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的区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党合作论文,制度论文,政党论文,区别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全面分析和正确认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的区别,对于深刻理解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优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所谓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政治传统、现实生活中形成的政党相互作用的形式,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政权的合法方式,政治资源为政党所享有的分配规则。本文拟从政党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即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政党与政治资源的关系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的区别。
一、政党关系方面
政党关系,是指在一个国家内,政党之间的关系及处理这种关系的规则。
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各政党在政治体系内是平等的,竞争是政党关系的主旋律,各政党在共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前提下,是相互制衡、相互斗争、彼此倾轧、尔虞我诈的政敌关系。各政党为了达到执政或干预、影响政治的目的,从互相谩骂、互揭丑闻到金钱收买、造谣恐吓,无所不用其极。
在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在多党合作制度中,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这种关系,已成为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传统。我国宪法和各政党的章程都体现了这种政治传统。《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中共与民主党派的这种关系作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是:
第一,各民主党派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这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经过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所得出的共识和共同行动准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在斗争实践中形成的。
在建国前夕,八个民主党派就已正式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后在历次党章中一再重申。各民主党派都深刻理解:只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不断成长和进步;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等于否定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切成果,否定民主党派走过的光荣的历史道路。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共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
第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彼此信任、真诚合作关系的生动写照,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奋斗中,风雨同舟几十年的经验总结。这一方针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1956年,毛泽东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化和发展,它深刻地体现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互相监督是这一方针的核心内容。监督是相互的,但是首要的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中共处于执政地位,非常需要听到各种批评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实现形式主要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等。
二、政党与政权关系方面
所谓政党与政权的关系,是指政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占有的地位,发挥的作用及政党在权力运作系统中遵循的规则。
在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中,维护现存制度的两党或者多党轮流执政。由于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以及公务员制度,政党与政权的关系,主要局限于政党与议会和政府的关系上。在内阁制国家,议会中获得多数议席的政党,便成为执政党,负责组阁,一般由执政党的领袖担任首相,提出各部部长名单,组织政府,执掌国家行政权力,政府向议会负责。在总统制国家,总统所属政党即为执政党,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由于总统与国会是分别选举的,总统不对国会负责,因而执政党不一定是议会的多数党。无论是内阁制还是总统制国家,反对党或者在野党均没有行政权,如果不在议会中占多数,实际上也等于没有立法权。但是,它们有牵制和监督执政党活动的政治权力,它们主要通过议会和新闻媒介对执政党进行制约、监督,以各种方式影响选民,以争取执政地位。
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的参政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参加竞选。资产阶级政党首先是选举的工具。政党通过选举获得在国家政权和政治生活中的合法地位。因此,政党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倾尽一切手段,使出浑身解数,参加组织竞选、操纵竞选。第二,制定和推行政策。西方政党一般都有研究和制定党的纲领与政策的专门机构和人员。政策制定以后,通过发表竞选演说和传播媒介,广为宣传,争取选票,执政后,便加以推行。第三,执掌政权。主要通过争夺议会和政府席位的方式来实现。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与西方执政党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性质不同,西方的执政党是代表一部分资产阶级的利益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其次,西方的执政党是通过两党或多党角逐赢得执政地位的,其地位是不稳定的,不可能是长期的,往往今天是执政党明天可能沦为在野党或反对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则不存在这种被替代的现实性,执政地位是稳定的、长期的。第三,西方的执政党一般限于负责组织政府,掌握国家行政权力(部分地方行政权力还可能由别的党掌握,当然是在全国政令统一的条件下),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以及对于社会经济、政治组织、意识形态等方面,只能施加有限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范围则是全面的,包括以上各个方面,包括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无一例外。这种执政方式是强有力的,高效率的。
我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不仅与西方的反对党或在野党根本不同,与参与执政的弱小政党也不同。在某些西方国家,有的政党在与其对手竞争中,联合其他较弱的党参与竞争,联合执政。那些参与执政的弱小政党也可视为参政党。但它们的参政,与我国的民主党派参政相比,从性质、内容到形式,都根本不同。
首先,在性质上,我国各民主党派参政,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体现。民主党派参政,就是代表我国一部分人民群众,即其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参政,而西方国家的弱小政党参政,实质上是相互竞争的资产阶级各集团在争夺执政地位相持不下的情况下,通过妥协,联合瓜分权力。
其次,在内容上,我国民主党派参政是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各级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整个政权系统。这要比西方联合执政中的弱小政党的参政内容丰富、广泛得多。
再次,在形式上,我国民主党派参政有多种多样的渠道和方式。西方国家弱小政党参政的形式主要是进议会和入阁占席位。我国的民主党派成员可以以人民代表的身份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入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工作,包括担任领导职务;其组织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中国共产党共商国事;还参加中共召集的各种座谈会参政议政。
与西方弱小政党参政比较,我国参政党具有三个特点:第一,稳定性。我国的政党制度不是各党互相竞争,轮流执政。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是稳固的,没有被取代、取消的问题。第二,长期性。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由我国社会制度的性质、政权的性质和民主党派本身的性质所决定,是长期不变的,不像西方国家一些政党在政治角逐中随时有被替代改变的可能。第三,广泛性。我国民主党派参政不限于国家政权,更不限于其中的行政权,而是涉及以政权为中心的我国社会政治生活各个重要方面和领域,具有广泛的内容和丰富多样的形式。
三、政党与政治资源关系方面
所谓政党与政治资源的关系,是指政治资源的分配规则,包括划分政党享有政治资源的范围,运用政治资源的方式等等。
在西方国家,政党与政治资源的关系,主要是由有关法律、选举制度及政党的竞选纲领所确定的。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宪法和有关法律不允许危害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党存在,把社会的政治资源强制性地全部划入资本主义政治体系中。第二,用法律等形式保障两党制或多党制,并通过选举制度将政治资源导入两党制或多党制框架。第三,靠政党竞争实现政治资源的分配。前面两点从政治上对政治资源的分配作了原则规定,但能否实现这种分配,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政党之间的竞争。
在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中,政党与政治资源的关系,主要由有关政策、中共与各政党的协议和各政党的章程所确定。它反映了政党的历史发展及性质、地位和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资源的广泛性。凡是年满18岁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各民主党派在建国初期,是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在新时期,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建国初期,根据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决定,各民主党派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重点是: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民革的主要是原国民党员及与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士;民盟的主要是文教界的知识分子;民进的主要是中小学教师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民主党的主要是经济建设界有关人员和公教人员;九三学社的主要是学术界的中上层分子;致公党的主要是归国华侨和与华侨有联系的人士;台湾的主要是祖国大陆上的台湾省籍同胞。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中形成的“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的方针没有变。民主党派的政治资源有几个特点:一是局部性,即包括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而且各民主党派都有各自的发展重点和范围。二是联盟性,即民主党派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一种政治联盟。三是干部性,即民主党派是干部型集团,主要在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中吸收成员。
上述关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根本区别的分析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根本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它符合我国的国情,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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