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德育:21世纪道德教育的革命_生活教育论文

网络德育:21世纪道德教育的革命_生活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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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到今天,人类已经进入了前人难以想像的社会——网络社会。网络的出现,已经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变化的趋势将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但是,也应该看到,科学的发明,技术的进步,并没有自动使人类走向秩序、规范和“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由雅克·德洛尔任主席的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明确指出:“必须正视现有的已成为21世纪问题之焦点的主要紧张关系,以便更好地予以消除。”这些需要消除的紧张关系有整体和局部之间的紧张关系,普遍与个别之间的紧张关系,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的紧张关系,长期与短期之间的紧张关系,必要的竞争和机会均等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知识的巨大发展和人的领会吸收能力之间的紧张关系,“最后,这也是一个永恒存在的问题,即精神和物质之间的紧张关系:世界往往不知不觉或不声不响地需要某种理想和我们为了不触犯任何人而称为道德的标准。教育的使命是多么崇高啊!它需根据每个人的传统和信仰,在充分尊重多元化的情况下,促使每个人将其思想和精神境界提高到普遍行为模式和在某种程度上超越自我的高度。报告字斟句酌地认为,这关系到人类的生存问题。”[1](《序言》pp.4-5)

我国作为一个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发展中国家,尽管“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也应看到,我国正在经历着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转变,特别是多媒体及网络技术发展而形成的网络社会,给我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德育环境。这种全新的德育环境,必然对正处于社会化过程中的儿童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对传统的学校德育来说,可以说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网络道德将动摇既有的道德基础,催生新的道德精神,德育如何适应这种新的‘网络道德环境’,建立‘网络德育’理念,建构‘网络德育模式’”[2](p.9)便非常现实地摆到了广大德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面前。如果说“网络教育”是一场“21世纪的教育革命”[3]的话,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网络德育是一场21世纪的德育革命。

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会的到来,必然会使传统德育发生革命性的变革

“德育即育德,也就是有意识地实现社会思想道德的个体内化,或者说有目的地促进个体思想品德社会化”。[2](p.11)尽管通常意义上,人们大多认为,德育过程是教育者从外部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过程,是受教育者与外界教育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但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德育过程的本质是教育与自我教育辩证、统一的过程,换言之,也就是说,德育过程的本质是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个体自觉接受外部教育影响和不断追求自我道德完善的过程。

那么,为什么多少年来传统德育一直会成为深受人们责难和批评的焦点呢?这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其一是传统德育在教育目的上制造了“完人教育的神话”。在传统德育中,人们通常把追求做“完人”作为根本和最终的目标,正因如此,怎样做“完人”便成了人们不懈追求的道德理想和终身奋斗的目标。这显然是把人与道德的关系搞颠倒了,似乎道德是一种虚无缥缈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似乎人是为了道德而生活,似乎道德本身是人的目的。其实,“伦理道德既不应是一种古板生硬的说教,也不应是一种高不可攀的理念,而是对生活本身规则的总结,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处事艺术和生活智慧。……伦理道德的生命力就在于它不是人为的东西,而是客观存在着的生活规则本身。1998年德国出了一本名为《道德之快乐》(Lust an Moral)的书,作者(Klaus Dehner)甚至认为道德并非是一种需要人们竭力维护其吸引力的意识形态,而是人类的一种生物上的必然需求,道德具有生物学上的根源,是人们获得快乐与幸福的重要源泉;”[4](pp.8-9)其二是传统德育在“德育是什么”问题上制造了“永恒进步的神话”。

“现代德育是主体——发展性德育”,是与传统德育相对应的一种新的德育范式。“现代德育以促进人的德性现代化为中心,或者说是以促进主体现代德性发展为根本。主体性、发展性是现代德育的本质规定。”[2](p.12)“现代德育是德育现代化的结果,”“是以现时代的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为基础,以促使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现代化为中心,促进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德育。”[2l(p.11)而德育的现代化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如同社会现代化一样,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一种必然结果。科学技术不仅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人类正在进入网络时代,在新的时代里,不断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社会前进过程中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马克思说得好:“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会的到来,必然会使传统德育发生革命性的变革。这种革命性的变革,很显然不仅仅表现在德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等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表现在德育的理念上。比如说,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德育何以存在?德育的主体是谁?德育主体的发展性又该如何评价?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很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讨的。毫无疑问,网络德育是现代德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1世纪德育必须关注的主题之一。

二、网络社会是一种普遍交往的社会,它为人的个性发展和德性解放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何谓网络社会?尽管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的界定是不完全一样甚至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网络社会是虚拟的社会,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对现实社会的延伸与发展,具有虚拟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特点,其中,虚拟性是网络社会最为显著的特征,并且这种虚拟的网络社会为人的个性发展和德性解放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人们之所以认为虚拟的网络社会为人的个性发展和德性解放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一个最为基本的参照系,就是相对于实体社会(注:事实上,在“网络社会”这个概念出现以后,人们就如何表述传统意义上所说的人类社会,可谓伤透了脑筋,有称为“现实社会”的(参见鲁沽:《网络社会·人·教育》,《江苏高教》2000年第1期),也有称为“实体社会”的(参见张义兵的博士论文:《逃出束缚——“赛博教育”的社会学解读》,2001年4月,“引言”)。笔者认为,无论是实体社会还是网络社会,它们都是现实的。)而言的,是由网络社会不同于实体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见表1)。

三、网络社会的实质依然是人的社会,高科技不仅需要高情感和高思维,更需要高道德

一般来说,在实体社会中,生活在某一个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主要表现为一种“狭隘地域性的个人”而非“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尽管有书信、电话等等交往手段,但是人们交往的对象依然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这种交往更多的是表现为一种面对面的直接交往。受主体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经济利益、性别、年龄、职业等因素的制约,彼此“熟知”的人们之间常常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拘束和压抑之感,个体的个性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是受到限制的。当今世界,随着全球高科技的发展,卫星通信、超音速飞机、信息高速公路和光纤通讯技术正在使“地球村”的概念变为现实,世界上任何地方发生的任何政治、经济、文化事件都会产生全球影响,全球由此进入了一个高度交往的实践时代——全球化信息时代。“当代社会的本质是全球化的交往社会”[5],特别是虚拟网络社会的出现,才真正使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建立起来,从而使交往具有了“世界性质”[6](p.61),使“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6](p.39),人们几乎不受时空限制,不受主体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经济利益、性别、年龄、职业等制约,进行普遍交往,这种普遍的、“无拘无束”的交往无疑为每一个人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诚如世界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所说:“在社会技术的发展上,我们已经达到了辩证转变的关头了。技术决不会限制我们的个性,却会大大增加我们的选择余地,也就是大大增加我们的自由。至于人们是否有准备足以应付在物质和精神产品大量增加的情况下进行选择,那就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因为会发生这样情况的:任凭选择,有时不但无补于个人获得自由,反倒因为过于复杂、困难,代价太高,以致走向它的反面。简言之,当选择成了不胜选择之时,自由也就沦为不甚自由了。”[7](p237)

表1 实体社会和网络社会的不同特点比较

实体社会

网络社会

存在形态实体的

 虚拟的

主要资源物质信息

人的主体性

 单一多极

交往范围有限普遍

主要交往形式

多为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数字化交往

受时空及主体社会地 几乎不受时空及主

位、社会身份、经济利体社会地位、社会身

交往的自由度

益、性别、年龄、职业等

 份、经济利益、性别、

制约,自由度小

 年龄、职业等制约,

自由度大

个性发展压抑、有限 自由、充分

网络社会尽管是虚拟的,但究其实质而言,它依然是人的社会,只不过在网络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成了符号与符号的交换,真正的人退到了终端之后。正如亚洲大趋势研究所所长、《亚洲的新路》的作者冯久玲所说:“人们把互连网看成是一个科技上的革命。但是错了,互连网不是科技改革而是社会、人与人关系的革命。电子邮件终结了书信的写作,减少了人在等待的期望。电讯的流动性让我们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联络,这使得所有的事情都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发生。”[8](导读pp.5-6)

网络社会既是虚拟的,也是现实的,它不是海市蜃楼,而是客观存在于我们的现实世界当中。“虚拟”并非意味着“虚假”或“虚幻”,相对于既有的实体社会而言,虚拟是一种“非在”(nowhere)或“缺场”(nonpresence)。这种“非在”或“缺场”现象的存在,大大拓展了人类的思维空间。诚如美国杰士知识公司和杰士国际大学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嘉格伦所说:“人类思维空间的延伸,再辅之以生产力的进步,就产生了一个全新的人类社会。在这个新社会中,人的思维,而不是宗教或自然力量,成为这个星球上威力最为强大的力量”。[3](p.8)嘉格伦在这里所说的“全新的人类社会”,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我们这里所指称的“网络社会”。这种虚拟的网络社会之所以能够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常人难以想像的巨大影响,盖渊源于网络作为一种划时代的文化载体所具有的独特功能。

人是文化的存在物。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文明不断战胜野蛮的曲折历史。互连网,是继书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对当今人类产生巨大影响的又一种新型文化载体,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在1998年5月举行的年会上正式将其定义为“第四媒体”。“第四媒体”的出现,是世界进入信息社会的一大显著标志。物质、能量和信息是人类文明的三大支柱。在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中,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虽然物质、能量对今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来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但相比较而言,今天的人类更加看重的是信息。为了取得信息上的优势,美国在1993年就提出了全美信息高速公路计划,1999年又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信息技术”计划;日本、加拿大、新加坡、韩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提出了兴建自己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我国于1995年12月也提出了自己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

“我们身处的信息社会同过去的工业社会有根本性的差别。在工业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能源,最基本的工具是起重机、卡车、火车、汽车和飞机等。工业社会的主要特点,是它能使人力所及的范围不断扩展。同工业社会相比,信息社会本身的进化速度要快得多。信息社会的首要资源是信息。信息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资源。它通常没有重量,看不见摸不着,而且可以同时存在于不同的地点。信息社会的工具的主要功能,就是制造、存储、发送和更改信息。”[3](p.8)在未来学家看来,“因特网虽然已是一张大网,但是在大多数地方这张网的网格还是非常大。设想以后网格会越来越小,直到这张网变成了一块没有缝隙的布。到那时人们会觉得自己像鱼一样置身于数据的海洋之中。”到那时“你也许不用携带计算机或者口袋大小的个人数字助理,氧气在倡导把计算机、照相机和麦克风嵌入房屋和汽车内壁的‘智能空间’,只要你进入智能空间,万能网就能感知你的存在。你声音的特性将作为密码,用来访问你的所有文件。这些文件不是存放在办公室的某个磁盘上,而是散布在整个网络空间。你可以立即检索到它们并且把它们显示在离你最近的屏幕上。”[9]实际上,正如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实验室主任德图佐斯所说,网络空间将消失,它将与物理空间合二为一。计算将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

网络社会是一种信息社会。但信息是死的,人是活的,信息的价值取决于人们对信息的有效选择和利用程度。虚拟网络社会的出现,的确有可能使人们多少年来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变成现实:但这种可能能否变成现实,更为重要的是要靠人类的智慧和理性,尤其是道德。

高科技不仅需要高情感和高思维,更需要高道德。网络社会的产生、形成与发展,显然是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高科技的产生不是人们凭空想像的一种结果,而是人们“穷经皓首”、孜孜不倦、潜心钻研的结果。(注:当然,关于科学与技术的区分尤其是关于技术的起源问题,笔者是比较赞同陈昌曙先生的观点的,即从根本上说,技术是起源于需求的,同时,我们又不可把技术与需求的关系简单化,很可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即应

理解为需求←→技术,这里既有需求→技术,又有技术→需求,和二者的统一。参见陈昌曙:《技术哲学引论》,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116页。)换言之,离开人的高情感和高思维,高科技的产生是难以想像的。但是,科技发展的无数事实说明,因高情感和高思维而产生的高科技并不必然会给人类带来欢乐和幸福。恰恰相反,在具有无比威力的高科技条件下,一个缺乏高道德的人,利用高科技手段来作恶(如传播病毒等),它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后果往往是难以想像、有时甚至是灾难性的。“网络就是新生活”,《新周刊》喊出的这句极具煽情性的话语至少说明,在这个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上网并非就是上网,上网已逐步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网上过的是一种新的生活。事实也是如此。利用国际互联网,我们能足不出户了解天下大事,共享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联络天涯海角的新朋旧友……然而,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生活的同时,我们也不无遗憾地看到它正在受到侵蚀——从聊天室里低级趣味的言语,到黑客的恶作剧甚至犯罪,这一切都在提醒我们,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道德有什么用?”“网络社会存在道德吗?”在这个价值多元、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时代,难免有人这样问。其实,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回答这两个问题,那就是“网络社会没有道德,行吗?”再进一步追问,就是“人类社会没有道德,行吗”或者说“人类社会需要道德吗?”对这样的问题,还需要回答吗?要想使互联网不至于变成“互骂网”、“互乱网”,成为高道德的网络人,显然是网络社会对全体网民的一个基本要求。网络道德是网络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网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大冲突:赛博空间和高科技对现实的威胁》一书的作者马克·斯劳卡说得好,那些创建网络的理想主义者们完全没有预料到:“在这个杂糅的世界,每一种潜在的价值都变成了它自己的阴暗面;自由,成了种种恶习和折磨他人的自由;匿名,成了肆无忌惮的色情电话的匿名;而脱离物质躯体的解放,成了折磨他人虚拟躯体的邀请函。当真实世界用各种检查制度和权衡措施把住邪恶之门时,人性中的所有恶魔,却在极短时间内跳到赛博空间里重新开张营业。显然,网络的设计者们忽视了一个简单的事实:自由仅仅存在于某种限制之内,道德仅仅在现实世界中才有意义。天堂里没有伦理道德,地狱也同样如此。”[10](pp.70-71)“赛博空间的创建者的初衷是建立一个精神理想国,或者说建立一个人们以诚相待的试验性的世界。可是他们发现,自己眼前呈现的反而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抽象空间。因为人们可以自由地侮辱他人,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不用感到任何羞耻,所以,游荡在赛博空间里的人们几乎带着某种激情为所欲为。‘怒火之战’(flame wan)——污言秽语大杂烩——充斥着各个讨论区,‘网络礼仪’(netiquette)被束之高阁。”[10](p.71)所有这些都说明,如同现实社会需要道德一样,网络社会显然也离不开网络道德。

四、建立“网络德育”理念,建构“网络德育模式”,是德育理论创新的需要,也是德育理论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

嘉格伦认为,我们正置身于一场由技术成为重要变革力量所导致的、相当迅速的、伟大的变革之中,以致大家常有失控之感,觉得个人无从依托,什么也抓不住,甚至就连那些责任重大的决策者们,常常也会被他们无法把握的超量信息以及有时连他们自己都无法理解的选择所淹没。他说:“教育在这场变革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育是一种进程。正是教育赋予信息以意义和内涵。如果信息本身没有意义,那么它就变得毫无用处。就像只有适当的温度才能把冰变成水一样,只有教育才能把信息转化成为知识、理解和智慧。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教育就像一架织布机,能把千头万绪的信息最终编织成价值体系、自我尊严、自我价值、自由乃至人类文明。”[3](p.7)

德育的对象是人,德育的目的是使人成为人,使人过有意义的幸福生活。换言之,德育的生命力就在于促进个体道德生命的自由生长。“凡事都有该做的时候。我们应该做的是适时的事。”[11](p.108)德育理论要想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不能不关注那些新生的社会生活现象,做到与时俱进,只有这样,德育理论才能富有其强大的生命力,才能焕发出其青春的光彩;反之,那种僵化的、停滞不前的德育理论不仅是苍白无力的,而且也是没有生命活力的。

如果说在若干年前谈论网络社会现象和网络社会的道德问题,人们可能还会认为是痴人说梦,但是,在今天谈论这个问题,已经是非常现实的事情了。如前所述,虚拟网络社会的出现,不仅为人的个性的自由解放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而且为人的德性的生存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网络社会毕竟不是净土一块,从网络社会所发生的种种现象看,网络给网民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弄不好,先进的网络技术带给网民的并非就是美好的精神家园,而是个体发泄不满和本能欲望的工具和场所。很显然,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离不开网络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针对网络社会业已存在的种种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现象,不少专家、学者从维护网络运行秩序、保障网络群体和个人利益的角度,提出必须建构控制体系,要用技术的、法律的、道德的等手段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在他们看来,由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技术条件的缺陷性、法律规范的局限性和道德调节的有效性,道德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在控制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笔者认为,这些想法是很有见地的。

至于如何才能发挥道德协调在控制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网络德育”理念,建构“网络德育模式”,加强对网民的教育,通过教育,帮助网民尽快适应网络社会这种全新的“网络道德环境”,使其学会做一个有道德的网民。这不仅仅是理论创新的需要,更是学校德育责无旁贷的责任。同时,也应看到,网络的出现,无疑大大丰富和拓展了德育的内容,带来了德育途径和方式方法的革命性变革。为了促进网民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网络德育研究,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丰富德育内容,倡导个人自律,促进网民主体性发展。

互动是教育显著而重要的特征。没有互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就不会有信息的交流和观念的碰撞,更不会产生心灵的火花,因而这种教育充其量只能说是一种“你打我通”式的单向灌输。在实体社会中,谁是教育者,谁是受教育者,其身份往往一目了然。一般来说,在处于强势地位的教育者面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根本无从体现。这也是有违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精神的。

与实体社会相比,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身份往往因匿名而很难区分。网络社会的匿名性特征,不仅淡化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痕迹和身份(因为在网络社会中,很难说谁是教育者、谁是受教育者。事实上,每一位网民都是教育他人的教育者也是接受他人教育的受教育者。),而且形成了一种自由、平等的民主化机制,进而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彼此之间坦诚而无所顾忌的思想交流提供了便利。

网络社会是伴随着网络技术发展而形成的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新的社会现象。网络道德是一种正在形成中的道德,是人们在网络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它是人们为了适应网络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道德,是对实体社会道德的一种补充、延伸、丰富、发展和完善。当然,由于使用网络的人,既是实体社会的人也是虚拟社会的人,实体社会中的许多道德律令对他们来说同样是适用的。

网络德育属于现代德育的范畴,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和网络的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德育模式和德育理念。网络德育不仅仅是一种网上德育,即通过网络来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当然,这不仅是重要的,而且也是网络德育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真正原因,如很多学校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站,以网络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更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教育帮助人们正确地认识网络、对待网络和使用网络,充分利用网络给我们带来的种种好处,努力使每个网民都成为有道德的网络人。

众所周知,与网络相比,虽然电视、录像等电教手段也是我们用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手段,但是,我们很少见到“电视德育”、“录像德育,’等等提法。这主要是因为,与电视、录像等电教手段相比,网络这种现代科学技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德育环境,从而也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德育模式。其最大特征就是所有接受教育的主体——网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和参与性,用现在比较流行的时髦词汇来说,就是接受教育的主体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主体——发展性”德育理念,是现代德育最为突出的理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德育不仅仅是一种德育模式,更重要的是一种现代德育理念,它反映了人们在德育问题上的与时俱进。网络德育要求我们一定要跳出传统德育是一种约束人、限制人的陈旧框框,大力弘扬人的主体性,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张扬人的“求真、向善、崇美”的本性,充分发挥现代德育的享受、发展和超越功能,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的主体性的发展,进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亦即不仅每一个人的发展是可持续的,而是从整体上来看,每一个体的可持续发展不是妨碍而是促进他人的可持续发展。由是观之,网络德育对人的自主自律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相反,要求更高。它绝不意味着一个失去“监控”的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可以“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和“无恶不作”。

一般说来,作为实体社会中的人,要想顺利进入虚拟的网络社会,成为一名合格的网民,以下几点是非常重要的:其一是克服恐惧心理,学会使用技术;其二是了解网络语言,学会正确使用网语;其三是面对海量信息,要学会选择、判断;其四是遵守网络社会的“游戏”规则,做一个有道德的网民。

值得一提的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系列令人触目惊心的与网络有关的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这一系列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发生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但有一种观点是很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这种观点视网络如洪水猛兽,将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现象都归罪于网络,因而主张禁止儿童上网。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不仅是片面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姑且不说禁止儿童上网,就像倒污水将孩子一同倒掉一样,是不分青红皂白。事实上,就像有了汽车以后经常会出车祸但依然难以阻止人们乘车和购车欲一样,要想完全做到禁止儿童上网,也是十分困难的。更何况,从“一网打尽天下”的发展趋势看,正确地引导儿童适时地走进和走出网络,“想到全球,负责任地生活,”[12](p.53)才是真正明智的选择。因为,不管怎样,现在的孩子迟早要在网上自由自在地冲浪,这是无法避免的趋势。

其实,早在1996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就提出了要让全体美国人8岁学会读、写、算“三R”,12岁能够上因特网,18岁能够上大学的教育发展目标。 目前法国有五分之一的家庭联上了因特网,而且热情最高的网民往往是那些十来岁的孩子。他们已经在学校或者从小伙伴那里学会了上网,电脑玩得比家长还要熟练。我们国家的情况大体也是如此。根据笔者所做的调查,目前我省中小学生上网的比例为18.7%,也接近1/5。可以说,在网络正在逐步进入寻常家庭的今天,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提供一种适合于全体儿童个人能力和需要的教育,而不管他们有无能力、社会阶级或种族出身”[13](p.17)。做到如教育部副部长王湛所说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努力加强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共同构筑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14]。针对目前学生上网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为了正确引导学生上网,增强儿童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意识,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等8单位联合制定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关键是我们如何将它贯彻、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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