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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中国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是中国内地签署的第一个全面自由贸易协议。从2003年6月签署至今,已经历五个年头,为中国内地和香港带来诸多发展契机,使得两地经济在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推动下加速融和,带动福利全面提升。CEPA的实践对于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影响,本文拟就CEPA执行五年来的效益作一客观评价。
一、CEPA对两地货物贸易的影响
1.CEPA对香港贸易利益大于对内地贸易利益
经两年分商品关税递减,自2006年1月1日起,内地给予香港全部原产地进口商品零关税待遇。内地海关与香港工贸署每年两次就有关货物原产地标准磋商,补充列表。
由于所有FTA协定首先涉及优惠关税,所以两地贸易状况应是最主要的关注点。香港与内地互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两地相关的贸易额(包括转口)一直在两地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比例。但是从发展趋势演变看,两地贸易在内地的地位(占内地贸易总额比例)不断下降,在香港的地位(占香港贸易总额比例)则不断上升,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表现了这一特点。
两地贸易分为两部分,一为原产地进出口,二为转口,其中转口份额接近50%。两地原产地进出口中以香港从内地进口为主,并且占两地贸易比例呈上升趋势,2001年占93%,2003年达到95%,2007年更是超过97%。港产品对内地出口在两地贸易中的比例很小,在内地进口商品中的比例在1996年时还有接近6%,到2007年时仅剩0.5%,CEPA签订的2003年也只有1%。但是港产品对内地出口在香港出口贸易中的比例却是基本稳定的。
香港转口贸易中高达90%的份额与内地有关,两地转口贸易是香港重要的贸易利益所在。
两地贸易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存在的贸易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香港估计,港产商品对内地出口中加工贸易比例超过50%,但是呈明显下降趋势。
从对CEPA前后两地贸易统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从发展趋势看,两地贸易在香港的依赖度上升,在内地的依赖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内地对其他贸易伙伴的贸易增长速度超过对香港的贸易增长速度,CEPA没有改变这样的趋势。尽管在CEPA推动下,港产品对内地出口份额在香港对外出口中是上升的,但在内地对外贸易比例中仍然不断下降。CEPA对香港贸易的利益明显大于对内地的贸易利益。
第二,内地关税损失有限,港产品对内地冲击度微乎其微。两地贸易中只有大约3%涉及关税,香港原产地商品对内地出口数量较少,比例较低。CEPA签订前的2002年,港产品对内地出口仅414亿港元(约53亿美元),占港产品出口的26.5%,占内地总进口的1.8%,其中69.8%为加工贸易,基本不涉及关税,所以,与进口关税有关的港产品对内地出口,CEPA签订前的2002年大约只有125亿港元(约16亿美元),以当年内地平均关税12%(对WTO承诺)估算,大约影响内地2亿美元关税收入。
CEPA执行次年,港产品对内地出口并未因关税优惠而有明显增加,2004年港产品对内地出口379亿港元,占当年香港总出口的30.1%,其中65.7%为加工贸易出口,即只有130亿港元的港产品为一般贸易,比2002年仅增加5亿港元。到2006年,中国内地入世过渡期结束,平均关税下降至10%以下,CEPA全面零关税,港产品对内地出口除去加工贸易部分,上升到213亿港元(约28亿美元),所影响的关税额仍然不到3亿美元。
截至2008年4月底,工贸署及其他香港政府批准的机构所签署的原产地证明33403份,批准率高达97%。但是内地累计进口享受零关税待遇香港货物总值仅16亿美元,税款优惠额11.9亿元人民币。
第三,CEPA项下港产品对内地出口稳步上升。以两地贸易角度,减少因关税产生的贸易成本是CEPA签订的动力之一,但不能构成主要动力,反之,籍零关税推动港产扩大对内地出口难以有明显效果。CEPA实施五年来,港产品对内地出口仅增加了38亿港元(5亿美元),年均增长2.78%,其中2006年甚至出现负增长(表1)。但是,我们从表1情况看,CEPA项下原产地证书出口是持续上升的,2005年甚至有大幅增长,说明下降部分为没有申请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主要是加工贸易。
2.CEPA有利于扩大港产消费品对内地出口
无论从总值、占港产出口和内地进口比值看,CEPA项下货物贸易都非常有限,但是与港产品对内地总出口增长乏力相比,CEPA项下出口显示了稳定增长趋势。这可能说明,以加工贸易为主导的两地货物贸易形式,在内地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下,正在逐渐发生改变,“前店后厂”模式开始模糊,两地一般贸易悄然回升。在内地关税仍然保持10%水平的情况下,CEPA的作用将是重要的。表2香港工贸署统计进一步证明了这一观点。
截至2008年2月,香港工贸署共批准CEPA原产地证书申请31603份,最多的前三项为纺织服装(27.8%)、食品饮料(24.9%)、药用及护理用品(13.5%),均为消费品。这种贸易结构产生于两地的产业合作形态,港产中间品和原料品对内地的出口主要采取加工贸易形式,CEPA零关税效益对这部分贸易影响不大,这部分贸易可能需要更多地依赖于CEPA的便利化措施,以及相关服务贸易领域(物流、商贸服务等)的开放,只有消费品需要享受优惠关税待遇。香港仍然保留了部分制造能力,并以其产品的质量和差异化被内地市场所需求。CEPA增强了这部分港产品的竞争力,贸易量比重正在逐步扩大。
二、CEPA对两地服务贸易的影响
1.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变化
根据香港统计(内地尚无此类统计),两地服务贸易香港一直处于盈余状态,香港服务进口的30%左右来自于内地,出口的25%左右输往内地。2005年香港服务贸易出口前五位为中国内地(26.3%)、美国(20.6%)、中国台湾(7.3%)、日本(7.2%)、英国(6.9%),服务进口的前五位为中国(27.0%)、美国(15.0%)、日本(8.6%)、英国(7.7%)、澳大利亚(6.1%)。
根据世贸组织的定义,服务贸易主要涉及四个方面:跨境提供、跨境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由于统计标准的原因,我们无法确知两地服务贸易在这四个方面的详细情况,更由于四种方式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相互交叉重叠,所以很难对不同方式作明确区分。
根据两地服务贸易结构统计,我们可以估计两地服务贸易形式,跨境消费主要表现为旅游业,商业存在主要表现为大量港资服务业企业在内地经营,跨境提供主要表现在商贸服务、保险服务等,自然人流动主要表现在专业人士当地执业,例如会计师、律师、设计人员等,在CEPA之前,这类服务很少。
从两地服务贸易结构统计看,2006年香港对内地服务出口前四位排序为旅游服务55.7%、商贸服务26.3%、保险服务26.0%、运输服务14.7%;进口排序为商贸服务44.7%、旅游服务30.8%、运输服务25.1%、保险服务12.3%(见表3)。
CEPA的重点在内地对香港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但是CEPA项下内地市场的开放对香港服务业的作用却有明显差别。
两地传统的商贸服务进出口比重并没有因为CEPA发生明显变化,甚至出现逐年小幅下降趋势,只是在CEPA执行次年2004年,香港对内地商贸服务出口有13%的高增长,但是也没有改变比重结构,可以认为,香港对内地商贸服务进出口已进入稳定阶段,受到两地贸易依赖度限制。
运输服务比重虽然没有大变化,但是无论进出口在CEPA签署的头两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进口的增长幅度超过了出口的增长幅度。
香港保险服务对内地出口在连续三年负增长后,2005年开始恢复快速增长,2006年猛增57%,比重上升到26%。进口在CEPA签订的2003年出现94%的高增长后,2004年、2005年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直到2006年变为-8.3%。
CEPA前,香港旅游服务业对内地出口连续两位数高速增长,比重不断增高,2003年一度达到62%,但是增速从2000年的30%逐年下降,比重也不断回落,CEPA签署之后的三年,比重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显示旅游业对CEPA依赖较小,目前主要取决于市场资源本身。
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出口增长显著,CEPA明显降低内地在这些领域的壁垒,两地服务贸易在新兴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尤其是金融服务的比率始终很低,出口仅有3.5%、进口6.3%,前景巨大。
从两地服务贸易结构统计,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CEPA对两地服务贸易不同领域的作用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对传统领域的作用要明显小于新兴领域,后续可能应更多关注新兴领域的开放;第二,CEPA促进了两地服务贸易,但是并没有使两地服务贸易在香港服务贸易总量中得到明显提升,CEPA的设计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可能还需要有更多的开放条件。
2.香港对内地服务业投资仍然集中于传统领域
从表4香港工贸署统计看,CEPA项下进入内地的香港服务业者主要为运输服务与物流(43.8%)、分销服务(21.9%),仅此两项占到申请者的65%,说明香港与内地的产业分工仍然沿袭“前店后厂”模式,与贸易有关的服务为香港业者所关注。而一些香港具有明显优势的服务业者申请进入内地比例较小,如广告服务(7.5%)、建筑业服务(5.5%)、航空运输服务(4.2%)、管理咨询服务(2.6%)、职业中介服务(2.5%)、增值电信服务(2.4%)、视听服务(2.0%)、法律服务(1.3%)、旅游服务(1.0%)、会议和展览服务(0.9%)、银行金融服务(0.7%)、证券期货服务(0.6%)。其原因可能有五:第一,内地存在进入壁垒,市场开放度不够,例如金融银行证券业;第二,内地市场尚不成熟,例如会展业、法律服务业;第三,行业垄断,进入成本较高,如电信业、职介业;第四,香港业者竞争力不足,如建筑业、广告业等;第五,地域分工与行业特点无需直接进入内地,如旅游业、咨询业。
还有一些服务业,香港也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却暂时没有经CEPA进入,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其中是因CEPA优惠不足,内地市场不完善,还是企业无需经过CEPA,可以有其他变通渠道进入,还缺乏分析。从统计看,CEPA涉及服务领域虽多,但是真正产生效益的行业比较集中,仍然以传统领域为主。
3.金融合作领域潜力较大
当CEPA执行五年,两地经济整合达到一定深度后,金融合作将成为最有吸引力和最有潜力的领域,但是显然两地在金融领域合作不足,开放不够。
自2004年2月25日起,香港银行开始全面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截至2008年4月底,香港共有37家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在港人民币存款余额共计766亿元;在港交所上市的内地企业累计达到443家,市值110517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值的58.6%,成交金额占股市成交总金额的74.2%。仅此经营范围和规模显然不能满足香港。
但是对尚未有开放资本市场时间表的内地来说,金融领域的开放慎之又慎,金融实力和能力的不足,以及随时面对国际资本冲击,内地不会为了香港的利益而冒巨大风险。所以CEPA框架下,两地的金融合作授权有限,经营范围也受到很多限制。
三、CEPA对两地投资的影响
1.CEPA促进香港对内地投资稳步增长
FTA对直接投资的推动主要在于开放经营权,降低市场准入门坎。香港是内地最重要的海外投资来源地,在中国内地最发达的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带及重要经济省市都占有第一的位置。
香港对内地投资在香港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2年香港对内地投资占香港对外投资比例(表5)存量已达35%,占当年流量的95%。2006年香港对内地投资存量比例仍然保持40%,当年流量比例下降到48%,但是从此我们并不能得出CEPA对香港对内地投资无促进作用的结论。2002-2006年,香港对外投资经历了较大起伏,而对内地投资起伏不大,香港对外投资的流出主要受国际市场的影响,而CEPA启动后,香港对内地投资基本呈平稳上升趋势。
2.CEPA逐步优化香港对内地投资结构
表6通过对香港在内地投资两个时间段存量结构的比较,发现有较大变化。制造业下降了20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加了近13个百分点。其他服务行业比重也有相应增加,但是其中传统消费性服务业比重下降,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上升,香港新兴服务业优势正在逐步显现。统计显示,CEPA执行的2004-2006年3年间,香港经CEPA在内地服务业投资增加了93亿港元,CEPA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香港对内地投资存量结构,有效地提升了香港对内地投资水平。
但是,我们仍然感到香港对内地投资结构并未符合CEPA设计初衷,房地产业投资的大幅上升带有很多投机冲动,与CEPA无关。金融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所占比例还是比较低,原因主要是内地市场的不完全开放,市场环境不完善和不成熟,抵消了CEPA的作用。而CEPA给予香港的某些独特权利(例如娱乐业)更是受到市场需求的制约。对香港来说,打开尚存较多壁垒的内地市场,是其签订CEPA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但是,要真正有效进入内地市场,还有许多障碍。
除了企业投资外,CEPA还允许香港个体商户在内地开业。截至2007年年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2698户,从业人员7272人,注册资金1.73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个项目6.4万元人民币。从统计看,来内地的香港个体商户人数有限,对内地庞大市场不构成竞争威胁。但是这一做法只能是单方面的,香港市场不可能对内地个体工商户开放。这种不对等条件也只能出现在同属一国的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不适用于中国其他FTA。
根据香港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CEPA对香港经济的影响”研究报告,2005年,CEPA引发在香港额外资本投资为1.03亿港元,2006年为2.02亿港元,2007年后计划增加2.39亿港元。其中以生产出口药用及护理用品的公司居多。这与表2所统计的港产原产地申请证书中该类商品占比较大是相符的。可见,优惠关税促进了该类产品的出口并带动投资的增加。
3.投资增长促进香港就业增加
投资扩大还带动就业增加。同样根据香港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CEPA对香港经济的影响”研究报告,香港因CEPA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见表7)。
该报告预计2007年之后,还会因CEPA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开放在香港增加3642个新职位。在内地为香港居民创造1438个新职位。但是新职位仍然比较集中在传统领域,这些领域的增长前景很容易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以及资源的限制。
四、CEPA经济影响的GATP预测
1.GTAP模型框架
任何一个自由贸易协议在给区内成员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会给区外成员造成壁垒。CEPA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益以及对福利的影响,我们采用GTAP模型加以分析。
标准的GTAP模型属于比较静态分析,广泛用于分析政策调整对实际GDP、贸易额、福利水平等影响。目前GTAP v6数据库以2001年为基期。
GTAP作为预测模型,有其自身局限性,它得出的研究结论所表示的是研究目标变动方向,不宜与实际统计作比较,因而仅作为参考。
2.GTAP政策效果模拟与分析
地区设定:中国内地、香港、日本、韩国、东盟、北美自贸区、欧盟、印度、世界其他地区;
行业部门设定:农林渔业,食品加工,纺织、成衣与皮革业,石油化工业,钢铁与金属行业,汽车行业,电子产品,其他制造业,服务业。
模拟情境:内地与香港通过CEPA实现完全自由贸易,所有产品和行业实现零关税。模拟结果见表8。
根据模拟结果,内地与香港的CEPA完全自由贸易将大大促进香港GDP的增长。实施CEPA后,香港GDP增长1.61%,中国内地与欧盟几乎没有影响,而其他地区的GDP均出现了下降,其中韩国、日本、东盟下降较多,平均达到0.05%(见表8)。
就福利影响来说,CEPA给香港带来的福利最大,达到13.73亿美元,内地也因此增加福利1.05亿美元,而其他地区的福利均出现下降,其中北美自贸区和欧盟的福利下降超过或接近200亿美元,日本福利下降1.63亿美元,韩国下降1.17亿美元。
内地与香港GDP和福利的增长源于CEPA带来的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自由贸易增长。与实施CEPA前相比,CEPA完全自由贸易的实现导致香港货物进口量增长2.54%,货物出口量增长1.3%;相应的,内地货物出口量增长0.59%,货物进口量增长0.74%,而其他地区的进出口贸易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韩国进口量减少0.12%,出口量减少0.04%,减少幅度在模拟的9个地区当中最大,其次是东盟,进口量减少0.06%,出口量减少0.03%。
就贸易条件来看,CEPA改善了香港的贸易条件,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其他地区的贸易条件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其中恶化程度最大的是中国内地。
CEPA还导致了中国内地与香港双双出现贸易顺差变动,中国内地接近2.6亿美元,而香港也达到了2.27亿美元,其他地区的贸易顺差变动呈正方向,其中北美自贸区(1.6亿美元)、日本(1.2亿美元)、欧盟(0.69亿美元)的顺差变动较大。内地与香港贸易顺差差额的变动,表明CEPA完全自由贸易实现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进口增长高于出口增长,对世界贸易顺差下降,也可以理解为,两地内部贸易的扩大,减少了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同时,国外产品进口增加,也提高了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福利水平,自由贸易使得两地的居民享受到更便宜的产品和服务。
再看一下CEPA完全自由贸易对各行业的影响方向(参见表9)。就出口额的变动情况看,实施CEPA前后,香港的石油化工业,其他制造业,纺织、成衣与皮革业,电子产品行业的增长幅度分别达到了41.04%、23.4%、30.72%和20.58%,只有服务业出口额出现2.87%的下降。对于中国内地来说,出口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依次是纺织、成衣与皮革业(1.31%),电子产品(0.53%),其他制造业(0.27%)等。
进口额的变动基本呈现了类似的规律。香港进口额增长幅度较大的有纺织、成衣与皮革业(3.59%),其他制造业(3.1%),石油化工业(2.51%)等。香港的服务业进口额并未像出口额那样出现下降,而是出现了2.26%的增幅,这也造成了香港服务业顺差减少,出现28.96亿美元的逆差变动。实际统计显示,2004年、2005年、2006年香港对内地服务贸易顺差增幅分别为14.99%、11.66%、6.63%,呈明显递减趋势,与GTAP预测方向相符。这说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了服务贸易壁垒,扩大了内地对香港的服务出口。
中国内地进口增长幅度较大的依次是纺织、成衣与皮革业(5.97%),其他制造业(0.78%),电子产品(0.42%)等。服务业进口额减少了0.34%,这导致了中国内地服务业出口出现1.6亿美元的上升。
从贸易差额变动情况看,香港的纺织、成衣与皮革业创造了最大的贸易顺差变动,达到17.1亿美元,而服务业出现了28.96亿美元的逆差变动。中国内地的其他制造业(2.72亿美元),纺织、成衣与皮革业(1.15亿美元),石油化学行业(1.05亿美元)出现了贸易逆差变动,而电子产品(1.4亿美元)和服务业(1.6亿美元)则出现了顺差变动。
总的来看,通过CEPA实现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完全自由贸易以后,两地均从中获得了收益,无论是GDP、进出口贸易量还是福利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从制造业发展来看,香港的纺织、成衣与皮革业,内地的电子产品行业均出现了较大的贸易增长;从服务业发展来看,中国内地服务业出口增长较大,而香港服务业进口的增长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