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报告_企业经济论文

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报告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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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要成绩与基本评价

1、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到1995年底止,广西南宁、桂林、柳州三个高新区注册企业计有703家,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172家。1995年共实现工贸总收入15.19亿元,利税1.15亿元,当年完成总投资5.28亿元。虽然受到宏观调控和市场疲软的影响,但三个高新区仍然取得了一些突出的成绩,如南宁高新区的技工贸总收入、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比1994年分别增长了72%、62%、66.7%,全年引进超千万元的项目达11个。桂林高新区的税收总额和出口创汇比1994年增长了143%和272.99%,实现利用外资达1310万美元,一年新增企业达86家。柳州高新区新建区的工业产值比1994年增长了525%,基础建设竣工面积达两万多平方米。

2、对科技经济一体化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三个高新区在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初步体现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优势,各自形成了一批新的产业。如桂林的通讯产业,南宁的生物技术和电子信息,柳州机电一体化等,都已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三个高新区都是当地最有发展前景的经济区域,目前正在孵化培育的几十个项目,潜在效益十分明显,三区的高新技术企业199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都达到了人均十五万元左右,一些发展较快的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了人均四十万元以上,显示了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巨大的推动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当地投资的新热点。

3、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已进行了成功的创新。三个高新区都能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可行的、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在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许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软硬环境的建设方面,形成了有利于催生高新技术产业的服务支撑体系,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有益于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制定了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体系,科研——开发——生产——服务——销售开始一体化发展。如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及优惠政策的通知》两个文件的某些制度和政策为全国首创;而桂林高新区制订的有益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服务制度,则深受企业欢迎。

4、发挥了高新区技术与机制的辐射作用。三个高新区在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加强了对传统产业的辐射改造,三个高新区都不同程度地扩大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区或辐射区,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输出创新技术与机制,加快新技术与新工艺的空间扩散。如柳州高新区协同有关单位建立了激光工艺加工应用中心、计算机应用及窑炉自动监控、科技信息系统等一批示范点,计划重点改造部位41个。目前柳州重点工业生产设备30%以上达到了国际80年代水平,这与开发区抓典型示范有很大关系。

5、带动了三市的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邕、桂、柳三市都规划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建设现代化新城区相结合的实施方案,发展产业与市政建设同步,建区与建城结合。尤以桂林市步子最快,提出了用八年时间再造一个桂林的宏伟设想。现已规划了近二十二平方公里的新城建设区,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高新技术与旅游业结合、高科技工业与农业结合、高科技产业与商贸的新城区正在迅速发展中,新城区内的金融、税务、法律、商贸、生活、娱乐、文化教育等也都全面发展,高新区履行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也都在组建或已运行中。

二、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存在的问题

1、人才问题。据统计,到1995年底止,全国52家高新区企业从业人数约100万,大专以上学历占32%,其中硕士生16000人,博士生2300人,并引入了3185名留学回国人员。但大部分高新区仍然认为人才的缺口率在50%以上,而且人才配套情况不理想。据我们调查,广西三家高新区的人才结构情况比全国平均情况还要差些,以最早建区的桂林高新区为例,1995年计有从业人员8968人,其中有博士2人,硕士50人,留学归国5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人员比例为13.4%。同时广西三家高新区的企业,70%左右属于中小型科技开发公司,以民办为主,多是由一些科技能人带头建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一定规模的集团化大型企业不多。在创建企业之初,这些科技能人确实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竞争对技术创新和企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不断加深,这些企业的人才紧缺或不配套的问题就反映出来了,大都表现为四种情况:一是这些科技能人的知识面有限,缺乏对生产工艺流程全面管理的能力;二是这种“专家下海”式的管理,在经营产品,打开市场方面往往经验不足;三是这些科技能人的科技成果囿于其独立性、保密性等原因,协同研究人员少,继续创新潜力有限;四是几个高新区中,真正掌握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科研成果的人才太少,且拥有成果的科技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较大风险。人才资源结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的紧缺,是高新区人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资本问题。三家高新区都普遍遇到资金约束问题,尽管各地政府、高新区及企业在资金投入方面作了很大努力,但缺口仍然很大。信贷、风险投资、证券、外资、政府投入等多渠道投资的格局并未真正形成,项目资金规模小、产业化规模上不去。南宁搞了一些招商引资活动,许多亿元以上的项目少人问津。柳州高新区与美方合作的涡旋压缩机项目达到了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技术上障碍基本上没有了,但就是缺乏资金,上不了规模。1996年初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召集了金融、投资等部门一起听取了自治区科委推荐开发区的13个十分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汇报,虽已明确作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但所需的7.5亿元投资,却迟迟落实不了。高新技术产业往往是投入大、风险大。据统计,美国的高科技产品开发成功率仅为十分之一,在目前我国风险机制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情况下,高新企业的项目投资和产业化扩大、升级的资金制约难以解除。

3、技术问题。邕、桂、柳三市各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南宁高新区周围高等院校最多,桂林的部属科研院所和国际培训交流中心最多,而柳州则依托着几百家大中型企业。但是都未形成明显的区域高新技术聚集的效应,高新区与其科技支撑之间没有建立起紧密关系,或者说科技与经济之间,自愿、自觉相互渗透、相互吸引、有机一体的关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很有条件的南宁、桂林至今没能建起大学工业园,柳州的大中型企业入区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也很少。在科研成果的项目引进上也有一些问题,项目的引进往往要伴随人才、资金的引进才得以实现,这方面仍然受现行人事制度和投资紧缩政策的影响。在地方性科研成果中,市场大、效益高的较少,科研成果的档次较低。广西1995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仅占工业增加值的6.21%,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仅有1.84%。技术的继续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灵魂,由于我区几家高新区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加上人才和资金的制约,企业的技术继续创新能力有限,一些产品的技术失效,生命周期比较短。

4、政区关系问题。政区关系指当地政府与高新区的关系。三个高新区都认为其所在的市委和市政府的支持与重视程度,对高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高新区在发展上有较大的起伏现象,除了经济环境的影响外,与先后不同的主管领导或第一把手对高新区的态度有直接的关系。三家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上,总的思路是“小政府大服务,全市共建”,基本上是由所在市市长挂帅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副市长担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市政府授予高新区管委会在规划、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项目审批、外事审批等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和部分行政管理权,权限一次到位,基本上体现了“小机构大服务”。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新区在处理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上,事实上仍存在“两难”的矛盾。在体制未理清之前,这些职能部门出于有关政策和利益驱动的原因,很难满足高新区所需要的服务;责权划清以后,高新区自身要履行这些职能,增加了机构、编制和经费开支,更重要的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的确需要科委、计委、经委、教委等许多部门的协同作用才能完成。高新区在大包大揽后,事实上成了划地为牢,在某些方面,难以实现“全市共建”。

5、政企关系问题。政企关系指高新区管委会与企业的关系。三个高新区都能按照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处理政企关系,明确高新区管委会和企业的不同主体行为,高新区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到基础建设、招商引资、投资服务和社会保障上来,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作为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按优胜劣汰规律参与市场竞争。但这两个方面都不能走极端。一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缺乏资本积累,在现阶段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主体必须仍然是政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之初对政府有较大的依赖性,放活企业,不等于放任不管,政府要行使其资产所有权,尽可能在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方面予以支持,以求得潜在的税源。二是三家高新区都有相当比重的自办企业,理所当然地在立项、投资、生产等方面有“政府行为”,但在企业正常运转后,则要按产业规律、市场规律管理,不能沿用传统的管理企业的方法,一杆子插到底,事无巨细过问。调查中我们发现,三家高新区中,或未建立专家委员会、或作用不突出、或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传统的行政决策,领导拍板,这对高新区长期稳定发展不利。

6、产权关系问题。高新区新办的企业,大都做到了产权明晰,但少数企业产权仍存在“大可清,小难理”的问题,主要是创建企业之初对技术入股、管理入股、资产折股方面的事宜未充分协商或协议不具体、或协议未及考虑,现在由于经济效益或改制的原因,产生了纠纷,这些实属正常。我们主张要本着“让小清大”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审议公证裁决,力求做到求同而不存异。在桂林和柳州,我们了解到由于产权的纠纷,造成了个别企业停产、下马,这些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7、政策功能问题。广西三市政府综合了国家和自治区的优惠政策,并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给予了新区极其优惠的投资待遇,计有: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取消原定高新区上缴市财政的基数,高新区财政自1995年至2000年,实行收入全留;属市政府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地产出租转让上的收益,以及在高新区征收的各种税费,全数返还;对投资建设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项目,在批准的还贷期内,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和属地方收入的增值税,由高新区财政返还企业,专项用于项目贷款;凡引进当地市政府辖区外的资金和技术在高新区创办企业,可视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有关政策。另外,对招项引资和科研成果开发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直接投资高新区为高新区服务的第三产业税费减免,各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贷款优先,以及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给高新区用于启动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贷款的贴息、垫息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基金等等,都作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可以说,广西高新区的优惠政策是比较完善的,优惠度是比较大的,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我们发现有两个问题,一是高新区的优惠政策体系中,在某些范围和程度上,还没有达到以往制订的对科研院所和在大专院校办企业的规定,也没有达到经济开发区所得到的优惠,如税收方面,外商投资优惠方面,这对办大学工业园的积极性会有一定影响。二是还没有很好地纳入法制轨道。除了《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于1995年7月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外,桂林、柳州两市所规定的一些优惠政策,目前尚不具备法律性质。柳州高新区接待一外商、双方对合作项目、合作方式都比较满意,但外商对优惠政策只是“文件”而非“法规”心存疑虑。而三市均无安全立法权,这需要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尽快立法,以保证高新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区。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政策在导向性、优越性方面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但要避免无限制优惠要求。如果“区内优惠”政策倾斜过度,会削弱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压力机制,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而且还有可能使高新区产生超经济的吸引力,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空间扩散,一旦区内外技术势差扩大,不利于技术辐射和转移。

8、经营发展问题。(1)规模化程度低。①高新区规模小。全国52家高新区,工业产值1300亿元,平均每家高新区25亿元,广西三家高新区工业产值13.3亿元,平均每家4.4亿元。②企业规模小。1995年三家高新区计有企业703家,除1995年新进区的企业,平均每家企业产值只有243万元,全国52家高新区计有企业1.4万家,平均每家企业产值929万元。1995年技工贸总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257家,工业产值超亿元的230家,广西三区平均不到一家。(2)高技术产业比重小。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综合评价列全国23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例只有6.21%,西安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例达到了32%,北京、秦皇岛、苏州、哈尔滨等许多家高新区的工业增加值都占当地的工业增加值10%以上。全国52家高新区,平均每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69家,广西三家高新区每家只有高新技术企业68家。(3)经营绩效比较差。广西三家高新区利税总额1.15亿元,平均每区只有0.383亿元,出口创汇992万元,平均每家330万元,全国52家高新区,利税总额195亿元,平均每家3.75亿元,出口创汇24亿元,平均每家4600多万元。广西基本是全国的十分之一。另外每家高新企业的利税情况,广西也低于全国水平。主要的原因有三,一是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继续创新能力,企业没有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有些企业的生产技术是属于专利或非专利科研成果一次性转让的,企业本身无在该领域掌握领先技术的专家,而与原成果所有者或其他专家又缺乏继续合作的意愿或合作共识。其次是有些企业规模小,科研力量有限,经费、设备等科研条件,中试条件较差,技术一经定型,难以进一步改进。三是有些企业虽然有一定的开发能力,但科研成果的开发,往往需要许多领域或行业的专家协作完成,企业由于人才不配套,又出于保密和成果独享的原因,以至延误了进一步的创新。因此,现在高新区企业的部分产品市场不大,有些只具有短期的、阶段性领先优势,有停滞甚至落后的可能,经营发展前景未可乐观。

三、加速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给高新区定性,定位、定向、定型,确保高新区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力度。定性,是确立我区三个高新区发展的总任务和分别承担的主要任务。三区的总任务是充分依靠广西自身的科技实力和工业基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外部条件,集中力量,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加速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向规模化、商品化、国际化发展,使之逐步成为广西的支柱产业,带动全区经济的发展。同时,要在总任务之下,根据三区及所在市科技、工业、资源等的不同情况,进一步确定各自的主要任务,以便扬长避短,形成合力和更全面、灵活、实事求是地发展广西的高新技术产业。定位,指高新区的功能定位。按国家科委火炬中心的计划,高新区的主要功能集中体现在如下六个方面:一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二是向传统产业扩散高新技术的辐射源;三是吸引外资、国外技术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四是深化科技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五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示范区;六是体现现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新城区。在这六方面中,第一和第二点是高新区的本质功能,二者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第三、四、五点,是高新区应有的功能,同时也是释放本质功能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辐射的主要内容。第六是高新区功能释放的最终结果。广西三家高新区在发展目标上,要最大努力地释放、辐射、转化上述六大功能,但在发展的途径和方式上,在每个发展阶段,可以有不同的侧重,以点带面,同时还要在扶贫、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发展农、林、牧、海洋业方面,起到技术支撑,服务和示范作用。定向,是指确定广西三家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基本范围和各自的主攻方向。由于邕、桂、柳及广西整个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的限制,三家高新区都不可能采取全面开花的方法,所以要从实际出发,有所取舍。当前主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集中力量办好各自己已有的几平方公里的特区。二是集中力量在优势科研项目上取得突破,争取领先地位。三是集中力量重点发展有效益、有市场、有潜力的产品,扩大规模化。自治区科委作为高新区的业务口的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宏观指导,抓好整体协调布局,防止三区产业同构,以免人才、资金、技术的分散而导致降低效益。定型,确定三家高新区发展的基本模式。在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上,南宁是省会城市,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较多,科技力量雄厚,科研成果多,着力点应是将大量的科研成果迅速商品化。桂林是国际著名旅游城市,对外开放条件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也比较多,要立足于通过有效地吸引国内外的技术、资金和人才,迅速建立起新的高技术产业。柳州有门类齐全,实力雄厚的工业基础,但大学和科研机构少,因此,要充分依托大中型企业的人才与技术优势发展新兴产业,同时要侧重于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行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实现升级。在发展的形式和水平上,目前桂林高新区最具新城区的雏型,科、农、工贸、旅游相结合,产业发展与城市化齐头并进,而柳州则主要采取疾进穿插,主线分明、纵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规模化扩展,南宁介于二者之间。三家高新区各具特色,这种不同的格局,正好可以试验不同的发展模式,探索最能发挥自身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路子。

2、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坚持正确的产业发展方针。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因地制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产业发展方向上,要集中有限的人才、资金和技术,结合广西的资源优势,有所侧重,有所突破,实现效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向企业发展规模要效益,一方面,通过规模扩张和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最终形成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另一方面要根据产业特点,不一味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张,而主要通过专业化协作来提高效益。企业应着重效益规模而非生产要素规模,着眼于掌握具领先优势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三是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上,要实行名牌战略,发展拳头产品,发展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产品,坚持以质以胜,通过产品市场占有来推动产业化规模扩展。

3、加强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高新区生存与发展的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方面,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抓以股份化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核心,完善高新区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并在具体管理上,不断完善与管理高新区有关的目标责任制、项目跟踪服务制等,使高新区的管理更科学化、规范化。在技术创新方面,要建立以企业为科研开发主体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机制,发挥企业在科研——生产——市场三方面的主体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要尽快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大学工业园建设,不断加大创业服务中心的中试力量和孵化力度,积极做好技术引进工作,完善这些技术创新的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三家高新区,尤其象柳州这样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较少,可以考虑实行专家“走研”制度,修盖专家公寓,建立实验室,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使他们可以利用公休日、寒暑假和课题假等时间,为高新区开发项目和提供咨询服务。

4、加强项目、资金和人才引进工作。广西的区情决定三项引进的关键作用。当代科技日新月异,成果层出不穷,形成的投资特点是一定的资金投入必须要伴随一定的先进技术,而一定的先进技术往往又依靠人才的引进才得以最终实现商品化生产。因此我们建议广西三家高新区以建设“五优工程”为核心来提高软硬件水平,“五优”即优惠的政策、优良的条件、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环境、优厚的待遇。以此吸引优秀的人才、优势的项目和雄厚的资金,形成区域智能、资金聚集效应。

5、发挥高新区产业基地作用,加强对传统产业机制辐射和技术改造,使高新区的功能释放出效益最大化。高新区的功能定位,有两点必须正确认识。一是高新区仅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试验区,其本来目的是在于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成功经验,为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高新区并不等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全部。二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不等于就是上新项目。从其比重来说,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之有序升级,对发展国民经济更为重要。高新区为改造传统产业作贡献既是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也是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迫切要求。高新区的辐射作用,主要在三方面。(1)向区内外的老企业和乡镇企业辐射高新技术成果。(2)帮助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3)为其提供急需的技术人才和技术服务。辐射的范围与力度,决定高新区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成果大小。同时高新区科研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也可以通过合作,利用传统产业的优势,如巨大的存量资本、人才资源,技术工艺、营销网络等。双方优势互补,可以打开一个新的广阔发展天地。

6、加快高新区的经济国际化、法制化进程,不断开拓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领域和活动空间。我区三家高新区的产品中,真正具有国际化技术水平的目前还较少,一些所谓远销欧美东南亚的产品,也并非就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有些我们称之为高技术产品的,如象激光技术、红外线技术治疗仪等,可以说已是世界上比较简单普及的医疗器械了。如果我们不深入进行技术创新,停留在现在的水平,高技术就会变成低技术了。三家高新区都要瞄准世界市场,高起点、高标准,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真正拿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技术产品来。经济国际化是一个全方位与国际接轨的概念。高新区要掌握国际贸易竞争规则,适应市场准入,禁止补贴原则的要求等,加紧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在诸如市场、技术、资金、人才、销售、管理、生产等一系列与经济国际化有关因素方面,全面地适应经济国际化格局的要求。法制化是国际化的前提。当前高新区要尽快进入省级立法,制订、完善有关投资、分配、产权、进出口等法律法规,对内形成依法治区,依法治业的高效机制,对外创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良好环境,使高新区沿国际化、商品化、市场化方向顺利发展。

世界经济中心的几次大转移,其原因无一不是通过科技领先而促进了经济的跳跃性发展。美国犹他州曾是美国偏僻落后之地,由于其在发展高科技产业上具有超前意识,从而一跃而成为繁荣之地。诸如此类的例子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比比皆是。广西作为全国相对落后的地区,更要花大力气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提高科技水平,紧紧抓住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这个“牛鼻子”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作用,充分发挥高新区技术与机制的辐射作用。从而使“科教兴桂”真正在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各方面全方位展开,推动广西经济起飞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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