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妇女参政的现状和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门论文,香港论文,妇女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744(2002)06-0073-04
香港和澳门两地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与中华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妇女参政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是在中华民族文化大背景的影响下进行的,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港澳在英国和葡萄牙政府的制约下,受到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统治,实行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回归前,两地妇女参政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和西方文化的深刻影响。这种中西方政治、文化相结合、相碰撞的特殊历史背景,使港澳妇女参政既不同于祖国大陆的妇女,又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妇女,体现了独具港澳特色的妇女参政机制。值得关注的是,回归祖国后,港澳两地妇女参政无论从层次上还是数量上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甚至高于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特别是两地“女高官现象”的出现,已成为世人瞩目的一大热点,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现象。
一、港澳妇女参政的状况
(一)香港回归前妇女参政的状况
香港位于中国南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19世纪以来,英国以武力迫使清朝政府先后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强取了香港。在港英政府执政时期,“香港的政治制度的权力来源、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以及与英国政府的关系等基本原则问题,主要是由英国皇室制定的几个香港‘宪法性’文件——《英皇制诰》《皇室训令》和《殖民地规例》等规定的。”(注:刘曼容:《港英政府政治制度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19页。)这一所谓的“法律地位”使得“开始很长一个时期,行政立法两局议员中没有华人,直到1880年立法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1926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以后两局中的华人议员虽不断增加,但港英政府的权力要害部门或核心部门的官职,占香港人口95%以上的华人一直不得染指。”(注:刘曼容:《港英政府政治制度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27页。)在没有华人参政的政治体制下,更谈不上有华人女性参政了。港英政府的男权色彩也相当浓,至20世纪90年代,中国和英国政府都成为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缔约国,但港英当局却一直拒绝将该公约引入香港。因此要依靠政府消除性别歧视的条款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奢望,要争取妇女的权益只能依靠妇女自身。20世纪80年代各种妇女团体蓬勃兴起,她们不满足仅仅争取妇女的权利,而要挑战整个父权社会结构。妇女团体经常召开香港妇运座谈会,探讨妇女运动的性质和特点。在这个过程中,她们渐渐意识到:要消除这些性别歧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港英当局将联合国《消除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援引来香港,并制定具体法律加以实施;二是政府成立妇女事务委员会,对妇女的处境进行研究,接受性别歧视的投诉。在政府的决策层里,当时寥寥可数的保证妇女权利的法例大多由妇女团体提出,但是,由于政府内缺乏女性领导人,缺乏专门组织处理妇女关注的问题,使得这些法例拖而不决。
1993年,港英政府出台了一个《男女平等机会绿皮书》来咨询民意,列举的数据部分地反映了香港妇女的政治参与和社区参与的基本情况,如有关选民登记及投票行为,“9.1%的民选区议员、7.4%的两个市政局民选议员及5.1%的立法局民选议员是女性。在社区参与方面,政府的313个委员会中,只有15.2%的成员是女性”,妇女参与社区治理的比例更低,“新界共有690条乡村,每村有1-3名村代表,共800多名村代表,目前只有1名女性村代表。乡事委员会主席,历来为男性。乡议局共143名议员中只有4名为女性。”可见,在港英政府的统治时期,香港妇女参政情况是很不尽人意的。当然,也有个别精英女性在港英政府时期脱颖而出。陈方安生是香港女性参政的佼佼者,她于1962年加入政府高层的政务主任职务,是香港首批受聘的三名女政务官之一。她先后出任多个高层要职,处理金融、经济、工商业和社会福利事务。1993年11月,陈方安生又获委任布政司长,成为英国统治香港150年以来位居公务员之首的第一名华人兼第一名女性和开创香港妇女参政先河的第一人。另一位是目前任立法会主席的范徐丽泰,她于1983年被港督尤德委任为立法局议员,6年后再被港督卫奕信委任为行政局议员,成为华人女性参政的典型。但总的说来,在港英政府统治的时代,香港妇女参政的情况没有实质性进步,真正改善这种局面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后才得以实现。
(二)香港回归后妇女参政状况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被英国占领达一个半世纪之久的香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回归后,香港妇女参政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在直接参政方面,香港妇女高官的比例引人瞩目。回归后陈方安生任行政司司长,她和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三位女性统领着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体系,这种现象在世界各国的政坛都十分罕见。陈方安生在离任前的最后一次公开演说中感慨万千地说:“我还记得,我1962年受聘为政务主任,当时整个政务职系里只有一名女性。而现在,每5名首长级人员中,就有1名以上是女性。”陈方安生后来走到了金字塔的塔尖,成为18万公务员之首,也成为香港女性参政的典范。除此之外,还有果敢决断统领6万保安部队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处理问题果断的环境食物局长任关佩英、库务局局长俞宗怡、经济局局长李淑仪、教育统筹局局长罗范淑芬等女性高官。以首长级公务员为例,1981年只有35位女性,2001年却达到280位女性,20年间增长了7倍。在第一届特区政府16名决策局局长当中,有6名是女性;特区行政会议13名成员中,有4名是女性;立法会60名议员中,女性有10名;第二届立法会60位议员中有11位是女立法会议员,占18%;在1999年第一届区议会中,全港有519位区议员,其中有72位是女议员,占14%;而在回归前女性区议员只有7%。在18个区议会主席中有2位是女主席,占11%。在担任政府各个咨询委员会和法定机构成员的女性超过900人,比过去10年增加近一倍。香港回归五年后,2002年6月23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任命的第二届政府的主要官员中的19位有3位女性,她们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而另几位女性仍担任了新一届班子常任秘书长职务。如前任教育统筹局局长罗范淑芬出任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前任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刘吴惠兰出任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前任经济局局长李淑仪出任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信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尤曾家丽出任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等。除了投身公务员队伍,香港妇女在香港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妇女占香港工作人口的40%之多,女性较为集中的职业有银行、零售和医护等。因为香港本身“银行多过米铺”,商业高度发达,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另外女性的细心、温柔的性别特征使其在私人机构中从秘书一类的文员做起,上升到高层管理人员的女性人数也不少。数据显示,1993年,每千名女性中,只有40人任经理级职位;到2001年每千名女性中已有57人任经理一职。在一些传统意义上由男性占优势的领域里巾帼也不让须眉。例如律师界的谭慧珠、余若薇都是知名的大律师。公共事务方面,妇女的参与率也不断增加,行政会议成员及立法会议员中,一共有14位女性,而区议会女议员更多达72位。在一贯由男性为主导的行业中,女性比例亦逐渐提高。例如在1998年至1999年新招募的警务督察中,女性所占的比例有45.3%。在专业人士界别中,全香港女律师占34%;女会计师占36.3%;而女医生则占21.3%。总之,回归前后妇女参政有了很大的不同。香港妇女在政坛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稳固的确定。在间接参政方面,回归五年来,妇女在香港的政治、经济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向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公共事务。1999年选民花名册已登记的女性选民有140万人,占全港已登记的选民48%。
(三)澳门妇女参政的状况
澳门自古以来也一直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一部分,与香港不同的是,历代中国政府从未将澳门割让给葡萄牙,1553年,一批葡国商人借口遇到大风,贡物被海水打湿,请求上岸晾晒,从此赖着不走,小小的澳门从此开始了400多年不平常的历史。伴随着澳门的历史变迁,澳门的政治制度也在不断的演变中。开始是中葡共处分治的状态,葡萄牙人通过自己的组织议事会进行自治,华人事务则由中国驻澳门官员负责。19世纪中叶,葡人逐步控制了澳门的全部管治权,葡萄牙人宣布澳门为其一个海外省,1849年,中国驻澳官员被驱逐,从此,澳门的管治权就完全落入葡萄牙之手。葡国除了向澳门派总督外,同时派驻大批的葡国所谓“政治精英”占据各部门的全部高位,而占人口96%的华人基本没有参政的机会,对澳门女性来说,参政更是不可能的。澳门的公务员在1976年前受葡国的《海外公务员章程》规范,多为葡人。1976年,澳门女性曹其真加入了第一届立法会,成为当时唯一的女性。在澳门回归之前,曹其真也曾受到过葡国人的性别歧视。当她20多岁任总经理时,代表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收到钱后,她又收到了葡国银行行长向她的公司要求收回借出的钱,那位葡国银行行长说:“女人是不可以当经理的,你们找个女人来当总经理,对不起,我们需要收回借给你们的钱。”面对这种歧视,曹其真更多的是通过自强来表现自己。她说,女性不应该因为性别问题产生自卑感,要受人尊敬,关键在于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能力强的,人家自然会对你改观,自然尊敬你。回归后,她成为第一届澳门立法会主席。她领导的立法会生气勃勃,为了使新出台的法律和原有的法律接轨,又要使葡文和中文两个文本的法律让老百姓看得懂,立法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两年来通过了40份法律。回归后,任议员20多年的曹其真对“澳人治澳”感受颇深,她坦诚地说,回归后,澳人治澳,议员们的投入与以前完全不一样。过去,不懂葡文的,投入也难,人家争论的是什么听不懂,自然也减低了投入的兴趣。另外,立法会争论的许多是政党之争或葡国政府与澳督之争的话题,与澳门生活没多大关系。回归后,澳人治澳,如特首的施政纲领、政府的施政报告等,讨论的话题都是市民们所关注的,议员们都争相发言,踊跃参与。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曹其真心悦诚服地感受到中央对澳人治澳政策的真正落实,她说,回归两年来,至少我坐在这个位置上两年来,立法会从来未受到任何压力。几年来的任职,充分显示了华人女性领导的干练和能力。
另一位值得一提的是在澳门被称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特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澳门回归前,整个澳门行政大楼都没有一个华人,更谈不上女性了。澳门回归后,陈丽敏成了1.7万名公务员的领导,是澳门史无前例的第一名女行政高官。在特首何厚铧出访时,由她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媒体称她为“署理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回归时,澳门的1.7万公务员基本全部被中方接管了。陈丽敏认为要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高效、廉洁、公正的政府和公务员体制,改善治安,营造良好的旅游和投资环境,提高澳门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她率领水平参差不齐的公务员队伍,一方面靠踏实的工作确保特区政府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开始了大规模的公务员培训,使公务员们在思维上与“一国两制”和“澳人治澳”的新时代更好地接轨了。
另外,在澳门特区司法机构之一的法院三级架构中,初级法院院长谭晓华也是一位女性,她获得特首任命时才30岁出头。她认为,如果不是澳门回归造就了这个机会,在葡国人管治的时候,不要说当院长,就连法官都不可能当上。
二、香港、澳门妇女参政的特点
(一)不断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妇女参政的保障
香港回归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架构,即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之间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并重在配合关系的政治体制模式。这一政治体制要求任何事情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在保护妇女权益的方面也是如此。1993年,在回归的大背景中,在香港各界妇女的努力下,当时的港英政府通过了《反性别歧视条例》,这一条例的颁布,对反对性别歧视,推动香港女性参政起了一定的作用。1996年月10月14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终于引入了香港,为了消除性别歧视,从1996年至1998年间的回归前后,香港政府检讨了所有的法例,并致力修改一切含有歧视妇女成份的条文,至今已通过其中6条法例中20多处的修改。同时,特区政府也制订了两条法例,以消除歧视妇女的行为。此外,特区政府各决策局及部门也竭力改善及保障妇女的福利及权利。特别是1997年7月1日起生效的香港基本法,确立了香港建立平等社会的基础,香港妇女权益受到特区有关法律的保证。香港回归5年来,相应的法律不断健全,人权保障架构也更加清晰和完善,香港女性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空间。根据有关反性别歧视条例,香港于2001年正式成立了平等机会委员会。特区政府已经向该委员会投入1.7亿港元的资金,支持其开展保护妇女权益的各项工作。
在澳门,相关的法律也保证了妇女的参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妇女的权益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护”。为此,妇女参政也受到了有关法律法规的保障。
(二)男女平等意识逐步进入了决策主流
港澳回归后,根据两个《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这些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一法律依据,使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得到了实现,也对行政长官的任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地行政长官在提名官员时,更注重官员的综合素质,在推举主要官员时,任命了一批很有才华的精英女性。
香港特区的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任命第一届行政官员时就有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和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加上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香港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体系由三位女性统领着,事实证明,回归五年来,她们的才能在参政中得以了充分发挥。2001年9月13日香港特首董建华在出席2001年全球妇女高峰会议欢迎酒会时明确表示了男女平等意识,他认为,香港今天得以跻身国际大都会行列,女性贡献良多,功不可没。自1995年以来,女性在政府担任高层职位的人数上升近90%。在如此短时间内,这样的增长实在令人瞩目,反映了妇女界长期努力的成果。澳门的行政长官何厚铧也非常重视女性,根据他的提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7位主要官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中就有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和审计署审计长蔡美莉两位女性。蔡美莉是澳门政府第一位本地化的华人司长,也是最年青的特区司长。由此可见,把男女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对重视妇女的实际能力,促进妇女参政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女性精英人物参与到政治架构中
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金耀基教授讲到香港的“政治文化发展”时说,“它通过各种途径,譬如立法局、行政局、各个咨询委员会,把社会冒出来的各方面的精英分子及时地‘吸纳’到政府的行政体制中去,使他们不必,也不能站在政府之外的、与体制对立的‘抗制性精英’。这也成了香港政治文化的一个特色。而当香港的华人群体中涌现出一些具有相当水准的人才的时候,他们就很容易参与到上层政治架构中去,在行政方面、法律方面发挥作用。在这一点上,我认为香港的政治文化发展得相当顺利。”(注:侯军:《世纪回眸:从香港文化看中西文化的冲突与融合——金耀基教授访谈录》,载《东文文化》1997年第6期。)这种政治文化现象也体现在女性精英人物中。港澳回归后,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就是女性精英人物出现在特区政府的高层机构中。在香港有陈方安生、范徐丽泰、梁爱诗、叶刘淑仪等,澳门有曹其真、陈丽敏等人,这些重量级的女高官都是非常精英的人物。
(四)良好的教育为女性参政提供了智力支持
港澳地区较高的教育水平,使港澳地区的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成为她们能够走上高官的一个重要原因。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1962年于香港大学理学院毕业后,获理学学士,1973年又获香港大学社会硕士学位。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也毕业于香港大学。保安局长叶刘淑仪毕业于香港大学,并获一等荣誉学位,后赴苏格兰拉斯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又于1986年赴美国斯坦福大学修读管理学硕士。香港1978年开始推行九年免费强迫性教育后,女性受教育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在107万15至34岁的女性人口当中,超过93%是取得中学预科或以上程度的,这和男性的95%的比例相差不大。在高等教育方面,妇女更超越了男性,1998年香港7所大学的女生占了学生总数的53%,而男生只占47%。更多的女性接受到高等教育,为女性参政、议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澳门的女性高官,都是在本地或国外受过高等教育的。陈丽敏10岁就开始学葡文,后为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1993年又到语言及文化大学接受为期一年的中文及公共行政培训,45岁时任澳门政务司长。审计署长蔡美莉则分别在香港和英国接受教育,获得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数学理学学士学位,1984年又获该大学统计及运筹理学硕士学位。
由于受到很好的教育,有些还有过在国外留学的经历,这些女性一旦走上高位,良好的素质充分发挥出来,比较快地就进入了工作角色。澳门的陈丽敏从20岁起加入公职,从普通公务员做起,当她接到行政法务司司长的任命时,她曾坦言对法务工作的陌生,对此任命感到很突然,舆论界也认为她的任命“出人意料”。但是她在致力于草拟特区成立时“午夜立法”的历程中,在面临提高公务员素质的挑战中,在对公务员队伍进行系统培训中做得非常出色,在挑战面前,陈丽敏乐观地提出:“年轻是动力、是优势。只要大家有决心、有信心,并且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素质,没有做不好的事。回归是每一个公务员工作的原动力,这源于一份当家作主的自豪感。”(注:《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12月20日第三版。)
收稿日期:200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