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为纲领全面加强党的现代化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纲领论文,现代化建设论文,代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站在世纪交替的历史高度,以当今世界格局多极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兴起及其对我国的深刻影响为背景,总结过去、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对我们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进行战略思考,精辟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这个重要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刻,高屋建瓴,从根本上回答了在充满挑战和希望的新世纪,我们党要把自己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这既是对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新概括,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可见,“三个代表”思想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面对新的执政环境和新的历史任务,我们党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改革那些不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习惯和做法,大胆探索与“三个代表”的要求相适应的途径和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的时代化、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和执政方式的科学化建设,努力实现党的自身建设的现代化。
一、用科学的理论和知识把全党武装起来,实现队伍素质的时代化
党的建设规律表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历来是同党的历史任务以及党为完成这些任务而确定的理论和路线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这个在高新科技快速发展和世界多极化趋势日益明显的时代条件下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执政党,只有首先用科学的理论和知识把全党武装起来,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时代化,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完成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因此,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成新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从履行“三个代表”职责的层面上来说,党只有按照先进社会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规定,用现代科学理论和先进知识把全党武装起来,才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通过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而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为在当代条件下,先进的社会生产力是智能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含量越来越高,在专业分工不断深化基础上的社会协作越来越紧密;先进的文化不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灵魂,以现代科技文化知识为主导,而且必然在纵向上继承古代优秀文化遗产,在横向上吸收世界一切现代的先进思想文化成果;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载体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条件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这些都客观地要求领导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党,必须以党员、干部素质的时代化为基础和前提,以此承载起“代表”的责任和使命,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推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要求。所以,各级党组织要从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时代高度,抓紧做好用科学理论和现代知识武装全党的工作。
第一,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用这个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党,就能把全党的思想和意志统一起来,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这就要求党组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和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全面把握这个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并积极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现代化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理论学习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反对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和运用,增强想大事、解难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我们党推进和驾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水平。
第二,要用现代科学和文化知识丰富全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当今世界,已经进入高新科技蓬勃兴起并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特别是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速崛起,科技进步已经成为国家富强、人类文明的主要动力和源泉。以高新科技为主要特征和发展动力的知识经济,对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和人类的生存、发展条件,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它不仅深刻地改变着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结构,而且也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我们党要在这种新的时代条件下成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党员和干部队伍的现代科技文化素质,实现知识化和专业化。因此,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与国内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选派一部分干部到专业院校深造,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在职进修,组织基层党员参加农校、农函大学习,利用远程和电化教育手段办好专业培训班,搞好科技文化下基层和科普活动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的特征、规律和动态,借鉴世界各国管理市场经济和操作现代金融的经验,以及领导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种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要健全鼓励党员干部学习和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的制度和机制,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费用、授予学位和评定职称、选择就业岗位和创办企业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保证,在全党掀起一个学习并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的新高潮,实现党员和干部队伍素质的知识化、时代化。
第三,要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全党,保持应有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江泽民指出:“我们党是围绕自己的政治纲领、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线、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有铁一样的纪律。”严格而科学的纪律对党员干部的素质做出了规范性、约束性的要求,既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提高科技文化素养,也有利于抑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吸引力,是党员干部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在当前情况下,用纪律约束全党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把全党的精力和智慧都集中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上来。对于那些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纪律规范,要督促全党积极认真地执行,违反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于那些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纪律,要根据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或者重新建立,以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加速党员干部素质时代化的进程。特别是对执政、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内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等问题,更要用严格而科学的纪律加以预防和抑制。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决同破坏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使我们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应有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发挥好“三个代表”的作用。
二、切实完善新形势下党的政治活动制度,实现党内生活的民主化
我们党执政的中心任务,是利用制度和政权的双重优势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在完成这个执政任务的过程中,除了必须发挥广大党同的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外,还要按照自身的性质、组织原则和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制度,率先为“两个文明建设”创造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条件。这是因为,从生产力发展的层面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社会生产力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环境,而先进社会生产力在其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经济体制技术合理性和利益公平性的要求,对上层建筑特别是政治体制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必然首先对掌握国家政权、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执政党提出来。从文化发展的层面上说,作为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文化,“是某一社会中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的关于政治制度的概念、价值观和倾向的准则”[1]。而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政治民主制度、体制和法律等,也是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党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必须首先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用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推进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完善党内政治民主制度,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为先进社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第一,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集中全党的智慧制定科学的路线和政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党员行使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集中全体党员意志决定重大问题的基本形式,党的代表大会也就由此成为同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又由于各级党代表生活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之中,能及时体察民情,知晓民意,对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和利益需求比较了解,这决定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在推进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法制化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们这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根据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前进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集中全党的智慧做出符合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规律的重大决策。应该扩大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范围,取得经验后在全党实行,发挥其同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扩大党内政治民主和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完善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适当增加全委会开会次数,并用制度划清全委会和常委会的权限,防止常委会少数人甚至按个别人的意志决策。全委会和常委会决定的经济、干部、改革等重大问题,要在科学论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票决制,保证决策质量。各级党委应建立与党代表的经常联系制度,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范围,为各级党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要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执政党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对全社会的政治民主建设起着较大的示范、指导和保障作用。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而促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内容。毛泽东曾经把“党内生活的民主化”作为巩固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来对待[2]。我们党一直努力发展党内民主,活跃党员思想,鼓励全党充分发表意见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党内民主渠道仍然不够宽,普通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程度还不够高,有些地方还存在家长制现象,造成部分党员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地发展党内民主,并通过建立各项具体制度,使之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的方针政策要及时传达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重要事情应先在党内讨论。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和党报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推广基层党员议事会的做法,支持党员尽可能多地参与党内事务的讨论和管理。健全党内信访制度,使党员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批评能及时反映到领导机关,监督领导干部的公务和社会行为。另一方面,要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是发扬党内民主,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和表达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凡是党章和党的制度规定由选举产生的党组织负责人,要一律通过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使选举人能真实地表达自己及所代表的党员群众的意愿。保证了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也就有了保障。
第三,要按制度办事,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决定的一般是涉及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生产力和文化的发展及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党委决策、议事的质量及工作运行的效率,直接关系到落实“三个代表”的程度与水平。因此,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起来,是落实“三个代表”思想和要求的重要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江泽民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工作实际,建立各项具体的制度和程序,不断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由党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不能由任何个人说了算。党委集体讨论问题,要实行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认真纠正“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3]的问题,保证集体领导的实现。集体决定了的事情,要落实承办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由承担者具体去落实,不允许在落实中互相推委,失职者一定要追究责任。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支持班子成员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的同时,要强化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解决,从而把集体决定的事情认真办好。加强工作过程中的情况沟通和相互合作,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环节,要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或运行机制,把这些要求制度化、法律化,引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和落实。
三、按照依法治国方针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实现执政方式的科学化
我们党要真正做好“三个代表”,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目标,就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国家的政治民主化建设。
第一,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领导人民执政。党的十五大向世人宣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力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和政体组织形式,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方式。由于人民代表大会是议行合一的国家权力机关,执政党必须处理好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并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把党委的意图和主张转化成国家意志,进而推进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一要坚持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执政党一定要加强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但这种领导不是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也不是党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包办国家权力机关的日常工作,而只能是政治上的领导和工作上的指导,即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委要依法支持人大独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可以提出建议,但不能直接向人大发命令、下指示,更不能强迫人大通过党委的意见和推荐的干部。党委的意见和推荐的干部要想被人大认可和通过,办法只能是使提出的建议和推荐的干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并向人大做出实事求是的说明,用党委意图的公正性、民主性和科学性保证人大的转化。要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的作用,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但党委同样不能强迫党员代表违背人民群众的意愿行使权力,不能用党员身份限制代表的民主权利。二要支持人大的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立法和监督法律的执行,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能,也是表达公民意志的重要方式。党的政策和主张要上升到国家意志,也必须通过人大的立法工作来转化,因此要特别重视和支持人大的立法工作,坚决纠正有的地方党委只关心人而不关心法的行为。党委除应支持人大依法履行立法权以外,还要强化调查研究和了解民意的工作,根据先进社会生产力和文化发展的要求,根据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及时而科学地提出立法建议,由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去进行立法工作。党委既不能强迫人大立法,也不能否定人大的立法,只能通过党组织和党员代表认真负责的工作去影响立法。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具有权威性和合理性。当监督和被监督双方出现分歧的时候,党委不能随意干涉,而应根据有关法律进行协调,支持人大的合法监督,保障人民权力的实现。三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队伍建设。人民代表大会既然是议行合一的国家权力机关,那么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素质,就成为人大工作质量的关键。因此,党委要帮助各级人大加强自身建设。在保证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代表的理论、科技和文化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措施,为代表议政提供方便,创造必要的条件。鉴于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能和繁重任务,要强化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在委员的年龄和专业结构上进一步优化,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群众很拥护、身体能适应的干部,选任到各专门委员会,提高常委会的决策质量,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
第二,要健全多党合作的制度,实行民主执政。我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经过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优化与选择,除我们党执政以外,还有八个参政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聚集着一大批科技文化素质比较高、代表性比较强的各界人士,他们既是先进社会生产力的一个方面,也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我们党要成为“三个代表”,领导国家的现代化和民主政治建设,也必须处理好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党制度。在当前的情况下,健全多党合作的民主制度,主要应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加强与各参政党的沟通和协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要保证各参政党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地位平等,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执政党对参政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靠民主协商、政策引导、交换思想来实现。地方党委要完善协商方式,拓宽合作渠道,通过民主协商会、征询意见会、座谈会等方式,就重大决策和有关人事安排,以及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广泛听取参政党的意见和建议,交流情况和思想,并认真采纳他们的正确意见。这要作为必须的民主程序,用制度和法规的方式固定下来。二是充分发挥各参政党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要保证各参政党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大和政协常委、人大和政协专委中占有适当比例,人大和政协领导成员中也要有一定比例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要保证各参政党的代表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视察、调查活动,保证其提出批评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特别是人大和政协专委组织的有关立法、建议和专政调查研究,既可以吸收参政党的代表或委员参加,也可以聘请不是代表或委员的参政党成员参加,并认真采纳他们的提案和建议。三是推荐各参政党成员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政府组成人员和司法、监察、审计机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都应配合优秀的参政党干部,特别优秀的可以担任正职。还可以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长的参政党成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督导员或巡视员,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党的干部要与参政党的干部合作共事,平等相处,支持他们的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行使好权力。
第三,科学设置党政领导职能,依法实施执政。政党执政的目的是把本阶级的根本利益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确立为社会的公共秩序,因而最重要的手段是控制国家政权的政治决策权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将要到来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政治决策功能相对减弱并受制于法律的调控,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控制方式也就应该由直接领导变成间接领导,从宏观上控制行政权力的运作。一要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党从具体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在更高层次上实施领导。要撤销直接行使政府权力的党委工作部门,把行政权力还给政府。党委要管好全局性、战略性、政治性的重大问题,那些业务性、技术性的具体问题,由政府去进行管理。党委对行政机关的领导,主要应靠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机关的党组去实现。党委可以就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中的有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制定政策和决策,然后由人大转化成权力机关的决策或由行政机关的党组去具体落实。党委要对党组和人大决策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深入落实的对策性意见,继续由政府党组去落实,从而在宏观上强化对政府的控制和领导。二要强化人大立法和法律监督,使政府的政治功能合理弱化,通过法律和人大实施领导。党委要指导人大强化立法力度和立法水平,及时合理地提出立法建议,使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活动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操作性,使行政性计划、指令和政策转变成法规,从而减少政府临机处置重大问题的几率,弱化政府的政治决策功能。同时,要支持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党委和人大决策的有效落实,保证党委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和自身的路线、政策等方式提出的主张的实现。三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党委要推荐优秀干部到政府机关去担任领导工作。党组织要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掌握在现代条件下运作市场经济的规律和方法,在加强党的领导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引导干部依法行政,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廉政勤政,正确行使权力,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用自己出色的工作和良好的形象实现党的领导。
标签:政治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政治素质论文; 党的纲领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决策能力论文; 科学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