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抓好国有企业下属基层单位的“微腐败”整治工作论文_宋维萍

浅谈如何抓好国有企业下属基层单位的“微腐败”整治工作论文_宋维萍

(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淮北选煤厂,淮北 235000)

摘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该文深度剖析了国有企业下属基层单位可能存在的“微腐败”形式,找准了“微腐败”的整治重点,同时,从“扎紧制度笼子”、“注入教育疫苗”、“延伸监督触角”三个方面,探究如何开展好国有企业下属基层单位“微腐败”整治工作。

关键词:微腐败;制度;教育;监督


1.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职工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职工群众的信任,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长期以来,像国有企业下属的基层单位,大贪的“老虎”占比可能微乎其微,啃食职工利益的“小蝇”可能更为常见,整治腐败力度更应集中在发生在职工身边的“微腐败”,因此防治“微腐败”的任务任重道远。

2.基层单位“微腐败”整治重点

(1)看住“人财物”关键岗位

管“人”岗位,如组织(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可能存在以下“微腐败”表现形式:在岗位竞聘、公开选拔等工作中,可能因人情、上级打招呼、收受好处等情形,透露题目或核心信息,影响公平公正;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调整、发展党员、技能鉴定、技能评聘、“一专多能”鉴定等事务中接受个人礼品礼金等;利用职务便利,为“小圈子”的个人或单位在评先评优等方面谋取好处,违规接受个人或单位小范围、小规模吃请等。管“财”岗位,如财务部,可能存在以下“微腐败”表现形式:在医疗报销、财务报销等事务中不作为、慢作为或暗箱操作、吃拿卡要;在公务报销方面,利用公务接待费用挂账等漏洞,把个人宴请的开支列入公务接待费中报销等;管“物”岗位,如物资管理部,工作人员可能收受好处或因人情,在原有采购计划的基础上,私自增加或变化采购计划,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签字确认等。

(2)盯紧重要时间节点

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端午、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可能会出现以下“微腐败”表现形式: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年货节礼、购物卡等;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3)其他“微腐败”廉政风险点

基层科区可能会出现以下“微腐败”表现形式:科区科级管理人员因收受好处、人情关系或接受吃请等,优亲厚友,造成单位内部奖惩不公、分配不公、风气不正;科区科级管理人员帮助职工请假、考勤、疗休养等,接受职工香烟、茶叶、土特产等小额礼品礼金;科区管理人员以罚代管,随意扣罚职工工资,有制度、不执行,侵害职工利益;看人办事,漠视职工正当诉求,或者对待职工态度恶劣、对职工反映的问题推阻慢办;科区办事员,因接受吃请或收受小额礼品礼金,在汇总职工出勤时,私自调整,做人情帐或者在做内部市场化分配时,给自己、他人多分工资等;班段长接受小范围吃请或小额礼品礼金,在内部市场化班清班结等方面打人情分或在工作上给予特殊照顾等。

以上“微腐败”表现形式、廉政风险点,均是国有企业下属基层单位在整治“微腐败”现象时,应把握住的重点。

3.基层单位“微腐败”整治的几个着力点

(1)坚持扎紧制度笼子

整治“微腐败”,若仅仅依靠查处和惩戒,是远远不够的,这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若想治本,还应该追根溯源,从问题的根源着手,深入探究和挖掘廉政风险点和重点防控点,在仔细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紧紧抓住制度建设的“牛鼻子”。

作为基层单位,应全面组织开展 “微腐败”现象征集、排查活动,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式,全面征集机关、科区班组可能存在的“微腐败”现象,并逐一厘清其背后的 “微权力”清单,把那些运用手中仅有的“微权力”,可能给职工群众找麻烦的人找出来,管起来。同时,要不断推进“微腐败”的制度创新,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把“微权力”关进笼子里,挂在高处,让职工群众能够看得见,让职工群众自发的来关注和监督“微权利”的使用,进一步防止公权乱用、公权私用。

(2)坚持注入教育“疫苗”

“莫以廉小而不为,莫以贪小而为之”。从古至今,绝大多数违纪违法的落马分子,走上腐败堕落的道路,迈向万劫不复的深渊,犯下罪恶滔天的行径,溯其根源,都是在小恩小惠小节中丢掉了原则,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灯红酒绿中丧失了品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办个宴、收个礼人之常情”,这些思想,在日常工作、交际中,与党员干部如影随形。因此加强“微腐败”教育,构筑廉政“防火墙”,刻不容缓,是否能及时将党员干部从行差踏错的第一步拉回来至关重要。

“微腐败”教育形式多样,国有企业基层单位要在创新、落实,针对性上下功夫。如:摸排“微腐败”易发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会,推进“微腐败”教育下车间、到岗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微权力”使用者;选取“舌尖上的腐败”、“变味的学习考察”等典型案例,系统地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用一个个典型案例细致剖析“微腐败”的存在性和危害性,警示党员要知敬畏、守底线;抓好“人财物”关键岗位的“微腐败”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办公室,悬挂廉政反腐警示语,强化廉政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期,制作发送“清风廉语”微信、短信,进行廉政教育提醒;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设计、打造富有单位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室;刷新廉政文化长廊,增加廉政漫画的数量,以简洁明快、图文并茂的形式,代替枯燥繁琐的文字以及严肃直白的说教,使廉政教育,更具感染力和触动力。

(3)坚持延伸监督触角

解决“微腐败”问题,要善于从职工群众的家长里短中发现“微腐败”的线索,找到职工群众反映最集中,焦点问题最突出的地方。职工群众的诉求,往往会被忽略掉,殊不知,这些被忽略掉的微不足道的诉求,往往是党员干部作风、“微权力”使用情况的最直接映射,若是深挖,就可能发现其背后存在的“微腐败”现象。因此,惩治“微腐败”,需要更深入地发动职工群众、听取民意。

对于国有企业下属的基层单位,就要把监督提及到更高的高度,通过完善监督渠道,强化细微处的大监督,让一切微权利运行在阳光下。全面拓宽反映问题渠道,通过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利用基层事务公开恳谈会,搭建与职工面对面交流平台,及时分析研判“微腐败”动态。采用“互联网+监督”的新形式,实现微信“扫一扫”、网页“点一点”,迅速传达“微腐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处理“微腐败”问题线索。加强对党务公开与厂务、科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倒逼公示公开全面、及时,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微权力”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直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魏燕.惩治“微腐败”就要“小题大做”[N].海南日报,2019-05-17(A06);

[2]南开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肖光文 策划 王伟华 整理 丁佳文 苏鹏.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N].天津日报,2019-02-27(013).

作者简介:宋维萍,女,30岁,淮北选煤厂纪委(监察审计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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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宋维萍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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