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与分析哲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黑格尔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保罗·雷丁的专著《分析哲学与黑格尔思想的复归》富有思想内容并激发人思,意味着一种被黑格尔称之为“它的被思想俘获的时间”的哲学品格范式。与此同时,该专著在学术上令人眼前一亮,使人受益匪浅,富有哲学洞见和启迪意义。雷丁的策略是采取双向打通:一方面,他妙趣横生地论述了分析传统哪些元素使得黑格尔转向的时机已经成熟;另一方面,他展示了特别易被分析传统使用的黑格尔见解的某些特征。依我之见,与其说可从该书中学到分析哲学,不如说从中学到的是黑格尔哲学。但是,这丝毫不妨碍雷丁亮出自己的立场和得出一些更为一般的结论。
雷丁公正地对待伯特兰·罗素所编造的原初神话,指出分析运动的源泉在于英国唯心主义对黑格尔所作出的原则性的退避。正像罗素描述的,黑格尔仅仅清晰地阐明什么始终是传统的主谓词项逻辑所固有的东西:一个贯穿本体论的整体论。雷丁征引罗素1914年发表的著作《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中的一段:
眼下传统逻辑学坚持,每个命题都将谓词归于主词,由此它很容易得出,只能存在着一个主词,绝对,因为假如存在着两个主词,那有两个主词的命题也就不应该将谓词归于主词了。①
它似乎与传统词项逻辑稍有不合,因为它不是纯正原子论的。毕竟,它有非常麻烦的表述,这意味着关系。无论如何,因为传统逻辑学家习惯于,比如说将双重性看做一种性质,所以(从存在作为唯一主词意义上说)他们不应该回避非单独性。公正地说,罗素当年全力宣传新的逻辑模式时,他极有可能因妇女受压迫、中国饥荒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而指摘主谓逻辑。如果这种假设可以成立,罗素就列出了旧逻辑与新量化逻辑之间的选择,按照旧逻辑他将黑格尔(或至少是黑格尔的追随者,尤其是布拉德雷)看做已经得出了它的逻辑的形而上学结论,新的量化逻辑在本体论的一元论与多元论之间做出了选择:正像他念念不忘论述的,在把宇宙看做一碗果冻与把宇宙看做一桶子弹之间的选择。②
按照这种理解,语义学的、逻辑学的和形而上学的原子主义是分析哲学的一种本质的、奠基性的原理,而且确实是这样一条原理。现在我认为,正如雷丁指出的,黑格尔确实是一位语义学的、逻辑学的和形而上学的整体论者。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非常像罗素所强调的,要恢复黑格尔与分析哲学的对话也许需要抛弃分析哲学的跳动的心脏:一阶量化谓词逻辑。但是我认为黑格尔之所以被推向整体论并不是因为他和康德所继承的逻辑是词项逻辑。甚至还不如说,这事实上使他难以发现用融贯的方法来表述他的整体论。罗素的原子论坚持从对象出发,坚持首先逐步建立命题,之后建立命题间的推论关系,这种做法实即采用同阶的逻辑解释和语义解释,在传统逻辑的发展过程中被奉为圭臬,这里的发展是指传统逻辑从概念(单独概念和一般概念)的基本原理,到判断(按照判断所涉及的分类或谓词种类分类的判断)的原理,再到三段论(按照三段论的合格判断所涉及的分类种类分类的三段论)的原理的发展。在这方面,罗素显得极为循规蹈矩。
但是,早期的分析传统恰恰没有提到这一点是源自罗素的。雷丁提醒我们,通向黑格尔的整体论之路的第一步已经由康德迈出,康德与语义解释和逻辑解释的传统法则决裂,坚持判断是初始的东西。他在理解特殊表象和一般表象、直觉和概念时,仅仅是根据它们在判断中所起的作用来理解(我认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判断是责任的最小单位,所以判断第一性应该被理解成是康德已经为心灵哲学和语义学所提供的规范转向的直接结果——而这是我在另一个场合描述的内容③)。弗雷格以他的“语境原理”形式接受了康德的这一思想:只有在句子的语境中名称才具有所指。早期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将句子看做起着这种著名的作用,先是将句子看做意义的最小单位,后来将句子看做语言的最小单位,可被用于语言游戏活动。由于其他诸如卡尔纳普和C·I·刘易斯这样的重量级人物,曾经对罗素起过激励作用的经验主义-原子主义的思潮,与严肃的新康德主义共存共荣且深受其影响,甚至在像卡尔纳普和刘易斯这些人那里也没有形成将命题内容看做主要属于语义解释一类的东西。雷丁自信,分析哲学中康德-弗雷格-维特根斯坦流派开辟了一块场地,在该场地上最终可能重建与黑格尔的友好关系。
我认为对此他所言极是。但是我也认为,继续描述雷丁所着眼的分析运动的早期历史之外的东西,有助于使这种描述更为完美。原因在于,康德将判断提升到逻辑-语义这一引人注目的地位,此举只是摆脱原子论的传统解释次序而走向黑格尔的彻底整体论的第一步。藉判断而非概念,黑格尔不是勉强踏上传统解释次序的征途;他使它脱胎换骨,不但根据判断来理解对象和概念,而且根据它们在推论中的作用来理解判断。并且,正像在康德之后的分析哲学传统中起着核心作用的某些哲学家一样,其他哲学家进一步走向黑格尔所开辟的整体论道路。实际上,所有这些思想路线都已经被用美国古典实用主义传统描绘:不仅经验主义-原子主义的这条路线(詹姆斯的彻底一元论思想),而且康德(皮尔士)这条路线,甚至黑格尔(杜威和皮尔士)这条路线。奎因,既继承了这个传统(通过他的老师C·I·刘易斯,后者本身是詹姆斯和黑格尔派哲学家乔塞亚·罗伊斯的学生),也继承了逻辑-分析传统。奎因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一文中,将意义的最小单位不仅看做命题,而且看做他称之为的“整体理论”:人们所相信的一切事物,以及使事物相互联系起来和使其他可以相信的东西联系起来的推论联系。戴维森深化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并探究了它给分析传统最为关注的许多话题带来的影响。对于这个时期即将在哲学上崭露头角的哲学家来说,这条思想路线的影响可能是极其广泛的,以致有些人如杰里·福多可能藉某种证成把他对语义原子论的再断言看做是逆时代潮流而动。
通过这种联系,回忆某些思考推动奎因赞同这场整体论运动,这是非常有趣的。他的口号是“本质脱离物而依附词时成为意义”。这句名言表示本体论问题变成语义学关键问题标志着语言转向。奎因之所以拒绝本质是因为他拒绝将本质当做可用真势模态词汇来表述的最终不可理解的东西(用另一个雅致的短语说,他不接受模态逻辑,因为它至多也就是“引起理解的幻象”而已)。他这样做基于两条理由。首先是他和经验主义藕断丝连,甚至在他拒绝了“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之后。就模态本身而言,他认为“休谟的条件乃是人的条件”。其次是新逻辑,在奎因使之完美的后弗雷格的、前克里普克的、罗素的发展阶段,尽管奎因使之变得完美,但不具有从语义学上论述模态的表达谋略。由于这些原因,奎因不得不拒绝区分内在联系与外在联系:它们对于事物的同一性是根本的和它们对于事物只是偶然的(在布拉德雷的例子中:梯子横档与扶手的联系是梯子的内在联系,而它与它所靠的墙的联系是外在联系)。因为奎因所拒斥的经验主义教条之一是它的语义原子主义,所以,实质上,他不可能通过把所有这些联系视为外在的,从而仿效罗素(和《逻辑哲学论》)对他对这种区分的拒绝作出回应。结果是他面对一种彻底的语义整体论畏缩不前,因此全部推论关系被看做是由句子的意义以及(所以)还有句子含有的项和谓词构成的——正像实质上所有存在都是内在联系一样。从反事实的-支持意义上说,他在保持与罗素式的逻辑相一致的过程中,试图规避怀特海称之为的“失去对比的推理谬误”,没有从外延上将推论关系理解成模态上的强势,但是即便如此,语义整体论仍然大行其道。
照我看,这一发展说明一种动力在作用于我们自己的时代,而罗素和摩尔已经提醒我们提防这种动力。因为他们为新分析运动精心建立的斗争信念没有仅凭对黑格尔的拒斥来界定它的信条。他们将自己所反对的唯心主义的衰微理解为始自康德。他们怀疑的是,人们不可能洞开分析哲学受人敬仰的天国之门而让康德悄然而入,旋即关上它而将黑格尔拒之门外。奎因的例子与雷丁所反复提到的某些当代发展,二者均表明他们可能证明是正确的。依我之见,在这种联系方面,重温康德只是新近才重新制定分析的准则,这是发人深省的。总的说来,罗素和摩尔对黑格尔的诸多指责一直成为学界的不二之说,直到上世纪60年代后期它们才被斯特劳森和贝内特对康德理论哲学的研究和使用,以及罗尔斯对康德实践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他1970年发表的《正义论》)所动摇。自那时以降,我们见证了若干代学者关于康德的一流的分析研究。时至今日,星移斗转,我们看到了雷丁称之为分析哲学圈内“黑格尔思想的复归”所引起的最初轰动。按照我的猜测,黑格尔对于康德的解读恰恰是太有趣了,一旦康德孤身走向舞台中心(折断经验主义的翅膀),就会成为解读者的弃儿。威尔弗里德·塞拉斯就曾明言,他希望他的著作的影响将会使分析哲学开始从它的休谟阶段走向它的康德阶段。并且罗蒂将我的研究和约翰·麦克道威尔的研究的特点,刻画成是潜在地有助于使分析哲学开始从它的早期康德阶段必然走向黑格尔阶段。这乃是雷丁所刻画和促进的发展(就对待黑格尔而言,有些马克思主义者总不免有落井下石之嫌)。维特根斯坦是在这种转折点上的一位有趣的人物。因为,如果我们考虑抬高康德的命题内容和黑格尔富有意向性特征的规范性社会理论的地位,那么,我们就可将《逻辑哲学论》时期的维特根斯坦看做一位新康德主义者,而又不像康德那样和经验主义藕断丝连,并且就可将《哲学研究》时期的维特根斯坦看做一位新黑格尔主义者,而又不像黑格尔那样复兴理性主义。
还有一个论题雷丁未作探讨,它是康德主义的、反-经验主义的、最终反-原子主义的论题,贯穿于近来的分析哲学中。在我看来,它也终将鼓舞人们重新评价黑格尔思想。这就是模态应该被理解为在语义学、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中所起的压台戏的作用。康德对经验主义畏惧的动力之一,就是他认识到了经验描述的构架——承诺、实践、能力以及程序,它们构成在如下视域内的必需的实践背景,即在此视域人们只可能从事描述经验上事物是如何存在的认知理论活动——本质上不涉及词的表述要素,这种要素是不可描述的,起不到描述在基础水平上事物是如何存在的作用。这些包括使之变为清晰的法律陈述以及使用与用于描述的概念相关的真势模态概念。正如塞拉斯指出的:
正是仅仅因为按照我们所描述的对象的表达,甚至仅仅因为诸如描述摩尔对象可辨特点的词这样的基本表达,确定这些对象的蕴涵地位,所以,它们完全是在描述而不仅仅是在贴标签。④
那清晰地阐述“理性空间”的蕴含在模态上是强势的和反事实的-支持的。对康德的观点的评价,使得美国新康德主义者C·I·刘易斯将新逻辑的方法用来阐发模态逻辑(实际上,他基本上同时将新逻辑的方法用来阐发《数学原理》)。塞拉斯得出了奎因没有得出的结论,即那被奎因看做意义的最小“单位”的“整体理论”是包含着法律的理论。他在一篇题为“作为涉及法律的概念与没有概念是难以想象的”⑤的很少有人问津的论文中总结了这一教训。
整体论强调的是,必然性与排除的真势模态关系具有语义基因的特点,这就使我们甚至比奎因还更加亲近黑格尔。因为处在黑格尔革新中心的是概念的非-心理学观念,按此观念要成为客观世界(世界独立于它与思想的任何活动或过程的关系)的模态实在论者就是成为客观世界的概念实在论者。按照这种思考概念的方式,将客观世界看做的确存在着自然法则,将客观世界看做纯铜客观上必然在1084°C融化而质料在不依赖某种力时不可能被加速度,就是将客观世界看做已经处在概念形态,因此就是将客观世界本身看做是可以把握的。因为黑格尔将什么是概念理解成凡是与他称之为的涉及“规定的否定”和“中介”的东西——藉此他意指质料的不相容和质料的结果。主张存在着世界所是的某种确定的方式,就是主张世界可通过事态——某些拥有性质且处于联系中的对象——而被系统地阐述,事态或对象以模态强势的方式既相互包含也相互排斥。把握思想的这些概念结构就是在使人们进一步阐发和检查自己的承诺这一实践和某些客观的联系相一致:欣然接受人们所承认的承诺的推论结果和拒斥与推论结果不一致的承诺。
同类思考使我们确信,我们不可能根据某些对象(某些被看做一类事物的性质或联系)中之一种来做到逐渐增加对事实和事态(状况、主张、判断)的理解,而倒是必须试图按照某种属性来理解对象、性质和关系,此属性将被对象归于事实和事态,并且也应将被展示以使我们确信,除非按照模态强势的、反事实的-支持的(“似法律的”)质料结果联系和不相容关系(这些关系是对象相互涉及的,并系统地阐述对象的命题内容),否则事实和事态就不可能被人理解。采取这个步骤就是开辟一条从康德通向黑格尔的道路。因为这就表示从将判断或理解看做第一性的语义学和本体论解释的次序,发展到欣然接受将推论或理性看做第一性的元观念。由于黑格尔适应了康德术语,这就意味着从知性架构发展到了理性架构。⑥
模态革命发生在20世纪后半期的分析哲学中,等于坚决地否定了对模态的敌意,此敌意源于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两个智力灵感观点作了不恰当的融合。我认为模态革命迄今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克里普克把对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开创性阐发应用于C·I·刘易斯的模态逻辑的全部领域;使用这个工具为许多非-逻辑表达提供了意向语义学;以及结果导致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一文中对合适命名的论述。其中这最后一个阶段,在被深化且扩展应用于其他种类的表达例如自然类项、指示词语和指示词之后,已经和被与形而上学模态分开的质料-因果模态和概念模态联系在一起,并已经和按照形而上学模态而非质料-因果模态进行语义学研究联系在一起。这也就是说,在最后这个阶段中,放弃了将模态和概念表达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奎因和塞拉斯二人认为此举是理所当然的(奎因认为没有概念表达和模态,理性照样起作用,而塞拉斯则认为概念表达和模态缺一不可)。但是这种放弃完全取决于关于概念的心理学观念:在第一个例子中,这种观念是根据我们对概念的把握来理解概念的,而不是像康德所教导的,按照概念对我们的规范性的约束来把握概念。我们仍然必须实现克里普克-卡普兰-斯托尔纳克-刘易斯(戴维)的模态方法与康德-黑格尔-塞拉斯的模态方法的和解与综合——但是或许有朝一日我们将能如愿以偿。⑦
在《分析哲学与黑格尔思想的复归》这本专著中,雷丁的目的之一在于强调不但康德对黑格尔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而且亚里士多德对黑格尔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这方面,他可能宣告了麦克道威尔方法的诞生。他在关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和麦克道威尔论实践智慧与“评价性的理性动力学”这两章中做得近乎完美。关于这方面的探讨恕不赘述,在这里(而且不仅仅在这里)我始终着眼于理论语义学的、逻辑学的和形而上学的问题,而把从实践哲学产生的问题放在一边。雷丁对黑格尔始终在琢磨亚里士多德非常感兴趣,这主要展示了一条贯穿于雷丁这本书中的红线,最终关注黑格尔在词项逻辑的亚里士多德传统领域所作研究的重要意义,而不关注那被雷丁(多少带有点误导性地)称之为“命题逻辑”的现代语境。到目前为止,在我的评论中我所用心的是,当人们从黑格尔的整体论与罗素的原子主义和唯名论之间的张力观点看待分析哲学和黑格尔时,关于黑格尔和分析哲学的视角到底会产生何种结果(原子论脱离世界而依附词时变出唯名论)。但是,按照雷丁的看法,我从自己对黑格尔的解读中汲取的某些教训遭到了扭曲,原因是将这些教训置于20世纪逻辑范畴的架构,而非置于黑格尔使之适应他的特别表述目的的传统词项逻辑范畴。
雷丁无疑正确地使我们仍然保持对含蓄的解释学假定的警惕,这种假定可能源于忘记了19世纪前30年黑格尔研究的截然不同的逻辑背景。如同我已经指出的,他当然也正确地意识到这种差别对于某些术语是极为重要的,借助这些术语罗素(尤其)在黑格尔思想(甚至或许特别是19世纪后期表现为布拉德雷式的黑格尔思想)与新生的分析哲学运动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线(他劝我们保护这条界线)。因为,“分析哲学”这一术语有多种含义,从狭义上说它的富有特征的核心承诺乃是那引起20世纪初这场运动的“新逻辑”,是如何开创以概念、问题和对传统哲学的关注的释述为中心的新方法。这项计划及其主导思想是与20世纪上半期的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逻辑哲学论》时期的维特根斯坦、拉姆齐、艾耶尔、C·I·刘易斯,以及20世纪下半期的诸如奎因、塞拉斯、戴维森、亨普尔、普特南、达米特、吉奇和戴维·刘易斯这样的哲学家们联系在一起的。依我之见,这种狭义的特征甚至可能是摩尔不具有的,可能后期维特根斯坦也不具有。皮尔士当然包括在内,而不应该包括詹姆斯和杜威。按照这种严格的划界标准的合法用法,通常应该将海德格尔、胡塞尔和梅洛-庞蒂排除在具有这种特征的哲学家之外,就更不要提罗蒂了。但是,这种严格的划界标准当然形成了不同的用法,它也不适用于诸如罗尔斯、纳格尔、瑟尔、斯特劳德和福多这样的哲学家——可是斯特劳森、卡普兰、伯奇、斯特尔纳克和弗里德曼除外。我在有关考察中使用了这一划界标准(在《在说与做之间》这本书中明显地使用了这个标准,而在《使之清晰》这本书中含蓄地使用了这个标准),但是麦克道威尔(在他的论著《心灵与世界》中使用的划界标准)与我使用的划界标准大相径庭。因此它是一个非常狭义的标准。
但是,雷丁正确地将黑格尔的词项逻辑与我们的逻辑之间的差异,看做产生使黑格尔思想融入分析对话这项核心计划的实质性张力了吗?我以为他没有做到这一点。一个主要的检验案例涉及否定与矛盾,他将其专著《分析哲学与黑格尔思想的复归》中倒数第二章整章都用在了这个检验案例上。黑格尔逻辑学、语义学和形而上学的主导概念是规定的否定。⑧它是个模态概念。我们得根据两种不同的差异间的差异来理解它(在《精神现象学》的《知觉》这章中黑格尔告诉我们):纯粹的或不相干的[gleichgültige]差异与排他性的[ausschlieβende]差异。第一种意义上,方与红是不同的性质;而在第二种意义上,方的和圆的是不同的模态问题:它们是不相容的。一个圆和相同面积的平面图形展示出圆和方,这是一个不可能的(真势模态问题)。我们说圆是一个(而不是“这”)对方的规定的否定。规定的否定就是不但区别于纯粹的(相容的)差异,而且区别于黑格尔称之为“形式的”或“抽象的”否定:非-方。如雷丁注意到的,规定的否定等于亚里士多德的相反,而形式的否定等于亚里士多德的矛盾。按照这个观点,雷丁说:
黑格尔的意义就被遮蔽了,如果人们拒绝根据逻辑的基本命题所基于的方法来对待他的逻辑主张,无视黑格尔所归于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逻辑方面的不可还原的角色的话。⑨
关键问题似乎是:
术语否定产生了被否定项的相反,但是否定而非证实主词的谓词产生一个与证实相矛盾的句子。⑩
这是确凿无疑的,但是它不能得出词项逻辑在表达规定的否定而非形式的否定方面具有某种天生的有利条件。毕竟,我们也能使用古典的形式否定来形成谓词的矛盾,正像我们上文用非-方这样做的那样。从形式的不一致到质料的不相容是非常重要的运动。站在推论的立场上,这种运动就是塞拉斯称之为“质料的”推论:那些被推论所基本涉及的非-逻辑概念内容所支持的推论。它们是诸如这样的推论,即“天要下雨,故街道将会变湿”,或“匹兹堡位于费城西面,故费城位于匹斯堡东面”。质料上的不相容和结果要么可被认为是谓项(性质),要么可被认为是句子(事态)。逻辑范畴聚焦的差异是与区分质料的不相容和形式的不一致成正交的。所以,在我看来,如果我们仿效黑格尔不把他的主张置于词项逻辑架构中,那么,对于黑格尔的哲学事业来说,规定的否定这一核心概念就使我们没有理由认为黑格尔的意义将被“遮蔽”。
公正地说,雷丁似乎也承认上述某些观点:
虽然布兰顿对黑格尔作推论主义的解读倾向于从中搞出一个统一的弗雷格式逻辑方法,但是他的立场似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而且不可能允许这里已经诉诸考虑从推论主义计划中吸收的东西。(11)
但是在这里有点被他理解反了。这一段继续写道:
然而,似乎是从严格的黑格尔立场看,布兰顿的自然主义的元立场应该被视为在“知性”层面上起作用而非在“理性”层面上起作用。
我看不出这种特征性描述证明是有道理的。依我之见,支撑它的不外乎两个主张。第一个主张,弗雷格的逻辑方法实则康德的逻辑方法,使逻辑-语义范畴凌驾于判断层面之上。这乃是富有(在康德和黑格尔用法上的)知性特征的方法。第二个主张,黑格尔关于理性的元概念架构被通过质料的不相容和结果作了系统的阐述。但是弗雷格的逻辑关注的是形式上的逻辑的不一致和结果。我或多或少认同这种主张。然而,从这种主张中得不出如下结论:因为我使用弗雷格的工具,所以我无法俘获黑格尔理性架构的独特的东西。根据第一点,我从推论开始——我应该论证,弗雷格也是从推论开始的,至少在他1879年发表的学术著作《概念文字》中是这样做的。因为在那里他引入了他的论题:观察的概念内容[begrifflicher Inhalt]。
存在着两种方法,由于它们而两个判断的内容可以是不同的;是不是可以出现如下的情况:所有推论在被与某些其他推论合并时都能被从第一个判断得出,这样的推论在第二个推论与其他相同的判断合并时也总能被从第二个推论得出。“希腊人在布拉底打败波斯人”和“波斯人被希腊人在布拉底打败”这两个命题前者在形式上有所不同;纵使可以辨别出意思是稍有不同的,但是意思上的一致还是非常明显的。现在我称内容的这个部分在这两个概念的内容中是相同的。只有这一点才对我们的符号语言[概念文字]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的形式化的语言[BGS]中……我考虑的只是判断部分影响着可能的推论。一个正确的[“richtig’”通常被误导性地译作“合法的”]推论所需要的是被充分地表达;所不需要的是……不。(12)
概念的内容决定于推论扮演的角色。此外,因为在弗雷格看来,引入特殊逻辑词汇这个问题意味着梳理推论的在先性质,在先性质系统阐述非-逻辑表达的概念内容,所以,十分清楚,他心目中的推论是用来系统阐述这些内容的,这样的推论是质料推论。无论如何,这就是弗雷格对我准备使用某些元概念工具阐释黑格尔时所基于的东西的理解。这并没有将弗雷格或我置于基础知性或理性分界线的错误的(非黑格尔的)一边。
还不止于此,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的维度,依照这个维度,在我看来,弗雷格的逻辑对黑格尔被迫看做自己起点的词项逻辑作出了决定性的提升,准确地说这涉及富有理性特点的语义解释的整体论自上而下的次序。因为弗雷格的功用和论证分析恰恰是去命题的工具,所以,人们需要贯彻从推论经过判断到词项和概念的解释谋略,并实现传统词项逻辑谋略的转向。这是一种强调置换的常数方法,已经被波尔查诺所阐发。根据我在专著《使之清晰》第六章中详细阐述的观点,如果说,人们用一个句子去替换另一个作为推论的前提或结论的句子,此举绝没有把一个质料上的好推论变成一个质料上的坏推论的话,那么,人们恰恰把两个句子看做表述特定的内容。而且人们将两个谓词(比如说)看做表达相同的概念,假使人们用一个谓词代替另一个谓词而绝没有改变含有谓词的句子的内容的话。结果出现了两个谓词间的范畴构架的中间物,但是这个中间物在结构上较之果冻或子弹要复杂得多。如果说我们对阐发和思考通过从经验主义的原子论-唯名论首先转到判断-基于的知性,之后转换到推论-基于的理性所带来的结果发生兴趣的话,弗雷格的逻辑就提供我们这样做的最佳的表达工具,而在这一点上传统逻辑则无济于事。并且它无疑能够表达句子的否定,也可表达谓词-否定。实际上,再说一次,当务之急恰恰乃是厘清它们之间的差异和联系。(13)
评估黑格尔关于规定的否定概念的任何释述,其关键的试金石是人们是否能够弄懂他关于矛盾的温情的意义。在《分析哲学与黑格尔思想的复归》中,雷丁辟专章论述了这个话题,耐心地提出很多理由证明不能将黑格尔理解为怀有一种已经被当代二重真势论作了详细阐述的立场。这项工作功德无量,纵使是单调乏味的,我猜想雷丁作为一名澳大利亚学人自感有责任义无反顾地做下去。不过,我当然非常乐意沉下心来参与这个问题的讨论。我想用我的以下四点主张来概括它:
1、形式逻辑的非矛盾律本身不许同时承诺p和它的否定~p是正确的,但是它只能俘获重要现象的抽象影子而已。
2、质料的矛盾——通过质料上的不相容的承诺发现自身,这种承诺是相互的规定的否定——是不可避免的。
3、这种矛盾表明某个事物是虚假的:人们已经犯了错(或实际上失败了)。
4、然而,质料的矛盾及其所表明的错误是(而不是通向)真理的道路。
形式的否定是一种规定的否定的抽象,它的确事关重大。(14)从某种意义上说,质料的不相容(“矛盾”的一种意义)对于客观世界是基础性的,这种意义意味着成为确定的性质或事态就是(在模态的排除意义上)与对象所具有的其他性质相比照,或与可能获得的事态相比照——也即涉及与相同本体论范畴的其他项目的规定的否定。“规定即否定”。从某种意义上说,质料的不相容对于我们的认知和实践活动是基础性的,此种意义意味着:不存在或大体上不可能存在一套确定的概念,所以纠正它们的应用——采用它们使用的规范——绝不会导致根据那些质料概念规范承诺是不相容的。
为什么不是这样呢?在我看来,黑格尔关于感性直接性的概念无穷性所在乎的东西是一种崭新的思想——此思想和他的新整体论理性背景是相吻合的,而不是和知性或原子论相吻合的。这个传统(包括康德在内)理解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感官的直接传递超出了藉判断我们概念上所能俘获的这种意义的无穷性问题。不管我们可以做出多少真实的知觉判断,都总是始终存在着更多的真理依然没有得到表述。要想完全俘获我们用概念上系统阐述的判断所感觉到的东西,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从费希特的意义上说),所以这项任务迄今大体上尚未完成。它诉诸的是黑格尔所称之为的“坏无限”。富有理性特征的好无限则另当别论且更为深刻。这个传统从未怀疑过确定的概念这种看法是不可理解的,而确定的概念倒是完全适合用来表述简单的真实判断。其实黑格尔就是这样做的。感性直接性的概念无穷性恰恰表明自身不可能稳稳当当地俘获人们是如何使用任何系列确定的概念的。如果我们长期准确地应用这套确定的概念,它们就终将表明:按照隐含在那些特有的概念中的规范之光,它们不适合引领我们欣然接受质料上不相容的承诺。黑格尔的核心观点不仅是认识论的,而且是一种深度的语义学的易谬主义。就确定的经验的和实践的概念而言,我们是生于罪且注定死于罪(我认为黑格尔的这方面思想迄今没有被作多少评论,这是因为人们未能领会两套书:一套是关于他对确定的经验和实践的概念的看法,另一套是他关于逻辑的、思辨的、哲学的元概念的看法,元概念的独特表达工作就是使当我们应用基础-层面概念时所继续的东西变得清晰。黑格尔的确认为稳妥的和适当的后一套书是能够存在的)。(15)
所以,自相矛盾——赞同质料上不相容的承诺——是无法规避的。但是这仍然是一种罪孽;发现我们自己处在某种错误的状态之中。因为,当我们确实发现自己做出质料上不相容的承诺时,从规范上说我们有责任消除某种情境:信守我们的承诺,包括那系统阐述概念内容的推论承诺,以消除或调和矛盾。这就是规定的否定的相同关系系统地阐述概念规定的内容,同时成为我们从概念上系统阐述承诺的变化的动力之缘由——既在判断层面也在推论层面,所以在概念本身层面。规定的(和确定的)否定使理性变得有活力。它构成概念变化的源泉。就纯形式逻辑矛盾律表述而言,不管多么不适当,当遇到质料的不相容时,它首要的规范性责任在于调和质料的不相容,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就其本身而言。
但是,我们不应该从如下的事实得出我们身处绝望之途:我们命中注定去发现我们所使用的每套确定的概念是不适当的和不正确的。相反,错误的经历是启蒙的方式。这意味着,在我们所主观地赞同的推论和不相容方面,我们如何改善我们的理解,如何精炼较好的概念和承诺,如何逐渐更加密切地追踪从什么和排除什么真正且客观地得出的东西。这就是真理-过程,真理的道路(“真理的生命运动”(16))。但是,我们必须放弃真理作为目的地的思想,作为我们承诺的某种时间-薄片所能够具有的一种状态或性质的思想。“真理不是一种铸成了的硬币,可以现成地拿过来就用。”(17)“真理是它在其自身中的运动。”(18)那种静态的、稳定的概念属于知性的观点而不属于理性的观点。在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特性描述(承认某种比定义更少的东西)方面,黑格尔说:
真理就是所有参加者都为之酩酊大醉的一席豪饮,而因为每个参加豪饮者离开酒席就立即陷于瓦解,所以整个的这场豪饮也就同样是一种透明的和简单的静止。在上述运动的审判官面前,个别的精神形态诚然像确定的思想一样并不会持续存在。(19)
每一个承诺都很容易看出是和另一个承诺相抵触的,所以遭到拒绝意味着像“真理包含着否定的东西”(20)这一过程。这不是真理的融贯论——尽管在这个背景下存在着意义的融贯论。因为,像它们的对手一样,古典的真理融贯论或符合论都认为真理是一种可以达到的状态或性质(真理是“僵硬的和死的命题”(21))。而它是某种更加根本的和更加有趣的东西。要紧的是过程而不是过程的产物。
雷丁的《分析哲学与黑格尔思想的复归》这本专著颇具吸引力,向这种真理过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藉认同、精化和调和它们间的(既是真正的又是纯粹谣传的)不同的质料的不相容,该专著在分析哲学与黑格尔思想之间的继续对话方面开辟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个我们现在所清楚看到的、曾被罗素在一个世纪前赋予它的摩尼教的旋转而彻底地一笔勾销的对话。
注释:
①[英]伯特兰·罗素:《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伦敦:艾伦和昂温出版社,1914年,第48页。
②有些人已经提出,这个文本在这一点上遭到肆意歪曲,最初涉指的不是本体论问题而是深度的政治问题,或许最终涉指的是布拉德雷(著有《我的地位与义务》)与罗素(著有《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之间的鉴赏力的情感差异,正如人们将体面的平静的晚期-维多利亚世界看做一碗果冻而将其他世界看做一桶垃圾一样。
③这里我就如实说了。我在我的伍德布里奇讲演中对其作了论述:《唯心主义的灵动的思想:康德和黑格尔的语义学奏鸣曲》即将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构成《理性哲学:灵动的思想》第一部。
④威尔弗里德·塞拉斯:《反事实,倾向,和因果模态》,载《明尼苏达科学哲学研究》卷二《概念,理论,和心灵-肉体问题》,赫伯特·费格尔、迈克尔·斯克里文、格罗弗·马克斯韦尔编(明尼阿波利斯: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58年),第225~308页。
⑤W·塞拉斯:《作为涉及法律的概念与没有概念是难以想象的》,载《科学哲学》第15期,1948年,第287~315页。
⑥参照《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137页。
⑦在《在说与做之间》一书最后三章中,我对这样做的方式制定了一些初步措施。尽管在那里这个观点没有展开,但是,通过把一系列最小的非融贯性句子换成一系列最大的融贯性句子,在很大程度上那里所介绍的不相容语义学还是能被变成可能的世界语义学的,像雅罗斯拉夫·佩里格林已经说明的一样。
⑧中介也是个关键概念,但是它显然隶属于规定的否定。“中介”是涉及推论关系的问题。实际上,这个术语本身源自一种作用,即三段论中项在使从大前提和小前提到合法地得出结论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我认为,同时十分清楚的是,黑格尔心目中的推论关系被看做是那种应该被借助反事实条件表达的模态强势推论。尽管黑格尔从未提出这种观点,但是我认为这种联系是确实存在的,因为这种推论能够被根据质料的不相容(规定的否定)加以界定。因为,假使与q不可比的一切东西都是与p不相容的,那么从模态的强势意义上说p蕴含q(Pa蕴含Qa)。这样的话,“佩德罗是只猴子”蕴含“佩德罗是动物”,因为凡是和动物不相容的东西都是和猴子不相容的(但是反之则不然)。
⑨⑩(11)《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204、207、218页。
(12)弗雷格:《概念文字》,第三部分。
(13)丹尼勒·麦克贝思的开创性著作《弗雷格的逻辑》[哈佛大学出版社,2005年]令人信服地论证到,弗雷格的逻辑上的主要优点之一是它能够表达概念间的模态关系,这必然使后来罗素-卡尔纳普-塔斯基-奎因的新逻辑版本中的思想相形见绌。
(14)如果P是一种性质,~P可被看做是P的最小的质料上不相容的性质:对被与P质料上不相容的每一个性质所蕴含的东西的唯一拥有。因此非-方被圆、三角形、菱形等所蕴含。
(15)在《关于批判地解读黑格尔的计划之梗概》一文中[载《德国唯心主义国际年鉴》第3卷,2005年,第131-161页],我对这些思想做了进一步的探究。
(16)(17)(18)(19)(20)(21)《精神现象学》,序言第47、39、48、47、48、45段。(布兰顿这篇文章中引用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前言中的论述,译者均采用的是贺麟、王玖兴先生的中译文,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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