是用统制的方法所能停止的。伍启元也承认这种理论包含有部分真理。倘使国家对货币数量、货币流通速度、国民岁入等重要因素都不加以统制,而只统制物价,是不会有效的。“物价继续上涨,本身就是通货膨胀的最好证明。”⑤因此,伍启元主张物价统制应注意货币流通数量、人民岁入总额、人民岁出分配、长期投资动向等种种问题。政府首先应该限制货币发行数量和平衡人民的收入,其次要鼓励人民储蓄,还可以直接统制投资,防止资本集中于不重要的和未被统制的生产上面。伍启元又认为这种理论包含着一个重大的错误,因为它否定物价本身也可以影响通货,事实上统制物价或稳定物价会产生通货收缩的影响。可以分两方面来说:第一,战时财政亏缺,是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倘使没有人为的办法加以干涉,非至通货完全崩溃、财政完全破产不止。物价统制就是防止的一种办法。物价稳定以后,可以减少财政亏缺,通货膨胀也得到一定限制;第二,战争时期生产者和商人的利润膨大,是通货膨胀的另一主要原因。统制物价使物价稳定,生产者和商人只能得到合理的利润,他们的收入减少,通货膨胀的趋向也就停止了。至于统制物价能不能使通货膨胀完全免除,伍启元作了否定的回答。他说:“除了我们走到纯粹计画经济的路上,除了我们把整个经济都统制起来,我们是无法避免物价水准提高的。”历次的大规模战争都证明了这一点。“统制物价的功能,只在防止若干被统制的物品的高涨,而不能阻止一切物价的变动;平衡物价的作用,只在限制通货的过度膨胀,而不能完全避免通货的膨胀。”⑥
以上述理论为基础,伍启元对物价统制提出了各种具体的主张。如关于统计物价的范围,他提出了六个方面:第一,在农产品中,至少应统制粮食、主要原料(特别是衣类的原料)、重要输出品(如桐油)的价格;第二,在工矿产品中,应统制棉纺织品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主要矿业和化学工业;第三,贸易委员会已统制的输出物品;第四,与抗战建国有关以及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输入物品,除物价统制外,还允许以法定汇率购买外汇及免税等方法来降低价格,其他输入物品分别情形,禁止输入或增加进口税;第五,统制工资;第六,其他影响物价的因素,如利润、地租、运输费、保险费、利息、燃料价格……都应统制。从这六条看,伍启元所主张的统制范围是比较广的。
伍启元的物价统制理论和主张,其成功的关键必须以政府人员能奉公守法而且有很高办事效率为前提,而这却是国民政府所不具备的。在这样的条件下,统制范围越广,问题也就越多。结果统制变成了垄断,财政亏缺始终存在而且越来越严重,滥发货币成了弥补财政赤字的最主要方法。伍启元认为统制物价可以抑制通货膨胀,而国民政府的通货膨胀却成了无法医治的痼疾。这样,就使伍启元统制物价的理想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空想。
三、抗战时期物价论
《物价统制论》出版后,国统区的物价上涨更为迅猛。约半年后昆明九教授就发表了《我们对于当前物价问题的意见》。再过约一年后的1943年5月,伍启元又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当前的物价问题》,这可以看作是对《意见》的详解,也是物价统制论的续论。
抗战五年来的物价上涨,伍启元认为有三个特征。第一,物价增涨已经到了很猛烈的高度。昆明物价平均超过战前100倍,重庆超过50倍,已经远超于其他国家的战时物价上涨程度。第二,物价作加速率的增涨。重庆的物价在抗战初期只有很微的增涨,以后愈涨愈高,愈涨愈快。第三,物价的变动并不是齐一的变动。各种物价上涨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别,造成了价格失衡,包括不同性质物品间的价格失衡、物价和工资间的失衡和地区间的物价失衡。物价失衡又引起了生产的失衡和分配的失衡。
关于分配的失衡,伍启元说:“如果物价变动不使财富分配发生不良的影响,则物价问题绝不能算是一极端严重的问题。物价问题所以严重,是因为物价变动使国家财富发生一种极不公平的和违反正义的重分配……是因为物价变动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的手里,因而孕育下将来社会激烈变动的祸根。”⑦他还引了昆明九教授“物价意见书”中的一段话说明“大部份对国家民族有贡献的阶层所得到的实在报酬大为减少——减少到很不合理的地步”⑧。
伍启元分析当时物价变动的原因,共提出了四条:通货膨胀,物资缺乏,投机因素和垄断因素。前两条是基本原因,后两条是辅助原因。
1.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和就业的关系,伍启元按照凯恩斯的理论作了解释。他说:通货数量增加,“在有失业状态存在的条件下,将一方面增加劳动的雇用,一方面也提高了物品的价格。但在劳动到达‘完全就业’或‘充分就业’点以后,货币需要的增加,不会再增加劳动的雇用,其全部影响都集中在物价方面。结果如果其他因素不变,物价上涨与通货数量的增加,会成一个正比例的关系。”⑨他指出中国在抗战前就已经通货膨胀,约到1939年劳动才达到完全就业点。
伍启元继续分析说,通货膨胀包括法币膨胀、信用膨胀和货币流通速度增加,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币膨胀,法币膨胀主要是由于财政原因。“抗战发生后,由于战费的增加和税收的锐减,财政亏缺突然增大。当时当局因种种关系,并没有采用大量征税和募捐的方法,去弥补财政的短绌。结果是用发行法币的方式,去维持必要的支出,于是就走上法币膨胀的途上。”⑩法币膨胀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财政部直接委托国家发行;一种是财政部以公债或库券交给国家银行,国家银行用增加发行的办法承购。中国主要采取后一种办法,政府要为此支付很高的利息,所以更较他国为浪费。
信用膨胀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银行存款增加,但增加的倍数远不及法币的增加倍数;第二,各种存款中,活期存款增加最多,对价格的影响较大;第三,放款增加,由于币值下跌,放款的利率是负利率。有些放款被用于囤积商品,“这一类的放款,是促进物价变乱的一个重要原因”(11);第四,银行数目显著增加,也助长了信用膨胀。但1941-1942年间,《大公报》发表几篇社论,夸大了信用膨胀对物价上涨的作用。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巫宝三曾提出商榷意见,伍启元支持巫的观点,指出:“中国信用制度并不发达,抗战以来,信用数量的增加绝赶不上法币数量的增加,因此信用的因素,虽然不失为影响物价的一个因素,但和法币去比,其重要性是不大的。”(12)
货币流通速度增加伍启元未作专门论述,仅指出同投机因素有很密切的关系。
2.物资缺乏。一般认为,所谓物资缺乏,就是供给数量过少或不够。伍启元认为这种绝对的看法是不对的。他说:“物资本身是无所谓‘够’或‘不够’的,只有就供给与需要比较着说,物资才有‘够’与‘不够’的分别。因此我们所要分析的是物资的‘比较缺乏性’或‘比较稀少性’。”(13)他认为在战时中国,物资缺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需要增加,包括军需品的需要、建国的需要和人口大量西移的消费需要。至于供给减少,并不是指产量减少,而是指由于生产成本远高于战前,在同一价格下的物资供给数量减少了。
3.投机因素。伍启元所说的投机范围很广,他说:“凡是为避免货币购买力变动所引起的损失,或为取得货币购买力变动所引起的利益而购买或出售物品,都是投机行为。”(14)按照这一界定,不仅投机家的投机和富户的囤积居奇是投机,就是政府储蓄物资和家庭主妇多购存火油,也都是投机。“存货不存钱”的心理会增加货币流通速度。投机活动和物资缺乏、通货膨胀一样,都是引起供需关系的变化影响物价,但它们的性质是不同的:“以需要为例:物资缺乏所引起增加的是一种实在需要,通货膨胀所引起增加的是货币需要,而投机需要所引起增加的是投机需要。”(15)投机需要不仅提高需要和减少供给,并且使需要弹性和供给弹性都较以前减少。
4.垄断因素。“所谓垄断是指生产者和出售者的数目不多,在供给方面缺乏自由竞争。”(16)伍启元分析了战争时期形成垄断的五个原因:第一,交通困难,运费激增,地域间的货物流通困难,各市场间的竞争性较小;第二,在一个市场内,工业品的生产者有限,形成“独占”态势;第三,进口物品来源困难,必须提高价格才肯出卖;第四,财富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少数大商人成为市场的最终垄断者;第五,公营、半公营或有势力者所经营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具有独占性或半独占性的贸易公司。伍启元指出,垄断因素的存在,使供求决定价格的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价格变成由垄断者(供方)决定。“根据经济理论,垄断者所决定的价格,总较自由市场所决定的价格为高。因此如其他因素不变,则垄断因素在市场所占的地位愈大,价格便愈高……在目前中国状态下,因投机活动的关系,需要的弹性很小,因此垄断者可以把价格提得很高。”(17)
四种因素对物价上涨所起的作用,伍启元曾作出如下的估计:预计在1942年底(预计时尚未到年底),物价会比战前上涨80倍,其中属于通货膨胀的因素为30倍,物资缺乏的因素为10倍,投机和垄断的因素为40倍。他还认为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物价上涨必远超于80倍以上。
解决物价问题的方法,伍启元仍然主张统制物价和收缩通货。他说:“收缩通货和统制物价如能措置得当,其效能不只可以停止物价上涨,并且可以使价格、生产和分配都有较合理的安排,因而使物价问题得到一个真正的解决。”(18)统制物价有治标和治本的办法。治标的办法就是限价,国民政府采取的就是这种办法。伍启元主张采取治本的办法,即“根本统制”的办法:“用统制物资的生产、交易、消费、储蓄和运输去防止物价上涨、纠正价格间的不平衡和改善生产与分配的办法。”(19)也就是说,要对社会经济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统制。
如何实行根本统制,伍启元从统制目标、统制范围、统制方法、统制机构和对违法者的惩罚五方面作了分析。在统制目标上,“应对消费者维持一个最高价格,对生产者维持一个最低价格,而就价格本身说维持一个均衡的价格”(20)。在统制范围上,就地域言,应从大后方着手;就物品言,应选择几种基本的商品加以严格的管制,对其他商品也加以间接的控制。在统制方法上,是要对整个物价机构的整一的统制,还要同贸易、运输、货仓等其他统制配合起来,而根本上应从统制物资的供需着手。在统制机构上,他在1939年就建议成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具有广大权力的统制物价的最高中心机构——“中央物价管理委员会”,现在的“国家总动员会议”在管理物价方面职权与其相当,只是地方的物价管理机构职权大都过于膨大。在对违法者的惩罚上,要按照情节轻重没收其囤积货物或全部财产,情节严重的要处以极刑。
对于国民政府已经实行的统制物价政策,伍启元认为存在着六方面的缺点。第一,没有决定统制的目标,“从不考虑价格对生产或消费或分配的影响,更没有考虑到一种价格与其他价格的均衡”(21)。第二,各种物价统制虽由各中央专管机关负责,但注意力只在渝市的一小角,而没有以全国为范围。第三,缺乏一个全盘的计划,直至1942年10月,蒋介石兼行政院长公布其手订的《加强管制物价方案》,才真正有了一个整一的方案。第四,没有注意用统制供求的办法统制物价,结果统制就走上失败之途。第五,缺乏一个中央统制机构来负责统制物价的最高责任,1941年2月8日成立行政院常设经济会议,同年11月后半月决定以经济会议为全国最高平价机构,不久又以国家总动员会议来取代经济会议,仍没有真正成为全国物价统制的最高统帅部。第六,对违法的人过于宽大。伍启元对《加强管制物价方案》的实施寄予希望,并提出了一些补充的意见。
关于收缩通货,伍启元指出统制物品的供求收效比较缓慢,如欲迅速收效,则应从收缩通货数量入手。收缩通货包括收缩法币和收缩信用两项,收缩法币更为重要。而收缩法币的要点有二:“一是设法使财政收支平衡(或至少使财政亏缺缩小),因而减少今后法币的增发数目;一是使现在在市面流通的法币回笼。”(22)平衡财政收支的方法为增加财政收入和节约财政支出。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伍启元强调应从“增加由富裕阶级负担的租税”着手,“特别主张(一)征课一般财产税,(二)厉行所得税、战时过分利得税,及其他直接税如田赋等,和(三)开征奢侈品税(一种对富裕阶级所单独消费的物品课以百分之三百至五百的租税)”。对于前两种税,应采取累进税率。“这样增税的办法,一方面是用来平衡财政的收支,一方面是用来平均财富的分配。”(23)发行公债也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但伍启元明确表示不赞成国民政府实行的募债办法。第一,过去五年发行的公债主要售给银行做证券准备,不但失去了原有的经济意义,反成为承购银行膨胀货币或信用的基础。第二,过去五年公债发行的还本期都不很长,大部分在10年以内或战后10年以内偿还,增加了偿债期间的租税负担。总之,伍启元认为:“对于富裕阶级,政府应用征税的办法,而不应用募债的办法,因为这样才合乎社会正义。”(24)
伍启元在《当前的物价问题·自序》中说:“我这本小册子是以‘社会正义’四个字为中心论点的。”“当前物价问题所以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因为它实包括经济失衡和分配不均等恶劣问题。今后如欲解决物价问题,应从纠正经济失衡和树立社会正义入手。”从以上介绍的伍启元的主要物价理论和主张中,的确表明了他希望通过加强对富人的征收来解决通货膨胀的问题,即解决物价问题要顾及“社会正义”。他对国民政府的错误政策敢于提出批评,表现了学者的良知和勇气。但他所说“我这本小册子是以‘社会正义’四个字为中心论点的”,则不够确切,因为本书并不是一部以“社会正义”为中心议题而展开的论著。
伍启元希望实现“社会正义”,但是国民政府统治下的社会却与其背道而驰。一年以后,伍启元等五教授发表《我们对于物价问题的再度呼吁》,其中说:“无论从任何方面观察,物价问题现在已经接近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对社会的影响说,近年来财富分配日益违反正义,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危害国家利益的人愈加得势,而从军壮丁与公教人员的生活愈加困难。”(25)说明现实社会离“社会正义”是愈来愈远了。
四、利用外资论
伍启元的中国工业化理论主要表现于《中国工业建设之资本与人材问题》一书中。此书为翁文灏、胡庶华、简贯三主编的《中国工业化丛书》之一,1945年出版。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谈资本,下篇谈人才。上篇的核心思想是充分利用外资,故名其为“利用外资论”。
关于中国工业化的资本,伍启元估计,第一个五年计划约需300亿元战前法币。这数字十分庞大,不可能完全靠国内资本来解决,因此必须利用外资。他假定内外资各占一半,提出了如何筹措内外资的设想。
对国内资本的筹措,伍启元从考察国内资本形成的机制入手,分析说:
国内资本的主要来源系国民储蓄。国民储蓄则由国民生产与国民消费而决定。如果对国际资本流动放开不提,把生产额减去国民消费额(包括全部政府非建设用的支出)便系等于国民储蓄额(包括政府用作经济建设用的资金)亦即等于资本形成额……因此欲筹措国内资本,第一个办法系增加国民生产。其次,一国的国民消费额愈小,则如其他因素不变,资本形成额亦愈大……因此欲筹措国内资本,第二个办法系节约国民消费。再其次,一个国家的资本,有时可用于与经济建设无关的事业。因此欲使经建资本增加,必须限制资本流到与经济建设无关的事业,或鼓励和诱导资本流到与经济建设有关的事业。简单地说,筹措经建国币资本(即国内资本——引者)的办法应从三方面着手:(一)增加国民生产,(二)限制或减低国民消费,和(三)引导资本用于经济建设的途上。(26)
伍启元对所述三条分别作了分析。如关于第三条,他提出必须设法阻止资金向土地、商业投资和资金外逃。向土地投资即购买土地成为地主,自应属于阻止之列。为什么要阻止向商业投资呢?这主要是针对中国原有商业资本的弊端而提出的。伍启元认为中国战前在沿海一带的商业资本,很大一部分是买办阶级的资本,其作用仅系贩卖洋货,压制国内生产;另一部分是进行证券(公债为主)、外汇、金银、商品投机的资本。在抗战的过程中,中国的商业资本更作畸形的发展,国内很大部分资本都用作商品贩卖、商业经营、商品囤积及投机事业。因此他认为投资商业和经济建设是矛盾的,提出了阻止向商业投资这一极端的主张。对于外逃资金,则应实行有利于资本回流的政策,至少应该维持汇兑的稳定和政治的安定。
所需外币资本150亿元战前法币相当于50亿美元。对于外币资本的筹措,伍启元指出:抗战以前,中国出口总值每年仅约2.5亿美元,即使全部拿来作经济建设资金,五年也不过12亿余美元,而且其中还要减去支付进口的费用。“因此如果在战争结束后中国出口总值和与经济建设没有关系的进口数值都与战前的状况完全相同,我们便无法靠出口的办法去筹措经建所需的外币资金。”(27)如能将出口额增至10亿美元,使进口额不超过3亿美元,每年可以从出口方面获得7亿美元,五年就是35亿美元。但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不但要尽最大的力量增加出口和限制与建设无关的进口,而且要筹得国内资金支付给出口商品的生产者。“政府必须能够设法使人民(包括出口商品的生产者)储蓄价值与七万万美元相等的国币并用作经济建设……然后这七万万美元才能真正用作经济建设的途上。”(28)
上述假设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故还必须从国外筹措外币资本。伍启元指出:“如果我国能自外国筹得全数或大部份的外币建设资金,则我国的建设工作可以较易成功,而同时人民的痛苦也可以大为减少……筹措外币建设资金对中国最有利的途径是利用外资。”(29)为了能充分利用外资,伍启元提出利用复员的机会向英、美政府交涉借贷其船舶、交通工具、工厂机器设备和剩余的钢铁、原料、器材等;向外国政府和私人借款;由外国商人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等。针对有些人害怕直接投资会使外人或多或少地控制中国的国民经济,伍启元回答说:“在平等新约已经订立的今日,只要政府能够拟订合理的工厂许可法,成立管理工矿投资之机构,使一切投资均与经济建设计划配合起来,则外人在华设厂是利多弊少的”(30)。还提出:“我们应规定外国政府在中国的任何投资,必须以中国中央政府或其所委托的国家银行为对手。中国任何机关或国营事业均不得直接向外国政府或私人借款,如有需利用外资时,应由中央政府集中洽贷。必要这样,我们才可以防止外人利用贷款之方式去助长地方割据和防止割据势力的复燃。”(31)
伍启元假定中国抗战胜利后就会进入经济建设,而且有一个五年计划,他只是讨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资本筹措问题。他用数量分析的方法表明中国决不可能仅仅依靠国内资本进行工业建设,必须大量利用外资。他的积极利用外资思想和孙中山的主张一脉相承,而且有新的发展。但是他的主张隐含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一个能领导中国工业建设的合格的中央政府。从抗战时期伍启元对国民政府的批评,不难看出他是不会相信国民政府能够胜任工业建设重任和实行正确的利用外资政策的。而在伍启元的利用外资论中,合格的中央政府却是无须讨论的既定前提,这就使他的理论和现实存在着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
五、和谐管理论
《中国工业建设之资本与人材问题》下篇讨论了中国各种建设人才(包括普通工人、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的需缺和训练问题,其中最有意义的是提出了对工人的管理办法,可以名之为“和谐管理论”,“和谐”是他的原话。
伍启元估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的工矿业和交通业约需工人450万人,主要来源是复员军队和农民。复员军队约可供给三分之一,农民需供给三分之二。他说:“使劳工从农业解放下来的唯一妥善办法是使农业机械化……为着保证工业革命和交通革命能够得到足量的工人供给起见,我们也有使农业机械化的必要,但农业机械化的进展必须与工业革命及交通革命的进展相配合,务使前者所放出来的工人全数都为后者所吸收”(32)。
工人中的一部分需要成为技术工人,伍启元估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约需140万人。中国因为教育比较落后,要在五年内得到140万小学生来做技工,困难是很大的。伍启元认为可以依照工作性质,采取三种训练办法:一是学徒制度,这种制度初期占有重要地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逐渐采用较新式的训练办法;二是各种训练学校,这是训练技工的主要方式;三是雇用外国或华侨技工,并实行由他们招收学徒的特种学徒制度。此外,还需有精细的技术工人,应有计划地选择在美华侨的青年,有系统地在美国工厂分别学习,使其成为中国技工的一部分骨干。
在工人的管理方面,伍启元强调要建立劳动纪律和提高工作情绪。
关于建立劳动纪律,伍启元指出,现代生产是一种机械的生产,生产的工人也必须像机器一样有纪律,每一个工人都要成为生产机构一个不可分的部分。工人应该遵守上司的指挥,准确地完成所担任的工作。指挥者应该按照科学的方法去组织劳动,安排人力。
西方的企业管理有所谓X理论和Y理论。X理论认为人是厌恶工作的,必须进行强迫性的管理;Y理论认为人并非天生厌恶工作,在管理上应注意发挥工人的潜力和创造力。伍启元的管理思想与Y理论有相似之处,他指出:“在每一个工厂内无论在工人之间,无论工人与管理指导人员之间,都应该很和谐地生活着。必要在完全免除了冲突的心理状态下,然后厂内才能建立起完满的劳动纪律。”(33)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应该“和谐地生活着”,没有“冲突的心理”,表明了伍启元对工人的尊重态度。他认为劳动纪律只有在尊重工人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所提建立劳动纪律的条件有:妥善和适当的工资制度,按年考绩的加薪办法,工人雇用的保障制度(不使其失业),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注重工人的福利。还要鼓励和协助工人成立工会,发生劳资纠纷由国家仲裁,依照公正的原则加以处理。禁止资本主关厂或开除工人,禁止工人罢工和怠工。
此外,伍启元还提出仿照苏联的办法,实行工作证制度。工作证向国家劳动管理机构领取,没有工作证的不得工作。解雇工人或转业须得到管理机构的许可。
伍启元认为实行上述办法可以使经济建设得到一批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性的工人,但还不能使工人的工作效能提到最高点,必须进一步改善工人的心理和提高工人的情绪。提高工作情绪的方法有:
(一)改良工人环境。“工作环境对工作效能影响甚大。”(34)工作环境包括工厂的位置、建筑、光线、空气、卫生、防险及其他设备等。
(二)减低工作时间。“在现代的生产中,因为机械化的程度增加,分工的程度较细,工作的单调性增大,工作时每种动作的次数增多,工作时的自然休息减少,因此工人在工作时异常紧张和容易疲劳。”(35)工人每日工作七至八小时,最多九小时,现在工作十一小时左右的办法必须以法律禁止。
(三)改善工人待遇。中国过去的工资只能维持生存,根本谈不到维持效能。必须提高工资水准,对工作效率特高的还要发给奖金。此外,工人的住食、医药、工人补习及子弟入学等无形收入,都应特别推进。对工作效能特别高的工人,应给予进一步教育或训练的机会。
(四)变更工人的工作态度。可从三方面着手:使大家认识到劳动是高贵的;使工人有参加工厂管理的机会;使工人有同享利润的权利。
(五)实施工作竞赛。伍启元介绍苏联的斯达汉诺夫运动,作为中国推行工作竞赛运动的参考。
从以上可见,伍启元的企业管理目标是建立劳动纪律和提高工作情绪,管理方法是满足工人的各种合理需求,形成企业成员间的和谐关系。他的和谐管理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先进性,就是在今天也能给人以新的启示。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物价统制论》,正中书局1943年版,第8页、第9页、第10页、第13页、第15页、第17页。
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当前的物价问题》,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第9页、第10页、第48~49页、第49页、第57页、第60页、第62页、第70页、第71页、第74页、第77~78页、第81~82页、第96页、第97页、第105页、第112页、第115页、第123页。
(25)《昆明九教授对于物价及经济问题的呼吁》,求真出版社1945年版,第34~35页。
(26)(27)(28)(29)(30)(31)(32)(33)(34)(35)《中国工业建设之资本与人材问题》,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4页、第22页、第24页、第26页、第30~31页、第32页、第57页、第71~72页、第74页、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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