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性道德教育研究——当代大学生婚前性道德问题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代大学生论文,性道德论文,婚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大学生婚前性道德问题的反思
亢丽娟
一、当前我国婚前性道德观念的变化与冲突
婚前性行为即婚前性交,既包括强奸、诱奸、迷奸、骗奸、卖淫、嫖娼等性犯罪,也 包括性乱、非法同居、恋人之间性冲动而促发的性行为等等自愿的性行为,比如试婚、 未婚同居等。一般人们认定的婚前性行为是指未婚男女与他人发生的生殖器的直接交合 。我们这里分析的主要是未婚恋人之间的婚前性行为,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 为。
调查表明,在80年代,有51.62%的大学生认为,在大学生中出现“未婚同居”现象是 “道德上的堕落”或“双方都不够成熟”;有31.2%的大学生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只要 双方愿意和不造成情感上的创伤及没有孩子,也谈不上什么道德不道德,可以随时分开 ;只有极少数大学生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难以避免的。近年来对 婚前性行为的看法,持较为宽容的态度的比例有显著增长。尤其是未婚青年(如大学生) 有相当一部分认为自己的性生理和性心理已经成熟,有性交的需要和处理好性交问题的 能力,只要是出于爱情或双方自愿,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沈阳师范大学马列德育教研部廉秀君教授等对在校本科大学生性道德问题调查问卷(发 出问卷480份,收回有效问卷442分)中的结果显示对于婚前性行为,可以接受的占收回 的有效问卷的43.67%;对于婚前同居可以接受的占38.69%。近期,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 生学院李爱兰等对北京市5所高校1310名在校本科大学生进行了性观念的调查,其中半 数以上的学生同意在双方相爱、双方的朋友关系稳定、双方正准备结婚的情况下婚前性 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对大学生性行为的调查中,27.7%的男性与34.4%的女性坦言目前他 们有稳定的恋人。有过婚前性行为的,男生15%,女生13%。首次发生性关系的平均年龄 :男生为18.7岁左右,女生为19岁左右,年龄呈越来越小的趋势。
在大学校园里,为什么婚前性行为会如此大行其道呢?最重要的是因为大学生在智能、 体能、性机能等方面的发展已趋成熟,他们常将性意识和爱情紧紧结合在一起,有比较 强的性冲动。这种性冲动容易导致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其特点:一是具有突发性,往往 在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二是自愿性而又非理智性,大学生已是青年,较少为 别人胁迫,大多在双方自愿而不理智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三是反复性,由于年龄和观 念的影响,一旦冲破这道防线,便不再过多顾虑,还会多次反复发生。
时代在变,许多观念也在变。那么,为什么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如此宽容呢?最重要的原 因就是改革开放以来,中西方文化交流频繁,西方的性观念和性行为方式对中国人的影 响越来越大。调查表明,在20世纪中叶的美国,绝大多数男性有过婚前性行为。其次是 避孕和堕胎越来越容易,导致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后果的担忧减少。再次是因为人们的性 生理和性心理发育越来越早,而结婚越来越晚。还有就是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文化中 的性刺激因素增多、享乐主义盛行,男女单独接触的机会增多等原因。
二、关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危害
性的吸引在爱情中具有根本的意义,这是不言而喻的。性爱是情爱的重要生理基础, 是爱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而然的流露;然而,它又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脱离控 制,也有可能会变成一场灾难。从近些年的社会现实来看,婚前性行为(双方皆未婚恋 人之间的性行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婚前性行为给当事者,特别是直接给女方的身心健康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毋庸 置疑的。从主流文化的角度看,我们的主流文化并未对婚前性行为持认同态度,对大学 生在大学期间性行为基本持否定态度。我国各高校校规校纪中都规范了大学生的性行为 。从大学生性行为特点看,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具有突发性、自愿性、非理性等特点,由 于年龄与观念的影响,一旦发生性行为,便会多次发生,造成未婚先孕等不良后果。从 医学的角度讲,和谐性行为需要安全、私密、舒适的环境,而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多数在 隐蔽状态下进行,常常伴着内心恐惧、紧张、害怕、担心怀孕及不道德感、羞愧感和罪 错感,容易引发性反应抑制和性焦虑的产生,导致男性阳痿早泄和性功能障碍;而女大 学生还因怀孕而做流产。流产可能严重影响女性健康状况。从法律的角度讲,婚前性行 为后女方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一旦男方不负责人,女方无法用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利 ,只能独吞苦果。
其次,婚前性行为可能危害将来的夫妻感情。一些研究表明:有婚前性行为的人婚姻 满意度普遍低于没有婚前性行为者,而且婚前性行为还直接影响婚姻质量。婚前性行为 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性生活 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某一 方的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痿等,导致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现在很多大学生谈恋爱 ,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感情寄托,摆脱空虚或无聊。这样的恋爱,最终能 走向婚姻的少之又少。即使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成功的比例 也并不高。虽说现在的年轻人大部分能够容忍自己配偶曾经的性关系,但往往只是理性 或口头上的,在情感深处,不少人会有阴影,感到不舒服。这很可能成为夫妻生活的隐 患。
再次,婚前性行为有染上性病和艾滋病的危险。现在不少大学生很轻率地和人确立恋 爱关系,尤其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生的“网恋”,把虚拟性移植到现实的择偶恋爱 中。应该承认网络确实为青年人的恋爱择偶开辟了一个新天地,扩大了青年人择偶交友 的范围。但“网恋”的虚拟性、虚假性却违背了现实世界的恋爱道德,影响了道德人格 的健康发展。尤其是通过网络的“一夜情”、“同城约会”在日益增多,也出现了很多 不清不白的性病甚至艾滋病。“网恋”关系得以维系主要靠彼此的性吸引力(甚至是虚 拟的),而不是靠爱情。这样的“恋人”之间缺乏真正的了解,彼此仅仅通过在网上的 一顿山盟海誓,就确立了关系,进入频频约会阶段。这样就使得少数道德败坏分子有机 可乘,也可能使自己陷入无妄之灾。
三、当代大学生性道德应有的向度
性道德,是指涉及性的行为(主要指性行为,也包括其他的涉及性的行为)的道德规范 的总和。广义的“性行为”指的是作用于自己或他人身体,能产生性感受,释放性张力 的行为,包括性交;狭义的“性行为”就是指性交。人们对婚前性行为态度的宽容,向 传统的性道德秩序提出了挑战。由此,性道德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一切性行为都必须有利于行为所涉及的人的身心健康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性伦理学认为,人类性行为的基本目的是人的身心健康或人的全面发展,凡 是有利于行为所涉及的人的身心健康或促进行为所涉及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性行为, 就是道德,凡是不利于行为所涉及的人的身心健康或阻碍行为所涉及的人的自由全面发 展的性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这是对所有性行为的普遍的要求,是其他具体的性行为要求 的基础。不管采取什么性行为方式,不管是恋人之间的性行为还是夫妻之间的性行为, 都毫无例外地必须有利于或至少不损害所涉及的人的身心健康。而且由于每个人对自己 的身体都有自主权,两性之间的性行为显然应该以双方自愿为基础。不仅婚外的性行为 应该如此,婚内性行为也应该如此。生活中,对这项道德要求违背主要有两种情况:一 是以威胁或利诱手段迫使对方“自愿”的性行为;二是夫妻之间在一方不情愿的情况下 发生性关系。这都会给对方身心造成一定甚至是严重的创伤。
其次,作用于他人身体的性行为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对于作用于性伴侣身 体的性行为的道德要求,而与作用于自己身体的性行为无关,因为爱情是男女两性之间 的事(本文不涉及同性恋问题)。但男女两性之间的所有性行为,包括各种爱抚行为和性 交等,都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因为两性性行为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不仅可以提 高性行为的质量,而且有利于保持和发展爱情。道德的性行为不仅是全身心的投入生理 反应,更应该是全身心投入的生命交流。在性行为之前,两个人的生命中必须有爱。没 有双方不断的灵与肉的交流,没有彼此的忠诚专一,爱情之树不可能常青。
再次,性伴侣关系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专偶性。这是由形成伴侣关系应该建立在 爱情的基础上这一点决定的。真正的爱情是不可能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也不可能“ 脚踏两只船”。对已婚人士来说,不仅性伴侣必须是自己的配偶,而且其他性生活方式 的伴侣也应该是自己的配偶。“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男女双方的交往必 须要求他们遵守相互间一定的道德义务。这不是法律上规定的,而是大家公认的道德规 范。离开了这种自愿遵守的道德义务,相互爱慕的感情也就不可能存在。”
传统的性道德认为性道德只有建立在以爱情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之上,性关系只有在 法律许可的婚姻关系中才是合乎道德。然而,性行为的合理性只存在于婚姻关系之中吗 ?当前的婚前性行为向传统的性道德发出了无声却有惊雷效应的反诘。几十年前,社会 舆论可以将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逼上绝路;而今孕后举行婚礼的,时有所见。这是社会 进步,还是社会倒退?目前,众说纷纭。不过,很多人认为双方相爱、双方的朋友关系 稳定、双方正准备结婚的情况下的婚前性行为,决不是大逆不道,它是一种正常的生理 和心理反应,是一种自然属性没有加以很好制止的必然结果。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简 单地说一切婚前性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更不能对所有的婚前性行为予以粗暴的评说和干 涉。
婚前性行为问题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近十年来,据国内外大范围 调查表明,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程度,在国外也并非全都允许,比例在60—70%之 间,国内虽有所松动,比例也仅达30.5%。让恋爱中的青年男女都在结婚之后发生性关 系,似乎社会已显得茫然无力。那么,面对现实,如何处理、对待这一现象呢?唯有教 育引导,提高认知水平和完善人格素质才属良策。教育引导就要着力做到家庭性道德、 学校性道德教育和社会性道德教育互相配合,共同影响学生的性道德品格,以增强大学 生婚前性道德的自我教育和认知能力。
本文的目的是与大学生共同探讨性道德的话题,希望青年大学生能够确立健康的爱情 观、性道德观,以更为广阔的视野思考人生,思考爱情,思考生活,更加积极主动自信 地面对自己今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