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机制与效率(四)公司治理案例的国际比较_独立董事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机制与效率(四)公司治理案例的国际比较_独立董事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机制与效率(四)——公司治理案例的国际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司治理论文,公司治理结构论文,效率论文,机制论文,案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改进董事会的做法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

90年代以来,美国大公司改进公司治理一项重要的举措,就是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指南》。在这10家企业,《公司治理指南》的重点,主要不是规范股东大会、经营班子,而是改进董事会。所以,《公司治理指南》实质上就是董事会的运作指南。在改进董事会方面,他们具有共性的做法如下:

(1)缩小董事会的规模

这10家企业中,除3家未做规定外,有7家规定董事会的人数为7-13人。2002年,10家董事会平均为13人,最多的17人,最少的10人。当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企业董事会的人数平均为11人,最多的31人,最少的3人。

董事会的人数:一是与资产规模没有相关关系。花旗集团总资产是9万多亿人民币,但董事会只有17人。二是与销售规模、员工规模没有相关关系。沃尔玛的销售额超过2万亿人民币,员工130万,但董事会只有14人。三是与下属子公司数量没有相关关系。时代华纳拥有1500多家子公司,董事会只有13人(注:均是2002年数字。)。据《200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蓝皮书》介绍,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平均为10人(注:王忠杰:《200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蓝皮书》,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后面所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均引自此书。)。

(2)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

尽管10家都未规定独立董事在全体董事中应占多大的比例,但都明确规定董事会大多数应由独立董事组成。2002年,10家独立董事的比例平均为80%,最高的92%,最低的57%。当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独立董事的比例平均为72%。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有98%设立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比例平均为23%,也就是说,每个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平均有2名独立董事。

(3)放松CEO兼董事长的规定

从规定看,有2家仍坚持CEO必须兼董事长。有3家规定可兼可不兼,并且如果兼,则在独立董事中增设一名首席董事(lead director),这相当于副董事长,以遏止CEO兼董事长带来的弊端。有5家规定CEO不兼董事长。但到2002年,在这10家企业,CEO兼董事长仍有9家。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的比例仅为12%,但总经理兼董事的比例高达85%。

(4)改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安排

除3家未做规定外,有7家规定,独立董事的薪酬应以股票形式支付,其中4家规定大部分要以股票形式支付。还有4家规定,独立董事从加入董事会之日起5年内,应持有相当于3-5倍董事年薪的股票,并禁止在服务期内出售这部分股票。2002年,这10家独立董事薪酬,平均为9万美元,最多的23万美元,最少的3.5万美元。当年,《财富》美国1000强企业独立董事的平均薪酬是8.9万美元。为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职,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放弃基于出勤率的薪酬安排,改为基于公司业绩的薪酬安排,使独立董事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挂起钩来。

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中,有37%的人不在上市公司领取报酬,领取报酬的年薪平均为9万元人民币,所有董事的平均持股为3.2万股。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董事主体是非独立董事、全日制工作的。他们的年薪是全日制工作的报酬,而不像美国独立董事的年薪只是一种兼职收入。

(5)延长独立董事退休年龄,限制退休CEO留在董事会

除3家未做规定外,有7家规定退休年龄为70岁以上。延长退休年龄,是由独立董事的工作性质以及独立董事的人才市场性质决定的。独立董事是非全日制工作,工作量相对不大,但工作阅历与工作经验的要求很高,胜任的人才是稀缺的。2002年,这10家独立董事的年龄平均为61岁,最大的65岁,最小的58岁。当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独立董事的年龄平均是59.9岁。已有3家规定,退休CEO不能留在董事会。这种做法也是为了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董事的年龄分布是,40岁以下的占22%,40-49岁的占39%,50-59岁的占30%,60岁以上的占9%。

(6)建立独立董事的执行会议

除5家未做规定外,已有5家规定,每年必须召开不少于3-4次独立董事执行会议(executive session meetings),经营班子成员包括CEO不得参加。据1999年美国的一项调查,69%的董事会一年平均召开3次独立董事执行会议。

执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让全体独立董事在制定CEO的经营业绩目标、检查CEO经营业绩的真实性、评价CEO的实际经营业绩、确定CEO的薪酬安排等问题上,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7)推行董事一年一选,限制董事兼职

除4家未做规定外,有6家规定董事实行一年一选。对在其他公司董事会的兼职,有5家未做规定,有3家规定不得超过4家,有2家规定不得超过2-3家。2002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独立董事的任期平均为8.4年。美国公司文库提供的美国最大的1700家公众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他公司董事会的兼职情况如下:1家不兼的占66%;兼1-3家的占32%;兼4家以上的占2%。规定董事一年一选,有助于鞭策董事尽心尽力做好董事工作;而限制董事的兼职,有助于他们集中精力做好董事工作。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兼职不得超过5家。

(8)聘请独立的外部顾问

10家都规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都有权聘用独立的外部财务、法律、薪酬和其他顾问,聘请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聘请独立的外部顾问,有助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决策、监督经营班子时提高专业判断能力,增强决策、监督的可靠性。

上述8种做法,反映了美国大公司目前改进董事会中一些带有共性的做法,也与美国著名公司治理专家R.Monks提出的加强董事会的12项建议,大体是一致的(注:R.Monks等:《公司治理》,美国Blackwell出版社,2001年。R.Monks提出的加强董事会的12项建议是:(1)改善董事的薪酬安排。主要是增加薪酬中的股票比例。(2)增加独立董事的权力。主要是CEO与董事长要分设,在董事提名上要不受CEO的左右。(3)建立独立董事市场。主要是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可能建立一支专门监督经营班子、有专业能力、全日制、并同时在5-6家企业担任独立董事的队伍。(4)建立指派董事。在美国Michican州注册的公司,可以设定“指派董事”(designated director)制度。指派董事的薪酬、权力、责任比独立董事更大。(5)敢于“反对票”。对经营业绩不佳公司的董事会、经营班子,一定要投反对票。(6)完善审计委员会。主要是要改变CEO们将最没有实际经验、又最不具有财务资格的人放在审计委员会。(7)考评董事会。主要是要确定经营目标,并考评董事,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整体的业绩。(8)建立独立董事执行会议。主要是不让经营班子参加的情况下,由独立董事研究确定一些大事。(9)改进CEO继任计划。主要是改变由现任CEO控制CEO人选的提名。(10)设立首席董事。如果CEO兼董事长,则需在下列问题上与首席董事商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主席的挑选,董事会会议议题的确定,董事得到的信息保证,董事会会议的充分有效性。(11)使独立董事真正成为董事。独立董事可能什么都不做,要他们代表股东的利益,他们必须也能分享这部分利益。也就是在不破坏独立性的前提下,使他们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积极性。(12)加强股东参与。董事会在不受股东的监督时,他们的行为是不会端正的。)。

(四)

标签:;  ;  ;  ;  ;  ;  

公司治理结构、机制与效率(四)公司治理案例的国际比较_独立董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