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民主:网络时代民主的一种新形式_政治参与论文

电子民主:网络时代民主的一种新形式_政治参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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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的信息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以网络为运行平台的计算机、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些新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传统的活动方式,方便了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同时,“由发达的技术程度所产生的复杂性,必然会影响其政治民主的运作形式”(注:劳伦斯-迈耶等:《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35页。)。现在,网络技术对政治社会的影响已是初现端倪,加拿大政治学会主席埃德温·布莱克(Edwin R.Black)认为:“计算机正在改变着我们的政府和选举政治,它不仅改变着政党引导选举的方式,改变着我们关注选举的轮换方式,而且还改变着我们选举出的代表为我们所作的选择,以及公务员们为实现这些选择与我们打交道的方式。”(注:C.I.Alexander and L.A.Pal,Digital Democracy:Policy and Politics in the wired world,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xii,转引自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90页。)网络技术对民主政治运作形式的影响问题就是本文要探讨的电子民主。

电子民主的基本特征

到目前为止,电子民主在理论上仅处于探讨和设想状态,在现实中尚未得以实际操作。虽然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出现和成熟只是时间问题,但对这样的事物进行概念上的界定,也不免有些困难。

对于电子民主概念的界定,我们首先要界定民主的含义和本质,对于这个问题,学理上就从来没有过统一的说法,但是对于下面几点大家是能够认同的。一是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来源,既然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就有权直接进行统治;二是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形式、政府形式来讲,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间接民主体制,人民都不能直接进行统治和管理,都还只是把权力委托给选举产生的公民机构去行使。公民通过保留的选举代表、选举政府和更替政府的权力,间接地实现上述内容;三是从体现民主的本质和基本制度的具体制度、程序、措施和操作手段上界定的民主;四是指上述三方面内容的演化、引申的民主含义。(注:李元书主编:《政治发展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9页。)作为新技术平台下民主发展的一种新载体,电子民主对于民主的本质不会构成影响,但是对今天的民主运作形式的改变却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电子民主至少在制度层面上改变现状,改变上述中的二三两个方面同样是毋庸置疑的。

在上述的前提下,笔者结合国外学者对电子民主的一些描述,认为:电子民主是完全网络时代的民主新形式,它以发达的信息技术、网络及其相关技术为运作平台,以直接民主为发展趋向,以公民的全体、主动、切实参与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民主运作程序为典型特征的一种民主新形式。

具体说来:首先,电子民主依然体现“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的本质理念。电子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新载体形式,虽然在民主运作制度层面上有所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并没有影响到民主的本质,而且它在体现民主的本质方面较以前和现存的民主形式有很大的进步。公民通过电子民主,具备了“前所未有的查证和核对信息的能力”(注:潘小娟、张辰龙主编:《政治学新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可以获得更多、更有效的信息,更有效地参与民主运作,更大程度上体现“人民主权”、“主权在民”。从各个角度来看,电子民主确实具有许多目前民主体制不可企及的优势。

其次,电子民主以发达的信息和通讯技术和网络为技术运作平台,这同时也是电子民主存在的物质技术基础。加拿大传播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汗认为,“信息的即速即得创造着更深层次的民主”(注:金枝编:《虚拟生存》,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6页。),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和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民众参与政治和社会公共事务提供了新的手段,促使了电子民主的发生,并且保障了电子民主的运行。譬如现在已经出现的电子投票箱(注:参见《参考消息》2003年2月27日相关报道。)就是一种能够自动识别并统计票数,能让边远地区的人们借助因特网投票的新技术平台。应该说借助于发达的技术和完善的制度保障,电子民主的公正性是能够保证的。

再次,电子民主是公民切实、全面参与民主运作程序的民主。公民的切实和全面的参与是电子民主区别于以往民主形式的最典型的特征,同时也是电子民主发展的根本动因。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网络技术为这种参与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应该说,民主由间接民主——以目前的代议制民主为代表——向直接民主发展是历史的趋势,公民日益增加的政治参与热情要得到满意的解决,就必须解决好所谓民主“输入”和“输出”的关系,而间接民主在目前的条件下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电子民主的优势,比如公民关于民主“输入”的无限制和处理这种“输入”的无限制,能够很好地达到这样的目标。电子民主自身的优势保障了公民切实、全面的参与民主的运作程序。

同时,电子民主也是一种成本低廉、操作相对简单、快捷地实现公民民主要求的民主形式。以往的民主形式,特别是目前流行的代议制民主体制,由于民主实现的间接性,公民要求的传达和被接受需要一个中间环节——民选代表,这样势必迁延日久;因为电子民主不需要中间环节,这样的情况很少会在电子民主体制下发生。而且还有一个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这就是国家权力掌握在一小部分代表手中,权力的监督需要大量的成本;如果监督体制失灵,成本问题就会更加突出。而电子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操作,如果程序设计的科学和完善,所有的信息被计算机化后,按照性质而言,很难为一小部分人所专有;这样基于信息专有而带来的国家权力就不会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类似监督失灵这样的问题发生的几率就会小许多,日常的监督成本也会非常小。这也是电子民主的一个典型的特征。

作为一种新式的民主运作程序或方式,借助于发达的信息和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公民更切实、全面的政治参与,电子民主保持了民主的本质理念,而且更好地发挥积极效应,更好地体现这种理念,这是电子民主特征的核心所在。

电子民主的发展动因

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出现必然有其出现的动因,对于还未成型的事物研究其动因更是必要,这对于我们以一种恰当的态度和方式对待这种新事物的出现及其以后的发展很有意义。

电子民主发展的动因,既有直接原因,也有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

第一,政治民主化趋势是推动电子民主发展的政治原因,也就是说,公民对于旧有的民主体制——代议制满意度下降,需要一种新的民主形式来承担公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的要求。美国学者科恩认为,民主政治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其关键都在于政治参与,“社会成员多广多深以及在什么问题上参与共同有关的事务,这不是已经做了些什么的问题,而是现在正在做什么的问题。民主永远处于尚待改进的状态,而改进的过程是永远不会完成的。”(注: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40页。)现代代议制民主体制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工业社会和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相一致的产物,它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人民主权”、“主权在民”在代议制下并没有得到理想的体现。这与现代社会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不协调。“从长期的眼光看,政治参与在人类政治历史上的不断扩大和加深是不可抗拒的,而且这种趋势也将是全球性的”(注: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页。),针对这种情况,对于“何况这个世纪之交,世界局势不变……议会制民主主义本身也受到进一步民主化的压力”(注: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也就不难理解了。

代议制民主体制目前面临着的信任危机的原因就在于,这种体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电子计算机为中心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到来,“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的民主结构都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它们都过时了,他们都将被信息社会及新的政治结构所代替,在新的政治结构中,人们将‘从依赖代表转为依赖人们自己’。”(注:[美]阿尔温·巴夫勒:《第三次浪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530页。)正是这种要求进一步民主化的趋势在客观上为电子民主的发展做好了政治上的准备。

目前关于公民对代议制民主体制的信任危机,主要是针对代议制的低效率、反应迟钝、腐败问题、传统的责任保障机制失灵(注:传统的责任保障机制以间接性为特征,公众通过投票选举等手段来控制代表,代表再利用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来控制社会运作。从理论上讲,任何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责任保障机制运作失灵。)、与其相对应的庞大的财政支出等。比如,有调查表明,美国官员浪费纳税人缴纳款的人的比例在1980年达到了78%,认为“候选人比较诚实”的人的比例,从59%下降到了30%。(注:刘靖华等:《政府创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6页。)这导致了民众政治参与热情降低,比如选民投票率的持续走低。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公民对于直接民主的要求,同时也是电子民主发展的土壤。

第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是电子民主出现的技术推动力,亦即电子民主发展的最直接的外部拉动力。现代民主体制是公民与代表(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之间的互动,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新的通讯和交流技术的出现都会使公民与他们的代表之间的对话和交流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是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一种如今天的互联网(Internet)这样对社会交流产生了如此重大的影响。例如在民主选举时,选民通过网络可以每天24小时接触有关候选人的资料,而不用等待报纸信息以及避免报纸编辑和记者主观好恶的影响。这些高新技术不但影响民主,而且要改变民主。因为民主作为一种代表与民众之间的互动,而互动式通讯交流技术上的革命不可避免地对这种最重要的互动机制——代表制度(即代议制)本身产生最大程度上的影响。

第三,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电子民主得以发展的最根本原因。20世纪40~50年代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技术革命时代,它的标志是“1956年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从事技术管理和事务管理工作的人数超过了蓝领工人的人数”。(注:约·奈斯比特等:《2000年大趋势——90年代的十个新方向》,东方出版社1990年,第11页。)信息时代的到来给现行的民主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它首先引起产业结构和劳动结构的深刻变化,第三产业的比重越来越大,到1984年已经上升到69%。而白领工人的增多,推动了中产阶级力量的增强。经济的发展使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导致更大规模的政治参与,而旧有的制度不能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热情。而电子民主恰恰在目前看来是最佳的替代品。

当然,电子民主本身具有的操作简单、运作成本低廉的特点,也是电子民主发展和得到社会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

电子民主的发展条件

要发展和运用电子民主,笔者认为需要下面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公民投票创制权(Ballot Initiative)的实行。创制权作为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意思表示来制定法律制度和政策的一种手段或方式,是发展和实行直接民主的前提或者基础。公民通过创制权这种方式,作为践行直接民主的“演练”,为直接民主的实践积累政治参与的经验。例如直接的投票创制,公民把自己的意愿作为创制的理由申请合格,所建议的事项就可以交选民投票表决,如果获得通过,就具有了强制力。这是一种直接民主的表现。当然就目前而言,这种直接的投票创制,因为投票人数限制和地域的限制,现在很少在国家的层面上实行,仅是在区域或者地方的层次上实行。且因为上述原因,使用的频率和效率也不是很高。

如果要发展电子民主,就必须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特别是对直接民主的技巧和经验,这中间公民投票创制是很好的“演兵场”;同时,即使将来电子民主得以践行,公民投票创制也是继续存在的,而且还是公民参与直接民主的主要方式。当然中间的程序就可以在电子民主的程序上进行了。

其次,电子民主相关技术的发展。因为,“无论民主政治采取何种形式,其关键却是民众的参与,而民众的参与又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不仅仅是民主的制度,还指相应的技术手段,尤其是快速乃至实时的参与,离开快捷的、可以交互的信息传输手段是不行的”(注: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01页。)。如果要发展电子民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种民主的“物质基础”或者说技术平台,这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投票箱、数字统计设备、举行会议的场所等,而是电子投票箱、网络、网络终端设备、相关保障设备和技术等。

目前,这种“物质基础”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且得到了实践。譬如,在德国的一些小城市中出现的通过因特网投票;加拿大执政党也在选举中使用电子投票箱这种高科技的设备;在爱尔兰、丹麦和荷兰等地,电子投票箱也用于那些不必数选票的大选(注:参见《参考消息》2003年2月27日相关报道。)。

再次,电子民主下的制衡机制的完善。民主的最初形式即直接民主强调的是主体对权力的直接行使,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间接民主,即对权力的监督成为民主的主要形式。在代议制民主体制下,为了保障民主“主权在民”的本质,防止国家权力为少数人所滥用,针对“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人们设计了诸如“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制度,意在对行使权力的主体实行监督与制衡。现在这种制度已被认为是必要的和不可缺的。而且这种设置也确实起到了人们当初设想的效果(当然这些制度也不是尽善尽美,作用和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但是在电子民主这种直接民主体制下,因为中介力量的消失,许多建立其上的监督主体和相应的制度也就不会存在;而此时,国家权力没有人行使时,是一种所谓的“真空”状态,如果许多人在一种无序的情况下通过电子民主的形式行使国家权力,容易造成电子上的“无序”,政治实体就会进入到了一种类似“无政府状态”的情形。所以电子民主体制下的制衡是践行电子民主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个问题不解决,电子民主体制即使硬件设施再先进,公民政治参与的呼声再高,恐怕也难以实施。

当然,电子民主的发展需要许多方面的支持,比如首先要修改相应的选举法,确认电子投票结果的法律效力,以及相关投票等程序的保证。

电子民主的消极效应及其避免

对于电子民主的看法,一般分为支持和反对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支持者认为,电子民主能够更好地体现民主的本质,使人民能以更方便、更快捷、更直接的方式去参与政治民主决策、政治民主的具体运行等。反对者认为,电子民主面临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所谓的“数字鸿沟”问题,即公民因为物质财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导致在接触信息、拥有信息、处理信息等方面的缺陷,也就是说公民在电子民主的物质或技术基础拥有和掌握方面的差异会影响政治参与的效果,而且这个缺陷对于未来的电子民主来说是致命的。

但是,笔者认为,对于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民主运作,重要的是人民的参与。民主的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多数人的统治,而这个多数人的统治的表现形式就是多数人意志形成的公共权力意志。在政治运作中,可以说形成这种公共权力意志的多数人的意志的表达和聚合过程是最关键的环节。在传统民主体制下,这种表达和聚合机制多依赖于各种代表机制或特定组织,比如政党、议会代表、游说集团等,这种方式在现代社会表现出其难以避免的弊端,比如代表的代表范围过于狭窄,不能囊括社会所有的利益诉求,以及表达程序繁琐,不能直接而高效地实现社会所需要的“输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满足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样,电子民主作为一种实现更广泛的民众政治参与,实现更深层次的民主运作的手段或实现方式便浮出了水面。

在对待数字鸿沟问题上,固然物质上的差异会对民主的实质内容形成影响,但是这种影响首先是通过电子民主的物质基础或技术基础的差异形成的。而这种差异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除非进入一个物质极度丰富的时代。正如我们无法根本消除在代议制民主体制下选民和议员的素质差异一样。我们知道,存在于网络上的信息,在形式上是公开的。从理论上讲,一经公布,任何人都不能单独占有,任何人都可以得到,都可以进行分析,得出个人的判断。同时,民众真正参与民主运作,参与民主决策和执行的机会应该比因为占有资源的多寡而导致的不民主的情形要现实的多。相信通过设计科学和完善的选举程序,其消极效应是可以避免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

当然,尽管美国商务部2000年10月的《失落于网:面向数字鸿沟的发展》(注:[日]白井均等:《电子政府》,蒋昌建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62~263页。)认为,互联网普及速度加快,数字鸿沟呈缩小的趋向,但是报告也明确地指出部分的存在数字鸿沟扩大的事例。防止数字鸿沟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们必须谨慎地看待电子民主中存在的这一现实问题。防止数字鸿沟,我们一方面要克服物质基础上的障碍,另一方面要克服在使用方面的操作障碍。这就要求政府能够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做到电子信息接受装置的多样化。在现实世界中,我们不可能全部依靠连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信息接受和处理,而应该同时依靠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施,要尽可能地提供接受信息和发送信息时可以利用的工具、手段和场所。这种工具的特点是能够实现传送和接受双向功能。二是要加强电子民主相关技术的教育普及,让公民能够在逐步的实践中接受锻炼,逐步适应,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逐步地完善相关技术。

电子民主作为一个未来的民主发展形式,具有现代代议制条件下间接民主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当然其发展和成熟需要一个过程,也依赖许多信息技术和制度平台的支持,以及公民对电子民主这种新事物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同时,对于电子民主的消极方面,我们既要积极地予以重视,又不能因为存在操作上的问题而忽视电子民主的优势或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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