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浪漫”_三国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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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演义”,特别是小说中的“演义”,越来越得到人们从文体意义上的关注,发表了一些很好的意见(注:洪哲雄、纪德君《明清小说家的“演义”观与创作实践》,《文史哲》1999年第1期;陈维昭《论历史演义的文体定位》,《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1期;谭帆《演义考》,《文学遗产》2002年第2期等。),但各人的理解颇有出入,甚至大相径庭,为此,我们不揣愚鲁,略抒己见,以供同好讨论。

一般的文体与小说的文体

“演义”作为一种文体概念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它是由一般的词语,到被作者采用为书名,再到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文体名,乃至成为一种小说的文体名,是经过了一段较为漫长的时间的。

在考察“演义”一词及文体的形成时,恐怕首先当注意古代“演”与“衍”字相通的问题。《易·系辞上》:“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郑注云:“衍,演也。”近人高亨注:“先秦人称算卦为衍,汉人称算卦为演,衍与演古字通也。”故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说“盖文王拘而演《周易》”时用了“演”而未用“衍”字。正因为“衍”、“演”相通,所以后人也常将“衍义”与“演义”混用,如元张性的《杜律衍义》,在《徐氏笔精》卷三、《菽园杂记》卷十四及《四库总目提要》卷一百七十四等中,都著录为《杜律演义》,而《千顷堂书目》卷三十二、《沙溪集》卷十三等却称为《杜律衍义》。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衍义”与“演义”是一致的。

较早具有后来“演义”意义的文字,似见于《汉书》卷六十六《公孙刘车王杨蔡郑传》:

汝南[桓]宽次公治《公羊春秋》……推衍盐铁之议,增广条目,极其论难,著数万言(师古曰:“即今之所行《盐铁论》十卷是也),亦欲以究治乱,成一家之法焉。

这里是说《盐铁论》一书,就是作者“推衍”原先别人所议的论题而成。《孔丛子上》云:“衍,演,广也。”所谓“推衍”,即是增广内容,极力发挥,而最后成数十万言。这恐怕就是“衍义”的最基本的意义。

后来正式构成“演义”一词的,似最早见之于后汉光武帝时博士范升诋毁周党的奏语:“党等文不能演义,武不能死君。”(《后汉书·周党传》)后潘岳在《西征赋》中也用过此词:“灵壅川以止斗,晋演义以献说。”李善注曰:“《国语》曰:灵王二十二年,榖、洛二水斗,欲毁王宫。王欲壅之,太子晋谏曰:不可。晋闻古之长人,不隳山,不防川。今吾执政实有所辟,而祸夫二川之神。贾逵曰:斗者,两会似于斗。小雅曰:演,广远也。”(注:《文选》卷十潘安仁《西征赋》。案:范升为东汉人,《后汉书》成于南齐;潘岳为西晋人,《文选》成于梁;故当以范升语为早。)这里的“演义”,都与上述桓宽著《盐铁论》的“推演盐铁之议”的意义基本一样,都是指引伸、推广、发挥之意。但直至唐代,“演义”或“衍义”一词似乎并未被广泛使用,如《法苑珠林》卷六十六谈及“凡五百偈,其所敷演,义味深邃”,有“演义”之意,仍不用“演义”之词,更谈不上当时使用“演言”、“演事”一类概念了(注:近人章炳麟在《洪秀全演义》(1905)一文中考察“演义之萌芽”时,曾以自己的理解,分有“演言”,“演事”两类,而实际上古人并没有这样明确的概念。“演言”一词,我们见之于稍后的元代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一《素轩赋》、明代文征明《甫田集》卷二十五《本贯苏州府长洲县相城里沈周年八十有三状》等文,而“演事”一词,出现得更晚了。)。

至唐代,苏鹗始将“演义”作为书名(注:元郝经撰《郝氏续后汉书》卷七十三记及魏王弼“立《易》注,颖川荀融难弼,作“衍义”。此“衍义”当系郝氏误读了《三国志·魏志》中“荀融难弼‘大衍义’”而致,并非荀融作有《衍义》。),此词才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苏鹗系唐光启(885-887)进士,作《演义》十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此书“考究书传,订正名物,辩证讹谬,有益见闻”。可惜此书久佚,后据《永乐大典》辑得二卷,序跋等已荡然无存,不知作者“演”什么“义”?为什么要“演义”?以及之所以将“演义”为书名的用意何在?今从现存内容看来,其书主要是对一些名物故实的考订辩证,从广义上来看,也是一种推广发挥。不过,此书在当时影响并不太大,否则也不会轻易散佚。后来,陆续出现过一些解读经典类的“演义”之作,如唐代有《大方广佛花岩经随疏演义钞》四十卷,北宋有房庶撰《大乐演义》三卷等,但总的说来还不成气候。至南宋,理学盛行,作为“推演其义”的“演义”文体,特别适合于解经,于是以“演义”为名的著作逐渐兴起。乾道年间王炎撰有《春秋衍义》三卷、张行成有《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九卷,后于嘉定年间张德深在司马光《潜虚》一书的基础上作《潜虚演义》十六卷。楼钥《攻媿集》卷七十二卷《跋张德深辨虚》一文,曾对《潜虚演义》作高度的评价:“世号精博,尝取《演义》读之,为卷十六,《潜虚》之书,章分句析,尤为详尽,比《辨虚》不啻数倍,果如蜀士之言,非此人亦不能补此书。”但这类书真正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恐怕还在于真德秀的《大学衍义》一炮打响。真德秀于端平元年八月进《大学衍义》四十三卷,宋理宗“嘉纳之”,十月,即诏真德秀进讲该书(《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卷九十二)。元代的皇帝一再说:“治天下,此一书足矣。”“修身治国,无逾此书。”传令“太子及诸王大臣子孙”听讲此书(《元史》卷二十四、卷二十七)。朱元璋于开国前,即“命书《大学衍义》于两庑壁间”(《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卷九十九)。后来又有规模更大的续补或研究之作,如邱浚的《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胡世宁《大学衍义补肤见》二卷、杨廉《大学衍义丘略》二十卷、吴瑞登《续大学衍义》三十四卷、刘洪谟《续大学衍义》十八卷、杨文泽《大学衍义会补节略》四十卷等等。于此可见,在宋末元明间,《大学衍义》一书是何等风行。与此相关,“演义”或“衍义”之作,也就满天飞了起来。当然,因受《大学衍义》的影响,这时的“演义”之书主要是解经之作,如宋代有钱时《尚书演义》三十册、王柏《大象衍义》一卷及《太极衍义》、《论语衍义》、谢钥《春秋衍义》十卷、刘元刚《三经演义》十一卷等,元代有胡震《周易衍义》十六卷、王天与《大学衍义》、梁寅《诗书演义》、《序卦演义》、季仁寿《易书诗春秋四书衍义》等,明代有邱浚《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夏良《中庸衍义》十七卷、胡经《易演义》十八卷、徐师曾《周易演义》十二卷、明王崇庆《诗经演义》七卷、李觉《大衍义》一卷、《家人衍义》二卷、《易家八卦衍义》二册、卢玑《河图衍义》一卷、包瑜《周易衍义》、包希鲁《易九卦衍义》、王埜《周易衍义》、史公珽《蓬庐学易衍义》、许复《易衍义》二十二卷、王仁中《中庸九经衍义》、夏良胜《中庸衍义》十七卷、王尊贤《中庸衍义》、王启《大学稽古衍义》、程敏政《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胡世宁《大学衍义补肤见》二卷、杨廉《大学衍义丘略》二十卷、吴瑞登《续大学衍义》三十四卷、刘洪谟《续大学衍义》十八卷、杨文泽《大学衍义会补节略》四十卷、林士元《学庸衍义》、吴从周《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章衍义》、张有誉《孝经衍义》六卷、林士元《论语衍义》、《孟子衍义》、曾原一《选诗衍义》四卷,等等。除了解经之作外,元明间陆续出现了一些子部、集部著作的“演义”,如赵良的《金匮衍义》、张性的《杜律演义》、《七言律诗演义》、钱义方《后天演义图》、释宗林《寒灯衍义》二卷、陈国干《葬书古文衍义》二卷、明程道生《遁甲演义》二卷、杨慎《绝句衍义》四卷、耿定向《小学衍义》二卷、寇宗爽《本草衍义》及无名氏《孙子衍义》三卷等。

以上,我们不嫌其烦地引录一批书名,主要是想说明:南宋至明,“演义”之作风行。实际上,还有许多作品不用“演义”之名,而行“演义”之实。这类作品,大都是“如《大学衍义》之体”(《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十二《孝经集传提要》),或“编辑其例一依真德秀《大学衍义》”(《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十四《绳武编提要》)。所谓“《大学衍义》之体”,就是“推衍《大学》之义也”(真德秀《大学衍义序》)。如何推“衍”其“义”?即是“征引经训,参证史事,旁采先儒之论以明法戒,而各以己意发明之。大旨在于正君心,肃宫闱,抑权幸”(《四库全书总目》卷九十二《大学衍义提要》)。作为典范意义的《大学衍义》的“演义”的含义是如此,其他作品的的作家对“演义”的理解也大都是如此。如颇有名气的元末梁寅的《诗演义》一书,《四库全书总目》的提要就说它是“推演朱子《诗传》之义,故以演义为名”,作者梁寅在《诗演义序》中也是这样解释的。不过,他同时又强调了“演义”一体具有相对通俗的意义。他说:“幼学之士,读经而懵于传,读传而违于经,非加之意,何以究通?故余之所论者,为幼学虑也。故博稽训诂,以启其塞;根之义理,以达其意;于其隐也,阐而使之显;于其略也,推而使之详;其间与《传》抵牾盖或时有焉,而以求其是也”。这样,我们可以认为,从南宋至明初,一种以广泛地引录圣哲议论和史事故实,适当参以作者个人意见,或用较为通俗的语言,明白、详细地阐发原书义理的一类作品被通称为“演义”或“衍义”。“演义”作为一种文体的概念逐渐被确立。

但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经部、子部、集部的著作均有“演义”,而唯独史部的著作没有一部“演义”。《苏氏演义》作为一部子部的作品,曾经被《新唐书》、《崇文总目》等书志列入“小说”类中,但更多的是将它列入“杂家”类。而把它列入“小说”类者,其“小说”的概念也与后来者有别,更与明代中期以后称之为“演义”的小说的概念相去甚远。换言之,南宋至明初人心目中的“演义”,乃是一般意义上的文体概念,既没有专门演义历史题材的作品,更没有特指小说的文体。将“演义”与小说真正联系起来,恐怕是明代弘治以后的事了。

历史的演义与小说的演义

明代弘治甲寅(1494),金华蒋大器(庸愚子)为一部由“晋平阳陈寿史传、东原罗贯中编次”的、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的书作序,将“演义”与一部史书《三国志》联系了起来,并对这种文字作了这样的解说:

若东原罗贯中,以平阳陈寿传,考诸国史,自汉灵帝中平元年,终于晋太康元年之事,留心损益,目之曰《三国志通俗演义》,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盖欲读诵者,人人得而知之,若所谓里巷歌谣之义也。

从此,有了一种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推演史事的文字,并在明代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这正如明末可观道人在《新列国志叙》中所说的:“自罗贯中氏《三国志》一书,以国史演为通俗演义,汪洋百馀回,为世所尚,嗣是效颦者日众,因而有《夏书》、《商书》、《列国》、《两汉》、《唐书》、《残唐》、《南北史》诸刻,其浩瀚与正史分签并架。”这类文字,从大的范围来看,与《大学衍义》等一样,是一种“演义”体;但若从小的范围来看,这种演义与《大学衍义》等又不一样:它是着眼于推演史事,并从推演史事中寄寓某种理义,而不致力于直接地推演哲理或扩充名物。以后,随着它的蓬勃发展而自成一统,成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并掩盖了先前那种一般意义上的“演义”。清代以后,恐怕一提起“演义”两字,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三国志演义》这类书,而不是《大学衍义》一类书了。

但是,假如从现存的资料来看,这种以《三国志演义》为代表的演义史书的文字并不是从这部有庸愚子序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开始,只不过是没有明确地用“演义”为书名罢了。近年来,学界颇为关注藏于西班牙爱斯高里亚尔修道院的一种叶逢春刊本《三国志传》。此书刊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比之上述刊于嘉靖元年(1522)的有庸愚子序的《三国志通俗演义》晚了二十几年,但据人们考证,此书很可能即是《三国志通俗演义》小注所称的“旧本”,因而更接近罗贯中的原本(注:参见井上泰山《西班牙爱斯高里亚尔静院所藏〈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初考》、章培恒《再谈〈三国志通俗演义〉的成书时代》,《中华文史论丛》第六十辑。)。而此书的书名值得我们玩味。它的第一卷总目录开始的书名是:“新刊按鉴汉谱三国志传绘像足本大全”。这里的“按鉴”,是指按照《通鉴》、《通鉴纲目》一类书;“汉谱”,即指《后汉书》(注:杨绪容《叶逢春本〈三国志传〉题名“汉谱”说》,《明清小说研究》2002年第2期。);《三国》,就是《三国志》。这些都是记载三国故事与人物的主要史书,是本书素材的主要来源。这个书名,正如井上泰山所说的,“大概是其正式书名”。其书的各卷版心与卷首序言,均称为“三国志传”,这当是简称。不论是正式书名,还是简称,都没有用“演义”两字,而是落脚为“志传”。

今考“志传”一体,由来已久。司马迁著《史记》起,有纪表志传诸体。所谓“考史家之法,纪表志传,谓之正史”(《明史》卷二一七)。志,通“誌”,是指记事之作;传,即传记,是记人之文。记事与记人,本来就常常纠合在一起,故后来逐渐将“志传”连用,合成一词,如《魏书》卷三十三《封懿传》称“子进寿……事具志传”。后志传又成为一种传、墓志铭、神道碑、行状等传记类文字的通称。《四库全书总目》在宋《文定集》、《烛湖集》、元郝经《陵川集》、明《沧溟集》、《石溪文集》等书的提要中,就是常常用“志传”来概括以上这类文字的。宋代所成的《中兴四朝志传》、《四朝国史志传》恐怕是较早用“志传”正式作为书名的史书(见《宋史》卷四十四《理宗本纪》、卷四百二十《徐清叟传》)。但这些“志传”与《三国志传》的“志传”虽有联系,而不是一回事。前者在正史或别集中,属于“雅文化”,而后者虽由前者发展而来,却属于“俗文化”的范畴。宋林駉在《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七的《史院》中说:“列为志传者,国史也;搜求事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也。”此“志传”显然是指前者。而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正集卷十三中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棨《本事》、卢《抒情》,例以诗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者流也。”这里就谈到了有一种“类志传”的小说。《三国志传》就是一种以三国志传为基本的素材来源,并借用了“志传”之名的小说类作品。罗贯中改编《三国志》,开始时可能用了《三国志传》之类的书名,但也可能受了当时风行的演义作品的影响,也同时参用了“演义”之名。这是因为目前叶逢春本《三国志传》所存各卷的题名虽然略有不同,但均冠以“通俗”、“演义”之名,如第一卷题“新刊通俗演义三国志史传”,第二卷题“通俗演义三国志史传”,第四卷题“新刊通俗演义出像三国志”,第五卷题“通俗演义三国志史传”,第六卷题“重刊三国志通俗演义”,第七卷题“通俗演义三国志史传”,第八卷题“新刊通俗演义三国志”,第九卷题“三国志通俗演义史传”。这里的问题是,这部叶逢春本是“重刊”、“新刊”本,正文目录前与版心等处均题“志传”而不及“演义”,而各卷题名却都含“演义”,这究竟是受了嘉靖元年刊行的《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影响后加上去的呢,还是原本就是如此呢?今一时难以判定(注:据我们推测,可能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首作于弘治年间的庸愚子序首先提出了“演义”的概念。这是因为从目前所见的史料来看,不但未见先前有此提法,而更重要的是在他这篇序中,非常突出演“义”:在文章开头即强调史书中“有义存焉”;中间论述通俗演义之作的特点后又说及其社会作用曰“若《诗》所谓里巷歌谣之义也”;最后希望“观演义之君子”读了这部作品之后要思考的根本问题还是一个“义与利”的问题。显然,他是极力把演“史”上升到了演“义”的高度。),但不论怎样,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作为小说文体中的“演义”是与“志传”有着密切的联系,通俗性的“志传”就是正史类“志传”发展、过渡到“演义”的桥梁,或者说,史书中的志传就是明代小说类演义的一个源头。正因此,直到明代,还有一些小说将“志传”与“演义”互用或混用,如《开辟衍绎通俗志传》又称《开辟演义》,《列国志传》又名《新刻京本春秋五霸七雄通俗演义》,《全汉志传》又名《新刻按鉴编集二十四帝通俗演义》,《隋唐演义》又名《唐书志传通俗演义》,等等。

当然,像《三国志通俗演义》之类的“演义”的源头还关系到民间的说话。据《大业拾遗记》载,隋代已有“三国”的文艺节目,在宋代的“说话”艺术中,已有“说三分”的专门科目和专业艺人。宋元间“说话”分四家,其中有演述史事者称之为“讲史”或“演史”,如《梦粱录》云:“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又说:“讲史书者:丘机山。”而在周密《武林旧事》卷六称:“演史:丘机山。”可见,讲史与演史相通。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人们已将“演史”与“小说”联系起来,如《醉翁谈录》说:“小说者流,……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或称舌耕,或作挑闪,皆有所据,不敢谬言。”杨维桢《东维子集》卷六《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说:“……称朱氏名桂英,家在钱唐,世为衣冠旧族,善记稗官小说,演史于三国五季。”现存元代刊印的《三国志平话》、《三分事略》,即是当时演史的底本或是纪录后的修订本。它们对《三国志传》与《三国志演义》的成书显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演史”也当是“演义”成立的另一个重要源头。对此,明代编有《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全汉志传》等“演义”的名家熊大木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自序》中就交代明白:他的这本“演义”就是在“原有小说”的基础上,“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所以存在着“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的现象。这个“小说”显然就是指话本。在《全汉志传》东汉部分《文叔逃难遇刘唐》一回的小字注王莽令岑彭为状元、马武为榜眼时说:“此时无状元、榜眼之名,后人演话者自取之矣。”这里就迳将“演义”同“演话”等同起来了。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上,与《三国志平话》和《三国志演义》的关系一样,现存的一些讲史话本与演义作品之间都有着明显的血缘关系和大量的承袭现象。所以明末笑花主人在《今古奇观序》中就说通俗演义是从说话而来:“至有宋孝皇以天下养太上,命侍从访民间奇事,日进一回,谓之‘说话人’,而通俗演义一种,乃始盛行。”鲁迅也说:“宋人之‘说话’的影响是非常之大,……后之章回小说如《三国志演义》等长篇的叙述,皆本于‘讲史’。”(《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第四讲《宋人之‘说话’及其影响》)看来,这些说法都不无道理。“演义”就是从“讲史”、“演史”延伸、发展而来,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演义”也就是“演话”。

明代以《三国志通俗演义》为标志的“演义”体作品,就是在正史“志传”与说话“演史”相结合的基础上成立,是“史”与“话”的结合品。当它们模仿《三国志通俗演义》而涌现了一大批类似的作品之后,终于从以《大学衍义》为代表的一般性演义作品中独立出来,另成一体。显然,这类文体的作品有两大基本特点:一是从史书“志传”而来的题材历史性,注重将历史故事“条之以理,演之以文,编之以序”,希望能成为“诸史之司南,吊古之鸃”(余象斗《题列国志》);二是从说话“演史”而来的语言通俗性,所谓“演义,以通俗为义也者”(陈继儒《唐书演义序》)。至于当时的论者强调演义体小说的寓理阐义的教化性,恐怕主要是为了抬高其身价而打出的幌子,并非是这类小说文体的特殊性所在,因为当时即使是最猥亵的艳情小说,也常常打出了重劝戒扬理义的招牌的。

小说类的演义体作品风行起来后,对于这类作品究竟如何认识,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就在明代,从大的方面来看,约可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从“志传”的传统而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演义;另一类则是从说话的路数而来,从小说的角度来看演义。

假如再进一步细分的话,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演义者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将“演义”仅看成是历史著作的通俗普及本(拟称为A类);另一种则是不完全将它们与史书等同起来,承认它们有虚构的成份和小说的因素(拟称为B类)。

至于后一类从小说的角度来看演义者,虽然都将演义看成是小说中的一种,但侧重不同:一种是从题材上着眼,将小说中写历史故事的称之为演义(拟称为C类),另一种是从语言上着眼,将从说话而来的通俗小说称之为演义(拟称为D类)。下面,我们将分别略举数例说明:

A类,视演义为史书之通俗本:

修髯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引》:“史氏所志,事详而文古,义微而旨深,非通儒夙学,展卷间,鲜不便思困睡。故好事者,以俗近语,括成编,欲天下人入耳而通其事,……是可谓羽翼信史而不违者矣!”

佚名《重刊杭州考证三国志传序》:“……罗贯中氏又编为通俗演义,使之明白易晓,而愚夫俗士,亦庶几知所讲读焉。”

署袁宏道《东西汉通俗演义序》:“文不能通,而俗可通,则又通俗演义之所由名也。”

雉衡山人《东西两晋演义序》:“一代肇兴,必有一代之史,而有信史有野史。好事者聚取而演之,以通俗谕人,名曰演义,盖自罗贯中《水浒传》、《三国传》始也。”

B类,视演义为有小说意味的史书:

前引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所说的“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即指出了“演义”并不能完全等同史。之后,作这样理解的有:

熊大木《大宋武穆王演义序》:“……然而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则是书竟难以成野史之馀意矣。”

甄伟《西汉通俗演义序》:“……此通俗演义所由作也。然好事者或取予书而读之,始而且爱乐而遗兴,既而缘史以求义,终而博物以通志,则资读适意,较之稗官小说,此书未必无小补也。若谓字字句句与史尽合,则此书又不必作矣。”

李大年《唐书演义序》:“《唐书演义》,书林熊子钟谷编集。书成以视余。逐首末阅之,似有紊乱《通鉴》《纲目》之非。……使俗人骚客披之,自亦得诸欢慕,岂以其全谬而忽之耶?”

陈继儒《唐书演义序》:“载揽演义,亦颇能得意。独其文词时传正史,于流俗或不尽通;其事实时采谲狂,于正史或不尽合。”

C类,将演义仅视为小说中写历史故事的作品:

可观道人《新列国志叙》:“小说多琐事,故其节短。自罗贯中氏《三国志》一书以国史演为通俗,汪洋百馀回,为世所尚,嗣是效颦日众,因而有《夏书》、《商书》、《列国》、《两汉》、《唐书》、《残唐》、《南北史》诸刻,其浩瀚与正史分签并架。……墨憨氏重加辑演,为一百八回,……本诸《左》《史》,旁及诸书,考核甚详,搜罗极富。虽敷演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而大要不敢尽违其实。”这里是从“小说”讲起,且意识到小说有“敷演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的特点。在这前提下,可观道人将“国史演为通俗”的归为一类。这类书的书名,也往往学《三国志通俗演义》而都有“演义”两字。以此出发,不少人还扩大为凡是有关历史故事和描写历史人物的通俗类作品,不论其真实程度如何,都认为是在敷衍与普及史书,于是乎《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百家公案》、《七曜平妖传》、《魏忠贤斥奸书》、《岳武穆传》等都被称之为“演义”。

D类,将演义视为小说中的通俗作品:

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史统散而小说兴。始乎周季,盛于唐,而浸淫于宋。韩非、列御寇诸人,小说之祖也。《吴越春秋》等书,虽出炎汉,然秦火之后,著述犹希。迨开元以降,而文人之笔横矣。若通俗演义,不知何昉。……皇明文治既郁,靡流不波。即演义一斑,往往有远过宋人者。”

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小说者,正史之馀也。《庄》、《列》所载化人、伛偻丈人,昔事不列于史;《穆天子》、《四公传》、《吴越春秋》,皆小说之类也。《开元遗事》、《红线》、《无双》、《香丸》、《隐娘》诸传、《睽车》、《夷坚》各志,名为小说,而其文雅驯,闾阎罕能道之。……至有宋孝皇以天下养太上,命侍从访民间奇事,日进一回,谓之‘说话人’,而通俗演义一种,乃始盛行。”

睡乡主人《二刻拍案惊奇序》:“今小说之行世者,无虑百种,然失真之病,起于好奇。……至演义一家,幻易而真难,固不可相衡而论矣。”

此外,如天许斋的《古今小说识语》、兼善堂的《警世通言识语》、衍庆堂的《醒世恒言识语》中提到的“演义”,均指“三言”中所收的通俗类小说。换言之,它们是将“演义”与通俗小说等同起来。

归纳以上各说,其中B类与C类,实则相同,他们虽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但其结论是一致的,即都认为“演义”是历史与小说、实与虚的结合,因此可以视作同类,这样,明人对于史传题材的“演义”体作品的认识,从本质上看,可以归为三类:一是通俗历史(A),二是历史小说(B、C),三是通俗小说(D)。以后清人的认识大致也是这样。

历史上的看法与现代人的通识

时至晚清,在西方文学思想的浸润下,人们陆续注意对于通俗小说的分类。这种分类,基本上是从题材着眼的。较早对于“演义”类作品有个说法的是见于1902年7月《新民丛报》第十四号上刊载的《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这是梁启超等为中国第一种小说杂志《新小说》正式发行前所登的广告。这篇文章在介绍《新小说》的栏目内容时提到了“历史小说”这一名目:

历史小说者,专以历史上事实为材料,而用演义体叙述之。盖读正史则易生厌,读演义则易生感。征之陈寿之《三国志》与坊间通行之《三国演义》,其比较釐然矣。

在解释了“历史小说”的概念后,他们表示要“宁注精力于演义”,创作《罗马史演义》、《十九世纪演义》、《东欧女豪杰》、《华盛顿外传》等一系列“演义”类作品。

在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梁启超等人明确地把“演义”看作是具有某种特殊性的小说文体,所以称之为“演义体”。这种“演义体”,实即被他们所标榜的“历史小说”的概念所取代。而“历史小说”的这一新概念,实际上与上述明人B类、C类的看法也是一致的,所以极易被人们所接受。再加上梁启超及《新小说》在当时有极大的影响,因此这一观点立即深深地印入了近现代人的心中,人们纷纷将《三国志演义》一类作品称之为“历史小说”或“历史演义”,而不大有人再将“演义”视为通俗的历史,或者是将它作为整个通俗小说的代名词了。请看稍后比较关心“历史小说”的吴趼人在1906年11月《月月小说》创刊号上发表《历史小说总序》与《两晋演义序》时,也将《三国演义》、《列国》、《东西汉》、《东西晋》等“演义体”作品称之为“历史小说”。黄人在《中国文学史》中的《明人章回小说》一节及《小说小话》中,也都将“罗贯中”的所谓《十七史演义》称之为“历史小说”,并将其中的《三国志演义》、《隋唐演义》等称之为历史小说的“正格”,说“演义者,恐其义之晦塞无味,而为之点缀,为之斡旋也”,这样就既有历史的面貌,又有小说的意味。再后比较重要的涉及小说分类的文章如管达如的《说小说》、成之的《小说丛话》,以及解的《小说话》、冥飞等《古今小说评林》等小说话著作,大体都是这样的认识。之后,作为中国小说史著作第一人的鲁迅的看法也至关重要。他在1920年的讲稿《小说史大略》中的第十一篇,即是《元明传来之历史演义》,将《三国志演义》等作品区别于神异小说、人情小说等。后在北京大学新潮社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与《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尽管放弃了“历史演义”的提法,而改称为“讲史”和“历史小说”,但其精神是一致的,即都把《三国志演义》一类“演义体”作品归为“历史小说”。以后的中国小说史著作或中国文学史著作,大致都是如此,重要的如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60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稿》、1978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1979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简编》等都认为《三国演义》“不是历史书,而是历史小说”。“文革”后修订的《辞海》在释“演义”时曰:“旧时长篇小说的一类。由讲史话本发展而来,系根据史传敷演成文,并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辞源》的“演义”释词也大体相同,都将历史题材的“演义体”作品视为“古代小说的一种体裁”。总之,《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体”作品是“历史小说”或“历史演义小说”,已成为今人的普遍通识。

今人这样的通识,是与明人B类、C类的看法比较一致,但与A类、D类的看法显然相左。于是在评价明人小说与小说理论时产生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关于A类的看法,明代的不少作者和批评者就没有把“演义”看作是文学创作,而只认作是通俗历史。在近现代学者中,如胡适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看法。他尽管称罗贯中是“演义家”,“曾做了一些演义体小说”,甚至说“《三国演义》在世界‘历史小说’上为有数的名著”(《〈三国志演义〉序》、《再寄陈独秀答钱玄同》),但同时受了钱玄同的影响,又说《三国演义》“只可算是一部很有势力的通俗历史讲义,不能算是一部有文学价值的书” (《〈三国志演义〉序》)。假如作为“通俗历史讲义”来看,由于它并不完全符合历史真实,故也不会受到学者的认可。这正如钱玄同在其给胡适的信中所说的:“谓其为通俗之历史乎?——则如‘诸葛亮气死周瑜’之类,全篇捏造”。总之,现在的史学界恐怕既认为它们缺乏史料价值,又失去了当今的普及意义,故很少有人从史著的角度去加以关注。只是在“为曹操翻案”的一阵风中,有的人在本质上是把《三国志演义》当作历史来看的。好在这阵风刮的时间不长,公众舆论还是将它排除在历史著作的大门之外的。不过,历史老人往往喜欢捉弄人,本与志传体史著有着血缘关系的演义体作品在被拒之于史学大门之外的同时,却借了《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光而被现代的小说研究者们统统拉入了“小说”圈内,所有的小说类目录、辞书等将它们网罗在一起,将它们定之为“小说”。但在小说的圈子里,多数演义体的作品因缺乏文学意味而难以得到重视和好评;一些将演义视为通俗历史的批评言论也因为游离文学性而理所当然地受到轻视或否定。将演义视为通俗历史的看法,势必在历史与小说之间处于两难的境地,事实上在20世纪并不流行。

其次是关于D类的看法,值得我们重视。明人将“演义”看作是通俗小说的代名词,是否表现了他们对通俗小说的特别关注,意味着对于通俗小说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而加以确认?或者标志着一种新兴文体的独立?应该说,这里并非没有一定的道理。如前所述,演义是从说话而来,不论是小说话本,还是讲史话本,通俗即是它们共同的一大特点。明代通俗小说崛起,也有必要用一个新的概念来加以界定。但是,他们用“演义”来概括通俗小说,在事实上无视了“演义”另外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历史性。“演义”不是一般的通俗小说,而是从“志传”、“演史”而来的专叙历史故事或历史人物的通俗文学。这也是明代多数人的普遍看法。许多并不描写正史故事,以致如《水浒传》、《西游记》、《百家公案》、《魏忠贤斥奸书》等都被冠以“演义”的名目,都是因为它们与历史上的人与事有关,而不仅仅在于通俗。所以许多作品有时称“演义”,有时也称“传”,如《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等都是如此(注: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十等将《水浒传》归入演义类,谢肇淛《文海披沙》卷七称《西游记》为《西游记演义》,欣欣子《金瓶梅词话序》、廿公《金瓶梅跋》称《金瓶梅》为《金瓶梅传》,而后清代闲斋老人《儒林外史序》则称《金瓶梅》为《金瓶梅演义》。)。《三教开迷演义序》将《三国》、《水浒》、《西游》等笼而统之地称之为“演义、传记”就很能说明“演义”与“传记”是难分难解的。而事实上,将“演义”与“通俗小说”等同起来的也只是冯梦龙、凌濛初等“三言”、“两拍”圈子中的人,以及个别受他们影响的白话短篇小说的作家,在明清两代并未形成广泛的影响,换言之,即并未被学界广泛的接受。至于到近现代,“演义”为历史小说的观念才始深入人心。表面看来,用“历史小说”或“通俗小说”都是各自抓住了“演义”两大特征的一个方面,但究其实质是不同的。这是由于人们在说“历史小说”、特别是在说“历史演义小说”时,“通俗”已经作为一个潜在的前提,一般是指通俗小说范围内的历史题材作品;反之,在讲“通俗小说”时,是指包括所有各类题材的白话小说,故若将“演义”等同为通俗小说,即是无视或排斥了“演义”的历史性。因而,称“演义”为“历史小说”是既切合其文体特征,又不否定其通俗的特点;而称“演义”为“通俗小说”则是抹杀了“依史以演义”(李渔《三国志演义序》)的特殊性。正因此,现在几乎没有人再将“演义”作为“通俗小说”的代名词了。

行文至此,使人不能不感慨一百年前梁启超等人将“演义体”作品称之为“历史小说”的智慧。“演义体”作为一种介于历史与小说之间的通俗文体,从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开始,实际上已是明确的。后来或狭隘于史,或偏注于俗,或将它的外延无限扩大,终于都经不起历史的检验,而近一百年来人们用“历史小说”或“历史演义小说”来诠释“演义体”,逐渐成为相对稳定的一种通识。而反过来,我们在评价明清两代被著录在目前“小说类”目录中的作品及其理论批评时,也就不能迁就于A类的观点,把“演义”当作历史,也不能偏向于D类的观点,过高地评价他们的见解在文体意义上的价值,而只能将“演义”作为一种通俗、历史、小说的统一体来通盘加以考察与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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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浪漫”_三国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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