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_政府职能转变论文

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_政府职能转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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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机构改革是我国政府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效率低下,不仅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也严重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因此,加快机构改革事关全局,势在必行。

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所在。

20年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进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并进一步展开;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新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并在治理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企业改革步伐加快,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效益好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所有这些,给国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改革的发展并不平衡,面临的任务仍很繁重。相对于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来说,国有企业的改革相对滞后。从总体上说,国有企业还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还存在重大缺陷,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相当大的局限,有时甚至发生扭曲。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也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要解决好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结合的历史性课题,就必须攻克这个难点。而深化经济改革的攻坚任务同政府机构改革密切相关,可以说,国有企业能否真正进入市场,摆脱困境,全国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能否加速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长期全面确立起来,关键就在于政府职能是否能够坚决转变,真正实行政企分开,用新的国有制形式替代从根本上排斥市场机制的国有国营的形式。

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实行精兵简政,是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机构膨胀,人员臃肿,使财政不堪重负,基本成了“吃饭”财政,拿不出多少资金用于经济建设,直接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据有关方面计算,我国总人口与财政负担的脱产人员的比例,五十年代为600:1,现在是40:1。国家预算用于行政管理费的支出(不包括事业单位和国防单位),1978年为53亿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4.7%;1995年为996.5亿元,占14.6%,平均每年增长18.9%。这还不包括预算外收入中的各种摊派。在庞大的机构和人员的压力下,不少地方财政连吃饭都难以维持。例如,1995年全国有1245个赤字县,占县级单位的50%;欠发工资的有688个县,欠发工资额达55.3亿元。这当然就没有财力用于生产建设了。机构重叠、人员过多,不仅消耗大量资财,而且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层层审批、手续繁琐、互相扯皮、拖拉积压等种种弊端,无论在内部事务和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的高效运转与发展。这种状况不改变,既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适应不了国际科技、经济激烈竞争的形势,必将使我们的事业陷于被动。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和估计。

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下放权力,又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基层和群众积极性的重大举措。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权力不宜过份集中”。“权力过份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又说,“政企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严重弊端,就是政企不分,经济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政府包揽了本应由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既极大地束缚了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又不可避免地产生种种官僚主义。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权力,他说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调动积极性,这就是最大的民主。进行政府机构改革,把经营自主权下放给企业和基层,使政府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符合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精减机构和人员也是加强廉政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条件。

机构庞大、人员臃肿,必然滋生腐败,影响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以公款消费为例,全国每年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就要花掉大笔资金。由于机构和人员过多,财政负担不起,于是种种“创收”层出不穷,乱收费、乱摊派愈演愈烈,层层设“小金库”,不仅加重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民怨沸腾,而且扰乱分配秩序,助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显然,不下决心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不仅不能克服官僚主义,也难以遏止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不可能建设一个人民热切期望的高效廉洁的政府。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推进机构改革是国内外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是解决种种深层矛盾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许多问题就好解决。所以,尽管这项改革任务重、难度高、风险大,也决不能再拖,更不能后退。必须看到,当前国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国家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社会政治稳定,承受能力增强,各方面对机构改革逐步形成共识,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坚定不移地把机构改革推向前进。

政府机构改革必须着力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现在的任务,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动摇、不变调、不走样,使方案得到完满实现,必须以邓小平行政理论为指导,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上下功夫。

邓小平同志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是对体制的革命。这就是说,机构改革决不只是单纯地裁并几个单位,精减一些人员,而是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上层建筑领域适应经济基础要求的一场深刻革命,目的是要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一点,才能抓住机构改革的要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机构和人员也才能减得下来。过去几次机构改革,尽管都取得一定成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因而出现了膨胀——精简——再膨胀的局面。这次机构改革的方案,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上下了决心、动了真格,迈出了重大步伐。有的同志说,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可谓一语中的。所以,在组织方案实施中要毫不动摇地抓住这个重点,切实转变职能,坚决实行政企分开。

转变政府职能,首先要转变观念。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认为只有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才是社会主义,才能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观念根深蒂固,并且形成了一种政府机关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的习惯,似乎不这样就无事可做,就有失落感。实践证明,这种观念和习惯是不正确的,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正是由于各级政府层层办企业、管企业,一方面束缚了企业的能动性、积极性,企业的盈利乃至折旧都要上交财政,没有自我更新与发展的机制和能力,也没有相应的责任,吃国家的大锅饭,更没有优胜劣汰的竞争,结果是产品、技术、设备几十年一贯制;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掌握了财力就铺新摊子、上新项目,投资决策没有责任约束。于是条块分割,大而全,小而全,低水平重复建设愈演愈烈。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产品老化,技术陈旧,包袱越来越重,整个经济结构则越来越不合理。目前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存在的种种问题,正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爆发。几十年的历史已说明,靠政府部门直接去管企业是管不好的,这种体制不可能使国有企业充满活力,技术不断进步,也不可能使国有经济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也许在经济规模比较小、企业数量不多、而政府管理又比较有效能的时候,这种体制可能起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规模扩大,企业数量增多,政府部门越分越细,种种弊病就日益显露,必然成为束缚社会化生产发展的羁绊。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探索,我们提出了要从根本上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应地要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放给企业,把应当用法律手段或通过中介组织处理的事务分离出去,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同时转变国家管理企业的方式。这就是在历史的比较和现实的经验中得出的科学结论。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紧随实践的发展而转变,才能提高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为了搞好职能转变,还要提倡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全局观念。有的时候,转变职能的阻力不仅来看认识滞后,还由于利益的驱动。对于这种矛盾,我们除了应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外,要着重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处理问题。在“三定”工作中,首先要把职能定准确,应该交给企业的职能,即使很熟悉甚至有好处,也要坚持交出去;应该履行的职能,即使是吃力不讨好的难事,也要留下来,这样才能把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第二,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权限,改变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

这次机构改革的力度相当大,调整的面不小。不管是保留下来的机构,还是新组建的机构,都有一个调整部门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职能分工的问题。在部门内部也都有一个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和理顺内部关系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难以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难以实现精简任务和提高效率。要在改变管理方式和机制上想办法,不然机构和人都减不下来。政企分开后,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监督企业领导人,到企业不干预生产经营,只查帐,评估企业财务状况,以此作为奖惩任免厂长的重要依据。这是政府管理企业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是企业人事制度的重大改进。国务院的秘书局,过去担负繁重的文件协调任务,结果用人多,文件周转时间还很长,一个文件往往几个月都出不去。今后要求主管单位在文件上报之前就要同有关部门沟通,听取意见,然后把情况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再审核批复。秘书局不再承担协调任务,而发挥部门自己的作用,这样管理方式变了,工作量大大减少,机构和人员就可以精简了。过去机构改革中,有些部门合并了,但职责、机制和管理方式并没有调整,结果只是形式上合在一起,还是各管一摊,各自为政。这就象组建企业集团一样,只是归大堆,没有按市场的要求,进行生产要素的改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与效益就不可能得到提高。

第三,采取得力措施,在切实做好人员分流上下功夫。

人员分流,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这次改革,机关干部编制总数要减少一半,是历次机构改革减编最多的,任务艰巨,但又必须做到。机构是职能的载体,高效廉洁是人民的期望,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体制改革与“消肿”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不改革体制,不转变政府职能和改善管理方式,就不可能“消肿”;反过来,不坚决“消肿”,精兵简政,养这么多行政人员在那里干预经济,部门林立,相互扯皮,有利的事争着干,困难的事推着不干,你这里下放权力,他那里在上收权力,这样要转变职能也是不可能的。邓小平同志曾把减人的力度提到革命精神够不够的高度来认识,非常深刻。同时,人员分流关系干部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又要做过细工作,妥善加以处理。

人员分流,必须处理好“留”与“分”的关系。留在机关的,要有强的干部,也要有点一般的干部,这样组合起来整体优势可能更好。应当把好的干部派去加强企业,这是根本,企业办不好,一切都没有基础。现在机关里窝了很多高素质的干部,不仅不能发挥作用,时间一长还把人窝懒了。所以要倒过来,下决心把好的干部派到企业去,派到能充分发挥他们作用的地方去。这样机关消了“肿”,财政减轻了负担,企业也得到加强。两方面队伍的素质都改善了。国务院各部门分流的人员今年底要分离出来,但安置好要三年时间。这样既可保证新机构尽快轻装上阵,按新体制正常运转,又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分流人员的工作。基本办法是“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离岗的人员未正式安排工作前,保留职级,对他们绝不能有任何歧视。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根据各种不同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和相应政策,通过定向培训等多种渠道把他们安排好。

第四,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逐步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法制建设,多次强调要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在机构改革问题上,他明确提出,“编制就是法律”,他说:“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比较薄弱,按长官意志办事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不利于巩固改革的成果,必须加大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能在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上有法可依。其次是修订或制订政府部门组织法,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各部门的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这样,逐步使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转道,从法律上保证改革的成果。

机构改革是一项艰巨任务,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涉及部门权力和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方针。决心要大,步子要稳,工作要实。方案一经批准,就要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坚决执行,决不能消极拖延,或者打折扣;同时,在组织实施中要注意把机构改革同推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统筹安排,避免出现大的震荡。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松,国有资产不流失。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完成机构改革的任务,把政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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