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与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理论论文,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8)02-0009-07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扩大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重要论述为公共产品理论提供了研究的新方向。
一、公共产品存在的原因和本质
公共服务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重要部分,它是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从个人和社会存在以及发展的最基本需要出发,从整体和供给角度探讨了公共产品的存在原因、本质及其供求等基本理论问题。通过分析社会总产品中作必要扣除的方法,并通过对社会公共工程等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举例分析,把握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及其选择标准等。这一理论对把握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用满足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本质说明其具体消费的特殊性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时分析道,社会总产品在进行个人分配之前,必须扣除“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等。[1](P302、303) 在马克思看来,这些关系到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必须得到有效满足,然后才是对社会总产品的其余部分的个人分配,才能谈得上个人的消费和发展。从马克思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总产品中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基本需要部分,实质上指的正是理论界所探讨的公共产品范畴。不过马克思是从整体和供给的角度研究公共产品,认为公共产品的存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导致的,研究的重点是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问题。
显然,满足这部分共同利益需要的社会总产品与进入个人分配的社会总产品在消费上具有不同的属性,现实生活中,公共产品的特殊性表现在它的消费的均等性、非排他性。这种消费特殊性在马克思看来,不是由于市场失灵产生的,而是来源于它是社会总产品中满足人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共同需要部分并直接由社会提供,社会成员个人不用等价付费而共同享用,由此它才在具体消费过程中表现出均等性、非排他性等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消费特殊性。但是,不能因为某一产品或服务具有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这些消费特殊性,就说它是公共产品,只能说公共产品在消费的过程中会表现出这些特殊消费属性。比如,许多私人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过程中也会表现出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像一些新技术、新管理方式等都具有正的外部性,消费过程中也表现出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但它们都是私人产品。由此看来,不是用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具体消费属性来界定公共产品的本质,而是应该用公共产品的本质来描述这些具体现象属性。
(二)从整体和供给角度把握其供求及方式
针对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马克思曾举例做过明确的论述。“节约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但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2](P145) 可以看出,这里马克思给出了公共产品供给的两个主体,即“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和政府;两种供给方式及其选择标准,即市场和政府供给方式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一定社会发展水平下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性质标准。
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公共产品满足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必然要求一个作为整体利益的代表来提供,政府和私人企业家结成的自愿联合都是整体利益的代表,因此才能在实践中承担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角色。同时,以整体为研究出发点考察这种共同利益需要,围绕着这部分社会需要来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这就表明决定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最基本的共同需要,而不是现实中因市场失灵所产生的市场需求。
从公共产品供给所满足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来看,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社会总产品比较少,所以绝大部分必须用来满足维持社会生存的最基本的方面。比如,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部落氏族将所有的劳动产品当做共同财产满足衣食住行的最基本的共同生存需要。当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高时,社会共同利益需要也相应地丰富起来,不仅仅停留在维持社会生存的一些基本的共同需要上,如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所言,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长”。[1](P303)
就供给方式而言,当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时,共同利益需要主要体现为维持社会存在的最基本的方面,供给方式也就比较单一地依靠共同利益的代表机构直接从社会产品中扣除。当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社会共同需要也在不断拓展,满足社会共同发展需要部分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趋多元化,开始在计划和市场两种主要资源配置方式中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选择。
就选择标准而言,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强调根据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发展水平下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性质,来决定到底适合政府计划供给还是应用市场手段供给。马克思举例说,在当时的西方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节约用水和共同用水这种社会共同利益需要不仅仅是生存的基本共同需要,而且也是进一步发展的共同需要,并且这部分社会需要是那些私人企业家进一步发展自身企业所必需的共同利益需要,它的社会效益比较集中地体现在这些市场主体身上,因此它适合在这些市场主体之间应用市场方式来解决这部分社会需要的满足问题。而在东方,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幅员辽阔导致这种社会需要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来满足,使其不适合应用市场的方式来供给,如果等到应用市场的方式来满足这种社会需要,则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所以也就会由政府从社会总产品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来满足。
二、西方公共产品理论的本质评析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无论是早期的公共产品思想火花,诸如,大卫·休谟的“搭便车”思想、亚当·斯密的“守夜人”思想,还是奥意财政学派以来形成的系统公共产品理论,抑或是萨缪尔森以来形成的现代公共产品理论等,都是以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方法论为指导来研究公共产品现象。所以,它们不是历史地对待公共产品所反映的客观现象,而是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作为立论基础,把它作为适用于人类社会自始至终的绝对现象,认为公共产品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产物,从个人或消费占有方面界定其本质,围绕着消费偏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其供求问题。
(一)从个人和消费占有角度界定公共产品的本质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为根本出发点,从资本家这种实际生产当事人的视角来思考问题,认为整个社会经济是一个完全在市场作用下的体系,一切都借助市场来解决,一切都从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占支配地位的前提出发。当一方面面对那些日益发展的维持社会存在所必需的共同利益需要时(比如国防、司法、行政、教育等),另一方面面对那些由于资本主义紧密联系的市场体系而凸现的社会发展共同利益需要时(比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市场基础设施等,现实中这种共同利益需要又由于存在着外部性和无法界定私有产权或界定成本太高等原因,市场不能有效引导资本主义私有制自觉地满足它),就将能够满足这种社会需要并与私人产品具有不同消费属性的公共产品看作是市场失灵的产物。
显然,这种市场失灵观来源于局限于从个人和消费占有角度研究公共产品现象得出的结论。比如,早期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谈到,“……为社会的一般利益而支出的。因此,照正当道理,这两者应当来自全社会一般的贡献,而社会各个人的资助,又须尽可能与他们各自能力相称”。[3](P374) 可以看出,亚当·斯密从社会各个人的资助角度来考察社会一般贡献如何满足社会一般利益支出,其研究出发点正是个人或消费占有。后来,奥意财政学派更进一步明确从个人及其消费占有特性上来认识公共产品。比如,马左拉认为公共产品不能被分割使用,也难以排除不付费者,因而通过市场供给往往会导致供给不足。[4](P13) 马尔科也从个人消费的角度揭示出公共产品需求的隐蔽性。[4](P14)
当前,西方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也主要体现在如何从个人或消费占有的特殊性上把握公共产品的本质。比如,保罗·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下的经典定义是,“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减少的产品”。[5](P387-389) 虽然后来西方经济学界对萨缪尔森这一定义提出了诸多疑问,但是对公共产品的研究仍然坚持这样一种出发点。比如,阿特金森和斯蒂格利茨认为萨缪尔森严格定义的是一种极端情况,“更为一般的情况是,有一类商品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在对该商品的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某个人消费的增加并不会使他人的消费以同量减少”。[6](P620-621) 以布坎南为代表的俱乐部理论则认为存在这样一种组织,它仅对组织成员提供商品,即俱乐部产品,俱乐部内部成员对产品的消费是平等的、非排他的,如果俱乐部的规模为一个人,实际上就是私人产品,如果是全体人,就是公共产品。[7] 可以看出,他们的认识仍然集中于从个人和消费占有角度把握公共产品的本质,只不过对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作了连续性处理。
我国理论界对公共产品本质的认识受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影响较大,不少人是从公用品、公益品等表现形式来描述公共产品,将公用品定义为由于产品的物质技术特点,使其使用价值具有多个人共同享用性,人们可以不付费地获得这种产品和共同享有其使用效果。从这种定义的角度和内容来看,显然它仍然局限于西方公共产品理论从个人和消费占有角度来考察公共产品现象,相对于私人产品的消费属性来界定公共产品的本质。就物质技术特点决定的使用价值而言,只有在它被用作公共产品时才会表现出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消费特殊性。一旦它不被用作公共产品,而进入到个人分配领域,其消费特殊性将会消失。比如,钢铁被用作国防产品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特殊性,但如果被用作于私人小轿车的原材料时,它在消费上就具有严格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等。同时,就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消费特殊性而言,这些只是对公共产品消费属性的一个有限罗列,远不能完全概括出公共产品的属性,还会陷于公共产品纯度衡量的纠纷之中,比如,用公共性来判断公共产品的纯度。公共性本身就是从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角度来判定的,现在又反过来用它作为标准来判定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程度,显然会陷于用现象解释现象的循环之中,掩盖住对公共产品本质的认识。
(二)围绕消费偏好显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讨其供求问题
在这一本质认识的决定下,对公共产品供求问题的探讨就集中于如何把握其消费需求偏好,并以此来决定如何以市场失灵所产生的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公共产品。比如,林达尔的自愿交换理论,认为拥有充足理性的消费者一定会真实地将自己对公共产品的偏好显示出来,从而能够根据这种偏好显示供给相应的公共产品量,满足那些由于市场失灵而产生的市场需求。[4](P16) 萨缪尔森虽说并不同意林达尔的观点,认为公共产品消费存在“搭便车”行为,消费者并不愿意真实地表露自己的偏好。但他还是通过假定知道个人的偏好函数,求得公共产品的一般均衡条件。然而萨缪尔森认为,“分散的价格体系不能确定集体消费的最优水平”,[5] 亦即,由于偏好显示难题、“搭便车”行为等原因,使公共部门有相当比例的国民收入并没有实现最优资源配置。也就是说,让市场机制自己发挥作用,这部分由于市场失灵而产生的市场需求不能得到收益/成本比最大化的有效满足。
其后,蒂布特提出“用脚投票”理论,认为“地方政府代表了一个在公共产品的配置上(作为居民偏好的反映)不逊色于私人部门的部门”。[8] 居民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选择最有效满足自己公共产品需求的社区。这样居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选择过程也就是自己的偏好显示过程,从而解决了偏好显示难题;地方政府之间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竞争,也有效地解决了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之后,华莱士·奥茨、布鲁斯·汉密尔顿、威廉姆·费雪等进一步对蒂布特理论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论证。但总的来说,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言,“只有在非常特殊和不合理的假设下,居民在社区间的选择过程才导致帕雷托最优”。[9](P6) 由于存在流动成本和流动限制等一系列不可忽视的理论前提,蒂布特理论对公共产品偏好显示机制的设计,在现实中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面对通过市场获得公共产品偏好的困境,西方公共产品理论除了进一步在市场范围内设计相关的偏好显示机制,并没有进一步探索这种困境背后的质的决定因素是什么,而是转而探索非市场途径的可能性。布坎南、戈登图洛克等人从实证与规范的角度和市场机制的特点,研究政治决策过程对经济政策的影响,开创了一种与传统经济的市场决策理论相对应的政治或集体决策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正是针对这一问题用经济方法研究这种政治决策过程。然而,在政治决策过程中个人是否会诚实地表露其偏好,政治市场是否会同样存在着失灵现象等一系列问题,使之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共产品的偏好显示、有效供给等难题。
三、两种公共产品理论比较及对我国当前公共产品问题的启示
(一)研究出发点比较
针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同一现象,两种公共产品理论之所以产生这么大的分歧,关键在于其研究出发点不同,根本原因在于指导方法的差异。在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下,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强调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考察公共产品现象,强调把握现象背后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共产品的提出实际是以人为本,生产是为了人及其需要这一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在此基础上探讨社会总产品中的相关部分在一定生产关系下的创造和分配等问题。而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是在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指导下,绝对化地看待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当它从个人和消费占有角度发现那些市场不能引导资本主义私有制有效满足的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时,就用市场失灵来掩盖资本主义私有制失灵的本质,并局限于与私人产品属性的对比,将公共产品看作为市场失灵的产物。
整体和供给的研究出发点,切合了公共产品的本质,所以不会因为公共产品不同于私人产品的特殊消费属性而将之与市场对立起来,能够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将市场看作为公共产品供给的一种手段。而以个人和消费占有为研究出发点,就难免将公共产品的消费属性与私人产品的消费属性对立起来考虑,将公共产品看作为一种市场无法有效调节的特殊商品,从而将公共产品与市场对立起来,认为公共产品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产物。
(二)研究内容比较
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的研究内容重点在于,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角度考察公共产品的本质及其供求等基本理论问题,目的在于如何更好地满足社会成员需要,更有利于社会和个人的发展。所以,它不是围绕着市场需求来提供公共产品,而是强调围绕着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提供公共产品。西方公共产品理论从个人和消费占有角度把握公共产品的本质,必然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研究公共产品的供求问题,强调围绕着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的资产阶级共同利益的市场需求提供公共产品。
比如,在资本主义经济从自由竞争向垄断经济过渡时,当垄断严重影响到资本主义竞争的展开和生产力发展时,市场就强烈需要一种能够规制垄断的公共产品出现。显然,这种产品是市场机制无法作用到资本主义私有制身上的,面对这种私有制失灵情况,而又牵涉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和发展时,资本主义社会自然会主动积极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比如,1890年美国就制定了规制垄断的《谢尔曼法》,1914年又制定了《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及《罗宾逊—帕特曼法》等。可见,事关整个资产阶级共同利益的市场需求必定能够得到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而这与单个资本家的利益并无直接的关系。
然而针对环境污染的公共产品,虽然是一种社会需要,但只有当这种社会需要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制度共同利益的市场需求时,也就是发展到提供这种公共产品给资产阶级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损失的时候,它才得到有效的供给。比如,伴随着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1948年美国曾发生过多诺拉烟雾事件,使全镇43%的人口患病。但直到1969年才通过环境保护基本法《国家环境政策法》。这就说明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决定公共产品供给次序的是资产阶级共同利益的市场需求,而不是社会共同利益需要。
同时,就公共产品供给量而言,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认为限制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总产品中能够用来满足这种社会需要量的份额。这就决定了公共产品供给量的质的因素只能是社会总产品中用来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共同利益需要部分量的大小;至于其他一些因素,诸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等,只能影响其暂时的供给量的变化,而不会改变这种质的规定性。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在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指导下,绝对化地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决定必须以了解消费者的偏好为前提。因此,它重点强调通过市场或非市场的途径,探索如何避免“搭便车”行为,如何通过适当的机制测量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等,结果既不能有效衡量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真实偏好,又不能解释为什么有的需求能够得以体现并能得到满足,有的需求却只能被掩盖。实践中,西方公共产品理论也主要依据公共产品的特殊消费属性,研究其供给意愿和供给效力不足等问题;理论探讨也主要致力于如何通过机制安排、利益诱导等提供适当的供给量;方法上也只能局限于采取均衡分析的方法,一方面努力寻求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显示机制,另一方面强调通过对供求均衡的把握寻找公共产品供给的具体量,而看不到公共产品供给过剩的例子,不能进一步探讨是什么因素决定其供给的过剩或者不足。
(三)对我国当前公共产品表现形式认识的启示
从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对公共产品本质的界定来看,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社会总产品中维持社会存在的共同利益需要部分,促进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部分。我国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体通过一系列满足这些共同利益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体现出来。比如,维持社会存在共同利益需要的国防、教育、水利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廉租房等;促进社会发展共同利益需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科技、信息以及金融公共服务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财力会大幅增长,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质量会越来越高,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共同利益需要的公共产品形式和内容都会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过程中。比如,维持社会存在的共同利益需要不断地由温饱型向小康型发展,所需的维持社会存在共同利益的公共产品会不断地被创新出来。比如,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大型基础水利设施、以退耕还林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这些只有在不断提升的社会公共财力水平条件下才能被提出。
促进社会发展共同利益需要的公共产品也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下,在日益丰富的社会公共财力支持下不断被创新出来。比如,以招商引资、培育和发展市场的基础设施,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区域公共营销等为代表的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以提升公民参政议政能力的教育产品、促进民主发展的政治体制改革等为代表的政治民主发展型公共产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现代文明塑造等为代表的文化发展型公共产品等。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虽然局限于从个人或消费占有角度把握公共产品的本质,但其对公共产品现象的把握比较具体,操作性比较强。因此,对研究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如,它对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问题的研究。虽然,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并没有从这一角度来界定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但在具体的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我们可以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工业园区提供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的形式,积极提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种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美国在1982—1994年间,在约37个州和哥伦比亚辖区就创造了约3000个工业园区,从1995年开始联邦政府又选择了9个区作为授权园区。)[10](P553) 各地可以通过创办各种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在园区内通过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的公共服务等,起到聚集要素资源,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对我国当前公共产品供给方法及其选择标准的启示
当前,我国理论界对公共产品供给的认识存在着一种倾向,即在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弥补市场失灵思想的指导下,认为市场不能有效供给公共产品,但是只要围绕着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消费特殊性,对利用市场的机制或方法做出相应的调整,还是能够利用市场有效供给公共产品。比如,针对其消费偏好隐蔽性而言,设计一种能够反映其消费偏好的机制就能有效利用市场,或者由政府来弥补由于均等性和非排他性等消费属性导致的无法收费或收费成本太高带来的损失,也能利用市场机制有效提供公共产品。
以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为指导可以看出,这种利用市场的观点是可取的,但应当端正利用市场的出发点,利用市场并不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或对市场失灵进行校正,而是为了更有效地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以私有制商品经济这种制度为基础看问题,而应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来看问题,只把市场作为方法,能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就利用,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不失灵的方面,如果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利,我们也不会利用市场方法。我们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缩小居民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享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使全体民众享有比较均等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基本公共文化的机会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和良好生活环境,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收稿日期]2007-12-20
标签:公共产品论文; 市场失灵论文; 排他性论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消费社会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存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