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和平研究:思想的起源与和平的概念_女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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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9)08-0030-08

2008年岁末,以色列大规模空袭加沙地带,造成数千人死伤。2009年伊始,多个女性主义非政府组织就此发表声明。1月1日,以色列妇女组织联盟发表和平声明,要求“结束轰炸和其他形式的杀戮”,呼吁“立即开始周密的研究,进行和平谈判而不是发动战争,要求不再将战争作为一种选择,不再将暴力作为战略,也不再将杀戮作为一种替代工具”;指出“我们想要的是每个人的人身、经济和社会安全都得以保障的社会”。①1月2日,国际妇女争取和平与自由联盟发表声明,对以色列轰炸加沙表示震惊,决心加入到抗议队伍中,呼吁立即停火,并谴责美国与以色列政府的同谋关系。②1月8日,菲律宾伊希斯国际组织(马尼拉)发表题为《争取和平的时刻,争取妇女权利的时刻》的声明,要求立即停止在加沙地带的敌对行动和破坏,重新开放加沙地带以促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的通畅;呼吁团结无辜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以及冲突双方的那些军国主义和原教旨主义的受害者;要求妇女全面参与建设公正和持久的和平。③

这些声明向全世界表达了国际妇女非政府组织对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看法,展示了女性主义者对和平与安全及妇女作用的关注。实现和平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也是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深入探讨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思想来源、基本内容、女性主义对人类和平未来的构想与实现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④

一 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思想渊源

东西方传统文化都为人类留下了巨大的思想遗产,居于主导地位的男性中心主义的暴力文化是女性主义批判的对象;而其中大量的和平思想为当代女性主义和平研究提供了可供批判与可资借鉴的丰富资源,例如,基督教、佛教和平思想、中国先秦诸子的和平思想等。近代以来,格劳秀斯、康德等许多思想家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思考对当今的和平研究都具有重要价值。中国关于和平、和谐的文化博大精深,对认识当代世界的不平衡状态、战争的根源、重新铸造和平都有很大的启发。女性主义和平研究建立在丰富的理论探讨和多彩的社会实践上。本文将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主要思想渊源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和平运动与国际和平学的发展是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肥沃土壤。

国际和平运动的起点一般确定在1815年,当年在美国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和平协会——纽约和平协会(New York Peace Society)和马萨诸塞和平协会(Massachusetts Peace Society)。1816年3月,英国成立了废除战争协会(The Society for Abolishing War),同年6月,该组织将名称改为更加简洁的和平协会(The Peace Society)。⑤第一次世界大战被称为“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战后欧美国家和平主义思潮盛行,和平研究受到政界和学界的关注。这一时期,印度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影响深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和平研究的范围超越传统观念,学术领域更加强调和平研究的重要性。1948年,美国曼彻斯特学院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和平研究机构(曼彻斯特学院和平研究机构)。⑥1959年,约翰·加尔通(John Galtung)创建了奥斯陆国际和平研究所(PRIO),1964年又创办了《和平研究杂志》,他被称为国际和平学的创始人。

发展中国家对和平研究的贡献不可忽视。20世纪50年代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给和平概念赋予了新的内容。这个和平的新概念不仅与《联合国宪章》关于和平的含义基本一致,而且有所发展,第一次提出了和平的经济方面的含义,即“平等互利”,“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⑦在中国、印度、缅甸三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就包含这一内容。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倡导新安全观与和平观上建树卓著。1997年11月20日,联合国第52/15号决议宣布2000年为“和平文化国际年”;1998年11月10日,联合国第53/25号决议宣布2001~2010年为“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与此同时,全球公民社会的成长为和平运动与和平研究注入了新鲜活力。近些年来,中国已经在国际和平学研究中涌现出一批成果,出版了一系列学术论文、专著、译著、教材,培养了一支和平学研究队伍,并建立了国际和平研究网络。这些研究成果同样为中国的女性主义和平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⑥

第二,国际妇女和平运动与女性主义理论成果是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坚实基础。

早在15世纪初,西方最早的女性主义者、法国女诗人克里斯蒂娜·皮桑(Christine de Pisan)就表达了对战争的厌恶。法国大革命以来,国际妇女运动经历了两次浪潮,并在20世纪80~90年代进入第三次浪潮。国际妇女运动特别是妇女和平运动以及相关理论研究、课程建设的成果是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坚实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奥地利贝尔特·冯·祖特纳男爵夫人(Baroness Bertha Felicie Sophie von Suttner)是最早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妇女,她在1889年发表的小说《放下武器》(Lay Down Your Arms!)成为当时宣传和推动和平运动的口号和宣言书。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妇女和平运动是妇女和平运动史中精彩的一页。大战的爆发催生了一批妇女和平组织。1915年1月10日,美国妇女和平主义者成立妇女和平党(Women's Peace Party),简·亚当斯(Jane Addams)当选全国主席。安娜·斯宾塞(Anna Garlin Spencer)起草了妇女和平党的纲领,主要内容包括:立即邀请中立国一起签订公约以期早日实现和平;限制军备和制造业国有化;有组织地反对军国主义;对青年进行和平理想教育;外交政策民主化;给予妇女选举权;用“国家协调(concert of nations)”取代“权力均衡(balance of power)”,等等。⑦这些观点在当时很有新意,世人为之一惊。从纲领中可以看到,妇女和平党将对国际关系、国家外交政策的改造以及对经济社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紧密联系在一起,对青年人的和平教育在其中占有重要位置。1915年4月,荷兰、英国、比利时、美国等各国妇女聚会海牙,参加国际妇女大会,并在会上成立了国际妇女争取和平与自由联盟。虽然社会福利、选举权运动等原因致使和平联盟随着战争的进程而分裂,战争蔓延全球,但各国妇女寻求男女平等、消除战争和实现和平、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努力一直被后人所铭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妇女加入到反战反核运动中。例如,欧洲妇女进行了大量抗议、游行示威活动,包括建立和平营,举行火炬、蜡烛游行以及手拉手结人网等。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妇女就与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保持经常的联系,并成为其重要的支部。在1949年3月举行的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妇女代表一致同意将世界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的誓言作为自己的誓言:“彻底消灭法西斯主义,为人类的正义与持久和平、为制止任何新的侵略而奋斗,持久的和平是世界人民的家庭与儿童幸福的唯一保证!”⑧但在冷战期间,美苏争霸的两极格局把世界各国妇女的和平努力分割开来。到20世纪60~70年代,女性主义者围绕和平问题的讨论与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的行动结合在一起,促成了1975~1985年的“联合国妇女十年(United Nations Decade for Women)”,平等、发展与和平共同构成历次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的主题。21世纪以来,妇女和平运动以各种形式蓬勃发展。比如,成立于2002年的“粉色密码(code pink)”组织在反对美国入侵伊拉克、预防对伊朗战争爆发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虽然现阶段女性主义内部对和平的观点仍然不一致,但各流派之间分享许多共同的价值,并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

第三,世界各国人民追求和平的实践行动与理论探讨是一个有机整体,世界妇女运动与女性主义和平运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从中汲取养分的同时推动其发展,反过来也使自身得以拓展和深化。

还是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为例,大战结束前夕,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提出了重建世界和平秩序的“十四点”计划。从简·亚当斯的回忆中可以得知,1915年召开的海牙国际妇女大会所取得的成果后来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威尔逊总统的和平原则。1915年8月,当简·亚当斯把在海牙国际妇女大会形成的方案交给威尔逊总统时,威尔逊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方案”。(11)琼·爱尔希坦(Jean Elshtain)认为,“妇女在海牙的大部分建议后来被吸收进威尔逊总统著名的十四点和平纲领中”。(12)在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的成就中,女性主义活动家的努力同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他们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于1979年12月18日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提高妇女地位的最重要、最全面的文件。联合国安理会分别于2000年、2008年通过的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号决议和1820号决议同样凝结着女性主义者的心血。

在继承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女性主义者正在运用社会性别这一核心范畴,整合各种不同观点,在新世纪里继续推进女性主义和平研究。

二 女性主义的和平定义与未来愿景

“和平就是没有战争(peace is the absence of war)”的观点已经受到来自各方的挑战。这种传统的和平定义是建立在这样的思维架构之上:在国际关系中,国家没有共同利益,人是一种自私动物,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权力争夺、利益对立的关系。如果把别人当做对手和敌人,人们是很难做到真诚合作、互相支持理解、共同构造和平与和谐社会的。很多利益算计、战争与冲突都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其危害性很大。小部分人可以以国家的名义,动员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投入到冲突和战争中,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往往成为发动战争、延长战争的借口。因此,传统的和平定义不可能把人类带出战争的阴影,实现持久的和平。

界定和平本身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在讨论和平定义时,需要再次提及简·亚当斯的贡献。她在《战时的和平与面包》(1922年)一书的序言中特别解释道:“我将书名确定为《战时的和平与面包》,不是因为和平与面包这两个词是饱受战争蹂躏的俄罗斯农民的动人口号,而是因为在我的头脑中,和平和面包已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使读者认识到这种必然联系。”(13)她认为,和平不只是没有战争,更是人类生命的本质,这种本质将逐渐使人们不再把战争看成一个自然的过程。妇女和女童以及其他受压迫的群体始终是简·亚当斯讨论和平与战争问题的中心。(14)

约翰·加尔通的和平定义受到广泛认可,他提出,和平有两个相似的定义:(1)和平是所有形式暴力的缺失或减少;(2)和平是非暴力和创造性的冲突转化。(15)在此定义中,加尔通以“暴力”取代了传统和平定义中的“战争”,并强调实现和平途径的非暴力特质。他将暴力分为直接暴力、间接暴力(结构暴力)和文化暴力,三者构成一个“暴力三角”。直接暴力即造成人的肉体伤害和痛苦的战争或冲突,是个人的、有形的和看得见的暴力。间接暴力即为“结构暴力”,是指贫穷、疾病、压制和社会歧视给人类带来的痛苦和灾难,它关注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公正现象。文化暴力是其他暴力形式的源泉,存在于宗教、法律、意识形态、语言、艺术、经验科学、宇宙论中,并通过学校和媒体进行传送。(16)与“暴力三角”相对应,加尔通把和平分为消极和平和积极和平,没有直接暴力只是实现了消极和平,没有结构暴力和文化暴力才能实现积极和平,即“和平=直接和平+结构和平+文化和平”。(17)

挪威女性主义者比伊特·布罗克—阿特尼(Birgit Brock-Utne)认为,加尔通将没有暴力和战争视为“消极”和平的定义,给处于困境中的和平争论点燃了火炬。(18)本文将女性主义界定和平的尝试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各国女性主义和平学者从不同角度充实和平定义,但始终使其处于一种动态、开放与多样的状态,而不是将其固定为一个看似“完美”实则僵死的概念。女性主义者强调和平定义的多样性并承认消除战争的重要性:“不存在单一、普遍的和平定义。和平状态(peacefulness)的概念和经验依人类文化和观点的差异而不同。虽然人们日益认识到,和平不仅仅是战争的对立面,和平活动家认为,减少和消除战争的目标从来不能放弃,直到目标实现。”(19)

第二,不少女性主义者以加尔通的和平定义为起点,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观点。例如,比伊特·布罗克—阿特尼即在其框架内增加了“无组织的”和“有组织的”这两个维度(见表1)。(20)

第三,一些女性主义学者对国际和平研究进行了深入的社会性别剖析。卡蒂亚·孔福尔蒂尼(Catia C.Confortini)认为,“加尔通未能考察社会性别在社会建构暴力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只有将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分析范畴认真对待,才能为建设无暴力的社会开出“处方”,这将不再是一个“改变把暴力当成‘自然现象’的根深蒂固态度的临时方案”。(21)但是,在将女性主义与和平研究相结合的时候,需要警惕“妇女热爱和平”和“妇女在建设和平中能承担比男人更大的责任”等观点带来的危险。(22)女性主义反对用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方式来考虑问题,这也是社会性别分析的要点所在。加尔通虽然用含义更广的“暴力”取代了传统定义中的“战争”,但暴力与和平仍然处于二元对立框架中。“将和平作为优势范畴只是颠倒了两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所留下的仍然是统治结构。”女性主义研究表明,和平与暴力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女性主义要求打破男子/妇女、暴力/和平、受害者/加害者、主体/客体等社会性别化的二元对立关系,在考察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时,要关注其连续性、复杂性,理解暴力和社会性别权力关系在所有的社会生活领域是相互建构的。(23)这种相互建构自然而然地突破了直接暴力、结构暴力和文化暴力的界限,将三者联系在一起。

第四,女性主义者认为平等、发展与和平是一个统一体。《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中指出:“和平不仅指国家在国际上没有战争、暴力和敌对行动,而且还要在社会上享有经济和社会正义、平等、所有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和平还包括一整套活动,反映出人们对安全的关注以及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互相信任的默契。和平既保卫自由、人权和民族和个人的尊严,又体现对他人的善意与鼓励对生命的尊重。”(24)女性主义认为,平等、发展与和平密切联系,没有性别平等与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和平。“实现女性主义正义处于谋求和平的中心,因此,在国际舞台上反对一切暴力的人也必须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这就要求停止对妇女公开的暴力行为(如强奸、殴打、性骚扰和性虐待等)以及妇女在家庭和在经济领域遭受的不平等待遇等结构性暴力。”(25)妇女与人权、妇女与反对军国主义、妇女与环境、妇女与健康等都是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笔者主张将内心和平纳入和平定义,并重新思考消极和平的提法。与其说和平的对立面是“暴力”,毋宁称之为“非和平状态”,那是一种人类极大地丧失了智慧的状态,一种失去了总体把握人类命运的状态。(26)除了加尔通提到的和平分类外,和平的定义中还应该包括内心和平,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爱心、谅解、宽容,因为真正的和平是内在和平与外在和平的结合。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神圣的,是能够以爱心、以关怀为基础共通、共存的;但人们却代之以一种错误的认识,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人都是自私的,人们时刻都在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建构我们的社会和经济体系以及现在各国越来越强大的军事体系。和平应该是对生命的尊重、爱护,对每一个生灵的爱与同情之心,由此不忍伤害,就像不忍伤害自己。显然,加尔通未能对人们的内在因素给予足够重视,对心灵能力的开发不够。加尔通将没有“直接暴力”定义为“消极和平”的做法也值得商榷,尽管其提出本身意义重大,但在用词上却有可能带来误解,因为能够增进人类和平的任何形式的努力都是积极而非消极的。

中国女性主义学者戴锦华认为,“迥异的和平理念是:不是、不只是相对于战争与暴力的和平,而是相对于生命、人类生存和明天的和平;不是、不只是战争、灾难、浩劫过后的橄榄枝,或无助、祈祷的黄丝带,而是无言而倔强地站立着的生命之树”。(27)笔者认为,这段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女性主义者对和平的思考,本质上是与简·亚当斯关于和平与面包的论述是一致的。

不同的女性主义者给人类未来描绘出不同的和平蓝图,并为之不懈奋斗。理安·艾斯勒(Riane Eisler)在《圣杯与剑》中提出一种未来图景,称为“现实托邦(pragmatopia)”。这个全新的术语是由pragmatic和utopia组成的,它代表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现实托邦’或‘可能的地方’是我们的世界,我们改变了我们的信仰和社会结构。它不会是一个完美的地方。但是,那将不再有男人/女人、人/人、国家/国家、人类/自然之间的自上而下的统治关系。在这个地方,信仰和社会结构的支持关系建立在相互尊重,互利,互相照顾的伙伴关系基础上。这将是一个更少暴力,更加人道和公平的地方。如果我们能拓展我们的视野,超越旧的观念,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建立它。”(28)

安妮·鲁尼恩(Anne Sisson Runyan)总结、批判了激进女性主义构想的“乌托邦”的未来:“男性描绘的乌托邦或科幻小说十分注意对未来政治、经济和技术等‘公共’领域的重组。相反,女性主义的乌托邦式的文学是更加关心家庭、亲属和性行为等‘私人’领域可能的重组。女性主义乌托邦较少勾画那种关于未来新世界秩序的‘自上而下’的蓝图,而是更多考虑如何建构一个人与人的关系不同的(即更加平等、自愿、民主、合作和权力下放)、消除社会分层和剥削的世界。”但是,“与许多激进女性主义的乌托邦式描写相反,未来不是女性的”。鲁尼恩倡导每个国家、民族、族群和男女两性都参加到创造自己将要生活其中的未来“世界秩序”中去。(29)

总的来说,多数女性主义者赞同这样的观点:实现“消极和平”与“积极和平”的过程,是消除军国主义、父权制、改变不平等社会结构的过程,妇女并不单纯是非和平状态的受害者,她们同样是能动的主体,是和平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妇女地位也可望在这个过程中得以提高。(30)“过程即结果”,女性主义号召人们从现在开始改变对战争、冲突、暴力与和平的观念,从日常生活开始为实现未来的和平远景而行动。

三 女性主义对实现和平途径的思考

和平研究主张“用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关于实现和平的途径大致可以总结为20多个方面,包括外交谈判、均势、集体安全、和平调解、裁减军备、功能主义、自决、人权、维持和平、经济发展、经济平等、信息平等、生态平衡、共同治理、人道干预、预防外交、二轨外交、军转民、防卫性国防、非暴力、公民防卫、自助、女性主义视角及和平教育等。(31)

女性主义者支持以和平方式实现和平,但并不是五条件地反对任何形式暴力的绝对和平主义者。在探讨非暴力的和平途径时,女性主义尤其强调由广大妇女参与的、与日常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和平活动。比伊特·布罗克—阿特尼曾列举了世界妇女争取和平努力的三个主要特点:第一,妇女的和平努力利用各种不同的非暴力技巧、行为和战略,如游行、建设和平营、写信、与属于“反对”阵营的妇女举行茶会等。第二,妇女把对具有终极的生命价值的关注作为其出发点,特别强调儿童的生命、全人类与自然的存续等问题。第三,妇女的和平努力往往是跨越政治的(transpolitical)、跨国的,旨在影响敌对阵营的妇女和男人,有时还包括国家领导人。(32)但由于妇女常被等同于“弱者”,一直被当做受同情、需要被拯救的对象来对待,因此她们在建构和平中的地位仍然远低于男子,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从家庭、社区、社会、国家、国际层次来看,作为铸造人类社会和平的中坚力量,妇女受到重视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在实现消极和平、积极和平和文化和平的过程中,女性主义者强调将社会性别纳入主流,充分倾听妇女的声音,发挥妇女的主体作用。

和平教育的作用受到普遍重视。早在20世纪初期,意大利著名幼儿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就力图用教育改造社会,从而实现世界和平,并著有《教育与和平》一书。她认为,和平教育是减少憎恨的最好的途径,要建设和平统一的人类世界须着力于培养“新人”。她的教育方法教导年轻人为自己着想,不能成为专制极权统治的牺牲品。(33)当前,国际社会十分重视和平教育的作用,认为只要和平研究作为学术研究领域存在,和平教育就是其必不可少的部分。联合国大会于1999年通过的《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就把教育放到了构建和平文化的第一位。(34)2008年,《和平教育百科全书》在美国出版。(35)和平教育是人类“用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的最主要的途径,和平的方式可以使人类逃出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实现真正的和平。推动世界和平教育,需要加强联合国、非政府组织、教育机构和公民社会的伙伴关系。

和平教育多年来一直被看做是性别中立的领域,性别歧视在这个领域不成其为问题。只有当女性主义学者开始把和平教育与性别角色社会化研究结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个问题才提了出来。有意义的和平教育的第一步是,确保社会性别观点得到关注,并将妇女的工作当做重点考虑。“我们开始问这样的问题:难道我们教育男孩战争,教育女孩和平?是不是社会化使女孩比男孩更能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依此教育,会有怎样的后果?军国主义和性别歧视有什么关系?女性主义理论中的哪些内容可以运用于和平研究?”(36)构建和平文化与和平教育是一项整体工程,需要整体主义的思考,“改变观念”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而社会性别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思考维度。过去,许多“女性特质”在政治、特别国际关系领域都受到贬斥,笔者认为,现在可以把它们视为全人类的“和平特质”来看待。这些特质不但体现在女性身上,在男性身上也都特别丰富。

女性主义和平学学者伊利斯·博尔丁(Elis Boulding)曾指出,“任何对非暴力世界的设计,都必须特别考虑到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和为他们准备了什么,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是未来的塑造者”。(37)和平教育不仅是针对孩子的,而且应该是全人类都需要的终身教育。妇女的权利是人权,在女性主义的和平教育中,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在内的人权教育始终处于关键位置。和平教育可以用非常多的方式展开,如可以用音乐、艺术、电影、游戏等进行非常丰富多彩的和平教育。在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和平教育中,大众传媒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

女性主义者十分强调文化的转变,重视和平教育的力量,和平教育的先驱贝蒂·里尔登(Betty A.Reardon)认为,提出问题、负起责任和实现自我价值是成熟和转变的特征。“转变是人类实践选择、改变现实和发现意义的持续的过程。转变是生活。女性主义选择生活。”(38)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确实需要重新铸造自己的心灵与中枢神经,从而生成新的世界观,并用社会性别意识的新观点与新方法去构建世界和平。

四 结论

在国内和平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追溯子女性主义和平研究的思想来源,阐释了女性主义的“和平”概念、未来和平社会的设想以及实现和平的途径,并具体介绍了和平教育的内容。回到本文开头提到的以色列空袭加沙,这一事件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文化、宗教背景,是以权力和利益界定的国际关系所患痼疾的又一次局部性发作。停止空袭只能部分地实现所谓“消极和平”,其他各种形式的直接暴力、结构暴力与文化暴力仍然如浓雾笼罩着中东和巴以关系,渗透到人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推进中东和平的缓慢过程中,需要从人的内心到国际关系的和平转变,也需要清晰明确的女性主义和平观念和社会性别视角。

和平是一种希望的政治,和平的构建是多方面的,包括和平文化新范式的机制化、体制化,教育目标的极大转型,搭建人与人、两性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文明桥梁,并强调人类共性与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最重要是要能够把奉献、爱心、宽容和理解融入人类所有的文化之中,在此基础上重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系。

“地球之友”的创始人戴维·布劳尔(David Brower)提出了“思考全球化,行动地方化(think globally,act locally)”的口号。(39)在和平教育中同时需要“思考社会化,行动个人化(think socially,act personally)”,强调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从我做起的意义。如果每一个人都从自己做起,从内心消除仇恨冲突做起,尽己所能日积月累地努力,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影响越来越多的人,不断壮大个人和群体的和平构建能力和力量,也许,在不知不觉中,和平已经成为人类的集体选择,从而印证古人的那句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注释:

①"Statement by Women's Organizations in Israel," http://gazanow.wordpress.com/2009/01/01/statement-by-womens-organizations-in-israel/.

②"WILPF Middle East Statement on Gaza-January,2,2009," http://www.wilpf.org/gazastatementDec08.

③"A Time for Peace,A Time for Women:Statement of Isis International on the Ongoing Conflict in Gaza," January 8,2009,http://www.isiswomen.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168&Itemid=1.

④中国已有一些著述讨论女性主义和平研究、和平文化及和平教育等问题。从广义上讲,所有社会性别与国际关系研究成果皆为其组成部分,但直接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参见胥莉:《从性别视角看战争伤害与和平的实现》,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1期,第75~79页;李英桃:《对女权主义和平研究的几点初步认识》,载《国际观察》,2005年第2期,第21~29页;叶德兰:《女性主义与和平文化》,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6期,第203~206页;张立平:《性别与国际政治——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思考》,载《国际论坛》,1999年第5期,第36~41页;胡传荣:《战争与和平:社会性别视角的剖析》,载《妇女研究论丛》,2003年第3期,第47~52页;李英桃主编:《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7~127页。

⑤Martin Ceadel,The Origins of War Prevention:The British Peace Movement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730-1854,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1996,pp.214-215.

⑥刘成:《和平学》,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⑦金应忠、倪世雄:《国际关系理论比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版,第321页。

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介绍和研究“和平学”的文章逐渐增多。参见耿小曼:《和平研究与和平政治学——探讨实现和平可能性的科学》,载《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3期,第32~35页;熊建华:《和平学与和平教育》,载《社会主义研究》,1987年第5期,第51~55页;熊建华:《试论和平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6期,第84~89页;宋钢:《作为一门学科的和平研究》,载《政治学研究》,1989年第2期,第59~65页;王德禄:《和平研究:一个正在成熟的学术领域》,载《未来与发展》,1989年第6期,第50~54页;熊建华:《国际和平研究协会》,载《国外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第54~55页。进入21世纪后,和平学研究迅速发展,更多新成果涌现出来,例如,《学海》杂志在2004年第3期设立了“和平学研究专栏”,刊登了四篇国外学者的文章。2005年在南京召开的和平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标志着中国和平研究的正式启动。在和平学研究方面,南京大学承担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做广大量的工作,出版了一系列著作、译著,例如,[挪威]约翰·加尔通著,陈祖洲等译:《和平论》,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美]大卫·巴拉什、查尔斯·韦伯著,刘成等译:《积极和平——和平与冲突研究》,南京:南京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除了欧美学者的作品外,还有日本学者的译著问世,参见[日]星野昭吉著,梁云祥等译:《全球社会和平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⑨Jane Addams,Peace and Bread in Time of War,New York:Macmillan,1922,pp.7-8.

⑩邓颖超:《中国妇女运动当前的方针任务报告——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载《中国妇女运动(1945~1949)》,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369页。

(11)Jane Addams,Peace and Bread in Time of War,New York:Macmillan,1922,p.59.

(12)Jean Bethke Elshtain,Jane Addams and the Dream of American Democracy,New York:Basic Books,2002,p.225.

(13)Jane Addams,Peace and Bread in Time of War,p.viii.

(14)Connie D.Frey,"Jane Addams Meets Woodrow Wilson:The League Of Nations and Pacifism," University of Nebraska Lincoln,May 1,2002,p.26,http://www.allacademic.com/meta/p107360_index.html.

(15)刘成:《和平学》,第13页。

(16)刘成:《和平学》,第13~14、第19页。

(17)约翰·加尔通:《和平论》,第381页。

(18)Birgit Brock-Utne,Feminist Perspective on Peace and Peace Education,New York:Pergamon Press,1989,p.40.

(19)Betty A.Reardon,Women and Peace:Feminist Visions of Global Security,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3,p.4.

(20)Birgit Brock-Utne,"A Feminist Critique of the Concept of Peace," in Jennifer Turpin and Lester R.Kurtz,eds.,The Web of Violence:From Interpersonal to Global,Urbana and Chicago: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97,p.154.

(21)Catia C.Confortini,"Galtung,Violence,and Gender:The Case for a Peace Studies/Feminism Alliance," Peace & Change,Vol.31,No.3,2006,p.335.

(22)Christine Sylvester,Feminis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An Unfinished Journey,Cambridge,Engla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207.

(23)Catia C.Confortini,"Galtung,Violence,and Gender:The Case for a Peace Studies/Feminism Alliance," pp.349-356.

(24)《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战略》,载《联合国与提高妇女地位(1945-1995)》(蓝皮书系列卷六),纽约:联合国新闻部,1995年版,第349页。

(25)James P.Sterba,"Feminist Justice and the Pursuit of Peace," Hypatia,Vol.9,No.2,1994,p.173.

(26)Jing Lin,Love,Peace,and Wisdom in Education:A Vision for Educ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Lanham:Rowman & Littlefield Education,2006.本文作者之一林静在该书中对爱、和平、智慧与教育的关系做了系统论述。

(27)戴锦华:《和平的真义》,载《读书》,2006年第5期,第95~96页。

(28)Riane Eisler,"Pragmatopia:Revisioning Human Possibilities," http://www.partnershipway.org/html/subpages/articles/pragmatopia.htm.“pragmatopia”是理安·艾斯勒在《圣杯与剑》中造出来的新词,在中译本中译者将其翻译为“新的现实观”。参见[美]理安·艾斯勒著,程志民译:《圣杯与剑——男女之间的战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页。

(29)Anne Sisson Runyan,"Radical Feminism:Alternative Futures," in Peter R.Beckman and Francine D' Amico,eds.,Women,Gender,and World Politics:Perspectives,Policies,and Prospects,Westport,CT:Bergin & Garvey,1994,p.205.

(30)李英桃:《对女权主义和平研究的几点初步认识》,载《国际观察》,2005年第2期,第27页。

(31)此处概括参考了有关学者的总结,参见施正锋:《和平研究与和平教育》,http://mail.tku.edu.tw/cfshih/seminar/20030910/20030910.htm#_ftn20。个别术语由笔者重新翻译。

(32)Birgit Brock-Utne,Feminist Perspective on Peace and Peace Education,1989,pp.128-129.

(33)Iran M.Harris,"Types of Peace Education," in Amiram Raviv,Louis Oppenheimer,and Daniel Bar-Tal,eds.,How Children Understand War and Peace,San Francisco:Jossey-Bass Publishers,1999,p.299.

(34)《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http://decade-culture-of-peace.org/resolutions/resA-53-243A.html。

(35)Monisha Bajaj,ed.,Encyclopedia of Peace Education,Charlotte,North Caroline:Information Age Publishing,2008.

(36)Birgit Brock-Utne,"Creating Change through Adult Education:Suggestions for Two Priority Areas," in Peter R.Beckman and Francine D'Amico,eds.,Women,Gender,and World Politics:Perspectives,Policies,and Prospects,pp.178-179.

(37)Elis Boulding,"The Child and Non-Violent Social Change," in Christoph Wulf,ed.,Handbook on Peace Education,Frankfurt/Main: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Association (Education Committee),1974,p.101.

(38)Betty Reardon,"Sexism and War System," in David P.Barash,ed.,Approaches to Peace:A Reader in Peace Studies,New York,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57.

(39)"Press Release:FOW Mourns Death of Founder," November 7,2000,http://www.foe.co.uk/resource/press-releases/2000110713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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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和平研究:思想的起源与和平的概念_女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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