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本质与市场经济的统一_市场经济论文

论社会主义本质与市场经济的统一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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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种统一不是抽象的统一、而是具体的统一,是在对矛盾着的双方及其关系发展认识的基础上,对客观现实中事物辩证关系的反映。我们党科学地把握了辩证法的实质,在实践中大胆开拓,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党在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这一世纪难题的一个伟大创举,也是对社会主义本质与市场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不断认识的必然结果。

一、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及其与市场经济的统一性——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已有近500年的历史。从古代到近代,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思想、理论学说虽然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理想社会的追求,然而却缺乏科学的基础。只有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才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从而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近100年来,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苏联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理论观念和体制模式,即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则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因而社会主义只能实行指令性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列宁在1906年曾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作为对立的两种社会基本制度来看待,因而十月革命后,苏联曾一度试图“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消灭货币”。然而,1921年春开始,又不得不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这时,由于一直未能从认识上加以突破,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从而形成了一种传统观念。这些传统观念和体制模式无疑在后来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得以长期实践,形成了思维定势与行为习惯。“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观念,“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乃至“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观念,导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走了很多弯路,出现了诸多失误,甚至误入歧途。其最大的失误,一是“大跃进”,二是“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表明,摆脱外国模式,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是必由之路。毛泽东对此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党的“八大”前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对“权力过分集中”问题提出了尖锐批评,表明我们党开始从实际出发,独立自主地把握社会主义本质,以形成适合自己国情的社会主义观念,探索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不能从认识上彻底突破苏联政治经济学的教条,不能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依然是承袭了苏联的理论观念。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中作出回答。对此,邓小平同志进行了苦苦的思索。他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经济处于长期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80年代后,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没有解决好。”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科学的概括:“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了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把生产力标准作为了社会主义的首要标准。这是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的艰难曲折过程中,对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更深刻的认识和更科学的回答。它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传统认识,提出了一个判断社会主义的全新的标准。

理论和实践发展到今天,在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前提下,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大胆地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统一了起来。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就从对立统一的辩证高度,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在思想观念上打破了对计划经济的崇拜,对市场经济的禁忌,改变了过去那种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维模式,并为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实践证明,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个认识过程中,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无疑是与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由此决定的所有制形式相联系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的本质,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共同富裕。这就包括由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关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它应该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具有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生产力水平。然而,理论与现实却出现反差。事实上,正是市场经济,使资本主义在它不到100年的历史中创造出的生产力水平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资料表明,日本在1960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与我国基本相当,而1985年竟比我国高4倍。原因在于传统的社会主义一方面忽视生产力的发展,一味追求生产关系的纯洁先进,企图以“先进”的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结果使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破坏,经济被推到了几乎崩溃的边缘。另一方面依靠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完全排斥市场的作用,从制度上限制了企业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发挥,使经济发展失去了动力,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只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基础,才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以什么方式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里问题的实质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充分而合理地配置有限的资源,从而使资源的利用更加有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远未达到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计划生产的程度,用计划这只看得见的手去配置资源显然是无效的,从而计划经济能避免市场经济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只是一个神话。只有用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后,生产力的巨大进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种类日趋增长、纷繁复杂,生产和消费需求日益变幻莫测,运用计划手段显然也无法做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有效联接。只有市场机制才能在广大的竞争性行业中引导资源从效益低的部门转移向效益高的部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就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力所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在所有制关系上,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为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而多元化的所有者主体,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所有制结构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其状况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邓小平同志对我国国情的科学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们的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这个阶段里,我国的生产力还不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还很低,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和人民还没摆脱贫困落后状况;在这个阶段里,现代化的工业与较落后的工业同时并存,发达的城市与落后的乡村同时并存,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科学技术水平普遍不高,文盲半文盲占人口1/4的状况同时存在。因此,按照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原理,在所有制问题上,就不能搞一刀切,一律搞公有制,而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以不同的所有制形式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

建国以来,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和实践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这一阶段我们认定,社会主义只能实行公有制,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能是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其它非公有制形式都是资本主义的。因此,在实践中极力推行公有化,铲除非公有制经济,搞“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第二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十五大之前。这一阶段我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它经济成份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合作、个体、私营、“三资”等多种经济成份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第三阶段:十五大后到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这个阶段第一次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归属问题认识的一个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从此具有了合法地位。这一认识过程表明我们党在所有制问题的认识上,实现了由“对立论”、“补充论”,到“共同发展论”的飞跃。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不断多样化,所有制结构不断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是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要求。多元化的所有者主体,只能在市场经济中活动。这对于我国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十五大后,我国所有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所有制形式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逐渐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并起着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由多种所有制结构所决定,在分配体制上,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的统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而在分配领域,个人收入分配最终是与所有制相联系的,并由所有制结构所决定。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决定个人收入分配方式必然是多元化的。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相适应,在分配方面,逐渐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格局。党的十五大,在重申“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同时,进一步提出“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就意味着正式认可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决定的,其内涵在于:第一,在整个社会的分配格局中,按劳分配居主体地位,起支配作用。而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则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它们在整个社会分配体制中与按劳分配共存,是分配领域的一部分。第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是主要的一部分,其它还存在非按劳分配的一部分。如按股金分配红利,凭债券取得利息,按承包经营成果分配等。第三,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收入总额中,也是由按劳分配收入和其它收入组成的。

按劳分配,是公有制领域分配的主要实现形式,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非公有制领域分配的实现形式,二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领域得到统一。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由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者主体的多元化所决定的,也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优势的必然要求。

三、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可逾越的途径

邓小平同志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社会发展终极目标上的根本区别。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党为之奋斗的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利益,为民族的解放、人类的发展,为消灭剥削压迫,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在全社会范围内消灭了剥削压迫,人民群众当家作了主人。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的,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水平低,是社会主义所面临的现实。加之,过去我们在低生产力水平下搞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实行高就业、低收入,结果是共同贫穷。实践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索,共同贫穷显然不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而只能使社会主义陷入尴尬境地。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不能平台推进,而是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才得以实现的目标。邓小平同志指出:“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达到共同富裕的方针,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在物质利益原则的指导下,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动态过程中,市场经济是不可逾越的途径。首先,市场经济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动力机制。过去,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完全由政府指令性计划,企业不是为市场需求而生产,而是为政府的计划而生产。由此导致企业内部职工个人收入分配实行“大锅饭”、“铁饭碗”。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从而极大地挫伤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而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交换,不同的市场主体具有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而要实现自己的利益,进而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生产,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产品价值。这就赋予了市场主体以压力和动力,从根本上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为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动力机制。其次,市场机制能够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经济效率。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竞争经济。市场竞争具有市场风险和优胜劣汰规则及企业破产规则。这些规则作用的结果,必然促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收入呈现差别性,导致市场主体个人收入产生差别,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资本积累机制的作用,使差别日益扩大,进而通过传递效应,示范作用,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竞争,你追我赶,借以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效率,从而提高整体生活水平。市场经济使得社会经济发展波浪式地向前推进,促使人们不断地向共同富裕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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