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港同行谈我们对新闻工作的基本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同行论文,看法论文,工作论文,新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先要说明,这里介绍的,只是我们对新闻工作的基本看法,供香港同行参考。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后,香港新闻事业应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
一、新闻与新闻学
“新闻”一词,古已有之。汉语的“新闻”是名词,有三个层次的涵意。
一是指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明朝陈继儒的《安得长者言》说:“吴俗坐定,辄问新闻”。清代《红楼梦》里至少有七回提到“新闻”一词,如贾雨村问:“近来都中可有新闻没有?”[1]近代常说的“新闻记者”和“记者采访新闻”。这些话中的“新闻”一词,指的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相当于英文的News。
二是指新闻稿,包括口头的、文字的、音响的、图像的报道。唐朝李咸用的《春日喜逢乡人刘松》诗:“旧业久抛耕钓侣,新闻多说战争功”。现代编辑部常说:“今天收到新华社发来的80多条新闻”,“这条新闻写得好”,“这条新闻的五个W不齐全”,“这条新闻是虚假的”。这些话里的“新闻”,是指新闻报道。相当于英文的News Report。
三是指报纸。宋朝赵升的《朝野类要·文书》,把政府朝报以外的小报称为“新闻”。他说:“……皆衷私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日文的“新闻”二字是指报纸。清末民初,我国把报纸称为“新闻”。宋教仁的《宋渔父日记》说:“吾并将此文译为英、佛(法)、露(俄)、独(德)各文,送各国新闻登之”,现代中国把报道新闻的报社、通讯社、时事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称为“新闻单位”、“新闻机构”、“新闻传播媒介”。作为行业称为“新闻业”。英文是Journalist。
新闻传播媒介,顾名思义,它是传播新闻的。但是,现代新闻媒介都不单纯传播新闻。报纸有评论、文艺副刊、读者来信、理论文章、广告。电视有评论,有专题节目,有大量的文娱节目和广告。广告收入是现代报纸、电台、电视台的主要经费来源。
通讯社(News Agency)是新闻服务社(直译“新闻代理机构”),是给报纸、电台、电视台提供新闻稿的,没有广告,是比较单纯的新闻媒介,但它也发表评论,提供背景资料。通讯社传统的方式是向报社、电台、电视台收取稿费来维持自己的运转。在今天,通讯社仅靠稿费收入已难以维持,必须从事其他经营取得收入才行。路透社依靠“经济信息”。中国的新华社已形成“新闻产业集团”,稿费收入只占其收入的很小一部分。
因此,新闻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或变动的事实。这是不以人的意愿和情感而改变的客观存在。
新闻稿(报道)的定义:新闻稿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是记者的行为。记者必然有自己的立场、观点和选择角度。我们特别强调报道“事实”,认为“真实性”是新闻报道、新闻记者和新闻传媒的“生命线”。不能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作为新闻报道,更不能凭想象、推测写新闻。在中国,一个记者连续几次出现重大的报道失实,就会被“炒鱿鱼”。
新闻学是关于新闻、新闻报道和新闻业的学科。我国现已出现的《新闻学》,往往写了“概论”、“导论”就结束了。照我看,原因是对“新闻学”的理解太窄,仅仅是“关于新闻报道(News report)的学问”。西方的“新闻学”是Journalism,即“关于新闻业的学问”。我国的新闻学研究,正向这个方向发展。
新闻工作与古代史官的工作很相近。蔡元培在1919年说:“新闻者,史之流裔耳。”[2]相同的是,新闻报道与历史著作都要以事实,而且是经过核实的事实为依据,都要尊重事实;不同的是,新闻要新,报道要快。
新闻报道与文学作品,这两个概念有一部分是交叉的。有些新闻报道(特别是通讯)的某些部分,有情节、有场景、有人物形象,读来如身临其境、亲见其人。这一部分近似文学作品。有一些文学作品写真人真事,称为“报告文学”。我们要求“新闻报道”和“报告文学”都必须真实,不仅主要情节是真实的,而且次要情节也必须真实。不真实就不叫新闻报道,也不能叫“报告文学”。刘宾雁的那些“报告文学”就有大量歪曲和虚构,每次发表都会有不少读者(不仅是被批评者)来信指出其不实之处。人民日报的老编辑见到刘宾雁写来的东西就头疼,因为编辑得回答读者的批评信。
二、新闻工作的基本使命是信息服务
新闻传播媒介有多种功能,可以起多种作用,但其基本使命(或基本职能)是为受众提供信息服务。即:帮助受众比较全面、比较正确地了解和认识社会,了解和认识世界,从而改造世界,改进社会,并提高自己本身的素质。
我说“比较全面、比较正确”,是因为不可能做到“十分全面、绝对正确”。但是,报道真实情况、反映社会和世界的概貌是起码的责任。
按现代产业的划分,新闻业属于服务业。报社、电台、电视台必须有一定的收入,才能搞好为大众服务的工作。报社、电台、电视台要挣钱,这是合情合理的,但不能为了金钱而背离自己的基本使命,用虚假不实、耸人听闻的新闻招徕受众。办报、办台要取得社会的支持,但不能为了讨好某个权势人物、权势集团,或为了攻击诬蔑别人,而背离为大众服务的职能,去发表片面的、歪曲事实的新闻和违背良知的评论。
西方新闻界流传着“冲突、坏事才是新闻”、“不正常的现象才是新闻”、“没有新闻就是好新闻”的说法,我们不能同意。因为这些说法违背了“帮助受众比较全面、比较正确地了解和认识社会,了解和认识世界”的宗旨和使命。
境外有些人对我们的“正面宣传为主方针”不理解。我认为“正面宣传为主”是符合“全面反映社会”这个基本使命的。因为在我们国家,正面的东西本来就是社会的主流。如果我们的报纸、电台“以报道坏事、丑事为主”,那就没有全面,正确地反映出中国的面貌。
“提供信息服务”,是新闻传媒的基本使命和基本功能。加以分解,可分为六种功能。
传递信息、交流情况的功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必多说。
教育功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科学知识教育、道德质品教育、生产技术和生活能力的教育。
宣传功能。不要忌讳“宣传”二字。汉语的“宣”是“秘而不宣”、“心照不宣”中的那个“宣”,即表达、公开。把内心的思想、看法、意见、主张、情感、情绪“表达”出来,就是“宣”,加以传播就是“传”。任何人每天都要宣传。一个人独坐家里,没有宣传对象,发闷气,使性子,这种宣泄也是宣传,是自己对自己宣传。报刊、电台、电视台是大众传播媒介,受众很多,影响很大,宣传什么、不宣传什么,应有所选择。宣传先进的正确的思想、理论、主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值得大家学习仿效的好人好事,宣传科技进步和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现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种社会集团都要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这是正常的。问题是正确不正确,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利还是有害。
舆论功能。即,成为发表意见的场所。汉语的“舆”,古代指“车”。“舆人”是车夫、吏卒,引伸为普通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有两处记载舆人的议论。一处是,晋军攻打曹国城门失利,晋文公“听舆人之谋”(从士卒骂阵的话中得到启发),设计取得胜利。另一处是晋、楚城濮之战前,晋文公“听舆人之诵”(士卒吊二话),增加了忧虑。《晋书·王沉传》:“自古圣贤,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由此可见,“舆论”,指普通老百姓的议论。英语的“舆论”(Public Opinion)指公众的意见。因此,西方一些舆论学书籍说,持有一种意见的人占到一定比例(如社会上的25%),才能称为Public Opinion。我们中国人讲“舆论”,还是应该按汉语的词义,指“群众的议论”、“公民的意见”,而不管持这种意见的人的多少。中国的公民即国民。大众传媒反映公民的意见,是发挥“舆论功能”;大众传媒自己发表意见,也是“舆论”,由于这种意见的影响很大,所以是重要的社会舆论。“意见”,不外乎建议、称赞、批评、支持、反对等几大类,都是“舆论”。大众传媒发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当然是“舆论监督”,对法人(如学校、企业、商店)、公民(比如电视台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曝光)的行为发表意见,也是“舆论监督”。
舆论既然是“公民意见”,那就必然是各种各样的,有正确的意见、不正确的意见,有对社会有益的意见、对社会有害的意见。大众传媒有责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蔡元培说:“盖新闻事业之天职,上以督促政府,下以指导社会。”[3]有的人不同意“舆论引导”、“引导舆论”的提法,认为报纸只反映、报道别人的意见就行了。其实,每家报纸、电台、电视台每天都在引导舆论。问题是向正确的方向引,还是向错误的方向引。
服务功能。这里所说的服务是指具体的服务,包括学习问答、法律咨询、健康顾问、心理咨询、购物指南、交通指南、征婚、招聘等等。
娱乐功能。报刊、电台、电视台还要传播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趣闻等等,使人们获得丰富多采的文化娱乐享受。
以上六种功能,统称为“提供信息服务”,这是新闻事业的基本使命。
新中国成立47年来,我国的新闻事业尽管有过失误,走过弯路,但从总体看,我国新闻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我们的大众传播媒介很少报道耸人听闻的消息,即使报道,一般不放在头版头条。有人指责我国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的报道“平淡”、“没有新闻”,甚至指责我国的编辑“不懂得新闻价值”。我不这样看。我认为,我国新闻事业比较符合“为受众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受众比较全面地了解社会、了解世界”的使命。
根据有二:
一、我国人民对国家大事、世界大事的了解程度,超过世界许多国家,甚至超过某些发达国家。这是国际国内组织多次调查证明了的。
二、我国人民的文化程度,超过经济水平相同的许多国家。
还可以举个具体事例。我国每年要接待许多国家的元首和政府总理。我国的外交政策是大小国家一律平等,无论是大国小国来的贵宾,礼宾规格完全一样。我们的编辑、记者当然知道这些国家在国际上的作用大小,知道他们来访的目的,有解决重大问题的,有讨论一般事务的,有的纯属礼节性访问。但是《人民日报》报道外国元首、总理到达,连消息长短、照片大小、版面位置,几乎完全相同。为什么?为了表达中国对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精神。单纯看版面,太雷同,太平淡无奇,四十多年老一套。但是,正是这样坚持四十多年,使各国政府和人民都知道中国的外交政策是“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在国内,这项外交政策,这个平等思想,深入12亿人的心。“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与“各民族一律平等”是相联的。所以,在我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极少有歧视小国、弱国、穷国的言行,极少有种族歧视的现象,全国各民族一向和睦相处,这是非常了不起的社会成就。
三、关于党性、人民性问题
这个问题,是1978—1979年开始提出的。新闻界有人说,党报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是因为党的新闻工作讲党性,“党中央犯错误,我跟着犯错误”。于是提出“人民性”这个概念,主张“人民性高于党性”。
这个问题已争论多年,香港一些报纸也卷入了这场争论。
奇怪的是,提出“人民性高于党性”的人,并没有对“党性”、“人民性”下个定义。概念不清,逻辑必然混乱。
我认为,说“人民性高于党性”,等于说“尺子高于秤”,是讲不通的。因为这两个概念属于不同范畴,不能比较谁高谁低。
“人民性”这个概念来自俄罗斯的文学史、文学理论。据了解,除俄罗斯——苏联外,各国的文学理论、新闻学理论基本上不谈“人民性”。
为什么?因为俄罗斯历史上长期存在着“贵族文学”。这种文学作品的主人公是贵族(描写贵族的生活),读者对象是贵族,甚至语言也是贵族语言——法语(当时俄罗斯贵族社会说法语,以不会说俄语为光荣)。俄国先进的文学家,提出“人民文学”,“文学的人民性”,是针对“贵族文学”而言的。所谓文学的“人民性”,指的是:描写普通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用人民通用的语言,以普通老百姓为主要读者对象。普希金、果戈里、托尔斯泰的许多作品就是如此。
如果要把“人民性”引入新闻工作,那就是说,着重报道普通老百姓的工作、事业和生活,要用普通老百姓读得懂、听得懂的语言,要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
马克思早年谈过“报刊的人民性”。他说的“人民性”,是与“诸侯等级的辩论人”相对而言,[4]也就是与“贵族性”相对而言的。
贵族以外的人民并非铁板一块,它分为不同的阶级、阶层、行业和社会集团。世界上发生的一些事(比如日食、月食、自然界的变异),对各阶级、各阶层、各社会集团的利害关系差不多,看法也就差不多;世界上发生的很多事,特别是政治上的事,对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的利害是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也就不同。有时差别很大,甚至完全相反。由于阶级利害不同而产生的差别和矛盾,我们称为“阶级性”。由于政治立场不同而产生的不同观点,我们称为“政治倾向性”。
现代社会,政党是阶级、阶层的组织,代表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意见。
列宁说:党性是“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5],“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
党性就是阶级性、政治倾向性、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党性与“派性”不同。“派性”的“派”是“宗派”。宗派有多种,有的是一个党内的不同派别,有的是同一阶级内部不同的利益集团,有的是少数人聚合起来的帮派。
工人阶级、共产党人有自己的党性,各阶级、各个政党、各个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党性,只不过有些人不肯明说罢了。
1904年3月,蔡元培在他主编的上海《警钟日报》上发表《论报战》的社论,就指出了报纸的阶级性。他说:“个人之思想,以言论表之;社会之思想,以报表之。有一种社会,各有其表之之报。社会有若干之阶级,而报之阶级随之矣。”蔡元培还说:“报战者,异性社会相战之代表也。”[6]
蔡元培讲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新闻事业的阶级性、政治倾向性、党性。
从上可知,“党性”与“人民性”属于不同范畴,不能说谁高于谁。正如我们不能说“尺子高于秤”,也不能说“秤高于尺子”一样。1989年7月,中宣部召开了一次新闻学讨论会。会上,许多学者(包括我)发言批评“人民性高于党性”的说法。香港一家报纸报道时,加了大字标题:“中宣部开会宣布:党性高于人民性。”这是歪曲。那次会上没有人提出过“党性高于人民性”的主张。我们认为,“尺子”与“秤”不能比,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提出“人民性高于党性”的人,是想让共产党办的报纸不受共产党的领导。他可以假借“人民”的名义,拒绝共产党的领导,违背人民制定的宪法,反对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肆意攻击人代会投票产生的政府。
刘宾雁到外地采访,强调他是“中共中央机关报记者”,对地方领导人颐指气使,俨然是个“钦差大臣”。而他写文章、发表文章时,却强调他是“自由职业者”,强调“新闻报道的人民性”,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监督和批评。这是“脚踏两条船”,哪边有利就往哪边站。
“党中央犯错误,党报必然犯错误。”这种事确实有过,并不奇怪。一个人的大脑犯了错误,他的嘴巴(言)和手脚(行)很难不犯错误。但是,大脑的思维和决策为什么犯错误?往往是人的眼睛、耳朵等感官没能给大脑传送正确、全面的信息。
共产党的报纸不仅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而且是党和人民的耳目。
历史上,党中央、毛主席犯错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党的新闻工作人员没有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
先说1957年“反右”。人民大学教授葛佩琦是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老党员,后来奉命打入国民党军队,在解放战争时期为我们党立了很多功。由于与他单线联系的同志牺牲了,解放后他接不上组织关系,被安排到人民大学当教授,在大学里受到些委屈,鸣放时他对学校领导发了些牢骚。人大校刊报道他的话添油加醋。人民日报的报道进一步加油添醋。报社一些人又加以歪曲解释,说葛佩琦号召“杀共产党”。这些报道刺激了毛主席、党中央,也煽动起全国人民的愤怒。“反右”那么激烈,与这些歪曲报道有关。难道能把这件事说成毛主席犯错误,你记者编辑跟着犯错误吗?1978年秋,中央正草拟文件,准备给1957年错划的“右派分子”改正平反,早已升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的王若水,在当年8月25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大讲1957年“资产阶级右派……叫嚣杀共产党”,还把1957年的“右派”与“文化大革命”中的“四人帮”说成是一脉相承的。[7]这篇文章的目的何在,不言自明,能是党中央叫你王若水写的吗?
再说“大跃进”。始作俑者,是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河南一个村的小麦亩产五千斤。大字标题,还加上大幅照片。东欧国家报纸信以为真,评论说“这件事的意义,不亚于苏联发射人造卫星”。大跃进“放卫星”,就是这样来的。这个失实报道,还有其他失实报道,影响了毛主席、党中央的思维,使全国人民头脑发热,于是全国来了个“大跃进”。那些失实报道是毛主席、党中央叫搞的吗?怎么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说成是“党中央、毛主席犯错误,我跟着犯错误”呢?
还要说明一个重要情况:反右扩大化的错误,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不是新闻界人士纠正的,而是党中央纠正的。
吸取历史的教训,共产党应健全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国家应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新闻工作者应遵循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地报道新闻,反映情况。
四、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
毛主席讲党性,特别强调正确的思想方法。毛主席说过:“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而上学,是党性不纯的表现。”
1989年11月,李瑞环同志代表党中央对新闻界讲话时提出“社会主义新闻宣传的党性,概括来说,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和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科学性的集中表现。”
这段话讲得很好。
一是立场。站在工人阶级(包括知识分子)的立场,代表工人、农民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来观察、分析、报道新闻。
二是革命的精神。
三是科学的思想方法。
这样的党性,有什么不好呢?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传播事业,应当也可以有这样的党性。
对于宗教界办的报刊,当然不能要求它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和社会主义思想。只要它遵守宪法,爱祖国爱人民,不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就是好的。
关于立场,要多说几句。
在国际事务中,要站在中国人民的立场。但是,不搞狭隘的民族主义。在这方面,西方记者的“党性”比我们强得多。他们在不该有政治倾向的事情上也要加上强烈的政治倾向性。1991年,谢军在马加拉参加国际女子象棋比赛,与欧洲棋手争夺冠军。当地英文报纸每天刊登的照片,都是那位欧洲选手现正面,谢军只现背部。连着多天,从英文报纸上看不到谢军的面孔。当地华人、华侨抗议,英文报纸不理。直到谢军夺冠在即,英文报纸的照片上才出现谢军的正面。1993年,谢军去欧洲参加卫冕赛,欧洲报纸又来这一套,令人气愤。我们的报纸讲立场,讲党性,是否要反过来,只让谢军现正面,让那位欧洲棋手只现背面呢?不!我们的报纸登两国棋手比赛的照片,向来是一边一个,不偏不倚。这正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立场:与各国人民友好相处、平等交往,不把棋类比赛、体育比赛政治化。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开幕式,中国队出场时,美国电视台的解说竟然趁机攻击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我国电视台介绍各国运动员出场,只介绍他们有哪些强项,哪些优秀运动员。我国电视台的做法是正确的,是符合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党性的。
在阶级社会里,在涉及阶级利益的问题上,要站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这是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讲阶级立场,是不是要对私营企业和外商加以排斥、刁难呢?不是!只要他们遵守国家的法律,从事正常正当的活动,我们就要保护、支持。因为这符合工人阶级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今天的中国,大量的、主要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阶级矛盾。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不要讲立场呢?要!所谓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行业与行业、这部分人与那部分人的矛盾,以及新与旧、正确与错误的矛盾等等。发生矛盾时,如果这家报纸站在这方面说话,那家报纸站在那方面说话,矛盾就会加深,事态就会激化。
对待人民内部矛盾,我们主张站在全党全国的立场来观察问题、发表意见,使矛盾缓解,热点降温。
在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上讲“全党全国的立场”,并不是说把一切利益收归中央。“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就是站在全党全国的立场。
(有香港学员提问:“我们香港传媒应不应该讲党性?如果要讲党性,应当讲什么样的党性呢?”)
香港的各种传媒向来有各自的党性。我认为,对于香港传媒来说,正确的党性应当是“爱国、爱港”。
1994年12月,新疆克拉玛依失火烧死人的消息传出那天,我正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当地几家英文报纸都在头版头条位置,以通栏大标题报道此事。当地几家华文报纸只用四栏标题,放在头版第三、四条位置。这两类报纸的不同党性,表现十分鲜明,给人以启发。
五、中国新闻事业的管理制度
中国对新闻事业的管理,是按《宪法》的基本准则进行的。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宪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有人把“自由”看成是“为所欲为”的“绝对自由”,那是不对的。
最早提出“自由、平等、博爱”口号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在其《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第四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第十一条:“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担负责任。”
由此可见,自由是相对的。自由在法律上是有限度的,国家是可以依法管理新闻事业的。
中国新闻事业的管理,可以概括为四方面、四句话:党委政治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规范协调,单位自我约束。
党委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方面的领导。中宣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宣传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通气会”,请各主要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上,分析国际国内形势,介绍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打算,交流新闻工作经验,还进行表扬、批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政府各主要部委也有“通气会”,及时把国内外的情况、问题,以及政府的看法告诉各有关新闻单位。
各级党委对自己的机关报,是直接领导。因为“党委机关报”是党委机关的一个部门。
政府依法管理。我国政府主管新闻事业的部门是: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新闻出版署。
行业规范协调。最大的行业组织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全国记协”),还有“中国报业协会”,各行业的“记协”,等等。
单位自我约束。在几十年的新闻工作中,各主要新闻单位形成了一些自律的制度。
采访报道方面的自律——
1.记者要遵重事实,如实报道,不许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报道失实,要发“更正”。
2.国家机关提供了情况但又交待不能公开报道的,就不公开报道,而且在口头上也不散布。
3.专访重要人物、知名人士,报道他的讲话和意见,一般要送给他本人核定。
4.记者不拉广告。
5.不搞有偿新闻。
新中国成立后,从来没有建立新闻检查制度,而是采用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行的“追惩制”。即:事前不作检查,报纸出版、电台电视播出后,若发现违法行为,予以批评、警告或处罚。“追惩制”不是“新闻检查制度”。
我们认为,权利是与义务相联的,有权利就有义务;自由是与责任相联的,有自由就有责任。由于大众传媒的影响很大,各新闻单位的编辑部在发表新闻和言论方面有一些内部的规章制度——
1.强调真实性,把真实性看作“第一生命”。报道失实,记者要写检讨,报纸要发“更正”。这十几年,我常对外国人谈到怎样读中国的报纸:中国传媒可能没有报道或没有及时报道某一件事,但是中国传媒所报道的,都是真实的。
2.强调党性原则,强调社会效果。党报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新华社是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3.没有把握的报道和言论,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请代为核实。最后决定权在总编辑,由总编辑负责。
4.指名批评某人、某单位,一般要将稿件送请被批评者看,征求其意见;或征求被批评者的上级单位的意见。主要是核对事实,避免偏听偏信。最后足稿权在编辑部。(喻按:我在国家行政学院对“香港公共机构行政人员培训班”讲课,讲到这一条时,他们反应很热烈,说:“如果香港记者也这么办,那就好了。”)
5.记者采访获得的新闻中,有一些不宜公开报道,或暂时不宜公开报道,或者需要让领导机关先知道的,编辑部就刊登在内部刊物上,供有关单位参阅。各大新闻单位都有自己的内部刊物,这是公开的秘密。
6.各大新闻单位都有庞大的“读者来信部”,每天收阅成百上千封群众来信。编辑部要求“件件有着落”。群众来信,有的公开发表,有的送有关部门参阅,有的登内部刊物,有的回信答复。读者来信揭发、批评某人某事,事关重大而又无法核实的,不公开发表,而是转送有关领导机关(不能转回原单位)调查。编辑部有一套制度,保护来信人不受打击报复。
总之,中国新闻事业强调真实性和社会效果,把“真实性”和“社会效果”放在首位。
1982年我开始担任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分管新华社国内通稿。几位即将离休的老编辑找我谈话,他们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的工作岗位责任重大。将来衡量你的工作,不是看你任职期间受了多少表扬和批评,而是看你任职期间中国的事情办得如何。中国的事情办好了,没有重大失误,你的工作就算做好了,不管你挨过多少批评;中国的事情搞坏了,犯了重大错误,你就是罪人之一,不管你得过多少表扬。”以后我当《经济参考报》总编辑、《人民日报》编委兼总编室主任,一直记着老前辈的教导。
强调真实性,强调社会责任,对国家、民族负责,是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好传统。
*本文是作者在香港新闻从业人员北京研讨班的讲稿。