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市场理论的研究进展:一个文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进展论文,文献论文,理论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理论是近年来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它是进入21世纪后才被学术界和产业界所重视的前沿理论和研究领域。对双边市场理论的研究始于2000年前后,主要是由一系列针对信用卡产业的反垄断案例所引发。Armstrong(2006)[1]、Rochet和Tirole(2002、2003、2006)[2][3][4]、Caillaud和Jullien(2003)[5]等学者对双边市场的研究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诸多平台企业通过一些策略性行为向产品或者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促使双方在该平台上达成交易。双边市场理论正是对现实问题进行抽象,随着平台交易广泛而快速的发展引发学者们的关注,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例如银行卡系统、软件产业、传媒产业、大型零售商、电子商务市场、招聘网站等产业。
目前,学术界对双边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双边市场概念的界定及其特征、市场平台竞争问题、定价策略和对双边市场的规制等,且大多运用数理或博弈模型来研究双边市场的平台竞争或者特定产业的定价与竞争策略及福利的变化。基于此,本文主要就双边市场平台竞争与定价问题、多归属行为、互联互通、反垄断与政府规制、实证研究等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述评,最后对双边市场理论研究的趋势进行展望。
一、双边市场的概念界定与特征
目前,关于双边市场的定义主要存在两种论述,一种是以Rochet & Tirole(2004)[6]提出“价格结构非中性”的概念,即如果我们假设平台运营商向双边的用户分别收取P[,A]和P[,B]的价格,当平台向两边用户索取的价格总水平P=P[,A]+P[,B]不变时(P[,A]为用户A的价格,P[,B]为用户B的价格),如果任一用户方价格的变化都会对平台的总需求和交易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即价格结构是非中性的),则这个平台市场就被称为双边市场。反之,如果总需求或交易量仅仅跟价格总水平有关而价格结构并不能影响总需求或交易量时,这个市场就是单边的。Rochet和Tirole关于双边市场的概念界定,仅仅考虑了价格结构在平衡双边用户需求时的影响,并没有考虑到双边市场的间接网络外部性。另一种定义以Armstrong(2006)[1]、Julian Wright(2004)[7]、Evans(2003)[8]为代表,认为双边市场的核心特征是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Armstrong根据对双边市场特征的分析,从网络外部性的角度定义了双边市场:“两组参与者需要通过中间平台进行交易,并且一边用户使用平台进行交易所获得的收益或效用会随着另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大[1]。”
平台企业是区别于传统单边市场与双边市场的独特经济特征。在对双边市场的特征进行研究时,程贵孙、陈宏民和孙武军(2006、2007)[10][11]重点强调了交叉网络性和相互依赖性是双边市场所具有的重要特征。杨冬梅(2008)[12]在分析传统的单边市场与双边市场具有不同的经济特征的基础上,认为双边市场与单边市场竞争行为存在差异。王娜、谭力文(2010)[13]对双边市场的识别条件进行了详细分析述评并认为,价格结构非中性是识别双边市场的一个有效条件,一方面由于存在不可估算的交易成本而使科斯定理失灵成为其外在表现,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双边市场中交易双方的间接网络外部性。
二、平台竞争问题与市场行为的研究
(一)平台定价问题的研究
对于任何经济学的分支来说,定价问题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双边市场理论也不例外。定价行为是企业重要的市场行为,同时也是双边市场平台最重要的策略之一,在双边市场的理论研究中也有相当大数量的文献是关于双边市场定价问题的,它理所当然成为我们所要研究的首要问题。
现有的对双边市场定价问题研究的文献大多是针对具体产业,通过建立双边市场博弈模型对双边市场垄断、竞争这两种平台类型或者特定假设条件下影响平台定价的因素、影响作用机制与影响的程度进行定性或者定量分析,并探讨平台企业的定价策略。
Rochet和Tirole(2003)、Armstrong(2004、2006)[15][1]分别基于使用和成员的外部性研究了双边市场的定价策略。目前对于双边市场定价策略的研究文献看,不少研究都是基于这两篇文献进行的拓展。Rochet & Tirole(2003)研究了市场创造型双边市场的平台向两边收取交易费的定价策略,重点考虑了两边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对于平台定价的影响。研究表明,无论是垄断还是竞争平台,设计者设计其价格结构都是为了吸引双边的用户到平台上来作为初衷。Rochet和Tirole虽然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但仍有局限性,在垄断平台下,其定价公式表示一边的弹性越大定价越高,弹性越小定价越低,这与一般的双边市场定价有些矛盾。他们假设两边的需求量仅仅与该边的价格弹性有关,而没有考虑到两边消费者之间的组间网络外部性,这种假设也是有缺陷的。尽管如此,还是在平台的产权划分、消费者多归属的定量分析、消费者构成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的研究。
Armstrong(2002、2006)建立了一个基于会员费的垄断平台和竞争平台定价模型,而这一模型解释了平台对一边用户免费甚至提供补贴的原因。为了打破两边消费者数量少的僵局,平台往往在一边制定比较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到平台上来,利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吸引另外一边的消费者到平台上交易,同时再另外制定比较高的价格来弥补平台运营成本并盈利。比如,网络招聘平台对于一般的上网求职者是免费的,而对在网站上发布招聘广告的企业则收费,实际上就是在消费者边提供了交叉补贴。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双边市场的定价问题研究逐渐增多,其中,杨冬梅、程贵孙、陈宏民、纪汉霖等的研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杨冬梅(2008)[14]从垄断定价和掠夺性定价策略的角度对双边市场的企业定价行为进行了分析,认为尽管某些平台企业拥有在该平台产业中的“垄断”地位,但双边市场需求的相互依赖性限制了该平台企业实施垄断的能力。同时,平台企业对某边用户低于边际成本的定价策略并不属于掠夺性定价的行为,因为其定价策略目标是解决双边用户的平台参与规模问题。程贵孙(2006)[15]认为双边市场中平台企业的目标在于网络外部性内部化,因此可以实现最低的交易费用和最高的利润,这就是平台企业的捆绑销售策略行为与传统单边市场意义上的捆绑销售的不同之处。岳中刚(2006)[16]认为竞争性交易平台的定价低于垄断性交易平台的定价,平台对需求弹性高,外部性效应较强的一方收取低价、零价格甚至是负价格,因此双边市场的价格结构并不反映其成本结构。胥莉、陈宏民和潘小军(2009)[17]通过两阶段模型,对平台企业的间接定价策略进行研究,认为在双边市场中,一方面具有初始规模优势和较高品牌价值评价的平台企业会设定更加倾斜的价格结构,并以此来削弱竞争对手。另一方面,当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比较弱时,弱势平台企业可以不断提高双边市场用户的价值评价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朱振中、吕廷杰(2007)[18]证明了媒体企业的替代性越强,则对消费者收取的价格越低,到媒体访问的消费者越多,广告水平和广告价格也越高,然而这种行为却减少了媒体的利润。
纪汉霖(2006)[14]针对平台服务质量差异、纵向和横向联盟等几种特殊情况下平台的定价策略进行了研究。平台为了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一般会提供质量有差异的不同种类的服务,该研究揭示了垄断和竞争环境中服务质量对于平台定价的影响,更加准确地对现实经济生活的定价进行解释。关于平台互联互通条件下的最终服务定价和接入定价问题,研究表明两边之间的网络外部性的增强会降低平台的定价和平台利润,互联互通会抵消强势平台的规模优势,强势平台不会自发进行互联互通,同时平台之间的接入费的提高会提高最终服务定价和平台利润,因此无规制环境中,平台存在合谋提高接入费的激励,需要政府对平台互联互通和接入费进行规制。其研究的局限在于文中模型基本采用了两边单归属的假设,对于多归属、排他等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模型推导中往往采用对称均衡的假设以便于求解。
张良卫、曹玉婷(2008)[19]对收取会员费的双寡头竞争模型市场结构下的定价策略问题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随着网络外部性比率增加,在垄断市场中,强网络外部性和弱网络外部性的收费比例增加,会员费平台的增加比例比交易费平台大,平台利润呈现出先减少后增加的态势。寡头市场中,强网络外部性和弱网络外部性的会员费比例平稳增加;当交易费平台在网络外部性比例悬殊时,将会对弱网络外部性一方进行补贴。刘启、李明志(2009)[20]在Armstrong(2006)研究了参与者处于不对等地位时双边市场的定价与竞争问题。垄断情况下,当市场结构发生变化时,平台的定价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并向某一方参与者倾斜。结论表明,当市场结构由垄断变为寡头垄断时,会迫使平台的定价向另一方参与者倾斜。纪汉霖(2011)[21]认为在用户部分多归属条件下,用户部分多归属会降低平台的定价和利润,而平台具有阻止用户多归属的内在激励,使得平台差异化会提高竞争平台的利润水平。
总之,在双边市场中,用户间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使得双边市场的均衡价格通常与边际成本之间存在差异。定价的焦点是将用户的网络外部性内部化,为交易平台的双边吸引尽可能多的用户。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越高,网络外部性越强,对产品的差异化要求越高,平台就倾向于对该用户制定较低的价格,于是用户间网络外部性就限制了交易平台运用市场势力进行价格加成的能力。
(二)平台竞争问题研究
在关于双边市场平台竞争的研究文献中一般涉及的问题是平台竞争对双边价格策略、互联互通、排他性交易等的影响。定价属于平台竞争的内容之一,前面已经作了详细论述,这里主要对其他相关问题进行综述。
关于平台竞争的研究,最经典的文献是Rochet和Tirole(2003),[3]他们研究了私人平台间的竞争和非盈利性平台间的竞争时平台厂商利润最大化时的价格结构。结论显示,私人拥有平台只考虑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两平台对称均衡的结果与垄断平台的定价结构很相似。Ambrus和Argenziano(2005)[22]则分析了存在双边网络效应非对称的双边市场平台竞争问题,消费者获得的网络效用是不同的,他们的研究表明垄断平台将对不同的接入用户实施价格歧视策略。Armstrong和Wright(2004)[23]研究了双边市场的竞争瓶颈和排他交易的问题,解释了为什么在双边市场的竞争中自发出现竞争瓶颈,同时解释了在排他交易契约无效的情况下双边市场还会使用这种契约。Sujit和Roberto(2004)[24]对竞争性的支付网络进行了研究,这个网络向消费者和商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他们研究了各种市场结构下的均衡状态,包括双寡头竞争与企业联合,对称与非对称网络,有没有多归属与消费者偏好的假设,结果显示竞争确实会增进双方的福利。
平台有时候可以通过捆绑销售来获得更大的收益。Parker和Alstyne(2000)[26]对于垄断或者双平台下的软件产品的双边市场进行的研究认为一个垄断平台为了刺激高版本产品的需求而对于互补的低版本产品实施免费,同时在一个领域内的垄断者即使在另外一个互补品市场不盈利也要进入该互补品市场。Rochet & Tirole(2004)认为双边市场中平台的搭售动机与单边市场企业是不同的,单边市场往往是出于价格歧视或者进入壁垒的考虑实施捆绑销售,而在双边市场中,平台实施捆绑销售使得平台能够更好地平衡双边用户,并且不一定会对社会福利造成损失。
Gabszewicz和Wauthy(2004)[27]通过一个纵向差异化的模型证明了交易中介型双边市场中存在多归属,在引入多归属的假设之后,此时的均衡参与者仅在一边多归属,平台只在这一边均实行垄断定价,在另一边则向参与者提供免费服务。而Armstrong(2006)[1]假设平台仅有一边出现多归属的市场结构下证明平台会对多归属的一边实行垄断定价,而对非多归属的一边则制定一个近似边际成本的价格。Sun和Tse(2009)[28]认为,在一个有两个平台的单归属双边市场中只有一个平台可以存活下来。从基于资源观的角度来说,他们证明网络的初始规模不仅影响企业间利润率差异,而且影响存活的机会:进入者平台网络的参与者转变为在位者的是由于网络效应。
关于双边市场已有的研究大多局限于静态博弈,并且忽略了影响终端用户决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转移成本”[29],但是事实上转移成本加强了网络外部性。①郑伟(2004)[29]引入转移成本在一个两期模型中讨论两个竞争性平台的定价策略,分析面对线性需求消费者的私人平台商如何决定在每一期的价格策略,考察转移成本对双边市场的价格结构产生的影响。可以预见动态研究在某些方面更加贴近实际,目前已有的双边市场的动态研究方面不足,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多归属行为的研究
多归属行为是现实双边市场中常见的用户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对双边市场平台的竞争策略有很重要的影响,因而有必要单独对多归属理论和多归属条件下平台竞争策略的研究文献进行归纳。
在传统单边市场中,消费者通常在竞争性厂商的产品中选择购买一个使用,然而在双边市场中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台时,如果平台没有实施排他性交易行为,则消费者就可以通过选择接入到多个平台,同时购买多个竞争性平台的产品或服务,以获取最大的网络效用。多归属在双边市场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基于用户单归属的假设进行双边市场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具有很大的局限,为了精准地刻画消费者和厂商行为,需要在用户多归属条件下进行相关研究。目前已有部分学者对这一领域进行过研究,相关研究文献可归纳为三个研究方向:一是平台两边的用户结构以及对平台竞争的影响,二是双边市场多归属和平台互联互通的关系,三是研究用户多归属条件下平台的策略行为。国内外对这一领域研究较多的主要代表有Armstrong(2006)[1]、Doganoglu和Wright(2006)[30]、Calliaud和Jullien(2003)[5]、Gabszewicz和Wauthy(2004)[27]、陈宏民(2010)[31]、纪汉霖(2009、2011a、2011b)[32][21][33]等。
Evans(2003)[9]认为,对市场上的至少一方而言,多归属行为是必须的,这样才能在平台之间不兼容时进行交易。Evans认为多归属的原因或影响因素包括三个:多样化的需求、垂直差异化的存在、平台间是否兼容。
关于归属行为问题,Armstrong首先研究了“竞争性瓶颈”②问题,在平台两边都是单归属的情况下,各平台对两边用户的定价相同。如果平台一边用户是单归属,而另一边用户是多归属,那么平台会将竞争的焦点放在单归属一边并对用户制定低价,而对多归属的用户制定高价。[11]而Gabszewicz和Wauthy(2004)[27]将垂直产品差异化模型与消费者的多归属行为进行结合建立模型进行研究,他们认为,一边用户的多归属行为的动机受平台另一边用户多归属行为的影响,多归属行为只会在双边市场中的某一边发生。笔者认为这个结论和现实经济情况不太一致,这主要与对模型的假设和现实中复杂性有出入相关,因为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消费者一边并不存在纯粹的单归属或者多归属,而是部分多归属,则另一边商家还是存在多归属的可能性。
在Doganoglu和Wright(2006)的模型中,考察了多归属行为对平台企业兼容性选择的影响,并从社会福利角度分析了这一影响。结果表明,在消费者多归属行为存在的情况下,虽然厂商之间进行兼容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但是厂商兼容之后消费者将放弃多归属,导致厂商竞争压力上升,因此厂商将选择互不兼容。Doganoglu和Wright的分析侧重于对称双边市场的研究,忽略了双边市场自网络外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同时作用的影响。胥莉、陈宏民、潘小军(2006)[34]考虑非对称双边市场普遍存在的自网络外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分析了消费者多方持有行为对厂商兼容性选择以及社会福利的影响,研究表明,在非对称双边市场中,消费者多归属行为是影响厂商定价策略和兼容性选择的关键因素,消费者多归属行为的存在会导致厂商定价偏高,并选择不兼容策略。虽然消费者多方持有行为会使得消费者剩余有所提高,但厂商之间实现兼容之后,整体社会福利将得到更大改善。曹俊浩、陈宏民、孙武军(2010)[31]通过构建B2B市场的Hotelling平台竞争模型,认为多平台接入改变了平台两边用户规模和收费结构,但并不必然增加或降低竞争性平台的收费水平和平台利润。
考虑到现实经济以及消费者行为的多样性,纯粹的用户单归属和多归属在现实经济中是比较少的,在双边市场用户群中,对于同一个用户群而言,并非所有的用户都选择同一种归属行为,有的用户会选择单归属,而有的用户则选择多归属[21],如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国约60%的银行卡持卡人单归属,40%的人多归属,我国银行卡产业的用户属于典型的“部分多归属”,另据Kaiser和Wright③在关于德国杂志行业的实证分析中发现,德国杂志的两个边的用户中大约8%的读者和17%的企业选择多归属,其余杂志读者和企业单归属。Poolsombat和Vernasca(2006)[35]是最早提出部分多归属概念并进行相关研究的,他们考察了部分多归属行为(partial-multihoming)对平台竞争的影响,得出了部分多归属行为均衡存在的条件,并且指出多归属行为的用户将比单归属的用户支付较高的价格。
三、政府规制与互联互通的研究
双边市场概念与反垄断有着很紧密的联系,正是关于一系列针对银行卡产业的反垄断诉讼案例才引起对双边市场的重视和研究,因此,对双边市场进行研究不得不提到福利经济学、反垄断和规制经济学。例如程贵孙、陈宏民(2008)[36]和张利平(2011)[37]都在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下对传媒产业的政府规制进行了研究,均得出政府应该加强对传媒产业的有效规制与合理引导,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另外,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一定程度上会与政府的规制产生较紧密的联系,因而在此一起阐述。
由于双边和单边市场机制的不同,双边市场的反垄断规制是一个复杂且难度较大的问题。第一,如同单边市场一样,企业的私有信息,例如边际成本信息很难获得,这对于市场势力、掠夺式定价等的界定造成很大难度;第二,由于网络外部性的存在,双边市场平台通常采取倾斜式的定价结构以解决“鸡蛋相生”的问题,此时很难裁定低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是否属于掠夺式定价;第三,平台之间的竞争手段更多样化,使规制取证难度增加了。Evans(2003)[8]对双边市场的反垄断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建立了基本框架,他认为定价不能遵守成本或需求规则,除非将双方都维持在平台上,否则双边市场将不能维持,需要进行整体全面的协调。
程贵孙、陈宏民、孙武军(2006)[10]、杨冬梅(2008)[12]都指出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平台企业竞争行为与传统单边市场中企业行为所独特的经济特征,主要包括:(1)双边价格可以不反映边际成本;(2)非对称价格结构不反映垄断势力和掠夺性定价的存在;(3)交叉补贴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4)捆绑销售行为并不损害双边用户和社会的总福利。指出对平台企业进行有效的政府规制亟须建立一套新的、基于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规制理论。
从诸多的双边市场和单边市场的差异化行为来看,经济学理论界和司法部门对于双边市场的定价行为多持支持或者不确定的态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尚缺乏一个判断双边市场定价规制的标杆体系。
由于双边市场的特殊性,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是两方面的:一是来自于本边的收益,平台从互联的另一个平台的同边的消费者获得了直接网络外部性的收益;二是平台互联后,平台消费者可以从与互联平台的另一边的消费者进行交易获得了交叉网络外部性的收益。[14]我国银行卡的互联互通从实证角度证明了双边市场平台互联互通的重要意义,但是在许多产业,由于种种原因,实现互联互通的难度很大,其他的一些双边市场平台,例如大型网络招聘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目前实现互联互通的非常少。目前,研究互联互通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兼容性、转换成本和接入费等方面,国内关于互联定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骆品亮和林丽闽(2002)考虑了一个双头垄断网络运营商之间接入价格决策的博弈模型,研究发现对于电信运营商用户消费的电话量比拥有的用户量更重要。张维华和骆品亮(2002)研究了两个分别拥有瓶颈设施的网络相互竞争时的接入定价问题,给出了网络服务零售价格与接入定价的关系。柳学信(2004)认为过低的接入价格水平是目前电信业互通不畅的主要原因。在这些文献中只考虑了单边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没考虑到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也没考虑到平台的接入定价的确定问题。纪汉霖(2006)14]在对双边市场定价策略的研究中专门分析过无规制环境下的平台互联互通时的定价策略,考虑了平台互联互通下的平台最终服务定价和接入定价、利润和社会福利问题,以及两个平台在一个边的规模有差异时,强势平台和弱势平台对于互联政策的接受程度。
纪汉霖、王小芳(2007)[38]从平台间互联接入费的视角研究了双边市场中对称和非对称平台互联问题,研究表明,平台互联互通能够提高平台的利润和社会福利;非对称平台互联时,平台互联会抵消强势平台的用户规模优势。
四、双边市场的实证研究综述
与规范研究相比,学术界对双边市场的实证研究方面的文献和成果偏少,而且不够深入。朱振中、吕廷杰指出,目前对双边市场的实证研究较少而且主要集中在网络外部性的存在问题和价格结构的决定因素上面。[39]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方面:
在定价方面,Gallaugher和Wang(2002)[40]对网页服务器软件市场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网络外部性假设是成立的,所研究市场表现为一个双边市场,并确认了采用免费定价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后消极的价格冲击。Kaiser和Wright(2006)[41]建立了双边市场中的一个豪泰林模型,使用了德国1972-2003年杂志行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重点分析的问题是杂志双边市场的价格结构问题。
关于双边市场网络外部性的检验,比如Wil-bur(2008)[42]对电视广告产业进行了研究,发现如果电视节目中广告的播放时间减少10%,在忽略竞争效应的前提下,观众的福利会增加25%,这也验证了该类产业中广告“负外部性效应”的存在。梁浩(2010a)[43]通过对我国网络招聘行业的实证分析,验证了网络招聘市场具有典型的交叉网络外部性,表明我国的网络招聘市场是一个明显的双边市场,平台中企业方的参与程度和求职者参与程度呈正相关,并认为对于招聘网站的经营策略来说,针对求职者的服务质量更为重要。
总之,目前关于双边市场的实证研究比较少,相关研究还需进一步加强,可以预见这也是未来的重要研究方向之一。
五、理论述评与研究展望
双边市场理论是在21世纪初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国外的研究始于对银行卡行业的研究,随后国外产业组织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双边市场理论,并涌现出一批研究成果,学术界就一些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的观点和认识。这些研究多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视角运用数理模型与博弈论模型来考察双边市场,比如对双边市场结构,定价、平台竞争、排他与兼并、互联互通、多归属、促销等市场行为与企业竞争策略的研究,目前双边市场被作为不少产业研究的视角,但对双边市场理论的研究尚缺乏一个明确的主线,总体来说有些凌乱。对于这一领域研究的发展趋势和未来需要加强的地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边市场的产业组织学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1.双边市场的市场结构和产业组织理论中的纵向产业链结构有类似之处,如何将纵向产业链的基本理论和双边市场理论相结合,两者结构的异同何在,产业链纵向关系的种种行为在双边市场中的绩效又如何,各种纵向关系对于平台的定价策略有所影响,这都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2.现在国内除了银行支付卡领域,中国银联制定了相关的互联互通规范、收费规范、信用卡规范等之外,我国其他双边市场领域基本上缺乏对于双边市场定价的规制政策。双边市场所具有的特有经济特征与规律突显了我们从双边市场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反垄断与规制的必要性。同时,在分析具体双边市场的企业时,对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的研究也将是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3.双边市场的互联互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互联互通的研究还需进一步加深,比如目前电信领域里互联互通接入费的确定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双边市场的接入费的确定现在在理论上和实证研究上基本是一个空白,这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二)研究范围可以扩展
研究范围不应仅停留在简单的双边市场理论,以及多边市场理论研究上,关于复杂双边市场的研究目前已有一些,但还不够系统深入,研究范围也需要拓展。
(三)动态特征的研究值得期待
在静态框架下研究双边市场的产业组织特征是模型的理想化假设,加强对双边市场动态特征的研究值得期待。有学者认为消费者预期是决定平台占优的关键因素,消费者和开发商对平台有正确的预期,这意味着先动优势将占领整个市场。实际生活中平台企业的定价行为一般是动态的,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定价行为。笔者认为,应将动态分析理论合理运用到双边市场理论研究中,对双边市场中的一些现象尝试性地选择动态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将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这可能成为学术界对双边市场理论未来研究的主要方向之一。
(四)相关实证研究亟待加强
目前关于双边市场的文献,绝大部分都是理论研究,相关的实证文章相对还非常少。进行实证研究不仅可以验证已有的理论成果的可靠性与适用性,亦有助于双边市场竞争等相关假设条件的检验,而且可以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新的问题和特有的产业规律,从而为战略、政策制定提供更坚实的依据。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结合特定产业的实证研究必将是重点之一,可以预见的是,在交易中介、支付工具、软件、媒体等产业的有关双边市场的实证研究,不仅会对该领域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企业的实践及政府政策的制定都会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总之,双边市场的研究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为了建立完整严谨的理论研究框架,并且与我国的具体产业相结合,得到能够指导实践的研究成果,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心血和努力去探索。
①终端用户在选择尚未普及的商品时均非常小心,担心加入一个会走向失败的平台,因为他们预计到自己有可能会被锁定在自己这一期的选择上,而放弃这个失败的平台并加入另一个成功的平台的转移成本可能非常大,因此用户倾向于选择那些已经有较大用户群的平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转移成本加强了网络外部性。
②"competing bottlenecks",即平台某边用户是单平台接入的消费行为,而另一边用户则是多平台接入行为。
③Kaiser U,Wright J.Pcice structure in two-sided markets:Evidence from the magazine industr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2006,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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