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女性体育竞技人才成长特点及其时空分布特征研究——以我国历届夏奥会女性冠军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女性论文,为例论文,历届论文,杰出论文,体育竞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9154(2013)02-0059-07
CLC number:G808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13)02-0059-07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日,一个国家体育发展水平也可以看作是其综合国力的体现[1]。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女子运动员在历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夏奥会)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也提高了我国女性运动员在世界体育中的地位,使得国内体育学界对我国女性体育竞技人才进行不同视角的研究。卢玲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等探讨了新中国女性竞技体育成绩发展轨迹和主体意识[2,3];常晓茗等从女性竞技体育的辉煌分析中国性别平等及其政策原因[4]等;然而,我们应看到我国历届夏奥会女性冠军群体具有其独特的成长特点和时空分布特征,对这些特点和特征的识别有利于把握我国女性奥运冠军成长的内在规律,至今缺乏从这一视角进行研究[5]。因此,本文以历届夏奥会女性冠军为例,运用体育学及地理学的相关研究理论和方法,研究我国历届夏奥会女性冠军成长特征、时空规律及其影响因素,为促进我国女杰出女性体育竞技人才培养和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通过查阅和收集相关文献以获取1984年第23届夏季奥运会至2012年第30届夏季奥运会中获得金牌的中国女性运动员(包括个人金牌获得者和团体金牌获得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相关成长背景资料,并以田麦久教授项群训练理论[6]划分的体育运动类型和籍贯地为考察依据,运用上述相关资料对其成长特点、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2 总体成长特征
2.1 年龄分布通过分析中国历届夏季奥运会女性冠军年龄分布状况(图略)发现:女性奥运冠军获得奥运金牌时的年龄前后变化不大,总体平均年龄为22.7岁;各项群及其对应项目间女性奥运冠军的平均年龄及年龄跨度相差较大,技能主导类准确性项目的女性奥运冠军平均年龄最大,技能主导类难美性项目女性奥运冠军平均年龄最小(见表1),其中体操、跳水和蹦床项目奥运冠军获得奥运金牌时的平均年龄低于20岁,且年龄差距较小;射击项目女性奥运冠军年龄跨度超过10岁,成为年龄跨度最大的项目,其次是举重和柔道(表2)。综合之,历届女性奥运冠军中年龄最大的为33岁,年龄最小的仅有14岁,女性奥运冠军之间年龄跨度十分明显,且各项目间女性奥运冠军的年龄也相差较大。
2.2 家庭状况 考察了46位中国女性奥运冠军的家庭背景,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女性奥运冠军大部分来自工人、教师、农民家庭,历届女性奥运冠军中有45.65%来自贫困家庭,41.31%来自一般家庭,仅有13.04%的女性奥运冠军在获得奥运金牌前家境优越,而这些家境优越的奥运冠军父母至少有一位是运动员、基层体育工作者或者体育爱好者,但是著名运动员后代成为奥运冠军特别是女性奥运冠军的现象至今还未出现过。我们认为这与竞技体育的特点及中国当前的体育人才培养机制有重要关系。首先,竞技体育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甚至残酷的训练才能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一般家庭条件优越的孩子大都难以坚持下来,反而对于家境较差的孩子,体育训练很可能成为改变其家庭生活环境的一种方式,因此他们在训练中往往比别人更刻苦,承受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特别在女子举重、柔道等高强度体育项目中奥运冠军全都来自贫困家庭。其次,中国当前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是由业余体校到省级专业队最后再到国家队,运动员参加训练的经费大部分都由地方政府支持,家境贫困的孩子不会因为缺乏经费而影响训练,这与西方发达国家运动员自主训练的模式截然不同。
2.3 教育背景 有这样一组数据:北京奥运会上61.9%的女性奥运冠军具有高等教育经历,其中大专学历为6.3%,本科学历的为52.4%,硕士学历为3.2%[7]。高学历的女性奥运冠军越来越多,大学俨然成为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固定场所。
2.4 教练影响 在考察历届女性奥运冠军如何参加竞技体育训练的过程中发现:除小部分奥运冠军可能受家长的影响主动接触并参加竞技体育训练外,其余大部分奥运冠军最初只是被教练选中被动地参与竞技体育训练,特别是一些以体能为主导的运动项目例如举重、长距离跑、皮划艇等,对女性的体能要求极高,长期的训练可能会对女性的身材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女性奥运冠军参加竞技体育的最初动机,将其分为因喜好主动参与和被教练选中两类。在所调查的女性奥运冠军中,因被教练选中而参与竞技体育训练的人数占总人数的86.3%,而因自身喜爱而主动参与竞技体育训练的冠军人数只占到总人数的13.7%,也就是说在这些女性奥运冠军中因被选中而参加竞技体育训练的人数远远高于由于自身爱好而参加竞技体育训练的人数,可见在我国目前的训练体制中,教练对运动员的成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把奥运冠军比作千里马,那么这些冠军们的教练就是伯乐,奥运冠军这批千里马需有伯乐去挖掘。在国外,运动员与教练多为雇佣关系,而在中国的教练与运动员的关系则更像父母,教练对运动员成长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8]。在中国绝大部分运动员都是由教练从基层选拔经长年培养最终获得奥运冠军,教练的影响对运动员的成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离不开教练的智慧以及奉献精神。
3 时空分布特征
3.1 我国历届女性奥运冠军时间分布特征 自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至2012年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中国代表队参加奥运会的女性运动员数量逐届增多,获得的金牌数呈现出先下降、出现波动、稳步提升、再下降的变化态势(见图1)。分析原因为:(1)从第23届奥运会取得的16枚金牌突然下滑到第24届奥运会取得的3枚金牌,最主要的是1984年前苏联等金牌大国没有参加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中国竞争对手较少,而第24届汉城奥运会前苏联、东德等金牌大国参与,极大地对中国传统女性竞技项目夺金点造成影响;(2)从第24届奥运会到第26届奥运会出现波动,主要在于中国女性运动员在参加奥运会初期仍表现出一定的不稳定性;(3)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体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自第26届奥运会至第28届奥运会,中国女性奥运冠军人数呈直线式上升趋势;(4)第29届北京奥运会,我国以东道主的身份获得了51枚金牌,女性奥运冠军的人数也增至36人,创历史之最;但是在刚刚结束的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上,我国女性奥运冠军人数却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现象,这一现象主要受到东道主效应的影响[9]。东道主效应可通过每届奥运会东道主所获奖牌(金牌)数量变化进行定量测算(式1)[10]。
分别是东道主在该届(东道主那届)及前一届、后一届奥运会上的所获得的奖牌数(金牌数)。我们运用近6届东道国女性奥运冠军数量对东道主效应进行估算(表3)可知:近6届女性奥运会冠军东道主效应平均值为236.81%,第25至28届女性奥运冠军金牌增加效应值均在100%以上,尤其是第28届雅典奥运会达到了700%,可以看出东道主效应对东道国女性奥运冠军增加作用极为明显;与第28和30的两届奥运会相比,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尽管受到团体项目失金、新老交替致使女性运动员状态发挥不稳定等因素影响,也看出北京奥运会女性奥运冠军金牌增加效应值达到了34.51%,而到第30届伦敦奥运会时,中国代表团失去了东道主效应,使得女性奥运冠军数量较29届明显下滑。
3.2 我国历届女性奥运冠军空间分布特征 通过表4可以看出,从东北的黑龙江省、辽宁省至华北的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途径华东地区的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再到广东省这些地区是我国产生女性奥运冠军最为集中的区域。表4数据也进一步显示,中国女性奥运冠军在空间上的分布与我国的地形特征存在一定关系:位于我国大陆板块第三阶梯的辽宁省和江苏省是我国产生女性奥运冠军最多的省域,历届冠军总数分别是28人和15人;其次,主要集中于在我国大陆板块第二级阶梯的中部省域,但是中部区域内各省市之间产生的冠军人数差距较大,例如湖北省和四川省历届女性奥运冠军总人数分别为14人和6人,而贵州省时至今日未产生过一位女性奥运冠军;另外,我国西部地区女性竞技人才严重缺失,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区至今未产生女性奥运冠军。由此可见,我国女性奥运冠军的空间分布差异明显。从另一角度观察发现,至今34个省级行政区有23个地区产生过女性奥运冠军,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逐渐发展成女性奥运冠军的聚集地。
3.3 我国历届女性奥运冠军项群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在将获得女子奥运冠军的项目分成体能主导类和技能主导类两大类的基础上,又将竞技奥运项目分为体能主导类快速力量性项目(跳跃、投掷、举重)、体能主导类速度性项目(100米跑、200米跑、400米跑、50米跑、100米游泳等)、体能主导类耐力性项目(中长超长距离走跑、中长超长距离游泳、划船等)、技能主导类准确性项目(射击、射箭)、技能主导类难美性项目(体操、跳水、花样游泳、蹦床等)、技能主导类隔网性对抗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技能主导类同场性对抗项目(足球、手球、水球、篮球等)及技能主导类格斗性对抗项目(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击剑等)8个项群。从历届女性奥运冠军的统计情况来看(图略),我国女性奥运冠军主要集中在技能主导类项群中,该项群女性奥运冠军人数占历届女性奥运会冠军总数的77%,而体能主导类体育项群的女性奥运冠军仅占历届女性奥运会冠军总数的33%。我国不同类型体育项群的女性奥运冠军分布差异明显,技能主导类女性奥运冠军的总人数远高于体能主导类女性奥运冠军。
图2是部分省份女性奥运冠军结构类型分布图,本次研究选择女性奥运冠军人数较多且具有代表性的11个省份的所有金牌项目进行统计,梳理各省市地区女性奥运冠军的项目类型(由于我国至今尚未产生技能主导类同场性对抗项目的女性奥运冠军故不作统计),进而分析各省份女性奥运冠军项群分布特征。结合各省女性奥运冠军的项群分类(图5和图6),可以发现我国历届女性奥运冠军在8个不同项群运动中,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目的冠军人数所占比例最高,为34.5%,辽宁、江苏、湖北这三个女性奥运冠军分布最多省份主要夺冠项目都集中于该项群中,也就是说我国女性奥运冠军相对集中于隔网对抗性球类运动中,例如乒乓球、羽毛球等竞赛项目,这些项目成绩的提高不但对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同时还要求运动员有过人的运动技术和技巧。其次是技能主导类难美性项目,在这些项目中,跳水一直是中国代表队的优势项目,其冠军人数占全体女性奥运冠军总人数的12.7%。东方女性由于身材相对娇小,在跳水等难美性项目中具有先天的优势,从总体上看,我国女性跳水奥运冠军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湖北等南方城市。另外,在技能主导类准确性项群中,我国的射击项目在国际上保持着明显的优势,在每届奥运会上有多位女性奥运冠军产生,并且这些奥运冠军在全国各省市的分布比较平均。体能主导类项群对运动员的身体素质要求极高,一般该项群的运动员身材普遍高大。在该项群中我国的优势项目主要是举重和游泳,特别是举重项目,在每届奥运会上都有多位女性奥运冠军产生,并且这些冠军主要分布在辽宁、山东等北方地区。值得一提的是游泳项目,经历了将近10年的低潮期后在最近几年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再次回到了世界一流强国水平。
图2 主要省份女子奥运冠军项群结构类型分布图
图3 主要省份女子奥运冠军技能类项群结构类型分布图
图4 主要省份女子奥运冠军体能类项群结构类型分布图
3.4 影响空间分布因素分析
3.4.1 自然环境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我国各区域间女性奥运冠军的结构类型差异显著,表现为东多西少,南北冠军类型截然不同。东部沿海地区位于我国的第三级阶梯,地形以平原和丘陵为主,地势平坦,气候宜人,非常适合农业的发展及人类生存11],进而为女性奥运冠军的成长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而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山地面积广大,气候干旱少雨,河流稀少,交通不便,一系列自然因素造成了该地区水资源短缺,人口稀少,条件艰苦[12],从事体育事业的人口较少,进而该地区产生的女性奥运冠军也相对较少。另一方面,自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女性参与竞技体育项目的类型,例如沿海城市水网密集,为水上项目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的技能型女性奥运冠军分布较多,其中又以游泳及跳水等项目为主;我国内陆地区气候的主要特征是南北温差较大,气候对人体的影响使得南方人整体上身材矮小而北方人整体身材高大[13],因而我国北方地区如辽宁及山东省产生的女性奥运冠军主要是以力量为主导的体能型的项目例如举重、摔跤、柔道等。自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女性奥运冠军的形成及发展。
3.4.2 经济环境影响 通过统计发现,近年来,全国各省市的GDP排名变化不大,也就是说近十年来全国的经济结构变化不大,故选择2002、2005、2008及2011年全国各省市GDP排名为代表评价各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研究各地女性奥运冠军数量与近年来该地区GDP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各省市女性奥运冠军的数量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密切,产生女性奥运冠军较多的省份其对应的GDP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靠前(见表5)。例如江苏省至今拥有15位女性奥运冠军,位列全国第二,其近年来的GDP在国内所有省市中排名一直保持前三;广西至今仅拥有3位女性奥运冠军,位列全国第十四,其近年来的GDP在国内所有省市中排名相对靠后。由此可见一个地区的经济条件好,则该地区产生的女性奥运冠军多。经济发达的地区,各项基础建设完善程度较高,资金充足,条件优越,为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其次,经济发达的地区交通便利,人才交流更频繁,能充分利用区域外的资源更好地培养体育人才。因此,我们说经济基础决定了体育发展的规模,制约着竞技运动的水平,决定着社会对体育的需求和体育的结构及体育运动的运行机制[14]。另外,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人们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个体的自我实现需求突出,女性参与社会生活改变自己命运的欲望更加强烈。这些原因共同作用,形成了经济发达的地区女性奥运冠军相对集聚。
3.4.3 社会环境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参加体育运动的女性越来越多,我国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兴建了各项运动基础设施,在当地制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等[15]。另外,政府通过财政倾斜政策为体育人才的培养提供资金保障,为女性奥运冠军的培养奠定基础。在中国,女性奥运冠军总人数要远远多于男性,部分竞技体育项目甚至还出现了“阴盛阳衰”的现象,这个事实说明现如今在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较高,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在竞技体育领域并不存在。综上所述,在我国的宏观体制下,政府良性的引导对奥运冠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4.4 文化环境影响 女性参与体育运动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女性平等参与竞技体育运动的权利,随着国外女性运动及妇女解放思潮的推进,国内女性自主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竞争、超越自身的意识被激发,女性开始尝试重新构建自己的活动空间16]。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逐步推进,女性与男性在参加体育运动上享有同等的权利,人们更愿意看到女性参与能显示出女性优雅魅力的体育项目[17],隔网对抗性项目如羽毛球、乒乓球,还有一些能够表现出身体力与美的表现型体育项目如体操、跳水等一直是我国女性的优势项目。受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影响,不同地域的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类型也不尽相同,经济发达的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地域开放水平较高的地区,传统文化对女性限制的影响较小,人们较早接触男女平等意识,对女性参与竞技体育运动比较支持。总之,体育文化能够促进不同地区更多的女性参与当地传统优势项目,进而影响该区域运动人才结构类型。
4 结论
(1)我国历届女性奥运冠军的平均年龄为22.7岁,且大部分来自普通或贫困家庭;各项群及其对应项目间女性奥运冠军的平均年龄及年龄跨度相差较大,历届女性奥运冠军中年龄最大的为33岁,年龄最小的仅有14岁。
(2)高学历的女性奥运冠军越来越多,但与相应学历的普通学生具备的知识水平相比仍具有一段差距;因被教练选中而参与竞技体育训练的女性运动员人数远远高于由于自身爱好而参加竞技体育训练的人数,教练的影响对女性运动员成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自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至2012年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中国代表队参加奥运会的女性运动员数量逐届增多,获得金牌数呈现出先下降、出现波动、稳步提升、再下降的变化态势,分别受到传统金牌大国缺席、初期参赛经验不足、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和东道主效应的影响。
(4)我国女性奥运冠军分布的地区也越来越广,至今34个省级行政区有23个地区产生过女性奥运冠军,女性奥运冠军不再局限于少数的省市。中国女性奥运冠军在空间上的分布与我国的地形特征存在一定关系,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逐渐发展成女性奥运冠军的聚集地。
(5)我国各省市地区之间女性奥运冠军项群分布差异明显。我国不同类型体育项群的女性奥运冠军省际分布差异明显,技能主导类女性奥运冠军的总人数远高于体能主导类女性奥运冠军。我国女性奥运冠军相对集中于隔网对抗性球类项目,其次是技能主导类难美性项目。
(6)影响我国女性奥运冠军形成的主要因素有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受自然环境的影响,我国各省市间女性奥运冠军的结构类型差异显著。各省市女性奥运冠军的数量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密切。体育文化促进不同地区更多的女性参与当地传统优势项目,进而影响该区域运动人才的结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