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利工程的施工索赔工作论文_覃玉先

论水利工程的施工索赔工作论文_覃玉先

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550002

摘要: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施工索赔在水利工程中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但随着近年来建设法律及法规的完善,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水利工程索赔合同管理以其本身花费小、经济效果明显而受到承包商的高度重视。许多水利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使工程收入的增加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个别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在日趋激烈的水利施工市场,“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经验总结,所以水利工程承包商必须增强索赔意识,完善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体制,加强工程索赔合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立足于水利施工市场。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索赔工作

1 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施工索赔是建筑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索赔是签订合同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是承发包双方为保护自身利益,避免和减少由于对方违约给自已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认真研究和运用索赔理论和方法,建设一支有较强索赔能力的队伍以保护自已的权利,在水利工程承包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有合同文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关证据等,其中合同文件是索赔最主要的依据。合同是约定承、发包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是承包商组织施工的依据。合同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等。承包商在履行合同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合同精神,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施工中按约定认真履行承包商的义务,避免因自身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而导致发包方提出的反索赔,同时弄清合同赋予承包商享有的权利。

3 索赔的原因和内容

3.1 索赔的原因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索赔的原因很多,很好地分析并加以运用,对维护承包商的经济利益起到十分重要作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而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均可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发包方提出索赔:(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或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2)合同本身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文件、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变更指令、工程量增减,合同外工程的增加等);(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的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当然,导致索赔的原因有很多,除合同规定的索赔外,还有非合同规定的索赔(这种索赔虽然难于在合同中找到依据,但这种权利可以来自普通法律)和道义索赔(这种索赔是指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或遇到了巨大困难而蒙受重大亏损时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超越合同条款,出自善良意愿,给予承包商以相应的经济补偿)。所有这些索赔原因决定了我们的索赔内容。

3.2 索赔的内容

索赔按索赔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1)工期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商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在工期索赔中凡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期,承包商一般只能提出工期索赔,不能提出费用索赔;凡纯属因发包方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承包商不仅可以工期索赔,而且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要分析是否是关键工程工期延误及延误的具体时间,如是,则按关键项目延误的具体时间提出工期索赔并修订进度计划,否则不能提出工期索赔。另外,若发包方要求修订进度计划,应保证工期按期完工,承包商据此可向发包方索赔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的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一般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如下:

①、人工费。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等。人工费索赔包括:完成合同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因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程延误所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②、材料费。材料费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件使材料的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使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工程延误所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使工效降低所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值得注意的是:台班窝工费的计算,如系是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台班租赁金加上每台班分摊的机械进出场费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④、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是指应将分包商的索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中。

⑤、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索赔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等。

⑥、利息。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利息索赔包括:发包方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期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利息;错误扣款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

⑦、间接费。间接费索赔是指工程延误期间总部所增加的管理费用索赔,间接费一般按投标书中的间接费率计算。

⑧、利润。利润索赔是指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计算利润,利润率一般按投标书中的利润率计算。

⑨、税金。税金索赔是指索赔费用中应计算税金。税率按投标书中的税率计算。

3.3 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商以书面索赔通知书的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的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4 加强管理、搞好公共关系,提高索赔成功率

4.1 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的全部条款,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了解合同中存在的隐蔽风险,一旦超出合同的范围能够立即提出索赔的理由,进行索赔。

4.2 加强对现行水利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和有关政策的学习,了解每一项计价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或补充,我们现行的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下进行编制的,而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与定额不同,因此,掌握分析对自已有利依据,进行切合实际的索赔。

4.3 加强成本管理,抓住一切可索赔的机会,要在施工过种中实行月份成本核算制,做好成本核算,必须做好工资类的会计资料,材料和设备的会计资料、财务信件类的会计资料、预算和成本的会计资料等资料的搜集。这些资料可以佐证工程内容增减及其发生时间,可以分析各种资金使用情况,找出工程变化情况,从中查出财务盈亏原因,找出索赔的原因和依据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4.4 配备专业的索赔管理人员,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能打硬仗,既懂施工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施工队伍。由于工程索赔涉及到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要作好索赔工作必须配备专业的索赔人员。一般根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工期长短、技术难度、合同的严密性、发包方的管理能力等因素进行配备。对于大型工程,一般配备有工程经济专家、工程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合同专家等构成的索赔管理机构;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技术难度不大、合同严密的工程,可以由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索赔任务。

同时,由于现在的施工管理分工十分细致,而互相协作的机会却少,造成脱节,技术人员不懂经济,预算人员不懂技术,材料员不懂定额,造成技术、经济、材料等方面脱节,使索赔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既懂施工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施工队伍。

4.5 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信息系统,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复杂性、边际条件的多样性和可变性,因此有大量的信息需要及时有效地进行交换和处理。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避免因违约而导致发包方的反索赔;另一方面是为了在索赔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将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处理,以便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出索赔。

对于水利工程的索赔来说,如果没有完善的施工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索赔信息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传递和处理,索赔证据消失,就可能错失索赔机会,使承包商的损失得不到补偿,造成承包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提出加以重视的是,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实际的需要有许多的计划、措施、报告及通知等文件往来,这些文件在索赔过程是很重要的索赔依据。必须从工程开如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加强对这方面文件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因为计划、措施、通知等经工程师批准的文件,是工程中实施的依据,也是承包商在分析发包方是否完全履行合同文件的依据,可从而从中寻找索赔的机会。

4.6 组织切实有效的施工,严格履行合同确定的义务,树立承包商守合同、重信用的形象,同时搞好与发包方、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的关系,也是作好工程索赔工作重要的基础,特别是对道义索赔来讲更为重要。

5 结论

综上所述,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承包商要强化索赔意识,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配备专业的索赔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切实有效的施工以及搞好公共关系,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加强管束,深入研究其理论方法,总结经验,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使施工索赔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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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覃玉先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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