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崇拜:城市青年住宅消费的仪式化趋势_北京租房论文

空间拜物:城市青年住房消费的仪式化倾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住房论文,倾向论文,仪式论文,青年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自从1998年福利分房退出历史舞台,中国房地产市场便开启了黄金时代,与此同时,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收入来决定自己拥有什么样的居住空间几乎成为每一位城市人的一个梦想、一种时尚,但是随之而来不断攀升的高房价迅速冲淡了这场消费盛宴。尤其对于城市青年而言,一方面,他们从踏入社会的第一天起就不自觉地卷入这种全民涌动的房产情结,尽快加入“房产拥有者阶层”成为不约而同目标;另一方面,高房价下捉襟见肘的积蓄、挥之不去的户口因素,以及来自家庭和婚姻等多方的压力使他们陷入两难的窘境:或者挟父辈、甚至祖辈之力,背上沉重的房贷加入这场空间拜物潮;或者在这场社会变迁中成为被“甩”出的一代。

“70后”、“80后”、甚至“90后”的城市青年与其说是被动投身于全民住房消费之战,还不如说他们一直都身陷隐匿在住宅背后深不可测的社会空间之中。居住从来就不只是个人偏好,也不仅是单纯的经济概念,它在不同的体制、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文化中都与社会紧密相连,新城市社会学的几位代表人物都曾对此做过解读:卡斯泰尔认为居住空间是社会行为的被动容器,许多与城市相联系的社会特征并不产生于城市环境,而是产生于社会过程[1]。更准确地说,空间是社会力量繁殖的一种形态,空间就是一种社会关系;哈维虽然关注经济资本对空间的瓜分,但更强调权力对社会空间的渗透[2];而一直与空间的社会生产作抗争的法国学者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拜物是空间与社会之间两极关系的一种集体表象[3],特别是穷人参与其中可能导致的阶级分化需得到有效控制。

事实上,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纷至沓来,西方学者所描述的“空间即社会”,或空间拜物的现象也开始侵扰亚洲,首先波及的是上世纪80年代的日本。当时正值黄金时代的日本处于空间拜物和土地拜物的巅峰,创造这一神话的理由是:对每个日本人而言,住房是迄今为止最大形式的财富,也是身份的象征。房产价格永远会抵御通胀,许多人认为房产是最重要的、最有利可图且最少风险的资产,而1991年之后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不仅让日本陷入长期的经济低迷,甚至也改变了日本人对房产继承的传统习俗[4]。据《日本新华侨报》最近的统计,年龄在25岁至29岁之间的日本青年自有住房率只有11.6%,结婚时能买新房者更是凤毛麟角,日本租房结婚者比例高达65.5%,买房结婚的夫妇仅占13.6%[5]。这与中国媒体报道的“北京首套房贷者的平均年龄只有27岁,而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的平均年龄是42岁,在美国30岁以上者才有经济能力购房”[6]等信息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一空间拜物的接力棒似乎传到了中国城市青年的手中。

为了验证上述数据及论断,本文试图利用CGSS2005(2005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缩写为CGSS)[7]的数据库,通过SPSS18.0的统计分析考察城市青年住房消费的真实样态,并探索其间从仪式化向空间拜物演绎的过程。

二、住房消费:从仪式化走向空间拜物

与老一辈不同的是,城市青年的住房消费从一开始便赶上了去福利房时代,而且随着房价一轮又一轮神话般的疯涨,原本就附着众多社会建构意味的住房空间更充满了虚设的狂喜,城市青年在涌动着资本、权力、认同、地位的住房市场中,按捺不住地奔向一个个楼盘、参加一次次房展会、比较一处处小区,当然也不计其数地与家人、朋友、同事谈房子,无论出于居住需要,还是出于婚姻需要,或是出于实力展示的需要,这一过程似乎已无形中被仪式化,对照不同学派对仪式的解读,例如功能论学派认为仪式是产生于集合群体中的行为方式,它的功能是激发、维持或者重建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解释人类学学派认为仪式具有双重功能,它既有宗教的意义又有政治的意义,既有神圣的意义又有世俗的意义,同时它既有正功能又有负功能;而古典进化论学派将仪式置于自然的、原始状态、仪式其不可思议的细节和过程使得他们更愿意将仪式与神话等同起来[8]。与仪式相对比,首先需要确认城市青年的住房消费是否被激发为集体消费行为,并且其中蕴藏着某种集体心理状态?还需进一步探讨住房消费过程所展示的符号意义和由此带来的多重功能,最后还需解读城市青年是否已将住房消费的象征性、社会性无限放大,甚至上升为一种空间拜物和住房神话?

1.从集体消费到集体展演

如果将18-35岁拥有城市户口的样本界定为城市青年的话,那么CGSS2005所涉及的10372位被访者中有1618位城市青年,其中包含46.3%的男性和53.7%的女性,大专以上学历的占29.7%,2004年的年收入均值为13427.5元,有61.0%的被访城市青年已结婚。针对CGSS2005的数据库中有关“您现在住房的产权和租赁情况”进行重新赋值,并经SPSS18.0分析显示,所有被访的城市青年中52.8%,即854位已购置住房(见表1),与占24.8%的401位租房城市青年相比,是其2.13倍,不过并不能因此简单下结论。

说明大量的城市青年群体已集体加入购房大军,需要排除其中因和父母共住且产权不在其名下的那部分青年。统计854位购房青年中的产权拥有量后可知,有449位本人拥有或与配偶共同拥有产权,占购房青年的52.6%,另有346位已购房青年的房产权是归其父母所有。按此计算,2005年,在所有被访18-35岁的城市青年中已有27.8%不仅购房,且完整拥有房屋的产权,而且如果将18-35岁的城市青年范围收缩至22-35岁的适婚人群,或者更进一步收缩至已婚青年,数据分析显示住房自有率分别上升至32.1%和42.0%,远远高出同一时期日本青年的住房自有率11.6%。事实上,在当时年均收入仅为10369元、职业生涯才刚刚开始的城市青年中已有三分之一左右拥有自己的房产,且CGSS数据显示他们所拥有房产的均价当时已达到136747元,这不能不说城市青年对住房的集体附庸,尤其对适婚青年和已婚青年而言,似乎谁都无法回避住房话题。

继续探讨城市青年加入购房大军的动机,至少存在三种可能,一种是最简单的居住需求;即确实因家庭人口增多或想改善居住而引发的购买动机;第二种可能因处于不同的群体而被激发出不同的购房动机,以此来消解这个群体对购房者的社会需求,例如若城市青年有幸进入高收入阶层,此阶层成员普遍拥有房产,他在环境压力及经济实力的共同推动之下必须购房;第三种可能是城市青年无论处于何种群体,他都有共同的购房取向,房产几乎成为任何群体必备的要素或符号。如果是最后一种,那么这样的集体冲动消费在某种意义上就像赴宴、就像赶集,就像参加化妆舞会,它已沦为一种集体展演。在CGSS数据库中,将住房情况变量进行二元赋值,即24.8%的租房者为“1”,52.8%的购房者为“2”,其他住亲友房或住公房(无需租金)等做缺省处理后,形成新的因变量,与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年收入等自变量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如表2),从显著性水准上看,如果按95%的置信度,除了性别对购房与否没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影响力之外,年龄、文化程度、年收入理论上对购房选择的影响度都通过了检验。但从三个0R值1.043、1.048、1.000看,年龄增长一岁、文化程度增加一个档次(例如从大专到本科)、收入增加一个单位,购房比租房的可能性仅仅分别多出4.3%、4.8%和不到0.1%,也就是说如此高的购房比例和住房自有率并非来自个别群体、某些有实力的群体,而是所有城市青年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城市青年收入的增减几乎没有动摇购房的取舍(OR值=1.000),这不仅暗示购房不是一个人的行动、不依赖年青人个体的收入,很可能是两代甚至三代的共同愿望和付出,同时也喻示着只要青年步入社会即要面对非常现实的住房问题,无论你处于什么样的群体,都需正面回答“买房了吗?”。城市青年在这样强大的住房消费磁场中,从购房冲动的形成到完成购房难免脱离理性的轨道,共同上演一出又一出的住房消费大戏,并且无意中集体沦为高房价的始作俑者。

2.从经济资本到符号资本

城市青年在涉世未深、远未完成自身资本建构的时候便出手买房,所谓“无房不婚”、“低龄购房”、“啃老购房”等已成普遍现象时,不禁要问:住房在中国城市青年心中究竟有怎样的光环,它除了在房地产市场上具有可估、可交换的价值外还具备多少额外的价值。美国学者戴维斯在研究了洛杉矶的房地产市场后曾将住房的交换价值分解为公平、流动、遗赠三项权益,将住房的使用价值分解为安全、舒适、自主三个方面,从而将研究者对于住房的理解从最为核心的物业收益扩展为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意涵[9]。其实就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当住房与婚姻、与身份、与阶层相挂靠的时候,它的价值或异化远远超出了普遍的预设。

首先,分析CGSS抽样调查的401位租房和854位购房城市青年的年均收入后发现,购房青年在2004年的年均收入仅为13112.62元(如表3),与租房青年的年均收入17017.78元相比还少3905.15元,经独立样本T检验(SIg.=0.009),他们之间的收入均差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按常理住房是所有消费品中几乎最大的一笔开支,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理应退避三舍,但是购房青年无视自身经济实力,调用多方资源投向房地产市场,应该不排除其对住房所拥有的经济资本的顶礼膜拜。事实上,CGSS在向被访者询问“按2004年的收支情况,您家的生活水平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对“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下层”五个层次重新从5到1进行赋值(原数据库是降幂赋值),购房青年对收入阶层的自评均值为2.53,反而高出租房者0.15,且通过了95%置信度以上的T检验,也就是说在个体收入偏低的情况下,因为拥有住房以及它附着的经济资本,购房青年获得了比租房者更高的收入阶层感。

显然仅有单纯的经济资本难以引发大规模的集体消费,而由经济资本引发的文化、社会资本等的叠加效应,也即住房作为婚姻市场中的有力筹码、交往圈中的话语资本、职场中的权力隐喻等符号资本对都市青年构成了不小的冲击。CGSS中的问题“与同龄人相比,您认为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是较高、差不多还是较低”(从高到低赋值为3、2、1)在购房青年和租房青年中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回响,购房者仍比租房者高出0.07的均值,同样,在询问“您家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时(从上层到下层五个层次赋值5至1),购房青年仍表现出更多的自信,均值高出租房青年0.16,两个均值差都通过了90%置信度以上的T检验,这意味着购房者在握有住房这样的经济资本的同时,也跃升了他们对社会地位的认知,并且展示了这样的图景:无论收入高低,无论穷富,不惜借用父辈、亲友或银行的资本,城市青年“盛装出行”,仿佛去赶赴一场重大仪式一样,执着地、义无反顾地追逐那属于自己的住房,以图裹挟更多的符号资本攀上社会结构的更高一层,防止被边缘化或被甩出主流圈。

3.从住房阶层到住房神话

城市青年通过拥有住房以获取符号资本从而晋级更高的社会阶层这一点,多少印证了国内外学者提出的所谓“住房阶层”的假说。英国学者桑德斯将住房自有权作为划分住房阶层的基础,并指出住房自有权既是个体认同表达和本体安全的来源,也可能会影响到人们的政治态度和党派立场等[10]。国内学者刘精明、李路路等认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由于受到不同的结构性条件的制约,选择了不同的居住方式,这表现为,在一些生活质量和居住质量十分类似的社区中,集中居住着一些在生活条件和生活机会上大致相似的人群;并且,在这样的封闭性社区中,人们逐渐养成了大致相似的生活方式和地位认同,从而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产生了相对封闭的社会阶层群体[11]。对CGSS中城市购房青年样本的收入及所购房屋的房价之间的对应分析可进一步推演住房阶层的理论。

虽然之前的数据分析发现被访城市青年的收入高低没有影响他们做出购房还是租房的决定,但是在已完成购房的群体中,不同的收入等级不仅直接影响到他们选择什么价位的住房,并且几乎与房价形成一一对应关系。笔者以CGSS数据库中2004年城市青年人均年收入13113元为基准,将购房青年的收入分成五个等级(如表4),每个等级之间的级差为13000元,近似年收入均值;同样,以他们当年所购房的均价145250元为基准,将房价也分成五个等级,级差也近似房价均值,这样形成两个新变量“收入等级”及“房价等级”,将这两变量进行对应分析显示(如图1),除了第4等级的对应关系稍有跳跃外,其余第1、2、3和第5等级的收入与房价完全一一对应,这说明在决定购房后,收入等级还是对所购房屋的价格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也意味着作为韦伯进行社会分层时所采用的三要素之一的财富(收入),在中国城市青年那里集体地转嫁给了住房,如果财富多寡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社会阶层高低的话,由于收入和房价的对应关系,其所拥有房产的等级也多少应和了阶层地位。

另外,表4所反应的信息中非常巧合地显示出每一等级的房价几乎是城市青年收入的十倍,那么即使房价不涨,每位城市青年也需不吃不喝十年才能有条件购所对应的房屋,更何况近年来房价疯涨,收入的涨幅却远远滞后。也就是说所谓的对应关系并非对等关系,年收入和房价之间十倍的价差仍然暗指中国城市青年住房消费中的非理性,或曰盲目的空间拜物特征。再看图1中显示的收入和房价两个最高等级之间也有对应关系(圈5和点5的对应),因为最高收入群体中的最高比例34.6%购买了第5等级,即56万元以上房价的住房,但其实交叉分析显示1、2、3、4收入等级的群体中也各有11.6%、8.5%、8.3%、13.0%的青年购买了第5等级的住房,尤其其中还包括收入在平均线之下的城市青年,他们集体追逐高价之风,已将住房问题演绎成了一个神话。

图1:收入等级与房价等级的对应分析图

三、住房消费的原罪抑或住房神话的末路

法国社会学家波德里亚早就认为拜物逻辑批判坐标的核心概念是消费。他指出消费是个神话,也就是说,它是当代社会关于自身的一种言说,是我们社会进行自我表达的方式[12]。波德里亚甚至将盲目拜物式的消费解读为消费的意识形态。按此推演,中国城市青年在完成学业踏入社会后不久,便自觉不自觉地卷入汹涌的房地产市场,并携同父辈、祖辈以及自己的下半辈子与远高出收入的住房捆绑在一起,这种飞蛾扑火般的住房消费模式已经完全陷入了拜物逻辑:即将住房当作可供自己和他人共同瞻仰的神,将住房消费当作一种定期不定期举行的宗教仪式。前述分析表明这种富有仪式化特征的空间拜物式消费已蔓延至大多数城市青年群体,成为他们区分身份、区分阶层的重要标志,不仅影响他们的消费观、婚姻观,甚至直指他们的价值观,从而也折射整个社会的物化和浮躁。

如果说住房消费在相当程度上脱离居住需求,人们不单纯是为了解决居住或改善居住去购房,而是去赶赴一场盛宴,去追逐住房这一神话故事的主角,那么是否因为住房消费存在原罪?尤其当房地产市场火暴时,人们一旦进入住房消费的轨道,便停不下来,便进入集体无意识状态?由于CGSS数据库并未直接涉及城市青年购房的动机、购房的支付方式以及所购房屋的区位和性质等,所以无法准确考察青年们在购房中所付出的代价,不过就“总体而言,您对自己所过生活的感觉如何?”的回答来看(答案从“非常不幸福”到“非常幸福”五等分),购房者比租房者的幸福指数平均要低0.22,而且另有235位拥有不止一套产权房的城市青年他们的幸福指数还要再低0.07,显然住房消费这样的饕餮大餐没有给年青人带来更多的快乐。事实上邻国日本20年前的空间拜物经历就曾解读过其中的原罪,当年日本房地产市场火暴时,谁都想拥有房产这样最理想的资产,一旦走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购买房产就很容易进入这样的局面:一个家庭将会生活在一个公寓里几年直至其房屋增值,然后,将习惯性地需要购买更大更奢侈有可能在郊区的房子,在推进的过程中获得的资产收益及房产相应的符号资本被转化为更大的银行贷款,直至房地产泡沫的最后破灭[13]。再看列斐伏尔、哈维、卡斯特尔等欧美新城市社会学的代表人物在上世纪中期始终坚持反对空间拜物、反对基于房产资源的社会阶层[14],当时他们所担心的房产被过多的赋权,它所附着的虚拟资本远超出实际,将更加剧城市内的不平等。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各种抑制房价疯涨的新政出台,住房消费的神话似乎正在走向末路,但是已经根植了三十年左右的集体空间拜物情结是否能够消解,并且与这一轮经济社会转型几乎共命运的年轻人是否能走出住房消费的困境,还需引起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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