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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之后,中国在享有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同时,开放市场的种种风险将急剧加大,这包 括:现在的社会冲突将显现出来;外部冲击将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尚不具备利用经济全 球化的人群、地区将被边缘化;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行业和部门将受到严重冲击; 原有的经济不安全、社会不平等及政治不稳定将随之被放大或者相互关联强化。如果不能够 有效地管理社会冲突,就可能由经济危机引发社会危机,由社会危机引发政治危机。因此, 中国加入WTO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国家管理社会冲突和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当前 的主要工作是,使8亿农民及弱势人群在开放中普遍受益,人人受益。
一、发展中国家开放的悖论
改革不是发展的目标,只是发展的手段。开放政策不是替代发展战略,而是发展战略的一 部分。美国哈佛大学国际经济学教授丹尼·罗得瑞克(Dani Rodrik,1999)在总结亚洲金融 危机的教训中,批评了盲目崇拜开放论或全球化论。他认为,没有证据为许多人所宣称的全 球经济一体化本身将改善经济绩效的观点提供支持。他发现,社会冲突及其管理在外部冲击 对经济的影响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潜在的社会冲突越大,外部冲击对经济增长的 负面影响就越大,例如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经济增长下降的幅度也越大,社会分裂程度愈 多的国家,对外部冲击的应对能力就越差;同样,在给定的外部冲击和社会冲突情况下,解 决和处理冲突的管理机构越脆弱,例如缺乏人民广泛参与的政治民主,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和 资金补偿利益受损者,缺乏良好的政治治理、司法和公民权利制度保护,那么遭受经济动荡 和冲击的可能性就会增多。这是许多拉美、中东或其它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痼疾,就像 “脚后跟”一样,滞后的反映和脆弱的管理能力是这些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内部动荡不止的 原因所在。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印尼苏哈托政权,虽然经历了长达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 长,但由于经济愈来愈不平等,政治愈来愈腐败,致使这一政权在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之 后垮台,印尼这个多民族国家也在危机中走向混乱,GDP总量下降了20%以上。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选择,但又是一个严酷的社会冲突现 象。发展中国家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开放,但开放不是“免费的午餐”,开放有较高的经济社 会成本,风险极大且相当不确定。越是发展速度快,开放程度大的国家,内部发展不平衡性 就越明显,社会冲突可能性就越大。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悖论,也是开放的悖论。
二、中国加入WTO后最大的风险是农业问题与农民收入问题
中国加入WTO后的最大风险就是长期存在并日益突出的农业问题与农民收入问题,加入WTO 之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是“雪上加霜”。正如朱镕基总理最近坦言,“我最大的担心是 农业问题”。
农业与农民收入问题始终是中国长期发展的核心问题。首先,农村人口占2/3全国总人口, 占近1/3世界农村人口,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特点之一,很难在短期内改变。他们的收入问 题是难以靠占16%GDP总量和占4.9%出口总量的农业发展来解决的。
其次,中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出口竞争力差距十分悬殊,中国3.55亿农业劳动力的剩余劳 动时间比例大幅度增加。中国农业劳动力是美国农业劳动力的100倍,而美国农产品出口额( 约520—600亿美元)是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约100—120亿美元)的4倍—5倍,中美两国不仅农 业劳动生产率相差极大,而且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人均农产品出口额上,差距也极为悬殊,约 在400倍—500倍之间。当中国向美国农产品开放市场,不是像人们所估计的只是占农业劳动 力总数 3.5%的1200多万农民失业,而是在现有占世界农业劳动力总数1/4的中国农民剩余生 产劳动时间比例由40%—50%提高到50%—60%,甚至更高,他们不太会走上街头成为公开失业 人群,而是增加站在乡村街道“晒太阳”的时间大幅度增加,既不能创造新增财富,又无法 增加新的收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浪费和经济财富损失。
第三,农产品价格指数持续下降走势直接影响农民人均农业收入。过去4年农民已经损失30 00—4000亿元。1978年—1996年期间,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升5.5倍,大大超过国际市场价格 水平,这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正面因素,也反映了国内农产品市场需求大 于供给的格局。但是当农产品价格指数达到最高峰之后,不可避免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就成 为主要影响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负面因素。在过去4年(指1996年—2000年期间),全国农产 品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降了22.6个百分点,广大农民直接现金损失在3000亿元以上;从农村 居民家庭调查看,1997年农民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为1092元,到2000年下降为600元,约下 降了45%,这相当于每个农民比1997年少获农产品现金收入492元,这相当于8.7亿农村人口 减少收入3972亿元(见表1)。据农业部估计,2000年全国农民因粮食一项减少收入约1100亿 元左右,人均减少收入约125元,其中减产因素约占1/3,粮价下跌因素占2/3左右。占全国 农户82%的纯农户和以农为主的兼业农户纯收入下降1%。
即使如此,中国农产品的价格还是高于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20%—40%之间。目前中国农产 品生产能力已居世界首位,国内供给相对过剩。从总体上看,即使中国不降低农产品进口关 税税率,在国际和国内农产品供大于求且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农产品仍不具竞争力 ,农民增加农业收入的可能性愈来愈少。
第四,农产品价格下跌对贫困地区和贫穷农民收入影响最大。例如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 收入一半来自农业收入。西部地区农民人均收入60%以上来自于农业收入,贫困农民这一比 例高达70%—80%。他们不像东部地区或富裕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特别是劳务收入已超过总收 入 的一半以上。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通常是中国生态脆弱地带,农业生产条件恶劣,自然灾害 十分频繁,家庭小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交通条件不便,市场交易成本高,农产 品交易比例低,再加上各种摊派税费比例高,非农就业和收入机会少。1996年全国农村人口 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比例为18.0%,约15560万人,到2000年这一比例为14.18%,约11 450万人。同期,他们人均收入相对全国人均GDP水平由17.9%下降到14.1%。从国际经验来看 ,除少数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的国家之外,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民都是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受损者。中国贫困农民一 方面属于经济全球化边缘化地区的边缘化人群,另一方面受到农业贸易自由化的严重负面影 响,成为利益受损主体,除非国家和全社会予以必要的补偿。
三、中国最大的潜在社会矛盾将日益突出 从国际比较看,中国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是世界上“壕沟”最大的 国家之一,同时既缺乏国家和社会对农民的经济补偿机制,也缺乏8亿农民影响国家决策和 利益表达的政治民主参与机制。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2/3,但是政府财政用于农村发展 的各类支出仅占总支出的10%—15%,占GDP总量比重的1%。农民人均税费高于城镇居民人均 税费,而后者人均转移支付又大大高于前者人均转移支付。1998年,中国政府为了应对亚洲 金融危机以及国内通货紧缩和经济增长下滑,采取了扩大内需的战略性举措,使城镇约8400 万 人口直接受益,但是扩大内需的政策,如过去3年发行国债1.12万亿元,无论是扩大基础设 施投资还是刺激居民消费,都是偏向仅占国土面积4%的城市及其占总人口1/3的城市人口。 按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7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而农村 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提高了1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为建国50年来的 最高峰。此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如基础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 疗服务,公用电信服务,清洁水供应(约有一半农民没有用上自来水)等方面差距甚大,公共 支出和公共投资分配十分不公平。
如前文所述,开放市场是促进发展的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加入WTO会使中国和世界长期 受益,但是不会自动地使8亿农民受益,或者不会自动地补偿农民受损者的利益。对外开放 的目的应使人民受益,特别是8亿农民受益。即使农民不可避免地受到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强 烈冲击,也应使他们的风险最小化,使他们已经损失的利益和正在损失的利益得到相应的补 偿。
一个国家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什么呢?应当对谁负责?显然,是对本国经 济发展负责,对本国人民负责。是人民选择政府,而不是世界市场选择政府。加入WTO之后 ,中国政府将承诺遵守WTO规制和相关协议。但是中国政府更应对中国人民特别是8亿农民作 出承诺,当农民利益受到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损害时,能够给以利益补偿,使他们避免成为最 大的输家。
我曾于2000年9月明确向政府建议“扩大内需应使8.7亿农民优先受益”。现在我进一步明 确向政府建议“对外开放应使8亿农民优先受益,普遍受益,实实在在地受益”,“使8亿农 民市场风险最小化”。
四、如何使广大农民利益最大化,市场风险最小化?
首先,建立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和经济参与制度渠道,从制度上保证国家决策代表和反映8 亿农民的利益。这包括在制度上使他们充分享有公共事务信息知情权,经济利益表达权,政 治民主参与权,财政分配决策投票权,以及享有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 务的公民权。应明文规定各级人大农业与农民委员会农民代表或委员不少于2/3,同时规定 相应的权利和预算投票权。国家应制定《农会法》,在农村依法建立农会,反映农民利益, 保 护农民利益,建立与政府的信息渠道,同时从事农村社区公益活动。从民主决策机制与决定 政府财政支出程序上根本改变长期城市统治农村,政府忽视农业,市民歧视农民的不平等、 不公平、不公正的基本格局。
其次,投资于广大农民人力资本,提高他们的人类发展能力。各级政府教育、卫生、计划 生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支出用于农村的比例不应低于当地农村人口比例的10—15个百分 点。这不仅符合社会公平原则,而且符合经济效益。因为投资于农民人力资本的社会利益远 高于对非农民投资的社会收益,而对非农民人力资本投资的私人收益高于对农民投资的私人 利益。国家应创造条件并鼓励非农民特别是城市高收入居民自我人力资本投资,而将其公共 服务投资重点转向占总人口2/3的农民。
第三,投资于农业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出口能力。由于国 内外农产品市场的变化,中国农业发展的模式必须有重大转变,从“数量型”增长转向“质 量型”增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出口比例。虽然中国是世界上农产品生产量第一大国,例 如1999年中国谷种产量占世界总量的22%,油菜籽占23.8%,花生占38.2%,肉类占26.3%,烟 草占34.9%,水产品占29.5%,但是农产品出口额(2000年为122亿美元)仅占国内农业附加值 的7%,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5580亿美元)的2%。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和出口比例的根本性和战略性措施是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获取全球农业科学知识和 技术能力,广大农民使用技术的能力。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表明,对农业R&D的长期投资回 报率相当高。由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任何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扩散都有明 显的规模效应,袁隆平院士创造的“杂交水稻”和“超级杂交水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目前国家用于农业的支出包括三大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农林水利气 象等部门事业费。建议以后增加第四大项:农业R&D和农业技术开发、利用和普及专项支出 。该项支出应不低于政府用于农业支出(2000年达745.8亿元)的10%—15%。即使如此,中国 那么大的国家,农业R&D支出占GDP比重不足0.1%。
第四,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实现“七通”,明显改善农民生活居住和生产贸易条件。今 后,对那些具有竞争性、盈利性,主要依托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打破垄断,放松管制, 引入竞争机制和公开招投标制,政府基础设施投资重点应转向农村,一方面改善农村条件, 一方面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直接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在全国农村人口聚集较多的乡镇和较 大的行政村实现“七通”,即通公用电话和长话自动网,通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通广播网 ,通邮政网,通电力(网),通自来水或清洁水,通路(公路或乡村道路)。
第五,为农民进城务工、人口迁移大开绿灯,使农民变为非农民,平等善待他们。提高农 民人均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公共服务的根本途径,就是坚决取消城乡两 种对立与区别的户籍身份制度,取消各种违反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歧视性政策和人为规定, 使农民变为非农民,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自由选择居住与迁徒,不仅享有经济自由活动, 而且享有政治自由权利,包括在工作和居住所在地的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地公共事务 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家庭和子女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如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卫生 ,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
总之,中国加入WTO之后,最大的经济风险是来自农业与农村。加入WTO会使中国农业的长 期发展问题“短期化”,变得更加突出,同时也会使中国社会的长期城乡不公平矛盾“尖锐 化”;为了应对WTO的挑战,中国政府最大的发展目标是使8亿农民广为受益,最大的公共投 资受益者应是8亿农民。
表1 农村农民家庭现金收入
单位:元/人
年份
期内现金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
出售农产品收入
19962309.4
447.4 1322.7 1013.4
19972516.4
512.4 1446.9 1092.3
19982528.3
573.4 1893.3 1011.1
19992556.4
628.4 1380.2 970.2
20002381.6
700.4 1498.8 600.6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景气月报》,国家统计局,2001年第4期,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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