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培养_儒家论文

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培养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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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8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6161(2001)02-0005-04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对人格的塑造始终是思想家、教育家最关注的问题。有关人格塑造的理论及实践既带有时代的烙印,同时又积淀着中华人文精神的核心与精髓。今天,当中华民族迈进新世纪,综罗百代、继往开来的时候,我们有责任汲取传统文化中人格塑造理论与实践的精华,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加以传递、弘扬,对青少年进行健全人格的培育和塑造,形成新时期中华民族人格培育的精神及理念。

以儒家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在人格的培育中,对主体的教育和养育是从哪些方面着手的呢?

一、仁爱意识的培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爱意识的培育是人格养育的核心。孔子认为人是“仁”的存在本体,而仁者必须有爱人的意识和情怀。为此,孔子提出了“忠恕”之道。“忠”即诚心诚意地对待人,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在根本的意义上,将人作为目的,尽应尽的道德义务。恕即宽恕、包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不愿人之加诸我也,我亦不加诸人”,平等待人,自然本真。在教育实践中,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教育的理论及实现方法,将为学与做人统一于知与行、理与事的合一之中,从胎教、小学教育、大学教育中落实开来,层层递进,培育人的道德意识及仁爱品质。南宋教育家朱熹认为:道德教育应从胎儿在母腹中开始,及儿童懂事时,要选择“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的家庭教师或父母兄长,教之以说话对答、整束衣冠、洒扫清洁等简单的礼节和文明行为举止。及八岁至十五岁而入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1]小学之教,重在让学生懂得事亲、敬长。及十五岁而入大学,“大人之学,穷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是也。”其中最主要的是要由事入理,让学子领悟忠、信、孝、悌等道德规范,以达于“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所谓由事入理,就是,“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朱熹认为,“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要求学生将“笃行之事”同穷理、修身、处事、接物结合起来,将学、问、思辨、落实到行上。

儒家仁爱意识及知行教育的进一步延伸就是仁民爱众。“泛爱众,而亲仁”。[2]由爱民而利民、富民,直到追求“大同”世界的实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同时,仁爱意识的实践不仅及于人类世界,而且推之于整个自然界。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3]张载在《西铭·正蒙》中所讲:“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及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民胞物与”的教育使主体的胸禁博大,关爱恒久,将“小我”同群体、宇宙万物融为一体,实现人己合一,人群合一,人与万物合一。其中,人格的崇高是在逐渐地实践与养育之中完成的。在仁爱意识的推动下,中国人民培育起了人类共生主义的道德理想,培养起仁爱主义、和平主义、群体主义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德理想及信念,将个人的道德完善同群体的道德相统一,凝聚起民族的精神与民族的信念。

二、谦恭与礼让品格的培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注重培养人的谦恭与礼让的品格。“谦”在于谦下、虚己。在这方面,道家以其哲理性的阐述给人们谦虚的品质注入了理性的色彩。老子言:“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4]谦下就能成大,就能生长出无限发展的生机与活力。而虚己的意义在于不自满。一个人的自满同高高在上一样,都预示着向衰落、失败的方向滑落。满而溢,溢而损。只有虚怀若谷,才能蕴育出无穷无尽的生命本有,才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拥护而行道德于天下。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的谦下与恭敬是密切相联的。他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恭敬的意义在于培养起忠心,一心一意,实实在在,行当行之道。孔子在谈到儿女对父母的态度时,极力强调要对父母孝敬,“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恭敬表明人对他人人格的尊敬,这是个人行道德,建立自己人格,并能得到他人及社会认同的重要方面。《周易》云:“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所谓“直内”,就是使内心正直。北宋哲学家二程认为:“涵养须用敬。”“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5]敬是主一,是不敢欺,不敢慢,是“慎独”,由此才能走向道德的自觉。

如果说恭敬能使人自觉地要求自己,使内心保持一种自省、自警的话,那么,与“礼”相联的“文质彬彬”,则能使人外在显现的人格特征合于社会群体的规范与要求。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如何使人将内在的“质”同外在的“文”结合起来,中国传统文化要求人的行为应合于规范社会群体的准则——“礼”。在中国古代,“礼”的内容繁冗复杂,既有作为为社会等级制度服务而出现的“礼”,又有作为道德准则而出现的“礼”。因此,中国人在其中所受的规范和制约就具有多重性。在人格塑造上,从积极的方面说,人的行为合于社会群体的“当然”准则,在举止行为上能约束自己,具有彬彬有礼、外在美与内在美合一的性质;同时,在为人处事、待人接物上能以礼待人,含有将人当人看,尊重人的意义。孔子在谈到仁与礼的关系时说:“人而不仁,如礼何?”“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因此,人的内在的道德品质如同“绘事”(白色底子),而外在的“礼”的规范就是“后素”(画花),这两方面的相互结合,才能实现人的道德理性自觉与道德行为自觉的合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的遵从礼,实践礼,最根本就是学会将个体融入到群体之中,融入到同他人的现实联系之中,做一个群体道德生活的自觉者和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的实践者。孔子要求弟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在实践中,他给人们树立了谦恭而有礼的典范,他的弟子言及他每到一个国家就能听到有关的政事时说:“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温和、善良、严肃、节俭、谦逊,既是人行礼之本,又是人立足社会之本,还是人成就人格的重要方面。

三、中庸风格的倡导。在人格的塑造中,中国传统文化极为重视对人的行为进行合于道德的教育和影响。儒家认为,合于道德的行为就是“中庸”的行为。孔子对“中庸”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中庸”又为“中道”、“中行”,即人的行为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如“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中庸的反面是“过”或“不及”。孔子讲:“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在儒家看来,中庸之道是君子的必行之道。那么,如何才能行中庸之道呢?

首先,要做到“诚”。不自欺,不欺人,真实做人,诚意处事。落实到行为上,就应该“择善而固执之”。从“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做起,“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诚的实质是人能自觉地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周敦颐曾言:“君子乾乾不息于诚,然必惩忿窒欲,迁善改过而后至”。同时,“诚”与“信”又密切相联。所谓“信”就是讲信用,“言而有信”。孔子说:“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应该做到与人谋而忠,与朋友交而信。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那自然是一个没有人格的人。

其次,要反对“乡愿”。所谓“乡愿”,就是不讲是非,一味迎合于人的好好先生。孔子极力反对这种人,认为这种人不仅没有人格,而且是“德之贼也”。中庸之道是“和”而不是“同”,是“叩其两端而竭焉”,而不是调和折衷。人能够自觉地省察克制自己的行为,不过不及,表明人在行为上的自律与自觉。而人的行为的自觉与高尚是人格自觉与高尚的核心。

四、正义、气节和献身精神的培育。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对人的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培育。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在儒家看来,只有具备了过人的心理素质和坚强不屈的意志品质,才能担起责任,行道义于天下。为此,人首先应该立志。孟子言:“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一个人有志才会有人格,无志就不会有健全的人格。清初理学家陆世仪指出:“人不可无志,无志即无耻,无耻则放僻邪侈,无所不为。古今来大奸大恶,极卑极贱之辈,皆无志人为之”。那么,人应该以什么为基准而立志呢?要以“正义”为标准而立定志向。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义”。所谓“义”,就是宜,应当,指人的思想行为合于当行之正义事宜。孔子指出:“君子义以为上”。人应该以当行之事而行之,坚持以社会、民众的利益为利益,不敬且,不懦弱,不伪善,不扭曲自己的人格。“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具体到个人的行为上,孔子要求在义与利这一人生至为重要的问题上,应该重大义,重公利,而不是重私利。“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在原则问题上,应该做到:“当仁,不让于师”。儒家认为“勇敢”是仁者必备的素质之一,而“见义不为,无勇也。”如果要在生命与正义之间作出抉择,人应该选择正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孙中山在《求学与救国》一文中强调:人应该追求的是“以救国救种为志”,“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对人的正义品格的塑造和献身精神的培养,是培育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与“经世济民”的胸怀,它使人将个人的利益同社会群体的利益相统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铸造起了中华民族的人格精神及人格信念。

如何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格塑造理论与实践的精华,培育新时期能够肩负起振兴中华民族历史重任的社会主义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当今我国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课题。在培育当代青少年的健全人格方面,我们认为必须坚持做到四个统一,即:

一、坚持个性人格与社会责任感的培育相统一。现代社会应是个性人格充分发展的时期,它导向人的自主性、主体性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当代青少年的人格塑造中,个性人格的培育应是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性人格的培育,因为其不合于封建等级制及君父权威,并不被倡导,更不被推崇,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人格塑造上的一个重大缺陷。在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新时期,我们的教育应该尊重人,健全并发挥人的个性人格,在人格教育中应以健全的性格培育为基础。康德曾认为:人的德性的形成只有在性格的准备下才能形成,任何政治的、文化的思想,只有融到人的性格之中才能成为个体的内在品质。在性格培育中,我们应该在培育青少年主体性的同时,加大对他们社会责任感的培育,以使他们的性格更健全、更完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主张教育在于“变化气质”,其核心在于使个体在发展的历程中,将群体的利益、群体的意志、群体的责任和群体的理想目标融入己身己心,化为个人成长的动力,在为群体的理想而奋斗中,追求超越自我的理想人格的实现。不论是小学的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之道,还是大学的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都在注重改变学子的素质,使他们能将责任意识自觉地融入到自己的性格之中,将外在的要求变成自己内在的需求,将外在的导引变成自己内在的追求,将理念变成自己的实践,成就高尚的人格。黑格尔认为:“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说他是有德的,只有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求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6]在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养成上,在个体性格的培育中,对青少年进行系统渐进的社会责任感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将为国为民的德行命令变成他们性格中的固定要求,使他们胸怀天下,能够担负起振兴中华的重任。

二、坚持人格尊严与正义、气节的培育相统一。人的尊严是人成长为有健全人格之人的关键。随着人类的进步,现代人的人格尊严甚至比之于生命的存在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在对青少年的人格塑造中,人的尊严的培育是其重要的方面。针对当前中国青少年中独生子女已占相当大的比重,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人对子女更加关注与呵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将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的尊严的培育,引入到对现代青少年的教育之中。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的尊严的培育,是在充分尊重他人人格的基础上进行的。学做人首先在于学做尊重他人的生命存在、生命尊严和尊重万物的生命尊严之人。在当代青少年中,人的尊严的培育常常不是在这种基础上进行的。有相当多的青少年认为自我生命的存在、自我尊严的享有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他人的生命存在、生命尊严(包括养育他们的父母、长辈)却不够重视,甚至于漠视。这种养育形成的人格尊严,不是健康的人格尊严,而是畸形的、过分的自尊,是由无视他人的生命尊严而获得的。它不但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全人格的形成,而且严重妨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现代社会仍然应该倡导爱人如己,敬人如己,先人后己的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中做有尊严的人,是同做正直的人、追求正义的人、有气节的人的教育密切相联。所谓君子人格,根本在正直。正直建立在人对自己言行自律的基础之上,坚持正道而行,不偏不倚,不过不及。可以说,人对社会正义的坚持,对真理的追求,必须要对自己的言行作不偏不倚的长期约束,将它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才能真正实现。如果一味徇自我之私,放纵自己的言行,就不可能将正义纳入到自我的生命目标和生活理想之中,变成自己应该坚持的行为。对当代青少年来说,正直的人,坚持真理的人的培育,在于消除自我中心主义。当今,青少年中自我中心主义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如果听之任之,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受到侵蚀。消除青少年自我中心主义,在于对他们的言行进行合于社会群体“应然”的理性矫正和约束。其中,不偏不倚,彬彬有礼,使行为合于社会的“当然”准则,是教育的重要方面。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气节培育,注重为民请命,为国求法,为民族求独立、求富强、求发展,以及无数志士仁人的努力而积淀的民族精神及爱国主义传统,都可以用来培育当代青少年的气节,培育他们的献身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

三、坚持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与在社会群体中创建事功、实现人生价值的培育相统一。中国传统文化对人格的塑造,注重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的培育。在对当代青少年的教育中,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的培育意义重大。刚健有为既含有坚定的意志力、果敢力、笃实的行动力,又含有积极主动的追求精神,不消极沉沦,不得过且过,以笃实的行为,追求“日新其德”,[7]追求“新我”。同时,中国传统文化的“有为”精神,反对人囿于“明心见性之空言”,主张有所创造,有所作为,有所实现,在人生舞台上能够有所“立”。当今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其中的优胜劣汰不仅属于个体,同时也属于民族和国家。培育青少年的竞争意识、进取精神、创造力、实践力以及为民族、为国家的自强和进步发展建功立业,是当前最迫切的问题。在教育中,我们要将竞争力、创造力、实践力纳入到对他们的人格培育之中,不能培养守成、懦弱、目光短浅、不思进取的人才,也不能培养只说不作,只知不行,只重修身养性而不思创建事功的人才。要倡导“知行合一”、理事合一,倡导在群体中立德、立功、立言,倡导在世界竞争的环境中有所作为。

四、坚持道德完善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培育相统一。对青少年的人格教育,目标在于促使人的全面发展。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理想目标,也是个人在社会群体中发展自我、向往自由、追求本性完美发展的良好愿望。人的全面发展在人格上的要求就是追求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格的培育非常注重“德”的教育,始终将德育放在首位。同时,亦重视“智”和“美”的教育。孔子说:“智者不惑”,“智者利仁”。孟子认为人之为人就在于有“德慧术智”。他们都将知识的获得同道德的完善统一起来。在中国古代教育家看来,“美”的培育也是构成完善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乐记》讲:“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文化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也,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儒家的努力,在于将“乐”同“礼”、“仁”合为一体,进行系统的“乐教”、“诗教”。蔡元培在《美育与人生》中指出:人“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甚至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这是完全不由于知识的计较,而由于感情的陶养,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养育。”[8]但也应该看到,中国古代人格教育中的不足之处,即它将道德的完善视为人格追求的旨要,一切均以造就圣人型的“完人”作为理想目标。这种文化中心主义和道德至上的人格塑造模式,在现代社会应该被追求人的全面发展,追求真、善、美的和谐统一的人格塑造模式所代替。在人格培育中,道德的养育是重要的,但不是惟一的。应该克服人格取向上的片面性,不再重德轻才,重义轻利,重道轻器,重德性养成而不重物质财富的创造。要将青少年的人格塑造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结合,造就出能够给现代社会创造出无限发展的生机与活力的新型人才。另外,在人格塑造中,要克服人格权利上的单向性,不应该培养只是服从、屈从的具有奴性性格的人,而应该张扬人的权利。应该树立这样的信念:在现代社会,个人的完善和发展是群体完善发展的基础,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将这种人格的平等性与自觉追求人格的完善发展相统一,才能造就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潮流的人才。

在对当代青少年的人格培育中,美育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可以说,没有德育的养成,智育的培育就没有了根基;没有美育的陶冶,德、智的教育就不充分,不完善。蔡元培先生认为:“美育之目的,在陶治活泼敏锐之性灵,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诗、书、画、乐等等,可用以培育青少年的审美意识及艺术情趣。在这个基础上,美育教育、智育教育才会将青少年的人格追求引向更高的境界,引向真、善、美的和谐发展之中。而人格的完善,人的全面发展也就蕴含在其中。

收稿日期:200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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