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的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对现代银行和现代银行体系的再思考
在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成功上市、中国工商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关键性步骤已经完成的背景下,关于银行改革的理论探讨逐步进入对改革所造成的制度与财务效应的争论,如外资战略投资者的参股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银行法人治理在特定的改革措施和步骤安排下是否出现质的变化、银行财务指标是否随改革而逐步好转。事实上,更为核心的问题是,在银行改革的进程中,什么才是真正的改革目标,即什么是真正的现代银行和现代银行体系,如何实现从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的转型。
在当前的理论分析上,传统银行与传统的产权制度相关,即国有或准国有制度导致了银行的预算软约束,而现代银行制度的建立基本上都是围绕这一根本问题展开讨论,如健全的法人治理和良好的内控体系,以及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无非是为了解决委托代理机制下的行为扭曲问题。但是,另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银行作为金融资源配置主体,其经营行为与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平衡发展直接相关,因此,真正的现代银行体系首先是一个与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供给体系;而真正的现代银行也应该是一种多元化发展的微观主体。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并不认为现代银行具有单一模式,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也存在英美模式、欧洲大陆模式和东亚模式等不同形式上的现代银行。具体到美国的银行发展史,也曾经出现过自由主义的单一银行制度和联邦主义有分支机构银行的争论。可见,“满足特定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需求”应该是现代银行的根本特征,而现代银行体系则是“满足不同层次金融服务需求”的银行的集合。
转型风险: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过渡中的宏观和结构冲击
银行转型作为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恰如Matthews所说,“任何党派的政治家都深信,制度转型是经济发展的源泉,因为正是合理的制度安排才引起了经济发展”。Olson和North的观点则略为缓和,认为一国的经济增长首先必须以制度因素来解释。但是,在具体的转型步骤中,我们往往很容易忽略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原始关系,转而注意某些与增长无关、甚至背道而驰的制度变化。存在三个突出的实例可以说明这一过程:一是1996年前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脱钩;二是自1998年开始的主要国有银行退出县以下农村地区;三是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持续至今的国有银行的减员、压缩网点以增效。一系列改革进程说明了一个事实:国有银行改革关注更多的是其作为“商业银行”而应该具有的盈利性,而不是作为“国有”银行应该具备的职能边界问题。由此,作为国有银行制度与国家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被忽略,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特性也因而被忽略。归纳从1998年以来的改革(我们把1998年作为一个关键性时间点,是因为当时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基本方向。在此后的八年间,从1998年的补充资本金,到1999年开始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剥离,以至2003年以来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事实上均立足于当时以解决国有银行的盈利能力问题为出发点的思路),我们的所有努力只是在造就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尽管在理论上,极少数学者关注到国有银行存在的必要性,但基本上站在政府在微观经济交易中的市场角色的角度加以考虑,即政府的存在意义决定了国有银行的存在性;另一些学者则单纯站在国家金融安全的层次上讨论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的重要性,即民族国家的存在性决定了国有银行的存在性。上述观点没有证明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当前以及今后若干年,从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国有”银行是否依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单纯以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一般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为出发点的国有银行是否符合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需要。这就涉及到一个长期被忽视的从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转型的方法论问题:我们所关注的改革初始条件是银行自身的财务状况还是整体经济——金融运行背景。
毫无疑问,在理论上,即使制度转型的方向既定,初始条件会影响改革的路径以及阶段性结果。比如,当信用问题困扰我国银行业的同时,在同属转型经济国家的俄罗斯,大约70-80%的私营企业利用黑社会组织强迫客户清偿债务,这一制度后果与转型初期契约执行机制的缺失直接相关。在我国的国有银行体系中,改革的初始条件特征集中于两点:第一,中国经济增长的投资拉动性质没有根本变化,且在今后一段时间不会发生根本变化第二,银行融资依然是社会融资的主渠道,且国有银行是银行体系的主流。于是,国有银行改革在客观上具备宏观和结构性质。
(一)传统银行在转型过程中的宏观经济后果
中国的经济增长需要金融支持是一个客观事实。正是对这一问题认识的矛盾性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的进退维谷。一方面,在一个信用制度相对脆弱的经济体内部,“金融支持”很容易演化为道德风险下的零和博弈,最终导致市场萎缩。比如,各地的个案都证明,经济增长的瓶颈之一在于融资渠道不畅,而融资渠道的制度瓶颈在于信用薄弱。地方当局和企业很容易以金融支持不力为旗号要求单方面的金融输血。因此,在一个商业性的金融交易社会中,金融支持似乎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概念一一金融交易之所以发生,必须满足借贷双方均能实现价值增值的预期,因而不存在谁支持谁的问题。那么,面对中国的信用状况,银行退出信贷市场似乎是理性抉择。另一方面,假设金融支持是一个错误的概念,银行首先应该从自身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出发配置金融资源,那么,中国的经济增长将必然面临资金约束问题。
当前的银行信贷周期从经验上证明了我们的担忧。值得回忆并深刻反思的一个问题是,当我们在2006年初对2005年全年金融机构贷款增长2.5万亿元,年度少增563亿元而担心通货紧缩的可能性时,在2006年一季度,情况发生了戏剧性变化:银行体系信贷投放1.26万亿元,超过全年信贷指导性计划2.5万亿元的一半。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在2005年,各方关注的金融机构持续扩大的存差问题似乎在2006年迅速演变为对信贷投放过热的担忧。当然,立足于投资、消费、进出口等传统的宏观面探讨固然是基本的分析框架,但银行体制转型对信贷周期乃至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似乎是更为核心的因素,可以断言,影响全国金融机构信贷周期的关键变量是国有银行改革。
第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依然是中国银行业的主体,国有银行的行为变化直接影响信贷周期变化。随着外资参股,国有独资逐步向国有控股转化。在这一进程中,我们发现,国有银行的主体地位依然得以保持,但是资产和负债总份额呈小幅度下降的趋势。在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年度变化中,国有银行总的占比依然超过50%,但在一年中呈逐步下降态势,其占比从一季度的近54%下降到年末的52.5%;而在2003年末,也就是国有银行本轮股份制改造的起始时点,国有银行的总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的55%。与此同时,伴随国有银行的资产占比收缩,主要股份制银行的资产快速扩张,其资产增长幅度在年底达到23.7%,占比提高了近1个百分点,比2003年底的13.9%则提高了1.6个百分点。一种解释固然是股份制银行的竞争迫使国有银行资产占比下降,但是,如果我们着重比较2005年各类机构在信贷市场的操作可以发现,国有银行采取的是主动收缩策略。根据人民银行统计,2005年国有银行贷款增加7621亿元,同比少增2601亿元;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增加贷款5965亿元,同比多增1275亿元,不仅与国有银行走势相反,也远远高于农村金融机构(多增817亿元)和政策性银行(667亿元)。国有银行的资产(主要是信贷)增幅的收缩主要来自改革因素。
第二,存款持续累积与信贷扩张“拐点”的出现。2006年肇始的新一轮信贷扩张的表层原因依然在于国有银行的行为发生了变化,其信贷增加额从2005年的同比少增2601亿元转为同比多增2752亿元,由此形成了国有银行在一季度的信贷投放已经达到6005亿元,接近2005年全年的80%,且超过其他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总和。
一方面,国有银行改革中造成的巨大存差是本轮信贷扩张的主要压力,毕竟吸收了大量存款是需要支付成本的,这就要求贷款相对应,于是出现被动式信贷投放。此外,当国有银行转型方向确定后,其必然从追求安全性向提高盈利水平的方向转型,在银行盈利模式依然主要依赖存贷利差收入的前提下,贷款投放的迅猛上升是一种必然。因此,我们的结论与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房地产泡沫等一般宏观经济分析结论不同,而是从银行转型寻求信贷乃至宏观经济周期的微观和结构解释。另一方面,存款人的行为也决定了银行信贷扩张。2005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8.7万亿元,同比增长19%,比年初增加4.4万亿元,同比多增1.1万亿元。其中的主体依然为国有银行所吸收,在2006年的信贷扩张就是顺理成章的选择。
第三,国有银行的“审慎”行为并未发生根本变化。或许从最近的信贷扩张可以推论,国有银行的审慎性并未真正提高,但我们的观点并非如此。让我们再转到货币市场,期间的现象更为特殊。在2004至2005年的经济过热时期,货币市场利率长期保持低位运行是一个宏观经济学上不可理解的现象——本应出现投资旺盛而资金偏紧的局面,或者在经济过热背景下央行抽紧银根而加剧货币市场资金稀缺,两者均意味着市场利率将呈现上升态势,根据这一经典货币经济学理论,不少商业银行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推出跃跃欲试,其结果却是出乎意料的利率走低。在最近的两年间,无论在债券回购市场,还是在同业拆借市场,国有商业银行是唯一的资金融出机构,且其在债券市场的融出资金量在一年间几乎翻了一番,达到8.8万亿元,与7621亿元的贷款增量相比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当我们把信贷市场的情况与货币市场综合起来看,可以发现的事实是,国有银行把负债资金的主体投入了债券和拆借市场。在这无疑意味着国有银行把安全性、流动性置于效益性之上,在短期内呈现出“狭义银行(narrow banking,与邮政储蓄类似,只吸收存款购买国债,不持有贷款资产)”的局面。那么,2006年一季度的信贷投放剧增是否导致国有银行大量抽回货币市场流动性?事实并非如此——国有银行仍然是最大的资金融出行,在回购市场上净融出2.52万亿元,比2005年一季度还多1.16万亿元,在拆借市场上也净融出602亿元。
综上,银行转型的影响渗透了信贷市场和货币市场,宏观分析有必要建立在微观和结构的基础上。上述现象的产生所体现的正是一个深刻的结构性矛盾:国有银行在改革方略与自身社会职能发生冲突时的无奈。如果依然作为金融支持的主体,那么自主经营权就不可能真实存在;如果放弃金融支持,则其“自主经营”必然导致国家经济的大起大落。
(二)银行转型的结构性冲击
问题还不仅在此。如果中国银行业按照单一的方式向西方银行业转变,其短期冲击的后果是导致中国经济增长面临严重的结构失衡。
一方面,以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为先导,按照国际通行的监管准则和财务标准实现重组是银行改革的基本操作目标,首当其冲需要收缩的是信贷。收缩信贷的原因有二:一是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根据RAROC标准,必须压缩风险资产总量和比重,而信贷(特别是企业贷款)无疑是银行的高风险资产。二是为压缩不良资产。尽管银行改革以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为主,逐步实现体制的创新和技术的引进,但银行整体质量的改观并非一日之功,在所有者约束下,实行更为审慎的信贷政策是各家国有银行几乎一致采取的对策,其直接表现是信贷管理权的持续上收,贷前和贷后管理力度加强。
另一方面,至少在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改革方略上,“市场化”或“商业化”已经成为既定方向。作为传统银行体制的遗产,国有银行分支机构设置带有严格的行政区划色彩,但裁员、撤机构无疑意味着其基层网点直接承担改革成本,容易导致机构自身的不稳定。因此,各行普遍采取的策略是一手压缩机构人员,一手实行基层机构的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由此导致其信贷资金配置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局面。
由此导致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理由相信,今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必须立足于两个基本结构性问题的解决,即东中西部增长结构的协调性和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的协调性。但是,国有银行压缩县以下农村地区网点,或者即使在欠发达地区不压缩网点但压缩资产业务,将直接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进一步失衡,并间接导致经济增长格局的进一步失衡。
面对国有银行改革所造成的总量和结构问题,我们必须回复到改革的初始条件中给予技术性判断。首先,如果四家国有银行无一例外地按照股份制方向进行改革,则上述宏观和结构问题必然会持续困扰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赋予不同的定义和职能。换言之,如果一家银行是商业银行,则其必然具有股份制的所有制格局,且必须具有真正的自主经营权,必然不具备“金融支持”职能;但是,如果一家银行是国有银行,则金融支持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职能是第一位的,换言之,它必然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且至少在短期,它具有亏损的“权利”。当前的矛盾在于,我们一方面需要国有银行继续履行金融支持职能,这就在事实上排除了自主经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求其像一家纯粹的商业银行那样盈利,这将导致极高的道德风险,最终必然出现各方均不承担责任的亏损。其次,一种观点认为,对金融支持类业务采取招标制度可以改变商业性与国有制之间的矛盾(比如,对助学贷款、支农和扶贫类贷款采取招标制度,是一种以商业化形式代替行政式金融支持的手段。但是,经济学直觉告诉我们,招标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投标者的充分竞争。从现有的银行物理网点分布看,上述业务显然只能在极少数银行间竞标,其效率值得怀疑),但是,一个直观的认识是,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其所有者在已经以资本金投资实现初次“付费”的前提下,是否必须对某些本来应该由其所持股的机构履行的职能再度“付费”?或者说,国家持股银行的初始目的到底是什么?基于以上两点,我们认为,国有银行改革中第一性的理论问题在于国有制与商业性之间的矛盾,以往的实践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核心在于忽视两者之间的不相容性,银行在双轨之间的寻租导致国家为此付出了高额成本。因此,国有银行的存在依据仅仅在于经济发展中的总量和结构性义务,是中央政府调控金融资源的工具;一旦国有银行进入股份制改造进程,则其必须且只能按照商业化模式运行(事实上,并非四家国有银行面临这一基本矛盾,中国的若干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几乎全部农村信用社均面临这一基本矛盾,其性质是“地方国有”银行,商业性与国有性质间的冲突同样造成了较高的道德风险。此类实例不胜枚举)。
现代银行的两种所有制:股份制与国有独资
上述分析已经证明,单一的转型方向会造成宏观和结构冲击,特别是结构性冲击,其直观含义是,某些金融需求并未得到满足,而另外一些行业和地区却面临金融资源过度配置的状态,这就导致了一个悖论:在向所谓的“现代银行”发展的过程中,金融服务效率却不一定因此而真正提高。于是,我们只能回到所有制层次上进行分析。
(一)银行所有制改革的试点与推广价值
当前,一个存在矛盾但被忽略的认识是,一方面,我们把先期进行改革的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改革作为向现代银行制度迈进的初步试点,中国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改革则基本沿用试点的经验,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已经成为改革的基本方向。另一方面,改革设计者从现实出发,强调改革的一行一策性。这里的矛盾在于,改革试点的后续步骤必然是推广,而一种模式的推广则必然仅仅在改革方略上作微调而不是真正改弦更张式的一行一策。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改革试点的推广价值高低是有前提的,其要求是试点对象与推广主体之间在性质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在理论上,人们很容易把四家国有银行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判断,但实际上各家银行间存在本质差别。而这种差别很容易陷入“试点成功—推广失败”的转型陷阱。因此,真正有效的改革只能立足对各家银行的比较优势与分工的基础上,实行量体裁衣式的方案设计。
(二)不同银行的比较优势与分工
银行间的差别首先应从其信贷格局上加以判断。撇开一般的总量分析,我们以银行业高度发达的广东省四家国有银行在广东民营经济中的信贷投入为例进行简单的个案比较。结果证明,国有银行的所有制与借款人所有制格局的关联度较低,而银行的禀赋优势决定了银行的分工。
从图1可以看出,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广东的民营经济中的信贷余额显著高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其内在原因是,农业银行立足县域金融,而县域经济增长的主力是民营经济;建设银行试图在珠三角的城市化进程中分享经济增长的增量优势,而民营经济同样具有较大优势。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则注重大客户营销,其城市传统客户优势较为明显,因而对民营经济投入相对较低。上述差别的存在说明了一个基本事实,借贷双方的所有制格局并不一定具有高度的同一性,银行真正的比较优势差别还是在于网点和人员分布上。
根据我们对国有银行的跟踪研究,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是国有银行改革的趋同性导致比较优势的消失和金融服务真空的出现。以县域及农村地区为例,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需求的持续上升,农业信贷需求必然呈现结构性变化,农村信用社因其资本金和存款规模的有限性,导致跨区域、跨流程和跨产品线信贷支持能力严重不足,但农业银行存在按照股份制银行商业化经营方向实行城市化、追逐工业性大项目的资金配置倾向;其直接后果是:第一,放弃自身比较优势,陷入盲目竞争状态;第二,其网点设置导致农村资金通过国有银行渠道上抽到城市和非农产业领域。
(三)股份制还是国有独资
基于四家国有银行的比较优势,一个令人担忧的发展前景是,基于试点——推广的转型逻辑,各家银行无一例外地采取国有控股下的股份制格局。
第一,对于已经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实现境外上市的银行而言,已经不存在保留国有控股的必要。这是因为,从机构自身而言,其比较优势在于商业化经营,国有控股貌似可以使国家更多地保有金融资源,但股份化的事实将导致国家仅仅拥有投资收益权,而不是金融资源配置权。而问题在于,国家持有金融机构股权的基本目的是平衡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此实现经济增长。在尽快建立存款保险机制的前提下,国有股权应逐步向金融控股公司或资本市场分散。就银行业市场而言,国有控股银行之间的竞争缺乏实际意义,甚至导致负面影响,比如,由于存在国有控股,不同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法理上完全可以互换,因而市场竞争并不存在于法人之间,而仅仅存在于低级别的分支机构之间。就投资者和经营者而言,依托市场以盈利和背靠国家股东以获得安全性的道德风险依然存在,这就导致对国有银行的持股或许成为市场经济中唯一的“无风险投资”,因此,国有银行股价市净率偏高并非机构价值的体现,而是中国主权价值的体现。
第二,对于真正体现国家金融职能的银行,有必要保留国有独资,且未必需要实现跨国经营,但必须在国内具有充分的网络优势。或许有观点认为,这一方案意味着不改革甚至是体制上的倒退,而实质并非如此。从市场经济的本质看,国家资本应该从竞争性、盈利性机构撤出;而具有政策性或暂时不具备经济效益的职能则必须由政府完成,即政府天然具有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在现实世界中,国家债券融资与国有独资银行筹资的本质具有一致性,均具备主权债特性,那么,今后的国有独资银行就是在贷款上体现政府投资职能,但可以吸收存款的公共法人。当然,另一种可能的批评是,在日本实施对邮政储蓄(公共法人)改革的时期,我国建立这样的法人似乎与市场化改革背道而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国的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则此类法人可以取消,但在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经济发展的特定时期,经济的平衡增长需要特定的金融形式与之相对应。
现代银行的利益的独立性与从属性
我们一提到传统银行,就会想到预算软约束与缺乏经营自主权问题,的确,至今我们无法准确衡量中国的国有银行以及大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往的损失哪些来自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哪些来自其为自身盈利而进行的不必要冒险行为。但是无论在理论意义上,还是基于现实依据,我们在一方面都承认在历史上的确存在国有银行低绩效问题,但在另一方面否认因道德风险(过度冒险)所导致的低绩效状态与国有银行制度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一)道德风险是中国传统银行制度下所有银行普遍面临的情形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06年一季度,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068.4亿元,其中四家国有银行以10588.2亿元占绝对多数。然而,真正熟知中国银行业历史的学者都应该了解一个基本事实,当国有银行处于不良贷款积累时期,没有证据证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显著的绩效优势。当前,至少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更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同样面临重组,其原因同样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通货膨胀期间因外部行政干预和内部道德风险导致的低绩效。仅仅由于股份制银行因总资产规模较小而不良资产总规模亦较低,且便于通过外部筹资等手段在更短的时间内自主化解不良资产,从而给人们一个错觉是,道德风险与所有制存在某种必然联系。因此,作为对第一个诘责的回答,国有银行的绩效的确普遍偏低,但绩效与所有制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二)银行机构的内部人控制是所有银行的普遍问题
在理论上,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必然存在机构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的不一致性问题,同样并非仅仅国有银行如此。从直观意义上看,似乎股份制银行以及西方商业银行的代理人能更好地体现委托人的利益,但不能忽视的是,这种一致性的保持是需要付出巨额经济成本的。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普遍较高的货币收入是一种最基本的激励手段,通俗地说,是赎买代理人行为与委托人利益保持一致的代价。因此可以断言,试图保持国有银行行为与国家利益保持一致的手段同样十分简单,在保持内部人较高货币收入的前提下,辅之以比较严格的审计评估和惩戒手段,国有银行至少在增量行为上出现改观的概率较高。
(三)现阶段银行利益的从属性:中央还是地方
仅仅就国有独资银行看,机构的利益应该从属于中央政府,然而,地方政府基于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往往具有干预或控制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尽管经过多年的改革,地方政府的直接干预行为基本不复存在,但只要经济增长率仍然是衡量地方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仍然是投资,则各种形式的干预仍将持续存在。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我们论证了国有银行行为与全国和地方经济发展应具有高度相关性,但体现这种相关性的信贷决策必须在中央金融政策导向下进行,即国有银行利益应严格从属于中央政府。
当前,已经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前国有银行的行为目标已经向股东利益靠拢,因而在法理意义上必然不能单一遵循中央政府的经济金融政策,而体现为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和国有股权的利益合力。此时,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包袱沉重的大型国有独资银行应该实行按省拆分,其出发点与2003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无差异——既然地方政府具有控制金融机构的偏好,不如通过划归地方以实现责任和收益的对称性。但是,金融资源配置权的下放很可能加剧而不是缩小责任和收益的不对称。首先,对于发达地区而言,金融资源较为丰富,国有银行绩效亦普遍较高,本不是迫切需要改革的地域;同时,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其依然可以理性地预期到,接手具有比较沉重的历史包袱的金融机构并非自身财力所能负担,金融机构在出现流动性危机并导致风险在银行体系内传染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同样不会坐视。因此,国有银行的利益从属于中央政府是具有最优性的政策安排。其最优性在于两点:一是从银行负债看,其动员的金融资源(存款)最终来自各地方,而中央财政仅仅给予资本金投入,按照8%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杠杆效应十分明显;二是从银行资产看,其金融资源投放可以直接体现中央政府的产业和地区政策。
显然,如果我们把国有独资银行与国债融资、税收融资比较,“李嘉图等价”并不存在,后两者都可能造成效率扭曲,但银行存贷则属于单纯的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如果我们设定中央政府的融资模式先后顺序,国有独资银行应该居于首位。
传统银行分支机构和人力资源价值应在转型中慎重保留
自1998年起,各家银行普遍进行机构网点与人员裁撤,并且以高学历人员补充作为人力资源升级的基本手段。这体现了一种横截面式的改革方法论——从跨地区分支机构看,国有银行的某些分支机构因处于经济发达地区而或多或少地具有盈利空间,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则情况正好相反,因此,改革的直接技术手段是逐步削减在不盈利地区的机构网点和人员分布,以追求盈利。但是,信贷关系的本质是一种长期契约关系,无论银行还是企业,借贷关系的转换都不是无成本的(Allen和Gale2000),如果从时间序列角度观察,信贷投入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因此,如果一个地区可以因信贷投入而出现具有“剩余”的增长,那么金融机构不是从欠发达地区撤出,而是通过持续投入以推动经济增长,并以此推动银行分享经济增长的剩余。与本文第一部分关于“金融支持”的观点相呼应,我们可以发现,从时间序列方法论观察,从一个中长期观点看,金融支持对银行自身同样具有好处。
(一)横截面方法论与结构性问题
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国有银行改革基本参照商业化思路进行,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成为银行业机构追求的经营目标。我们发现,一些为人忽视的宏观货币金融现象与银行改革直接相关。
一是整体的高存差和区域性贷存比的失衡。2005年,全国整体银行业体系出现了较高的存差,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大部分省份,新增贷存比明显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一个省域内部的县域之间,贷存比也存在较大差异。考虑到中国银行体系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这显然不能以银行盈利模式转变加以解释。事实是,横截面式的改革方法论推动了金融资源的“极化”配置:既然某些地区经济增长水平较低,则金融资源自然倾向于投入到发达地区。而且,这看起来是符合银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发展方向的。
二是不良资产、盈利的区域分布。如果我们做一个有趣的分析,把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盈利的省际分布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作横截面对比,其曲线是高度吻合的。换句话说,股份制商业银行看起来似乎更有效率,其主要因素是在大量的低增长地区并不具备经营网点。由此,国有银行改革的“直觉”是撤销在不盈利地区的机构与人员,实现“股份制银行化”。问题在于,如果我们进行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事实并不如此简单。假定我们仅仅把经济发达地区的银行机构进行对比,其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在长三角的江浙两省,盈利总水平和人均效率最高的往往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非股份制银行或外资银行。这固然进一步加剧了金融资源的两极化,但很少有人追究其原因,这是因为,人们习惯于认为股份制银行在“制度”上优于国有银行。
三是机构撤销缓慢但资产业务分布失衡。再看国有银行自身,由于机构和人员的撤销将造成较大的内部矛盾,甚至矛盾会在某种状态下演化为不稳定,于是,各家机构普遍采取的并不是急于撤销机构,而是在区域上收缩资产业务,即大量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银行网点演变为只存不贷的准邮储机构,资金通过内部转移定价系统交给发达地区使用。资产业务分布的失衡加剧了区域经济增长的不平衡,而货币政策的总量性质导致结构调整缺乏必要手段。
(二)时间序列方法论与改革的空间
毫无疑问,横截面式的改革方法论在微观上导致了信贷资源配置的失衡,在宏观上造成了货币调控很难具有全局性的针对性。于是,我们需要从时间序列上观察银行改革。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是,为什么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一些省份,国有银行从市场占有率到盈利能力上都名列前茅。这恰恰只有时间序列上的判断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首先,银行信贷关系是一种长期合约,信贷基于信息,而信息的积累是一个长期时间序列。由此,我们不能把当前的横截面条件当作一成不变的既定因素,而应该视之为可变的条件。从江浙两省看,国有银行之所以在目前看起来具有广阔的盈利空间和较轻的历史包袱,其原因在于国有银行在上述两地近30年的经济发展长周期中起到了直接推动作用,在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最终建立了比较稳固的长期客户关系,因而得以分享其经济增长的剩余。这种先发优势是其他银行类机构所无法比拟的。于是,这就给我们一种启示,国有银行是否应该从欠发达地区撤出分支机构或削减资产业务?有理由认为,撤出的即期收益固然是金融资源向发达地区集中所带来的好处,但长期损失或许是丧失了与经济增长共享剩余的机会。
其次,在时间序列上,银行改革从来不能孤立于经济的总体转型而存在。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其分支机构的多寡意味着金融对经济的影响程度高低。毫无疑问,金融资源依然是当前经济发展最稀缺的资源,考虑到目前各地方政府依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主导地位,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资产业务将成为中央的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与地方经济增长需要之间的博弈工具。恰恰因为这一点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资产业务非但不能萎缩,反而应该在扩张中实现均衡化,由此才能真正同时实现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均衡发展战略意图。
银行改革需要时间,这不仅仅指我们在向前看的改革过程中需要时间,也指我们有必要科学总结以往多年改革的成败得失。而恰恰是后者,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耐心和技术,作细节性而不是大而化之的判断。
(三)银行的人力资源优势何在?
伴随着网点和资产业务布局向发达地区的集中,银行人力资源布局也向高学历人员倾斜。问题在于,什么样的人才是银行所真正需要的?现实银行借贷关系的建立和维持取决于两个阶段:一是借贷关系建立过程中的初次谈判,二是借贷关系维护中的再谈判。在理论上,Stiglitz和Weiss(1983)已经证明,基于借贷关系的长期性质,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惩戒约束是十分重要的;Dewatripomt和Maskin(1995)进一步证明,银行的再谈判能力在约束借款人道德风险上具有较强影响。那么,无论是初次谈判还是再谈判,信息观察和处理能力因其直接影响对借款人的惩戒力度而应该是衡量银行人力资源质量的重要指标。现代银行业的信息处理可以基于信息系统所进行的内部评级完成,也可以通过经验和敏感性完成。前者需要至少一定时间段的数据积累,后者则依赖于银行经理人员对借款人情况的充分了解,这依赖于多年与客户交往形成的经验。在国有银行的基层网点,大量一线人员或许学历不高,但他们的经验导致其能够对借款人的异常信息做出前瞻性判断并据此采取行动。
当然,大量的事实也证明,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的较大比重也集中在一线,这似乎可以反证一线人员素质低下。然而,我们发现,不少不良贷款的形成并非源于银行再谈判能力的不足,而在于银行的人力资源被借款人收买而采取某种共谋欺诈贷款人的行为。因此,银行的现有人力资源往往不是包袱而是财富,前提是存在正确的激励。
作为总结,本文所论及的传统银行与现代银行的概念依然是制度层面上的讨论。的确,产品创新、财务指标、资产质量、人员素质和抗风险能力都是衡量现代银行与传统银行差别的定量手段;但是,我们不认为上述问题是中国的传统银行和银行体系向现代银行制度转型的核心问题。这是因为,我们发现,即使是中国最具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商业银行依然基本处于模仿国外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上,这与中国经济发展和差别化的金融结构并不相吻合。我们的担心是,如果中国的“现代银行”均集中在城市和高端客户层次上,那么中国银行业将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将导致自身生存空间的日益收窄。因此,本文的基本结论有两条:第一,只有推动金融资源多样化配置,促进国家经济增长,管理增长中的风险,并分享经济增长剩余的银行才是真正的现代银行。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是特殊的,中国的现代银行体系也应该是独树一帜的。第二,现代银行制度的确立是多模式、多渠道的,在这一渐进过程中,我们要考虑的是尽可能实现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的低成本平稳对接,这是决定中国银行业能否顺利实现转型的一个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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