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失业的现状、治理途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达国家论文,启示论文,途径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进入九十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处于经济衰退和低速增长状态。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这些国家的劳动力市场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大为减弱,失业率逐年攀升。当失业率为4%—5%时,一般被看作是充分就业容许的正常比率,但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的失业率达到了两位数的高记录。因此各国政府对就业问题非常重视,下决心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促进就业作为政府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基本优先目标,以期达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之目的。
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认为西方工业化国家失业所以居高不下的三个主要的原因是:
——1973年以来经济增长低迷;
——针对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和工资膨胀的出现所作的工资调整力度不够;
——越来越多的长期失业者被排斥在劳工世界之外。
西方有关国家政府为实现促进就业目标,正在着手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从财政货币、税收、产业、社会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来促进生产和增加就业。
一、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经济政策
1.改革财政货币政策,促进就业。各国政府通过增拨财政预算,降低企业税费,提供优惠贷款等政策,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每年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费用用于劳动力市场项目的支出。
2.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税率,鼓励企业开辟新的劳动岗位。劳动力成本过高,企业除发放职工工资外,还要承担职工半数以上的养老金、疾病保险、失业保险等附加工资。要使工资附加成本降低,必须把福利支出中与保险无关的支出从工资附加成本中扣除,由政府专门拨款。减轻企业为普通工人提供再就业的税收,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使它们开拓更多的就业岗位。
3.改革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新兴工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科技政策促进就业,加速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扩大技术转让,从而为提供就业岗位创造条件。随着这些工业的发展,相关的服务业也得到发展,从而使部分失业人员能找到新的工作岗位。
4.通过地域开发,职业开发,增加就业机会。在大中城市就业不充分情况下,一些国家政府积极开发经济落后地区,从保持生态环境入手,增添新的职业领域。大多数西方国家正开发公共部门、公益部门吸收就业的潜能,在开发社区服务上下功夫。
5.扩大出口、吸引外资及劳务输出等国际贸易政策与促进本国就业联系起来。扩大出口、吸引外资,举办多国合资企业,以增加本国的就业岗位,在进口外国商品时防止对本国就业岗位的冲击,必须保持国际贸易政策同就业政策的协调关系。
6.建立协商机制,劳资政三方共同研究解决就业问题。各国政府都重视有效地发挥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作用,三方结构对促进就业而采取的联合行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1.挖掘企业潜力,鼓励企业扩大雇用。许多国家为刺激企业扩大雇用,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对雇用长期失业者的企业提供资助,或减免企业为其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取消禁止企业雇用非正规雇员的规定等。
2.开发经济落后地区,扩大就业面。芬兰政府增加对地方政府的拨款,对农村、偏远和人口稀少地区重点加强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工业、旅游业、绿色农业和服务业,扩大这些地区的就业。
3.开发失业劳动者个人潜能,鼓励其自我就业。美国劳工部从1995年开始援助自营就业制度,对那些想自营就业的失业者发放相应期间的生活保障津贴,有的还发放一笔自营启动金。欧洲多数国家通过制度保护、税收及资金借贷方面的优惠,鼓励失业人员自我就业,开办实体。
4.支持萎缩企业、产业重组转产,开拓其它生产性、经营性就业渠道。
5.分享就业机会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为解决失业问题而普遍采取的措施。
三、设立专门机构解决再就业问题
1.由劳工部负责监护的就业服务部门结构完善、人员配备充分,便于专业化管理。它的工作内容: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指导服务、职业培训等。如法国在1967年成立了“全国就业管理局”,是最大的职业介绍机构,属于公共服务部门。从1997年底,失业登记将全部改在“工商就业协会”登记,失业登记后可立即得到救济金,15天后可到就业管理局寻找工作,缩短了失业者进入就业市场寻找工作的时间。
2.对不利群体如青年、妇女、残疾人等提供就业服务。澳大利亚政府为失业达18个月者每人提供一份6—12个月的临时工作; 建立青年培训行动计划,以提高青年和长期失业者的就业能力;对不利群体求职者实行“个人立项管理”,向其开放劳动力市场所有援助项目等,为此澳政府于1993—97年四年间增拨30亿澳元,1995—96年度创造65万个安排性就业岗位。
四、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的优先措施
1.政府重视,为再就业培训制定法律,保障资金。德国政府在1969年7月颁布了新的《劳动促进法》,把职业教育放在首位。 美国早在十几年前就注重再就业培训,克林顿总统提出了《美国再就业法案》,使被解雇的工人得到他们所需的有效而高质量的培训。由州、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合作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管理。
2.培训机构与企业、劳工部门良好合作。许多国家对公共和私营培训机构一视同仁,只要有能力,培训业绩突出,都能得到国家的培训项目和政府的财政资助。培训机构与劳工部门的职业介绍所联系,了解劳动力市场信息和需求,确定企业对劳动力技能的要求及未来的趋势,进行有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
3.培训方式多种多样。各国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需要和对象确定培训方式,有讲课指导型、专题讨论会、班组培训等,还有全日制、夜间制、部分时间制、工读交替制及函授教育等。
4.注重实践,培养实用性人才。英国、美国、德国的职业教育机构都实行三部分教育体制:学生一段时间在校学习,一段时间去工厂实习及工读交替进行,这样使学生不仅有书本理论和实践知识,而且使学生获得一种工作经历。
5.为特殊群体制订专门培训计划。如美国各州劳工部门的培训项目有:暑期青年人就业和培训计划,青年、妇女、残疾人培训计划,退伍军人培训项目,老年人培训项目等。法国对刚踏入社会求职的青年和失业者进行带薪职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项专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五、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由消极救济变为积极促进就业
西方各国尤其欧盟国家因失业保险制度优厚,失业津贴和救济水平偏高,支付期较长,致使部分失业者不愿积极找工作,造成养懒汉现象。因此西方各国政府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严格领取条件、缩短救济时间、降低津贴金额,用压缩下来的失业保险经费建立具有促进再就业的各种津贴,从简单地保护失业者转为促进他们再就业。
六、对解决我国失业问题的启示
1.实施有利于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
政府增拨财政预算,降低企业税费,提供优惠贷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费用用于劳动力市场项目的支出,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吸引外国投资、减免税收、促进出口,改革产业结构,发展新兴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2.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内部消化富余人员,采取就业机会分享、分流外派、转岗培训及带薪停工等调整措施。鼓励失业、下岗人员自谋职业,在税收、资金借贷等多方面优惠,使他们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社区家庭服务等。发展对外劳务合作,鼓励向国外输出劳力,扩大就业机会。
3.开发经济落后地区,就业与扶贫结合起来。
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流动。因此政府实施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通过贷款和补贴等方式开发经济落后地区,使广大农村贫困家庭获得生产资料,实现生产性就业,增加农村就业人口,从而脱贫致富。鼓励大学毕业生去西部地区工作或务农。
4.支持处于破产、半停产企业转产,开拓其它生产性、经营性就业渠道。
发展电子、通讯、环保、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公共部门、公益部门的社会服务方面,尤其结合城市社区服务的需要增加就业岗位。发展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军工产业转民用工业、企业等。
5.建立全国性的就业服务体系,三级联网,有效地解决再就业问题。
由劳动部专门建立全国劳动力市场管理局,各省市地区(县)建立分支机构,负责管理劳动力市场,调研劳动力市场行情,提供就业信息,制定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管理和支配由各企业上交的失业保险基金,向就业计划提供资金,向中小企业提供就业贷款;协调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同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对失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协助失业人员寻找临时工作,或通过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协助他们在国外就业等。
6.重视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再就业能力。
实施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开办各种专业班如服务员、缝纫、手工业、汽车维修等。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而增减所设专业,采取课堂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失业人员掌握新技能,适应新工作的需要。对城乡初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的青年,必须进职业高中或职业培训学校参加1~3年的教育和职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职业证书资格后实现就业,这样提高了青年劳动者的素质能力,延缓了就业时间并减少就业压力。
7.给特殊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
充分发挥共青团委、全国妇联和残联的作用,各级政府提供经济支持,向贫困青年、妇女和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工作而解脱贫困。
8.改革社会保险制度,使失业保险金主要用于促进就业方面。
扩大社会保险如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的覆盖面,建立全社会一体化的法定基本保险制度及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对所有劳动者在筹资比例和给付标准上应一视同仁,建立国家、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发性项目,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方面,积极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对领取了“下岗待业证”的下岗职工,为他们提供职业咨询、指导、介绍和转岗培训等就业全市劳动力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提供信息,也为他们就业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