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庸》之“大孝”与“达孝”论文

论《中庸》之“大孝”与“达孝” *

王志俊

[摘 要] 一般来说,孝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孝养与爱敬,具体表现为温凊定省等仪节,善事父母即可称之为孝。而《中庸》则明确定义孝为“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践其位,行其礼,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为“孝之至”;并称赞舜为“大孝”,武王、周公为“达孝”。在这个意义上,孝不再是家庭伦理中的人子之德,其对象并非指向健在之父母,而是君主或宗子之德,具体表现为对“死”、“亡”之考妣祖先的孝享与祭祀,以及对先王、先公之心志与事业的继承。换言之,《中庸》所论之孝,是专就舜、武王、周公等有德有位之圣王而言,孝与天命、德位、宗庙祭祀以及圣王事业密切相关,“大孝”与“达孝”本身具有一定的政治属性。

[关键词] 《中庸》 大孝 达孝 德位 继志述事 治国理政

一、引言

孝字起源较早,金文与甲骨文均有记载。《说文解字·老部》依字形训为:“孝,善事父母者”;《尔雅·释训》亦云:“善父母为孝”。可知,孝的对象是父母,表示子女对父母的某种态度或行为。《逸周书·嗣法》称:“慈惠爱亲曰孝”;《孝经》引《礼记·祭统》云:“‘孝者,畜也。’畜,养也”。可知,孝包含事亲、爱亲和养亲等内容,而“亲”特指尚在人世之父母。此外,《礼记·礼运》等经典中还有“父慈”、“子孝”之说。这表明,孝时常与其他伦常并提,是人伦关系中重要的德性之一。并且,家庭伦理不仅单方面讲求子对父之孝,父慈子孝更强调父子之间的双向互动。父子之亲是出于真实自然的情感,而非基于利害权衡的等价交换。总之,孝是伦理关系中的重要德性,孝意味着孝敬和奉养父母,孝为子女之德行和义务,这几乎是一种共识、常识。

然而,孝不单指奉养尊敬健在的父母,还指向逝世的祖先考妣。如孔子论孝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换言之,子女对父母之孝,不仅指身前以礼事之,也指父母亡故之后的以礼葬祭。因此,子孙对祖先考妣的“侍奉”也称孝,此一行为的典型表现即是宗庙祭祀。孝子孝孙以一系列仪式化、神圣化的祭祀典礼为媒介,表达对祖先的感激崇拜之情,祈愿继承先王之德业,祈求祖先神灵之福佑,这是孝的重要内涵。而主持先公、先祖之祭祀一般是贵族嫡子之特权,储君和宗子也以此强化宗法秩序和宗族凝聚力。在早期文献如西周金文、《诗经》《尚书》中,“孝”字主要出现在祭祀场合,孝之对象主要指祖考,而非健在的父母,孝之主体是地位尊贵的君主或宗子,这几乎是当代学界之定论。

《中庸》提及“孝”凡4次,集中出现于第17章和第19章,分别为:(1)舜之“大孝”;(2)武王、周公之“达孝”;(3)“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为“孝”;(4)“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为“孝之至”。考察这两章并联系上下文可知,《中庸》所论之孝特指身后之孝,而非身前之孝,其内涵主要指祭祀先祖、继承德业。下文将详述《中庸》之“大孝”与“达孝”,及其在国家政治层面的实践与运用。

二、舜之“大孝”:大德与受命

关于舜之孝,诸多文献中均有记载。《尚书·尧典》较早称赞舜之“孝”:

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因此,《中庸》所说之“孝”涉及治国理政,宗子的祭祀行为本身即是为政之道。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孝是宗子、君主之德,作为孝子的宗君具有双重身份,对臣民而言是天子或诸侯,对宗族而言是主祭的宗子,宗君本身即有政治特权,可以直接参与政治,乃至治国平天下。第二,《中庸》同时讲孝德一体,德位一致。孝是宗族意义上的,体现为天地鬼神祭祀,并不是家庭私人领域的伦理德目。并且,以宗庙之礼、郊社之礼为主要内容的孝,同时也要求君主以礼修身。君主修治己身,“尊尊亲亲”,处理好与宗亲、臣民的关系,则可以平治天下。因此,《中庸》之“孝”具有宗法—政治的双重意义,舜和武王、周公不仅是“大孝”与“达孝”之典范,同时也是圣王之典范。

依照前文所述,由君子之孝论及治国理政之道是水到渠成之事。主持祭祀的宗子既是宗族的法定继承人,也拥有与其身份相应的爵位、封地和臣民,在宗族与国家中享有尊贵的地位。依照《中庸》的文本脉络,紧接武王、周公“达孝”之后,正是治国之道。如下所示:

舜的父亲为瞽叟,弟弟名为象。舜作为儒家圣王,却出身于问题家庭:其父心无德义,后母常有恶行,弟弟傲慢不友。在此极端处境之下,舜依然能成其孝。对此,孔颖达给出的解释是:“以至孝之行和顽、嚣、昏傲,使皆进进于善道,以善自治,不至于奸恶。”面对父母与弟弟之恶行,舜能够“以至孝和谐顽嚣昏傲”,并使之迁善改过。换言之,舜妥善处理同父母、弟弟的关系,因“至孝”之行而有“至孝”之名。《史记·五帝本纪》亦有舜之父母和弟弟屡次图谋杀害舜的说法,但舜总是凭借才智化解困境,从而使瞽叟没有杀子之恶,象免去害兄之罪。舜的孝依然是围绕着家庭伦理中的父子/母子关系展开,或者说,父母之恶反衬出舜“孝”之大。

此外,《中庸》所论之孝关联着国家政治的运作,但这与汉唐“以孝治天下”不可同日而语。汉唐表彰《孝经》、主张“以孝治国”,《孝经注疏》中忠孝一体的说法有很多,诸如“明王以孝治天下”、“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事亲能孝,移之事君则为忠”。然而,这里所说的孝,已经由君德、宗德下移、泛化为庶民百姓之德,孝之对象也由祖考转移为父母,这其实是家庭伦理之孝的社会化、政治化,弱化了宗族观念而强化了父权。并且,将一家之内子对父之孝,简单模拟扩大为公共领域的臣对君之忠,不仅有移孝作忠、忠孝混同的嫌疑,也难以解释家庭私人领域和国家政治领域具体如何沟通的问题,也即公私混淆的问题。

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诗曰:‘嘉乐君子,宪宪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中庸章句》第十七章)

舜之所以为“大孝”,有以下表现:既有圣人之德,又有天子之位,并且富有四海,享有子孙祭祀。本章的内在逻辑是,由于“德为圣人”,而“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进而“宗庙飨之,子孙保之”,这恰巧与下文的“名”、“位”、“禄”、“寿”相对应。换言之,“德”与“位”是舜之“大孝”的重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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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而,上天因舜之材质而笃厚其福报,尧禅让而舜为天子。舜有天子之位,而宜养天下万民。由此,舜之孝不再局限于《尧典》中对自家生身父母之孝,而是扩展为对天下万民的孝养化育;不只是对于健在父母的私人感情,而是保证先祖和子孙永享宗庙祭祀、宗族血脉绵延不绝,这才是对于祖先或宗族而言的“大孝”。

对祖先而言为“大孝”,对上天而言即为“大德”。因此,《中庸》称赞舜之孝时,一再凸显其德。因而紧随“舜其大孝”之后的,即是“德为圣人”、“大德者必得其位”、“大德者必受命”。这同周人孝、德并提的观念相一致,或者说是西周德、孝观念的遗留。侯外庐先生指出,周代伦理思想以德、孝二字为骨干,“德孝并称,以德对天,以孝对祖,《大雅》所谓‘有孝有德’。”即是说,周人敬天而敬德,尊祖而尊孝。舜之所以为“大孝”,显著表现即是有圣人之德,因而得上天之授命,这也基本符合周人“以德配天”的观念。杜维明也认为:“舜之‘大孝’的非凡表现在于:尽管其个人处境异常困窘,他的内在力量却使他成为一个仁君……舜所表现的这类孝,与武王、周公一样,是基于一种层次更高的道德,即圣王的道德,而圣王是通过一种令人敬畏的人性的证见而光宗耀祖的。”所谓的“内在力量”,即圣人之德。舜有圣人之大德而受命为天子,并以此光宗耀祖。质言之,舜之“大孝”立足于自身之“大德”和上天之“受命”。因而祖先享有祭祀,万民得以化育。可以说,德位一致,德孝并提,孝与上天受命和宗庙祭祀相关,是舜之孝之所以为大的显著特色。

总之,《中庸》第17章所述舜之“大孝”与“大德”、“受命”密切相关。作为圣王的舜,其孝之对象上溯至祖先神灵下达于天下万民,超出了家庭私人领域而具有公共性质。舜之孝之所以“大”,正在于德、位一致,德、孝并提,而发生于公共场域的祭祀之礼意味着宗法—政治特权,因而舜之“大孝”本身具有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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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王、周公之“达孝”:继志与述事

依照《中庸》的文本顺序,接续舜之“大孝”的,即是文王之“无忧”和武王、周公之“达孝”。文王之所以无忧,在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孔子曾有“述而不作”的说法,可见“述”、“作”之不同。朱子专门对此二字作了区分:“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故作非圣人不能,而述则贤者可及。”换言之,“述”意味着承继、续成,是贤人之事;“作”意味着制作、创作,为圣人之能事。文王之“无忧”,基本在于武王、周公之“继述”,这正是武王、周公之“达孝”: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中庸章句》第十九章)

需要指出的是,朱子注解“必得其寿”称:“舜百有十岁。”但这里的“寿”不仅指生理意义上的长寿,而是与上文的“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有关。首先,“飨”本有食物献祭之义,指祭祀神灵、贡献祭品的仪式。古人祭祀之后,往往举行宴飨,以和睦宗亲,巩固宗族秩序。其次,关于“保”,孔颖达云:“舜禅于禹,何言保者?此子孙承保祭祀,故云‘保’。周时陈国是舜之后。”换言之,舜能使子孙保有祭祀,甚至到了周代还能封土建国延续宗族之血脉。先祖永享子孙之祭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舜“必得”之“寿”。

在此,朱子云:“达,通也。承上章而言武王、周公之孝,乃天下人通谓之孝。”按照朱子的解释,“达”有通达、通行、公认等义,“达孝”意谓天下人公认武王、周公为孝。孔颖达称:“人谓先人。若文王有志伐纣,武王能继而承之。《尚书·武成》曰:‘予小子其承厥志。’是‘善继人之志’也。文王有文德,为王基,而周公制礼以赞述之。故《洛诰》云:‘考朕昭子行,乃单文祖德。’是‘善述人之事’也。”这是说,武王之“达孝”在于承继先父文王伐纣之志,《尚书·武成》正是继志之例证;周公之“达孝”在于继承文王之德行和王业而制礼作乐,《洛诰》即是述事之明证。质言之,武王、周公之“达孝”,在于对文王之遗志与德业的承继,即所谓“继志述事”。

再联系此章上文,武王、周公如何为“达孝”,如何“继志述事”更易理解。其一,武王之“达孝”具体表现为:“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尊庙飨之,子孙保之。”这与前文舜之“大孝”的内容如出一辙。唯一的差别在于,二人有天下的方式不同:舜是“德为圣人,尊为天子”;武王则“一戎衣而有天下”。换言之,尧舜禅让,舜有大德而受命得天下;汤武革命,武王伐纣而夺取天下。因此,舜“必得其名”,有圣人之德,其圣王事业出于自身之创作、开辟;而武王则“不失天下之显名”,未臻至圣人之境,其德业是对先王的继承、沿袭。因此,武王之“达孝”与舜之“大孝”有所区别:“大”自会“达”,而“达”却不必然为“大”,二者在境界层次上不同。其二,周公之“达孝”则在于“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周公所述行之事是,承接文王、武王之德业,追封大王、王季为先王,追崇始祖后稷至组绀为先公,并以天子之礼祭祀之。这是贤人之职事,属于“述”的范畴。

因此,武王缵继的是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业,周公成就文武之德以追崇先祖。武王、周公之“达孝”,主要在于“继”父之“志”与“述”父之“事”。在这里,孝的对象不仅指向已经成为“先人”的文王,而且通过“追王”这一行为上溯至先王、先祖,朱子因此称之为“继志述事之大”,亦即孝之“大”。杜维明指出,“当孝被理解为‘继承’先父的意志甚或‘续成’先父的事业时,它就不仅包含对其父亲的存在处境的理解,而且也包含着对其理想中的自我形象的理解。”理想的“自我形象”,表达了对理想人格的期许,因为“继”、“续”毕竟是贤人之事,有待于上升为圣王之业;“继志述事”之孝也有待于通过修身修德而获得上天之授命。孝与德再次关联起来,最终呈现为丧葬之礼和宗庙祭祀。《中庸》云:

工程造价,即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所需要消耗的全部费用资金。伴随着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与不断加快的城市化基础建设的进程,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也随之在不断增多,也造就了日益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所以从施工单位来看,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要想占据有利态势,工程造价的管理以及成本的控制是非常需要被重视的。

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章句》第十九章)

上述说法可归纳为以下两点:其一,武王、周公之“达孝”体现在对祭祀礼仪的具体规定上,诸如修整祖庙,陈设祭器,摆放先祖遗物,以应时之食物献祭等。并且,宗庙之礼与宗族身份、政治地位、职事分工以及年齿长幼密切相关,如上文所说的“序昭穆”、“序爵”、“序事”等。依《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之说,宗庙祭祀是贵族的特权,庶民无庙,只能祭于家中正堂。而“宗器”乃国之重器,为天子诸侯所有。因此,称武王、周公为“孝”,更多意味着拥有主祭资格,掌有政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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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武王、周公之“达孝”也指善于“事亡”、“事存”,“达孝”因此有成为“孝之至”的可能。朱子注解“其”称:“其,指先王也。所尊所亲,先王之祖考、子孙、臣庶也。始死谓之死,既葬则曰反而亡焉,皆指先王也。此结上文两节,皆继志述事之意也。”这是说,武王、周公作为孝子登上先王之位,行先王之礼乐,礼敬先王尊崇亲近爱的祖考、子孙和众臣。因此,孝之极致包括对死者的尊崇和生人的敬爱,这实际是对先王之政与先王之德的承继。而“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说,再次把孝的对象确定为“死”、“亡”之考妣,而不是尚在人世的父母。

总之,武王、周公之“达孝”,意谓对先王先公心志和事业的继承,对宗族共同体以及既有政治秩序的维系。这同武王、周公的双重身份有关:既是宗族的宗子,又贵为国家的天子或摄政王。继承先人伐纣之遗志,接续先人之统绪事业,是武王、周公的共同成就。而无论是舜之“大孝”,还是武王、周公之“达孝”,并不侧重于人子之德,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侍奉健在的父母的孝养,而是指对已经作古的祖先考妣的追慕与祭祀,孝既是宗君之德,也是政治权力的象征,其具体仪节即是治国之要。

四、孝与治国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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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谛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中庸章句》第十九章)

所谓“郊社之礼”、“宗庙之礼”,指郊天祭祖等礼仪。郑玄在此指出:“序爵辨贤,尊尊亲亲,治国之要”;孔颖达疏解道:“若能明此序爵、辨贤、尊亲,则治理其国,其为易事,犹如置物于掌中也。”前文已经揭明,明辨尊卑贤愚,分别亲疏贵贱,是宗庙之礼的具体规定,也是“大孝”与“达孝”内涵的延伸,而这正是治理国家之纲要。郊天和禘祖这两种礼仪,分别对应以德配天、以孝对祖的思维模式,主祭之人同时拥有天子和宗子的双重身份。换言之,主祭者以天子的身份祭祀天地,体现的是德位与天命的统一;以宗子的身份祭祀祖先,正是孝享、追思祖先的表现。孝与德恰如孪生的范畴,因而《中庸》论述“大孝”与“达孝”时,同时提及舜“德为圣人”、“周公成文武之德”。执掌郊天、禘祖的祭祀之礼,治国如运物掌中,可视为孝、德并提这一观念的在国家政治层面的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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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中庸》所论及的圣王之孝,主要通过处理天人关系、神人关系以及人际关系的礼来实践。而原初意义上的礼,指“事神致福”,亦即祭祀神灵以求福佑。而国家的祭祀之礼本来就是天子之事,天子之事本身即带有政治性。因此,《中庸》论礼,首先对德、位均有要求。“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即是明证。舜、武王和周公作为孝子,也是德位一致的圣人,因而能够制礼作乐,并以礼乐制度来治理国家。具体而言,君主通过细化的礼仪行为沟通天人、神人。为协调人际关系,君主还需处理与臣民、宗亲等人的关系,这就要求君主以礼修身,以“敬其所尊,爱其所亲”。而尊贤贵德、亲爱族人既是孝的延伸,也是治国的主要准则。这在上下文也有印证:

(1)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中庸章句》第十六章)

总体来看,整体八个维度理论平均数15分,实际八个维度平均数为15.1分,实际平均值与理论平均值相差0.1分,相差不大,说明临夏州中学体育教师对其工作满意度状况为基本满意,满意程度较低。

(2)齐明盛服,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1)建成统一远传数据采集平台全面上线、实现远传表协议统一,推进水务数据统一数据仓库全面上线,解决远传平台、数据混乱的问题;(2)工程管理系统及工程移动应用APP全面上线;(3)建成新客户服务系统,上线热线机器人实现呼叫中心智能应答与深度学习;(4)参与管网动态水力模型方案,梳理管网信息化的深度、质量、效用等;(5)深化协同办公及事务、公文跟踪督办功能,统一内部系统入口门户;(6)持续增加BPM线上审批流程及移动办公APP功能及推广;(7)完善IT管理的体系、流程、应急预案等运行管理内容。

然而,与上述文献对舜之孝的刻画不同,《中庸》不再从侍奉父母的具体行为出发,称赞舜之孝德或孝行,而是直接从德(圣人)、位(天子)、天命、宗庙等视角入手,肯定舜之“大孝”。《中庸》云:

[6]America,with our allies and partners,defeated fascism,imperialism,and Soviet communism...

材料(1)是说,主祭的宗子可以和祖先神灵相感通,感觉祖神如在自身周围,这是对宗子以孝对祖这一行为的现场摹写,即“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材料(2)将祭祀之礼与修身之道联系起来,而这里的修身正是针对在位之君子而言。因此,《中庸》指出修身是治理天下国家的“九经”之本,具体要求是在位之君子“修身以道”。总之,修身的主体是在位之君子、宗子,修身既是对君德的要求,也是宗君治人、进而治国平天下的要求。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中庸》所论之孝,是专就大舜、武王、周公等有德有位之圣王而言,孝与德位天命、圣王事业和宗庙祭祀等密切关联。孝之对象为祖先考妣,而不是尚在人世的父母;孝之主体是贵族宗子或君主,而非庶民家庭中的子女;孝主要体现为宗庙祭祀,而非日常生活中的恭敬奉养。无论是舜之“大孝”,还是武王、周公之“达孝”,均非普通平民家庭中父慈子孝之情境可比。质言之,《中庸》所论之孝是拥有政治特权的君主或宗子之德,郊天禘祖等祭祀之礼同时也是为政之道、治国之要。相较而言,“大孝”强调舜之大德,并因此获得上天之受命,从而贵为天子,使祖先世代享有宗庙祭祀,庶民百姓也得以养育,舜也因此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圣王。而“达孝”则侧重于武王、周公对先公、先王之志向与事业的继承,二人立足于先人之基业,通过征伐获得天下。武王、周公因此稍逊于舜,“达孝”与“大孝”于此也有所区别。

①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98页。

②郭璞注,邢昺疏,王世伟整理:《尔雅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00页。

③朱右曾校释:《逸周书集训校释》,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95页。

李隆基注,邢昺疏,金良年整理:《孝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7页。

⑤⑨郑玄注,孔颖达正义,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15、2006、2011、2012页。

⑥⑦孔安国传,孔颖达正义,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8、62页。

芒山镇夏庄村环境优美、道路干净整洁。在村庄最南边,一片鲜绿的植物映入眼帘,掩映在植物下的就是这个村的生活污水生态净化设施。

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6、26、93、27、27、27、27、28、37页。

⑩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93页。

杜维明著,段德智译:《〈中庸〉:论儒学的宗教性》,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第93、44页。

作者简介:王志俊,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浙江宁波 315211

呼和浩特市位于华北北部内蒙古中部的土默川平原,北依阴山山脉。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南部,试验田位于农牧业科学院南部。研究区地处中温内陆地带,平均海拔1 050 m,属西北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全年平均气温在8℃左右,试验田种植作物有春小麦、大麦、莜麦。

[中图分类号] B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114X(2019)06-0062-06

*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涉身视角下意向性与意识感受性的关系研究(项目号18NDJC255YB)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林 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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