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都匀市紧紧围绕贵州省、黔南州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大力提升公共服务,狠抓阳光殡葬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关键词:殡葬改革;推行方案
1都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殡葬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
1.1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都匀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分别任都匀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执法协调组、纪律保障组、督查组等,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乡镇一级则建立问责制,层层落实责任。
1.2结合市情民情,相继出台《都匀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都匀市殡葬管理办法》、《关于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在市区周围和重要景区修坟建墓的通知》、《关于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等,明确了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及部分倡导和禁止事项。
1.3组织全市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把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落实到全市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上。
1.4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殡葬设施。先后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包括拓宽并硬化出入殡管所的通道;修建大型停车场;新建改建9个吊唁厅;添置2台火化炉、3部遗体接运车辆、1辆殡葬执法车;公开招标采购一批骨灰盒,免费为困难城乡居民提供1个300元的骨灰盒;2016年底市财政又投入400余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7年实施生态地宫葬项目建设,满足我市未来20年骨灰安葬需求等,为都匀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1.5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宣传动员、安排任务,对殡葬改革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表扬。
2为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教育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都匀市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
2.1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台、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拉横幅、刷标语等方式宣传《殡葬管理条例》、《都匀市殡葬管理办法》、《都匀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都匀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以及通知,让全市人民树立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的丧葬观念。
2.2组织部门(单位)、乡镇(办事处)、村、组各级层层召开会议,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让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及优惠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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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交流沟通,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要求全市干部群众理性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绿色殡葬的好处,营造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浓厚氛围。
3都匀市五项举措,助推殡改
3.1在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均明确了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将殡仪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上墙公示,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
3.2制定《都匀市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规范了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流程,有效遏制了各种矛盾的产生。此外,针对殡葬改革初期都匀市治丧环境的乱象,市政府决定于每年5月份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丧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期间发放《致全市人民一封信》,张贴《整治通告》,设置宣传标牌等。
3.3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并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从而使得都匀市治丧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抛洒冥纸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殡葬改革秩序明显好转。
3.4出台《都匀市关于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了都匀市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城乡居民享受遗体接运(普通殡仪车)、遗体冷藏(存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年以内)4项免费,节地生态安葬奖励5000元。惠民工程共计支出1100多万元。
3.5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新增服务人员40名,确保了殡葬管理所的正常运行。同时,抓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且通过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
作者简介:
陆艳;性别:女;出生年月:1974.0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职务:都匀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院长;籍贯:贵州省都匀市;职称:无(非专业技术人员);研究方向:民政事业发展;学历:在职研究生;毕业院校系及专业:贵州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
作者单位简介:
都匀市民政局是都匀市人民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团登记管理、区划地名调整、婚姻登记管理、老龄服务、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慈善捐助等职责。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信访科)、优抚安置科、救灾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办)、财务科6个机构。此外,都匀市老龄委办公室设在都匀市民政局,正科级建制。下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有:都匀市社会救助局、都匀市殡葬管理所、都匀市社会福利院、都匀市减灾中心4个;下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有:都匀市救助管理站、都匀市婚姻登记处、都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都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都匀市重坡疗养院5个。
论文作者:陆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标签:都匀市论文; 殡葬论文; 惠民论文; 工作论文; 民政局论文; 遗体论文; 全市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