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识形态建构与文化领导权的获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领导权论文,意识形态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79(2013)05-0033-04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提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文化强国强什么呢?当然是要“强文化”,那么,强文化又是强什么呢?我们认为就是要建构起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势地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文化领导权,实现意识形态对内的凝聚力、对外的吸引力。而要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就应该采取与时俱进地的建构策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发展文化产业。只有发展文化产业,通过意识形态的感性表现、意识形态的日常生活化,才能实现对理论性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一致认同。
一、意识形态建构和文化领导权获得的路径和特点
文化强国首先要懂得什么是文化?面对林林总总的文化定义,我们可能会一遍茫然。但是,文化至少有两个方面是谁也抹杀不了的,那就是文化的核心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价值体系;其次,好的意识形态或者叫好的价值体系,能够使人们产生“好生活”的印象。因此,我们认为,文化强国的终极目标就是构建好的意识形态体系或者叫好的价值体系,从而让国民觉得自己过的是“好生活”,这样的文化才会对内产生感召力、导向力和凝聚力;如果它还被其他国家的人民所认同和向往,还会对外产生吸引力、认同力和效仿力。
那么,“好”有什么标准呢?从理论上说就是,好的意识形态应该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合规律性是什么?那就是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称得上是好的;相反如果逆历史发展规律而动,仅仅只代表少数人、少数群体、少数阶层利益肯定是不好的。合目的性是什么?就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与未来发展的需求。
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体系就是上述“三个代表”的集中体现,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的本质和核心,就是在我国的社会精神生活领域占主导和引领地位的价值观念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价值认同的基础。因此,文化强国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实在在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从另一个方面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到国民广泛认同和践行之日,就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文化领导权彻底获得之日。葛兰西文化领导权理论的核心就是意识形态领导权,也可以说是精神领导权。如何建构这种领导权呢?葛兰西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文化领导权”的确立不是统治阶级单方面自上而下的“文化操纵”过程,而是一个在从属阶级的积极参与过程中不断获取他们的同意、认同的过程,是群众自觉信奉与服从的结果。也就是说,民众的“同意”是获取文化领导权的前提。
如何才能让民众“同意”并践行我们的意识形态呢?葛兰西认为,文化领导权的获取是通过有机的知识分子的组织和领导来实现的。有机的知识分子具有明显的阶级属性,他们不仅为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而且也是新世界观和思想的倡导者、传播者。有机的知识分子传播意识形态的方式主要是“阵地战”,也就是同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进行持久战,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来逐个击破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内部防线,最后夺取文化领导权。[1]
顺着葛兰西的理论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在文化领导权的建构过程中,作为共产党员的知识分子就是有机的知识分子的核心和中坚,葛兰西就说过,“政党的全体党员应当看作是知识分子。”[2]然而,事实上,由于苏联解体对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的影响,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全球化、信息化之机,对我国进行的广泛的文化渗透,还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利性等等,包括一些党员知识分子在内的少数人在思想和行为上都对我们的意识形态体系产生了怀疑和动摇。2010年四川省党建研究会对该省领导干部所作的10万余份调查问卷显示,县处级和市厅级领导干部竟然分别有19%和13%选择“实现个人价值”和“建设小康之家”作为自己的理想和追求[3]。我们不清楚其调查过程,也无法对其信度和效度做出判断,但是如果假设这个调查是科学的和真实的话,那么照此推算,全国会有多少党员已经改变了自己的价值观呢?我们当然不敢妄断,但县处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属于党的有机的知识分子、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则应该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这部分党员都对自己的意识形态发生了动摇,我们如何来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呢?王邦佐先生认为:“一个政党合法性危机的起点是党员对本党的纲领和章程所确立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动摇和转移,这是对执政党合法性提出的最严峻的挑战。”[4]马克思也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5]。可见,如果共产党员知识分子都不能有效地守住阵地、有效地搞好“阵地战”,文化强国的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地生根、文化领导权的获得都将可能受到严峻的考验。
除了依靠有机的知识分子以外,葛兰西还指出,在文化领导权获取的策略上要走“潜移默化”的路线,就是说不能“硬抢”。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也曾经指出,意识形态推广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告诉人们,什么方式的行动和思维是最自然不过的。人们一旦接受这种“自然法则”,就会自觉地复制这种行动和思维方式,并通过这种复制来再现特定的权力关系。进一步的,这种非强制性的意识形态推广,是在一片亲切自然的“召唤”声中把个体建构成为权力构架可以接纳的意识形态主体的。这些都说明,意识形态的建构、精神领导权的获得是需要遵循科学的方法的。[6]
二、我国的意识形态建构策略及其存在的不足
然而,若干年来,我们主要是沿着“灌输”的列宁主义路线来建构我们的意识形态。列宁所处的时代传播科技远没有今天这样发达,媒介环境也远没有今天这样复杂,全球化才初露端倪,特别是文化产业还远远没有发展起来,信息控制、“阵地战”都远比今天容易,因此采取通俗化策略、灌输策略都是最佳的途径。但“舟已行,而剑未行”,纵观这些年来我们的意识形态建构策略,往往罔顾历史条件的巨大差异,而往往简单地以政治化的一贯策略来硬性推广我们的价值体系。举起大端,主要有:
第一,内容上的政治符号化。比如说学雷锋吧,与我们的意识形态截然不同的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也号召员工学雷锋,著名的松下电器就说,“雷锋精神与上帝共存。”但是这些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学雷锋,并不是循着我们的意识形态思路去演绎,而是剥去了雷锋精神原产地的政治标志,从人的需要,从人的自我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等角度来倡导学习雷锋。因为雷锋精神所传递出来的那种人与人之间互帮互爱的人道主义品格以及如何做人的高尚情操不会随着时空的易移而失去价值。相反,我们今天同样在倡导学雷锋,但却主要是从政治的需要出发、从政治的角度去诠释雷锋,纯粹把雷锋包装成了一个政治符号,这自然会让人产生疏离感。
第二,表述上的政治术语化。政治化表述本为必要,因为作为居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政治意识形态,需要加以明示和灌输,但列宁也指出“最高限度的马克思主义=最高限度的通俗和简单明了。”[7]而我们所进行的政治化表述,却往往忽视了受众的接受能力,里面充满了大量的政治术语、道德律令。它们主要不是述诸日常语言的“简单明了”而是述诸学术话语,除了相应领域的专家吃得透以外,一般老百姓、领域以外的知识分子要全面理解均非易事。而问题恰恰就是,意识形态不仅仅只是专家要懂,关键是要让老百姓都懂、让全民都懂。传播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公式,公众选择接受某种信息的或然率等于接受这种信息所获得的报偿除以获得这种信息所费力的程度。也就是说,公众费力越多(分母越大),选择获取这种信息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在传播技术已经大大进步、人类对省力的追求越来越热衷的今天,我们却要想在意识形态的建构方面让人们干越来越费力的事情,恐怕难以奏效。
第三,推广中的政治运动化。我们习惯于推出一些阶段性的意识形态运动。在这个阶段,党和政府发文、组织动员、媒介宣传,出版社大量出书、各种活动不断出现、媒介大量报道,等等。阶段性的政治运动是重要的,但需要结合社会营销的技巧,最重要的还是不能仅仅从政治的需要出发,而要把政治需要与老百姓的文化需要结合起来。多年来,这类“运动”已经在我国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运动”文化。在这个文化之中,老百姓养成了娴熟的“运动”应对技巧,构建了一种特殊的、集体的“运动心态”:运动中假装正经,一俟运动结束,往往一切又回到从前,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
三、意识形态建构及文化领导权获得的系统策略
事实上,文化领导权或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不仅仅只是通过列宁主义的路线、也不仅仅只是葛兰西的道路,它至少可以采取7种具体策略和1种通用策略。即,政治策略,运用政治方法整合、统一多元的意识形态体系;法律策略,通过法律手段规制对抗性意识形态的传播;经济策略,从经济意识形态入手来构建意识形态体系;道德策略,通过建立某种伦理价值观,来实现意识形态的渗透;文化策略,通过文化建设、文化的产业化发展来落实价值体系;教育策略,即系统的意识形态教育。最后是高压策略。所谓通用策略是指社会营销策略,即根据大众的文化需求,从大众的需求实际和接受实际出发,采取整体规划和行动框架,设计相应的意识形态产品,并利用最先进的传播工具和营销手段,系统推广意识形态。社会营销策略有别于政治运动的单向推动,它更强调社会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互动,强调在持久的、主要的因素影响下,在一种强化的、集中的社会影响力的作用下,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大众的态度、期望、价值取向和思想意识等不期然而然地发生变化。这种策略对于每种战术都是适用的,每一种战术都应该把社会营销策略贯穿始终,才能使既定的战术策略充分发挥作用。
这7种具体策略和一种通用策略构成了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文化领导权建构策略系统。详细讨论这些策略不是本文的任务,我们只想说,在今天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采取高压策略显然不一定行得通;而政治、经济和法律策略则是作为强制性国家机器的常规策略,它们属于“国家权力领域”的硬策略,其他四种策略则属于软策略。在软策略中,道德策略和教育策略更多地属于“公共领域”的策略。
而从策略的有效性来看,最理想的策略是文化策略,就是通过文化产业来形成意识形态的“召唤”结构,这种策略属于“商品交换领域”的策略。为什么说通过文化产业来传播意识形态是最重要的(这里我把文化事业作为不盈利的文化产业来看待)呢?这是因为在政治意识形态、经济意识形态和文化意识形态这个统一的整体中,文化意识形态具有历史延续性的特点,其深厚的文化传统根基为意识形态的传播准备了广泛的文化心理条件;更重要的是,文化往往负载了一些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念,这奠定了意识形态建构的、深广的人性基础。另一方面,文化产业是文化的另外一种存在形态,也是意识形态的另外一种传播形态,大众可以在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在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过程中,不经意间接受文化产品所传播的价值观念。
进一步的,意识形态既有严谨的理论形态的表述,同时也以丰富多样的感性形式表现出来。在各种意识形式中,宗教、道德、文学和艺术中的意识形态更多地不是以概念形式和逻辑推论表现出来的,而是以表象、信念、形象和风俗等非概念、非逻辑形式展开的感性意识。大卫·麦克里兰在评价葛兰西对日常生活层面自发意识形态的重视时指出:“与列宁和卢卡奇都不一样的是,他对意识形态感兴趣,不仅是由于它作为系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所具有的高度理性化的形式,也因为它是宗教,是常识,甚至是民俗习惯。”[8]而文化产业最能够以其丰富多彩的产品形式来表现意识形态的内涵,从而实现对理论性意识形态的感性传播。
因此,如果对文化意识形态加以改造,紧紧抓住人的文化需求,并从人的文化需要出发,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生产相应的文化产品,同时把政治意识形态和经济意识形态有机地融汇、统一在文化意识形态之中,则意识形态的整体建构自然就会显得更加亲切。“意识形态斗争的策略是把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隐藏起来,把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变成文化上的优势地位。一旦文化上的优势地位确立起来,政治权力和经济实力的正当性就得到承认。”[9]如果采取这种战术,则意识形态的建构将更具亲和力以及经常性、持久性和实效性。葛兰西认为,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或集团把自己的文化价值观通过“弥漫式的”、“毛细血管式的”长期渗透和潜移默化,广泛播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和角落,从而逐渐构筑起来的。[3]而最能够起到这种“毛细血管”作用的就是文化产业。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是采取这种策略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他们利用大众文化产品,不仅在本国,而且在其他国家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念,结果美国利用军事和经济力量没有达到的目的,通过文化产品的输出和消费却轻易地达到了。正如有的专家所指出的那样,《米老鼠与唐老鸭》就直接支持了美国的战后外交政策。
当然,这种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是需要依靠有机的知识分子,但他们不是全部;我们虽然还是要竭力打造一支无产阶级的、先进的知识分子队伍,但我们还要依靠企业家、依靠有创造力的广大人民群众、依靠千千万万的劳动者。这样,我们就不会因为某个主体的靠不住而导致满盘皆输。
但是,一说到文化产业,我们就会心生惭愧。我国的整个文化产业占世界文化市场的比重尚不足4%。就以四川为例,与韩国相比,四川人口8700多万,韩国人口4700多万,四川省总面积48万平方公里,韩国总面积9.93万平方公里,四川和韩国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但是,韩国的文化占世界文化市场的5%,而四川在世界文化市场上的份额则可以忽略不计。可见,为了掌握文化领导权我们还有多么漫长的路要走!
不过,文化产业也并非实现文化领导权的一个千呼万应的灵丹妙药。因为既然它可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当然也可以传播非主流意识形态。因此,在如何尊重文化产业自身发展和演变规律的前提下,引导文化产业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守、对对抗性意识形态的消解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问题。当前我们通常采取的“禁播”、“封杀”或者删剪等“一洗了之”的行政手段,不仅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而可能让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产生认同危机。
四、结论
总的来说,一个文化产业不够发达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文化要强大是不可能的,要建立一个好的意识形态体系更是难上加难;进一步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要建构文化的领导权,从而对内形成凝聚力,对外形成影响力,也只是一种奢谈。因此,只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意识形态建构的日常生活化,我们才能逐渐掌握文化领导权、实现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
收稿日期:201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