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视角下的蒙古剩余劳动力社会化初探_蒙古族论文

现代化视角下的蒙古剩余劳动力社会化初探_蒙古族论文

现代化视域下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的社会化问题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蒙古族论文,视域论文,富余论文,劳动力论文,群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15)02-0034-05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现代化浪潮推动下,各族人民社会化进程加快,但不平衡,尤其是蒙古族地区处于滞后局面。本文将以社会化理论、民族互动理论为视角,对蒙古族的社会化过程加以简述,进而探求实现全面社会化对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所产生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蒙古族民众“社会化”问题的提出

       学术界对“社会化”概念的理解不尽相同,出现许多彼此不同的概念和理论解释,一般来说,所谓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体和性格,从自然人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1]83。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每个人必须经过社会化才能使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对多民族的中国来说,这里所指的社会化就是主流社会的社会化,而不是少数民族社会的社会化。对少数民族来说,所谓的社会化将会面临不同层次的社会化问题,即主流社会的社会化和少数民族社会的社会化。

       从社会学视角看,要使少数民族成员全面实现社会化,须通过几种类型的社会化才能实现。就是说,少数民族成员首先在本民族群体内社会接触中实现初始的社会化过程,通过学习语言文化和其他认知本领,并把本民族的社会价值体系、社会规范以及社会行为内化为个人心理,使其成为个人价值观和行为的准绳,因而成为一个合格的本民族社会人。

       对蒙古族来说需要两次社会化过程,第一次社会化过程应该是在本民族生活圈里完成,也就是说,在民族社会环境里完成;第二次社会化的完成应该是在主流社会环境里完成,也就是实现全面的社会化的过程,并且即使完成这两次社会化的过程,还需要“发展社会化”,即“继续社会化”过程。

       一般来说,蒙古族民族社会是由蒙古族群体为社会主体语言文化氛围也大都是蒙古族的。从内蒙古地域形势看,它将体现出两层意义上的民族社会环境,以蒙古族村落以及苏木镇为限界,可以视作民族社会范畴;而盟市以上城市一般都属于主流社会范畴,但从政治和法律层面上,把这些地区一般统称为“民族社会”。

       从社会形态观察,总体上说,主流社会属于“现代”社会范畴,蒙古族社会属于“传统”社会范畴,当然,蒙古族社会也处于社会转型中。所谓的社会转型,是指“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1]403过程。从这一点说,蒙古族社会只有完成从传统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的转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民族群体才能享受现代社会所惠赠的“福利”,才能使蒙古族个体的全面社会化成为可能。

       社会化过程的实质是个体反映社会现实的过程,从心理学来看,就是社会现实内部化的过程。从过程上看蒙古族的社会化是通过个体社会化来实现的,而且个体社会化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这是与个体在社会现实反映中主动选择有关,当然这种主动选择是在包含原来民族个性或多或少被压抑的基础上出现的,这一现象用弗洛伊德的话说,就是在个人学习控制天性的冲动中产生的。由此,人们为了改变自己人生之路,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水准,只有完成全面社会化才有可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预期目的。

       当然,对蒙古族来说,民族社会中的社会化在人们成长中自然水到渠成,可是,主流社会中的社会化将是漫长的过程,而且它是在民族互动中展开的,而这更加大了它的难度,能否顺利展开,不仅跟个人的不懈努力有关,而且也跟主流社会的人们将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有关,当然后者更为重要。只要主流社会的人们以一种宽容和理解的认知积极应对少数民族成员的社会化行动,那么这个社会化过程将会事半功倍,为进一步的完全社会化创造条件。

       蒙古族的完全社会化将惠泽于每一个民族个体,但是,在实践中并非那么顺利,蒙古族在逐渐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争议,蒙古族富余劳动力在学习主流语言文化方面表现出较为积极的态度,而那些已经就业的人,或者说一些民族“精英”群体却表现出抵触的心态,这种现象在以下论述中可以得到证实。

       调查当中发现,许多蒙古族家长甚至把主流语言文化教育视作孩子将来能够“大出息”的根本途径,都强调学习主流语言文化的重要性;同时,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古学学院对每年新生进行“蒙古语专业”和“双语专业”分班的时候,总是出现一边倒的现象,几乎全体学生都选择“双语专业”,而选择本民族语专业者却寥寥无几。民族语言专业遭到冷遇,是一种无涉民族情感的行为,是学生们出于未来就业指向的具有“功利性”色彩的选择,对此必须以理性态度正视演进中的民族未来主流趋势。

       对地方蒙古族群体来说,在多年积弱积贫的煎熬下,逐渐悟出,要想过好日子必须走出去,就是到民族城镇里发展和生活。而民族城镇都以主流文化为主的状态,如果不掌握主流语言文化,城镇工作和生活将遇到许多麻烦,特别是融入现代城镇生活的难度将会大大增加,所以,他们都把汉语教育视作孩子们走出去的主要“法宝”,这些就是他们对摆脱人生困境的一种简单而率直的思路。而那些已经在民族城镇就业的“民族精英”的思维动机和趋向却与此不同,他们不存在为了就业目的进行选择的意图,对他们来说,职业既已保障的前提下,注重本民族语言文化将是必然的选择,这里体现出事物发展的合理性逻辑,而且在他们当中也不存在以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化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推行着对少数民族实施“优惠照顾”政策,其中,首先要提到民族语言文化教育方面的“照顾”,对有本语言文字的各民族普遍进行民族语言文字教育,使得各民族语言文字教育一度得到繁荣昌盛的局面。同时,在这种政策护佑下,成就了一批精通民族语言文化的民族“精英”群体,他们从事的职业不言而喻,大都与本民族语言文化相关。如果运用陆学艺的三种社会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2]来划分,他们是拥有“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群体,是占据着使社会等级差别的三种资源中的两种资源群体,这就是他们所携带的社会“双重”资源身份,也能说明他们所具有的社会地位。从职业角度看,他们必然钟情于民族语言文化教育的自然趋向,这是由他们职业性质决定的正常现象,即使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们也都会有这种情结,这是容易理解的事情。据马克斯·韦伯的论点,一旦一个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等级阶层形成,那么这个阶层必然会尽力保护本阶层的利益,当经济条件的变化危及一个等级群体的社会地位及其生存时,它就会采取主动的带有攻击性的措施来保护其社会地位和阶层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处于社会上层的等级也会采取排他性或封闭性的行动,以限制别人进入本层,经常采用的措施就是以门第、血缘关系、法定特权、宗教信仰,乃至种族、民族作为判别身份地位的标准[3]。既然形成了这种排他性群体,必然循其自然取向延伸,直接推进和影响本民族发展进程的基本走势。同时,地方许多汉族公职人员,一般不愿涉足与民族有关的事情,有时悉数把这种决策权交到蒙古族公职人员手里并由其处置,由此以“自我情感”为主调的各种政策和措施随即诞生。

       实践已证明,少数民族精英群体从事的职业在城市里相当有限,在一度额满以后将要维持很长时间,并且社会越发展以那种方式实现城镇化的空间就越缩小,也就是说,那些都以民族语言文化“全副武装”的后继们,将要诉求与民族有关职业的时候,不可避免地面对那种日益枯竭的职业市场。如果我们从本质上不能够认清这种现象,将对千万个少数民族后代产生误导性取向,从而有可能导致“误人子弟”的结局。不过,这种状态也不是他们刻意造势的结果,而是在其演化过程中出现的客观现象。在市场化规律下,蒙古族中间正在出现两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因此,国家和政府在作出决策的时候,应该把二者的观点和见识同时纳入视野中,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作出理性决策,使其对蒙古族发展走向产生积极的效果。

       二、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走进主流社会的路径分析

       蒙古族民众的社会化过程,必然“产生出”蒙古族村落的富余劳动力群体,也必然出现谋业的问题,还必然使这些走进城镇的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存在融入主流社会的问题。那么,其路径是什么?

       1.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的概念和分类。这里所指的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主要由两个蒙古族群体组成:蒙古族村落富余劳动力群体和从蒙古族村落走进民族城镇的蒙古族大中专毕业生群体。蒙古族村落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以及人口的不断增长,由此促成大量富余劳动力的出现。在生存压力下,他们许多人都选择了流向民族城镇,以打工者身份成为民族城镇的一个特殊群体。而民族城镇蒙古族大中专生毕业生,虽然社会化程度方面比村落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高一些,但由于受到城市就业的压力,特别是少数民族特殊的身份,在就业环境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形势也一直不容乐观。这只不过是事物表象而已,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于他们第二次社会化程度偏低促成的,要想高质量地融入民族城镇,还要有适应主流社会为指向的第二次社会化过程。

       2.蒙古族富余劳动力走进主流社会的途径。在社会化进程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角色和作用,特别不能忽视其在初始社会化过程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地位。从发展趋势观察,没有这一层的社会化过程和铺垫,第二次社会化过程也就很难出现积极效果。从语言文化的功能和作用看,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应属于“少数民族文化”体系范畴,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本民族社会环境中;而主流社会通用语言文化则与此不同,它的功能和作用却体现在全国范围内,由此也具有“现代化语言文化”的功能,与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出现功能上的分层情况。这种状态主要是由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必然现象。

       少数民族要走进主流社会,必须努力学习主流社会的通用语言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他们的社会化程度,更好地融入现代城镇。具有现代化功能的主流社会通用语言文化,承载了太多现代社会的媒介功能,无论是官方语言、学校教育、科学技术推广,还是网络媒体以及信息传播等,几乎社会各个层面都在依赖主流社会通用语言。美国阿拉斯加大学教授克劳斯分析说,这一代人变得更实际了,他们只掌握与职业和生活息息相关的语言,因此,50%的人类语言面临着死亡的危机。这种状态就决定了它的现代化功能,使其拥有了现代化教育的含义,即只要好好学习主流文化,就等于学习现代化所需的语言文化,否则无法实现个人(包括各民族的个人)的“社会化”目的,并很难融入到现代社会里。从现代化理念和社会化目的出发,只有普遍进行主流社会通用民族语言文化教育(即对少数民族进行双语教育),才能迅速地推进整体民族在文化素质方面的现代化进程。

       3.正确引导蒙古族富余劳动力民族情感适应新环境。国外文化人类学家对外国移民进行的实证考察发现,他们虽然都接受当地主流文化和生活方式,语言交流上也都使用英语,但是,仍旧执着地保持着对本民族的认同意识,对本民族的文化历史以及音乐歌曲等更是痴迷。这是对本民族的执着性情感。

       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在主流社会中时常会出现这种情感表露,有时它有可能演变成一种无形的抵触力量(有时连自己都感觉不到)。加之与其他民族交往当中时常出现的不顺畅,使得他们的民族认同和归属意识不仅不会减弱,反而得到加强。

       因此,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进入城镇务工,要想很好地融入主流社会就要调整民族情感,逐渐适应新的生活文化环境。民族工作相关部门需要做好进城少数民族打工群体的“情感安抚”工作。在国家整体现代化浪潮当中,少数民族始终是被动地迎接各种挑战和机遇,对他们来说,挑战往往大于机遇,时刻遇到许多不顺场景,特别是当看到本民族的许多族性的东西逐步减弱的时候,对其心灵所造成的冲击更大,即有可能陷入抵触状态中,由此民族互动也有可能陷入僵局。同时它与本民族的自尊心具有天然关系,每个民族都期待受到尊重和处于合理位置。如果我们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就等于对其民族的一种尊重,由此他们的自信心就会增强,在城镇民族互动中将持有积极的态度;如果我们忽视少数民族成员社会化所需要的心理承受压力和过程,以一种优越感的心态一味强调主流文化,极易招致他们的反感,由此民族互动很有可能陷入僵局。这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常见现象,我们应把它看成人们的正常心理反应和合理性的存在。我们只有把理解和容忍度提高一个层次,民族互动才能顺利展开并合理运转,才能加速他们的社会化进程。

       三、对蒙古族民众社会化问题的哲学审视

       1.康德的“二律背反”规律①在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中的反映。为了进一步说明上述现象的本质,将运用康德的“二律背反”定律进行简要分析。我们理解“二律背反”是个思辨综合判断的思辨逻辑规律,在本体论中的实在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同作为辩证矛盾思辨综合判断的二律背反具有同等意义,只不过是两者在关系上分为“抽象”和“实在”而已。据调查,许多蒙古族富余劳动力即使实现了就业,但多数与所学皆然不同,使得许多蒙古族不得不再一次接受社会化教育,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和社会活动。一般蒙古族学生高中毕业之后,民族语言水平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是汉语水平较低,缺少适应主流文化的社会化程度。在这种状态下,那些少数民族“精英”为什么一如既往地强调民族语言文字的极端重要性呢?因为他们不是这种教育后果的承受者,也许在“民族情感”的感召下,那种教育在受教育者中间产生共鸣(有此种倾向的学生也特别多),这是由人们对民族情感的执着性促成的,但也要看到它的不利方面。也就是说,这种民族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越发挥作用,那么在就业市场中遇到麻烦的蒙古族劳动力也就越多,这就如同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二律背反”定律。譬如有人认为“民族情感”任何时候都很重要,也有人认为“民族情感”不一定任何时候都很重要,这种辨证矛盾是以一种抽象关系来对其二者作综合判断的。同理,有人认为民族语言教育很重要,而有人则认为双语教育更重要,这里却折射出二者作为实在事物之间的辨证关系,而综合判断的依据是“实在事物”在“度”上不能趋同的原理。

       下面我们以“二律背反”定律分析民族语言教育和双语教育问题上所出现的不同观点。加强民族语言教育的呼声主要来自那些“少数民族精英”群体,他们对本民族以一种高度“责任心”奔走呼吁,而那些以“功利”为主要价值判断的少数民族中的特殊群体在这种喧嚣甚上的“民族大义”面前,随声附和。双方无论在民族群体中的地位,还是在社会分层格局中的角色都截然不同,前者以稳坐高层的姿态参与其中,使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而后者却以社会“边缘”阶层的姿态参与其中,为了诉求简单、有效途径,只好求助于急功近利的“功利”方法。如果照他们那种思路只注重学习民族语言文化,而忽略学习主流文化和再社会化,由此必将降低后者在主流社会中的竞争能力而遇到就业难题;而前者已经拥有“终身”职业而不存在后者所担心的事情,此时他们所关心的是“更多”的利益,这就是双方的动机和目的永远不能趋同的结症所在。

       少数民族在“社会化”过程中将面临许多类似具有“二律背反”定律性质的难题,此时我们应对的措施不是使其长期处于“二律背反”状态,而是使它处于一种“二律相依”状态,在对两种相互排斥和矛盾的事物中,寻找使二者能够在平衡中合理共存的集合点。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会出现处理不当的现象。实际上,在少数民族成员面前会不断出现这种“二律背反”定律式质疑,只要我们把握其基本规律和自然趋向,就能够将其轻松自然地化解为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2.边沁“功利主义”目的对蒙古族的启示。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书中提出的“功利主义”原理,是合乎人们自利选择的原理。他认为,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最清楚。各个人在原则上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同时,各个人追求一己的最大幸福,是具有理性的一切人的目的。

       边沁还认为,作为人们行为标准的功利主义,是一种“超阶级”的哲学原理,同理,它也理应成为“超民族”的一种哲学原理。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许多少数民族精英分子正在流动到内地大中城市中就职。就内蒙古民族大学而言,在流向南方的高峰期,就有30多名蒙古族教授和博士从本地民族大学去南方大学就业。从个人幸福感角度考虑,这种现象应视之为以功利的“自利选择”原理下出现的现象,如果从“民族”层面考虑,他们理应留在民族地区为本民族的发展作出贡献才是合乎情理的。可是,在这里“民族情感”因素在个人的“功利性”选择面前失去效力。从这一现象可以看出,在这里的“功利性”选择已扮演超越阶级、阶层、民族、社会集团界限的“利器”角色。简言之,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和失业人群的不断涌现,人们对职场的角逐将越演越烈,那种冲破一切民族、种族和部落边界的职业“极度功利化”现象已成不可扭转的时代趋势,而那些认同、情感、态度和归属感等将统统退居后面,“功利”目的能使人们领悟到未来什么才是真正“救命草”的生存原理。

       在这种大趋势下,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也正在形成一种思维定势,那就是无论谁的主流文化和社会化程度越高,谁就越能顺利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之中,并且其融入的质量也越高。这种思维定势和价值取向已成为进城“蒙古族二代、三代”的必然奋斗方向。而“蒙古族一代”与此相反,他们都拥有一份稳定的职业,拥有较高水准的富裕生活,是蒙古族当中率先实现现代性生活转换的人群,此时在他心里多年珍藏的民族“执着”情感被激活,麻烦的是,他们又是肩负着培养“蒙古族二代、三代”重任的群体,在他们面前,怎样把下一代培养成与时代“职场”相吻合的人才将是严肃课题,他们肩负着这种重担而感觉不到才是问题源。有可能出现与其“蒙古族二代、三代”愿望相悖的结果。他们也许以“经验主义”为导向,总是认为照他们过去的方式也能够找到与他们相同的职业,这种过时的思维模式必将带来与时代要求不相符的结果。所以,那些“蒙古族一代们”需要一场转换思维模式的工程,而且把它建基于对“蒙古族二代、三代”高度负责的基础上,这才是他们义不容辞的使命。

       综上所述,要使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在主流社会中据有一席之地,关键在于他们的“再社会化”方面,而且这一过程能否顺利实现,就在于大力提高他们的主流社会通用语言文化水平方面,但是,不能由此忽略民族语言文化在他们的再社会化中的作用和功能,也就是说,只有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主体民族语言文化”有机结合,才能使他们的再社会化产生最佳效果,特别是那种千百年来所追求的富裕生活在部分民族群体中正在成为现实的时候,这必将在蒙古族富余劳动力群体的后继者中间掀起效仿浪潮,因为他们懂得,只有通过“再社会化”的过程,才是实现这一梦想的有效途径。

       注释:

       ①“二律背反”概念是18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基本概念。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为正确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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