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水利管理所、林业站) 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水污染作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部分之一,对农村及整个社会的影响巨大。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且缺乏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使得农村污水处理时问题和难度都很大。本文分析了国内农村污水的处理现状,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关键词:农村污水;长效管理机制;污水治理工程
0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由城区中心迁往农村,再加上农村乡镇企业与畜禽养殖业的大力发展,使得农村的污染源越来越多,而日益严重的农村水污染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还污染了饮用水源,对农民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如何有效处理农村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及农民普遍关注的话题。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农村生活污水具有分散、日变化系数大、间歇性排放,且氨氮含量高、可生化性强、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较少等特点。根据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方式的差异,污水处理模式可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2大类。分散处理通常具有投资小、运行费用低、污泥产生量小、受外界影响小、简单耐用以及易于实现水的循环利用等特点,此技术适用于规模较小、人口居住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的处理。在国内应用较为广泛技术主要有:厌氧生物技术、人工湿地技术、好氧生物技术、稳定塘技术、土壤技术及膜处理技术等。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规划设计存在缺陷
重工程轻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未能与相关指导性规划有机衔接,存在脱节、不协调的现象,使得部分规划设计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造成治理工程的工艺技术、处理模式和建设容量与现实情况存在巨大差距,难以保证工程长期的有效性。相关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力量较为欠缺,实际现场勘察不够,工程设计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2.2 工程项目质量难以保证
施工不够规范,符合施工资质的队伍数量不足,部分项目没有资质单位或个人具体施工;部分项目选材不合格,不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混凝土养护不到位;部分管网施工存在管道承插口方向有误、污水管网铺设管道底部未做基础处理、管道埋深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现象;人工湿地普遍存在面积偏小、防水挡墙高度不足的问题。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缺乏有效沟通,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尽到应有的责任,监而不理,形同虚设。
2.3 部分已建成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实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农户纳管率普遍较低。输送管网存在裸露、破损、堵塞等现象,雨污不分流、雨污溢流的情况较为突出。治理工程实际处理效果不理想,低效运营甚至失效,存在“晒太阳”现象。污水治理设施存在无专人管理、净化池未及时清淤泥,滤料未更换,管道未检修、维护等问题。污水治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沼液及沼渣等随意丢弃堆放,存在二次污染隐患。
2.4 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低
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存在明显的重建设、轻管理倾向。由于近几年以建设为主,尚未明确治理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和政府职责;乡镇作为农村最直接的行政主管机构,目前大多数也还没有落实监管职责,存在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相互脱节现象。缺乏专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大多数设施由村民自行维护,管理能力、技术支撑和检测能力不足,导致已建成的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一些设施处于“零管理”状态。台帐资料不够,缺少系统的质量监督和验收、运行维护、工程资料备案等制度,大部分工程相关设计图纸、设计方案、日常运行记录资料缺失。
2.5 投资和运行维护资金短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拨”的方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由村级组织负责具体融资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获得财政补助。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资本密集程度高、资本回报周期长,甚至无经济回报,民间资本很少介入,财政补助资金又只能弥补部分成本,出现不少投入不足、配套资金不到位现象。长效管护资金来源、标准等均尚未明确,长效管理应以属地为主的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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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改进措施
3.1 建立责任清单和完善组织体系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亟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应适时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立法调研,完善审批、准入、监督、验收和维护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奖惩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涵盖治理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资金投入、达标排放及固废处理等各个环节。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市、县、乡镇、村四个层面的责任范围,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业主单位以及村级层面的责任边界和内容。进一步理顺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理清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等方面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3.2 抓好关键环节并完善项目体系
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时序,在认真评估现状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充分考虑地区的生态敏感程度、环境容量和自净化能力,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科学选择效率优先、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当前的工程建设质量是后期管理的前提,工程设计单位应有相关专业资质,设计工程方案应经专家审查,不能无设计图纸或者套用图纸就开工建设。严把建材质量关,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建材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做好工程施工方案,记录好工程施工日志。委托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进行全方位的专业监理。制定竣工验收标准,明确验收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职责和目标,进一步规范验收工作的操作过程。健全工程项目移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的意见及规范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档案的收集、归档行为,实行“一村一档”。
3.3 创新管理制度且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按照治污设施日常化、常态化运行的要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技术特点、工程结构、处理规模等情况,因村制宜选择专业公司运行管理、村民组织自我运行管理、乡镇统一维护管理、县有关部门运行管理等多种模式,组织开展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完善村级组织兼(专)管员制度,各区、县(市)分期分批对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护人员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管理平台,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把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都纳入平台统一监管。探索污染减排机制,研究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减排目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水环境治理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引入点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交易制度,显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济效益。采取以政府补偿为主体、社会补偿相结合的模式,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到生态补偿范围,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的方式与力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3.4 建立长效管护资金及完善资金筹措体系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预算,以县(市、区)资金安排为主体,各级财政建立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市财政要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并视财力状况加大扶持力度。市级补助资金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大管护经费投入,除日常管护支出外,各区、县(市)每年应安排一定资金作为长效管护基金,长期积累,用于污水治理设施的大修和定期更新,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长久运行。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治理有偿化制度,出台税收、信贷、征地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积极创新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户建设积极性,引导他们出资出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5 注重项目绩效以及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省考核、生态文明考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考核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向社会公布,建立奖优罚劣、惩前毖后的长效机制。
4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日益严峻,必须得到充分关注和重视。因此,需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和长效进行。同时,依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以不断提高整体治理水平,确保污水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和长效进行。
参考文献
[1]蔡鲁祥.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研究[J].农业经济.2015(05).
[2]潘海生,桑士达,管竹伟,金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构建长效机制[J].浙江经济. 2015(18).
论文作者:邓志凌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6
标签:污水论文; 农村论文; 设施论文; 长效论文; 技术论文; 运行维护论文; 制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