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经济论文,中国农业论文,劳动力转移论文,剩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劳动力转移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分析人口流动状况,了解其发展态势与存在问题,有助于有关政策的制订,推动人口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中国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特点
1.输出量不断增加,转移区域和规模不断扩大。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指的是农民离开原地到异地做工。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在本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但受当时计划经济影响,其规模很小,到80年代初期,全国外出打工的农民尚不足200万人,流动较零星分散, 活动半径小,时间短。到80年代中期后,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城市建设加快,增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导致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人数骤增。据1995年的资料统计,全国流动人口已达8000万。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有1~1.2亿处于闲置状态,且今后每年还要净增600~700万。对这一支数量庞大的人口转移大军,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定的重要问题。
2.转移具有一定倾向性。我国从农业转移的劳动力,在流向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1)我国人口在省际转移的流向上, 近距离为主,远距离少,表现为转移的劳动力都以来自与该省相毗邻省份的为最多;转移覆盖面广,除琼、藏两省(区)向外转移人员的地域分布较窄外,其余各省(市)自治区向外转移的劳动力遍及全国各地;各省相比,转移量悬殊很大,这与各省人口总量、经济状况具有密切联系,移出量大省同时也都是移入量大省,呈现出人口大出大进的态势;省际转移强度主要受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如一些特大城市、沿海城市或为政治中心或经济文化发达,自然为人们向往,一些工业基地劳动强度大,需大量劳动力。(2 )我国人口省内转移与省际转移人数之比为5.14∶1,这说明省内转移是人口转移的主流, 而省内转移又以“本县”转移占优势。(3)无论是省际或省内, 绝大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其明显特征均是由农村涌向城市。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发展趋势看,跨省民工的比重越来越大,其流向表现为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棉产区流向大中城市特别是沿海工业城市。
3.转移时间相对集中,方式由以自发为主,逐渐向结伴与组织化发展。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外出劳动力在时间上有明显的季节性,夏收秋种季节忙于家中农活,多数在每年10月秋收后至来年3 月春耕前的时间便不约而同汇集成人流往返的“大集团军”。春节前后是流动的高峰。
农民进城寻找就业机会,除小部分是当地劳动部门组织的外,绝大部分是农民自发形成的。据劳动力流动较大的苏北、苏中农村抽查,他们中由政府组织的占27.5%,自发的占72.5%。目前,随着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加快,城市就业机会增多,农民的自发组织化程度也在逐步提高,以血缘、地缘和人缘关系为纽带的农民务工群体正在不断增多,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4.劳动力转移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占多数但女性有行业优势。据调查,农村转移的人口绝大多数集中在20~35岁之间,转移劳动力中男性占72.1%,女性占27.9%,性别比为258∶100,高于移出地农村总劳动力108∶100的比率。从分类来看,“重体力、危险大、环境脏”的建筑、运输、采掘等方面以男性为主,占98.4%,各类市场的转移人口,男性占58%,而保姆、售货员、服务员、轻工业工人等行业中,以女性居多,占63.6%。
5.文化程度低,组织纪律差,但适应能力强,就业渠道不断拓展。很多调查材料表明,转移人口的文化素质偏低。上海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转移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转移人口总数的81%。这些多数自发形成的劳动力,没有组织系统,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合法的居住场所,被称之为“体制外部落”。他们每到一地,找到活就干,找不到就散,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适应能力都比较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就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一些农民工已被招聘为企、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由此开始涉足工商领域,从事加工、经商和服务等各产业,就业渠道逐渐扩展。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客观必然性
1.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实行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政策,在长达30年的时期内,农民只能通过参军、招工、随迁、考学等极有限的形式来实现“跳农门”的夙愿。平面垦殖型的农业成了日趋增长的剩余劳动力最大的“蓄水池”。这种壁垒森严的制度屏障,使大规模富余农民工的发育和涌动失去了体制环境。80年代中期,粮油价格放开,城市食品供应制度也随之完全货币化、市场化;身份证制度的确立,使昔日严格限制城乡流动的户籍制度功能大为削弱,加之其他公益条件的改善,致使长期存在于城乡之间的一堵巨大的屏障被人为地裂开了一条可以逾越的沟壑。许多农民抓住这一机遇,如破堤之水,涌进了世代陌生的城市。
2.农村地区自身的“外推力”作用。(1 )人口与耕地逆向运转是形成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原动力。建国后,由于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超出了刚性土地资源的有效容纳力。人口与土地形成的逆向增减和诸多农业问题已将许多农民逼到了生存的边缘。据统计,1952年全国人均耕地9.3亩,1978年为5.5亩,1991年仅为1.25亩,还不及美、 俄等国家的1/8。目前,按我国农村现有耕地与经济发展水平, 农业劳动力剩余60%左右,相当于2.7亿劳动力。乡镇企业与城市二、三产业已吸纳1.2亿,还有1.5亿“空悬劳动力”大量积淀在有限的土地上, 且每年还要净增600~700万人口。如此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仅靠发展乡镇企业来吸纳已力不从心,大批农民在本地农业上的“边际效益”很低或为零。由于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又屡见不鲜,不少人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东进南下,到沿海开发区和城市工业区寻找出路。(2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农村人口向外转移的支撑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要来自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重新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收益分配权和资金、劳动力等资源的配置权,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生产率的提高,使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分流出来。
3.城镇对农业劳动力的巨大“拉力”作用。(1 )城镇产业的吸收力,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客观基础。新中国诞生后,长期城市偏向政策,使城镇不仅成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中心,更成为财富创造活动的中心,80年代以来,一些大都市的经济一直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开放城市和经济开发区先后成为经济热点,客观上构成了对劳动力尤其是建筑队伍的大规模需求。所有这些都拉动农民向城镇特别是经济热点城镇地区汇流。(2)中国农民长期承受着各种不平等心理压力, 渴望应有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形成劳动力转移的“心理动力”。第一,比较利益的驱动力。从政策导向上看,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根源于长期形成的城乡间、地区间的差距所产生的“比较利益差”。第二,自我实现的驱动力。城镇不仅具有较高的收入、优越的生活条件、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设施,而且有更多的接受现代教育和在城市氛围中锻炼的机会。尤其是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乡村人口在自我意识的驱使下,除了有改变经济地位的强烈愿望外,还有提高社会地位的追求。这种强烈的“心理动力”是农业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因素。
三、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
日益发展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对我国城乡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以及对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刻的影响,发挥积极的作用。
1.促进了城市化进程,是商品流通的连续纽带,沟通了城乡关系。劳动力的转移,改善了流入地劳动力紧缺的局面,对城市化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华南经济圈的腾飞、三峡工程、浦东开发与开放、京津唐等大中城市重大项目的建设都离不开转移的劳动力,他们虽然没有把户口迁入城镇,但从其本质上来讲是潜在的城市化的过渡人口。转移的劳动力,在城镇和乡村之间架起了这座桥梁,对充分发挥城乡各自的优势,开拓和完善城乡市场,扬长避短发展城乡联合,具有积极的意义。由此带动了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城乡和区域流动,沟通了区域间、城乡间的联系。
2.转移劳动力是开发第三产业的重要力量,为农村发展注入了资金,繁荣了农村市场。产业结构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农村人口均低于10%,而我国却高达80%。人口流动不但能降低我国务农劳动者的实际人数,还可较快地改变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业组合,并有力地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据统计,1991年中国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000万,1992年为8000万,1993年为1亿,1995年达到1.2亿。中国第三产业产值已占国民产值的32.7%,且每年以9%的速度递增,这与人口流动有着很大的关系。 外出劳动力增加的收入,绝大部分带回家乡消费,带动了当地建材业和商业的发展,这不仅提高了当地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而且把部分收入用于发展农村经济,部分用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事实证明,一批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和善于管理的企业家、实业家已经在“打工仔”的队伍中脱颖而出,其中许多人致富后带着资金、项目、技术回家,促进了当地市场的繁荣,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3.增强了城乡文化交流和信息传播,促进了社会变革,塑造了一代新型农民,产生了广泛的回归效应。劳动力的转移一方面使资本、技术、信息随人员流动而运动,使区域间交流日益增多,纵横联系加强。另一方面,劳动力的大范围转移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产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对中国传统体制的第三次冲击。由于它的存在,促使政府对劳动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劳务市场法规制度,以及户籍管理、住房等多方面进行了改革。这对加快我国“四化”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从农民自身利益来说,外出的农民工在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有无形的收入——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这些“闯天下”的农民工在经济发达地区接受了市场经济的“洗礼”,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都在不断变化。正如一些打工仔所说的,“出去走一遭,胜读十年书”,他们在外直接受到现代工业和城市文明的熏陶,不仅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增长了才干,而且带回了新的信息、先进的技术和文化知识及劳动技能,进一步强化或实现了自己由农民向工人的社会角色转换,“即挣了票子,又换了脑子”,不少农民外出打工后,全家一年吃饱饭,二年穿新装,三年盖新房。收到了出去一个人,养活一家子的效果。
四、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对社会经济产生的负面效应
劳动力转移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已成为欠发达地区振兴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兴业富民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民在物质——文化——精神三位一体上脱贫致富的自身福音和中国改革开放取得成就的重要标志。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尚处于自发、分散、组织化程度较低的初级阶段,归纳起来大致有下面一些社会问题:
1.在农村人力结构上不利于农业生产,使农民支付较高的社会成本。我国农业劳动力素质本来就不高,加上年轻有文化或有一技之长青壮年随“流”而去,另一部分人转入当地二、三产业,使得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在农村出现了“断层”,导致劳动力供求结构逆转,实现收益与预期相背,“青壮去务工,种田童老姑”的现象极为普遍,人们把这批以儿童、老人和妇女为主的种田队伍称为“613899部队”。且不说由劳动力转移中所导致的土地撂荒现象司空见惯,即使是对正在耕种的田地也是釜底抽薪,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农业技术改进青黄不接,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和国家要求加强农业生产基础地位的大致方针背道而驰。
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城镇所从事的工作,大多都是苦、脏、累、险等城镇人不愿做的活,其劳动成本却又比较低廉,他们为城镇社会经济发展做低报酬劳动,弥补了城镇劳动力不足,扩大了城镇的消费市场。然而城镇能够给予外来农村劳动力的回报是非常有限的,这是城乡之间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外的又一种表现。另外,无论是流出地还是流入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民工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从而造成农民工的盲从心理严重,在择业过程中付出的代价往往过大,在参与所到城镇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而自暴自弃,等等。
2.较低的文化素质是农民跨地区产业转移的巨大屏障,在利益的驱驶下,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目前,农村劳动力素质落后,使之无法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从农业劳动力素质看,4 亿多农村青壮年中有8000多万是文盲和半文盲,农业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教育的不足5%, 可见,我国农业劳动力属“低知识型”结构。劳动力供求的这种结构性矛盾,是农村劳动力乃至全国劳动力在目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至少在“九五”时期如此)供求的基本态势,从而使农业劳动力在城市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成为农民跨地区产业转移的巨大屏障。
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由于经济原因引起的。数量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利益驱动机制的驱使下,基本流向是由西向东,由内地向沿海,其中大中城市是人口流动的汇聚点。劳动力由西向东流入,这本身就不符合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加剧了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发展,使落后的西部更加落后,两极分化日趋明显。
3.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和城市管理难度,影响了城市发展格局。剩余劳动力转移时间比较集中,这就使本已成“瓶颈产业”的铁路运输更趋紧张,由于信息不灵、目标不准,又缺少统一领导,他们进城后,一旦找不到工作就无以为业,就会由最初的对社会不满继而可能挺而走险,给社会安定构成威胁。同时,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使城市的公共交通、卫生、教育、环保、工商管理、税收、计划生育等各方面工作受到冲击,影响了城市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城市发展格局。与我国“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乡镇”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有悖。
4.冲击了计划生育国策,出现了贫困山区“婚配难”问题。由于流动人口大多是处于适婚年龄和生育年龄的年青人口,其本身就具有较强的潜在生育能力,许多农民举家外出,又常常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使现有的计划生育管理鞭长莫及。形成了部分流动人口生育处于无计划、无政府状态,从而造成许多孩子因无户口而上学难度大,既成为得不到社会承认的一代“黑人”,又造成新一代大量文盲的滋生基地和再生土壤,导致新增人口素质的降低。
在当今交通日趋便利、人们活动范围逐步扩大的情况下,婚姻迁移也随着人口迁移而出现。在我国一些生存环境恶劣、山大沟深的穷乡僻壤,很多女性外出打工“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爱家和乡”,大量适婚女性纷纷外流,使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乡村的男性婚龄人口出现“婚配难”问题,导致许多村子成为名副其实的“光棍村”,这一现实情况又为人口贩卖及非法婚姻创造了客观条件。
五、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考
1.政府对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和调控。(1 )政府应积极组织向外输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主要有地方政府组织的和非地方政府组织的两类输出形式。国际上的对外劳务输出,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显示:世界各地走出国境以外的劳务近年剧增,全球约达1亿人。 巴基斯坦全国人口1.2亿,泰国人口6000万,菲律宾5000万, 他们分别向国外输出劳务200万、60万和30万。这些国家都从劳务输出中获取了巨额利润, 有力地支持了本国的经济建设,而我国是一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在外劳务总数仅13万左右,而且输出结构单一,地域狭窄。因此努力扩大对外劳务输出正是时代的呼唤和广大农民工的心声。当然,应考虑输出者个人的文化素质,以刺激其他行业人员对文化知识的重视。(2 )国内的宏观协调和组织。第一,适度、合理、有序的政府行为。转移人员的性别和年龄以及产业结构要合理,对人员的转移要有组织有领导,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分层次、分区域、分先后的调控手段,以避免随着农闲农忙季节出现“潮起潮落”的人口流动洪峰对城市的冲击和正在建设当中但由于人口“回归”而导致城市经济的瘫痪。第二,建立有关劳动力供求信息的预测预报体系,减少盲目性,增加准确性。在输出地建立外出劳动力档案,为输出地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成立省际劳务协调中心。第三,健全劳动法规体系和市场规划。使劳动力的流转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强化身份证的管理功能,以证件管理逐渐代替户籍管理。第四,开发中西部地区将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广阔的天地。我国中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物产丰饶,着力挖掘中西部地区的自我消化潜能,缓解人口盲目东流的状况,变“输血”为“造血”。第五,改革城镇劳动就业制度,打破铁饭碗,实行劳动力商品化,取消现行的正式固定工、计划合同工、临时工等对农民分等级的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向一元化的招聘合同工制度过渡;打破国家对工人一包到底和工人对国家及企业的依赖、企业对工人的束缚,实行劳动力的双向选择和自由流动。第六,改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流转和集中。采取必要的经济、行政、法律措施制止土地细分化、农业副业化,积极稳妥地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第七,实行住房商品化,改变“两栖”身份,净化生育环境。从长远来看,发展适合农民居住、价廉“屋”美的城市房地产业,加快城镇住宅商品化,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使城镇居民和进城的农民工都靠自己的能力购、租商品住宅。农民工只要有了“固定的居住地,对逃避计划生育管理而外出的农民工就有根可寻,有“家”可查,计划生育工作就能落到实处,在净化生育环境的同时,也改变了“两栖”身份。
2.多渠道疏通。(1)农村城镇化。 加快小城镇建设能使农村一部分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随着户籍政策的改革,可成为城镇人口,从而也缓解9亿农民被拴在15亿亩耕地上的压力。(2)农业内部和农村内部转移,发展乡镇企业、第二、三产业,离土不离乡。农业内部转移,即种植业的劳动力向畜牧业、林业、渔业等方面转移。农村内部转移,这种转移形式就业成本低,而且具有中国特色。“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是已为我国部分先富起来的乡村的实践所证明,并为大多数农民所接受的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3)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 加速环境改造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组织和资助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治山、治水、改地、筑路、水电、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等环境改造工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对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在当前又是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重要途径。(4)积极保护农民利益。从城市方面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推动了城市现代化的演进,但进城农民工的低保障是农村劳动力外流中的一种高成本因素,与常住人口相比,外来人口的衣食住行都处于最低水平。近几年,农业产值有了明显的增长,但减掉农业生产物资的投入和各种税费,扣除物价上涨指数,有的收入甚至下降。为此,政府应千方百计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从宏观层面上的考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二元经济和二元社会结构性的利益矛盾在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的今天充分暴露的产物,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中国劳动力的转移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的新纪元,打破了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推动了开放的城乡融通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促进了中国人力资源及其它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其特别意义的还在于——逐渐改变了传统农民的身份和属性,在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社会变革中,塑造了一代新型农民,这是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此,政府的干预应该是积极的。要制定产业政策、税收和信贷政策、人口流动政策、土地利用政策,从而为劳动力提供择业信息导向,促使劳动力顺利转移,减少在转移过程中的波动性、盲目性、振荡性、痛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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