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90年来探索解决民族问题发展道路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探析论文,发展道路论文,年来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11)03-0001-09
中国民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学习和继承马克思民族理论思想精髓,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结合中国几千年来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现实以及中国的民族实际的基础上,吸收中华历史文化营养,总结和探索出来的适合中国民族发展和繁荣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这一理论经历了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1949年新中国诞生的探索形成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形成发展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发展创新期,产生了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邓小平民族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民族理论三大理论成果。[1]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必将进一步促进民族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
一、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发展道路的历史探索
201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时刻,对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发展历程做一个总的梳理,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经验,为在新的发展背景下党能更好地解决新的民族问题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奠定基础。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发展道路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初步探索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探索实践分三个阶段:
1.国内革命战争阶段(1921-1937年)
20世纪20年代初的中国,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帝国主义重新瓜分世界势力范围之时,日、美、英等帝国主义为了稳定在远东的新秩序,恢复了共同宰割中国的局面。在国内,袁世凯复辟失败后,中央政府一直被北洋军阀所控制。北洋军阀内部的直、皖、奉三派,为了控制中央政权,年年混战,而各省也被小军阀所把持。大小军阀都卖身投靠帝国主义,以换取支持。整个国家混战、饥荒不断,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在民族地区,当时主要现状是,帝国主义加紧侵略,大小军阀对民族地区统治异常黑暗,民族压迫深重;少数民族政治制度落后,统治残酷;民族经济文化落后,人民贫困不堪;各种民族矛盾复杂尖锐。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样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于1921年7月成立。1922年,在共产国际帮助下,党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民主革命纲领。纲领制定了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奋斗目标。即(1)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立国内和平;(2)推翻国际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3)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4)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5)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纲领是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制定的民族政策,指出了在中国,只有打倒帝国主义和军阀,中华各民族才能获得真正的民族平等。这正是抓住了民族问题的关键。后来党的三大、四大都坚持了这一原则。
1924年共产党与国民党实行国共合作,掀起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争取中华民族解放独立的革命高潮。但正当中国革命不断向前发展时,国民党蒋介石1927年发动“4·12”反革命政变,公开背叛革命,残酷镇压共产党,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之后,共产党肩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伟大任务。1927年8月1日,领导举行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随后,在全国各地创建了15个革命根据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分为三个阶段:(1)红色政权阶段(1927-1934)。1928年党的六大召开,提出“推翻帝国主义统治”、“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等口号,并通过《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1931年,在瑞金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决议案》。这些文件成为当时民族政策方面纲领性文件。(2)长征阶段(1934-1936)。由于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的领导,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红军被迫实行战略大转移,转战10多个省区,其中许多是少数民族地区,客观上为党和红军接触少数民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创造了条件。这一阶段党的民族工作有宣传党的民族平等、民族自决和联邦制政策,号召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共同斗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帮助少数民族建立自己的政权,吸收少数民族参加红军,建立自己的革命武装等。(3)陕北阶段(1936-1937)。至1931年“9·18”事变后,中华民族面临严重生存危机。1935年,党中央发表了《八一宣言》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的宣言》,1936年又发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号召中华各民族团结起来,共同反对侵略者和汉奸卖国贼。至此,中华各民族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呼声越来越高。
2.抗日战争阶段(1937-1945年)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军野蛮暴行,激起中国人民的愤慨,各阶层人们都加入到抗日行列中来。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民族问题的根本点就是全民族抵抗日本侵略,打败日本帝国主义,获得中华各民族的解放。这是各民族面临的共同任务。在这种背景下,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以及制定的民族政策也逐步走向成熟。标志就是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民族政策逐渐代替了“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为基础的民族政策。1937年党中央设立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下设回民和蒙古工作部,之后又设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下设专门的民族问题研究室。1941年设西北中央局,这是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主要机构。这一时期研究人员认真学习马、恩、列、斯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著作,并结合中国实际开展回民、蒙古民族的研究,先后出版了《回回民族问题》、《蒙古民族问题》等书籍。从此奠定了民族问题、民族政策研究的基础。根据中国国情,制定了以民族区域自治为中心的民族政策,逐步放弃了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联邦制”。同时,共产党人积极联合各民族共同抗日,建立延安民族学院,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由于共产党制定了正确的民族政策,并积极开展民族工作,得到了各民族人民的拥护,巩固了各民族抗日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3.解放战争阶段(1946-1949年)
抗战胜利后,中国社会及民族问题主要是反对美帝国主义,求得中华民族的解放;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推翻国内民族压迫制度,求得各民族的平等。在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经过3年多的浴血奋战,彻底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了新中国,各民族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光明大道。与此同时,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民族政策在内蒙古逐步实施。1945年在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中,各阶层的政治主张交织在一起,而且带有“独立自治”的错误,局面十分复杂。共产党为了解决蒙古民族问题,成立了中共绥蒙区委员会,绥蒙政府和绥蒙军分区,恢复伊盟工委,并派大批蒙古族干部,以绥蒙为中心,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1945年11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为统一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机构,乌兰夫当选为主席。1947年3月,中央发出了“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指示”,同意成立统一内蒙古的自治政府。4月,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要》,选举乌兰夫为自治政府主席。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成立。这是正确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实现蒙古民族彻底解放的唯一选择,标志着党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正式实施,为新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
对以上三个历史阶段的简述表明,党运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建党初期,制定的民族政策是以“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为基础的,表明党坚持执行民族平等政策的坚定性。这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同时也表明党还处在学习马列主义的幼年阶段。随着实践发展证明,它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抗日战争阶段,党克服了教条主义,认真研究中国社会和民族特点,逐步弄清了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特点及主要矛盾,即是少数民族与帝国主义、少数民族与汉族统治者、少数民族内部民主革命力量和封建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在此基础上,从中国国情出发,制定了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的,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为原则的,发展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内容的一系列政策,从而唤醒了各民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到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斗争中来,经过28年奋斗,终于实现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各民族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二)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发展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发展分三个阶段:
1.社会主义革命、改造和社会主义初步建设阶段(1949-1958年)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此次会议将北平改为北京)召开,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新中国建立后,为贯彻这一《共同纲领》,彻底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开展大量的民族工作:(1)清匪反霸,安定民心和社会秩序。从1950年到1953年底,人民解放军依靠并发动各族群众,进行艰苦斗争,共歼灭武装匪特240余万人,为民族地区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化解民族矛盾,疏通民族关系奠定了基础;(2)派遣中央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进行抚慰。从1950年7月至1952年底,先后派出4个访问团,深入到西南、西北、中南、内蒙古及东北等民族地区进行慰问。此后又派出医疗队、民族贸易队、民族调查队等;(3)为禁止民族歧视与侮辱,消除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有形痕迹,1951年政务院制定了《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4)开展民族识别工作。在广泛调查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综合分类,并坚持“名从主人”的原则,对各少数民族进行确认,从而保障少数民族享有法律赋予的地位和权利;(5)1952年颁布《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后,逐步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到1958年底,先后建立新疆、广西、宁夏3个自治区和29个自治州,54个自治县(旗),保障了少数民族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6)坚持“慎重稳进”方针,开展民族地区社会改革;(7)这一时期,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农、牧、工、商等经济事业和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并成立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民族学院。
正是由于民族政策的制定,民族工作的开展,使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得到发展,逐步消除了民族间的隔阂、歧视、不信任,人民当家做主权利得以实现,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得以确立。
2.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所经历的曲折阶段(1958-1976年)
1958年由于党在指导思想方面出现了认识偏差,在大跃进和刮共产风的形势下,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也出现了错误。其一,忽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的存在,搞“民族融合”风,到处实行一刀切,从而引起了各民族群众的极大反感,严重地损害了民族关系。其二,“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本来是有特定的内涵,但后来被视为“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普遍适用于一切历史时期和一切国家。这个说法,成为60年代批判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中的“投降主义”、修正主义以及“文革”中在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方面阶级斗争扩大化、制造大批冤假错案的主要理论根据。
从1966年到1976年长达10年的“文革”期间,由于指导思想及其实践的根本错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被歪曲,民族关系遭到践踏,民族工作机构被取消,民族院校被停办、合并,民族干部遭到迫害,民族地区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从而给全国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新时代(1978年至今)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彻底否定了“文革”中的“左倾”错误,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在民族问题上澄清了错误的认识和做法,重新恢复了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民族地区得到较大发展,很多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也在发展中得以解决。
理论上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展开的。(1)彻底批判“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中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是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关系;(2)加强对民族问题概念、内涵再思考,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因民族差别而产生的各种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是客观存在的;(3)探讨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实践,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些条文已不适应,需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4)开展民族意识的内涵和作用的研究,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意识增强是必然现象,应弄清民族意识与民族主义的联系与区别,引导民族意识健康发展。
理论认识的升华,加强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问题规律的认识,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民族政策得以恢复贯彻,民族工作得以开展。表现在:(1)逐步恢复各地各级民族事务机构,为全国民族工作部门摘掉了“执行投降主义路线”的帽子;摘掉了地方民族主义的帽子;平反了“文革”中的冤假错案;(2)经济上,实行倾斜政策,在重点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投资、贷款、税收、扶贫开发等方面,给予民族地区各种优惠照顾;(3)恢复或新建民族院校,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4)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并加以贯彻,恢复和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同时为保障杂散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5)制定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民族素质,繁荣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社会进步;(6)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截至2009年,党和国家已召开了5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同时对歪曲、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甚至侮辱少数民族情感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更好地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7)“两个共同”的提出,开启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2003年3月,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系统总结50多年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这是我们党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上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大创新,标志着民族工作开启新局面。
从改革开放至今,邓小平民族理论形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理论也有了新的认识。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紧扣发展主题,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努力促进民族地区的大发展。民族工作的展开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给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带来了巨大变化。其一,生产力得到迅速解放和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生产能力迅速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国民经济体系。其二,民族地区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使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落后局面得到很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逐步摆脱了贫困。其三,民族地区社会事业飞速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族教育体系。民族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民族优秀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
二、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
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不仅取得了民族独立,实现了民族平等和团结,还促进了民族繁荣进步。从共产党成立至今,90年的风雨历程为中国共产党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千年的封建王朝没有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旧民族主义革命也没有最终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伴随中国共产党的建立,解决民族问题的探索之路才真正开始。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肩负历史重任,历史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正确性。改革开放以来,在各民族共同致富道路上所取得的众多成就,都是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坚持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继承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民族思想,创造性开展民族工作取得的。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将进一步领导各族人民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二)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断将之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是被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真理,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真理性,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在于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解释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把生产力作为推动社会前进最活跃、最革命、最根本的力量,科学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深刻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正确方向。只有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开始,马克思主义一直伴随我党的成长与发展,在领导各族人民实现各民族独立、平等和致富的道路上,一直扮演理论指导的角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伟大胜利。
同时,中国共产党一方面继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又不忘将之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在丰富的实践中不断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形成了新的理论,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邓小平民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族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国情相结合的理论产物。中国共产党善于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而形成了系统性的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和制度。全面考虑了我们这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事实和中国56个民族在发展水平和文化风俗上的多样性与差异性。这就保证了中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巩固,保证了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保证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断将之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是中国民族工作有效开展的理论关键。
(三)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关系到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全局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对待民族问题要实事求是,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同时,要重视民族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民族工作。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看,各民族团结的力量是强大的,各民族共同反帝反封建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而从民族工作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我们也看出对民族问题的忽视,对民族工作的不重视将会带来各民族乃至全社会的落后与混乱。如前所述,从1966年到1976年,长达10年的“文革”期间,由于指导思想及其实践的根本错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被歪曲,民族关系遭到践踏,民族工作机构被取消,民族院校被停办、合并,民族干部遭到迫害,从而给全国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后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语境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免重蹈覆辙。
在中国民族工作的实践中,共产党人继承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创造性地出台了很多符合中国实际的民族政策。正确的民族政策是保持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工作健康开展的前提。要重视对各级干部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我们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对民族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要鼓励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充分调动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民族政策的积极性,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民族政策,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系统的和可操作性的民族政策体系。
(四)必须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达程度相对较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民族的发展诉求越来越明显,人民生活水平从温饱开始走向更高的要求。而满足这一要求,就必须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紧扣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主题,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从而带来少数民族地区不断走向现代化。这些历史经验表明,我们要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确保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民族矛盾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民族地区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解决民族矛盾的根本途径是通过大力发展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缩小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工作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才能调动各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民族关系保持长期健康发展。[2]这既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也是新阶段要关注的重点。
(五)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杂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探索开始得较早,早在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就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纲领》,其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古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古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6年2月18日更明确指出:“根据和平建国纲领要求民族平等自治,但不应提出独立自治口号。”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47年5月1日,党领导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以后在其他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而1949年《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发展,这说明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制度与法律、政治与经济、历史与现实、民族与区域等因素的结合。
另外,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同时,加强杂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也是中国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所在。民族杂散居地区,既是民族关系的一个窗口,又是联系民族之间的一座桥梁,因而,也是进行民族团结、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加强杂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在中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显得十分重要。这也是全面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发展的条件之一。
(六)必须坚持培养民族干部,提高少数民族参与管理国家和民族事务的能力
从历史发展的过程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各民族人民科学文化基础差。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初期开始,就十分注重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和政府更是不断完善各类考评机制,选拔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推进了民族工作的开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不仅要重视数量的增多,而且要重视质量的提高,并注重改善结构。我们只有不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才能有效地开展民族工作,也才能提高少数民族参与管理国家和民族事务的能力,真正实现各民族人民当家做主。无论过去或是将来,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都显得十分必要,关系民族问题的解决,民族工作的开展和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在探索解决民族问题的发展道路上,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以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成功探索解决民族问题所作出的巨大历史贡献应该充分肯定,而在极“左”错误思想指导下,在民族问题认识上的错误而造成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遭受的挫折也是需要认真吸取教训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始终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才能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今天,在中国不断扩大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增强对民族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掌握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探索解决民族问题的新观念、新思路、新途径。
三、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走向共同繁荣进步的思考
新世纪新阶段,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世界日新月异,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而这一切,给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带来大好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发展和解决因自身发展能力不足而导致发展差距的问题;现代化推进和民族意识提升而引起的民族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文化摩擦问题;国外敌对势力所支持的各种分裂活动对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威胁问题等,都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
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发展,将使民族之间各种社会关系和整个社会生活(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发生深刻的历史性变化。而民族问题的内容必然更加丰富多样和复杂,民族关系的情形必然会更加曲折、突出、活跃。如何认识它们的新变化、新特点,把握发展的总趋势,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因此需要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三个代表”的思想;坚持贯彻“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需要我们党不断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开创解决民族问题的新途径。
第一,加强民族理论研究,发挥理论指导作用。20世纪,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对民族这一现象的认识、分析、归纳、确定,构建了民族特征、民族意识、民族主义、民族性格、民族融合、民族平等、民族一体化、民族共同繁荣等概念和范畴,从而全方位、多视角的对民族及民族问题发展规律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在其理论指导下制定的民族政策,开展的民族工作,促进了民族问题的解决。在新世纪新阶段里,仍需要我们以整个世界各民族发展为线索,以中国各民族发展为重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努力探索民族现代化、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开辟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新途径。加强民族理论研究,发挥理论指导作用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课题,这是历史证明了的老课题,也是新世纪新阶段新挑战需要不断加强的新课题。我们要在理论的明灯下找寻新的发展方向,牢牢把握住中国民族理论的话语权。
第二,贯彻和完善民族政策体系,发挥民族政策的整体效应。中国民族政策分为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前者指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共同繁荣等大政方针,后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所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具体规定和措施。总体上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特别是有关民族问题的大政方针,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但具体的政策措施在贯彻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民族政策自觉性的认识。(1)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性。民族政策作为一个整体,既要重视经济方面的政策,也要重视社会方面的政策;(2)要适应形势不断发展的要求,及时完善民族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注意调动各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地方性民族政策及法规的积极性。国家要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解决部门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政策相抵触的问题;(3)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扶持民族地区开发利用资源政策;照顾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信贷、投资政策;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政策;扩大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政策;(4)当前要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尤其是温饱、脱贫、就业、医保等问题,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关键来抓,全面促进民族地区朝小康社会迈进。
第三,创造性开展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工作责任感,提高民族工作水平。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需要我们创造性开展民族工作。首先要明确工作思路,即在继续做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其次要健全民族工作机构。要保证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所必需的编制和经费,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其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要利用一切有利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使社会各个方面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工作。其四要增强民族工作责任感。作为民族工作者要胸怀大志、脚踏实地,把少数民族群众视为衣食父母,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从各民族发展诉求上加强民族工作,统筹各民族各地区协调发展。当前的民族问题,无论是从族际关系上看,还是从民族与国家的结构上看,很多民族问题都不是对抗性的,而本质上讲是各种可协调可调整的人民内部矛盾或一般国家与人民的关系问题。在新世纪新阶段,在世界发展的大潮流中,各民族的发展诉求日益强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很多民族问题其实质就是发展的问题。各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民族矛盾问题的根源所在。在进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实地调研,从培养各民族发展能力的角度扶助民族地区发展,尽可能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发展诉求,以发展作为主线,全面开展民族工作。同时,我们要做到未雨绸缪,建立一整套民族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置机制,更有效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第五,要以国家已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扶持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发展”以及国家正积极开展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等战略为契机,争取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政策、投资、项目等更多的支持,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第六,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睦的社会氛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在天山脚下雪域高原,还是在茫茫草原彩云之南,祖国大地广泛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已得到各族人民积极的响应,并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宣传教育主题,以加强各民族的祖国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认同为主要内容,以树立典型为激励机制,采取喜闻乐见、活泼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观念,构建合作发展、和睦相处、和谐共生的民族大家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在互助互爱的基础上实现更好更快的繁荣进步。
总之,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不断推进民族理论创新,不断探索中国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牢牢把握中国民族发展的大局和阶段性特征,高度重视民族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展望未来,我们应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在“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的引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各民族发展的新前程。
收稿日期: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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