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发展研究综述_社会因素论文

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发展研究综述_社会因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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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场所,而父母的教养方式则是影响儿童社会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本文通过文献法,概述了中外心理学家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 教养方式;儿童;社会化

儿童的社会化发展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在家庭中,通过父母的影响及指导,儿童获得了最初的生活经验、社会知识和行为规范。可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最早的执行者和基本执行者。但在诸多的家庭因素中,父母的教养方式则是影响儿童社会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正是通过父母对子女的教养行为,才把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态度体系及社会道德规范传递给儿童,并由此构成了儿童社会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从本世纪40年代起,许多心理学家从亲子关系的角度,采用类型学的研究模式,探讨了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发展的影响,他们的研究都证实了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最早研究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影响的是美国心理学家西蒙兹(P.M.Symonds)[①]。他提出了亲子关系中的两个基本维度:一是接受——拒绝、二是支配——服从,以此来说明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他在研究中发现,被父母接受的孩子一般都表现出社会所需要的行为。如情绪稳定、兴趣广泛、富有同情心等;被父母拒绝的孩子大都情绪不稳定、冷漠、倔强并具有逆反心理倾向。受父母支配的孩子比较被动顺从,缺乏自信心,依赖性强;让父母来服从自己的孩子表现为独立性和攻击性强。

之后,日本心理学家诧摩武俊[②]和美国心理学家鲍德温(A.L.Baldwin)[③]等都进行了母亲养育态度与儿童个性关系的研究,得出了比较一致的结论。

鲍德温采用家庭拜访和观察家庭互动的基本频率的方法,重点研究了父母的宽容民主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他发现,采取宽容民主教养方式的父母,一般受教育程度较高,儿童在这样的家庭中易形成爱憎分明的社会行为,如亲社会的攻击行为和领导行为,儿童的求知欲高、好奇心强并极具创造性。同时研究还发现,限制而不宽容家庭中的儿童表现出了与此完全相反的特点。

继鲍德温之后,美国著名的女心理学家鲍姆林特(D.Baumrind)也采用观察研究的方法,重点研究了处于不同家庭环境中的限制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她认为,父母对儿童的限制应分为“严格合理的限制”和“惩罚性的限制”两种,由此提出了影响较大的三种父母教养方式,即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④]。按照她的解释,权威型的父母认为自己在孩子心目中应该有权威,但这种权威来自父母对孩子的理解、尊重,来自他们与孩子的经常交流及对子女的帮助;宽容型父母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他们给孩子最大的行动自由,把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放在首位,甚至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宽容型父母和子女的沟通与交流比较好,在子女需要帮助时,他们也愿意提供帮助;而专制型父母则要求孩子绝对地服从自己,孩子的自由是有限的,父母希望子女按照他们为其设计的发展蓝图去成长,希望对孩子的所有行为都加以保护监督;他们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管”与“被管”的关系,因此,两代人之间的沟通是不好的,虽然家长的心是好的,但往往却不能向孩子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根据鲍姆林特对学前儿童的研究表明:权威型家庭中的儿童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成就倾向;宽容型家庭中的儿童缺乏独立性;专制型家庭中的儿童缺乏社会责任感。

此后,霍夫曼(Hoffman)[⑤]等人还专门研究了惩罚这一普遍性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们把惩罚分为强制和“爱的收回”两种。强制是指父母对儿童的体罚、冷漠地拒绝、剥夺以及威胁等。他们的研究表明,强制方式会阻碍儿童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化,同时也会降低儿童良知的发展。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强制会引发孩子的敌意,同时又提供了一个表达敌意的方式,即父母的惩罚方式无意中向儿童提供了如何打人的模式。

“爱的收回”是一种心理上的惩罚方式,它表现为父母不理睬、孤立儿童、对儿童表示失望等。这种惩罚方式会导致父母与儿童感情的破裂,使儿童体验到对自身安全的威胁和焦虑感。霍夫曼等人的研究表明,父母使用这种方式,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地而不是灵活地去遵守社会行为规则。但霍夫曼后期和金(King)的研究又指出。那些有着强烈的亲社会行为和道德责任感的儿童,他们的父母对其的惩罚常富有情感性,并伴随着合理的解释,而且父母一般采用权威型的教养方式。鲍姆林特在以后的研究中也认为“那些有适应社会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即那些对小伙伴热情、开朗、自信,对成年人和善的儿童)的父母在孩子们面前有着自己的权威,这种权威表现为给孩子们制订严格的(行为)准则,同时也向他们清楚地说明对他们施加限制原因。”[⑥]

最近的研究也提出,父母的支持、奖赏、指导和适当的反应,这些教养模式影响了儿童能力的发展[⑦]。而对孩子的适当要求不仅可以促进儿童认知的发展,而且还能促进其社会能力的发展,特别是当要求和对儿童的支持与反应结合的时候更有效。

总之,西方心理学家由于采用实证的观察研究,因而其结果具有可信性及有效性。但他们的实验只是局限于研究家庭中亲子关系间的单向的影响,即父母对子女的影响,而没有从社会环境出发,来探讨父母对教养方式的选择及其对子女的影响,即没有找出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社会因素。中国心理学家在继承西方科学实验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也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的研究一方面验证了西方的研究结果,另一方面又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即打破单一维度而进行多维度的亲子关系研究,并提出了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主客观因素。

华东师大心理系的桑标从1991年开始和日本横滨国立大学合作,进行了一项题为“亲子关系和幼儿性格发展的中日跨文化比较”的研究。探讨了两国幼儿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孩子性格形式的影响。在测验中,母子关系用“接受——拒绝”和“宽容——严厉”两个维度;父子关系只用“肯定——否定”这一个维度,它表明在儿童心目中父亲对自己的重视和认可程度。实验结果表明,上海母亲的宽容型教养方式比接受更能影响幼儿独立性、积极性和自我评价的发展;而孩子心目中父亲肯定的形象更能促进幼儿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的发展。但上海的母亲不如横滨母亲宽容,可是接受程度却比后者高。上海的父亲也不如横滨的父亲肯定。这与两国关于好母亲、好父亲的标准不一致有关。上海的父母强调要爱孩子、关心孩子,应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但不重视对孩子的尊重与理解,这实质上还是一种以专制型为主的教育方式;而日本父母则把理解孩子、尊重孩子作为好父母的首要条件,他们的教育是介乎权威与宽容之间的。

1995年中国留学生张溯在考察了东京和北京两地母亲的教育意识之后也认为,母亲的教育意识体现在她对孩子的教养方式和期望上。日本母亲多采取宽容的态度,孩子的成长也与母亲的期望较为一致;中国母亲虽然对孩子的期望较高,但孩子的成长水平与母亲的期望却存在一定差距。中国家庭更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而忽视孩子自立能力的培养。中日两国母亲相比,日本母亲的学历较高,她们即使有工作,日工作时间也较短,因而有利于家庭教育的实施;中国母亲学历一般较低,而且她们既要工作,又要做家务,因而对子女的教育很难做到尽善尽美。

根据中日母亲所存在的这些差异,我们认为,在独生子女教育倍受重视的今天,应该尽快提高母亲的教育素质,并向母亲提供更多的时间来安排家务,实施家庭教育。因为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早期的生活经验会影响其整个一生,而学龄前期又是儿童接受社会化的最佳时期。所以,这个时期的家庭教育对儿童社会化发展起着尤为重要的影响。

陶沙等人在1994年进行了“3—6岁儿童母亲的教育方式及影响因素的研究”。结果发现,母亲的教育程度和职业对其教育方式有显著影响。研究表明,和受教育程度低的母亲相比,受教育程度高的母亲在教育孩子时较少表现出溺爱、专制、忽视、惩罚、过高成就要求等行为,而更多地使用说理方式,给予孩子一定的自由。和在工厂、服务行业工作的母亲相比,其它行业的母亲更多地使用民主而较少地使用专制、溺爱的教育方式。的确,母亲受教育的程度不仅影响了她们的职业选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限定了她们组成家庭的选择范围,从而形成特定的家庭社会背景、家庭文化氛围及教育观,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着儿童的社会化发展。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则是影响她们教育方式的一种更为重要的因素。

关颖、刘春芬进行的“父母教育方式与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研究表明,父母采取民主型教育方式有利于孩子的社会性发展;放任型教育方式虽然给孩子较多的自由,对孩子压抑较少,有利于孩子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但这种方式使孩子接受父母的教育影响较少,对孩子是不负责任的。在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最初阶段,采用这一教育方式,会导致子女社会性发展的不成熟,具体表现在儿童的情绪、情感、社会认知、对道德规则的遵守、同伴关系、自我意识等方面;父母采取专制型教育方式,往往是出于“为孩子好”的目的,对孩子过多干预、过分保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孩子自我意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不能收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她们通过研究还发现,父母的文化水平和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的程度,是影响其选择教育方式的最主要因素。这一结论与陶沙等人的研究结果相吻合。

1995年北师大的林磊研究了“幼儿家长教育方式的类型及其行为特点”,他的研究方法避免了以往心理学所使用的根据单一维度得分来划分的做法,考虑了父母教育行为的各个方面,从而避免了划分上的绝对性,这是以往的研究所不及的。林磊从溺爱性、专制性、放任性、期望性、不一致性、拒绝性和民主性七个维度对父母的教育方式进行评价、定型,用快速聚类法(Quick—Cluster)归纳出五种教育方式: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积极型。积极型的父母具有较高的民主意识,尊重孩子的个性和独立性,经常采用说理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严厉型的父母要求孩子绝对地服从自己,父母与子女缺乏情感交流,与积极型母亲一样也很少迁就和过分保护孩子;溺爱型的父母则对孩子高度接纳、偏于迁就,很少有惩罚行为;成就压力型父母对孩子有过高的成就期望,自身行为缺乏一致性:极端型的父母在七个维度上都有着明显的不良倾向,具有多重矛盾行为。他的研究表明,积极型的方式有利于孩子的个性发展,而其它类型则存在各自不同的缺陷。积极型的教育方式约占40%,其它四种类型约占60%,说明还有相当数量的家长在教育方式上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会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此外,林磊在研究中着重探讨了外部因素对父母教育方式的影响,指出父母的职业和受教育水平、特定时期的社会特征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儿童的年龄、性别等特征会影响到父母的教育方式。

总之,中国心理学家的实验研究,一方面验证了西方心理学家的研究结果,另一方面又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探讨了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内、外因素,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也有所突破。这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丰富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为中国的家庭教育如何更好地促进儿童的社会化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虽然如此,但笔者认为,中国和西方的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只重视父母教育方式对子女的单向研究,而没有探讨研究儿童已有的个性特征和行为是如何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选择。父母与儿童的关系是辩证的,他们的影响也是相互的,儿童的行为或个性特征反过来也会引起父母新的行为。我们不能只研究父母对子女的单方面影响,而应搞清楚他们之间展开了怎样的相互作用过程。这方面的研究现在已成为儿童社会化发展研究的重点和方向。二是有的研究,虽然注重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影响,但又局限于此,而没有探讨在这一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影响机制。可以说这一方面的研究则是儿童社会化研究的薄弱环节。三是没有考虑到儿童对父母的教养方式是怎样理解的。父母的教养方式是影响儿童社会化的外部动因,儿童在心理上是如何认知它、理解它,这种认知和理解又是如何影响了儿童社会化的发展,这都是应该探讨的实际问题。的确,外部的客观刺激只有通过主体的认知、理解过程,才能转化为个体心理发展的因素,如果缺乏这一中介过程,它就会失去对个体的影响作用。因此,在探究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发展的影响时,必须考虑到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

西方心理学家曾比较了中国和西方的养育方式对儿童个性发展的影响。他们认为,中国父母让孩子与自己同睡,母亲常把孩子抱在身上,母子经常有身体接触,这虽然能使孩子获得充分的安全感和稳定的情绪,但也易使儿童养成过分的依赖感,限制了儿童的自由。

的确,西方人大都注重子女独立性的培养而中国父母则更多地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物和附属品,对子女有更多的操纵、控制和惩罚行为。随着中国独生子女化,家长对子女的过度保护倾向也更加突出。但是,中国父母对子女又总是望子成龙的,父母的期望值越高,对子女的要求也就越发严格和苟刻,对子女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也往往加以拒绝和否认。这种过高的要求和过度保护的矛盾的教养方式,会导致子女无所适从,也会影响到子女心理健康的发展。因此,中国的家长应该改变他们传统的教育方式。

按照鲍姆林特的标准来衡量,大多数中国家长的教育方式是介于专制型和权威型之间,更多地倾向于专制型。这是中国儒家思想长期统治、影响的结果,也是现代中国激烈的升学、就业竞争的使然。这种家庭教育的基本方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会很难改变。

前不久,一位美国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大陆、台湾移民都倾向于采取专制型的教育方式,但他们的孩子在学校却适应得很好,学习竞争中不比美国儿童差。虽然如此,这些中国后裔却牺牲了对自由、自立的追求。他们虽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但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其职业成就却不比美国人强。中国人多在技术和研究领域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但确是在美国人的领导之下工作,进入管理阶层的很少。华人只能支配自己领域里的技术问题,却很少能支配别人,更不能支配自己创造出的产品。这是否是由于中国人从小在家里就习惯于被支配、被命令,习惯于服从别人,习惯于在别人的指使下和发号施令下生活和工作呢?

根据西方和中国心理学者的研究,我们认为,中国的父母应该争取做个“权威型”父母。因为权威型的父母坚定、自信、轻松而有判断力。对孩子的要求既明确又严格,他们的严格要求使孩子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孩子较少因犯错误而受到父母的惩罚。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家庭里,父母让孩子感到爱和关怀,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出情绪稳定而乐观的孩子。做个权威型的父母,这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使儿童社会化得以良好发展的必要。

综上所述,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儿童通过接受父母的教养方式施加给他们的教育影响,继承并获得了社会的价值观和传统的行为习惯,并为将来的发展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对于学前儿童来说,由于母亲更多地照顾、教育他们,所以,母亲的教育方式对子女社会化发展的影响就显得尤为的重要。根据东、西方心理学者研究结果,我们知道,父母的受教育程度是影响他们选择不同教育方式的关键因素,这就提醒我们应提高母亲的文化修养,加强对父母、尤其是母亲教育方式的研究和干预工作,以便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身心发展环境,使得学前期儿童的社会化能顺利地进行,并为以后各阶段的社会化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注释:

① ③ 叶奕乾、杨治良等:《图解心理学》,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② [日]堀/内敏编著、谢艾群译:《儿童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④ ⑤ [美]玛戈B·南婷著、丁祖荫译《儿童心理社会发展——从出生到青年早期》,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⑥ Edward F.Zigler,Michael E.Lamb等著:《Socialization and Personality Devclopment》,second edition."Part One"(The thirteenth chapter:The main origin of influenc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

⑦ Willem Koops,Herman Soppe等:《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Behind the dikes》,Vitgeverij Eburon,荷兰,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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