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执政党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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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88(2006)02-0002-07

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任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我们党的自觉意识和主动精神,也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一、加强利益整合是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价值取向,就是能够通过一系列渠道使人民的利益得到正常有序的表达和整合,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在当今中国,要构建这样一个社会,执政党的利益整合功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利益整合是执政党的基本功能

当今世界正处在民主政治时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党政治。政党作为民众表达和实现自己意愿的工具,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客观必然性。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政党的基本功能包括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录用和政治社会化。政党的四种功能在不同政党身上有不同的表现。在革命党看来,所有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制造利益冲突,通过大乱而达到大治;在执政党看来,其功能集中体现利益整合。所谓利益整合就是通过多种方式,在保证各群体利益的基础上,使各个部分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也就是通过沟通关系、协调矛盾,达到全社会的和谐。利益整合是执政党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是政党执政的根本性原则。党越是长期执政,越需要创建和谐社会,越需要加强利益整合能力。执政党在社会结构简单、利益群体单一条件下进行利益整合,与在社会结构复杂、社会体制变迁、利益群体多元条件下进行利益整合的目标和内容是不相同的。如今我们党针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四个多样化”的新特点,提出要通过发展经济、健全民主法制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统筹兼顾、整合社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就是利益整合。执政党只有通过控制国家机器掌握公共权力,才能始终代表民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为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增强整合利益的功能,协调各个阶层、集团的利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保证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2、加强利益整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意味着中国的现实社会不和谐,而是执政党在适应多样化的社会发展现实,承认社会结构的分化和社会群体利益存在矛盾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中国社会的和谐程度和和谐水平,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第一、社会结构多元、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要求执政党增强协调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的成分构成早已超越了传统的阶级、户籍或职业界线,日益呈现出基于不同价值观念、收入水平、职业范畴、居住区域、兴趣爱好等形式的多元的结构态势和多向互动的变迁取向。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三大失衡与断裂的状态中,收入分配差距极为悬殊,社会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表现得极为不公平,利益关系呈现复杂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必须协调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与利益,以更有效地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

第二,社会治理主体增多、社会成员的自主性意识增强,要求执政党压缩用行政权力整合利益的空间。随着社会成分的日趋多样化,传统的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结构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社会组织与个人对传统体制的依赖性、依附性减少,自主性、选择性、流动性增强,并且具有了通过替代性资源获得独立性的可能,单位组织不再是社会成员获取资源的唯一途径与选择,原有单纯、直接的利益关系结构受到冲击,执政党以强制性命令权力、行政性控制手段整合社会利益的效果也在降低,执政党运用行政权力控制社会的作用空间已大大缩小。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不再是唯一的社会治理主体,各级党组织及政府授权、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基层社会组织不再能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责,非政府组织、社会公益机构、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各种类型的社区自治组织正在成为执政党和政府社会治理的新对象和新客体的同时,也在不同的社会事务领域发挥着不同作用,与执政党和政府组织一起组成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主体。

第三,社会阶层分化加快、社会价值取向多样,要求执政党进一步巩固对利益整合的主导地位。社会体制变迁和市场经济发展催生了大批新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原有单一的利益结构已经打破,利益多元化格局已逐步形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与扮演角色不同,这必然会导致不同的权力意识与政治诉求,它们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与预期利益的过程中,必将存在分歧、矛盾甚至冲突。同时,加之非主流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出现,促进了社会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和理性思维的活跃,再加上现代传媒的传播速度和放大效应,这就迫切要求执政党必须始终坚持主导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其整合和凝聚社会的功能。

3、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加强利益整合

利益整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通过一系列机制、手段、途径的运行过程加以体现。

第一,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表达民众利益的渠道。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要求多元的利益表达渠道。不同的利益群体产生后,便会产生某一群体的总动机和相应的行为,进而便会产生为共同利益而结合的潜意识。为了把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聚集起来,进而把共同利益要求用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并传达给执政党,就要靠利益团体的表达与整合作用。事实证明,群众团体、利益集团等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利益的重要代表,比公众个人具有更强的政治表达能力。在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前提下,党应与工青妇等各种群众组织加强沟通和协调,并赋予它们相对的自主性、独立性,提供更广阔的活动空间,使之成为群众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进行社会整合的特定主体。此外,还应鼓励社会上的各种民间群众团体、组织在特定范围内的合法发展,使那些不能通过政党体制和半官方群众团体表达利益的群体能够有合法的渠道表达利益,把他们的利益需求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扩大执政党获取利益信息的途径。

第二,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传媒为民众表达利益提供畅达的途径。利益表达是执政党整合利益的前提和基础。执政党要对各种利益需求进行整合,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各种利益需求。必须提供充分的机制、手段和途径,让人民群众把自己的利益需求全面、准确、完整地表达出来,并且送达到执政党那里,以便执政党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实现利益整合。在信息技术发展的时代,各种舆论传媒是民众表达利益,执政党了解民意、民情,获取各种利益信息最快捷的方式和途径。舆论传媒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执政党的喉舌,是执政党向民众诠释其合法性,为人们对执政党的服从提供理论依据的工具;另一方面,它也是表达民众利益的主要渠道,在民意表达方面起着直接的作用。一般来讲,在现实中,前者的作用体现得较为充分,后者的作用显得相对较弱,不能保证各个利益主体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因此,执政党必须充分发挥舆论传媒表达利益的功能,把它作为获得各种利益需求信息的主渠道,对各种舆论传媒发挥表达利益的功能加以积极的引导和鼓励,并且建立一系列分析、综合、回应各种利益信息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加以解决或者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使主流媒体既成为党的喉舌,也成为人民表达利益的喉舌。

第三,需要充分保证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对利益整合的作用。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决定,各民主党与中国共产党一样,都是受到宪法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其独立平等的政治地位是各民主党派表达自身利益、监督执政党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利益表达、利益整合的有效机制,它有利于协调社会不同利益,表达不同利益集团的要求。因此,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该充分保证和发挥参政党的作用。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采取“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书面建议”等多种协商对话形式,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为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供场所和途径。在新的形势下,还应该不断完善多党合作制,建立规范化的途径和机制,解决多党合作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协调政党间的行为方式,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实现领导权时充分注意尊重各民主党派的自主性。

二、加强党内和谐是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执政党决定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核心价值、目标任务、主要环节、制度安排和发展方向。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处于主导性地位,应当成为和谐社会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党内和谐带动整个社会和谐。实现党内和谐就必须重视党内矛盾,发展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党内主体要素的积极性。

1、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矛盾

党内和谐,一般是指执政党各主体要素之间为实现执政使命,而形成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的良好氛围。具体包括各级党组织的和谐,党员领导干部的和谐和党员群体的和谐。党内和谐绝不意味着在党内要放弃马克思主义原则,抹煞党内矛盾,搞一团和气。营造党内和谐首先就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内矛盾。

第一,要正确把握党内矛盾的新特点。党内矛盾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内部所发生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工作上、认识上的分歧等。随着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党内矛盾也呈现出与过去完全不同的许多新特点。一是利益矛盾成为党内主要矛盾。在革命战争和计划经济时代,党内矛盾是阶级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其主要表现为无产阶级思想与农民、小资产阶级思想的矛盾,甚至一度认为,党内矛盾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继续和反映。在一个时期,把工作中一般错误或思想认识上错误说成是政治错误,把一般的政治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把路线错误同属于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反革命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把党内矛盾扩大化。现在我们党已经由革命党转变成执政党,已经由过去领导计划经济成为领导市场经济并长期执政的党。党内矛盾依然存在,既表现在思想领域,个人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矛盾;也表现在物质领域,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物质利益上的矛盾是思想认识上矛盾的根源;思想认识上的矛盾是物质利益矛盾在观念形态的反映。我们党是一个超大型的执政党,拥有6900多万党员,党内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在党内,由于党员社会身份的分化及党的富民政策的倡导,党内出现了一个比较富裕的党员群体,同时也由于市场竞争的缘故,党内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困难的党员群体。这两个群体在理想信念、政治要求、思想意识、生活方式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给党的集中统一带来了新的影响和挑战。二是社会矛盾与党内矛盾交织在一起。党内矛盾是社会矛盾的缩影和反映。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性变化,决定了党内矛盾的根本性变化。过去的阶级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已不占主要方面,其主要方面已经是围绕发展社会生产、满足人民需要而产生的矛盾。换言之,即由“斗争矛盾”转向“发展矛盾”。解决发展矛盾只能靠深化改革,改革必然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党内矛盾和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对于改革、发展而引起的矛盾,只能用发展、协调、包容、理解的思维来解决,使各种利益群体协调发展,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三是党内矛盾斗争的焦点是腐败现象。我国仍然处于腐败的易发、多发期,某些腐败现象正在向党内渗透,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有增无减;少数党员干部的特权越来越大,权力的利益属性尤其是非法利益属性越来越突出;党员个人腐败正向家族、集体腐败现象发展;权力寻租、设租现象增多,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经济腐败正在向政治领域渗透,向“一把手”扩张。

第二,要正确把握处理党内矛盾的基本方法。一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解决党内矛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时代高度,要求从团结、协调、理解、尊重出发,用发展的思路,着眼于增强党的先进性、着眼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于党的兴旺发达和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处理好党内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合力,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要把防止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关口前移。既得利益集团是指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政治权力为支撑、对公共资源享有特殊支配权的利益共同体。这个集团一旦形成,将对社会的公正、公平具有巨大危害。其发展规律是渴求窃夺更大权力,攫取更多财富。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危害的要害是权力,因此在治权上狠下功夫是关键所在。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制约特权,做到公共权力集体行使,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反对个人独裁和专断;要规范权力,对每项权力进行严格界定,加强内部监控,使权力依照法律规定来运行;要分解权力,对高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和下放,并形成互相制约的制衡机制,有的可以转移给市场或中介组织,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要监督权力,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让人民多渠道、多层面、多环节地对权力进行监督。三是要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素质和本领。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矛盾的规律与特点,努力探索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为防范、应对、化解各类矛盾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科学分析党内矛盾的发展变化,充分把握党内矛盾与社会矛盾,思想认识矛盾与物质利益矛盾产生的条件、原因以及相互关系,以便制定解决协调各类矛盾的有效对策;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信访体制和机制,建立一套反应灵敏、指挥得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积极研究和掌握新时期处理党内矛盾的规律,善于处理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等方面的棘手问题,综合运用思想、道德和法制的力量,加强党的思想教育工作。四是要救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体。生活困难党员是整个社会困难群体的一部分。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党员,绝大多数是因家庭发生灾祸、人老多病、下岗失业、单位效益欠佳等因素造成。如果说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长期处于困难状态得不到解决,就必然会引发他们对党和政府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满和失望。这样,一方面可能直接危及党的执政形象;另一方面会直接削弱党的执政的合力,对党的执政安全也会造成危害。当前,首先帮助他们解决再就业问题;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欠发达地区来说,这项工作尤为重要,加紧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建立广覆盖、低标准、低起点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增强对党的凝聚力、公信力。

2、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内关系

过去,我们党在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理顺党内关系等方面已有丰硕成果。但是,党内关系不和谐的现象也不能低估,有的把党内同志关系为等级关系所取代;有的家长制、一言堂盛行;有的不同意见受到压制;有的党员积极性发挥不出来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内和谐。所以,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构建党内和谐,并以此推动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

第一,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权力的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科学规范党员应有的民主权利。党章从总体上规定了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享有的8项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主要内容,作了比较细化的规定。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和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党员的民主权利需要进一步规范,可否明确为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求助权和维护权。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相关制度。在不同层次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县以上党委办一份《党内通报》以利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咨询制度;规范完善和推广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工作评议和报告制度》、《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等。三是建立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绿色通道。如落实党内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廉政举报制;建立党风廉政巡视制等。

第二,建立健全党内集体领导制度。据有的同志反映,党内集体领导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党委集体领导往往变成了书记个人领导;另外领导体制不顺,全委会、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三会”之间关系倒挂。目前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常委会代替全委会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际工作中,参加书记办公会的人员几乎超过常委的一半,凡书记办公会商定了的事情,在常委会上几乎难以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因此,必须在体制和制度上科学地规范全委会、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和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类问题。现在有两项工作可以先做:一是进一步确定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全委会是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决策机关,凡是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全委会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常委会是在全委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关,其职责主要是讨论拟提交全委会的预案和对经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书记办公会逐步取消,重要问题采取个别酝酿的办法,分别征求各位委员的意见。这样便于做到,凡是应当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不用常委会代替,凡是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事项不用书记办公会代替。二是明确界定“重大问题”的范围。中纪委六次全会报告中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里提到的“三重一大”都属于重大问题,应该纳入党委决策的议事日程。但是,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划,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三重一大”规定在实施中的含义是不尽相同的,应该进一步从事情的性质、涉及的范围和程度上作出明确规定,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全委会决议的工作部署、工作规划、政策调整带来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和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向上级党委作的正式报告等。

第三,建立健全权力授受关系、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一是授权人又是监督人。我国现行的是代议制民主,其实质是把权力的所有权和行使权分离。这本来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可是现在是权力者虚化,没有充分体现对自身权力的维护,权力授出后就不再过问。二是健全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度,把过于集中个人的权力有一定程度的解决。三是建立适当的分权制衡机制。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三权可以适当分开,促使权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第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党内的重要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认真贯彻执行,要在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同时引入弹劾罢免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成为制约监督在任期间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机制。

3、必须充分调动党内主体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执政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主要、最直接的主体。但执政党不是一个虚化的概念,在中国,它是一支由数以百万计的党的基层组织和数以千万计的党员等主体要素组成的主导性政治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是执政党主体要素的共同目标,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参与。

第一,切实发挥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发挥如何主要取决于党员的作用。当前,一方面随着社会阶层的日益分化,党员的成分结构日趋复杂,从事二、三产业的党员比重逐步增大,党员从业多样性、不稳定性、流动性和分散性日趋突出,党员之间在拥有资产、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也有拉大,特别是不同经济区域、年龄、职业的党员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随着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单位人”逐步转向“社会人”,使党员的社会活动时间增加,出现了一大批流动党员,党组织成员的稳定状况被打破,一些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容易淡化。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执政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否牢固。对此,我们党发动党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大力推进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体地说:一是要求党员充分认识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纠正思想观念上的偏差,自觉投入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去。二是不断强化党员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员参与社会管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的示范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社会大众切身感受到党员的风范,以每个党员的模范行动来引领人民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肩负着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任。基层组织建设抓得好不好,工作成效大不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强不强,都要以群众利益的实现程度来衡量和检验。这个衡量和检验的重要标准就是执政党基层组织是否能够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党的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发挥好两方面的政治核心作用:一是要在完善和谐社会的制度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统筹兼顾、整合社会,尤其是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二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通过政治动员,把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构建和社会的目标上来,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和凝聚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上来;同时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真正尝到和谐社会带来的实惠,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执政的权力属性在于执政党将执政的权力授予自己的干部来行使,因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尤为重要。当务之急,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三个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要带头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相对的、具体的和长期奋斗的过程,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尤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相统一,使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和谐。二是要带头开展反对腐败斗争。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构成对执政党治理社会的权威性的最大政治挑战。鉴于执政党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是腐败的主体,因此反腐败必须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要带头应对处理社会危机。随着社会环境的重大变化,社会生活中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危机因素不断增加,许多不可预测的社会隐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提高危机管理的能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以及一整套应对各种危机的预防、预警、监控、处理、善后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处理社会危机的能力。

三、加强党群和谐是执政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因此,我们必须把党群关系解决好,加强党群和谐,夯实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1、坚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的执政理念

任何一个现代政党都有自己的执政理念,这是执政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的目标是否明确的前提条件,也是执政党争取和巩固执政地位的首要标准,人民总是首先从一个政党的执政理念来判断和选择自己的支持和拥护对象的。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党的执政理念的基本衡量标准在于所有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自觉地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坚定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的执政理念,才能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营造安定团结、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一,坚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的执政理念,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在实践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为民之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第二,坚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的执政理念,必须把握党群工作规律。认真做到“三个一致性”,即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坚持为最高理想奋斗与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这“三个一致性”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以赢得群众的赞同、满意和支持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尺子,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尽职尽责。

第三,坚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的执政理念,必须从制度与机制上切实保障执政为民。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制度问题不解决,执政为民就难以落到实处。从当前看,应确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制度,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健全以关注困难群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及预警机制等。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引向执政为民的实践中去。

2、健全完善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执政机制

政治参与是指不掌握公共权力的劳动者参与政治体系运作的过程中来。在我国,民众的政治参与已经逐渐制度化,参与的渠道和程序、手段和规则都有法可依。只有通过制度化的民众政治参与,才能使社会矛盾获得恰当的解决,最终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稳定。政治参与可以满足民众日益强烈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愿望,增强民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民众对政治权威的认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的人都将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社会经济活动的漩涡之中,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时候,民众政治参与的愿望将空前扩大。政治参与的扩大,既可以为民众宣泄自己的不满和愤懑情绪,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促使政府维护自己的利益都提供了正常的、合法的、多样的、宽阔的渠道,起到“稳定器”、“缓冲阀”的作用;又是一种最好的、最广泛的社会政治动员,使政治权威更容易获得广大群众的政治认同,实现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当前,加快发展民众政治参与,必须健全完善如下四项具体制度:

第一,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以便于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也要主动与人民群众就重大问题、重要决策进行协商对话制度,为人民群众开辟新的政治参政渠道。

第二,健全完善党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党代表可定期安排接待日,固定地点,公布于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收集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愿望。既接待党员,又接待群众;既听喜更听忧。每年安排一定的调研时间,广泛搜集党内外、各阶层、各界别的反映和舆论动向。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情况客观分析后如实上报。对党内的重大决策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善于听取反对的意见。

第三,健全完善党群干群沟通制度。健全人民信访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接待群众来访日,保证领导干部亲自处理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定点联系群众的制度,特别是到贫困地区蹲点、帮助工作的制度;提倡领导干部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结交一些思想敏锐、敢于讲真话的朋友,并逐步使这种做法规范化;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反映群众思想情绪滞后、失真的和瞒报、谎报情况的要严肃处理,增强党组织、党员干部对群众思想情绪变化的敏感性和反映群众思想情绪的主动性、责任心。

第四,健全完善大众传媒媒介的组织机制。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传播网络体系,形成广泛和大量的社会信息流,为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提供广泛的信息和途径,同时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加强人民群众与政治系统的联系。

3、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的执政形象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可以用来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们只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群众办事,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应尽之责,是公仆对主人的应尽义务,绝不是一种恩赐。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良好的执政形象落实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

第一,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执政形象。要经常了解群众要求,体察群众情绪,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要一件一件地认真解决。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于矛盾多、困难突出、干群关系紧张、不安定因素增加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尽快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果断、妥善地解决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各种问题。对于条件不具备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认真做好说服教育解释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把困难及其形成的原因、准备解决问题的办法向群众说清楚,使群众切实感到党和政府是真心诚意地关心他们的疾苦,维护他们的利益。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善于处置突发事件的执政形象。把加强党群和谐贯彻到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中,就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目前,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而各级领导干部大都往往处在矛盾包围之中,面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如果突发事件处置不好必然会影响党的执政形象。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驾驭各种复杂矛盾与防范各种社会风险的能力,注重矛盾双方的共同点,追求矛盾双方的共赢,把矛盾一方看作另一方发展的重要环节;要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完善社会纠纷调处、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求真务实的执政形象。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实绩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真正取信于民。

收稿日期:200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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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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