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教育公平实践的历史演进——基于社会政治哲学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公平论文,哲学论文,政治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232(2009)09-0003-04
教育公平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直到19世纪初以税收资助教育的公共教育制度形成后,人们才真正产生了对教育公平的自觉追求。正如科尔曼所指出的那样,在前工业化时期,地理流动、职业流动和社会流动微不足道,儿童主要被局限在自己的家庭里,可能从事与父亲相同的终生职业,“若父亲是农奴,其子女则可能终生为奴,若父亲是位鞋匠,其子女也可能是名鞋匠”。这种终身固定职业扼杀了“机会”这一思想的形成,更不用说机会均等了。[1]回首历史,教育公平正是在教育制度的不断演进中寻求其合理性和公正性的平衡点的。一部近现代西方教育制度史见证了教育公平的演变历程。而每一次大的教育制度变革总是与社会政治的变革以及社会政治哲学的演变分不开的。
一、保守主义阶段:19世纪公共教育制度确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保守主义观念主导了西方各国的教育公平实践。保守主义认为,上帝赋予每个人的能力与他因出生而归属的社会等级或社会阶级是一致的。每个人不仅应该最好地利用自己的能力,还要对此感到满足。所以,现实的、可行的平等只能是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的公正的法律是指:能够保障每个人最大限度的同等自由和权利的法律。如柏克所言:平等的含义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平等的东西”。平等权利并不排除差别,并不产生平等的结果。而要想得到平等的结果,人们则要放弃权利的平等,并准备容忍不平等的手段,接受歧视性的待遇,认可不平等的机会,赞同掠夺性的再分配。[2]因此,保守主义观念下的教育公平只能限定为入学机会上的均等。教育过程的不平等、教育结果的差异是合理的,因为人的能力天生就有不同。出身高贵的人能力就高,就该接受高级的“学术教育”,而出身低贱的人能力就低,就该接受低级的“大众教育”。在保守主义者看来,教育公平就是保证每个人都得到与他的能力相适应的教育。如果继续追求让“所有的儿童都受到良好的教育”的均等,只会对教育质量构成威胁。
这一时期颁布的各种法律一方面确认了人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又规定了双轨制的学校教育制度。直到二战以前,欧洲一些国家的教育体系还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思想:多数学校为培养未来的劳动者而设,少数学校为学生的进一步学习做准备,两类学校分别招收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其中英国无疑是最为典型的代表。英国虽然于1870年颁布了《初等教育法》,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并不接轨,实际上形成了典型的双轨制。《1944年教育法》一方面确立了英国完整统一的国民教育制度;一方面又明确规定,根据学生的年龄、智力和资质,给予他们合适的教育。中等学校的分类,11岁考试的分流,一以贯之地印证了保守主义的观念。至20世纪50年代,联邦德国教育委员会在《关于普通教育的改革和统一的总纲计划》(1959)中,仍然坚持儿童读完四年基础学校之后,应该进行挑选,让他们分别进入三种学校(高级中学、国民学校和中间学校)学习。1953年德国教育委员会所提交的报告中指出,国民学校、中间学校和高级中学在一定程度上都应满足三个社会阶级的需要。[3]
在保守主义观念支配下的教育实践必定呈现出有限的或底线的公平倾向——保障人人有入学机会,但教育过程的平等是不予提倡的,至于结果平等更是要加以制止的。因为“上帝使所有的人具有不同的能力,而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这些能力则是个人自己的事情。”
二、自由主义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自由主义的观念不认为能力和才能仅仅是某个社会阶级所特有的,相反,它们在各社会阶级中是平均分配的。自由主义者反对教育系统中的双轨或多轨制,认为基础教育应该是单轨的,招收各种社会出身的儿童,学生们在同样的学校接受同样的课程;学业结束后,接受同样的考试,按照同样的标准,决定选拔哪些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这种保证受教育过程平等的教育公平观念,是20世纪各国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
自由主义者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只要消除教育中的阶级差别,使所有学校向所有儿童开放,在教育中真正贯彻“自由竞争”,就可以实现教育的公平和效率。为了消除教育中的差别就要为学生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条件,并按严格控制的程序确定,学生的成绩“通过智力测验、成就指标、考试分数或其他客观指标来衡量”,以此作为选拔的唯一依据,取代社会阶级、经济状况和个人的社会关系等筛选标准。这一时规的西方各国大力开展统一学校、统一课程的教育改革,兴起了学校综合化运动、种族合校运动等。当时,这的确被认为是教育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进步。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人们发现,教育并没有获得预期的结果。
英国在1944年教育法规推行约10年后,人们对这项法规对古典中等教育的学生的社会结构究竟产生了什么影响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弗拉德及其合作者1956)至少在有些地区,工人家庭出身的儿童在“文法中学”里所占的百分比,竟低于“打穿这一洞口”以前的百分比。当所有的经济障碍已经取消,所有的录取者都取决于竞试时,在“11岁儿童中学入学考试”范围内,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儿童所取得的级别,高于更低阶层出身的儿童,因此前者进入这种学校的人数更多。[4]1970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教育发展的政策会议的基本报告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得益于新的入学机会而成为学生者,总的说来是有特权地位或半特权地位的人。”[5]
在事实面前,自由主义的幻想破灭了,其原因要追溯到他们假设的前提。自由主义者假设每个儿童从出生起就具有某些智力上的天赋或某些较为稳定的能力,入学和升级应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才能,而不应取决于社会-经济地位。而教育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成为能够消除经济或社会等外部障碍的机构。但他们没有注意到,所谓能力,其特定的标准乃是客观测验的分数和考试成绩,而所有这些标准都与学生的社会背景有关。教育系统的筛选装置希望入学和升级摒弃地位、身份等先赋因素的影响,而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才能等获致因素,然而用于衡量“能力”的测验分数和考试成绩却与家庭背景中的种种因素高度相关,例如母亲与其孩子之间的互动影响、家长对其子女的独立精神的培养、父母对其子女的支持以及为父母为子女提供的行为榜样和得到奖励的机会诸因素。
因此,单纯地将学业成败的责任归诸于学生身上是毫无意义的,教育制度或整个社会制度应该对此负有重要责任。教育系统内部实行统一课程、统一学校的体制未必导致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的到来。而依据不同的而且分类也不属于一维的价值,即“恢复多种抉择”,进行差别对待可能反而更为有效。这一反省和预见也很快在20世纪最后几十年的教育实践和改革中得以证实。
三、激进的自由主义阶段:20世纪60、70年代
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的西方社会,一度动乱不安,社会不平等、阶级对立的矛盾时而加剧,种族矛盾与斗争的剧烈程度日趋严重。一时,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迅速高涨。这一时期一种激进的新观念是:受教育机会平等不仅仅是过程的平等,而且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结果的平等,将同等能力的儿童受教育程度的差别,以及不同能力的儿童受教育程度的差别,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由于人们的能力天生有差别,社会竞争又在人们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之间造成更大的差别,因此教育制度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
自由主义平等观强调的是不管什么儿童,所提供的教育条件必须平等,在这种平等的条件下,依据个人的素质其结果可以也应该是不平等的。激进自由主义的观点则恰恰相反,为了使结果平等,因而对不同的人来说所提供的教育条件或教育过程应该是不平等的。1969年英国《布劳顿报告》(Plowdon report)指出,对于小学与学前教育落后地区教育资源的优先分配,其教育平等的效益,要大于对中等教育的资助,因此,报告提出并强调了“积极差别待遇”的概念。与此同时,美国采取了教育补偿计划,突出表现在妇女与少数民族教育以及特殊教育上,旨在矫正社会弱势阶层子女中间存在的文化障碍。
但是,不得不承认,即使如激进的自由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对不利儿童进行补偿,也会造成新的不平等。正是对这些问题的质疑引发了下一阶段教育公平观念的转变。
四、新保守主义的狂飙突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
70年代初,由石油危机引发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与工业结构危机、国际货币危机等交织出现,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承受了极大的打击。几个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滞胀”阶段,有的国家甚至出现了负增长。新自由主义长期奉行的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造成通货膨胀扶摇直上,成为对其一贯追求的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等目标的致命威胁。在这种形势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倾向急剧右转,新保守主义再度崛起,奉行新保守主义的右翼保守政党纷纷上台。特别是1983年6月24日,由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联邦德国总理科尔和美国副总统布什发起成立了国际民主联盟,即所谓保守党国际,其成员是来自西欧、北美、亚洲和澳洲等19个国家的22个保守政党。从此,新保守主义思潮在西方政坛风靡一时,美、英政府推行的一系列保守主义政策引起了政治、经济等社会各个方面的深刻变化,教育实践也受到了直接影响,表现在:
第一,精英教育和高贵文化的推崇。新保守主义认为,现代社会的精英是由一大批掌握新的智力技术的知识分子组成,只有他们才能担负起治理现代国家的重任。正如丹尼尔·贝尔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中所提到的一样,在后工业社会里,取得权力的基础是专门技术,取得权力的方式是教育,通过这种方式出现的人们是科学家、思想家、文学家、批评家等。他们将是正在兴起中的新社会里的主要阶级,将凭借文化、才干、知识等“资本”主宰后工业社会。这些杰出人物是通过社会分层机制逐步筛选出来的。因为,社会分层是现代社会必需,也是必然存在的一种机制,通过这种机制,社会鼓励人们力求达到复杂社会制度所必需的种种地位。在教育政策和制度上新保守主义同样主张培养精英的教育,提倡教育的选拔与分层。
第二,重新倡导教育机会平等。新保守主义批评激进自由主义的平等主张。他们认为,激进自由主义主张通过增加政府的福利开支,实现结果平等,反映了一种平均主义的观念,它只会助长社会的懒惰之风,不利于调动人们的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新保守主义看来,真正公正合理的平等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个人发挥其才能去创造财富的机会平等,即各尽其能去创造财富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不是结果的平均化。在教育理念上否定了自由主义观念的教育结果平等,提倡教育机会的平等。这也是和传统保守主义观念一脉相承的。
第三,择校与教育市场化。新保守主义坚持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反对任何形式的经济计划。它认为,经济上的集中必然引起政治上的集权和权力的滥用,个人将一切听命于管理经济体系的当局,除此以外没有选择余地,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导致个人被奴役。在教育上,这一时期西方各国纷纷主张教育选择。
新保守主义的教育实践公平观既有对传统保守主义的复归,又有所超越。在他们看来,教育公平止于“教育机会均等”,看似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教育”的倒退,实则它明确地提出了教育公平中的两对关系:其一,教育平等与教育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教育平等与教育自由都可以解释为公平的不同表现形式。公平既包括平等又包括自由的涵义。所谓平等是立足于群体而言,即平等倾向的同一公平;自由是立足于个人,即自由倾向的多元的公平[6]。其二,教育质量与教育平等。没有质量的平等同样不是公平。新保守主义与传统保守主义的不同在于,前者以培养精英为指向,但并不以天赋能力为借口把劳动人民排除在精英教育之外。从他们对国家考试、课程的统一中可见一斑。而这也正迎合了人们对人人享有高质量教育和参与主流文化的需要。
五、第三条道路
20世纪80年代后期,盛极一时的新保守主义开始出现颓势。90年代,西方各国沉寂多年的左翼政治势力卷土重来。1997年夏天,工党领袖布莱尔成为首相,从而结束了英国保守党连续执政18年的历史。1998年9月,他出版了《第三条道路:新世纪的新政治》一书,详细阐发了工党的政治思想。同年,由布莱尔首倡,美国总统克林顿、意大利总理普罗迪及保加利亚总理斯托扬诺夫等人参加的第三条道路论坛会议在纽约举行。会上,英美领导人联手提出要在“第三条道路”的思想基础上建立“世界中左联盟”。“第三条道路”在西方国家引起强烈反响。
“第三条道路”是在政治多极化、民主化进程中,不同党派利益的相互磨合,是针对传统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政治影响力下降的事实而采取的一条介于开明与保守之间的温和的“中间路线”,力图在传统的左右翼之间寻求平衡点,以求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第三条道路”除了政治上要淡化意识形态、团结各种政治力量、重塑国家政府之外,在经济上也提出了重要的主张,那就是创造有活力的现代经济,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他们认为,公平与效率必须得到兼顾,社会需要公平,但目前更需要效率,关键是如何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
“第三条道路”影响下的教育政策,既继承了保守主义执政时期的选择和教育市场化,以及对教育高质量的追求,同时又采取了对弱势学校、弱势学生的补偿和倾斜政策,让每一个学生都同样获得成功。这一时期将教育公平的理念和实践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并不单纯追求学业阶段最后的结果平等,而是让每个学生都有在未来同样获得成功的机会,特别要强调的是,这种成功的机会是个人选择和认可的结果。
诚如科尔曼近年来对自己早期教育机会均等概念所做的修订一样:教育机会平等的本来含义是要求公共教育更为有效地促进教育完成后个人或成功机会方面的平等,而不是在于教育过程中各种机会的绝对平等。天赋不同、家庭出身不同的受教育者具有不同的机会,每个受教育者因其天资不同、家庭出身不同带来的机会是不平等的,而这种不平等本身就是一种公平。让天赋不同、家庭出身不同的人平均分配教育机会,却是不公平的。有学者指出,比平等更为合理的概念用语应该是“不平等的减少”。这种“减少的不平等”也不是指教育过程本身的不平等,而是指成人阶段个人发展的机会的不平等;不是追求同样的职业的平等,而是指每个人都有寻求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的机会的平等。这种机会应该平等地向每个人开放。[7]教育不是改变社会不平等的唯一工具,而只是推动社会平等的方式之一,教育公平始终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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