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创国家高新区建设与发展新局面_科技论文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创国家高新区建设与发展新局面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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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举国瞩目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即将颁布,党中央、国务院还将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出台一系列加强自主创新的重要政策措施,这一切都将为我国科学技术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大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自主创新和加快国家高新区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发展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新时期的重点工作,把高新区工作推上新的阶段。

一、国家高新区是引导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建设国家高新区是在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伟大号召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改革开放总方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和产业布局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经过十多年艰苦卓绝的创新创业实践,国家高新区出色地完成了党中央交给的任务,为我国新时期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面旗帜。

1.国家高新区已成为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成为聚集创新资源、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有效载体

十多年来,国家高新区始终高举创新的旗帜,围绕市场需求鼓励创新创业,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3.8万家企业群体、448万人的从业队伍和2.7万亿的销售收入。在国家高新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800多家,是1991年起步期的400多倍;其中上10亿元的300多家,上100亿元的31家。目前,不论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还是经济规模,国家高新区均已占到全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半壁江山。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已经具备了快速腾飞的条件,具备了功能日益完善、动力日渐强大的发展平台。

2.国家高新区积极探索内涵增长模式,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蓄了力量

国家高新区坚持以科技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产业集群,推动经济驶入新的增长轨道。从1991~2004年,国家高新区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超过30%;体现内涵增长指标的人均技工贸总收入从1991年的6.3万元上升到2004年的63.4万元,扩大了10倍。截止到2004年底,国家共为高新区企业减免税金637亿元,而政府累计增加税收4987.5亿元,企业累计获利5845.4亿元,实现了产业、效益、财富的共同增长。特别是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国家高新区已初步形成一批具有高成长性、高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成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中坚力量。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西安等地在软件、集成电路、通信设备、新能源等方面崛起的产业集群,已成为当地吸引投资创业的主导力量,较好地体现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3.国家高新区初步确立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为新时期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凭借先行一步的改革,国家高新区已经初步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2004年,区内工业企业R&D经费达到613.8亿元,占全国的33%,即全国1/3以上的R&D活动资金投入到国家高新区。目前,区内企业拥有发明专利13073项,超过70%的产品技术来源于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相继诞生,联想、华为、中兴、海尔等一大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骨干企业已经成长为行业科技进步的“领头雁”。国家高新区始终把发展创新服务机构作为重点工作,先后建立了近200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42 家大学科技园,聚集了上千家各类创新服务机构,形成了从研发、成果转化,到孵化、产业化基地的一整套技术创新和产业孵育体系,支撑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科技或知识型服务业的起步与发展。

4.国家高新区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走出去”战略,促使企业迅速提升面向国际竞争的能力

国家高新区既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又是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前哨阵地。1999年国家高新区开始实施“科技兴贸”计划,年出口额已从当年79.7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823.8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从4%上升到12%,成为近年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的重要力量。国家高新区注重“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科技、商务、外交等部委的共同支持下,在美国、英国、俄罗斯、新加坡、奥地利等建立了海外科技园,初步搭建了一些国际化平台,联想、海尔、华为、大唐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开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长期把持的全球高新技术产业格局中,我国企业正在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

5.国家高新区在科技经济改革方面大胆探索,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国家高新区在建立适应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开展了深入的研究,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尝试,为我国的科技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率先进行了改革和探索,突破了现行体制和政策限制,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据统计,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只相当于一般行政区的1/4~1/5,工作人员只有行政区的 1/8~1/10。他们所创造的“一站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等经验已被很多行政窗口单位广为采用,推进了由指令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北京、深圳等城市通过地方立法,为当地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家高新区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形成了既有秩序、又有一定灵活性制度安排和组织保障,优化了管理模式和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走出曾经封闭的大学、科研院所,踏上创新创业之路。今天,中国的企业家队伍中云集了大批优秀科技人员。他们实现了从单纯科学工作者到科技型企业家的转变,也见证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历史性转折。

6.国家高新区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参与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和谐社会的创建

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协调发展,这是国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十多年来,国家高新区始终坚持走集约化发展道路,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一的土地,产出了全国5%以上的GDP。2004年,53个高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的土地实现工业产值32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近8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圳高新区以全市0.6%的土地创造了全市17%的工业总产值、32%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和23%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成为名副其实的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国家高新区倡导绿色和清洁生产,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己有30多家在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国家高新区在加快产业化进程中较好解决了劳动就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系列问题,建设了一流的人居、教育、医疗等社会配套设施,促进了区内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以实际行动实践着科学发展观,以发展成效体现着科学发展观。

国家高新区十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英明正确的。国家高新区所取得的良好局面来之不易,凝聚了各部门、各地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这一重要历史进程中,国家高新区成千上万的创业者、建设者们付出了无比辛勤的努力和奉献。

二、国家高新区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道路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十多年来,国家高新区着眼于市场需求、国家目标和产业特点,创造局部优化的环境,充分集成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之路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明确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荟萃人才的主体。高新区是企业的载体,是开展研发和创新活动的平台,是创新创业人才的栖息地。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战略、管理模式、政策法规自觉地以企业为中心,充分体现企业的主体地位,把工作重点放在营造环境、构筑公共创新平台、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发展投融资机构等方面,全力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做好相关服务。绝大多数高新区都是从一片荒地上或几条旧街道创造了今天的辉煌,我们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形成的自主发展的力量。国家高新区未来的建设与发展仍然需要集聚这种力量,依靠这股力量,释放这股力量。

2.坚定不移地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世界各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实践表明,高新技术企业是产业技术进步的原生力量和前锋,大企业都是从小到大、大浪淘沙、滚动发展起来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发展的基本规律。国外的惠普、英特尔、微软、雅虎、戴尔等,我国的华为、联想、海尔等企业的崛起都是如此。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有着特有的优势。他们对市场更敏感,更容易把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结合起来,适合高新技术产业产品周期短、技术更新快、人才依赖度高等特点,是一个国家创新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国民经济长远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增长点。多年来,科技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立业、成长壮大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如对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政策性支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工作,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养了一支有生力量。实践证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构筑低成本的、适宜于创新创业的环境,将是我国科技创新战略必须长期关注的重要议题。

3.以特色化、集群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通过发展高科技产业集群,培育新兴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区域、一个国家实现经济腾飞的重要模式。实践证明,只要政府调控和市场这两个手段运用得当,即使相对落后的地区,也可以通过产业集群方式,汇聚并融合各方面资源和积极力量,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高新区正是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采取了诸如依据产业链进行规划设计、聚集重点项目和企业、发展专业性孵化器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出台突出重点目标的产业政策等措施,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局部优化的产业化环境。可以说,国家高新区顺应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潮,在特色化、集群化进程中走出一条既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又能利用区域资源优势的创新发展之路。

4.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必然面临着诸如要素条件、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制约。对此,中央各部门形成共识,密切配合,各地方党委政府把高新区建设作为当地经济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走出了一条中央与地方联动共建的发展道路。国家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建设发展计划都积极支持高新区的发展。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高新区还积极推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与政府资金相互联动,其中仅高新区基本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就以1亿多的资金吸纳了100多亿的银行贷款,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再一次表明:哪里有发展的合力,哪里就会有超常规的发展态势。

这些经验体会,归结起来就是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律,持续地创造局部优化的环境,集聚各方面的力量,培育自主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实现后来居上、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新的发展阶段,希望所有高新区工作者能继续拼搏进取,创造新的经验,在国家高新区发展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

三、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先后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主张和论断,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最近一个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就提高国家自主创新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高新区作为发展的先行区,作为体现第一生产力的场所,必须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诸方面当仁不让,奋力争先,起到表率作用。

1.充分认识加强自主创新的重大战略意义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折期。如果没有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大幅度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目前的经济增长难以为继,也将难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预期目标。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自身人口、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巨大压力,我们要把发展的命脉、解决问题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关键是要尽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这是我国科技发展、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在我国科技事业酝酿大发展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加强自主创新的重要意义,并提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以科技创新谋求和谐发展的基本思路,即:“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今年6月17日,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北京中关村时明确指出:“国家高新区要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要基地的优势,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要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强大的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这一“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的战略需求和长远利益出发,向国家高新区及所在城市发出的新的动员令。这是无比艰巨、也是无上光荣的任务,是千百万高新区人的心愿,是广大创新创业者的期待,是在新形势下国家高新区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

根据党的十六大部署,国务院历时两年,组织了2000多名专家,在充分做好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2006~2020《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纲要》以自主创新为主线,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提出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纲要》把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到关系全局和战略高度进行规划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领会《纲要》的方针和战略思路,统一认识,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光荣任务。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创新创业先导示范基地,高新区一定要在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2.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促进国家高新区实现“五个转变”

国家高新区在所在城市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许许多多同志的呕心沥血、勤恳工作,经历了一个较快速的发展阶段,形成了今天这样一个良好局面,我们有理由为此感到自豪。

当前国家在发展方面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与之相比,目前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水平与完成上述任务的要求、与温总理提出的“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还有较大的差距。国家高新区在发展理念和模式上、在运行机制、条件环境、人才队伍、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但很多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这一关系处理好坏,关系到高新区的能否恰当定位,关系到我们领导干部如何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

国家高新区不同于一般开发区之处,就在于它要为所在地方和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动力。首先,国家高新区是成就大企业的摇篮,因为企业从小到大、大浪淘沙、滚动发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具有竞争力企业的主要途径。高新区就是为未来大企业的创业成长提供一个局部良好的小环境,使一些中小企业源源不断地成长起来。其次,国家高新区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的经验,为其他地方加快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有效模式和有益的参照。如我们很多地方都在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将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结合,就是在借鉴这方面的经验。这种经验的输出是高新区更为重要贡献,它会在正确的方向上加快所在地方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速度。第三,国家高新区集成了各方面资源,势必产生新的聚集效应,各种创新要素的结合对高新区外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溢出效应,这些效应从长远来看,会给所在城市和周边区域带来难以计数的、有形或无形的财富。所以,越是从长计议规划和支持高新区的发展,就越是能收获更多的创新和发展的果实。希望各国家高新区领导,包括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能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全局的高度,认真研究透、处理好这个关系问题。

2001年武汉会议提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战略举措,扎实推进“五个转变”。今天看来,“二次创业”作为对国家高新区的超前战略部署,不仅没有过时,而是完全适应当前加快国家高新区发展的要求。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提出,国家高新区将进入“二次创业”的全面提升期。为此,我们必须面向长远发展,着力推进并持续深化“五个转变”:

一是要加快实现从主要依靠土地、资金等要素驱动向主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立区之基、强区之本,使高新区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基地之一。

二是要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注重招商引资向更加注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内生动力的发展模式转变,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幅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成为增强自主创新活力的重要载体。

三是要推动产业发展由大而全、小而全向集中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转变,重点建设孕育自主创新力量的特色产业化基地,形成规模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创新集群,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强力引擎。

四是要从注重硬环境建设向注重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软环境转变,形成规范高效、竞争有序、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优越的创业环境、优化的发展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先行区。

五是要从注重引进来、面向国内市场为主向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转变,以扶持自主创新、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为宗旨,成为引导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

通过实现“五个转变”,国家高新区要展现新的气象,增强创新活力和发展实力,提高向周边区域、相关产业和传统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区域和全国的整体发展。

3.实现国家高新区新的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要因地制宜,着眼于“五个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努力实现“2006~2010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预期目标。包括: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R&D投入占技工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以上,R&D人员数比例争取达到20%;有2~3家国家高新区跻身国际一流高技术产业园区行列,建设10~15个自主创新能力强、主导产业突出、集群化发展的创新型园区,使之成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以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众多专业化分工的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企业群体,到2010年形成5~10个销售收入过100亿美元的大型高技术企业,十万余家富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际分工地位显著改善,成为跨国公司转移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环节、研发中心及服务业外包的重要承接基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四、集中力量,切实做好当前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

当前,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陈至立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领国家高新区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1.抓紧做好并实施国家高新区“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高新区发展的要求,科技部经过认真研究,已经提出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希望同志们展开积极讨论,提供源于实践的真知灼见,为国家高新区新一轮的发展描绘更好的蓝图。在此基础上,各国家高新区要贯彻温总理“四位一体”的发展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根据自身的特点,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在地方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将推进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工作列为重点,积极参与和指导国家高新区的规划研究工作。

2.继续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法规和政策环境

科技部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家高新区立法工作。从各地实践看,约有一半的地方制定了国家高新区相关法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个经验值得进一步推广。尚未立法的国家高新区所在城市,要充分利用制定地方性法规容易协调和便于实施的优势,加快立法进度,为依法治区、推进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科技部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国家高新区的考核内容。

最近,为推动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落实和实施,

推进自主创新工作,国家正组织有关各部委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下半年将陆续推出。新的政策将更加注重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环境建设,这要求我们高新区必须坚决克服单纯追求项目的发展模式,积极行动起来,善抓机遇,把握先机,在新的政策出台后力争率先落实,把更多的政策资源投入到自主创新环境建设中。实践证明,许多重要法规和政策都是首先在地方突破的。各省市和高新区要充分利用决策效率高、政策反应快的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高新区进一步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

3.促进国家高新区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新兴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集群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推动力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过程中,科技企业孵化器承担了重要的角色,是国家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公共政策平台,不仅对高新区,对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科技部将进一步集成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各省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专项政策,落实专项经费,鼓励其提高专业服务能力、社会化资源整合能力,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使国家高新区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步做强、做大的摇篮。科技部将结合各高新区的产业集聚情况,采取竞争办法,择优选择若干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战略高技术等重大成果转化平台,促进创新集群的形成。

4.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业人才培训力度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围绕创新创业环节,我国在创业投资、科技评估、R&D管理、高新区和孵化器建设等方面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已经成为继续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科技部将强化火炬计划在创新、创业环节的培训功能,建立高水平的教育和培训基地,使之成为培养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高素质人才的“黄埔军校”。同时,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社会化培训机构成为我国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中坚力量,加强与国际创业培训组织的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

5.稳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路线图计划

去年,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深交所、国家开发银行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路线图计划以国家高新区、尤其以孵化器为基地,以各方的服务集成为手段,重点扶持创业孵化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此计划的引导下,创新基金一改过去偏重项目组织和管理的模式,将自己定位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多方社会力量的引导者和组织者,克服了单纯政府资金支持方式的缺陷,更加强调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国开行、深交所则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过程和成长哺育纳入到他们的工作重点。计划实施以来,深交所己在多个国家高新区设立办事处,将金融服务与辅导功能注入企业孵化器。火炬中心还将与深交所和国开行的相关部门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为我国高成长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和融资便利。各地要通过设立地方创新资金,积极配合路线图计划的实施,全面推进小企业信贷试点和技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用资本、产权、信用等纽带把高新技术产业化各个环节衔接起来。

6.认真做好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

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转移、使用和保护,是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基本前提。科技部将把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列入到国家高新区的考核体系中,引导国家高新区组织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有关部门建设好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各高新区要制定区内知识产权鼓励政策,利用专利事务所、技术交易市场等社会化服务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7.努力提高国家高新区的国际化服务水平

几年来,科技部通过合作建立了中美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俄科技园区、中英科技园和新加坡火炬创业中心等海外科技园,为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和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打下了基础。必须认识到,我们这方面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科技部将加大投入,强化海外科技园在技术信息、企业技术合作与转移、以及服务于国家高新区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顺利走向国际舞台提供支撑。与此同时,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制定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加强国际技术合作等相关政策,增强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专业机构的国际化服务能力。

8.切实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我们考核国家高新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方面,科技主管部门要推动地方科技资源与高新区优势产业相结合,在加强自主创新方面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引导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重大项目、有实力的研发机构、创新服务组织向国家高新区集聚,体现国家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从各地实践看,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到国家高新区兼职、挂职,是形成合力,推进这项工作的有效途径,应当大力推动和支持。

创新网络组织在国际先进的高科技园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技术创新引导者和组织者的重要角色。目前,中关村等国家高新区已经开始涌现出自发形成的技术联盟,上下游企业之间、竞争企业之间相互推动,并与当地的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专业机构一起,使得创新层出不穷。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要重视这一新生事物,要制定政策,促进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创新网络组织形成。国家高新区的工作方式必须以技术项目为主向以企业为主转变,从以行政审批、行政动员到推动创新网络组织的形成、活化,发挥创新辐射功能方向转变。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科技部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已经提出了《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希望大家能展开积极的讨论,推出更富建设性的意见。针对高新区的扩区和升级问题,我们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新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发展空间,并让有条件的地方高新区加入到国家高新区的行列中。要通过建立项目备案制度,加强扩区后的土地使用管理,新增土地面积必须确保用于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国家高新区必须尽快走出“以地招商、以地养区”的发展模式,要通过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实现由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根本性的战略转变。

科技部将以温总理关于国家高新区“四位一体”的定位为基准,突出产业集聚、知识产权贡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制定新的国家高新区考核指标体系,使高新区切实成为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先行者、创导者。

做好新时期国家高新区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的战略部署,切实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开创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的新局面,为壮大民族高科技产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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