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政府对河西东部地区的经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河西论文,晚唐论文,东部地区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鉴于河西地区的重要地位,景云二年(711),唐政府置河西节度,领凉、甘、肃、瓜、沙、伊、西等七州,①以断隔吐蕃、突厥。对于唐代前期河西节度的情况,王永兴先生曾做过深入的研究,此不复赘。②安史之乱后,吐蕃趁机蚕食河陇之地。广德二年(764),吐蕃陷凉州,河西节度被迫移镇沙州,并最终随着沙州的陷蕃而覆亡。咸通二年(861),归义军收复凉州。为了使中央控制区西拓,咸通四年,唐政府设置凉州节度,治凉州,统凉、洮、西、鄯、河、临六州之地。③由于凉州节度所领六州中,凉州由归义军控制,而西、鄯、河三州又本属归义军节度使的观察范围,所以曾有学者对凉州节度设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④而荣新江先生根据敦煌文献的记载,指出凉州节度的设置,很可能是唐朝企图从归义军手中夺取凉州,以及部分名义上已属于张议潮,而实际上还未被其控制的陇右州郡与西州飞地的一种努力。⑤笔者则对晚唐凉州节度使的人选进行了钩沉,进一步证明了凉州节度设置的可信性。⑥据敦煌文献及史书的记载,凉州节度设置之初,唐政府曾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此后,由于河西地区形势的变化,唐政府曾对凉州节度的建制进行调整。通过改制,凉州节度的主要辖区由陇右调整至河西东部的凉、甘、肃三州,而唐政府通过凉州节度对其调整后的辖区进行经营。与此同时,唐政府还利用朔方节度参与河西东部地区事务的管理。唐政府的这些措施不仅对晚唐西北地区的形势影响重大,还直接影响到五代时期西北地区的政治格局。由于学术界对此涉及不多,本文希望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做一探讨,求正于方家。
一 晚唐朔方节度使对凉州节度的兼领
咸通二年,归义军节度使张议潮率蕃汉军队七千余人,在经过三年的艰苦战斗后,一举收复凉州。⑦咸通三年三月,归义军收复凉州的消息传到长安。⑧据《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三》及《宋会要辑稿》方域21“西凉府”条记载,⑨此后唐政府遣郓州兵二千五百人前往凉州戍守。在P.3715+P.2729+P.5015《归义军僧官书仪》中,被归义军文人视为唐政府赐予归义军的“防秋兵马”,应就是指唐政府所派遣的郓州兵,⑩而郓州兵入驻凉州的时间应在咸通三年三月至咸通四年间。(11)《资治通鉴》卷250唐懿宗咸通四年正月载“上游宴无节,左拾遗刘蜕上疏曰:‘今西凉筑城,应接未决于与夺’”,胡注曰;“西凉,即凉州,盖此时谋进筑也。”(12)表明咸通四年正月之前唐政府已开始加固凉州城的工作,反映出唐政府控制凉州的迫切愿望。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唐政府于咸通四年设置凉州节度。而与此同时,唐政府将郓州兵原来的使主即天平军节度使裴识调任朔方节度使。(13)很显然,这一连串的事件并非巧合。结合五代初期中原政权多以朔方节度使兼领河西节度的事实,笔者怀疑唐政府或有让裴识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的意图,而郓州兵则可以为裴识提供强有力的军事支持。(14)而且这个推测也可以进一步解释为何凉州节度设置之初,未见唐政府所遣凉州节度使确切记载的奇怪现象。
此外,据张俅撰S.2059《佛说摩利支天菩萨陀罗尼经序》的记载,为解决凉州收复后守军缺乏粮用的问题,朔方节度使曾遣张俅为灵武发运使,自灵州护送军粮五千石至凉州。文书第 9-11行的相关内容如下:
因□(后缺)
□官河右。以凉州新复,军粮不充,蒙张□(后缺)
□(灵)武发运使,后送粮驮五千余石至姑臧(后缺)(15)
据文书第4行所载:“咸通元年十月内,其年大风因有缘事,将(后缺)”,可知文书作于咸通元年十月之后。文书所载朔方遣张俅为凉州运粮事,又当在唐政府获得凉州收复的消息即咸通三年三月之后。据学者研究,此件文书中的张俅也即晚唐时期活跃在归义军政坛的张球。(16)在上举文书揭出之前,学术界公认张球最早的作品为作于咸通五年季春的P.4660《凝公邈真赞》,而此时张球的身份已是归义军节度使属下的沙州军事判官,所以S.2059号文书所载张俅运粮之事应在咸通三年三月至五年三月之间。通过凉州收复后唐政府力图从归义军手中夺得凉州控制权的种种举措看,朔方所运军粮供给的不应是归义军的军队,而应是唐政府所遣的郓州兵。
戍守凉州的郓州兵缺乏军粮,却要朔方节度方面补给,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因为在建中元年(780)两税法改革后,随着上供、送使、留州的“财政三分制”的实行,军队地方化倾向更为严重,而唐政府及诸道对于军费供应的职责已变得比较明确:其中“送使”额中的养兵费用主要限于平时;而在战时,如果军队需出界作战,则需由中央另行拨付,即所谓的“出界粮”。(17)如果把郓州兵视为“诸道讨贼,兵在外者”,(18)其军粮应由唐中央度支供给,则不必由朔方提供。而根据大历九年(774)唐政府对防秋兵军费来源所作的规定,(19)及其在中晚唐所实行的情况看,如果把咸通四年戍守凉州的郓州兵视为纯粹意义上的防秋兵,则其所需军费应由郓、曹、濮等州供给,与朔方无涉。如此,对于朔方为郓州兵供给军粮的现象,只能用此时裴识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来解释。而如果裴识兼领凉州节度使,戍守凉州的郓州兵自为其属下,其利用朔方道“送使”额中的养兵费用为凉州提供军粮也就顺理成章了。
咸通五年四月八日,裴识卒于庆州宁塞驿。(20)对于继任朔方节度使的人选,吴廷燮先生认为是李公度,并认为其任职时间在咸通四年至五年间;(21)郁贤皓先生则认为李公度镇灵武约在咸通初,继裴识出任朔方节度使的应为侯固,时间约在咸通中。(22)据裴识出镇朔方的时间,可知郁氏之说可从。由于资料的局限,侯固出镇朔方期间,朔方节度与凉州节度的关系不明。
继侯固出镇朔方者为卢潘。对于卢潘出任朔方节度使的时间,吴氏认为应在咸通十二年至乾符元年(874)间,(23)郁氏则认为应在咸通十年左右。(24)《唐方镇年表》“朔方”条“咸通十二年”下引材料曰:“《新安志》:‘咸通九年,歙州刺史。’”吴氏之所以将卢潘出镇朔方的时间系于咸通十年之后,可能与此有关。而经笔者核对,《新安志》卷3《佛寺》及卷9《叙牧守》皆将卢潘出任歙州刺史系于大中九年(855),(25)所以吴氏所言咸通九年当为大中九年之误。由此,咸通九年并不能视为卢潘出镇朔方的上限。据考证,卢潘于咸通七年自黔中经略使离任,(26)所以其出镇朔方节度当在此后不久。
P.3281v《押衙马通达状稿(三件)》第一件载:
付案过状。押衙马通达。右通达自小伏事司空,微薄文字并是司空教视奖训,及赐言誓。先随司空到京,遣来凉州,却送家累。拟欲入京,便被卢尚书隔勒不放。卢尚书死后,拟随慕容神护入京,又被凉州麹中丞约勒不达。(27)
张议潮入京后,派遣马通达返回沙州迎接其家人。(28)马通达在返京途经凉州时,被卢尚书“隔勒不放”;卢尚书死后,又被凉州的麹中丞“约勒不达”。文书中的卢尚书和麹中丞都应是唐政府所遣的官员,证明此时唐政府已经控制凉州。而此位“隔勒”归义军人员的卢尚书,很可能就是咸通七年之后出任朔方节度使的卢潘。理由如下。
其一,卢尚书在凉州的活动时间与卢潘出任朔方节度使的时间基本一致。据上文,可知卢潘出镇朔方在咸通七年之后不久。据笔者管见,上举文书所述卢尚书阻拦马通达事,是卢尚书在凉州首次出现。据P.3730v书状第二通的记载,咸通八年九月恒安在沙州给张议潮写信,称:“州中使宅、娘子及悉总平善。”(29)娘子等人应即张议潮派遣马通达所迎接的“家累”,所以,此时马通达还未护送张议潮家人入京。而据学者考证,书状第六通是S.6405v《僧恒安致郎君谢司空寄缣缃状》的草稿,作于咸通九年二月下旬或稍后。(30)据S.6405v状文的记载,恒安于咸通九年二月左右致信身在长安的郎君即议潮之子,以感谢张议潮远赐缣缃,表明张议潮的家人已于此前到达长安。所以,马通达护送张议潮的家人进京当在咸通八年九月之后不久。马通达等人在经过凉州时,卢尚书仅允许张议潮家人继续东行,而将马通达“隔勒不放”,证明至迟在咸通八年年底之前,卢尚书已经在凉州掌权。由此,可知卢潘出镇朔方和卢尚书在凉州出现的时间接近。此外,据S.4622v《百姓高盈信请取兄沙州任事状》记载,高盈信之兄先随张议潮归阙,后流落到嗢末,经数年后,于寅年即咸通十一年到达灵州。(31)此时在灵州掌权者为陈大夫,证明此时卢潘已卒于朔方任上。(32)而高盈信之兄自灵州返回沙州时,在凉州被麹中丞阻拦,证明此前在凉州掌权的卢尚书也已经去世。可见两者的卒年亦接近。
其二,卢某及卢潘卒前,朔方及凉州节度均对归义军采取排斥态度;两者卒后,朔方及凉州方面对归义军的态度却产生分歧。据P.3281v《押衙马通达状稿》的记载,卢尚书在凉州掌权期间,对归义军采取了敌对的态度。而据P.4640《沙州释门索法律窟铭》的记载,索义辩之兄第三子索忠信“奉元戎而归阙,臣子之礼无亏。回驾朔方,被羁孤而日久。愿投桑梓,未遂本情。”元戎,当即张议潮。咸通八年,索忠信陪同张议潮一同入京,而在返回沙州的途中,索忠信被扣留在灵州。此窟铭写于咸通十年之后不久,(33)此时卢潘应还在朔方节度使任上。由此,可知卢某和卢潘在世时,朔方和凉州节度方面都与归义军的关系紧张。而据《百姓高盈信请取兄沙州任事状》的记载,卢潘死后,朔方允许高盈信之兄随陈大夫使团入京,证明其与归义军的关系已得到改善。高盈信之兄由长安返回沙州,途过凉州时,却被“麹□□勒般□(次)”,证明卢尚书死后,凉州仍保持了对归义军的敌对态度,由此,也可证卢某及卢潘或为一人。(34)
其三,卢潘及《押衙马通达状稿》中之卢某皆以检校尚书卒于官,也可说明两者或为一人。《北梦琐言》卷12“卢藩神俊”条载:“唐卢尚书藩,以文学登进士第,以英雄自许。历数镇,薨于灵武连帅。”(35)P.3281v《押衙马通达状稿(三件)》第一件亦载马通达在“卢尚书死后,拟随慕容神护入京”,可知卢某同样以检校尚书卒于官,这似乎并非巧合。
其四,卢潘以朔方节度兼领凉州节度,符合此前唐政府力图以朔方节度使控制凉州等地的精神。据前文所考,唐政府设置凉州节度之初,就有让裴识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的意图,如果P.3281v《押衙马通达状稿》中的卢尚书确为卢潘,则证明卢潘是以朔方节度使的身份兼领凉州节度,而这种情况可以视作此前唐政府力图通过朔方节度以经营凉州等地做法的延续。要而言之,卢尚书即咸通七年至十一年间出任朔方节度使的卢潘,并以朔方节度使的身份兼领凉州节度。
综上所述,唐政府设置凉州节度之初,曾先后命裴识、卢潘等人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裴识出任朔方兼凉州节度使的时间应在咸通四年至咸通五年间,卢潘出任的时间当在咸通七年至十一年间。唐政府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的做法,不仅反映出力图加强朔方节度在西北地区发言权的愿望,也反映出经营河西策略的灵活性。
二 晚唐凉州节度名称及辖区的变化
对于凉州节度的辖区,《新唐书》卷67《方镇表四》“河西”条咸通四年载:“置凉州节度,领凉、洮、西、鄯、河、临六州”。(36)《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亦云:“上元年后,河西、陇右州郡,悉陷吐蕃。大中、咸通之间,陇右遗黎,始以地图归国,又析置节度……凉州节度使。治凉州,管西、洮、鄯、临、河等州。”(37)唐政府将本由归义军控制或属其观察范围的凉、西、鄯、河四州划归凉州节度,剥夺了归义军的权力。(38)咸通四年至十一年间,唐政府多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由于晚唐时期河陇地区民族形势复杂,朔方节度使虽然兼领凉州节度,但对于凉州节度所领陇右诸州却鞭长莫及。而唐政府忙于应付藩镇强横、农民起义等腹心之疾,未能给予凉州节度足够的支持,所以其还不足以担负起为唐拓境西边的重任。而据P.4660《河西都防御右厢押衙王景翼邈真赞并序》的记载,王景翼生前曾担任过“河西都防御使右厢押衙”。此件邈真赞作于咸通十二年至乾符三年之间,(39)由此可知,唐政府曾于乾符三年之前,停置凉州节度,新设河西都防御的建制。(40)这次改制,与凉州等地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当是唐政府为经营河陇而采取的新举措。
S.6342+Дx.05474v《张议潮处置凉州进表并批达》载:
张议潮奏:咸通二年收凉州,今不知却废,又杂蕃浑。近传嗢末隔勒往来,累询北人,皆云不谬。(中略)
九月廿五日进表。
敕:凉州朝庭旧地,收复亦甚辛勤,蕃屏□陲,固不抛弃。但以麹长申奏,粮料欠□(阙)途,暂见权宜,亦非久制。近知蕃部□伏,不便改移。今已允依,一切仍旧。□心推许国,遽有奏论,念其恳□,深可嘉奖,宜令中书门下宣示。
十月三日召张□□
仆射相公中书门下。(41)
上举文书表明,由于吐蕃、吐谷浑及嗢末等势力的存在,此前唐政府已不能有效控制凉州。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唐政府对设置在凉州的某种建制做出调整。此后唐政府认识到改制只是“暂见权宜,亦非久制”,又因“近知蕃部□伏”,而最终恢复旧制。这就表明,唐政府的改制是为应付少数民族在河西地区崛起的局面。据考证,《张议潮处置凉州进表并批答》中的《张议潮进表》作于咸通十一年或十二年的九月,唐政府的批答作于此年十月,(42)所以这次改制应在咸通十二年十月之前不久。从这次改制的时间及原因等方面考虑,张议潮上表中的“凉州却废”和唐政府所称的“暂见权宜”都应指唐政府将凉州节度改为河西都防御而言。由此,唐政府改凉州节度为河西都防御应在咸通十二年十月之前。而据上文所考,卢潘曾在咸通七年至十一年左右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其在凉州最早出现于咸通八年九、十月左右,可知此次改制约在咸通八年九月至十二年十月之间。张议潮上表时,由于蕃部已经归附,改制也就失去了必要,于是唐政府恢复了凉州节度的建制。但通过凉州节度名称及辖区的变化,可知唐政府经营河陇的策略并没有如其所宣称的“一切依旧”,而是发生了重大转变。
停置凉州节度设置河西都防御的做法,反映出此时唐政府力图加强凉州等地军事防御的努力。更为重要的是,两者名称的变化,表明唐政府经营西北的战略发生方向性转变。凉州节度所领六州中,鄯、洮、临、河四州本属陇右道,而西州虽曾属河西节度,但仅有一年时间,(43)从严格意义上说,西州并不属于河西节度的传统辖区。如果说唐政府以凉州节度为名,尚且有以其统凉州及陇右诸州的意愿,那么改凉州节度为河西都防御,则表明唐政府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此时为归义军所控制的旧河西道地区。也就是说唐政府放弃了以凉州节度统辖归义军未能控制的陇右诸州及西州飞地的努力,希望通过河西都防御使的设置,使中央政府的势力直接介入河西地区。而唐政府对河西都防御辖区的设定,则可以证明我们的推测。
薛廷珪所拟《授前河西防御押蕃落等使冯继文检校工部尚书依前充河西防御招抚等使制》载:
敕:迺眷西梁,为吾右地。襟带河曲,屏制蕃使。厥土丰穰,其俗信厚。委之镇抚,率仗勋勤。不有奇材,孰膺妙简。具官冯继文,传符圯上,擅价山西……防御西夏,控压三州。尔其敷我忧勤,宣我教化。无礼必败,好战则亡。戢兵而善抚疲人,殷备而自求多福。祗予恩寄,佩我训词。报政可观,陟明斯在。可。(44)
制文中的“河西防御使”应为“河西都防御使”之误。(45)据《旧唐书》卷190下《薛逢传附薛廷珪传》载,薛廷珪知制诰的时间大致在大顺元年(890)至乾宁三年(896)及光化年间。(46)而据《京兆翁氏族谱》所收《郜公河西节度使奏状》及附卢诜状,(47)可知乾宁三年六月十八日翁郜还在河西节度使任上,所以上述制文当拟于光化年间。冯继文的授官制中,提到河西防御使的基本职责为“防御西夏,控压三州”。龙纪元年(889)四月八日崔昭纬所拟《加翁郜朝散大夫河西节度使白麻》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具官翁郜,材雄六郡,气盖三边,负倜傥以不群,旧英威而自哲。生知义勇,夙蕴韬钤,解鞍而必静胡中,按剑而自清塞外,日殚忠孝,代谓无双。韩信战攻,时推第一。分忧三郡,报政累年。(48)
据同年四月十六日王尚文所草《赐劳翁郜敕书》,翁郜在此前担任的是静难军节度使河西都防御使押蕃落等使。(49)而在翁郜出任河西都防御使期间,其统辖范围亦为“三郡”。虽然史籍在关于晚唐河西地区的记载中,并没有与制文中“三州”、“三郡”相对应的确切记载,(50)但很明显冯继文控压的“三州”和翁郜分忧的“三郡”应为同一个特定的地理单元,其中应包含凉州。与冯继文授官制不同,《加翁郜朝散大夫河西节度使白麻》中明确提及除凉州之外的两州:
朕以张掖古封,酒泉旧壤,烽火尝通于柳塞,烟尘俱接于榆关。须籍才能,更资镇抚。冀睹安边之策,伫闻报国之心。是用爰降殊恩,特酬盛烈,赐周家之瑞节,升汉将之斋坛。俾赠佩剑之荣,益显拥麾之贵。庶为茂赏,式表劝能。亭障每严于斥候,边方常保于安谧。勉荷初终,无忘屏卫。敬承眷命,尔其戒之。可加授朝散大夫、河西节度使,余如故。主者奉行。
唐龙纪元年四月八日翰林学士崔昭纬行。(51)
由此可见,晚唐河西都防御使所辖理的“三州”、“三郡”即凉、甘、肃三州。(52)唐政府将本届归义军掌控的甘、肃二州划归河西都防御,是其以凉州节度领六州之地的策略受挫后新的尝试,进一步削夺了归义军的权力,这也是晚唐政府经营河西的重要举措之一。
龙纪元年,翁郜由河西都防御使升任河西节度使,唐昭宗在上述制文中希望翁郜出任河西节度使后,能更好的镇抚甘、肃等州,所以晚唐河西节度使的辖区应与河西都防御使一致,即凉、甘、肃三州。另外,我们注意到,虽然在翁郜和冯继文两任河西都防御使之间,曾有设置河西节度使的阶段,河西都防御使的辖区却没有发生变化,这也证明晚唐河西节度的辖区应继承自此前河西都防御所统辖的三州之地。而晚唐归义军节度使领州数的变化,也可为对晚唐河西节度辖区的设定提供旁证。
大中五年归义军设置之初,张议潮以归义军节度使及十一州管内观察使的身份统领河陇地区。虽然归义军在鼎盛时期实际仅控制沙、瓜、甘、肃、凉、伊六州,但十一州之地仍为其法定辖区。咸通四年凉州节度设置之后,归义军节度使对西、鄯、河三州的观察权被剥夺,其辖区缩小为沙、瓜、甘、肃、伊、兰、岷、廓八州。文德元年(888)十月,张淮深在请节二十余年后,终于获得唐政府的正式承认。(53)但唐政府仅授淮深“沙州节度使”、“沙州观察处置使”,(54)将归义军的统辖范围挤压到了极限。次年,唐政府又将凉州节度改为河西节度,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根据唐政府对索勋、张承奉等人册封的情况,可知虽然此后唐政府在名义上相对扩大了归义军的辖区,(55)但却未将本由归义军收复并长期控制的甘、肃二州归还归义军,这从侧面证明此时甘、肃二州已经划归河西节度。(56)
此外,五代朔方兼河西节度使领州的情况,也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五代时期,虽然甘州已为回鹘牙帐,而凉州自立守将,但自后梁太祖起,中原王朝常以朔方节度使兼领河西节度。后唐长兴年间,凉州数来请命,遂停兼领。五代对凉州实施羁縻性质的统治,但仍维持着凉州为河西节度使治所的传统观念。(57)对于朔方兼河西节度的辖理范围,《新五代史》载:“自梁太祖时,尝以灵武节度使兼领河西节度,而观察甘、肃、威等州。”(58)《旧五代史》卷31《庄宗纪五》同光二年四月己丑则记作:“以朔方、河西等军节度使韩洙依前检校太傅、兼侍中,充朔方、河西等军节度使,灵、盐、威、警、雄、凉、甘、肃等州观察使。”(59)《旧五代史》卷40《明宗纪六》天成四年十月戊戌又载:“以襄州兵马都监、守磁州刺史康福为朔方、河西等节度使,灵、威、雄、警、凉等州观察使。”(60)
由此可知,五代时期,朔方兼河西节度使的统辖范围当为灵、盐、威、警、雄、凉、甘、肃等州。其之所以具有观察凉、甘、肃三州的权力,应是兼领河西节度的缘故,所以五代时期河西节度的辖区当为凉、甘、肃三州。而《五代会要》卷30《杂录》亦载:
后唐天成元年六月十日,御史台奏:“……近制,唯回鹘番使,则正殿引对。况回鹘见居甘州,其地尤属河西道凉州所管。每遣使进表币,待以宾礼,皇帝御正殿、列百辟、陈盛仪,酌礼沿情,事恐太重。”(61)
虽然此时甘州回鹘政权早已建立,但后唐政府仍坚持甘州为河西节度所管的观念。可见,五代河西节度使的辖区亦为凉、甘、肃三州,所以晚唐河西节度使的辖区当继承了河西都防御使的辖区,而五代时期河西节度使的领地则是沿袭了晚唐之成规。
综上所述,晚唐河西都防御使所辖理的“三州”即凉、甘、肃三州,晚唐凉州及河西节度都继承了河西都防御的辖区。唐政府将河西都防御复名凉州节度,并最终定名为河西节度,为从归义军辖区中剥夺甘、肃二州提供了制度化保障。而唐政府将本属归义军掌控的甘、肃二州先后划归河西都防御及此后的凉州(河西)节度,当是其以凉州节度领六州之地的策略受挫后新的尝试,进一步体现了对归义军权力的削夺,也是晚唐政府经营河西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三 晚唐凉州节度使权力的行使
咸通四年,唐政府置凉州节度。咸通八年九月至十二年十月间,唐政府利用嗢末等族在凉州兴起的契机,将凉州节度改为河西都防御,并将凉、甘、肃三州划其统辖。虽然唐政府很快就恢复了凉州节度的建制,但其应继承了河西都防御的辖区。此后,凉州节度使在其所辖的三州之地频有动作,显示唐政府利用凉州节度经营河西东部地区的积极态度。
首先,晚唐凉州节度使的下属官员曾出任甘州刺史,体现了凉州节度使对甘州的控制。《赐劳翁郜敕书》载:
敕:静难军节度使河西防御使押番(蕃)落等使、朝散大夫检校兵部尚书上柱国赐紫金鱼袋翁郜。右前件官,金石秉心,冰霜贯节……自倾为凉州都防御使判官,五年改授甘州刺史,八载复摄凉州防御使并正授。十余年吮血同甘,能致人之死力;觞酒豆肉,实得众之欢心。况又广布皇风,浸流玄泽,遂使推髻箕踞之俗,莫不欢颜;不毛斥卤之田,还生嘉谷。以至七十里有亭障之备,三十年无西北之虞,伊谁之力,实翁郜之功也。
龙纪元年四月十六日王尚文行。(62)
据此,可知翁郜在出任河西都防御使和河西节度使之前,曾担任过凉州都防御使判官和甘州刺史等职。而唐政府派遣翁郜出任甘州刺史的做法,不仅可以解释为何敦煌文献没有晚唐归义军官员出任甘州刺史的确切记载,(63)也可以解释中和四年(884)甘州为回鹘占领之前,肃州防戍都仅向张淮深汇报甘州地区的情况,而未见归义军派兵救援甘州的奇特现象。
对于翁郜出任甘州刺史的时间,可以根据上举敕书的相关记载作一推测。敕书作于龙纪元年,而其中称翁郜“自倾为凉州都防御使判官,五年改授甘州刺史,八载复摄凉州防御使并正授。十余年吮血同甘”,可知其出任凉州都防御判官当在879年之前,出任凉州防御使当在887年之前,出任甘州刺史当在884年之前。而P.2696《唐僖宗中和五年三月十四日车驾还京师大赦诏》钤有“河西都防御使印”,证明此件诏令是由河西都防御使而非凉州节度使传达到沙州的。从出任时间上判断,此位河西都防御使当即翁郜。据森安孝夫的研究,这件大赦诏最迟在中和五年五月末已经到达沙州,(64)所以翁郜由凉州防御使升任河西都防御使当在此前。由此,其出任凉州都防御判官又应在乾符四年之前。而乾符三年十月之前嗢末还占据着凉州,翁郜出任凉州都防御使判官又当在乾符三年十月至乾符四年之间。(65)由此后推五年,其出任甘州刺史当在中和元年。而他之所以于中和四年由甘州刺史转任凉州防御使,当与中和四年回鹘对甘州的持续围攻有关。
其次,敦煌文献中保留了凉州节度方面任命肃州地区官员的记载。这就证明,虽然晚唐时期肃州实际听命于归义军节度使,但在名义上应归凉州节度所管。S.389《肃州防戍都状》载:
肃州防戍都状上。
右当都两军军将及百姓并平善,堤备一切仍旧。自十月卅日崔大夫到城家,军将索仁安等便将本州印与崔大夫。其大夫称授防御使讫,全不授其副使……其肃州印,崔大夫称不将与凉州防御使,去不得,其索仁安临发之时,且称将去。发后,其印避崔大夫,衷私在氾建立边留下。又今月七日,甘州人杨略奴等五人充使到肃州。称:其甘州吐蕃三百,细小相兼伍百余众,及退浑王拨乞狸等十一月一日并往,归入本国……先送崔大夫回鹘九人,内七人便随后寻吐蕃踪亦(迹)往向南。二人牵栊嘉麟,报去甘州共回鹘和断事由。(66)
此件文书与S.2589《中和四年十一月一日肃州防戍都营田康汉君等状》在时间上相互衔接,应作于中和四年十二月中旬左右。(67)所以,S.389《肃州防戍都状》中所提到的“十月卅日”,应即中和四年十月三十日。中和四年十月,崔某到肃州任命防御使,即肃州防御使。而据S.2589《肃州防戍都状》载:“其甘州共回鹘和断未定,二百回鹘常在甘州左右提道劫掠。甘州自胡进达去后,更无人来往”,可知此时回鹘隔断了肃州通往甘州及凉州的道路。崔大夫到肃州不是由归义军而是由回鹘人护送,所以,他应该不是归义军的官员,而是来自凉州地区。S.2589《肃州防戍都状》又载:
游奕使白永吉、押衙阴清儿等十月十八日,平善已达嘉麟。缘凉州闹乱,郑尚书共□□诤位之次,不敢东行。(68)
中和四年十月还在凉州掌权的郑尚书应就是此时的凉州节度使,遣崔大夫到肃州任命肃州防御使的应即此人,表明此时凉州节度使具有辖理肃州的权力。崔大夫到肃州任命了肃州防御使,肃州军将索仁安也将“肃州印”交付崔大夫,(69)证明肃州已接受凉州方面的管辖。只是因为崔大夫在任命肃州防御使后,并不任命防御副使,而且声称肃州防御使印必须交付凉州防御使,才激起肃州守将的反对。最终索仁安以“且称将去”为借口,将肃州防御使印从崔大夫手中骗出,私下交付汜建立保管。
最后,据S.389《肃州防戍都状》记载,护送崔大夫至肃州的九名回鹘,在完成护送任务后,其中七人“寻吐蕃踪亦(迹)往向南”。回鹘跟踪的吐蕃,应即是中和四年十一月一日从甘州城内撤出的吐蕃。另两名回鹘,“牵栊嘉麟,报去甘州共回鹘和断事由”。“嘉麟”,即位于凉州城西北七十里的凉州嘉麟县。甘州地区的回鹘不仅要护送凉州节度使属下的官员前往肃州,此外,还要向凉州节度使管下的嘉麟县汇报其与甘州城内龙家等族的谈判情况,也可以说明凉州节度使享有对甘州的管辖权。
综上所述,唐政府恢复凉州节度的建制,并将其主要辖区由陇右调整至河西东部地区后,曾任命凉州节度使属下的官员出任甘州刺史。此外,凉州节度使还遣人到肃州任命防御使,甘州地区的回鹘也积极向凉州方面汇报其与龙氏等家族的谈判情况,这些都表明凉州节度使行使对凉、甘、肃三州的统辖权。
四 朔方节度对河西东部事务的参与
唐政府恢复凉州节度的建制后,虽然凉州节度使曾在其辖区内行使权力,但统治并不稳固,咸通末年嗢末占据凉州及中和四年凉州局势动荡即是明证。由于朔方地处中原与河西交通的要害,所以,虽然在卢潘之后至唐末,朔方节度使一度不再兼领凉州节度,但朔方节度仍频繁参与河西东部地区的事务,体现出其对河西东部地区仍保留有一定的权力。
《资治通鉴》卷252唐僖宗乾符元年载:“初,回鹘屡求册命,诏遣册立使郗宗莒诣其国。会回鹘为吐谷浑、嗢末所破,逃遁不知所之,诏宗莒以玉册、国信授灵盐节度使唐弘夫掌之,还京师。”(70)根据此时吐谷浑、嗢末的分布范围及郗宗莒的出使路线,学者多认为被击破的应是生活在甘州一带的回鹘。(71)唐政府派人前往甘州地区册封回鹘,由于回鹘被击破,“逃遁不知所之”,所以唐政府诏命郗宗莒将玉册、国信交付灵盐节度使唐弘夫掌管,这就证明唐政府此时承认灵盐(即朔方)节度使对甘州享有一定程度的观察权或管辖权。虽然在咸通十二年十月之前,唐政府已将河西都防御的建制恢复为凉州节度,但从《张议潮进表并批答》看,此时凉州已由嗢末控制。而据S.389《肃州防戍都状》的记载,中和四年龙家丢失甘州前夕,龙王曾致信凉州嗢末,以与回鹘共同讨伐嗢末,作为威胁其派兵戍守甘州的手段;此外,在龙氏等家族撤出甘州并入肃州后,仍和凉州嗢末保持了密切的关系,(72)这就证明龙家参与了乾符元年对甘州地区回鹘的进攻,而击破甘州地区回鹘的嗢末应来自凉州。乾符元年,凉州嗢末尚且能够击破甘州地区的回鹘,证明其仍控制着凉州,所以此时凉州节度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凉州等地。而唐政府承认朔方节度使享有对甘州的观察权或管辖权,应与凉州此时的形势有关。
在唐政府拒绝张议潮经营凉州的请求之后,张淮深从嗢末手中一举收复凉州。(73)唐政府随即派遣凉州节度使赴任,此人当即S.2589《肃州防戍都状》中的郑尚书。郑尚书在凉州的统治最迟持续到中和四年年底,次年河西都防御使已经在凉州行使权力,证明唐政府再次停置凉州节度。P.3863《河西都防御招抚押蕃落等使牒》载:
不審近日体气何似。伏惟顺时善加保爱。前月廿五日当使先差押衙张弘信入奏回,郜奉二月十九日敕,就加右散骑常侍,充河西都防御招抚押蕃落等使者。郜素乏韬钤,才非超众,初窃龙渥骤奉敕恩,不任荣懼。此皆端公回赐吹嘘,远及庥庇,仰荷恩德,悚惕难申。伏以当州自京国不宁,省绝支遣,欠阙至甚,今专差押衙阴文达等,赍书牒上仆射,请赐放接,伏望端公固言话之次,请为借便。伏垂照察,谨状。郜状。(74)
文书中所称的“京国不宁”,应指黄巢起义攻陷长安,僖宗播越而言。从题名及时间上判断,文书中的某郜,应即上文提及的曾先后担任河西都防御使及河西节度使的翁郜。由此可知,文中提到的“当使”应即此前掌权的郑尚书。郑尚书所遣的入奏人员,在某位端公的协助下,为翁郜求得河西都防御使的任命。鉴于朔方节度在晚唐已经获得观察河西的权力,(75)而五代中央政府多以朔方节度使兼领河西节度,再结合地域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牒文中所提及的仆射和端公应来自朔方节度方面。(76)翁郜求取河西都防御使的任命,却需要朔方支持;他向朔方的某位端公表示感谢时,还希望其能说服仆射,即朔方节度使,能给予凉州物资上的援助,这些都表明此时朔方节度在与凉州方面的关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据上文,继翁郜之后掌控凉州等地的为冯继文。虽然光化年间之后,冯继文还在凉州担任河西都防御使,但朔方节度方面仍然保持了对河西东部地区事务的参与。《新唐书》载:“昭宗幸凤翔,灵州节度使韩逊表回鹘请率兵赴难,翰林学士韩倔曰:‘虏为国仇旧矣。自会昌时伺边,羽翼未成,不得逞。今乘我危以冀幸,不可开也。’遂格不报。”(77)根据上下文的关系,文中的回鹘当为甘州回鹘,《资治通鉴》将此事系于天复二年(902)四月。据P.3931《表本》的第一件“表本”载:“去光化年初,先帝远颁册礼,及恩赐无限信币,兼许续降公主,不替懿亲。”第二件“表本”载:“去光化年初,先皇特降王臣,显颁册礼,雨露之恩尚湿,丝纶之诏犹新。”(78)可知唐政府曾在光化初年对甘州回鹘进行册封。而在昭宗播越的情况下,甘州回鹘希望率兵赴难,当是为对唐政府册封和许降公主表示感谢。甘州回鹘请领兵赴难,不是由河西节度使或河西都防御使上奏,而是由韩逊代奏,也可证此时朔方享有对甘州的观察或辖理权。
据敦煌本于阗文写本P.2741《于阗使臣奏稿》记载,在902-904年间曾有于阗使臣经沙州到达甘州。(79)但其到达甘州后,却遇到了回鹘政权的内部动乱,不能继续东行。于阗使臣在甘州滞留期间,朔方节度使所遣的宋尚书也到达甘州。文书载:
第十五日于迦们和住于灵州朔方的中国使臣宋尚书来了,他派人来贱臣处,说:“这里是于阗使臣吗?我怎样能和他们相见?”但是整个时期他没有来会我。(80)
宋尚书没会见于阗使臣的原因,我们无从得知,但其对滞留于甘州的于阗使臣入朝无疑是重视的。甘州回鹘政权在光启三年(887)之前已经建立,(81)但至唐末朔方仍能遣宋尚书前往甘州,而其在甘州还力图保障少数民族政权顺利入贡,表明朔方此时仍保留了对甘州的某种权力。《资治通鉴》载:“灵武节度使韩逊奏吐蕃七千余骑营于宗高谷,将击嗢末及取凉州。”(82)吐蕃企图攻击嗢末夺取凉州,此事由灵武节度使向唐政府上奏,也证明此时朔方有观察凉州的权力。
通过乾符后朔方节度对河西东部地区事务参与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朔方节度的参与都是在凉州(河西)节度使阙任或唐政府废置凉州(河西)节度,而设置河西都防御的特殊情况下进行的。唐政府在凉州节度不能有效控制凉、甘、肃三州的情况下,通过朔方节度维系中央政府同这些地区最基本的联系。但由于唐末中央政府权威丧失殆尽,无力为朔方节度提供必要的支持,使得朔方节度对河西东部地区的管理更多只能停留在形式上。胡三省在为后唐政府任命康福为朔方兼河西节度使一事做注时,所言:“唐之盛时,河西节度使治凉州,与朔方、陇西并为缘边大镇……至于唐末,以朔方兼节度河西,然亦声势不接。”(83)正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即使如此,朔方节度使兼领河西节度的形式却得以保留,并一直持续到五代时期。(84)
五 小结
咸通四年,唐政府设置凉州节度,以辖六州之地,而在凉州节度设置之初,唐政府曾至少以两任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但由于晚唐吐蕃、回鹘等少数民族势力的存在,而唐政府无力给予朔方及凉州节度有力的支持,虽然唐政府从归义军手中夺得凉州,但凉州节度并未完成对其地的统辖。在以凉州节度统六州之地的努力失败后,唐政府趁嗢末等族在凉州兴起之机,将凉州节度改为河西都防御,并从归义军的领地中分割出甘、肃二州,划归其统辖,表明唐政府对西北经营的重点已从陇右转移到河西东部地区。
由于这次改制只是权宜之计,唐政府很快就恢复了凉州节度的旧制,并最终将凉州节度改为河西节度,河西都防御的三州辖区却得以保留。晚唐凉州节度方面试图控制凉、甘、肃三州的举措,当是唐政府以凉州节度统领河西东部地区意愿的具体体现。在凉州节度不能有效地控制凉州等地的特殊情况下,唐政府常以朔方节度参与河西东部地区的事务。而随着唐末中央政府权力的逐步丧失,朔方节度再次获得对河西节度的兼领,并将这种状态一直保持到五代时期。
附识:本文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得到郑炳林师及陆庆夫、冯培红等先生的悉心指导,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忱。
注释:
①《新唐书》卷67《方镇表四》“河西”条景云元年载:“置河西诸军州节度、支度、营田、督察九姓部落、赤水军兵马大使,领凉、甘、肃、伊、瓜、沙、西七州,治凉州。”(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861-1862页)《资治通鉴》卷210唐睿宗景云元年十二月壬辰的记载与此略同。(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660页)而据学者研究,“景云元年”当为“景云二年”之误。参见张国刚:《唐代节度使始置年代考定》,《唐代藩镇研究》,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235-238页。
②王永兴:《试论唐代前期的河西节度使》,《国学研究》第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63-392页。
③《新唐书》卷67《方镇表四》,第1886页。
④罗振玉、藤枝晃、唐长孺等先生认为凉州节度设置后由归义军节度使兼领。参见罗振玉:《补唐书张议潮传》,《永丰乡人杂著》,1922年;藤枝晃:《沙州帰義軍節度使始末》(一)至(四),《東方学報》(京都)第12本第3、4分,第13本第12分,1942-1943年;唐长孺:《关于归义军节度的几种资料跋》,《中华文史论丛》第1辑,1962年,第275-298页。苏莹辉先生则推测张议潮入朝前曾任凉州节度使,其卒后由张淮深任凉州节度使或以归义军节度使兼任凉州节度使。参见《补唐书张淮深传》,《大陆杂志》第27卷第5期;收入氏著:《敦煌论集》(修订版),台北:学生书局,1973年,第243-252页。
⑤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唐宋时代敦煌历史考索》(以下简称《归义军史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59页。
⑥拙文《晚唐凉州节度使考》,待刊。
⑦荣新江、余欣:《沙州归义军史事系年(大中六年—咸通二年)》,《敦煌吐鲁番研究》第8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84页。
⑧对于归义军收复凉州的时间,《新唐书》卷216下《吐蕃传下》记作咸通二年;《新唐书》卷9《懿宗纪》记作咸通三年三月戊寅(十日),而《资治通鉴》卷250则记作咸通四年三月。据S.6342+Дx.05474v《张议潮处置凉州进表并批达》的记载,可知归义军收复凉州确在咸通二年。《新唐书·懿宗纪》所载当为张议潮献表日,而《资治通鉴》所载,显将议潮献表日向后误移一年。
⑨《新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14页;《宋会要辑稿》,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7668页。
⑩参阅赵和平:《敦煌表状笺启书仪辑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92-293页;李军:《敦煌写本〈归义军僧官书仪〉拼接缀合及相关问题研究》,《敦煌学辑刊》2006年第3期,第41-50页。
(11)李军:《晚唐(公元861-907年)凉州相关问题考察——以凉州控制权的转移为中心》,《中国史研究》 2006年第4期,第80页。
(12)《资治通鉴》,第8103页。
(13)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1册,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47页。
(14)唐史中不乏节度使以本镇兵随行移镇的记载,魏博节度使田弘正移镇成德、义武节度使康承训移镇岭南西道、高骈自天平徙西川,皆是此类。可见中晚唐时期,节度使移镇至险恶或边地,多从本镇中选人自随,以备防卫。如果将郓州兵视为保障裴识以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的军事力量,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臆测。即使这个推论不能成立,通过唐政府的动作,也足以看出其有以朔方节度经营凉州的意图。
(15)图版见黄永武主编:《敦煌宝藏》第1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1年,第608页。此外,录文还参考了颜廷亮先生的研究成果。
(16)颜廷亮:《有关张球生平及其著作的一件新见文献》,《敦煌研究》2002年第5期,第101-104页。
(17)孟彦弘:《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收入陈祖武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1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70-273页。
(18)《新唐书》卷52《食货志二》,第1353页。
(19)《旧唐书》卷11《代宗纪》大历九年五月乙丑,诏:“每道岁有防秋兵马……恐路远往来增费,各委本道每年取当使诸色杂钱及回易利润、赃赎钱等,每人计二十贯。每道据合配防秋人数多少,都计钱数,市轻货送纳上都,以备和籴,仍以秋收送毕。”(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5页)可知诸道所遣防秋兵戍守边地,其军费应由本道供给。
(20)《唐故邠宁节度使司空河东裴公墓志铭》第4行载:“公讳识,字通理。以咸通五年四月九日薨于庆州宁塞驿,享年六十九。”第13-14行又载“□武节使未周岁,自灵武复以本官重领邠郊”,可知裴识是以朔方节度使兼领邠宁,但由邠宁节度副使所撰的碑文在提及其职衔时,仅记作“唐故邠宁庆等州节度使管内观察营田处置等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御史大夫□□□□□□公食邑三千户袭食实封一百五十户赠司空河东裴公”,而未及其在朔方的任职。不过这样正好可以解释,为何其墓志铭所题职衔中未及凉州节度使的现象。(碑文录文参见中国文物研究所、河南文物研究所编:《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下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328页)荣新江先生曾利用《裴识墓志铭》,进一步证明唐政府与归义军之间,在经营凉州等问题上确实存在矛盾。见氏著:《中国文物研究所等编〈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唐研究》第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59页。
(21)吴廷燮:《唐方镇年表》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54页。
(22)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1册,第347页。
(23)吴廷燮:《唐方镇年表》第1册,第154-155页。
(24)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1册,第347页。郁贤皓先生认为卢潘咸通六年在黔中经略使任,而韦蟾《送卢潘尚书之灵武》作于咸通十四年前,似认为卢潘出镇朔方当在咸通六年至十四年间,但对于为何将卢潘出任朔方的时间系于咸通十年左右,则没有明确说明。
(25)罗愿:《新安志》,四库全书本,第485册,第389、497页。
(26)吴廷燮:《唐方镇年表》第2册,第948页。
(27)录文参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375页。
(28)虽然上举文献中提到的马通达被张议潮“遣来凉州,却送家累”,似乎可以理解为马通达前往凉州迎接张议潮的“家累”。但据P.3730v书状中第二通书状的记载,咸通八年九月,张议潮之妻等家人还身在沙州(详下文)。所以,“遣来凉州,却送家累”,只能理解为马通达为张议潮所遣,途经凉州返回沙州,护送张议潮家人入京。
(29)录文参吴丽娱、杨宝玉:《P.3730v张氏归义军时期书状考释》,《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79页。此外,吴丽娱、杨宝玉两位先生还指出“娘子及”后有脱文。而根据与同卷其他几件书信内容进行比较,笔者认为所脱的很可能是“郎君”,即张议潮之子。即使并非“郎君”,也当属于张议潮的家人即“家累”的范围。
(30)杨宝玉:《张议潮束身归阙后与沙州人士的往来》,转型时期的敦煌学——继承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8月,第129-130页。
(31)郑炳林:《敦煌写本〈张议潮处置凉州进表〉拼接缀合与归义军对凉州的管理》,《敦煌吐鲁番研究》第 7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84页。
(32)郁贤皓先生据《金石补正》卷48《尼又元造幢记》及《宋高僧传》卷26《唐朔方灵武龙兴寺增忍传》的记载,将唐弘夫出任朔方节度使系于咸通十二年。(《唐刺史考全编》第1册,第348页)据此,也可知卢潘死于此前不久。
(33)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4-75页。
(34)虽然唐政府于咸通四年设置凉州节度,但归义军一直不甘心放弃对凉州的控制。朔方方面之所以对归义军采取排斥态度,当是因为朔方节度使兼领凉州节度的缘故。所以,在卢潘出镇朔方时,朔方和凉州节度两者都与归义军关系紧张。卢潘死后,凉州节度被改为河西都防御。由于唐政府单独任命了河西都防御使,凉州不再属朔方所管,朔方和归义军之间也就不再存在利益冲突,所以,朔方和凉州方面对归义军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35)孙光宪:《北梦琐言》,贾二强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48页。
(36)《新唐书》,第1886页。
(37)《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392页。
(38)参阅荣新江、余欣:《沙州归义军史事系年(咸通三年—六年)》,白化文主编:《周绍良先生纪念文集》,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第334-335页。
(39)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158页。
(40)P.4660《河西都防御右厢押衙王景翼邈真赞并序》中所称王景翼“列职姑臧”,应就是指其“河西都防御右厢押衙”之任,可知河西都防御使确实设置于凉州。
(41)录文参见郑炳林:《敦煌写本〈张议潮处置凉州进表〉拼接缀合与归义军对凉州的管理》,《敦煌吐鲁番研究》第7卷,第382-383页;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第158页。图版见《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份)》第11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页。
(42)李军:《晚唐(公元861-907年)凉州相关问题考察》,《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82-83页。
(43)唐睿宗景云二年,置河西节度,辖凉、甘、肃、瓜、沙、伊、西七州之地。但在次年,即先天元年 (712),伊、西二州旋被析出,另置伊西节度,后又移隶北庭节度。
(44)《文苑英华》卷409,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2074-2075页。
(45)据P.4660《河西都防御右厢押衙王景翼邈真赞并序》及P.3863《河西都防御招抚押蕃落等使牒》,可知唐政府在凉州设置的为“河西都防御使”,而非“河西防御使”。此外,日本学者森安孝夫先生的研究证明,晚唐时期“河西都防御使印”确实得到了使用。(《河西帰義軍節度使の朱印とその年》,《内アジア言語の研究》XV,京都:朋友書店、東京:東方書店,2000年,第13-15、55-58頁)
(46)《旧唐书》卷190下《薛逢传附薛廷珪传》载:“(廷珪)大顺初,累迁司勋员外郎,知制诰,正拜中书舍人。乾宁三年,奉使太原复命,昭宗幸华州,改左散骑常侍。移疾免,客游成都。光化中,复为中书舍人。迁刑部、吏部二侍郎,权知礼部贡举,拜尚书左丞。入梁,至礼部尚书。”(第5080页)
(47)翁忠言、翁金水编:《京兆翁氏族谱》,该书编修理事会整理,1994年,第238页。
(48)翁忠言、翁金水编:《京兆翁氏族谱》,第185页。
(49)翁忠言、翁金水编:《京兆翁氏族谱》,第185页。虽然敕文中记载此前翁郜担任“静难军节度使河西防御使押番落等使”,但敕文中的“河西防御使”亦应为“河西都防御使”。对于翁郜出任静难军节度使的相关问题,笔者将另文论述。
(50)《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河西道凉州中都督府”条下载:“隋武威郡。武德二年,平李轨,置凉州总管府,管凉、甘、瓜、肃四州……七年,改为都督府,督凉、肃、甘、沙、瓜、伊、芳、文八州……咸亨元年,为大都督府。督凉、甘、肃、伊、瓜、沙、雄七州。上元二年,为中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武威郡,督凉、甘、肃三州。乾元元年,复为凉州。”(第1640页)似乎天宝元年武威郡督“凉、甘、肃三州”可与晚唐昭宗时期制文中的“三州”相对应。但由于两者时间相差较远,且天宝时期河西地区的局势与晚唐又相差甚大,遽相比定,可能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暂未取。
(51)翁忠言、翁金水编:《京兆翁氏族谱》,第185页。
(52)目前看来,我们所掌握的关于河西都防御使辖区的记载似乎时代较晚。但据下文所考,中和年间,凉州节度曾频繁参与甘、肃等州的管理,证明此时凉州节度已经获得了对凉、甘、肃三州的辖理权,这当是继承自此前为唐政府所改置的河西都防御使。这就可以从侧面证明唐政府设置河西都防御之初,其辖区应与后期的河西都防御辖区相同。
(53)关于张淮深是否得到唐政府册封的问题,学术界存在争论。荣新江先生据日本有邻馆藏敦煌文献的记载,证明文德元年张淮深确实得到唐政府的册封。见氏著:《归义军史研究》,第191页。
(54)森安孝夫:《河西帰義軍節度使の朱印とその年》,《内アジア言語の研究》XV,第59頁。
(55)莫高窟第196窟甬道北壁第一身供养人题名作:“敕归义军节度沙瓜伊西等州观察处置押番落营田等使守定远将军检校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钜鹿郡开国公食邑贰仟户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上柱国索勋一心供养”,可知在索勋统治时期(892-894),唐政府已经将瓜、伊、西三州的观察权重新赋予归义军节度使。而据《旧唐书》卷20《昭宗纪》“光化三年八月己巳”条载,唐政府册封张承奉为“归义节度、瓜沙伊西等州观察处置押藩落等使”,可证归义军节度使对瓜、沙、伊、西等州的观察权得以延续。
(56)对于张淮深及其后归义军未领甘、肃二州的原因,虽然可以解释为甘州等地此时已由回鹘占领,但我们不应忽视的是,唐政府虽然允许索勋和张承奉观察伊、西二州,但伊、西二州此时由西州回鹘所控制,与甘、肃二州的情况相类似,所以此时甘、肃二州的归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唐政府刻意将甘、肃二州分离出归义军辖区,体现出唐政府力图将归义军势力压制在河西西部的努力。
(57)冯培红:《论晚唐五代的沙州(归义军)与凉州(河西)节度使——以“河西”观念为中心的考察》,张涌泉、陈浩主编:《浙江与敦煌学——常书鸿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纪念文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4年,第239-258页。
(58)《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三》,第914页。《旧五代史》卷138《吐蕃传》略同。
(59)《旧五代史》,第433页。
(60)《旧五代史》,第554-555页。
(61)《五代会要》,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368页。
(62)翁忠言、翁金水编:《京兆翁氏族谱》,第185页。
(63)虽然据莫高窟第148窟《陇西李氏再修功德纪碑》的记载,乾宁元年李弘愿、弘定、弘谏兄弟分别自称沙州刺史、瓜州刺史和甘州刺史。但自中和四年起,甘州已为回鹘占领,可知李弘谏的甘州刺史当为虚职遥领,而非出自朝命。而据莫高窟第9窟李弘谏供养人题记,在乾宁四年之后不久,李弘谏又自称“朝散大夫沙州军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可进一步证明其所称的“甘州刺史”并非出自朝命。
(64)森安孝夫:《河西帰義軍節度使の朱印とその年》,《内アジア言語の研究》XV,第13-14頁。
(65)据vol.72.fol.72《尚书兵马东行请给吐浑粮牒》载,某年十月归义军节度使率军征讨河西东部地区。据荣新江等先生研究,目前可知归义军时期对河西东部地区的征讨有三次:其一,大中十二年八月二日,张议潮开始征讨凉州;其二,据S.4622v《先情愿镇守瓜州人户冯纳仑略、王康七等十人状》,可知张淮深曾率军再次收复凉州;其三,曹议金在称太保的925-928年前后,曾利用甘州回鹘动乱之际,东讨甘州。vol.72.fol.72所载出征的时间与张议潮不合,而尚书的称号与曹议金不合,所以这次出征应指张淮深再次收复凉州之役。而S.4622v中仅称张淮深为大夫,所以这次出征应在张淮深改称尚书之初。P.3281v《押衙马通达状稿》中尚称张淮深为大夫,据马通达离乡时间及“阎中丞”,即阎英达出任瓜州刺史的时间,可知此件文书应作于乾符三年。而据作于乾符五年四月的P.3547《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归义军的进奏院官员已在状文中称张淮深为尚书,可证《请给吐浑粮牒》应作于这件文书之前。所以,张淮深开始收复凉州当在乾符三年或四年的十月。
(66)录文参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2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 250-251页;图版见《英藏敦煌文献(汉文非佛经部份)》第1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79页。
(67)唐长孺先生认为此件文书在时间上应与S.2589《中和四年肃州防戍都营田康汉君等状》相衔接。(唐长孺:《关于归义军节度的几种资料跋》,沙知、孔祥星编:《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9页)荣新江先生根据两件文书的内容,指出此件文书当作于中和四年十二月中旬。见氏著:《归义军史研究》,第305页。
(68)图版见《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份)》第4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1页。
(69)从崔大夫任命肃州防御使,并声称肃州印必须交付凉州防御使看,“肃州印”应为肃州防御使印。
(70)《资治通鉴》卷252,第8174页。
(71)长泽和俊:《唐末、五代、宋初之灵州》,氏著:《丝绸之路史研究》,钟美珠译,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84页;周伟洲:《吐蕃对河陇的统治及归义军前期的河西诸族》,《甘肃民族研究》 1990年第2期,第8页;杨圣敏:《〈资治通鉴〉突厥回纥史料校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04页;陆庆夫:《论甘州回鹘与中原王朝的贡使关系》,《民族研究》1999年第3期,第63页。但长泽和俊和杨圣敏先生将此回鹘视为甘州回鹘,似未确。因为虽然这些回鹘此时可能生活在甘州,而且与唐末建立起来的甘州回鹘政权有极深的渊源关系,但两者此时似乎还不能等同。关于甘州回鹘政权的相关问题,可参阅荣新江:《甘州回鹘成立史论》,《历史研究》1993年第5期,第32-39页。
(72)李军:《晚唐五代肃州相关史实考述》,《敦煌学辑刊》2005年第3期,第95页。
(73)李军:《晚唐(公元861-907年)凉州相关问题考察》,《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87页。
(74)图版见《法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3页。森安孝夫氏将仆射比定为张淮深,端公比定为李明振,并认为文书作于光启三年九月之前(887)。(《河西帰義軍節度使の朱印とその年》,《内アジア言語の研究》XV,第14-15、55-58頁)赤木崇敏除坚持森安氏的观点外,还有所发挥。(《河西帰義軍節度使張淮鼎——敦煌文献P.2555piècelの検討をじて》,《内アジア言語の研究》XX,京都:朋友書店、東京:東方書店,2005年,第17-19頁)但森安氏和赤木氏的结论,都是基于“河西防御使为归义军节度使下属”的传统观念。所以,仆射和端公比定为张淮深和李明振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75)赵和平:《晚唐五代灵武节度使与沙州节度使关系试论》,中国唐代学会编辑委员会编:《第三届中国唐代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乐学书局,1997年,第539-550页。
(76)详细情况笔者已在《晚唐凉州节度使考》一文中详述,请参阅。
(77)《新唐书》卷217下《回鹘传下》,第6131页。
(78)参见赵和平:《后唐时代甘州回鹘表本及相关汉文文献的初步研究——以P.3931号写本为中心》,周一良、赵和平:《唐五代书仪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31-252页。
(79)张广达、荣新江先生据大批敦煌本于阗文写本作于10世纪的背景,将P.2741《于阗使臣奏稿》中出现的“司空张尚书”比定为902-904年间的归义军节度使张承奉。(张广达、荣新江:《关于敦煌出土于阗文献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于阗史丛考》,上海:上海书店,1993年,第127-129页)而对于这件文书的年代,学术界进行了逐步深入的研究。哈密顿推测这件文书可能作于10世纪(J.Hamilton,Le pays des Tchong-yun,Cungul,ou Cumuda au Xe siècle,JA,CCLXV,1977,pp.364-369);张广达、荣新江先生最初认为“司空张尚书”指张淮深,并认为文书作于光启元年(张广达、荣新江:《关于唐末宋初于阗国的国号年号及其王家世系问题》,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82页);H.Kumamato(熊本裕)在Khotanese of ficial Documents in the Tenth Century A.D(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1983)中认为文书作于9世纪末,惜此书未能获读;黄盛璋先生则认为文书应作于光启二年(黄盛璋:《敦煌于阗文P.2741、ch.00296、P.2790号文书疏证》,《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第2期,第41-71页;《敦煌汉文与于阗文书中之龙家及其相关问题》,《西域研究》1996年第1期,第26-39页)。
(80)文书录文参见黄盛璋:《敦煌于阗文P.2741、ch.00296、P.2790号文书疏证》,《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第2期,第45页。
(81)荣新江:《甘州回鹘成立史论》。
(82)《资治通鉴》卷265,昭宣帝天祐三年(906)正月壬戌,第8656页。
(83)《资治通鉴》卷276,后唐明宗天成四年(929)十月癸巳,第9033页。
(84)与咸通年间唐政府直接授命朔方节度使兼领河西不同,朔方节度使在唐末对河西节度的兼领,可能更多还是事实上的兼领,而非出自朝命。不过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五代时期,则表明后梁、后唐等政权都承认朔方的这种既得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