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和韩非子义利思想比较论文

孔子和韩非子义利思想比较论文

孔子和韩非子义利思想比较

刘思宇

(华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保定 071003)

摘 要: 孔子和韩非子分别作为儒法两家的代表,在义利内涵上的表述具有一致性,两者都肯定了义的重要作用,将利分为公利和私利两部分进行阐释。两人义利思想的不同之处:一方面,言利角度不同:孔子着重从个体角度出发,韩非子则从社会角度谈利;另一方面,义利侧重不同:孔子重义罕言利,而韩非子重利少言义。这归根结底源于儒法两家学说核心的差异。

关键词: 孔子;韩非子;义;利

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时期,周王朝原有的义利关系被打破,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社会模式,先秦诸子关于义利的思想应运而生。其中孔子和韩非子分别作为儒法两家的代表人物,对义利内涵的表述具有一致性,肯定义的重要性。孔子主张“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认为义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道德准则,是人的根本价值追求。韩非子则提到,“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义者,仁之事也。”(《韩非子·解老》)认为义是各种关系的适宜处理,是表现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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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的内涵阐释上,孔子和韩非子都将利分为公利和私利两方面来表述。公利为国家利益,私利为个人利益,个人私利要让步于国家利益。孔子主张“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赞赏不谋取私利的行为。韩非子提倡要公私分明,因为“顾小利,则大利之残也”(《韩非子·十过》)。孔子和韩非子义利思想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阐释利的侧重角度和义利侧重存在差别。

一 言利角度不同:个体角度与社会角度

孔子倾向于从个体角度来阐释自己对利的看法,而韩非子更着重从社会角度来表达观点。

孔子关注于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提倡人要从道德上约束自身行为。对他而言,个人品格的塑造主要取决于道德的自主性,一个人只要立志于仁就不会做坏事,“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只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内在修养,就可以达到仁的境界。孔子将人们分为君子和小人两大类:行为知礼、有仁德的人为君子;不知礼、行为粗陋的人为小人。言利时,他多把义与高贵的君子联系在一起,把利同轻微卑贱的小人相联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推崇热衷于仁义的君子,鄙弃追求利益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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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和韩非子在义利思想上的异同,与儒法两家整体学说的核心思想相差别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韩非子从三个方面说明利的重要性。第一,韩非子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同样存在利益的纷争,父母的养育如果过于简陋会受到儿女的责怨,子女在父母年老后赡养不足同样会遭到怨恨。“子父至亲也而或憔或怨者,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骨肉至亲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君与臣、臣与臣之间了。第二,韩非子肯定利益在调节人际关系和治国治家上的作用,孔子推崇有高尚情操,为义甘愿舍利的君子,而韩非子恰恰相反。在他的心目中,不图名利,不慕富贵的隐士对君主没有任何利益可言。比起盲目的舍弃利益,韩非子认为若百姓做人做事都能考虑别人的利益,以利相交,利人利己,反而更能和谐共处。第三,韩非子提到若人唯利是图,会造成灾祸,但是轻利更不利于国治民安。因为轻利之人不能被轻易驾驭,会造成更不可预估的祸患,“见大利而不趋,闻祸端而不备,浅薄于争守之事,而务以仁义自饰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征》)唯利是图或是过度轻视利益的作用,都会造成国家混乱乃至灭亡。所以韩非子主张重视利益的作用,君主实行统治时,应该利用臣民追求一己私利的特点,用利解决利,对他们加以控制和约束,最终实现“人主之大利”(《韩非子·六反》)。

纵观《论语》整本书,孔子对于利的主张很少,对于一件事情,孔子很少会谈到利益如何,只会问其合义不合义。他将义作为君子立身处世的根本,是君子内在品格。第一,孔子认为人们如果忽视义,而放任自己的欲望,缺乏对自身的约束,则会“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造成社会的混乱,影响社会的安定。统治者抑制个人的私欲,不过分追求钱财,可以有效缓和与百姓之间的利益冲突,起到安民利民的作用;百姓抑制自己的私欲,不贪图名利,可以修身养性,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第二,君子和小人在义与利上的选择不同,君子重视义轻视利,小人重视利益而轻视义。孔子提到想要成为君子必须要把义放在首位。道义和利益之间发生矛盾时,个人的利益要为道义让步,道义与生命不能两全时,即使舍身也要保全道义。第三,他从做官的层面讨论义与利的问题。孔子主张君子从仕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义,“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一个普通的无官无份的的君子的力量是微薄的,而“入仕”的君子则可以将道义的种子洒得更广泛更充分。真正的君子既要胸怀道义,也要勇于将自己的真才实学发挥最大的作用。另外,孔子提到君子做官要做到“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见得思义”(《论语·季氏》),不能因为眼前的富贵、安逸的生活放弃道义,时刻把追求义当做自己最高的精神目标,所谓“朝闻道,夕死矣。”(《论语·里仁》)

二 义利侧重不同:重义罕言利与重利少言义

2.2.3 3组小鼠1秒末用力呼气容积比较 3组小鼠在6、18、36 h后的1秒末用力呼气容积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图2c。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孔子处于春秋中早期,原有的周王朝统治秩序分崩离析。他作为儒家创始人,面对“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混乱局面,痛心疾首,迫切渴望恢复周礼,想要通过道德教化的方式呼吁诸侯国自愿放弃即得利益,重建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等级秩序,挽救周王朝的统治。

因此在谈到如何求利,韩非子从三方面进行叙述:第一,个人私利要让步于君主利益。韩非子认为君主和臣民利益不同,君主追求霸业,臣民贪图富贵,若利益足够诱人,君臣之间必然会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在求利时,若臣民的个人私利与君主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要先保证君主的利益,切不可因贪图私利而谋害君主的利益。第二,君主应该有效保护臣民的个人私利,支持臣民的求利行为。“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韩非子·制分》)人都有利己心理,喜好赏赐而抵触刑罚。面对臣民的个人私利,君主应该以利解决利,以利益为诱饵,以刑罚为绳墨,利用这一心理,根据这一特性来治理国家。第三,韩非子主张追求利要有度。人都有趋利避祸的本能,“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韩非子·难二》)但不能唯利是图。如果只一味觊觎个人私利,就会忽视掉小利带来的祸患,“贪愎好利,则灭国杀身之本也。”(《韩非子·十过》)

三 学说核心不同:“仁”与“法治”

相对于孔子,韩非子在言利时更侧重于从整个社会层面出发,关注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他意识到,道德是由经济生活决定的,人的道德修养要由自身的经济状况作为保障。在富裕安定的社会环境下,道德教化能起到有效作用,而当时诸侯争霸,国家分崩离析,单纯依靠道德的力量来保证民众的个人利益不切实际,必须要用特定社稷的利益作为基础。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稳定,臣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而这都离不开君主的有效治理,保证君主的利益是一切问题解决的关键。

但是孔子并非从不言利,与此相反。第一,孔子认为人皆有求富恶贫心理,都有追求利益的愿望,“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若是利益在不违背义的前提下可以取得,再微小的身份地位都应该去争取;第二,孔子鼓励人们正当求利,“义然后取”(《论语·宪问》),求富贵的方式必须合“义”,只有做到“见得思义”(《论语·宪问》),才能称为君子,要抵制不义之财;第三,孔子提出“贫而乐,富而好礼”(《论语·学而》),这是孔子义利思想的核心部分。在孔子看来,如果符合义的利益不能获得,身处贫穷也要坚持道义,体会艰辛生活中的乐,如果利益能够获得,就更要坚持义和礼数对自己多加约束。

与孔子的重义“罕言利”的观点不同,韩非子认为一味的空谈“仁义”而不去追求实际的利益,是毫无用处的。“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韩非子·解老》)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的,追逐利是人生存的需要。

孔子对仁的解释可以大概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爱人,孔子主张“仁者爱人”,儒家继承周礼亲亲的思想,承认宗法血缘关系的重要性,将孝悌之道作为仁之根本,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一个人只有爱自己的家人才能去爱其他人,离开了亲情,仁者爱人就没有任何凭据。一个仁人,必然先亲近自己的小家进而才能友爱大家。同时,孔子在周礼亲亲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出爱人的思想,突破周礼的血缘界限,生发与血亲之爱,从爱亲的感情推广到爱他人,遵循“忠恕”之道,推己及人,对待老幼如同对待自己的亲人一般,不强加自己的意志给别人,这样可谓“仁”。二是克己复礼。孔子认为仁是人内心中的内在品格,而礼是人外在的行为规范。可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首先必须要有追求仁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己自身的品质,时刻约束自己的内心。然后要想达到仁,还需要自身对自己行为的约束,使自己做的每件事都遵循礼的规范。在外在的行为规范下有内心自觉性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仁人”。

而孔子的义利思想正是“仁”思想的延伸,孔子提倡爱人,尊重他人的权益,而求利行为必然会存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可能,因此,他主张“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将义放在首位,一个有仁德的君子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可以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君子应立志“求仁”,为义而献身,只可追求不损害义的基础上的利益,通过对自己道德的修炼,行为的约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这体现了孔子治世担当精神。

而法家的整体学说的主要思想可以表述为“法治”。“以法治国”的理念最早是由法家先导人物管仲提出的,“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明法第四十六》)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推行。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早期受到荀子“性恶论”思想的影响,后又吸收法家早期代表人物慎到、申不害、商鞅的思想精华,总结归纳出一套基本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他处于战国末期,当时正是诸侯争霸、战乱连绵的动荡时代,韩非子认识到只有法治才能实现诸侯霸业,制定适合本国情况的“法”是一个国家能够得到有效治理的必要条件。“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问辨》)除了法之外,没有第二个能够做到。

在控制回路上作业时,要尽量避免出现寄生回路现象。在进行保护校验时,继保工作人员要明确区分失灵回路、闸刀切换回路及跳闸回路。在进行传动试验过程中要对传动进行出口间隔。在涉及到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的工作时,继保工作人员要在接线、拆线时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包括“法”“术”“势”三部分内容:一是“法”。诸侯国的法律、法规及制度。韩非子吸取李哩、商鞅的“法”思想,认为人性好利,只有“法”才能废除私情,“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韩非子·诡使》)他提到如果没有“法”,圣人不能治理国家,一味地谈道德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必须“不务德而务法”,而且君主要利用人好利恶害的思想,掌握赏罚之二柄,臣民效力国家则赏,违反命令则罚,这样才能使臣民服从,维护君主的利益。二是“术”。韩非子学习并吸收了申不害关于“术”的有关内容。他认为君主统治臣民要有一套自己的方法并藏于自己内心,时常暗中对臣民的言行举止进行考察、管理,看臣民的行为是否与职位相匹配。韩非子认为君臣本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君主只有掌握“术”才能使臣子各尽其能,维护自己的统治。三是“势”。韩非子的“势”理论继承于慎到并加以自己的理解而成。他认为,君主不光要拥有“法”和“术”,还必须要依靠“势”。“势”是君王别于臣民的特殊的权利和优势,是君主统治臣民所要依托的权势。如果君主不能抓紧自己的“势”,就可能出现君主被臣民所辖制的祸患。在韩非子看来,“法”“术”“势”作为“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君主必须要三者相互结合使用,缺一不可。

韩非子重利轻义的思想正是他的“法治”思想的进一步解读,他认为儒家的仁义起不到国富安邦的目的。君臣利益具有不一致性,君主有君主的利益,臣民有臣民的私利,人有求生存想要得到高官厚禄的心理是正当的,个人私利是君主得以更好控制臣民的有效方式。君主可以用赏罚来促进臣民积极主动的自为,进而达到统治的目的。

在本科教学中,生理学的教学目的是研究正常人体的形态、结构及功能,几乎很少涉及预防和保健知识的内容,理论教学始终存在与实践脱节的弊端.但在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内容体系中,小学、中学的有些课程中已涉及人体知识的内容,而小学、中学人体生理学教师是由高等师范院校生命科学系人进行培养的.通过近几年来,我院举办的北京中学生物教师培训的课程来看,大多数中学老师对机体的解剖结构及生理功能基本停留在理论知识层面,而实体解剖认知、手术器械规范化操作以及功能性生理实验等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表1是当前北京市中学与人体解剖生理学实验有关的生物实验内容.

参考文献:

[1]洪镇涛.论语[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2.

[2]韩非子[M].高华平,王齐洲,张三夕,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

[3]吴文涛,张善良.管子[M].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

Comparison of Confucius and Han Feizi's Thoughts on Justice and Benefit

LIU Si-yu
(College of Marxism,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Baoding 071003,China)

Abstract: Confucius and Han Feizi,as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onfucian and Legalists,had the consistent expression on the connotation of Justice and Benefit.Both of them affirm the important role of Justice,and divide the Benefit into two parts:public benefits and private benefits.There ar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ideas of Justice and profit:the different angles of benefits:Confucius focuses on the individual perspective,while Han Feizi's talks about profits from a social perspective;and the tendency of thought expression is different:Confucius values Justice and seldom talks about profits,but Han Feizi's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interests and seldom talks about Justice.In the final analysis,this stems from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doctrines of Confucian and Legalists.

Key words: Confucius;Han Feizi;Justice;Benefit

中图分类号: B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128(2019)05-0074-03

DOI: 10.13963/j.cnki.hhuxb.2019.05.018

收稿日期: 2018-12-03

基金项目: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孔子生命担当精神的现代转化与中国梦的实现(HB15ZX006)

作者简介: 刘思宇(1997—),女,河北保定人,硕士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责任编辑 贺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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