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阶层结构变动的若干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时期论文,阶层论文,变动论文,农村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没有“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就不会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民主革命的成功;没有开始于农村的改革开放政策,就不会有新时期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农业、农村、农民(即三农)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而农民问题又是我们全面认识、科学分析、正确处理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
新时期中国农村阶层结构的变动,主要表现为,在以计划为主的强制机制作用下,利益一致、职业相同或相近、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分配基本一致、居住环境相同的农民,在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已经或正在开始表现出地位的等级序列的差别或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和差别是以占有生产资料(在创造财富中的支配与被支配地位)和在现代社会生产中从事不同职业或由职业引起的利益一致与不一致为出发点的。
据1991年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社会发展报告》分析,“在农村,占全国农户总数98%的1.8亿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家庭又成为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到1989年底,5.36亿农村人口中的4.09亿劳动者已有9500万成为乡镇企业职工,1444多万个体工商户从事商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有313万民办教师和文化工作者,有127万农村医生以及社会福利工作人员,有100多万脱产、半脱产到县乡两级政府任职的合同制工人。”“他们的身份已经从农民分化出来,成为区别于原有农民的各个新的社会阶层。”
《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三期载文(截止1993年底)按所持户籍划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9%左右,按居住地划分,“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1%左右;而按职业性质划分,农业劳动者只占从业人数的57%左右,“农业人口”在很大程度上已仅仅成为一个户籍或居住地域的群体概念。
根据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办公室1992年对全国29个省市区312个固定观察点的7604个农户抽样调查,目前农村劳动力(持农业户口)职业构成中,农业劳动者占63.4%,农民工(乡镇企业工人和外出民工)占12.2%,乡村集体企业管理者占0.9%,个体或合伙工商劳动者和经营者占6.5%,私营企业经营者占0.8%,受雇劳动者占3.0%,乡村干部占0.6%,文教科技和医疗工作者占1.1%,家务劳动者占8.1%,其它劳动者占3.3%。”
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划分,中国农村原有农民阶级在新时期已经分化为企业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农村干部、集体企业管理者、流动民工、雇工、外聘工人、无职业者11大类。
对新时期农村阶层结构的变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特别是对变动中出现的若干特点进行概括和总结,能够为正确制定社会发展规划,实现“九五”规划和2010年总目标提供科学依据,更能对自觉发展壮大工人阶级队伍、巩固工农联盟、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提供科学认识,以便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中国农民这个近30年没有发生变动的阶级,在新时期阶层结构的变动中又表现出哪些特点和带有普遍性的东西呢?
一、农村阶层结构的变动是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它促进了社会发展总水平的提高
通过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制度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已经改变,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当农村在集体经济之外引入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结合的形式之外又形成了新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形式,在农业之外又开发了其他产业之后,农民相互之间的地位差别才开始出现,这种所有制、经营方式、产业的多样化反映在农民身上,就是农民之间在劳动中分配地位、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所从事职业的差别,正是这种差别才使农民阶级分离为不同的阶层。
农民阶层的变化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就全国来讲,从纵向来看,国营、集体、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但横向比较来看,包括公有制的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的混合经济发展最快,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强有力的增长点。
就农村来讲,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得最快,并进一步推动了农民阶层的分化。乡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分为国家、集体、个人三部分,主要是集体和个人。1994年,我国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1190亿元,比上年增加50%,工业总产值和出口收购额都已占到全国的一半左右,利税总额超过2599亿元,为国有工业的122.4%,在乡镇企业中有一亿农民就业。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引起、促进了农民阶层结构的巨大变动,而且也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社会财富增多,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形成。最新数字表明,现在全国个人的储蓄、债券、股票、手持现金达18000亿元,相当于国有资产的一半,而10亿农村人口占有相当份额。而农民企业家、管理者、农民知识分子阶层在明显发展,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也明显增加。
二、农村阶层结构的变动是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兴起、小城镇建设加快的相互作用中加速加大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农民创造了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生产力,使农业向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并促进了农业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这是农村阶层结构变动的基本前题,也是变动从产业开始,带动促进地域变动的重要因素。
进入90年代,农村产业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以粮为纲发展为种植业、养殖业、乡镇工业、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局面,特别是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已发展到60%。种地糊口已不再是绝大多数农民的营生。
根据中国农村产业结构报告,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1%,农业劳动力转移增长率为2%,联产承包后,14亿多亩土地不够种了,向乡镇工业、第三产业发展成为出路。到1993年,乡镇企业已经容纳了1.12亿农民,乡镇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已形成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并且有大约6700万被称为“民工潮”的农民到异地务工经商,而且大致还以每年增加1000万的速度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农民阶层变动的主要渠道,一个最有力的支点。
农村撤县设市、农村集镇的发展,还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进展,促进了农民阶层分化。城市是第三产业的载体,在新兴城镇苏州唐桥镇体现得尤为典型。据调查,1994年底,全镇从事第二产业的已占劳动力总数的25%。第三产业的发展给农村带来了繁荣。
中国农村还有8.5亿人属于农民身份,占总人口的72.4%,要使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从农业分离出来,要使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要使农村变为城镇,这将是一个漫长、艰巨的过程,但这确是中国发展、复兴、强大的过程。
三、农村阶层结构的变动是在市场因素逐步扩大,权力因素逐渐减弱的新机制下出现的
改革前中国城乡两元社会结构明显地分为城市里的工人、干部、知识分子和农村里的农民。农民与干部、知识分子的划分不仅是职业和阶层的区别,更是身份等级的差异。其特点是界线分明,并具有权力控制的严密性,一旦取得某种身份就很难改变。身份之间的不平等性、差异性和身份内的相同性、平等性形成鲜明对比。阶层地位的获得还具有先赋性和遗传性,造成这种阶级、阶层格局的原因是计划体制下的权力因素,单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落后的生产力状态等因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有了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国家对生活资源控制的减弱、商品与市场的发展,使大批农民有了改变自己农民身份的机会。这就是通过市场把劳动者、经营者和生产资料等生产力要素从计划和行政管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劳动者有权自主经营、独立选择劳动方式和经营方式,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创造了条件。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使一些农民先离开农业而从事其他产业,直接进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原来由国家、集体直接安排农民地位、职业的现象正在减少或正在消灭。农民阶层结构变动了,这种变动是由市场的作用和竞争所决定的,一种新的由市场决定农村劳动力资源、职业地位的体系打乱了原有计划和行政权力决定社会成员职业地位的分层体系,农村劳动力资源越来越具有更大的自主性、流动性,分层体系的运行也从以权力为轴心向以市场为轴心转变。
在市场机制下,经济地位变得愈来愈重要,并具有更大的独立性,行政权力将处于宏观调控和服务的范围内。人们地位的获得靠的是能力和机遇,为每个人自由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和相同机遇的分层体系将促进社会安定和社会进步。
四、农村阶层结构变动存在着不稳定性,并伴随产生了边缘群体
所谓不稳定性是指现阶段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还没有创造出使从农业、农村分离出来的农民真正愿意、真正能够彻底地离开农业,从土地上、从农民中分离出来的条件,不稳定性的明显标志是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兼业现象。在浙江海宁盐官镇,不仅乡镇企业的工人都管辖一小块土地,而且企业的厂长、经理、乡镇企业的干部、医师、教师,只要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他们大多不会放弃土地,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根本不回家种地。
兼业的存在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从事自然、半自然经济的一种否定,也标志着传统农民向商品生产、市场经济迈出了一大步。然而,农村阶层结构变动的不稳定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兼业现象毕竟是过渡时期的现象,它既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产物,又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不彻底、不完善的产物。
改革以来,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奔向城市,出现了像“民工潮”这样周而复始的迁徙流动,这些“边缘人”由于原有体制的束缚、文化的差异、与农业、农村割舍不断的联系而始终不能为城市所接纳,加之这些“边缘人”同属一种身份类别,而非同一阶层,情况就更显得复杂多样。只有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只有改革城市户籍、住房、就业制度,才能消除农村阶层结构中的不稳定性,才能促进社会综合协调发展。
五、农村阶层结构的变动存在着整体性和不平衡性
禁锢在土地上的人少了,这就是一个提高;而从事农业的人在搞市场农业、科技种田、规模经营,这也是一个提高;转移到乡镇企业从事第二产业比从事第一产业又前进了一步;民工、边缘群体到先进地区从事二、三产业,比原来土地上的农民又有了极大的提高;至于农业科技队伍、乡村医生、管理阶层的扩大,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这是一个新的优化。
由于全国农村范围内独立利益主体的出现和发展,使得中国经济发展由单靠政府本身推进成为不同利益主体共同推进,使得中国经济发展有了自身动力。另一方面,整个农村范围内的利益主体的出现和发展又是中国改革的巨大成果,这个成果使中国改革具有了自动发展的趋势。
物质利益分配受到前所未有关注的同时,各阶层、各利益集体参与政治的热情大大提高,有的已成为新的政治力量。据统计,私营企业主当选为县以上人大代表的有5400多人,政协委员8600多名,共青团团委委员1400多人。其中,全国八届人大代表8名,八届政协委员23名,共青团十三大代表8名。
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商品化后,从事农业的人数不断下降,而农业产出却不断提高,进城务工的农民并没有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减少,反而以每年增加一千万的速度加速流动;农民阶层结构变动加快并没有因为进城农民增加而减弱了农村城市化进程,全国每年新增县级市近40个,并有力地带动了农民从事第三产业。
由于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交通、资源、人的素质等方面的差异,使得阶层结构变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性。就全国来讲,南北、东西、沿海和内地不同地区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1978~1992年,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分离出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占全国同期分离出的41.7%,而西南、西北两大地区总共才能转移出937万,只占总数的14.4%。与此同时,农村转入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新增劳动力人数的比重,华东为49.3%,西北为38.4%,西南仅为26.6%。
不平衡性是必然的,并且是动态的,而且具有促进竞争、激励落后的积极意义。但要适度把握,以缓解矛盾,促进社会整体进步。
六、农村阶层结构变动形成了新的利益格局,使农村社会矛盾呈现更加复杂化的趋势
尽管各个阶层有各自的利益追求,表现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但他们又有共同的追求和利益,共同的目标,这就是“九五”规划和2010年目标。
在根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农村又出现了利益格局矛盾复杂化的趋势,这些大多反映为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表现。
矛盾复杂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不同生产经营者之间、生产经营者与雇佣劳动劳动者之间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甚至出现了贫富悬殊现象,而另一方面落后地区农民和因病残、天灾、人祸丧失劳动力阶层收入相对减少,6500万贫困人口的存在,以及多数人认为百万富翁致富的手段是非法或灰色的等引发人们强烈的心理震荡。
反映在工农之间、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工农产品剪刀差也在以较大幅度扩大。1989年为3.2%,1990年上升到8.4%;农业的比较效益在下降,农民的负担还在不断加重,负担超过人均5%,有的地方达10%以上。
农村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化的趋势也表现在失业人群中。截止1995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1.7%亿人,由于失业人口大量存在,社会利益冲突增多,表现为犯罪上升,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形形色色的黑社会势力。
由于社会控制的削弱,一些人可以利用不正当、甚至违法的手段,为提高自己的地位创造条件;由于旧体制的束缚仍然存在,许多社会成员现有地位并非是能力和机遇所决定的,而且也难以进行自由流动,使人们感到竞争的机会远非平等,而各项保障制度的缺欠或不完善也使人们产生不安全感。
不同阶层的出现,必然导致不同利益要求的出现,这一方面使矛盾冲突更加复杂、频繁,另一方面更使各种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更加活跃,这就需要我们对由于新时期农村阶层结构变化而出现的11种阶层进行科学认识,按照中国共产党壮大工人阶级队伍、巩固工农联盟、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的政策、策略全面把握,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富强、民族团结的步伐,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