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尝试——刘少奇与60年代初试办托拉斯的理论与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托拉斯论文,年代初论文,管理体制改革论文,理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60年代初、中期,我国在部分工业、交通行业中试办了一批类似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托拉斯式的专业公司或联合企业,且收到了明显效果。托拉斯的创办,这是我们党当年在努力探寻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之路上的一次有益尝试。在这方面,作出了主要贡献的是刘少奇。
问题由来
采用资本主义托拉斯的经济组织形式来组织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刘少奇早已有之。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6月, 当谈及构想未来新中国经济建设蓝图时,他就曾提出过:将来国家对于各行业都要“按各产业部门成立公司或托拉斯,经营国家的工厂和矿山。”(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29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12月版。)只不过此时, 由于历史的原因,他对托拉斯问题的认识,还仅仅是从托拉斯是一种有效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措施的一般性角度而言的。
真正对托拉斯认识深刻、谈得最多的,并把它看作是改革我国工业经济管理体制重大举措的,则是60年代初、中期的事。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党尚缺乏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因而在经济管理体制的建立上,完全照搬了苏联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不可否认,这一经济模式,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家工业化基础的奠定等还是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这种计划经济体制就愈发显露出种种不适应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要求的弊端,其主要表现就是由于集权过多而造成统得过死,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下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党中央曾决定从1956年开始将一部分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权下放到地方,以调动其积极性。然而,由于这一改革方案是以基本不触动计划经济体制为前提的,加之付诸实践不久便受到了随即而来的3年“大跃进”运动的影响,使得在权力下放问题上一下跑得太快, 不适当地将权力下放得过多、过宽,结果非但未达到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的目的,相反却带来了经济上的更大混乱。不得已,在后来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中央又重新实行了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办法,变放为收。这样,又陷入了过去那种一统就死的怪圈之中。
面临这样一种经济上的窘境,刘少奇通过对我国建国10多年来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所带来种种弊端的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地认识到,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过去一直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而是用行政办法来管理经济。因此,他感到,要摆脱这种状况,恐怕还得在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方面进行某些调整,尤其是在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上要打破过去那种传统的用行政机关管理企业的作法。为此,他在60年代初提出了一个要“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重要观点,(注:《〈刘少奇选集〉下卷学习研究文集》第125页,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12月版。)并在这一观点指导下,他提出了要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办托拉斯的经验,通过组织专业公司和联合企业的办法来管理企业的重要思想。如:1960年5月2日,他在成都听取四川省委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时就指出:在搞钢铁、煤和矿石企业设计时,要符合经济核算原则。每一个钢铁基地组成一个托拉斯。此外,他在上海举行的全国机械工业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现场会议上的讲话时也明确指出:要组织托拉斯,组织综合性公司,或联合性企业,这也是生产关系上的一种改革,如两个厂是邻居,都是全民所有制,过去你是你,我是我,互不往来,变成一个公司就不同了。公司就是按行业为主,以几个大厂加上几个小厂,组成托拉斯。这些都是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方面的问题,解决得好,就会促进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注:《刘少奇发展战略》第303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版。)
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统一全党的思想,他还在1963~1965年间多次在与有关负责同志谈话中反复提请全党同志务必要提高对办托拉斯问题必要性的认识。如1963年10月24日,他在听取薄一波关于工业情况的汇报时明确指出:为了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好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管理企业的经验,特别是搞垄断企业的经验要学习。苏联好的经验也要学。托拉斯、辛迪加、国家资本主义等等,列宁不是早就讲过吗?考虑一下,如何管理好企业,无非是有组织、有计划,避免和减少官僚主义。”同年12月26日,他在听取薄一波、余秋里等有关全国工交工作会议情况的汇报时再次指出:“要考虑我们是个大国,将来工厂越来越多,究竟怎么管理对国家有利。要撇开个人主义、地方主义、行业主义。什么‘地方不方便’,‘利润分成’,‘产品分成’,‘谁大谁小’,‘谁说了算’等等,不在考虑之列。”并进一步提出:“我们国家不是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国家,但是十几年来已经建立起几万个企业。对这些企业怎样管法,要研究。”(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 —27页。)
在统一全党认识的基础上,刘少奇指示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应立即着手在部分工交行业中试办一批托拉斯即建立专业公司或联合企业的工作。如:1963年10月他提出:“组织全国的专业总公司,可以试试看。”之所以如此,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要组织国内的统一市场,就要组织统一的生产。”而要做到这一点,“由行政机关管,不如由公司管。”原因是建国10多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我们过去都是行政机关管工厂,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过去苏联也是这样搞的,证明不行。”因此,鉴于过去的经验教训,现在“企业要搞经济核算,组织专业公司管理企业,可能比行政机构管得好一些。”一言以蔽之,那就是“以公司组织管理企业,对发展生产更为有利。”由此出发,他提出:今后中央有关部的局要“统统改成公司,无非是几十个、百把个公司,有的部可以组成几个公司。”至于组成公司后,中央有关部的职责是什么,他认为,这主要是“搞平衡、检查、监督,帮助公司搞好工作。”各省有关的“厅、局也去搞这些事,不直接插手管工厂。”(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
值得一提的是,刘少奇当年这些关于创办托拉斯的思想主张,得到了毛泽东及其他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支持。毛泽东在1964年1 月听取全国工交工作会议中有关试办托拉斯问题讨论的情况汇报时,便明确指出:我们“目前这种按行政方法管理经济的办法不好,要改。”他还说:办企业“就要按经济渠道办事。企业跟军队一样,一通到底嘛!”(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 —27页。)周恩来也在1964年6、7月间国家经委召开的两次讨论有关试办托拉斯问题的座谈会上讲了话,不仅充分肯定了这一设想,而且还就托拉斯试点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作了六点具体指示。(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 —27页。)另外,在此之前的1960年下旬,当时作为党中央总书记的邓小平在向毛泽东汇报中央召开的天津会议情况时,也说:大家赞成这个意见(指试办托拉斯——作者注),就是生产关系要有个改革,实际上也是上层建筑要有个改革。我们研究,恐怕要走托拉斯的道路。(注:《刘少奇发展战略》第303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版。)
正是由于在刘少奇的多年积极倡导下,1964年8月17日,党中央、 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斯的意见报告(草案)》,并于当年在全国部分工交行业中试办了烟草工业公司、汽车工业公司、盐业公司、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公司、纺织机械公司、制铝工业公司、橡胶工业公司、医药工业公司、地质机械仪器工业公司、长江航运公司、华东煤炭工业公司、京津唐电力公司等12个全国性和区域性托拉斯。1965年又试办了黄金工业公司、石油工业公司、仪器仪表公司和木材加工工业公司等4个全国性的托拉斯。此外,还有6个省、市试办了一些地方性的托拉斯,如:西北电力机械工业公司、北京玻璃总厂、上海标准紧固件工业公司、浙江糖业公司、天津机床工业公司以及重庆皮革工业公司等。为了进一步抓好托拉斯的试点工作,中央还于1965年6 月专门召开了托拉斯试点工作座谈会,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布置了下一阶段拟在全国扩大试办一批区域性托拉斯的工作。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次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得试办托拉斯的工作刚刚起步不久便被迫中断,尔后还将这定为刘少奇“复辟资本主义的一大罪状”而予以批判,我国的工业经济管理又回到了老路上。
基本思想
刘少奇关于试办托拉斯的思想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七个方面:
其一,阐述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托拉斯的性质是姓“社”,而非姓“资”。刘少奇认为,托拉斯虽是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经济形式,但它并非资本主义的专利。这是因为,社会主义也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也同样需要对社会产品的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换言之,也即我们“要组织国内的统一市场,就要组织统一的生产。”(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而要做到这一点, 在经济的管理上,就不可能不采用包括托拉斯在内的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经济形式,使之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因此,托拉斯这一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只要去掉其实质性内容,对于组织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来说是同样适用的。这一点,在1948年12月24日,他在一次军工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及将来所接收的工厂、邮局、铁路等部门都是社会主义建设基础时,就曾说过:即使是“托拉斯也不要经过大改就是社会主义”。(注:《刘少奇发展战略》第302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版。)在1963年10月听取薄一波关于工业情况汇报时,他也谈到:“资本家管工厂是管得好的,他们的垄断组织内部很有组织。”但由于我们是无产阶级政权掌握下的社会主义经济,因而运用托拉斯这一方式来组织和管理经济,决不会“比他们更坏、更差,成本更高、矛盾更多,比他们还落后。”(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
其二,阐明了试办托拉斯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刘少奇曾在多次讲话中谈到过:采用托拉斯这一经济形式来代替过去那种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并把原来中央有关部的局由行政机构改成专业公司,成为企业组织,其出发点就是要使之“进一步接近生产,接近企业,变成业务机构。”(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 这样,就可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生产经营,进而达到“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之目的,以便“对国家有利,对地方有利,对整个社会都有利。”(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 期第19—27页。)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于各级行政机关都有经济管理权,以致造成在经济管理上要么统得过死,毫无生气;要么一放就乱,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概言之,也即“试办托拉斯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整个国民经济更有计划性、更有组织性。”(注: 《刘少奇选集》 下卷第47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其三,指明了试办托拉斯的组建方法应是行业性的。刘少奇认为,为了便于统一管理,托拉斯在组建上应该坚持以行业性为主的原则,绝不可搞成跨行业性的经济组织。这种行业性,包括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的三种不同类型。至于具体如何组建,他着重谈了两点:一是从全国性和区域性托拉斯来说,每个行业可以成立一个总公司,下面设几个分公司;也可每个分公司负责几个省,由总公司领导;还可搞母子公司、中心厂或采取总公司派代表来管等办法。二是要调动地方办托拉斯的积极性。考虑到国家那么大,全国有那么多工厂,除了一些大、中型工厂是属于中央办的外,相当多的工厂则是地方办的。因此,刘少奇认为,要想通过办托拉斯将整个国民经济都组织起来,如果仅靠办全国性和区域性托拉斯来解决还不行,还必须调动各省、市办托拉斯的积极性,坚持中央办和地方办相结合。
其四,规定了试办托拉斯的原则应当是坚持合理性。刘少奇认为,由于办托拉斯是一件新事物,它牵涉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因而要将它办好,就必须坚持一切从合理性出发的原则,也即“要按经济管理的原则,考虑合理性。”(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 473 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譬如:在规划试办托拉斯的问题上,就“要全面考虑一下,哪些托拉斯由地方办合理,哪些托拉斯由中央办合理。”换言之,也就是无论是中央办,还是地方办,都应有一个全面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问题,并且在谁先办、谁后办的问题上,亦同样存在一个合理安排的问题,即使“有些由中央办合理的,也不一定马上就办,可以让地方先办,将来再成立总公司。有些将来也只能是地方办的,中央就不要办。”(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74—475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否则,就会乱套,甚至产生某些不必要的矛盾。
其五,提出了试办托拉斯的组织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刘少奇在1965年6月《试办托拉斯》一文中, 针对在前段托拉斯试点工作中存在着某些责、权、利之间矛盾的问题,便从组织形式入手进行了探究,提出了托拉斯应当在统一管理前提下,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一是“紧密型”,即“人权、物权、财权全部统,工厂全部收”;二是“半紧密型”,即“只统一计划、价格、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三是“松散型”,即“只管计划、安排任务、交流经验”。并指出:这“几种形式都要有,只一种是不行的。统起来是主要的。”认为只有这样,对全局来说,办托拉斯才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各行业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从而减少和避免过去那种因组织形式单一化而带来某些矛盾。
另外,刘少奇还就与托拉斯组织形式相关的经济核算的形式问题,也相应地提出了应允许有多种核算形式的观点。指出:“托拉斯的核算单位问题,有的是总公司核算,有的是分公司核算,有的是企业核算”,“这几种都需要”,至于哪一个托拉斯适合哪一种核算形式,则要“看具体情况”。
其六,论述了托拉斯的活动方式应实行工商一体化。刘少奇认为,我们试办托拉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打破过去的“条条”、“块块”,以推动经济的向前发展。由此出发,他提出托拉斯不应当只是管生产,而应当像外国托拉斯那样,“还管销售”,做到既是产品的生产者,又是产品的销售者,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这一点,他在1963年12月26日的一次谈话中就曾指出:“将来石油部也可以搞点销售,商业部可以分一两个商店给他们,叫他们去市场和消费者接触”。还讲:烟草“公司就可以收购烟叶子。”原因是“收购烟叶子,商业部门就不懂得这个技术,它是商业观点,缺乏生产观点,现在至少要工业部门派人来帮助商业部门收购。”(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 1965年6月, 他在《试办托拉斯》一文中进一步明确指出:除了组织生产外,“托拉斯还应包括商业,包括物资。”“当然,托拉斯把商业全部拿过来不行。但是有些行业的大批发站,归托拉斯比较合理。”(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7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正是根据他的这一指示精神,在第一批试办的12个托拉斯中的烟草工业公司便接管了烟叶收购工作,汽车工业公司则接管了汽车配件的销售工作,进而使得这两个行业的托拉斯因此进一步提高了经济效益。
其七,提出了试办托拉斯应当注意的具体问题。鉴于试办托拉斯是我国工业经济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因此刘少奇在初步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曾就如何办好托拉斯应注意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认真阐述。这主要有三:一是要注意办出中国特色。他指出:“办托拉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参考资料,但都没有实在的经验。”(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7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因此,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实践中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努力办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托拉斯。譬如:资本主义托拉斯只在内部很有组织,但是“托拉斯外,还是无政府”,进而加剧了资本主义社会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基本矛盾。对此,我们试办的托拉斯能否在这一点上有所突破,努力做到无论是托拉斯内部,还是外部,使“整个国民经济,都要有组织、有计划。”(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73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二是要注意防止官僚主义。他指出:鉴于我国建国以来实行了十几年行政办法管理经济这一历史情况,因此在试办托拉斯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注意防止用行政的办法来办托拉斯,使之成为变相的新的官僚行政机关。另一方面,托拉斯本身也要注意反对官僚主义。原因是“搞公司也是官办机构”,如果弄得不好,“也可能产生官僚主义”。(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三是要注意允许内部竞争。刘少奇认为, 为了把托拉斯内部搞活,有必要引进竞争机制。这样,托拉斯才会愈办愈有活力,愈办愈兴旺,而不是死水一潭。为此,他指出:“有同志讲,办了全国统一的托拉斯,就没有对立面了,不能竞赛了。有些分公司给它一定的独立性,分公司之间,不就可以竞赛了嘛!”(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74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
实践结果
全国从1964年4月到1965 年在部分工交行业中先后试办了一批不同类型的托拉斯,后来虽因“文革”的爆发而被迫中止,但由于它适应了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因而均普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实现了机构精减,产量提高。例如:烟草工业公司在成立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虽然由总公司统一对所属企业及其产品结构进行了合理化调整,将全国104家卷烟厂归并为62家,精减职工13800多人,但卷烟生产能力却从原来的年产330万箱猛增到480万箱,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42.4%,并且卷烟牌号也由过去的900多种减少到270多种,一些杂牌劣质烟停产,甲级烟产量增加了一倍。医药工业公司以及地方托拉斯中的北京玻璃总厂等产品品种、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注:《党史文汇》1994年第5期,第23—24页。)
二是实现了成本降低,利税增加。例如:烟草工业公司的加工费用较之未成立之前降低了20%,利税增加了45%。另外,最早于1964 年4月30日成立的第一家托拉斯——华东煤炭工业公司组建以后, 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便一举扭转了连续4年的亏损局面。(注:《党史文汇》 1994年第5期,第23—24页。)再如, 中国橡胶工业公司重庆分公司和制铝工业公司等都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税。(注:《经济研究》1979年第1期,第76—78页。)
三是实现了统一管理,物尽其用。例如:制铝工业公司成立后,由于实行了物资统一供应、统一调剂。1965年初,仅在山东铝厂试行两个月,就调剂设备50余吨、钢材140吨、铜材450吨、铝材360 吨及其它物资17000吨,做到了物尽其用。
四是实现了指挥灵活,方便生产。例如:制铝工业公司成立后,将公司设在河南郑州,很接近基层生产单位,且和企业的联系亦相当密切。其主要表现在:公司内部各厂各矿间的生产协作、原材料调拨等,大部分是用电话调度,效率高,解决问题快。但后来铝业公司由于“文革”爆发而被撤销后,许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大大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注:《经济研究》1979年第1期,第76—78页。)
当然,应当看到,托拉斯试点工作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某些问题和偏差。这主要表现在两点上:首先,由于试办托拉斯总体上还是在基本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进行的,因而在其建立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受到某些行政体制的束缚,以及出现未能完全按经济规律来办事的现象,导致某些托拉斯在专业分工和组织结构上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
其次,由于试办时间不久,其自身机制尚不成熟,尤其是在处理全国性托拉斯与地方性托拉斯之间的某些涉及到责、权、利方面的关系问题上尚未完全理顺,因而造成中央与地方之间在办托拉斯问题上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并在某种程度上给生产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但是,总的说来,瑕不掩瑜,刘少奇当年提出创办托拉斯的思想及其实践是正确的,是将我国经济大步推向前进的有效之举。正如1964年11月23日党中央、 国务院批转经工业部党委关于烟草工业试办托拉斯1年来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中所说的:“从烟草工业试办托拉斯的初步经验来看,实行托拉斯是我国十几年来工业管理体制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工业管理的一项重大的革命措施。”(注:《党史文汇》1994年第5期,第23—24页。)至于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 则是有待于在今后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的问题。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对当年刘少奇关于试办托拉斯的问题作出合乎历史事实的正确评价。
历史启示
刘少奇当年关于试办托拉斯的理论与实践,给后人留下了诸多有益的历史启示。
启示之一:学习和利用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刘少奇当年提出试办托拉斯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实质就是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他自己曾说过:要有效地组织起社会主义经济,就应当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管理企业的经验,特别是搞垄断企业的经验要学习。”原因是“资本家管工厂是管得好的,他们的垄断公司内部很有组织。”(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回顾20年来改革开放所走过的历程,我们对刘少奇当年这一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先进的管理经验的观点有着切身之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国家之所以在短短20年间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取得了令世人所瞩目的成就,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之一就与我们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排除一切“左”或右的干扰,始终把大胆地学习和利用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分不开的。
启示之二:转变政府职能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一环。当年刘少奇在关于试办托拉斯问题上谈得最多的一点,那就是要从有利于按照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原则出发,将过去由政府行政机构行使管理企业的职能,改为由组建后的托拉斯即专业公司或联合企业来行使,以改变过去长时期以来那种“中央各部和省、市的厅、局都干预经济”的“超经济的办法”。即成立托拉斯之后,从此可以使“党和政府超脱一点”了。当然,“党和政府不是不管”,而“是怎样管的问题。管计划、平衡、仲裁、监督、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由公司、工厂去经营。”(注:《党的文献》1993年第2期第19—27页。) 刘少奇当年提出的这一转变政府职能,以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观点是极为宝贵的。
启示之三:加强专业协作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当今国内外不少事实表明,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其生产的专业协作化程度如何。而我们建国以来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在经济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恰恰是在产品的生产经营上不讲求专业协作,而是喜欢搞大而全、小而全。其结果表面上似乎产品的数量不少,而实际上却是品种少,质量差,劳动生产率低。这正如周恩来在1964年7月29 日的一次讨论试办托拉斯问题的座谈会上所指出:“我们现行的工业管理体制,不利于新技术的发展,工厂搞大而全,生产数量越来越大,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则越来越少,越来越差。”(注:《党史文汇》1994年第4期。) 刘少奇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一管理体制上所带来的弊端,因而他提出:惟有组建托拉斯,才能解决这一问题。而“组织起来,就可以搞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 475 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这一观点,不但表明了他对于社会化大生产的本质内函有着相当深刻的认识,而且也说明加强生产经营的专业协作化,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是一个企业能否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之所在。
启示之四:实现工商一体化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刘少奇当年在谈到托拉斯的活动方式时,曾不止一次地提到托拉斯成立后,应做到产、供、销一条龙,而不应只是一个单纯的生产经营性组织。这个观点可说是反映了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因此,就我国来说,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除了要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设备、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过硬的技术队伍外,还应在生产经营上坚持走工商一体化的道路,而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只是一个单纯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以,刘少奇当年提出托拉斯应实行工商一体化的观点,应该说是一个很有经济头脑的远见卓识,就是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它仍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