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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威慑手段制服和战胜敌人早在古代中国、古希腊和古罗马就已有之。这就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但是,威慑手段形成完整的、系统的威慑理论并予以运用则是核武器出现以后并且核战争的毁灭性后果为世人所悉之后的事情。在美国,与先进的核武器系统相联系,最先产生并运用了核威慑理论。在苏联,虽然也采用了核威慑手段,但是它把核威慑理论视为资产阶级的产物而加以否定。因此,本文所论及的主要是美国的核威慑理论。
关于核威慑的概念,在美国军界、政界和学术界有着多种解释,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三种:
第一种,美《国防部军事及其有关术语辞典》1984年英文版的解释是:“威慑是使对方因惧怕不堪设想的后果而不敢采取行动。威慑是由于使对方受到确实存在的难以承受的报复行动威胁所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第二种,美国前总统里根认为,威慑就是“使考虑袭击美国或者我们盟国或者我们切身利益的任何敌人确信,他们冒的风险远远超过他们得到的好处。”
第三种,美国基辛格在《选择的必要》一书中称:“威慑就是设法向对方提出危险性,这种危险将使对方认为与其要获得的利益不成比例,因而使对方不敢采取某种行动。”〔1〕
这三种对核威慑概念的解释大同小异,概括起来为:核威慑就是以核力量为基础,以使用核武器相威胁,使对手害怕可能导致无法承受的核报复,而不敢发动核战争或常规战争。
自核时代开始以来的半个多世纪,尽管人类一直生活在核战争的恐怖之中,但是核战争并没有爆发。对此,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战略家以及政要都认为是核威慑抑止了核战争。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其著作《1999,不战而胜》中写道:“一种真正的和平的结构,只能被建立在核威慑的基础上。”〔2 〕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家罗伯特·吉尔平在《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一书中说:“敌对的核国家之间的相互威慑限制了暴力,继而保护了整个国际社会免受全面战争的侵害。”〔3 〕这种观点,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和研究,却并不完全令人信服,核威慑理论存在着诸多缺陷和漏洞。这里我们不妨对美国的核威慑理论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
一、“大规模报复”威慑理论(1953—1961)
这一理论是艾森豪威尔政府的国务卿杜勒斯为对付他所说的苏联的战争威胁而提出的。他于1954年首次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这一理论。他说,实践证明,“没有哪一种局部防御能力能够独立遏制共产主义世界的强大的地面力量。必须用具有大规模报复能力的威慑力量来加强局部防御。”他宣称:“美国政府今后将以核升级相威胁来威慑或阻止共产党发动的局部战争;俄国人的冒险主义必将以自己的生存为代价,因为美国将主要依靠其强大的报复力量,在我们自己选择的地点,用我们选择的方式迅速进行报复”。〔4〕这一威慑理论表明,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发生苏联发动的战争,美国都要使用核武器进行大规模报复。这样,就产生了三个疑问:
第一个疑问,当美国面临局部的常规战争威胁时,能否不顾伦理、道德及舆论谴责首先使用核武器,而承担发动核战争的罪责?
第二个疑问,当欧洲和亚洲而不是美国本土受到常规进攻时,美国能否不惜使本国遭受毁灭性的核攻击而为盟友动用核武器?
第三个疑问,美国必须拥有对苏联压倒优势的核力量。但美国能否永久保持这样的优势并且为此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
因此,“大规模报复”威慑理论一提出,在美国就对其可信性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曾担任国务院政策办公室主任的保罗·尼采认为杜勒斯主义在公开宣布的方针和实际可行的方针之间存在的差距太大。威廉·考夫曼也对此提出怀疑,他说:“国内和盟国的舆论状况使他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一理论即使不是纯粹的虚张声势,至少只是一个必须经过调查和持久辩论才能成为既定政策的建议。”〔5 〕国防部长施莱辛格在1975年给国会的年度国防报告中指出:“现在,这种以城市为打击目标的大规模报复,最多是用以回击对美国及其城市的全面攻击,却很少能够对其他的任何攻击做出反应,其可信性显然是越来越低了。”〔6〕
而且,在实际运用中,这一理论也受到了很大挑战。“大规模报复”威慑理论是建立在美国对苏联拥有绝对优势的核武器的基础之上。但是随着苏联的核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迅速发展,拥有直接打到美国本土的核力量的能力越来越强,美苏的核力量均衡的趋势开始显露出来。该理论失去了存在的基本前提。由于这一威慑理论逐渐失去了其可行性,美国遂调整了其威慑理论。
二、“确保摧毁”威慑理论(1964—1981)
这一理论是由美国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提出的,1964年正式被肯尼迪政府采纳。其基本内容是:美国和苏联在遭受核袭击后都能保持一支进行有效的第二次打击的战略核力量。这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动核袭击,都会遭到对方报复性的回击,从而使得双方都不敢贸然发动核战争。“确保摧毁”威慑理论是在承认美苏核力量将趋于均衡的基础上提出的,似乎比“大规模报复”威慑理论更为现实。但是,“确保摧毁”威慑理论在某些方面继承了“大规模报复”理论,因而该理论本身仍有一些难以克服的弱点:
第一个弱点,面对苏联的常规进攻,美国仍要以首先发动核战争来作为回击。这样,它就碰上了杜勒斯主义遇到的相同的难题。
第二个弱点,美国必须永远保持足够有效的第二次打击报复核力量以及难以穿透的防御系统。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容易的。并且美国仍要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
第三个弱点,美苏必须保持核力量的稳定的均衡,这是难以做到的。因为美苏追求军事优势是它们军事战略的终极目标。
第四个弱点,该理论是以摧毁对方的软目标(城市、工业中心)为首先选择,也就是把对方的平民作为“人质”。这不太符合美国传统的道德观,难以为美国公众所接受。
这种理论在美国一出现也同样受到了美国各界的质疑和批判。艾伯特·沃尔斯泰特在他的系列文章中,质问“根据能够屠杀多少平民为标准来衡量我们的武器是否充足,这种作法是道德的吗?”〔7〕1970年2月尼克松总统在其向国会提交的外交政策报告中, 也对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提出怀疑。他说:“如果美国遭到核攻击,难道留给总统的只有唯一的选择,即命令大规模毁灭敌国的平民,而随后美国人民也将一定遭到敌国的大规模屠杀?”〔8〕国防部长施莱辛格在1976 年的国防报告中说:“在我们的城市没有遭到进攻的情况下,而威胁要摧毁对方的全部城市,这是一种难以令人接受的战略。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威胁的可信性几乎近于零,特别是对一个能以同样的方式对我方城市进行报复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9〕在实践中,该理论也遇到了种种难题, 未能阻止中小规模的局部常规战争。
三、“确保生存”威慑理论(1981—冷战结束)
这一理论是由里根政府提出的。里根总统在1983年3 月的一次演讲中说:“我们谋求使恐怖平衡战略,亦即人们所说的相互确保摧毁战略,变得过时,用一种不会挑起武装冲突或造成大规模毁灭,但能有效地防止战争的武器系统取而代之。”〔10〕“确保生存”战略要求建立攻防兼备,能打赢各种核战争的战略力量体系。因此,美国不仅要发展进攻性的战略核力量,而且要大力研制战略防御系统,以削弱苏联的战略核力量,抵御苏联的核攻击,确保美国的生存与安全。“确保摧毁”是以自杀对自杀,“确保生存”是以生存对生存。两者相比,似乎后者更合理些。但是该理论同样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第一个缺陷,“确保生存”威慑理论是以建成拦截来袭导弹概率达99.9%的战略防御系统为前提条件。研制这样的武器系统需要高科技和巨额军费,从目前的条件看美国显然是难以做到的。
第二个缺陷,苏联必将以大力改进战略核力量,增强其导弹的穿透力,重新获取对美的战略核力量的平衡来作为回应。这就必然给美国的战略防御计划不断地增加难度。
第三个缺陷,美国的战略防御计划使原来美苏基本稳定和均衡的战略核力量体系失去了平衡,苏联会感到其安全受到威胁而可能先发制人。
“确保生存”威慑理论在实践中没实行多久,就随着华约的解散、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而停止。由于世界战略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美又重新修改了它的核威慑理论。
美国的核威慑理论虽然随着不同时期各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调整,也具有合理的成分,但是这些理论本身或多或少都有局限性和弱点,在实践中都遇到了程度不同的挑战。因而它们缺乏可信性和有效性,这样的威慑理论很难说能抑止核战争。确切地说,核威慑只能是抑止核战争诸多因素之一,决不能过高估计其作用。
其次,核威慑是以核战争作为威慑的最后手段。
虽然核威慑是为了抑止核战争,但是,核威慑本身又是以不惜使用核武器阻止对手进行核冒险作为基础的。正因为如此,核威慑也具有诱发核战争的因子。因为核威慑要获得成功,有效地阻止核战争的爆发,就必须有一旦威慑失灵使用核力量的决心,否则,就不能真正慑止敌人的侵略。因此,一方面,核威慑具有抑止核战争的意图,而另一方面,核威慑又具有引发核战争的成分。这就是核威慑的二律悖反。
再次,核威慑是以理性或理智为假设的。
“东西方威慑关系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之上,即所有的决策者都是有理性的,并且按照对他们的对手的意愿、目标、价值观和忍受程度的正确理解来行事。”〔11〕理性概念的解释是比较复杂的。我们这里所说的理性是指行为与目的之间的某种成比例的关系。也就是决策者在采取可能导致核战争并招来核报复的行动之前进行一定的收益与代价的分析。如果在和平时期,决策者在采取某种危险的行动时,有可能会冷静地估价此行动所带来的收益与损失。但是在紧张时期,尤其是在核战争即将爆发的危机时期,决策者很难保持理性。心理学认为紧张、惧怕、恐惧和压力超出正常承受水平时,非理性因素在人的思维中就越来越强烈,极可能会导致决策者错误地估计、判断和决策。所以,在危机决策的时候就削弱了核威慑所依赖的理性假设。
最后,核威慑应是双向的心理反应过程。
核威慑好比是相互沟通的双轨道,只有威慑者与被威慑者之间具有共同的心理反应,威慑才能获得成功。由于美苏的历史、文化、传统、价值观的不同,尤其是意识形态的敌对,双方根本就不可能具有共同的心理特征。在核威慑理论方面双方的思维方式和心理行为相距甚远。苏联认为核战争是能打赢的,不接受美的“相互确保摧毁”威慑理论。苏联甚至主张在核战争迫在眉睫时发动先发制人的第一次核打击,首先削弱对方的报复核力量,以减少自己所遭受的损失,尽可能赢得核战争的胜利。苏联认为美国所竭力提倡的第二次核打击的报复行为是不符合理性的。而美国的核威慑理论却是以西方的文化传统、经验、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为依据,没有考虑到对手苏联的差异性。毫无疑问,基于这样基础之上的核威慑的有效性会大大降低。
以上分析的结果表明,不仅美国的核威慑理论因其本身的缺陷而失去可信性、有效性,在实践中因其遇到种种难题而失去了可行性,而且,核威慑的某种前提和假设也缺乏可靠性。这样的核威慑怎能有效地抑制核战争?阿瑟·沃斯科尖锐地指出:“威慑的复杂性未使战争的风险减少,相反,世界局势需要的并不是更加精心修改威慑理论,而是放弃威慑。”〔12〕
核战争的爆发与抑止是极其复杂的问题,绝不是仅仅以核威慑就能阻止的。从核武器出现到冷战结束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类一直惊恐地与核武器相伴。但是,虽然地球上曾经核危机四起,核阴云密布,核战争却终究没有爆发。人们不免要问究竟是何原因?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二战后世界形成的对垒分明、势均力敌和全面对峙的两极格局。“冷战”时期的两极对峙确实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了消极有害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这种两极对峙是以美苏两个强大的敌对国各自控制的两大军事集团为基础的。这样就形成了某种稳定的均势,从而使任何一方都不敢打破这种平衡。因为失衡不仅仅是美苏两家之间的冲突,而是双方军事集团都将卷入的全面战争,极有可能导致毁灭性的核战争。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肯尼思·沃尔兹说:“国际政治最好是一个数目小的系统。几大国共存于一系统,没有很大优点。相反,我们已经发现,将几个大国降到两个大国的优点却是无可争辩的。”〔13〕
第二,虽然“冷战”时期,美苏两国一直都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中,但是它们都没有试图去打破它们所建立的在战后划分势力范围的雅尔塔体系的基本框架。美苏两国都没有发动以对方为首先进攻目标的常规战争,更没有发动毁灭性的核战争的实施计划。因为二战后美苏双方所制定的军事战略都是以对方的首先侵略为假设而不是以己方的主动进攻为前提条件。双方极力避免迎头相撞,只是在“边缘地带”进行“边缘战争”。
第三,核武器所具有的超杀伤力和破坏力的特性使核武器本身变为不能使用的武器。
第四,核伦理和核道德的巨大牵制力。
第五,世界及国内舆论的谴责和约束。
第六,全球范围内反对核战争的和平力量已成为一支不可阻挡的潮流。
虽然冷战结束,国际形势趋于缓和,核战争的危险性大为降低,美苏又削减了各自的核武器。特别是作为前苏联的继承国的俄罗斯,总的说来已经不再是美国的对手,但是,世界上仍存在可以毁灭地球多次的庞大的核武库,而且核扩散的趋势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可以这么说,只要世界上还有核武器,核战争爆发的危险就无法从根本上予以消除。因而,探讨如何抑止核战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注释:
〔1〕〔4〕王仲春等:《美国核力量与核战略》,国防大学出版,1995年,第78、100页。
〔2〕[美]尼克松:《1999,不战而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71页。
〔3〕Robert Gilpin:《War &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215.
〔5〕[美]詹姆斯·多尔蒂等:《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 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第398页。
〔6〕〔9〕Roger D.Speed:《Strategic Deterrence in the 1980s》,Hoover Institution Press,1980,P.110、110.
〔7〕Lawrence Freedman,《The Evolution of Nuclear Strategy》,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82,p.348.
〔8〕《Thinking the Unthinkable》,from Newsweek Oct.5,1981.
〔10〕祁学远:《世界有核国家的核力量与核政策》,军事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45页。
〔11〕Keith B.Payne:《Post-Cold War Deterrence and Missile Defense》,from Orbis Spring 1995,p.211.
〔12〕[美]亨利·基辛格:《国家战略问题》,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2页。
〔13〕[美]肯尼思·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