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8世纪末爱尔兰冲突及英国政府的化解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政府论文,爱尔兰论文,世纪末论文,冲突论文,策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5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6)02—0025—05
爱尔兰问题一直是英国政府的一大忧患。由于巨大的宗教、文化差异,加上英国在爱尔兰问题上的高压政策,使得爱尔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8世纪末期,针对爱尔兰出现的严重冲突,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化解措施。但是由于措施不当,反而为以后的冲突埋下了祸根。对于爱尔兰问题,国内外研究多集中在北爱尔兰的民族问题上。目前为止还没有人从冲突化解这个角度来探讨18世纪末英国对爱尔兰冲突的策略。本文试图在这个方面做一尝试。
一、18世纪末的爱尔兰冲突
1171年10月17日,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率4000大军大举侵入爱尔兰,爱尔兰开始沦为英国的殖民地。16世纪宗教改革后,英国改信了国教,而爱尔兰人仍然保留原来的天主教,英爱之间的矛盾冲突逐渐增多。1763年“七年战争”结束不久,英帝国便发生了危机。这种危机不但发生在美洲殖民地,而且也发生在离英国本土更近的爱尔兰。从18世纪下半期起,爱尔兰争取独立的步伐加快,其内部冲突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爱尔兰独立运动迅速发展
18世纪末期爱尔兰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独立运动的发展。美国独立战争初期,爱尔兰议会同意从驻扎在爱尔兰的12,000名军队中抽调1/3兵力到美洲服役。但是,爱尔兰新教徒却进行请愿活动,要求英国出兵保卫爱尔兰,以使爱尔兰免遭法国的入侵。当请愿活动失败后,他们便开始组织自己的志愿军,并得到了英国政府的同意。1778年开始在爱尔兰征集志愿兵,到1780年爱尔兰志愿兵人数达到4万人左右,1781年达8万人左右,1792年波特兰公爵出任总督时, 爱尔兰志愿兵人数已经达到10万人[1](p.247)。组建爱尔兰志愿军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防御法国入侵,但很快就变成了爱尔兰上层人物向英国争取更多权利的工具。因而当爱尔兰议会议员向总督呈递“只有贸易自由才能使爱尔兰免于崩溃”的建议时,志愿兵列队出现在街头。面对在美洲的失败和英国国内的压力,在1779~1780年,英国政府终于做出了甚至比爱尔兰领导人所希望得到的更大的经济上的让步。1779年12月,诺斯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措施:准许爱尔兰自由输出羊毛、毛织品和机制玻璃,并准许爱尔兰和美洲殖民地进行自由贸易[2](p.584)。
但是爱尔兰人并不满足于所取得的成绩。1782年,志愿军代表召开代表大会并通过最后决议:“只有国王、爱尔兰上院和下院才有权制定法律来约束这个王国。除此以外,其余的一概都是违反宪法的,都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祸根。”[2](p.585) 他们要求:1.建立独立的爱尔兰议会;2.完全自由贸易;3.由爱尔兰议会控制爱尔兰司法[3](p.27)。但是这些要求并没有被完全接受。
法国大革命期间,爱尔兰独立运动进一步发展,并给爱尔兰带来了严重后果。
当法国革命的消息传到爱尔兰后,激起了爱尔兰人民反抗英国的浪潮,爱尔兰人从法国革命看到了希望,更加鼓起争取自由、独立的勇气。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许多爱尔兰人对法国革命深表同情。在1791年~1793年期间,爱尔兰存在着普遍乐观的气氛。在都柏林和贝尔法斯特,当法国革命一周年之际,人们广泛举行了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
领导爱尔兰人进行反抗英国斗争的是爱尔兰人联合会。1793年,革命的法国对英国宣战。法国公开承诺要帮助各国人民推翻其统治者。于是爱尔兰人联合会便决定利用法国的承诺,开始策划起义。但是,爱尔兰既没有一支强大的起义军队,也没有统一的指挥机构。1798年,爱尔兰实际上滑入了天主教徒和新教教徒之间的战争。由于其计划被政府发现,他们便转入地下活动。
英国政府对这些暴乱进行了镇压,宣布爱尔兰人联合会为非法组织,并在全国开始大规模的逮捕。1796年爱尔兰议会通过了一项严厉的惩治叛乱法,法令授权总督可以宣布某个或某几个地区情况紧急,并对这些地区实行戒严;授权地方长官逮捕可疑分子,将他们送往舰队服役。军队的暴行以及政府坚决要把起义镇压下去的决心,迫使一大批绝望者和受害者投身起义。爱尔兰人联合会向法国执政府求援,他们夸大爱尔兰的革命形势,声称只要法国派遣一支数目可观的军队前往爱尔兰,爱尔兰将立刻爆发起义。1796年12月,一支43艘战舰的法国舰队载着15,000名法国军队和武器弹药开往爱尔兰[4](p.83)。因为遇到风暴,法军登陆未获成功,只得返回法国。这时法国的盟国西班牙、荷兰在同英国的斗争中遭到了失败,法国缺乏足够的海军力量在爱尔兰登陆。
在这种情况下,爱尔兰人联合会决定独自起义。起义日期定于1798年5月23日。由于泄密,政府事先采取行动逮捕了起义领袖。但是5月24日起义仍然爆发。由于缺乏领导、装备极差,起义很快就被政府镇压。
(2)宗教冲突日益加剧
爱尔兰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宗教冲突。公元5世纪基督教传入爱尔兰, 从此在这里深深扎根。16世纪宗教改革使英爱之间的冲突逐渐明显。1529年之后英国议会先后通过一系列宗教改革方案,使英国脱离罗马天主教会,建立英国国教。爱尔兰则仍坚持旧教传统,成为罗马天主教的坚强堡垒。宗教信仰的不同,使两个民族极为仇视,互相把对方视为异教徒。
169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不准爱尔兰天主教徒参加议会的法令,而且还把天主教徒出国留学列为非法行为。与此同时,英格兰还制定一系列严酷的法令惩治天主教徒。因此爱尔兰地区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人与信奉国教的英国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延续不断。
法国革命爆发后,爱尔兰北方新教徒要求对爱尔兰议会进行改革,为争取南方天主教徒的支持,他们表示愿意让天主教徒获得政治上的权利。同时,北方诸郡由于争夺耕地和宗教分歧,天主教农民和新教农民之间出现了长期纠纷。在厄尔斯特和其他一些地方,天主教徒佃户结成了一个叫做“护教派”(Defender)的社团,来对抗爱尔兰长老会派组织的“黎明伙伴”(Peep-of-Day Boys)。1795年9月“护教派”与“黎明伙伴”在Armagh镇的十字街口发生激烈冲突,“护教派”被击败,这就是所谓的“钻石之战”。
在这种情况下,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冲突越来越严重。爱尔兰实际上滑入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的战争。这些因素注定爱尔兰联合会的计划很难成功。由于其计划被政府发现,他们便转入地下活动。而这时爱尔兰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一直进行斗争。新教徒还组织了一个“橙带党”(the Orange Order)组织,来同天主教徒斗争[2](p.640)。接着,爆发了持续不断的宗教战争,在战争中大批无辜的天主教徒被赶到康诺特,那些斗争性较强的人则加入了爱尔兰人联合会。面对法国革命所引起的混乱及压力,英国政府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不得不考虑解决爱尔兰天主教徒问题。
二、英国政府化解冲突的策略
针对爱尔兰出现的冲突,英国政府从1780年起,就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化解冲突,稳定局势。但这些措施只是暂时缓解矛盾,并不十分成功。
(1)试图从法律上解决爱尔兰地位问题
这个问题是长期以来爱尔兰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英国在对爱尔兰冲突进行镇压的同时,还试图通过两个步骤来解决这一问题。
18世纪末,英国政府首先想通过授予爱尔兰独立立法权来解决爱尔兰的地位问题,化解爱尔兰的冲突。
英国在美洲的失利,影响了英国对爱尔兰的政策。“无代表,不纳税”曾经是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国的口号,现在英国准备在爱尔兰推行这一试验,以化解爱尔兰人的不满情绪。而爱尔兰志愿军的压力又迫使英国不得不采取进一步行动。1782年5月,福克斯在英国下院提出一系列提案,建议满足爱尔兰的要求, 承认爱尔兰议会的独立地位,给予爱尔兰独立的司法权,确定法官的独立地位和薪金制度[5](p.700)。这些变化意味着英国议会今后无权再为爱尔兰立法, 这实际上是把爱尔兰当作一个与英国平行的国家。在爱尔兰爱国党的压力下,1783年1月23日, 英国议会接受并通过了《撤销法案》,爱尔兰的立法独立得到了确认:“兹规定:爱尔兰人所要求的权利,仅受英王陛下和爱尔兰王国议会所制定的法律的限制,不论现在和将来,在任何情况下,均已成为定论,并且永远如此,而后无论何时,对此概不能怀疑,亦不容怀疑。”[5](pp.701~702) 爱尔兰在形式上获得了自治权。
虽然英国议会放弃了对爱尔兰的立法权,爱尔兰在形式上获得了自治权,但英国所作的让步比对美洲殖民地小得多。英国对爱尔兰仍然没有一套指导思想。其他殖民地所实行的政策,在这里并不完全适用。实际上爱尔兰在英国的地位本身就很尴尬,它既非完全的殖民地,又没有取得像苏格兰那样的地位。爱尔兰的主权仍然受两个方面的限制,实行的是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离的二元制政治结构。爱尔兰总督对英国政府负责而不对爱尔兰政府负责。在爱尔兰问题上,英国国王接受的是英国大臣的建议而不是爱尔兰部长的建议。英国国王仍然是爱尔兰的行政首脑,英国国王所任命的官吏仍然掌握着爱尔兰的行政管理权,这样的行政、立法二元制政治结构,必然导致以后两种权力的不断冲突。
“1782年宪法”的胜利无疑是爱尔兰新教民族主义的高峰。表面上爱尔兰获得了“自由宪政”,似乎成了英格兰的姐妹王国,英国议会授予爱尔兰类似于“自治领”的地位。但事实上,这种新秩序错误百出,缺陷重重。爱尔兰议会中因为不像英国那样存在反对党,所以更加腐败,尤其是议会对内阁缺乏正常的控制和约束。各种议案尽管也像英国那样由两院提出和通过,然后直呈英王,但是英国的内阁可以唆使英国国王否决这些议案。总督与爱尔兰的关系,相当于过去英王与英格兰之间的关系,但是总督必须听从英国内政大臣的命令。总督从爱尔兰枢密院里挑选阁员,组成实际的政府,他们不受下院的罢免,当某种措施被议会挫败后他们也不认为有必要集体辞职。如果他们过去曾经反对过某项法案,比如说宽容天主教徒法案(发生在1792~1793年),下一年他们就可能因为英国政府的命令或者舆论的要求而表示赞成,他们并不认为这样做是出尔反尔。议会唯一能使这个非责任制政府就范的手段就是拒绝通过一年一度的惩治叛乱法案[2](pp.612~613)。
英国还试图通过英爱合并,从根本上解决爱尔兰问题。
英爱合并是英国为化解爱尔兰冲突而采取的一个重大措施,但也是最不成功的一个措施。
法国大革命大大影响了英国对爱尔兰的政策,再次对英帝国的统一造成了巨大威胁。与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一样,那些极度不满的爱尔兰人在法国的支持下企图脱离英国。
1798年爱尔兰起义削弱了爱尔兰人所享有的自由,扰乱了英国政治家的看法。英国政府认为,只有合并才能确保新教宪法和英帝国的统治。叛乱也使首相小皮特改变了对爱尔兰的政策,他决心敦促英国与爱尔兰合并。他说:“爱尔兰好比一条着火的船,要么把火扑灭,要么把缆绳砍断,让它飘走。”[4](p.90) 在他看来,合并是帝国的当务之急,英国与爱尔兰立法合并不但对帝国利益有利,而且还可以安抚爱尔兰[6](p.50)。1798年的叛乱是一个教训, 它表明如果没有英国的援助,爱尔兰王国就无法保持下去。叛乱分子曾经得到法国的援助,这种情况可能再度发生。在这种危险面前,如何才能维护单独的爱尔兰议会和1782年宪法?解放天主教徒和扩大选举权迟早总要实现,问题是亲法的天主教徒和主张民主的国教反对派假如在爱尔兰议会里成了多数,那么英国国教对宗教和国家的垄断还能维持多久?解决这一切的灵丹妙药就是立法合并。在英国政府看来,合并是帝国的必要措施。独立的爱尔兰立法机构是一项“孩童般的措施”,已经明显威胁到帝国的安危。而合并则会“加强帝国的力量,给帝国增添荣耀”。只有在帝国总体的立法中才能平静地看待爱尔兰许多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才不至于激烈、偏颇[7](pp.272~273)。
1798年末,英国议会两院同意了合并的原则。1799年1月22日,爱尔兰议会召开最后一次会议,总督康沃利斯提出了合并建议,但是最后下院却通过了一项反对合并的动议。于是康沃利斯便利用手中的权力罢免了财政大臣和皇家首席法官,还在爱尔兰内阁里清洗反对派,把持了爱尔兰的大权。他多次扬言,合并的建议将一提再提,不管失败多少次,直到获得通过为止。此后,爱尔兰议会下院的议员便一直在争论合并的优缺点。赞成与英国合并的议员认为,爱尔兰现行的政治体制已经无法维持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他们坚信与英国合为一体是爱尔兰摆脱国内混乱、抵制外部敌人、保证国教继续处于优势地位的必要措施。反对合并的人则认为,一旦爱尔兰失去独立,贵族就会抛弃国家,工业就会崩溃,贸易也会衰落[3](pp.32~33)。
1800年1月15日召开新议会时,政府有可能获得规定的多数。 因为新册封和提升的贵族已达48名,政府还花126万英镑把私有选邑收买了过去, 这样就消除了爱尔兰议会里的阻力。1800年9月5日,卡斯尔里伯爵拟就了合并法案。根据该法案,爱尔兰将派100名代表参加英国下院,32名贵族参加上院, 英格兰和爱尔兰的教会将实行合并,爱尔兰国家组织则维持原状,总督职位和法院也保持不变。在贸易方面,两国之间将自由通商,并向爱尔兰开放帝国全部贸易[8](pp.460~470)。经过康沃利斯的努力,1800年6月7日爱尔兰议会三读时,合并法案以153票对115票的多数得以通过。在上院以75票对26票的多数通过。1800年8月1日英国国王签署了英国爱尔兰合并法案[4](p.92)。1801年1月1日合并法案生效。1801年1月28日,有100名爱尔兰下院议员和32名上院议员参加的第一届联合议会开幕,英国与爱尔兰正式合并。自1540年以来一直由国王和议会统治的爱尔兰王国结束了,单独的爱尔兰政府也不复存在。英、爱两国政治联合后正式采用了“大不列颠爱尔兰联合王国”这个名称,爱尔兰从此丧失了政治独立。
(2)通过解放天主教徒来缓解宗教矛盾
长期以来,英国采取了一系列限制天主教的政策。1692年通过了不准天主教徒参加议会的法令,1703年通过了驱逐天主教主教、教团僧侣和副主教的法令,此后还通过了一系列把天主教徒排斥在土地、军队、选举、贸易和法律之外的法令。1704年,又通过了“反对天主教势力壮大”的法令。民族问题加上宗教问题,使得爱尔兰问题复杂多变,不易解决。
由于历史原因,英国政府没有将《魁北克法案》的有关精神运用到爱尔兰,爱尔兰天主教徒仍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1782~1800年间,英爱关系性质比较独特,在英国帝国政策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英国人一直把对爱尔兰的政策当作国内政策来对待,因而在处理爱尔兰问题上也就与其他殖民地大不相同。
但是随着英国工业革命和人道主义运动的发展,英国政府对于爱尔兰天主教的态度也逐渐变得宽容。1778年“加德纳法案”允许天主教徒自由购买土地。1782年辉格党上台,该党领袖都受洛克思想的影响,这使爱尔兰问题出现了转机。1782年,谢尔本勋爵通知新上任的爱尔兰总督波特兰公爵,希望能“满足爱尔兰人民的愿望”[7](p.267)。就在这一年,自由主义精神占优势的爱尔兰议会通过了第二个宽容法案,根据这项宽容法案,凡是在1778年已经履行过忠诚宣誓的天主教徒,可以按照新教徒同样的条件购买、持有或者遗赠自由掌管地和租种权[2](p.596),这实际上是取消了对爱尔兰天主教徒在取得并继承租地上的限制。同时还废除了1719年颁布的“公告法”,标志着推行了100多年的宗教法典中的惩罚性措施已经结束。
天主教会是君主政体的朋友,也是反对革命和反对无神论的坚强堡垒。爱尔兰的天主教主教、神甫以及高贵阶级都对法国革命流露出一种毫不掩饰的恐惧,爱尔兰天主教徒似乎又站到了保守派一边。英国首相小皮特认为,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来抚慰爱尔兰人。于是英国政府向爱尔兰议会施加压力,迫使爱尔兰议会下院于1793年以3:2的多数通过《解放天主教法案》(The Catholic Relief Act),规定天主教徒可以持有武器,可以当选为市镇团体的成员,可以以40先令纯收入的财产资格在各郡和自由选邑参加选举,可以担任大陪审团委员,可以在都柏林大学获得学位,可以在部队里担任将军以下的军官;但是他们不可以当选议会议员[6](p.46)。
实现英爱合并,最关键的是解放天主教徒问题。当时的局势明显表明,只有在“国教帝国中”,即国教在帝国中,至少在宗主国中占多数,解放天主教徒问题才能被平等地看待。而单独的爱尔兰议会是不可能接纳天主教徒和国教反对派,从而使自己陷于困境的;只有不列颠议会才能给天主教徒带来彻底解放的可能性。皮特向爱尔兰天主教僧侣集体承诺:一旦两国合并,他将支持解放天主教徒[6](p.50)。此时爱尔兰的天主教主教,尤其是都柏林大主教约翰·特罗伊(John Troy)已经遍向于支持英爱合并,期望接着就能解放天主教徒。1799年,爱尔兰天主教主教秘密通过决议,决定接受政府提供的薪金,同时承认政府对教皇选派的主教和任命的教区神甫有否决权[6](p.50)。在约翰·菲茨吉本(克累尔伯爵)的领导下,爱尔兰有影响的贵族也支持威廉·皮特的政策,他们都认为:国教的优势地位比独立的议会更为重要,如果爱尔兰加入英国,英国的军事力量就会保护国教在爱尔兰的垄断地位[3](p.31)。因此皮特和总督康沃利斯希望合并之后就实现解放天主教,这样才可能“不是和某个党派,而是和爱尔兰国家实行合并”[2](p.659)。
(3)经济上放松对爱尔兰的控制
放松对爱尔兰经济上的限制,是英国工业革命发展的结果,也是爱尔兰斗争的结果。但是,由于受到国内工商业的压力,英国政府在这方面出尔反尔,反而引起爱尔兰的不满。
1778年4月8日,在诺斯的支持下,下院通过了5项决议, 取消了航海制度强加给爱尔兰的大部分负担。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工业城市立即作出了剧烈反应,对此英国政府只好改弦更张,将上述商业方面的让步几乎全部取消[9](p.584)。小皮特当政后,想彻底解决爱尔兰问题。他认为1782~1783年的解决办法不彻底,因为它没有规定帝国内部的全面控制权,甚至没有解决爱尔兰在帝国内部的贸易权问题。为此,1784年2月小皮特派遣拉特兰公爵(Duke of Ruttland)担任爱尔兰总督,委派托马斯·奥德(Thomas Orde)担任爱尔兰事务大臣。1785年托马斯·奥德在爱尔兰议会提出建议,主张两国之间进行自由贸易,并允许爱尔兰参加帝国的全部贸易,交换条件是:当爱尔兰的年收入超过66.5万英镑时,要献出部分余额资助帝国海军[2](p.621)。
爱尔兰议会接受了这个建议。但是由于国内商业界的反对,小皮特不得不缩小了对爱尔兰的让步范围,禁止爱尔兰在南非和南美之间地区进行贸易,并规定爱尔兰不通过大不列颠就不得进口印度货物。这个修改了的协议无法为爱尔兰议会所接受,因为接受这个协议,不列颠议会就会彻底控制帝国贸易,垄断同印度、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同海外殖民地的通商,爱尔兰就只能被死死地限定在不列颠帝国内部进行贸易,并且还不准爱尔兰与英格兰进行贸易。
三、措施实施的效果及影响
18世纪中叶,随着英国工业革命及人道主义运动的发展,英国人对殖民地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认为,殖民地是母国的负担,主张放弃贸易垄断;同时他还提出按纳税比例来确定殖民地代表在英国议会中的人数。埃德蒙·伯克则反对殖民地实行高压政策,主张用血肉、感情的纽带维护帝国对殖民地的统治[10]。英国这时对爱尔兰天主教的态度也变得宽容。这个大环境的变化,以及新的殖民理论,成了英国化解爱尔兰冲突的思想渊源。
但是,18世纪末期英国化解冲突的措施并不成功,尤其是英爱合并,反而成为19世纪爱尔兰冲突的根源。
首先,英国并没有平等地对待爱尔兰人。
《合并法案》使爱尔兰与英国在政治上实现了合并,爱尔兰教会成了英格兰爱尔兰联合教会的一部分。但是爱尔兰并没有像苏格兰、威尔士那样与英国融为一体,爱尔兰仍保留了代总督、都柏林官僚体系、独立的法院、地方监狱制度以及各种官僚机构。当局处理爱尔兰商业时,仍然沿用过去的方法。经常悬置的宪法,伴随着高压和战时法律,都表明英国没有将爱尔兰看成是英国的一个部分[3](p.35) 。
其次,英国方面也没有实践对天主教多数派许下的诺言,这就使合并一开始就大失人心。
英爱合并后很长一段时间,英国政府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没有采取宽容政策。直到1829年2月,英国议会才通过《解放天主教法案》, 法案虽然允许天主教徒竞选议员、担任政府公职,但是却将选民的财产资格大大提高,由原来的40先令提高到10英镑,从而大大减少了选民数量,爱尔兰天主教徒选民人数由原来的23万人减少到1.4万人[10](p.288)。
以后40年的历史表明,英国国王、内阁和政党不是反对爱尔兰正当的愿望,就是玩弄党派手段不去满足爱尔兰正当的愿望。英国方面曾许下诺言,包括彻底解放天主教徒,给天主教教士提供国家薪金以及解决什一税问题等等,因而天主教徒都怀着极大希望。但是英国对爱尔兰始终存在偏见,认为爱尔兰人“无用、幼稚、容易激动”,这种偏见加上自高自大、漠不关心的态度,渗透到了对爱尔兰政策的制定当中。由于乔治三世顽固地坚持他是一个“国教宪法统治的国教国家的国教国王”,皮特首相无法尽快兑现解放天主教的承诺[3](p.36)。这些诺言要经过好长时间才得到兑现。那些为爱尔兰立法的英国政治家们对爱尔兰的了解比起对欧洲大陆或者遥远的海外帝国人民的了解要少得多。事实上,统治阶级和知识分子中很少有人到爱尔兰参观过。本杰明·迪斯雷利从未跨过爱尔兰海,格莱斯顿只到过爱尔兰一次,在警察的开路下旅游两周。这种局面难免会对英国制定爱尔兰政策产生很大影响。实践证明,英爱合并是一项失败的政策。由于合并不是在平等、友爱的基础上,而是在欺骗、高压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合并没有在英爱双方之间建立起挚爱和信任。它不但没有解决爱尔兰问题,反而使原有的矛盾激化,使爱尔兰人民对英国的政权和力量产生了强烈的恐惧与不信任感[8](p.471)。对英国及爱尔兰的发展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英爱合并是以后爱尔兰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随着19世纪的事态发展,《合并法案》产生的不利后果越来越明显。而且,合并还加重了爱尔兰的负担。根据合并条约,两国国库应于1817年合并。1793年爱尔兰的国债仅为225万英镑,可是到1817年合并时国债竟然高达1.13亿英镑,因为爱尔兰必须把起义动乱时代的一切费用作为单方面债务承担下来,而且还要担负在大战期间它应该提供的经费[2](p.677)。这对于贫穷的爱尔兰来说,无疑是极为沉重的负担。
英爱合并使得英国与爱尔兰之间业已存在的矛盾冲突更加激烈。 爱尔兰拥有450万人口,一半以上人民生活贫困,但是尽管如此, 他们仍为自己古老的民族传统而自豪。英爱合并不久,爱尔兰的政治家们就发起了取消合并运动。由于政治制度越来越民主,爱尔兰的国教徒成了合并的主要支持者,他们想以此来防止自己被民族主义的天主教多数派所淹没[4](p.94)。爱尔兰政治从此变得更不稳定,争取自治成了19世纪爱尔兰政治斗争的主要任务。英国在爱尔兰的试验也以失败而告终。
收稿日期: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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