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何处去——写在《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签定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美论文,写在论文,中国农业论文,合作协议论文,何处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4月10日,中美两国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 这是我国要加入WTO的前奏曲,也是我国农业对外开放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它的签定,表明中国的小麦、肉类和柑橘将对国外开放,这使得我国农业直接面对着来自国外的激烈竞争。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产品一直是局限于国内市场,国际竞争的压力不大。即便如此,我国农产品市场也已逐渐进入了买方市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粮食卖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在,外国农产品即将进入,无疑会对本已十分激烈的市场竞争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签定后,对我国的肉类与柑橘市场不会造成太大的压力,但对我国的粮食市场却会产生较大的冲击,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粮食生产成本太高,无法与国外农产品相抗衡。面对这样的局面,政府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弥补不利影响。
一、政府应采取积极的农业保护政策
农业保护是一种国际现象,各国一般都对农业有某种类型的保护。但由于各国的自然禀赋条件、经济发展阶段、国内市场规模、文化历史传统以及社会制度不同,各国农业保护政策也各不相同。我们以美国的农业保护政策为借鉴来构建我国现阶段的农业保护政策。
美国政府的农业保护政策体系是在不断调整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自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以后,经过60多年的调整和充实,发展成了一个相当完整而又复杂的政策体系,大体分两类:一类是保护农业资源和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另一类是直接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在第一类政策中,其目标主要是保护水土资源,维护农业生产和人类及生物的生存环境,并用先进技术武装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第二类政策已成为美国农业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部分,其基本框架是:在生产领域,通过调整生产面积来控制产量,以保持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主要措施是实行减耕计划和水土保护计划,组织机构和个人及时向农场主提供贷款,向农场主提供农作物灾害保险,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流通领域,通过价格补贴使农场主获得比较稳定的、可以与其他行业投资者大体相同的利润率,从而达到稳定生产、扩大出口、增加农场主收入和稳定农业经济的目的。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结合现在的国际形势,我国农业保护的重点应放在农业的生产环节和农产品交换环节上,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增加投入,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的能力。WTO制定的规则对农业生产的国内补贴有明确的支持条款,按照这些条款的规定,我国今后农业的资金投入可达480多亿元,相比我国前三年每年平均270亿元的农业投入,存在着每年210亿元的巨大空间, 这个空间可以为我国向农业生产要素、农业物资、农业科技等方面的投入提供可能。
(2)选择具体的保护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 由于我国的粮食已失去了竞争优势,而肉类、水果等仍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因此目前主要是对粮食提供保护。我国粮食生产存在的关键问题是总量有余,结构失调。如一方面低质量的小麦卖不掉,另一方面生产高档面粉的加工厂又货源不足;一方面早籼稻大量积压,另一方面又要进口高质量的大米。因此政府应加大粮食内部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以捍卫国内市场,避免国外低价优质农产品的倾销与冲击。
二、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由于我国目前能够立即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地方很少,因此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比较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农业经营的发展,形成以龙头企业等经营组织带动的产业化经营系统,从而大范围、多层次地优化配置资源。家庭经营的农户作为社会机体的功能完备的细胞,具有自调节、自组织的功能,它从关心自身利益出发,根据自然环境、市场供求及动植物的生产特点进行全盘考虑,综合经营,及时做出生产、加工、销售、储存的决策,这样,在经营中不但可以较好地利用市场交换的办法协调外部经济关系,而且在外部恶劣难以协调时通过自身的调整,对自家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来回避或化解面临的各种经营困难和市场风险。这一点对于我国逐步开放的农产品市场环境下我国农业的调整至关重要,它可以使我国农户根据国内外市场环境,选择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从而使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三、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我国的粮食流通市场体制经过多年的改革已基本成型,其基本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财务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以便改革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但现行体制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
按现行政策规定,农户只能把粮食卖给代表政府的国有粮食企业或进入居民间调剂性质的集贸市场,非国有粮食部门不得从事粮食收储业务,多渠道粮商只能依附于国有粮食部门从事零售业,即粮食收购一家垄断,粮食销售一主多辅。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在定购粮制度之上再加上一层保险,确保政府(其实是具有独立利益取向的国有企业)对商品的垄断以对付异常粮食波动。但是,它导致了现行政策的内在冲突:政府年初要求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年终要求把粮食都卖给国家。其次,它的操作成本太高,政府需动用大量行政力量,“围剿”遍布于产区乡村的“非法粮食贩”。第三,它是当前粮食流通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的制度根源,诸如储备设施不足且落后,流通渠道单一且不畅,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不成熟,流通费用过高(国有粮食企业流通成本高达20%,多渠道粮食商仅6%),流通中浪费惊人,流通秩序混乱, 收购资金紧张和亏损挂账急剧膨胀等,面对这些问题,只有放开粮食购销渠道,确立统一公平的准入规则,才有可能把粮食流通领域的管理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只有放开经营渠道,才有可能发现真实的市场价格;也才有可能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提高粮食流通企业的效率。
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大农业中科学技术的含量
目前中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国外相差15~20年,每万名农业人口拥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仅5名,而发达国家为30~40名, 化肥利用率、灌溉水利用率平均为30%~40%,只有发达国家的一半,这进一步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因此,我国应从下面几方面入手来提高农业生产率。
1.加强良种繁育,实现良种化。种子是农业之母,“科技兴农,良种先行”,良种是生产好坏的决定因素。先进的工具、科学的管理、人的精耕细作都必须通过它来发挥作用,现代科学技术为良种培育和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基因工程、生物技术的应用、杂交育种技术等等。
2.合理施肥。首先,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当前我国耕地施肥水平从整体上看不低,但施肥品种单一,重化肥轻有机肥,重氮肥轻其他肥料,特别是不重视微肥的使用,影响了肥料的增产效益。其次,要提倡科学施肥,以免肥效损失严重。
3.合理防治病虫害,提高田间管理水平。目前,在病虫害防治中问题很多,一是高效低毒农药使用少,二是防治方法单一,偏重药物防治,三是针对性不强,防治效果差。为此,应大力研制高效低毒农药,采用药物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相结合的办法,特别是多利用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药品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