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审计的评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营决策论文,评价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计的步骤和内容
1、重大投资决策审计的步骤
一是确定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范围。首先,通过账表反映的长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产类科目,找出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其次,通过查阅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所有相关的资料,包括办公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审计机关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纪检和监察部门的检查报告等,寻找被审计人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的一切线索。此外,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谈话以及在对企业的会计报表和财务账簿的审计,我们应及时发现隐蔽的重大经营决策线索,要密切关注大额的资金进出、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等,背后可能就是一项极少数企业领导人员操纵的、隐匿很深的重大经营决策,很可能存在已将获取的收益转移到账外,而巨额的亏损又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是检查重大经营决策的合规性、民主性。主要审查是否按决策程序办事,是否存在领导人员滥用职权、独断专行、暗箱操作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检查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主要审查是否经过科学的论证,是否在收集各种情报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提出达到同一目标的可行性方案;在决策执行过程中,是否随时检查和掌握决策实施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和防止资金利用发生问题,以保证决策结果和预期目标相一致等。
四是检查重大经营决策的风险情况。要在证实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存在性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是否具有现实风险或者潜在风险,以达到“揭隐患”的目的。
2、重大经营决策审计的基本内容
重大经营决策审计是指审查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是否严格履行了内部控制程序,采取了民主决策,重点揭露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在作出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主要审计的内容包括:
投资决策情况。包括对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福利设施建设等对内投资和投资入股,兼并企业、联营合资等对外投资项目以及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主要审查投资是否真正经过可行性研究,有无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决策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经过多方案的比较选优和经过必要的审查批准程序;各项投资是否严格管理,是否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有无因企业领导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决策程序作出错误的决策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出借资金情况。主要审查是否经过了民主决策,是否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有无签订借款合同等约束对方的书面文件;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如期还款;有无违反程序擅自出借企业资金造成本息难以
经济担保情况。主要审查是否经过了集体讨论批准;是否对被担保方资信程度进行调查;有无违反程序私自对外出具经济担保函,是否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是否存在由于决策程序不当造成对外经济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损失。
大额采购合同情况。主要审查企业的大额采购合同是否经过了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有无盲目制定供货商等行为;采购的货物是否出现质量、价格问题等。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主要审查企业将国有资产变动之前,是否经过了董事会集体讨论和批准;是否对被转让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评估;是否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结果是否经济有效,有无变相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个人从中牟利等问题。
评价的方法
1.单项评价。是指就某一项或某一类重大经营决策,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作出结论性的意见。
2.综合评价。是指就各项或各类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结果,从重大经营决策整体上作出全面评价。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大经营决策的定性评价实际上就是通过对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的评价,得出所审计的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按照决策程序进行,是否造成损失。重大经营决策的定性分析评价,应是建立在大量的具体定量指标分析基础上作出的,没有定量指
标,定性评价就没有依据。
评价的内容
1.评价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决策程序进行评价。把握几个关键点,民主性:决策过程是独断专行还是集体讨论。合规性:决策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是否多方案选优、是否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投资的存在性,即产权证明、股权证明等;对外担保有无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出借资金有无签订借款合同等约束对方的书面文件;大额采购合同有无盲目制定供货商等行为;重大股权变动前是否经过有效的评估。
二是对重大经营决策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把握的关键点是科学性、效益性,即投资项目重点在是否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有无造成重大的损失。审计人员可通过项目建成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经济效益相比较,评价项目投资是否值得、市场调查是否准确、经营管理是否得当,并可以以投产后的实际资料计算的评价指标与当初预测值比较,使评价深化;对外借款重点在是否按规要求如期还本付息;对外担保重点在有否承担连带责任;采购的货物重点在有否出现质量、价格问题;重大的股权变动有否使国家资产蒙受损失。
2.评价主要参考的指标为:
全资子公司回报率=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增加(减少)额/投资本金×100%控股公司回报率=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收益(亏损)/投资本金×100%其他项目回报率=收到投资收益(亏损)/投资本金×100%对外担保、借款等损失率=损失金额/担保或借款额×100%
3.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定:
直接责任指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失职、渎职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领导人员的主管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内部分工应当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企业领导人员对其分工负责的那部分决策和个人的决策负直接责任,而对企业其他领导人员分管部分和对集体研究、领导人员签字的决策只负主管责任。也就是说,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是划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对盲目决策和不具备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个人决策,领导人员应负直接责任;对科学性的决策,由于重大的决策往往伴随着重大的风险,对其后果领导人员一般只承担主管责任,但审计人员务必要认真分析决策民主性的真伪。同时,对重大经营决策,尤其是决策失误项目,一定要依据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全面分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和其中领导人员可控与不可控因素来具体确定领导人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
4.评价中应关注的两个问题:
一是应关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短期行为。不少法人代表在任期内为突出自己的政绩,做了很多重大经营决策,短期行为比较突出,表现为急功近利,留给下一任则是一个烂摊子,这些问题也许在其离任后一段时间或更长时间才得以充分暴露出来,特别是重大的投资决策隐含的重大的潜在风险,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未来获利能力都会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
二是要关注重大经营决策的损失问题。在企业发生投资、对外借款、或有负债、大额采购合同的情况下,经营者不可能在任期内全部清算、处理完毕,若简单地以账面余额作为考核经营业绩的依据,则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要客观地反映企业领导人员任期重大经营决策的得失,应该根据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情况,确认损益的结果,必要时对投资提取投资减值准备、对长期无法收回的借款提取坏账准备,对或有负债的可能发生的损失,要根据发生的责任和现任经营者是否有过错等因素进行分项考核,以确认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