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中国革命党两次形成考论_孙中山论文

辛亥革命前中国革命党两次形成考论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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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中华革命党是孙中山二次革命失败后在日本创建的。80年代以后,方有论著指出孙中山在1910年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的事实。因记述简略,未引起广泛注意。中华革命党究竟起源于何时?它的发展演变状况怎样?摸清这些问题,对进一步了解孙中山的革命经历和思想发展脉络,以及其他相关问题都有助益。

在辛亥革命前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革命党”是口头及书刊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名词,作为泛称,它的意思相当于革命者、革命派,有时也是民主革命团体的同义语。而与革命党实际含义相同的中华革命党,用来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党团的名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过去一直无人深究。进入80年代,在新出版的史学论著中,有的认为初见于1910年孙中山在美洲及南洋改同盟会分会为中华革命党。然而,就笔者目前依据有关记载形成的初步看法,中华革命党出现的时间还应推得更早。

1903年9月,孙中山由日本到达檀香山,先后在希炉及火奴鲁鲁建立了革命团体。其名称,史料记载不一。如冯自由在所著《革命逸史》第四集中说:“会名不用兴中会原名,而用‘中华革命军’五字。”而当年在檀香山协助孙中山创立革命团体的毛文明,却在《纪癸卯总理重至檀香山事》中回忆:“未署兴中会名义,而总理则称为革命党。”这里提到孙中山所称革命党,作为特指的革命团体名称,当是中华革命党的简称,犹如将中国同盟会称作同盟会一样。希炉及火奴鲁鲁所建革命团体究竟是称中华革命军还是中华革命党?查孙中山于1903年12月复同志信中说:“弟今在檀香山,已将向时‘党’字改为‘军’字。今后同志当自称为‘军’”。(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28页。)结合相关记载,信中所说“军”字当指此前11月在希炉所组织的中华革命军。据此,冯自由之说当为可信。信中所说“党”字,从语法逻辑上讲应指中华革命党。另外,信中既明言“军”是由“党”改称而来,那么,中华革命党的创立无疑是在中华革命军之先。至于中华革命党最初是在何时何地创立的,尚未得见确凿证据。但依此前孙中山的行踪与其间的活动表现,以及对孙中山1902年在越南河内发展组织时就已使用与后来的同盟会一样的十六字誓词的记载,中华革命党的创立当在1902~1903年之间。剩下的问题是,将“党”改“军”以后,“党”的名称是否不再使用?换句话说,毛文明说称革命党是否于史有征?对此,还需进一步寻找旁证方能回答。就辛亥革命时期几个大的革命团体同盟会、光复会来看,其日常活动经费一般以会员交纳入会费或平均分担的方式来解决,而巨额经费的筹集,则要以发动起义或实行暗杀之名感召华侨踊跃捐献。所以,孙中山、黄兴、陶成章等常以“起革命军”为由,或直接以某某军的名义募集革命经费,发动领导武装起义。如陶成章1908年夏曾拟组织江浙皖赣闽五省革命协会,同年冬去南洋便以江浙皖赣闽五省革命军名义筹款,同时又在收款凭单上加盖浙江同盟分会印章。再如,孙中山于1910年在美洲及南洋重建中华革命党,为发动更大规模的华南起义,次年7月,他即在美国旧金山发起成立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在发布的筹饷约章中署“中华革命军发起人孙文”。而在同时发行的中华民国金币票上,则“中华革命党本部总理孙文”与“中华革命军筹饷局会计李公侠”联衔并署。与此可见,中华革命党和中华革命军两种名称并行不悖,前者是本称,后者是用于军事事务时的改名。所以冯自由与毛文明的说法均可成立。孙中山在檀香山为什么改“党”为“军”?一是为了“记邹容之功”。因为孙中山来檀时曾携来邹容《革命军》一书,在当地华侨中宣传革命,影响很大。孙中山想借助邹容《革命军》的巨大宣传效应,来扩大革命团体的影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想借此名义募集起义经费。有实物证明,孙中山在当时确曾以中华革命军的名义发行一美元与十美元两种面额的军需债券,其上写明:“本军成功之日”,见券即以十倍价值偿还本息。

与以前兴中会相比,中华革命党及其改称的中华革命军,在誓词及加盟仪式上均有重要变化。前者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后者誓词则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在入会仪式上,前者为由主盟人宣读誓词,入会者以左手置于《圣经》之上,高举右手,向天次第读之。后者为“发誓者举右手,向天当众宣读誓词;施誓之人,面发誓者立,亦举右手为仪。”(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28页。)后者的誓词及入会仪式与孙中山1905年在欧洲组织的革命团体和在东京成立的中国同盟会基本相同。孙中山为什么将他组建的革命团体改名中华革命党,而不继续叫兴中会?有主观爱好,更有客观原因。首先,随着革命实践的增加,思想认识的深化,孙中山对他以前所创立的兴中会这样一个社会基础不广、成员素质不高、外表具有改良色彩的秘密小团体,已不满意,故有1899年秋与梁启超在日本多次协商联合组党之事。特别是1900年10月惠州起义失败,与以往不同的是,“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有志之士,多起救国之思,而革命风潮自此萌芽矣。”(注:《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235页。)目睹如此大好革命形势,孙中山深受鼓舞,壮怀激烈,“即有意号召各省同志组织革命大集团”(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四集第18页。),愈发对扩大兴中会失去热情。所以,从1900年10月到1905年秋天,孙中山“结识留学界志士及热心华侨无数,多未使之加入兴中会。”(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第31页。)此种迹象表明,孙中山正在盘算建立一个新的革命组织以代替兴中会。中华革命党的创立就是孙中山深思熟虑并付诸实践的结果。其次,孙中山自称“吾生平所志,以革命为唯一之天职。”(注:《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232页。)对“革命”情有独钟。1905年7月,孙中山曾提议把即将在东京成立的革命团体命名为中国革命同盟会,后来在开会讨论通过时,去掉革命二字,定名中国同盟会。而后他仍不能忘情“革命”二字,在文件及演讲时依然喜用中国革命同盟会的名称。革命党的名字,更被孙中山看作一种光荣称号。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逃亡日本,见日本报纸称他为中国革命党首领,认为“日人称吾党为革命党,意义甚佳,吾党以后即称革命党可也。”(注: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第1页。)从此以后,革命党、中国革命党便成为孙中山及其革命同志的一种自称和他称,在社会上逐渐流传开来。中华革命党在实*

含义上与革命党、中国革命党相同,所以被孙中山选中,先后三次用作他组建的革命团体的名称。

自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后,中华革命党的名称便沉寂无闻。时隔多年以后,革命斗争的需要又使孙中山重新作出建立起中华革命党的选择。(注:孙中山在1909年11月复张继函中称:“前去两年,两广、云南之起兵,皆奉革命党本部之名义,并未一用同盟会名义也。”其中所谓革命党本部,应为中华革命党本部。孙此说若属事实,则中华革命党已于1907年重建。只是此说尚未见有史料证实,也许是孙中山在回答张纪信中要求他辞退同盟会总理时所说的气话。)

1910年2月,孙中山将美国旧金山进步青年组织少年学社改组为中国同盟会分会,同时,又将同盟会盟书改名为中华革命党盟书。参加者称中华革命党党员。随后,檀香山、纽约等地也照此仿行。在具体办法上,后者与此前有一点不同的是,因为参加者人数太多,故将手写盟书改为“将盟书印就,联盟者只填写籍贯及其姓名日子。”(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54页。)根据孙中山书信,当时在檀香山参加者极为踊跃,一个多月中达八百多人。孙中山本想乘此时机到美国各地进行宣传,发展组织,但因中国内地革命形势高涨,为便于就近指导,他于6月去了日本。孙中山走后,美洲各地改建中华革命党的情形未见史料反映。1911年春,旧金山《少年中国晨报》发表《中华革命党三民主义》一文,声称“中华革命党总机关虽设在外洋,而党事之发达尤以内地各省为最盛。”(注:1911年3月8日槟榔屿《光华日报》。转见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下,第146页。)从中得知其时中华革命党名目尚存。孙中山到达日本后,日本政府应清政府的要求,不许他久住。他只好改变计划,前往南洋,于7月19日到达槟榔屿。孙中山到达槟城后,南洋支部也由新加坡迁来。此间,孙中山着手改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的工作。一方面“通告南洋英荷两属,令仿美洲党员新例,将盟书内中国同盟会会员字样改为中华革命党党员”(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第205页。),一方面以《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为蓝本,制订了新的章程。孙中山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的通知发出后,曾使一些同盟会员,其中包括邓泽如等一些分会负责人感到疑惑不解,不断有人向孙中山来信询问原委。据孙中山称,自改换盟书和修订新章后,参加者很多,情况似乎不错,但为时不久,孙中山即遭当地殖民政府驱逐,被迫于12月6日前往欧美筹款。改建中华革命党“为日无多,事实上未易实行。”(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第205页。)

孙中山既然将中国同盟会会员改名中华革命党党员,又对誓词及章程作了重要修改,按说已与原来的同盟会大不相同,但孙中山为了借助同盟会的现成组织和广泛社会影响扩大阵势,也为了避免同盟会内部再起轩然大波,对外依然称中国同盟会。而且事前既未与东京同盟会诸人商议,事后也没有向东京同盟总会说明,更没有向国内各分会通报,实际上处于保密状态,致使东京同盟会及国内各分会毫不知情。

为什么要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按孙中山当时给南洋各分会的解释,是为了“名实相符,且可避南洋各殖民地政府之干涉。”说法英两属地在1908年容纳河口起义退入其境的革命党人,等于已公认革命党为政治团体。“若同盟会之名,在各殖民地皆未注册,彼官吏可视为私会,非如革命党之名有案可稽也。”(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77页。)孙中山上述解释,实际上都很勉强,至少不是主要理由。第一,中国同盟会与其所实行的革命宗旨并不存在名不副实的问题。何况,既然改称中华革命党是为了名至实归,那么,改正之后为什么还要继续保持同盟会名义?第二,中国同盟会在南洋亦属秘密团体,不可能申请注册。法英殖民政府虽勉强容纳河口起义后流亡入境的战士,也不等于承认革命党为政治团体。第三,如果说,南洋改名是为了避免法英荷各殖民地政府的干涉,为何在被孙中山称为“结会联盟,皆无所禁”的美国却在南洋之前改称中华革命党?可见,孙中山改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别具原因。

孙中山重建中华革命党的第一个原因,是孙中山与东京同盟会诸人激烈的矛盾冲突。1905年8月在东京成立的中国同盟会,是一个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性质的全国性革命组织,但毕竟不是严格意义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组织上存在严重缺陷,从根本上为同盟会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加上身为总理的孙中山,长期与华侨及会党交往,与青年留学生接触时日尚浅,对某些问题处置失当,所以在同盟会成立不久,他便与其中一部分人发生矛盾。1907年春,孙中山与黄兴爆发激烈的旗式之争,接着又因接受日本人赠款问题与章太炎、谭人凤、宋教仁、张继、白逾桓等更多的人产生分歧与隔阂。在孙中山、黄兴相继离开日本后不久,惠州起义又告失败,为留在东京的一些人反孙提供了口实与时机。他们便乘机掀起反孙风潮,开会罢免孙中山的总理职务,改推黄兴担任。(注:石芳勤编:《谭人凤集》第360页。)这一风潮虽在刘揆一、黄兴等人的劝解下平息下去,但对孙中山的思想感情刺激很大,从此,孙中山对东京同盟会及民报社等产生反感和不信任。如1907年9月,孙中山宁愿将在日本购买武器一事委托日本友人宫崎寅藏,也不肯让东京同盟会中人与闻。(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43页。)1908年秋,为适应南洋地区同盟会分支机构蓬勃发展的需要。孙中山与胡汉民、汪精卫等在新加坡成立了同盟会南洋支部,并新订《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与东京《中国同盟会总章》相比,分会总章在内容上有许多新的改动。如前者规定:“各支部皆须遵守本部总章,其自定规则,须经本部议事部决议,总理批准,方得施行。”而后者只规定:“本会各等规则专条,总以不违背支部号召及本会章程为范围。”等等。分会章程不仅增添了不少不符合总会章程的新条款,而且自始至终不提东京总会及与东京总会的隶属关系,更不呈报东京总会审议通过。从中隐然显露出孙中山抛开东京同盟会在南洋另建革命指挥中心的意图。同时证明,陶成章、张继等人所指“南洋之组织与东京同盟会不为同物”(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26页。),不是空穴来风。孙中山对东京同盟会不议不论的冷淡态度,加上日本政府禁止孙中山入境居留的客观限制,使东京同盟会长期主持乏人,群龙无首。从1907年下半年起,东京同盟会机关就开始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原来的骨干分子自行其是,各谋发展。1908年9月,陶成章携带章太炎所印民报社股票数百张到南洋筹款,希望得到孙中山的支持协助。殊不知此时孙中山对东京同盟会及由章太炎主持的民报社早

已失去好感。陶成章与章太炎交好,此次又携带民报社股票前来招股,并要求孙中山代为筹款,自然不会得到孙中山的应允。加上当时河口起义失败后流亡新加坡的数百名战士生计困难,亟需周济安排,于是孙中山“推以近日南洋经济恐慌,自顾不暇,断难办到。”(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18页。)使陶成章大失所望。无奈中,陶成章转向时任南洋支部长的胡汉民求助,要求他出具介绍信,以便自行前往各埠募款,又遭到多方阻难。陶成章筹款不成,生活也陷入困顿,一腔悲愤转化为对孙中山的不满。他联合在南洋华侨中颇具影响的李燮和及其他一批人,共同反对孙中山,并起草了东京同盟总会驻南洋七省同志致同盟总会书,携归东京,与章大炎等一道要求总会议决“开除孙文总理之名,发布罪状,遍告海内外。”(注:汤志钧编:《陶成章集》第177页。)此要求遭到主持总会会务的黄兴及谭人凤等人的拒绝后,章太炎、陶成章便向海外华侨及同盟会各分支机构寄发信函传单,对孙中山进行攻击。其时,孙中山遭南洋殖民政府驱逐后正经欧洲前往美洲筹款,知道这一情况后,悲愤交加,认为“从外人视之,吾党已成内乱之势。人心如此,真革命前途之大不幸也,可为浩叹。”(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18页。)然而,经过十余年艰难困苦革命生涯磨炼的孙中山,并不为此灰心丧气。他一方面函托在巴黎的吴稚晖和在东京的黄兴组织对陶成章、章太炎进行针锋相对的反击,另一方面则下决心“从新组织团体”(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27页。)。于是,孙中山到达美国不久,便有改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的行动。

孙中山改组中华革命党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从同盟会成立以来的革命实践及内部纷争中,深感组织上的松散,严重妨害同盟会的革命领导职能的发挥,必须加以纠正。留日学生是东京同盟会的主体骨干,在他们身上,中国传统文人的习性和近代新式知识分子的特点表现得十分突出。其优点是忧国忧民,富有牺牲精神,眼光敏锐,与时俱进。其缺点也不容忽视。坐而论道、恃才傲物、心胸狭窄、自由散漫等历来就是中国文人的弱点,当时的留学生因受西方自由民主学说及无政府主义的影响,更滋长着一种极端张扬个性、摆脱任何束缚的价值取向。在与人交往或团体活动中,他们往往自以为是,言行偏激,负气使性,不近人情,不顾大局。作为团结带领广大进步知识分子进行艰苦革命斗争的领袖和政党,如何发扬知识分子的优点,抑制其弱点的膨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盟会在这点上几乎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参加者一旦填过盟书举行过入会仪式之后,便再没有切实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仅靠革命理想和道义来指导各人的行动。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损害团体利益,“总理无处罚党员之规条”(注:石芳勤编:《谭人凤集》第360页。),必然影响到革命队伍的步调一致及革命领袖的权威,进而给革命事业带来严重危害。1910年5月黄兴在总结广州起义失败教训时说:“广州之败,半在统筹部组织之不善,纯慕文明参议体制,……不知发难之事,非专断不可,一容异议于其间,立可见其破败。”他由此得出结论:“若欲缩短革命时期,以速其成功,即军政府初成立时,亦当如是。”(注:湖南社会科学院编:《黄兴集》第68~69页。)表达了他作为革命领袖,面对“吾党散漫之态”希望加强纪律约束的愿望。1911年7月,中部同盟会成立宣言在总结同盟会武装起义屡起屡蹶的原因时说:“有共同之宗旨,无共同之计划,有切实之人才,无切实之组织也。……前之缺点,病不合,推其弊,必将酿旧史之纷争;后之缺点,病不通,推其弊,必致叹党员之寥落。”(注:石芳勤编:《谭人凤集》第10页。)对上述缺陷感受最深的当然是孙中山,他说:“曩同盟会、国民党之组织,徒以主义号召同志,但求主义之相同,不计品流之纯鞣。故当时党员虽众,声势虽大,而内部分子意见分歧,步骤凌乱,既无团结自治之精神,复无奉令承教之美德,致党魁则等于傀儡,党员则有类散沙。”(注:《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92页。)这虽是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失败后总结教训时所说的话,但其中包含了他在同盟会时代的切身体验。正是基于上述认识*

孙中山在1908年秋订立《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时,特在其第十三款规定:“本会欲使会众团体密切,声气灵通,特仿革命军军队编制之法以组织会众。”具体办法是:八人为一排,三排为一列,四列为一队,四队为一营。孙中山先生在此条款后批示:“此条请即施之实事。”接着又在后面指示:“注意:组织会众为营、为队、为列、为排一条,为极紧要。有此则会员之感情乃能密切,团体乃能坚固,不致如散沙。”(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93页。)时隔二年后,孙中山在南洋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时,对《中国同盟会分会总章》进行重新修订,条规多有变更,却依然保持这一条款。他在给邓泽如的信中,强调指出:“最要者为十三款,务望切实举行,将新旧人员编为排列,则团体可以固结矣,否则仍如散沙也。”(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88页。)这充分表明孙中山对加强党员的领导,搞好革命团结,提高战斗力是多么重视。

孙中山重建中华革命党的第三个原因,是随着他对西方资本主义认识的加深,三民主义思想的发展丰富,他对中国同盟会政治纲领的表述已感不满。自1903年以来,孙中山一直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作为他所创立的革命团体的政治纲领,但在发展组织过程中,平均地权的提法却多次遭到质疑和反对。如1905年春,孙中山去欧洲留学生中组织革命团体,有人因反对誓词中“平均地权”一条拒绝入会。1905年7月,在讨论确定中国同盟会宗旨时,同样又“有数人对于‘平均地权’有疑义,要求删去此项。”(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第202页。)经过孙中山耐心解释,宗旨虽获通过,但持类似认识的人仍然很多。直到1907年9月,共进会成立时,“以同盟会盟书内‘平均地权’一项意义高深,非知识幼稚之会党所能了解,……特将‘平均地权’改作‘平均人权’,以免收揽会党时多费唇舌。”(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第207页。)众所周知,土地问题一直是近代中国革命的重要问题,领导者方针政策的正确或错误,决定革命的成功与失败。可在孙中山所创十六字纲领中,却恰恰是“平均地权”长期为人争论不休,它不但未能赢得人们的积极响应,反倒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革命组织的扩展。且不论孙中山平均地权的真实含义如何,能否真正实现,就当时不少人们对平均地权的疑惑和反对,也不仅仅是用群众思想落后所能解释得了的。同盟会成立初期主要发展对象,一是海外华侨,一是知识分子,另外就是洪门会党。而这三部分人中,对土地的要求均不迫切。所以,孙中山虽对“平均地权”十分重视,期许甚高,但作为一个从事现实革命斗争的政治家,他不能不顾及革命发展对象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实际接受程度。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对革命纲领作必要的变通,应是一位政治领袖灵活运用策略的应有之义。他之所以将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改为中华革命党的十八字纲领,更重要的还是他在革命实践的基础上,三民主义思想有了进一步丰富深化。对此,只要将孙中山前后思想的变化,略加对照,就会立见分晓。孙中山在1903年12月的信中,将十六字纲领的内容归纳为四件大事,称平均地权“为四大事之一”(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28页。)。《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亦称其为“四纲”,并对其内容作了明确阐释。综其所论,一是驱逐满人,推翻满人组织的政府;二是光复汉族河山,建立汉族政权;三是创建国民政府,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四是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从*

可以看到孙中山在此时期内思想上的明显局限。在第一项内,错误地把本属中华革命共同体一员的满族当作落后野蛮的外国民族,带有狭隘的种族主义色彩。在第二项内,主张革命排满胜利后建立汉族政权,怀有落后的大汉族主义偏见。在第四项内,对平均地权的解释主要局限在核定地价、增值归公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孙中山逐渐对上述错误和不足有所觉察,开始进行纠正。1906年12月,东京召开《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孙中山在会上作了演说。关于第一问题,孙中山说:“曾听见人说,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民族革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他的政府,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25页。)在这里,已完全摒弃了先前错误的种族复仇观念。关于第二项问题,孙中山认为,民族革命的目标是推翻满洲贵族所维护的封建君主专制政权,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25页。)已基本抹去了大汉族主义的色彩。对第四项问题,除了用民生主义概念取代平均地权的提法外,还增添了除核定地价、增值归公以外的新内容。与这种思想转变相适应,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的誓词确定为:“废灭鞑虏清朝,创立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与中国同盟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相比,前一、二句的种族复仇色彩大为减弱,且剔除了建立汉族政权的含义。后一句则涵盖了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内容。对孙中山的旧三民主义思想发展比较熟悉的冯自由认为,孙中山在改中国同盟会为中华革命党时,“将入会盟书句语修改,更添入‘实行民生主义’一项于誓辞之内,以代平均地权四字,其意义较前尤为广大。”(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第210页。)因为“平均地权四字,只是民生主义之一部,不得谓平均地权即民生主义也。”(注: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第132页。)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两次组建中华革命党,在孙中山的革命奋斗经历和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前者,他首次在自己创立的革命团体中使用十六字誓词,明确提出了民主革命的四大纲领。后者,他将中国同盟会十六字誓词改为中华革命党十八字誓词,标志着他三民主义发展的新阶段。尽管,他将中国同盟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所采取的方式并不一定可取,事实上也未能达到理想效果,但这无疑是他整顿改造革命团体的一种尝试,再次体现了他在艰难曲折的革命道路上和内外交困的遭际中,不屈不挠一往无前的革命志向。理清孙中山上述活动的来龙去脉,对我们认识理解他后来第三次重建中华革命党的许多做法,具有很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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