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创业科技创新机制优化研究_创业论文

南京创业科技创新机制优化研究_创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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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有效地鼓励南京市民创业,把南京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和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必须广范围多层次地动员更多的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因此研究优化南京创业的科技创新机制这一课题显得尤其重要。而要优化南京创业的科技创新机制,关键在于下述三个环节。

一、重视优化科技创新机制对促进南京创业的突出意义

1.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释放南京科技人员创业能量的需要。南京的科技力量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据统计,南京现有中科院、高等院校、部、省、市及企业所属各类自然科学研究和开发机构700多家,研究领域涉及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各大门类,科研设施先进,科研开发实力雄厚,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余万人,每年都能产生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随着高等院校各项改革和科研院所改革转制工作的推进,随着企业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人员的创业潜能开始进一步活跃,他们急需在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上发挥聪明才智。优化科技创新机制作为激发科技人员创业和创新积极性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径之一,必须充分展示其功能优势,为释放南京科技人员创业能量和提升南京区域科技创新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2.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解决创业主体科技创新投入不足问题的需要。南京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的最突出表现是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但目前南京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转化能力、利用能力都比较弱,其重要原因在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政策措施不配套、不到位。据统计,作为投资主体的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不足0.45%,其中大中型企业也只有1.9%,而全国大企业的平均投入是5%,发达国家一般在5%-10%。南京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导致其创新能力不强,这从珠江路可略见一斑。在高科技创业企业密集的珠江路,虽然其商贸特色较显著,但研发投入却明显缺乏,因而难以进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导致综合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由于投入不足,相应地也带来了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珠江路从业人员虽有3万余人,但具有高级工程师、教授职称和硕士、博土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仅占10%,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某些高新技术方面的领军人才严重缺乏。

要有效解决南京创业活动中科技创新投入的严重不足问题,必然依赖于科技创新机制的健康形成。

3.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解决创业主体创新动力不足问题的需要。创业主体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一环是有效汇聚科技创新动力。科技创新动力是创业主体受到外在的和自身的激励与压力,产生创新欲望和要求、进行创新活动的一系列约束条件,这些约束条件都是以创业主体的利益为中心的。这里,利益是影响科技创新动力的最主要因素。利润最大化是任何一个创业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最主要目标。首先,创业主体只要在不断创新中获得竞争优势和不断增长的利润,它就有不断增长的创新动力。其次,创业主体的利益结构也影响创新动力,只有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者利益主体兼顾得当,才能产生创新动力。而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和内部利益关系的协调,则必须依赖于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但是,南京地区的科研院所、企业及其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较低,不能让创业主体在创新中成为“利益的承担者”,缺乏科技创新的利益机制,这直接减弱了南京科研院所、企业的创业、创新热情,降低了广大科技人员创业的成功率,直接导致南京创业的水平不高,科研开发与产业化脱节,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都较低。目前较为严重的问题是:(1)促进科技孵化成果本地产业化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创业动力不足。南京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成果的本地转化率不到15%,孵化成功的科技成果留在本地实现产业化的少,流向外地的多。南京在生物医药研究方面具有很强的实力,但2002年医药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却不到2%,像京华生物、泽辰科技这样的创新主体,每年开发的新药大多数转让到了外地。这些成果的转移大大提升了外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对南京市而言,每流失一项科研成果便丧失一次相关产业升级的机会,同样也会丧失一次创业的机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南京市第二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对私营科技企业拓展市场支持不够。南京市私营企业本身有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模仿重复多的缺点,而且私营科技企业项目的确定又带有很大的随机性、偶然性,很少是通过政府的信息发布系统获得的。在调查过程中,部分企业家反映,由于信息不畅,他们在基础建设、公共管理与服务等科技项目方面,在本地市场开拓方面不够理想;南京市龙头企业本地产业化配套水平也远不如浙江、苏南地区,企业聚集效应未能有效形成;政府拥有的信息资源和与外界交流沟通的渠道还没有从职能上转向为私营科技企业服务,私营科技企业还无法充分借助这些资源和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以至于在家门口的创业也常陷入失败的境地。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为了有效解决南京创业活动中创新主体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加速健全、优化科技创新机制。

4.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南京拓展创业规模、扩大社会就业的需要。南京创业活动在吸纳社会劳动力就业方面已有一定基础,今后通过优化创业的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因势利导,把创业活动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与扩大社会就业结合起来,就能在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形成创业—产业—就业的良性循环。

5.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提升南京创业层次、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近年来,南京创业活动不断拓展,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显现,但大多数创业活动尚处在较低层次。当前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就其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比重三项指标而言,与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与南京创业层次不高密切相关。优化科技创新机制将直接推动创业科技孵化器建设与培育,而孵化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摇篮,必将有利于在通讯设备、高端显示器、电力自动化、软件、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领域培育、孵化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从而有效提升创业的技术层次,为进一步壮大南京高新技术产业总量提供动力和源泉,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6.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促进南京创业活动全面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国际制造业向长江三角洲转移的趋势不断强化,南京对内、对外开放也加速向纵深发展,利用科教优势、名城和品牌效应招商引资、引智的要求日益凸现,开放型经济发展对城市的劳动力素质和科技水平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优化科技创新机制作为聚集和优化生产力要素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创业人员的科技素质,增强创业活动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适应性,提升创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在南京新一轮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7.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是保证南京创业企业获取长远高科技效益的需要。高科技是一个体系、一个群体、一个系列的行为过程。高科技具有观念的革命性,诞生和运用的连锁性、扩散性、集约性,市场经营的高竞争性和投入产出的高资本、高风险、高效益特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追求高科技利润和规模扩张就必须追求企业高科技创新。因为单项的高科技利润往往是有限度、短暂的,任何一项高科技均不可能使企业一劳永逸。所以,唯有形成并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才能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不断吸收、发展高科技,从而使相关创业企业能主导市场,获取长远的高科技效益。

二、发挥政府在优化南京创业的科技创新机制中的主导作用

1.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完善法规体系。要尽快扭转政府有关部门职能重复、彼此脱节的现象,建立起政府部门各有侧重、分工协作的科技创新联合推动机制,建设高效政府。针对创新主体制度设计、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环境营造、创新投入、创新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支持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和定期发布产业技术政策,完善以技术成果权益和知识产权转化效益人格化为重点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同时,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克服浮躁,建设开放的、诚信的、富有活力和凝聚力的创新文化,健全创新评价体系,改革成果奖励制度,形成“开放、联合、竞争”的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2.发挥南京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抓住国际产业、资本、人才加速向“长三角”集聚的机遇。要凭借优势、抓住机遇,将引“资”与引“智”并举,吸引国外跨国公司和科研机构在南京设立研发机构,带动南京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政府应联合骨干企业共同创办集研发、信息、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为南京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要克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相互脱节的弊端,有效地协调和整合技术创新部门的技术资源,培植核心技术,开发核心产品,保证和提高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地位。政府要推动产学研联合,建立产学研三方合作创新机制,继续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培育和支持产学研联合体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尤其要按照实施沿江开发战略的总体部署,重点发展电子、医药、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物流等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扩散效应,促进南京沿江地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资本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基地之一。

3.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配套的创新和技术服务公共平台体系。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重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博土后流动站等原始创新基地,依托行业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特色产业基地和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建设一批包括区域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基础数据库、自然科技资源库、信息网络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协作中心、工程文献中心等在内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通过这些建设,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积极推进科研院所科研体制改革。南京的科研院所力量相对集中,2002年已有独立科研机构110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80家,创业服务中心15家。南京的科研成果累累,每年获国家、省、市奖励的成果有数百项,申请专利近2000项,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近10000件,成交金额20多亿元,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列第二位。要通过改革将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潜力进一步挖掘出来,要畅通创新人才的流动渠道,将成果转化由单纯注重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变为注重人才、知识的双重流动,由此推动原始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紧密结合。要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进一步强化南京地区作为原始创新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加强重点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建设。努力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积极推行科学研究课题制和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在优势领域注重跟踪国际前沿研究,实现技术跨跃。围绕南京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后续研发和在南京的成果转化,强化南京“高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等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取得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原创性成果,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

5.促使企业形成追求科技创新的内部机制。要以产权多元化和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市场主体地位。通过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建立企业之间的创新联盟,培育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组织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等措施,提高企业开放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使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南京区域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

6.大力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创办民营化、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信息、咨询、管理、融资、专利、招投标、产权交易、法律等方面的服务。要加强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技术集成、产品设计、工艺配套、信息化建设等共性技术服务以及高技术企业孵化等中介服务业务,促进官、产、学、研等创新主体和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和互动,提高创新效率。进一步加强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形成专业服务、品牌服务。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和协作网络建设,强化共享机制,提高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树立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管理权威地位,探索建立信誉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指导下的行业自律性中介机构管理体制。

7.建立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体系,改单科技创新的投入机制。一是要确保市财政每年科技创新经费投入按比例增长,适时安排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专项经费,保证对重点项目、重点科技园区的经费支持。二是要加快担保基金体系和创业基金体系的建立。在这方面,政府要起主导作用。南京要像苏州、无锡那样将建立担保公司的规模和数量作为对区县政府推动创业发展的目标考核内容,尽快形成南京市的担保基金体系和创业基金体系,并要使全市担保和创业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三是要促进风险投资机构发展。要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及社会资金,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在南京设立高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开展风险投资活动;积极吸收境内外资金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四是要加快创业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针对创业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这一现实情况,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人民银行的联系,调整信用评估标准,设置一套中小企业评分程序;尽快制定全市统一的担保贷款办法,以提高贷款效率。五是要加大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组建的支持力度,加大组建民营科技银行的可行性研究;将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为广大创业科技企业服务;鼓励南京市商业银行加大对创业科技企业的服务力度;支持民间成立为创业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强化企业在优化南京创业的科技创新机制中的主体作用

1.企业要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经验表明,凡是经济发达的国家,研究开发活动主要是在企业,其次是在大学,最后才是在政府科研机构。换句话说,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要从理论上论证企业主导型科技创新制度并不困难,一方面因为企业作为科技成果的最终用户,最了解市场,能最直接地感受到来自生产场地和市场的需求变化,其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比较紧密,企业主导型研究开发体制在科技成果到生产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的通道是无阻的,并不存在组织上或经济上的障碍;另一方面企业作为科技成果的受益者,对使之受益的手段进行再投资也会是主动而积极的。由此,企业由于进入了“研究与开发投入—获益—再投入—再获益”的良性循环而能保持长久不衰的活力。人们常常对一些发达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充满活力而称羡不已,而支撑着这种活力的正是由良性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机制所形成的强大的竞争力。所以,南京要真正优化创业的科技创新机制,就必须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主要应做到三点:(1)让企业成为创业创新投资的主体。让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格局,自主地选择适应本企业发展目标的创新项目并进行筹资、投资,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者,并承担相应风险。南京要注重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型企业成为创业创新投资的主体,这不仅可以为劳动力就业提供广泛的空间,更为富民整体工程提供发展的新路子。与周边苏州、无锡等一些城市相比,南京轻型产业的比例偏低,如轻纺、服装、食品等轻型工业、高科技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而这又是增加居民收入的最有潜力的产业,所以南京各级政府应该努力促使轻型产业的企业成为创业创新投资的主体。(2)让企业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围绕市场搞开发是其优势,通过研究市场获得的信息是保证研究工作有成效的前提。研究开发工作只有落实在企业进行,才能更好地和市场需求结合到一起,并通过承担创新活动的风险强化其责任,这一点,是其它研究机构无法做到的。(3)让企业成为创新利益分配的主体。企业有权对其创新收入进行自主分配,成为商业利益的所有者,这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科技创新不仅包括资金投入,还要有全体员工特别是研究开发人员的智力投入和为创新献身的精神投入,没有这种投入,创新是不可能出现的。企业作为创新的分配主体,除了将部分利润用于企业发展外,还可以通过创新利益的分配奖励创新有功人员,激励其创新热情。

南京要真正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从外部机制看,必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依靠政策倾斜、法律保护和市场培育等手段,真正使企业成为创新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风险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决策主体。从内部机制分析,必须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企业产权制度、分配激励制度、内部组织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

2.要健全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面临国内外日益激烈的竞争,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来提升企业竞争力,对于南京的创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1)形成有效的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激励模式。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管理者和研发人员。现有的激励机制强调的是管理者单方面施加于研发人员的激励,依赖的是相互独立的激励措施,是一种“指导式”的策略性激励。它是管理者为自身目标的实现而赋予研发人员以激励的单向运行过程。这种激励机制难以根本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企业管理者和研发人员就利益隶属主体看是相互独立的,因此激励也要本着实观双方利益目标这一原则而进行。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是管理者与研发人员(激励主客体)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双方目标相结合,双方行为互动的过程。这种管理者和研发人员间的双相互动激励模式,其激励程序基本包括如下依次进行的四方面内容的工作过程:①双向信息交流;②双方各自工作行为和方式的选择;③工作评价与激励,其中的阶段考核信息反馈于双方,以随时修正各自的工作选择;④总结:比较及双向交流与反馈。这一激励模式是以承认研发人员个人目标为前提,以管理者和研发人员双方利益实现为基础的。若离开研发人员个人目标,激励动力会丧失,就难以调动和发挥研发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便会失去生存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因此,主客体利益的协调和目标的统一,成为企业激励科技创新的目的和出发点。此外,该创新激励模式承认、重视和激发研发人员的自我激励,使研发人员由被动受命变为主动进取。它强调的是激励和开发工作环境中的人的内在需求、愿望等心理动机,进而引导、控制、约束和归化人的行为趋向,充分启发、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劳动潜能使之奔向组织目标,以有效地实现企业及其成员的双方目标。

(2)形成有效的企业科技创新的外在激励模式。企业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从企业内部进行技术创新激励外,通过构造适当的机制、营造良好的环境,形成一种创新的文化氛围,来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是产权激励。科技创新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创新成果的非独占性。对科技创新而言,新产品或新方法推出的同时,其大部分技术内涵也将随之暴露出来,由于复制知识的成本比创造知识的成本要低得多,利益寻租者这时如果没有约束,必然会进行模仿。要排除模仿对技术创新受益造成的侵权,有效措施就是推出知识产权制度,从法律上规定创新者对创新成果的专有权。这是最有效、持久的科技创新激励手段。产权保护保证了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不受侵害,满足了研发人员个人对拥有成果的成就感,将会对企业科技创新发挥突出的激烈作用。因此,南京一定要重视技术专利保护工作。目前,南京专利工作总体状况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全社会专利意识还不强,专利开发的水平不高,专利结构不合理,专利保护力度不够。虽然南京不少企业的科研力量在全国排名居前,但是专利申请没有一家企业能进入“十强”,不少50强大型企业集团多年未申请过一项专利。南京高新技术企业过分依赖外资而又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蕴藏的风险显而易见,随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南京专利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实现创新资源向创新资本的转变,南京要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战略及政策研究,制定并调整有关科技政策,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落实国家制定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规定,推动企业自主研究开发并取得知识产权,提高南京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应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预留适当经费,支持专利的申请和维持,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拟订的单位予以奖励。要加大科技评价体系中知识产权的比重,将专利和技术标准的建立列为科技计划项目考核内容,同时要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保护和管理自主知识产权的责任。

二是市场激励。市场可以公平地决定科技创新者的所得,可以消除科技创新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消极因素,还可以通过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创新。可以说,市场形成了对科技创新进行自组织的机制,市场过程就是一个对科技创新进行自组织的过程,市场本身就是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一种激励。这是因为:①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受消费者偏好和市场交换规则的约束,可采用的生产方式和行为方式都是有限的。因此,针对市场而言,参与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②市场可以减少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创新的内在属性,也是制约创新的一大因素。在市场经济下,多个企业为某新产品进行竞争性研究开发,形成一个竞争性的创新环境,有助于尽快找到创新捷径,提高创新的效率。③市场为创新提供动力。创新风险明显存在,因为创新的投资不可逆。但创新成功可获得巨大收益的市场经济行为更能吸引创新者,诱使许多企业创新。④市场通过竞争,会给企业带来压力,迫使企业不断创新。因此,南京应该下大力气健全和完善科技创新的市场环境与条件。

三是政府政策激励。企业科技创新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表现出很强的社会性。科技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过程,一般面临着高额的成本支出和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政府的政策激励是科技创新活动不可缺少的一环。正如法国创新政策专家高丁所说的那样,政府的创新政策支持了创新者,减少了创新障碍,并营造了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文化氛围。政府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是一种组合政策。创新激励政策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将分离的、由不同部门制定和实施的各类政策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并发挥出整体效益。进一步说,创新激励政策实施过程是一个将多种政策进行匹配的过程。创新激励政策的组合特征决定了其政策效用的水平取决于各项政策之间的匹配程度。匹配性是衡量创新激励政策质量的基点。这种匹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科技教育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匹配;②长期政策与中、短期政策的匹配;③创新供给刺激与需求刺激政策的匹配;④市场调控政策与行政干预政策的匹配性;⑤针对不同创新阶段的政策匹配。(3)把对研发人员的激励作为重点。研发人员是企业科技创新的关键人员,所以企业科技创新应把对研发人员的激励作为重点。对研发人员进行激励要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措施,更好地满足研发人员的个人发展取向,鼓励研发人员为企业的科技创新目标努力工作,多做贡献。首先,物质激励是最重要的激励手段,企业要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向研发人员倾斜。其次,研发人员与管理人员不同,与职务发展相比,他们更看重专业的成长。企业应该为研发人员提供各种培训学习机会,如出国培训、参加各种专业会议和专题培训等;另外,要创造一种学习型组织,使研发人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得到专业发展。企业要加强对科技研发人员的职业生涯管理。再次,研发人员工作见效的周期长,股权激励是一种重要的适合研发人员的激励手段。国内有许多企业对研发人员分配科技股份都产生了良好的激励效果,南京的企业在这方面也应该努力有所作为。另外,研发人员非常重视企业的发展前景、团队工作气氛及领导的管理风格,因此,企业对研发人员的自由流动要积极引导,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增强研发人员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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