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多伯特案件及其前因与后果
许 林
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摘 要: 目前,各国的现代化技术都在不断发展,生活中对于科学技术的依赖也在逐渐加强。在上世纪末,发生在美国的一起案件使得美国在科学证据可采性领域中,将科学证据的可采信标准从弗赖伊规则的“普遍接受标准”演变成了多伯特规则的“综合观察标准”,从而使得这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及结果具有了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本文将以该案为重点,讨论该案是如何形成以及判决后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多伯特规则;弗赖伊规则;起因;后果
一、美国多伯特案件的始末
美国多伯特太太在怀孕期间经常服用一种名为本涤汀的止吐药剂。在孩子出生时,多伯特夫妇发现自己所生的两名男孩患有极为严重的先天缺陷。后来,多伯特夫妇咨询相关专家医生后发现两名孩子的先天残疾与服用本涤汀有着直接因果关系。于是,多伯特夫妇以男孩监护人的名义,将本涤汀的生产商梅里·尔道制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产品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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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期间,梅里尔·道制药公司向法庭提供了专家证人证言。著名流行病学家史蒂文·H·拉姆博士(StevenH.Lamm)表示,在已公开发表的关于本涤汀是否会导致婴儿先天缺陷的研究资料中,有超过30多项近13万名病患的研究报告中都未发现本涤汀能够导致胎儿畸形发育,所以得出结论,孕妇服用本涤汀与胎儿先天缺陷无直接关联。当然,该案的原告一方也邀请了专家向法庭提供相关专家证言。他们通过动物实验、试管测试以及对数据再分析等方式,证明孕妇在怀孕期间服用本涤汀,极有可能使胎儿出现先天性肢体萎缩与缺失等症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专家证言并不是以流行病学界所普遍接受的研究方法与理论为基准,不符合弗赖伊规则的要求,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多伯特一家上诉至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也以相同理由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多伯特夫妇在一审、二审接连败诉的情况下,又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在1993年6月28日,布莱克蒙大法官以多数同意的意见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决。裁决认为:裁判者在确定一项技术或是理论是否属于科学知识时,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科学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该项科学技术或相关理论是否已经通过检验;该项科学技术或相关理论是否已经同行复查并公开发表;某项科学技术所存在的潜在误差率是多少;这一理论、方法与技术,在特定科学领域中的认同和接受程度。根据此判断标准,最高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裁决,发回重审。然而,多伯特案件在重审的过程中因未达到上述所说的四个方面的标准,依然被法院判决败诉。
二、多伯特案发生的前因
(一)法官自身专业知识的缺陷
法官作为裁判者依法裁判,对法律的规定比较精通,但对其他比较专业的行业的规定、标准并不是很清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又必须依法裁判,不能够拒绝裁判。所以在法官审理过程中,对于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案件只能够依靠第三人或者是第三方机构所作出意见或者是鉴定,从而做到判有所据。
(二)弗赖伊规则
在多伯特诉梅里尔·道制药公司一案发生之前,美国法院一直以1923年形成的弗赖伊规则来判断科学证据。犯罪嫌疑人弗赖伊被指控犯有二级谋杀罪,为了证明弗赖伊无罪辩称不是谎言,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了弗赖伊的收缩压测谎试验结果。但一审法院并未采纳,而是支持了检控方的意见,判决弗赖伊有罪。弗赖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为,收缩压测谎技术没有得到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的普遍认同,不能作为证据采纳,判决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法院的判决理由是:某一科学原理或研究发现从试验到证明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在这一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或者说某一点上,我们必须承认科学原理的证明力。裁判者在采纳从研究发现或公认的科学原理中得出的相关专家证言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除非,演绎推理所推出的理论和研究结果已经在其所属特定领域获得公众普遍接受。正是这个案件的判决,产生了“弗赖伊规则”所确立的“普遍接受标准”,成为1923年以来,法院在庭审中对科学证据可采性的主要评价标准。
三、多伯特案件发生的后果
多伯特案件发生后,由于布莱克蒙大法官在多伯特案的判词中引用了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并指出:《联邦证据规则》中并未将“普遍接受”作为可采性的标准。规则第702条进一步要求科学证据或者专家证言必须是“有助于事实判断者理解证据或断定有争议的事实”,这个条件主要提出的是科学证据的相关性。随着多伯特诉梅里尔·道制药公司一案的最终判决,该案所确立的“综合观察标准”随即被美国联邦法院及大多数州法院所采纳,成为判断涉及科学证据可采性问题时的主要依据。多伯特规则的出现,有利于法庭对于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准确把握。笔者认为,各种规则的形成都有其必然性、历史性,但若像之前法院适用弗赖伊规则那样,在遇到普遍接受的观点并不一定与案件就有相关性,与案件相关的观点却不被普遍接受时,必然导致法院的裁判有失偏颇。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加强自身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同时,提高对科学证据的审查标准,克服鉴定依赖。
Machinery System Design Conforming to Safe Return to Port Rules for Passenger Ships……………LIU Yunpeng, HE Huibin, SHAO Jianlia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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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18.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0-0248-01
作者简介: 许林(1993- ),男,汉族,江苏靖江人,扬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