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邓小平论民族问题的思想——认真做好民族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论文,认真做好论文,思想论文,学习邓小平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邓小平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他丰富的智慧,敏锐的观察力,伟大的革命气魄和热情,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态度,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实践中,继承并发展了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他在我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与重要性,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性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问题,认真做好培养民族干部工作,建设好民族区域自治等方面都有精辟的论述,它们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搞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思想武器。
关键词:民族 团结 自治
一、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努力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始终认为民族问题不是孤立自在的问题,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因此,他们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把民族问题当作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中国的民族问题,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始终把民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贯坚持把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了巨大贡献,给我们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1〕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近一亿,大多分布在祖国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地广物博,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全国绝大多数县、市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这是我国基本国情之一。“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2〕
早在解放初期,正值百废俱兴的时刻,邓小平从西南地区的实际出发,论述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他说:“少数民族问题,在西南来说是很重要的。”西南是“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3〕在西南,不仅民族多,而且称谓复杂, 当时自报的就有二百多个名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进入封建地主经济阶段的,也有封建领主经济的,还有完整的奴隶制经济的,甚至有的还停留在原始经济残余水平上,政治制度也极为复杂,有封建宗法制,有奴隶“家支制度”,有“政教合一”制度,还有山官头人土司制度。在意识形态领域内除了文化上的多样性外,在西南少数民族中,宗教信仰问题更加突出,这些情况都告诉了我们搞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因此,邓小平认为,在进行民族工作的时候,“要采取非常稳定的态度,”“对少数民族的许多事宜,不盲动,不要轻率地跑去进行改革。”并着重指出:“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但是这个改革必须等到少数民族内部的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进行。”〔4〕尽管这里讲的是如何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宜,但是邓小平关于特别重视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进行,以及要特别尊重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等这些思想,在今天仍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少数民族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是,有众多的少数民族分布在二万一千多公里的漫长的国境线上,同十几个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相毗邻,有二十多个民族跨境而居,因此,邓小平认为:“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5〕这就是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国防战略意识。在我国,边疆建设和国防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好,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因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人民群众,特别是那些真心实意拥护革命的少数民族人民群众。事实上解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的边境从没有平静过,有入侵的战争,有分裂统一的破坏,这一切除了有党领导下的钢铁长城国防军外,国防线上的少数民族人民有力支援,是粉碎敌人的一个个阴谋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因此,弄清楚民族问题的性质是做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前提条件。六十年代初,在我国曾普遍流行有“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在人们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十年动乱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利用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作为他们在民族地区推行极左路线,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理论基础,他们在各民族地区,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民族政策、经济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干部政策,残酷地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把广大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当作阶级敌人加以打击,使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同全国其它地方的人民一样遭受了苦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行了大量拨乱反正的工作。在民族理论方面,邓小平就有很多深刻的论述,在谈到民族关系时他说:“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6〕1981 年邓小平亲自主持通过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的关系。”因此,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性质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再是阶级问题了。以上这些论述从理论上澄清了以前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性质的错误提法,从而保证了现在和将来我国民族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性质的理论,是对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具体运用和发展。
坚持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毛泽东早就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7〕全国刚一解放,邓小平在谈到西南的民族团结问题时指出, 这是“解决西南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8〕解放前造成民族间不团结的因素很多,很复杂,解放后不在消除民族隔阂、增强民族团结上下功夫,别的工作也就难于开展。他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的。”〔9〕因此, 我们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时候,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10〕粉碎“四人帮”之后,民族工作千头万绪,“确有很多问题要提起注意。当前是如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11〕在消除民族隔阂,增强民族团结问题上,邓小平坚定不移地认为:“我们完全可以解决几千年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把各民族团结好。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12〕实践已经证明邓小平的这一正确论断。四十多年来,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共同维护和促进了祖国的统一,各民族的大团结经受了各种严峻考验。中国各民族的大团结是稳固的,这是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历史发展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中国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13〕
二、要做好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
中国共产党非常关心民族干部的培养,早在革命圣地延安的时候就办有一所民族学院,在解放时培养了一批非常宝贵的民族干部,为解放后开展全国性的民族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革命和建设是各民族自己的事,要通过各民族的干部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自己的事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还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高瞻远瞩,深刻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4〕 1950年11月在周恩来亲自主持下,制定了“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批准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当时主持西南局工作的邓小平,以极大的革命热情,关心西南民院的筹建工作,他说“西南人才缺乏,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迅速地创办民族学院,吸收一些青年进民族学院深造。”〔15〕1951年6月1日西南民族学院正式成立时,他还题了“各兄弟民族团结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周围,建设一个独立强盛繁荣幸福的新中国”〔16〕的祝贺词,大大鼓舞了全院各族师生员工办好民院的信心。
在论述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时,邓小平指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民族工作是国家根本工作之一。把各民族团结在祖国大家庭里,团结在毛主席的旗帜下,才说得上祖国的强盛,国防的巩固,国家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改善。”〔17〕还说:“团结各民族于祖国大家庭的中心关键之一,是在于各民族都有一批热爱祖国,并能联系群众的干部。”〔18〕邓小平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防巩固,培养革命接班人等这些战略的高度来论述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问题,坚持并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培养干部的理论。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干部已经形成了包括党务、政务、国防、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方面人才的228万人的庞大队伍, 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光辉思想的硕果。江泽民指出:“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各级党委要以更大的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并着重指出要在少数民族中“选任一批能在九十年代起骨干作用的干部。”“更要注意选任一批跨世纪的优秀中青年干部。”〔19〕这些批示再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培养民族干部的高度重视关怀,提醒全党要足够认识在新形势下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在培养干部的标准问题上, 邓小平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1952年7月10日,西南民族学院举行第二期开学典礼之际, 邓小平到会祝贺并热情洋溢地讲了话,指出:“要有一批各民族自己的干部,”“这些干部必须是热爱祖国、联系群众、懂得政策的,”“能为各民族人民好好服务的。”“勉励全体学员好好学习,将来毕业回去后,要好好为各民族人民服务。”〔20〕这些指示充分体现了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对民族干部的热情关怀,严格要求和殷切期望。
邓小平在强调培养民族干部的同时,也主张要选派适当数量的“自愿为兄弟民族服务的汉族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一定要少而精,要派真正能帮助他们的干部。”〔21〕“要懂得民族政策,真正想把少数民族工作做好。”〔23〕而且一再告诫汉族干部,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四十多年来,成千成万的有志的汉族干部、工人、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响应党的号召,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他们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人民亲密无间,他们中很多人是民族团结的模范,他们吃苦耐劳,老老实实为兄弟民族的发展和民族地区繁荣进步,奉献了青春和力量。各民族人民对他们是永志不忘的。
三、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民族实际制定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早在解放前,我党就实行了这一政策,在1947年5月1日,建立了第一个省一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为解放后在民族聚居地区普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解放后,这一政策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和制度,庄严地载入了《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它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自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最好体现,是完全适合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情的。
邓小平一直很关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从最初的建立到它的巩固和完善;从干部培养到经济文化的建设;从政权巩固到健全法制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论述。
早在建国初期他就指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少数民族很高兴。”〔24〕为了保护群众迫切要求实行自治的革命热情,他批示要尽快实现民族区域自治,他说:“如果半年不兑现,一年还不兑现,他们就会不相信我们的政策。这个政治上的问题,不解决不行。”〔25〕但是他强调既要积极热情,又要慎重求实。他认为少数民族的要求是迫切的,所以态度上一定要积极。但在具体做法上要过细,如自治地区用什么名字?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如何处理?历史上造成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矛盾如何解决?对民族自治地方选不选派汉族干部?哪些地方先实行等,“这一系列问题,牵涉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26〕一定要尊重他们的意见,这些思想,对于后来民族区域自治的健康发展,都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在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经过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解放四十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象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现在,全国已建立了五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4个自治县(旗),实行自治地区的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3%,55个少数民族中已有45个民族建立起了自治地方。另外,在少数民族杂散居住地区,还建立了1700多个民族乡。可以说,除个别的以外,我国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今后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建立和发展,有力地维护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保证了各民族的各项事业在统一祖国大家庭中生气勃勃地发展。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地完善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们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实践中把民主和集中统一更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要把统一领导和自治权有机地结合好,削弱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固然是错误的,但不给自治机关以充分的自治权,甚至无视这一权利也是错误的。周恩来曾说:“民族自治权利必须受到尊重。”〔27〕邓小平也说: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的事应该他们自己当家,这是它们的政治权利。”〔28〕因此,他还强调:自治地方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文化发展、干部培养等“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一定要他们赞成”“他们赞成就做。”〔29〕在以往的工作中,凡是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地方,各项事业就发展,人民也高兴,党在那里的威信就越来越高。但是,在过去由于各种因素,特别是“左”的思想的影响,忽视自治机关自治权的现象也还比较普遍,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我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下了很大的功夫,花了很大的力气来纠正。在五十年代,周恩来同志就曾诚恳地说:尊重自治权,“从中央政府一直到地方政府,有的时候是注意不够的。”〔30〕在邓小平同志主持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对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尊重不够。”为了有效地纠正在自治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1〕这一规定在保证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方面起了巨大的指导作用。
发展和繁荣民族经济文化是党的根本政策,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邓小平曾经尖锐地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他又说:“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32〕他特别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来阐明搞好基础的重要性:“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坚固还行吗?如果经济搞不上去就等于只给人家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空头支票。”〔33〕说得何等深刻,又何等的实在。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上不去,还有什么区域自治的优越性可言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四十多年来,特别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和政府在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上下了很大的力气,成就是巨大的。1990年民族自治地方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272亿多元,比1952年增长9.8倍。 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46.3倍,过去基本上没有现代工业的大多数民族地区,现在已建成了一大批工业企业。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781 亿元比1952年增长39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8元。 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还有一部分人已经开始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总之,四十多年来,少数民族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对于这个现实他们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因此,他们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这就是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基本制度之所以能够在我国生根、开花、结出如此丰硕果实的根本原因。
健全法制,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很重要的方面。我们党历来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早在解放初期的《共同纲领》和历届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基本制度,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它的存在和发展。继后,又陆续颁布了一些实施细则和法规,特别是在邓小平的关怀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法制的轨道上迈出了决定性一步。邓小平非常关心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早在建国初期就热情地赞扬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进了《共同纲领》,他说:“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少数民族很高兴,”〔34〕粉碎“四人帮”之后,他在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十分强调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他主持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就强调,必须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法》于1984年颁布实施,在全国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广大各族人民群众激情地赞颂它的诞生,并渴望能真正兑现各项条款。为了有效地保证《自治法》的贯彻,全国已25个自治州,94个自治县,经过法定程序批准,颁布实施了自治条例。“四川、青海、甘肃、云南、湖北、广东、辽宁、湖南等8 个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关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还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关于语言文字,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婚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59个单行条例,58个法律的变通规定。目前,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和健全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在和将要实施自治法的规定或措施。
总之,一个围绕健全实施《自治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的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亲切关怀精心扶植的体现。我们深信到本世纪末,一个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的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将会全面形成。到那时候,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进入一个更新的巩固发展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将进入一个更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注释:
〔1〕〔2〕〔13〕〔19〕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92年1月15日《人民日报》。
〔3〕〔4〕〔5〕〔6〕〔8〕〔9〕〔10〕〔11〕〔12〕〔15〕〔21〕〔22〕〔23〕〔24〕〔25〕〔26〕〔28〕〔29〕〔32〕〔33〕〔34〕均引自《邓小平论统一战线》第70、73、55、60、71、73、161、72、77、75、74、79、74、74、75、76、78、76、74页。
〔7〕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14〕转引自《民族团结》1958年经12期。
〔18〕〔17〕〔19〕转引自《西南民族学院院史》第8,14,1页。
〔20〕转引自《西南民族学院院史》。
〔27〕〔30〕《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68页。
〔31〕《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226-227页。
标签:民族问题论文; 民族团结论文; 邓小平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民族团结进步年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论文; 国家统一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时政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