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伦理作为人际关系研究”的前提_伦理学论文

论“伦理作为人际关系研究”的前提_伦理学论文

和辻哲郎对“作为人际之学的伦理学”的前提论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人际论文,之学论文,前提论文,辻哲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到“交往伦理”的理论,人们往往首先想到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1929- )。其实,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日本的伦理学家和辻哲郎(1889-1960)就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并建立了相应的伦理学理论,提出了具有先驱意义的思想。

作为一名日本的伦理学家,和辻哲郎的思考首先是从“人间”这个典型的日语词开始的。日语的“人间(读作Ningen)”一词是用来指称单独的人或人类总体的一个词语。因此,它并不是现代汉语中人世间、人类社会的意思。和辻哲郎的重要的伦理学著作《作为人际之学的伦理学》(日语原文是《人间学としての伦理学》)就是采用日语的“人间”一词来表达的。日语中也有“人”和“人类”这些词汇,但和辻之所以坚持要用“人间(Ningen)”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就是因为他强调伦理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之中并作用于这种关系这一基本观点。可以说,“人间”是和辻哲郎“人际之学的伦理学”的前提,他关于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思想是其伦理学所以能够成立的基础。

和辻的思考从人与人之间的“间”开始。这个“间”究竟是指什么呢?是空间上的间距,还是时间上的间隔?我们说人与人之间的时候,是在讲时间问题呢?还是应当第一性地将其定义为空间,所谓先后,是把场所位置规定为原形?还是把时间经过看成前提,和辻在他的另一部代表作《风土》的序言中写道:“我自己开始思考风土性的问题是在1927年的初夏,是我在柏林读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的时候。以时间性来把握人的存在结构这一尝试,对我来说是极有意思的。但是,虽然时间性作为这样一个主体性存在结构在这里被充分地加以利用了,可空间性呢?为什么同样是作为本源性存在结构的空间却没有同时发挥出作用呢?这对我本人来说是个问题。……这里,我看到了海德格尔的工作的局限。”(《和辻哲郎全集》第9卷,第1页[岩波书店,1981年,以下简称为《全集》])这段文字写成于1935年8月,我们不得不为和辻的思索具有一种世界性的同步性而感到惊讶。和辻认为海德格尔的局限是过于偏重时间性,海德格尔所说的“Dasein归根结底不过是指个人”。(《全集》第8卷,第2页)和辻的这一结论是否恰当我们姑且不论。当时,海德格尔的这部著作正在逐步获得经典名著的地位,许多人对其崇信有加,而这时的和辻却紧紧盯住它并针对“时间”提出了空间中的问题。对空间性的思考,这在当时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也是具有先驱意义的。在和辻看来,人在空间性的联系和交往是更重要的,他通过下面的三个论证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1.他我的证明

和辻对空间性问题的思索在他的其他著作中也可以看到。例如他的《伦理学》“序论”开篇就写道:“我尝试着把‘伦理学’规定为作为人际之学的第一个意义即是:要使人们从把伦理单纯地视为个人意识问题这种近代思想的谬误中摆脱出来。这一谬误源于近代的个人主义式的人性论。对个人的充分理解这件事本身是近代精神的功绩,而且也具有不容忘记的重大意义。但是,个人只不过是人类存在的契机之一,而个人主义却要用它来取代人类全体。这种抽象性是全部谬误的根源。作为近代哲学出发点的孤立的自我观点正是这样一个例子。”(《全集》第10卷,第11页)在和辻看来,“人类存在”的另一个契机就是作为“世间的”人的“性质”、“人的在世性或者称之为社会性”。(同上,第22页)和辻在这里说的“近代哲学的出发点”即指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那么,在他看来,笛卡尔的所谓方法上的怀疑论使事物的哪些信息丧失了呢?

笛卡尔为他的怀疑方法寻求到的可靠基础就是“我思”即“自我”的原理。笛卡尔对不确实可靠的事物加以怀疑,对确定的事物进一步追问,这些追问本身就具有深远的学术意味。而在和辻哲郎看来,这种追问“是作为一种学者们之间的追问而历史地社会地发生过的,而不是某人在只有他独自一人的情形下发出的追问。这样看来,在‘自我’的确实可靠之前,那些追问什么是确实可靠的这类问题的学者们的交往关系必须是确实可靠的。”(《全集》第9卷,第135页)学术总是以“研究探讨性的交往关系”(《全集》第1卷,第32页)为前提的。一切学术问题都是以能够进行研究探讨的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的。从这种意义上说,即便是笛卡尔式的对确实性的追问,那也是“作为实践性行为关联的社会”即“人际交往关系”在先,而追问在后。

2.主体与身体

那么,在“日常的实践性关联”中,“我”的意识体现在哪里呢?笛卡尔的思维作用涵盖了看、摸、怀疑、想像、思考、爱、憎的功能的全部。“然而日常生活中说,我看见你、怀疑你、或者我爱你,即是‘我意识到你’的状态”。在日常中,“我思”的功能通常完全是指向他人的。这样,在日常性的生的平台上,“我”的意识就成了被复数的他者深刻浸染过的存在了。(同上,第73页)

这样的情况并不仅限于与特定的亲密他者之间的关系。例如,“轻轨列车中有许多其他的乘客,这件事就全面地规定着自我的意识。”无关也是一种关系,假装不感兴趣反而是一种高度意识到他者的关系。“轻轨列车中的自我意识”是受到“作为乘客的一定的态度”,也就是共同乘车的多个他者的浸染和规定的。(同上,第74页)比如说,趁对方不注意瞄一眼对面坐着的乘客,甚至是故作不注意对方的样子,这些举动都是“受会被对方看到这个事限定的”。上述情况“就不仅是单方面的作用,而是相互作用的关联”。(同上,第36页)

或许有人要问,即使是在意识方面自我和他者是互相浸染渗透的,但我和他者各自拥有自己的身体,赖于这种身体的分隔,自他之间的联系不仍然是被切断的吗?换言之,即便是“人”同时就意味着“人际”的话,那么人不首先是“一个拥有肉体并用衣服遮掩其上独自周游各处的人”、是在这个意义上的“单个的人”(同上,第62页)吗?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和辻的伦理学思考的一个特质。

和辻认为,当人生病去看医生时,他们是把自己的肉体当作一个“生理学上的肉体”展示给医生的。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是把他者的身体当作一个“生理学对象”来看待的吗?——显然不是这样的。他者向我们点头致意,在他者的这个动作中,被观察到的不是“生理学上的肉体运动”,而是一种“行为的主体表现”。在这个动作中,致意者被对方看到的是一个所谓的主体性身体。(同上,第62页以下)

人们为了把身体当成生理学上的对象来看待,或者把身体当成一个纯粹的“肉体性欲望对象”,甚至必须要依赖特殊的“设备”,做这件事本身需要社会性“强制”的空间。例如手术室和妓院就属于这一类。即便如此,“那些参加手术的亲属们常常会晕倒在地”,自古就不乏嫖客和妓女的情死,“这种情死是对于人只是肉体这种思想的实践性反驳”。医生的手术刀切开生理学上的肉体,嫖客的手也只是游移于肉体的表面。但是,“对于亲属来说,是父母亲或者孩子在接受手术,并不单纯是肉体在承受着刀割之痛”。通常来说,“哪怕只是手对手的触摸,那也是拥有一定资格的人与人的相互接触”。(同上,63页以下)

这样的主体性身体或者说只要将其定位为“主体间性的身体”(胡塞尔语),那么“发现肉体的个别性就愈来愈不容易”。“一个一个的肉体”不可能像我们指称“一棵一棵的树”那样个别单独地存在着。“婴儿在肉体上寻求母亲,母亲的乳房朝婴儿鼓涨起来”。事实上,“把这样的肉体一分为二,人们自古就用‘硬劈活树,棒打鸳鸯’的说法来形容了”。(同上,64页以下)母子是不可以被比喻为两棵树的。两者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是一棵树的分枝,或者说是“惟一的身体间性的器官”(梅洛·庞蒂)。这样的“肉体性关联”的事实并非什么特殊的事例,而是在一切的“人际交往关系”中普遍被得以承认的情况。本来“我们说想见见朋友就是指我们的肉体要去到朋友身边这件事”。这里就有一定的“引力”在起作用。(同上,第65页以下)“身体间性”的形成就建立起了涉及普遍的人际交往关系的、只有在人类存在的身体性层面才有的那种共同的基础。

3.“人际交往关系(日语是‘间柄’,发音为Aidagara)”与空间

人拥有身体,这件事本身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人是空间性的存在,居住在空间中。人体自身的空间不单纯是物理性、自然性的空间,也是一个“有延展性的活的场面”,是“主体性的延展”,(同上,第152页)或者说是一个作为主体间性延展的自他际。——我们说他者在“我”旁边,并不是说“作为自然物的你空间性地存在于我的旁边”。人们同在的那个空间充满着各种吸引力和排斥力,是个多种多样的感情、感觉遍布的“被生活着的空间”。所以,人们在这里“以冷淡表示圈外,以亲切的态度把人拉入圈内”。空间就这样“是一个远近大小互相转换的辩证的延展”,概括而言,“就是主体性人的“交往关系本身”。(同上,第163页以下)

空间的远近大小是通过“交通”和“通讯”进行转换的。具体来说即是,人们现在生存着的空间中布满交通与通信的网,这个空间靠着这样的网多样而且是非等质地联络、联结在一起并且具有延展性。“交通部门”从广义来说就是“道路”,“通信机关”本质上就是“信”即音信。从同是“打交道的手段”这一点上来说二者并无差别。甚至可以说“信是活动的道路,道路是静止的信息”。(同上,第167页以下)它们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一方面它使沟通成为可能,同时它又是沟通的结果。——“人类在交通和通讯现象中表现出来的这种空间性,显然是作为主体性实践性关联的主体性延展,而不是客观事物所具有的那种延展。”“主体性的空间性说到底就是人类存在的根本结构本身”。和辻把人与人之间,首先是作为这样一种空间性的形式来看待的。

如上所述,“通信”本质上是“信”,是通讯消息。那么传递消息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到对方那里去。人们从道路上走过,去访问他人,“所以道路也是‘访问’的痕迹,音信和道路现在仍未分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通信的最原始的形态就是“使者的口信”。——托人带口信的时候,最重要的也是最必需的条件是使者要受到信赖。“正如‘信’这个字表达的意思一样,”这里的信赖关系必须要首先建立起来。(同上,第170页)

和辻哲郎的上述三个论证表明了他这样的理论立场: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是人类一切生活的前提,伦理也同样是以这种人际交往关系为其存在的前提和存在价值的。这与哈贝马斯主张只有在各种形式的交往(比如“交谈”)过程中才能够确立人们的行为规范的思想在理论上有相通之处,只是和辻思想的提出要早若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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